中国中小企业协会章程模板
协会章程范本

协会章程范本协会名称:xxx协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xxx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指导下,注册成立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二条协会的宗旨是:xxx(填写协会宗旨),旨在推动相关领域的发展,促进会员间的交流与合作。
第三条协会的主管单位为(填写主管单位名称),协会的运作需要得到主管单位的支持和指导。
第四条协会遵循自愿、平等、合法、公正、无盈余、民主管理的原则。
第二章会员第五条协会会员分为普通会员和理事会员。
第六条任何支持和拥护协会宗旨的个人或组织均可申请成为协会会员。
第七条申请成为协会会员需要填写会员申请表,并经有关部门审核通过后,发放会员证明。
第八条协会会员有权享受协会提供的各项服务,并有权参与协会的各项活动。
第九条理事会员由全体会员中推举产生,任期为三年,可连选连任。
第十条协会会员有权参加协会的年度会员大会,并有权提出对协会事务的意见和建议。
第三章理事会第十一条协会设立理事会,负责协会的组织、管理和决策工作。
第十二条理事会由理事长、副理事长和其他理事组成。
第十三条理事长是协会的最高领导人,副理事长协助理事长工作。
第十四条理事会负责制定协会的年度工作计划和预算方案。
第十五条理事会决策的事项应经过理事会大多数成员的同意方可生效。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六条协会的财务收支由协会设立的财务部门负责管理和监督。
第十七条协会财务部门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做好财务记录和报表的编制和报送工作。
第十八条协会应按照合法程序进行财务审计,确保协会财务的透明和合规。
第五章会徽、印章和奖章第十九条协会设立会徽、印章和奖章,分别代表协会的标识、权力和荣誉。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条本章程的修改,需经协会理事会表决通过,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注册变更手续。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协会理事会所有。
协会章程范文

协会章程(2)协会章程范文第二十二条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最长不超过两届。
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须经理事会三分之二以上理事表决通过,报国家税务总局审查,并报民政部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三条本会会长为本会法定代表人。
如因特殊情况需由副会长或者秘书长担任法定代表人,应报国家税务总局审查并经民政部同意后,方可担任。
本会的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其它社团组织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四条本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以及会长办公会议;(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三)签署重要文件;(四)处理重要事项;(五)行使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授予的其它职权。
副会长协助会长工作,或者受会长委托办理有关事项。
第二十五条本会实行会长办公会议制度,会长办公会议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组成。
本会可以设立轮值副会长。
第二十六条本会设秘书处,为协会常设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责是落实本会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长办公会的各项决议、决定,负责本会的日常工作。
第二十七条本会秘书长主持协会秘书处的工作。
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二)提名副秘书长人选;(三)提出各办事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交会长办公会议决定;(四)负责本会财务收支的管理工作;(五)经常务理事会、会长办公会确定授权由秘书长签署的文件和办理的事项;(六)处理其它工作。
第二十八条本会副秘书长由秘书长提名,常务理事会批准。
副秘书长协助秘书长工作。
第二十九条理事会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奖惩委员会、财务委员会等若干专门委员会。
专门委员会是理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其设置、调整具体职责和运行规则,由理事会批准。
专门委员会任期与理事会任期一致,可连选连任。
专门委员会的日常事务由秘书处负责。
第三十条本会根据工作需要,可聘请名誉会长、顾问,设荣誉理事。
本会根据注册税务师行业发展需要,可聘请国家税务机关有关人员为本会专家委员。
小微企业公司章程范本

小微企业公司章程范本《小微企业公司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经营行为,保障公司及股东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公司全称)、英文名称:(英文全称)第三条公司注册地址:(详细地址)第四条公司经营范围:(详细描述公司的经营范围)第五条公司股东:公司设立时的股东名单如下:(列明公司的股东名单)第六条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法定代表人姓名),公司总经理为(总经理姓名)。
第七条公司章程的修订:公司章程的任何修改均应通过股东大会表决,并经注册机关备案生效。
第八条公司章程的解释权: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归公司股东大会所有。
第二章公司组织架构及职责第九条公司组织结构:公司设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等机构。
第十条公司董事会的职责:(详细描述公司董事会的职责)第十一条公司监事会的职责:(详细描述公司监事会的职责)第十二条公司总经理的职责:(详细描述公司总经理的职责)第三章公司经营管理第十三条公司财务管理:公司财务管理应健全,建立合理的财务制度,定期进行财务检查和审计。
第十四条公司人事管理:公司应建立健全的人事管理制度,制定合理的薪酬政策和员工福利政策。
第十五条公司业务开展:公司业务开展应合法合规,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第十六条公司纳税义务:公司应按时足额缴纳税费,遵守国家税法。
第十七条公司章程的修改:公司章程如需修改,应经过股东大会表决,并经注册机关备案方可生效。
第四章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第十八条公司合并、分立:公司如需合并、分立,须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并经注册机关批准。
第十九条公司解散和清算:公司解散应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并经注册机关批准。
公司清算工作由董事会委托清算组织负责。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条本章程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一条对于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本章程自制定之日起,即为公司的基本管理规范。
协会《章程》介绍

协会《章程》介绍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协会《章程》是一份正式规定协会组织结构、运作方式和成员权利义务的文书,是协会事务管理的基本准则。
一个完备的《章程》不仅能够规范协会的内部管理,提高协会的运作效率,还能够为协会未来的发展和改革提供有力支持。
一、《章程》的基本内容协会《章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协会的名称、性质、宗旨和任务协会《章程》首先应当明确规定协会的名称、性质、宗旨和任务。
协会的名称应当简洁明了,符合法律要求。
协会的性质可以是非营利性组织、学术性组织等。
协会的宗旨和任务则是协会存在的根本目的和工作方向。
2.组织结构和权限分工协会《章程》应当明确规定协会的组织结构和各个机构的职责及权限分工。
协会的理事会、监事会等机构设置及其具体职责。
3.会员申请、资格和权益协会《章程》通常规定会员的申请条件、会员的不同类别和会员的权益义务。
会员在协会中的地位和作用在某种程度上决定了协会的发展方向和实施效果。
4.财务管理和监督协会《章程》应当规定协会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财务监督机制,以确保协会资金的合理使用和透明管理。
5.变更和终止协会《章程》应当规定协会章程的变更和终止程序,以应对协会内外部环境的变化。
二、《章程》的作用和意义1.规范协会内部管理协会《章程》是协会内部管理的基本准则,通过规定协会各项事务的管理程序和原则,可以有效规范协会的运作,提高管理效率。
2.加强协会的凝聚力协会《章程》可以明确定义协会的宗旨和任务,规定会员的权益义务,加强协会成员之间的凝聚力,促进协会发展。
协会《章程》是协会事务管理的基本准则,是协会健康发展的保障。
协会组织在制定《章程》时应当充分考虑协会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确保《章程》的科学合理和实用性。
只有通过不断改进《章程》,不断完善协会的管理体制,才能使协会在激烈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实现长足的发展和改革。
第二篇示例:协会《章程》介绍一、总则协会《章程》是协会的基本组织文件,是协会的内部管理条例,为协会的顺利运作和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小微企业公司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公司名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第二条公司的住所地为:(详细地址)。
第三条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具体经营范围,如生产、销售、服务等)。
第四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金额)元。
第五条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章股东第六条公司的股东为:(股东姓名或名称)。
第七条股东出资方式:(现金、实物、知识产权等)。
第八条股东出资额及出资时间:(具体出资额及出资时间)。
第九条股东转让股权时,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第十条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第三章股东会第十一条股东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二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三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三个月内召开。
临时会议可以在以下情况下召开:(一)董事提议;(二)监事提议;(三)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
第十四条股东会会议应由股东出席,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代理人应当向公司提交授权委托书。
第四章董事会第十五条董事会为公司执行机构,对股东会负责。
中国企业家协会章程

中国企业家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中国企业家的联络,加强企业家的自律和自我教育,促进企业家素质的提高,为中国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特设立中国企业家协会(以下简称协会)。
第二条协会的名称是中国企业家协会,英文名称为China Entrepreneurs Association ,简称CEA。
第三条协会的宗旨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贯彻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团结广大企业家,推动企业家自身素质的提高,发挥企业家的社会责任和作用,为推动中国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第二章组织第四条协会以全国性的企业家组织为基础,是在中华全国工商联的指导下独立组织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
第五条协会以自愿入会的全国范围内的具有企业家资格的自然人和法人为会员,一切合法经营的企事业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都可以申请入会。
第六条协会设立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秘书处。
第七条会员代表大会是协会的最高权力机关,每届任期五年。
会员代表大会主要负责制定协会的重要决策和章程修订。
第八条理事会是协会的决策和执行机构,组织和实施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负责制定协会的各项工作计划、预算和章程解释。
第九条秘书处是协会的日常工作机构,负责执行理事会的决策,协调协会内外部事务,负责组织和实施协会的活动。
第三章权力第十条协会会员代表大会有以下权力:(一)选举理事会成员;(二)审议和决定协会的工作计划、预算和章程修订;(三)审议和决定重要事项;(四)解散协会。
第十一条协会理事会有以下权力:(一)召开和主持会员代表大会;(二)制定协会的各项工作计划、预算和章程解释;(三)制定和监督协会的活动计划和活动组织;(四)选举协会的主要领导人员;(五)聘请和解聘协会的工作人员;(六)处理重要事项;(七)制定和修改协会的规章制度;(八)解散协会或决定协会合并。
第十二条协会秘书处有以下权力:(一)负责组织和实施协会的工作计划和活动计划;(三)处理日常事务,解答会员的问题;(四)协调和组织各类会员活动和交流。
2024版中小企业服务联盟章程

2024版中小企业服务联盟章程甲方(服务提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服务需求方):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提供中小企业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合同目的本合同旨在明确甲乙双方在中小企业服务领域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双方的合作行为,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
第二条服务内容与范围1.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以下中小企业服务:(详细描述服务内容)2. 乙方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地点、方式等要求,积极配合甲方完成服务工作。
第三条服务期限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年/月/日至______年/月/日。
期满后,如甲乙双方同意续约,可签订续约协议。
第四条服务费用与支付方式1. 甲方向乙方收取的服务费用为人民币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
2. 乙方应在服务完成后的____个工作日内,将服务费用支付给甲方。
支付方式为:(详细描述支付方式)3. 如乙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服务费用,甲方有权暂停或终止服务,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条保密条款1. 甲乙双方应对本合同涉及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信息予以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2. 本合同终止后,双方仍应履行保密义务。
第六条不可抗力条款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尽力减少损失。
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战争、政府行为等。
第七条争议解决如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其他条款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以及终止均须经甲乙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后方可执行。
中小企业商会章程

中小企业商会章程一、总则本商会名称为中小企业商会。
本商会是由在XX市从事各个行业的中小企业自愿组成的全市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
本商会的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自觉加强诚信自律建设,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为XX市中小企业的发展提供服务,引导会员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强能源资源节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在加快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建设的过程中,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增强中小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不断推进企业向技术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经济效益好的方向发展。
充分发挥商会在政府、企业、市场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扩大会员企业间的多方面合作,促进会员企业健康发展。
二、业务范围(一)组织举办或参加产品展销会、交易会等活动,帮助会员企业开拓市场;(二)提供法律、融资、咨询等服务;(三)开展工商专业培训,提高会员的经营管理水平;(四)帮助会员企业申办各类项目和认证,积极组织开展交流活动,引进先进的经验和做法;(五)为会员企业搭建信息平台,促进信息互通;(六)鼓励会员与其他企业和社会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合作与交流;(七)组织会员与其他省市及国际驻华商会进行交流;(八)反映会员意见和要求,加强会员间的团结协作,为会员维护合法权益;(九)认真做好为会员服务工作,帮助会员解决实际困难。
三、会员本商会的会员为单位会员。
申请加入本商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拥护本商会的章程;(二)有加入本商会的意愿;(三)在本行业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四)应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
四、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与罢免会员代表大会是本商会的最高权力机构,其职权是:(一)制定和修改章程;(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和监事;(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四)制定和修改会费标准;(五)决定终止事宜;(六)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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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小企业协会
章程
附件二
中国中小企业协会章程
( 草案 8月11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会名称为: 中国中小企业协会; 英文名称为China Association of Small and Medium Enterprises, 英文缩写为CASME。
第二条本会是全国中小企业、企业经营者自愿组成的全国性、综合性、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
第三条本会的宗旨: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 全心全意为会员服务。
以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为中心,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参照国际规则, 进行行业自律和管理; 围绕提升中小企业竞争能力和自主创新能力、提高中小企业家素质和经营管理水平、维护中小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反映中小企业的建议和要求而开展各项活动。
在政府与中小企业之间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 为中小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和提高经营管理能力提供服务, 为推动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第四条本会接受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业务指导和民政部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会会址设在中国北京。
笫二章业务范围
第六条本会的业务范围
( 一) 协助政府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
( 二) 为中小企业提供创业辅导、企业诊断、投资融资、技术支持、企业信息化、人员培训、人才引进、对外合作、展览展销和法律咨询等服务;
( 三) 建立信息平台, 收集和发布中小企业所需要的各种信息, 为中小企业开发新品、开拓市场、引进智力与技术、参与政府采购与国际采购提供服务;
( 四) 维护中小企业和企业家的合法权益;
( 五) 受政府委托研究与制定职业经理人评价与推荐制度, 建立职业经理人资格认证、评价培训、交流推荐体系, 加快中小企业经营管理者人才职业化、市场化进程;
( 六) 受政府有关部门委托, 开展资质与资格认证、中小企业管理升级等业务;
( 七) 积极开展与外国中小企业协会和经济组织的联系, 组织会员参与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 八) 组织各类培训, 开展理论研讨和高层论坛, 不断提高中小企业家的综合素质;
( 九) 研究和探讨中小企业的发展方向、目标、体制、政策、管理等理论和实际问题, 调查了解并及时反映中小企业的建议和要求, 为政府决策和制定政策提供建议和依据;
( 十) 组织推广先进经验, 开展评选、表彰、宣传优秀中小企业与企业家活动;
( 十一) 引导中小企业守法诚信,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提升职业道德, 加强行业自律, 积极承担社会义务;
( 十二) 编辑、出版、发行会刊和年鉴等出版物。
( 十三) 承办政府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委托的各项工作。
第三章会员
第七条本会会员分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申请入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 一) 承认本会章程;
( 二) 自愿入会并积极承担和履行会员的各项责任与
义务。
第八条申请加入本会的单位会员,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 一) 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中小企业;
( 二) 管理规范、业绩突出的地方中小企业社团组织;
( 三) 热心支持并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大型企业和社会机构;
( 四) 从事中小企业发展理论研究并具一定影响的社会组织;
( 五) 其它有关单位。
第九条申请加入本会的个人会员,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 一) 中小企业家和企业高层管理人员;
( 二) 从事中小企业理论研究并有较高学术水平的专家学者;
( 三) 支持与关心中小企业的各界知名人士;
( 四) 其它有关人员。
第十条会员入会程序: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申请个人会员还须提交所
在单位推荐意见;
( 二) 填写会员登记表;
( 三) 经本会常设办事机构审核、会长同意后, 报本会常务理事会讨论经过;
( 四) 本会常设办事机构颁发会员证。
第十一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 一) 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
( 二) 优先参加本会举办的国内外活动;
( 三) 获得本会提供的各类信息服务;
( 四) 对本会工作提出批评或建议, 实施监督;
( 五) 在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 有权寻求本会的保护和支持;
( 六) 入会自愿, 退会自由。
第十二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 一) 遵守本会章程, 执行本会决议;
( 二) 关心和支持协会工作, 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 三) 及时向本会反映情况, 提供所需的有关信息、统计数据和有关资料;
( 四) 按规定缴纳会费;
( 五) 自觉维护本会的声誉和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 会员资格即终止:
( 一) 会员自愿退会, 并书面通知本会, 交回会员证;
( 二) 会员连续二年不参加本会活动或不缴纳会费, 视为自动退会;
( 三) 单位会员单位解散或依法注销, 并书面通知本会, 交回会员证。
第十四条对违反法律法规、不遵守本会章程或不履行义务的会员, 视情节轻重, 本会有权取消其会员资格。
笫四章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五条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
会员代表大会由单位会员、个人会员推选代表组成。
会员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 一) 制定和修改本会章程;
( 二) 选举和罢免本会理事;
( 三) 审议本会理事会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 四) 审议本会会费标准;
( 四) 表决经过本会的终止;
( 五) 决定其它重大事宜。
第十六条会员代表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 其决议须获得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赞成方能生效。
第十七条会员代表大会每届五年。
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 须由理事会表决经过, 报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和民政部批准同意。
笫十八条理事会为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 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 并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理事每届任期五年, 可连选连任。
第十九条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 一) 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 二) 选举或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常务理事;
( 三) 增补或改选理事、常务理事;
( 四) 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 五) 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 六) 决定设立本会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 七) 制定行业自律制度并监督执行;
( 八) 对违反本会章程、决议、自律制度以及行业公约的会员做出处理决定;
( 九) 决定其它重要事项。
第二十条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或理事授权的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