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服务站入库资料

合集下载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公布日期】2009.11.26•【字号】沪财库[2009]51号•【施行日期】2010.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政府采购正文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沪财库[2009]51号)各市级预算单位,各区县财政局、经济信息化委,市政府采购中心,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为了鼓励和支持中小企业积极参加本市政府采购活动,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政府采购开展情况和中小企业现状,我们制定了《上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如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市财政局国库处联系。

特此通知。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二OO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上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第一条(依据和目的)为了鼓励和支持中小企业积极参加本市政府采购活动,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政府采购开展情况和中小企业现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市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开展政府采购活动,适用本办法规定。

第三条(中小企业供应商库)上海市财政局(以下简称市财政局)在上海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设立中小企业供应商子库。

供应商经有关部门确认其符合国家有关中小企业标准的,进入中小企业供应商库,参加本市政府采购活动时享受本办法有关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市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供应商库成员的,该联合体享受本办法有关政策。

太原市科技局关于落实2021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相关补助政策的通知

太原市科技局关于落实2021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相关补助政策的通知

太原市科技局关于落实2021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相关补助政策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太原市科技局•【公布日期】2022.09.19•【字号】•【施行日期】2022.09.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技术进步与高新技术产业化正文太原市科技局关于落实2021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相关补助政策的通知各县(市、区)、综改区、中北高新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企业:为落实《太原市创新提升营商环境加快推进市场主体倍增工程行动方案》(并政办发〔2022〕17号)“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相关补助政策内容,根据太原市科技创新项目和经费管理相关规定,现就落实政策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在太原市区域内注册、2021年度评价入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二、申报内容(一)对纳入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的企业给予3万元补助(只补一次);(二)民营企业连续3年通过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再给予3万元补助。

三、申报材料1.太原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补助申请审核表(见附件1);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涉及企业名称变更的需提交企业名称变更工商核准材料);3.2020年度企业职工总数和科技人员证明材料、资产负债表复印件、损益表复印件、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复印件、研发支出辅助账复印件,有效知识产权复印件等材料;4.2021年度企业职工总数和科技人员证明材料、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复印件。

四、申报要求(一)申报企业按照申报材料要求准备材料,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在申请审核表提示位置(封面、申报单位意见栏)加盖单位公章,在企业营业执照等印证资料复印件首页加盖公章,按照以上顺序装订后骑缝加盖单位公章,一式4份纸质材料,其中3份报送至所在的县(市、区)、综改区、中北高新区科技管理部门,1份留存申报企业备查。

纸质材料扫描成PDF格式,标注文件名为:“县区+企业名称”,发送至所在的县(市、区)、综改区、中北高新区科技管理部门邮箱及至太原技术转移促进中心邮箱***********************。

四上企业培育入库工作的实施方案

四上企业培育入库工作的实施方案

四上企业培育入库工作的实施方案为促进我县“四上”企业发展,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提振经济发展后劲,为“追赶超越”提供有力支撑,现就加强我县“四上”企业培育入库工作有关事项制定方案如下: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为切实抓好“四上”企业培育入库工作,县政府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办公室主任由X 同志兼任,统筹指导“四上”企业培育入库工作。

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如下:考核办:负责“四上”企业培育入库工作考核工作。

财政局:负责“四上”企业培育入库奖补资金的审核和落实。

管理企业培育入库和联网直报工作。

教育局:负责民办教育单位培育入库和联网直报工作。

卫计局:负责民办医院培育入库和联网直报工作。

市场局:及时做好“个转企”、“产业变法人”单位的变更和登记工作。

果业局:负责涉果企业培育入库和联网直报工作。

交通局:负责交通运输企业培育入库和联网直报工作。

煤炭局:负责煤炭企业培育入库和联网直报工作。

X 区办及X 区办:负责入园企业培育入库和联网直报工作。

中小企业局:负责中小企业培育工作;协助做好企业基本单位名录库维护工作。

县编办:负责按季度提供行政事业单位新增、变更、注销资料;协助做好基本单位名录库更新和维护工作。

国税局:负责小规模纳税人转一般纳税人工作;提供企业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企业培育和发展。

(一)对申报成功入库企业的奖励“四上”企业认定以国家和省统计局最终核定入库为准,奖励分以下五种情况:1.当年成功申报入库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每户一次性奖励5万元。

2.当年成功申报入库的限额以上贸易企业,每户一次性奖励3万元。

3.当年成功申报入库的资质等级以上的建筑业企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并有正在开发建设项目的,每户一次性奖励3万元。

4.年成功申报入库的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每户一次性奖励当3万元。

5.当年成功申报入库5000万元以上在建项目法人单位(政府投资类项(三)对成功入库企业实行税收补偿“四上”企业入库后,国税局、地税局、财政局要增强服务意识,用足用活各类税收优惠政策。

郑州市规上企业入库流程

郑州市规上企业入库流程

郑州市规上企业入库流程各有关单位:为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加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壮大高新技术企业队伍,根据郑州市科技局《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高新技术后备企业入库工作的通知》的工作安排,以及《郑州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方案》(郑高企认〔2020〕2号)的有关要求,在全区范围内遴选技术先进、成长较快的科技型企业进入高新技术后备企业培育库,开展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精准服务,推动一批科技型企业加快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

为畅通企业申报渠道,现对我区的高新技术后备企业入库工作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拟于2022年、2023年或2024年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不包含2021年度已入库高新技术后备企业(注意: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请在复审当年再提交后备申请)二、申报条件参照国家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条件和标准,基本满足以下条件并在线进行综合评价。

结合郑州市科技局的相关要求,自评得分为50分及以上的企业可提交入库申请:(一)在高新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有效期内国家(郑州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的科技型企业或有效期满的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二)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满365天);(三)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四)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五)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六)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滨州市入库纳统工作主要做法、存在问题及建议

滨州市入库纳统工作主要做法、存在问题及建议

滨州市入库纳统工作主要做法、存在问题及建议“四上”企业是一个地区经济发展的晴雨表,是区域经济实力强弱的一个重要标志。

“四上”企业入库纳统是开展统计调查首要的、基础性的工作,对准确反映地区经济发展动态和发展成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滨州市高度重视入库纳统工作,着力发挥部门作用,加强工作调度和督导,全市入库纳统工作得以顺利推进。

标签:入库纳统;制度;培训;服务一、滨州入库纳统主要做法(一)政府推动、部门发力,理顺入库纳统工作领导机制。

1、市领导重视。

市领导非常重视,多次召集会议部署。

尤其是在市委书记、市长参加的全市经济运行分析会议上,将入库纳统工作列为会议议定重要事项,并制定责任落实台账,分管市级领导牵头,各相关职能部门为责任单位,明确工作要求、具体任务和推进计划,定期调度工作进展情况。

2、市政府建立工作专班制度。

“小升规”专班制度是市政府成立的七个经济运行专班之一,副市长为召集人,市统计局局长任组长。

定期对县(市、区)纳统工作进行实地督导和指导。

3、市政府发文,落实奖励机制。

市统计局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多次协商研究列统奖励办法,提报市政府。

滨州市政府以滨政办字文号下发《关于印发滨州市促进中小企业升级为规模以上企业奖励实施办法的通知》。

4、部门联合调研,强化培训。

积极主动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四上列统专项调研,对四上列统业务开展定期培训,着力加强业务指导。

市统计局与市发改委、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工信局、市商务局每月监督立项项目开工情况,招商引资项目进展进度,时时掌握投资项目动态,市统计局每月将达到入库条件投资项目及时反馈县(市、区),通知项目单位准备入库材料。

(二)普查牵头,专业联动,扎实开展入库纳统业务工作1、印发《四上单位入库指南》。

发送市领导及相关部门、县(市、区),做好新增及重组企业入库纳统技术指导,确保符合条件的企业资料完备,合规合法,及时列统。

2、以“四经普”为契机搜集整理相关资料,积极建立“准四上”单位库。

中小微企业证明

中小微企业证明

中小微企业证明管城区开具中小微企业证明所需纸质材料1、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证合一、五证合一)2、招标书;办公场所图片;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4、近半年社保缴纳明细、近半年工资明细:5、近两年审计报告(正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带有验证码);6、其他证明企业资质材料: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等;7、知识产权证明材料:授权或受理专利、软件著作权、企业标准(可不需要备案,自行制定的即可)、注册商标、经认定的科技成果、国家市区立项的科技计划项LI合同或其他专有技术说明文件等;(科技型)8、中小企业认定信息表;(科技型)9、材料真实性声明。

以上资料,加盖企业公章,验原件留复印件。

管城区开具中小微企业证明所需纸质材料1、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证合一、五证合一)2、招标书;办公场所图片;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4、近半年社保缴纳明细、近半年工资明细;5、近两年审计报告(正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带有验证码);6、其他证明企业资质材料: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等;7、知识产权证明材料:授权或受理专利、软件著作权、企业标准(可不需要备案,自行制定的即可)、注册商标、经认定的科技成果、国家市区立项的科技讣划项LI合同或其他专有技术说明文件等;(科技型)8、中小企业认定信息表;(科技型)9、材料真实性声明。

以上资料,加盖企业公章,验原件留复印件。

中小微企业工作总结为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金融政策,今年我行突出信贷重点,继续加大对小企业信贷投放力度,进一步规范小企业信贷服务, 完善小企业授信“六项机制”与“四单管理”和风险管控助工作,助推了小微企业发展。

截至20XX年5月末,我行支持小企业78家,累计投放小企业贷款亿元,小企业贷款余额31亿元,占我行贷款总额37%,小企业贷款较年初增量亿元,贷款增幅为孰小企业贷款投放增速远高于我行全部贷款平均增速。

“210科技型中小企业”填报说明

“210科技型中小企业”填报说明

“210科技型中小企业”填报说明
2018年度汇缴申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000000基础信息表里“210科技型中小企业”填报说明如下:
科技型中小企业是一年一认定,所以企业如果每年都通过评价认定为科技型中小企业,两行都要填报。

“210-1年入库编号1”,这一栏为2018年取得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编号的企业填报,确认为具备延长5年亏损结转弥补资格的年度(2013-2017)
210-3年入库编号2”,这一栏为2019年取得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编号企业填报。

其中入库编号第11位为0的企业可享受2018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75%加计扣除优惠,优惠金额会反映在107010表第27行。

入库编号第11位为其他符号的不能享受2018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75%比例优惠,但是可确认为具备延长5年亏损结转弥补资格的年度(2014-2018)
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编号左边,正数第11位数,有为“0”、为“A”、为“B”三种情况,入库年度之前成立且5月31日前提交自评信息的,其登记编号第11位为“0”;入库年度之前成立但6月1日(含)以后提交自评信息的,其登记编号第11位为A;入库年度当年成立的,其登记编号第11位为B。

如:201843022109001358。

中小企业入库-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

中小企业入库-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

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 说明: 1.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

2.附表中各行业的范围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为准。带*的项为行业组合类别,其中,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业包括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装卸搬运和运输代理业,不包括铁路运输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业等,不包括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

3.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1)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2)营业收入,工业、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企业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限额以下住宿与餐饮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农、林、牧、渔业企业采用营业总收入代替;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采用营业收入指标。(3)资产总额,采用资产总计代替。

1、农、林、牧、渔业 行业名称 指标名称 计量 大型 中型 小型 微型

A农、林、牧、渔业 营业收入(Y) 万元 Y≥20000 500≤Y<20000 50≤Y<500 Y<50

2亿 500万 50万

大型 企业 中型

企业 小型 企业 微型

企业

大、中、小、微企业分类图谱(农、林、牧、渔业)

营业收入(元) 0 2、工业 行业名称 指标名称 计量 大型 中型 小型 微型

B,C,D工业* 从业人员(X) 人 X≥1000 300≤X<1000 20≤X<300 X<20 营业收入(Y) 万元 Y≥40000 2000≤Y<40000 300≤Y<2000 Y<300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小企业服务站入库资料
(2020年1月)
一、服务站名称:
二、运营主体名称:
三、获得专业服务资质情况:
四、服务站服务类别:
(请在以下类别中选择:综合服务、信息服务、技术服务、创业服务、培训服务、融资服务,如有其他服务类别,请
另注明。


四、服务站简介、服务特色及服务成效:(1000字以
内)
六、服务站负责人:联系电话:
服务站联系人:联系电话:
七、服务站具体地址:
八、有关照片资料:
1、格式:jpg、png、tif、pdf 格式。

2、大小:相片像素2000(宽)*1500以上,文件5M 以内。

3、照片内容:
(1)服务站标志性建筑外观(2)服务站现场照片。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