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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行政复议申请书

交通行政复议申请书
一、申请人信息
申请人姓名:
申请人性别:
申请人出生日期:
申请人身份证号码:
申请人现居住地址:
联系电话:
二、申请事项
我申请人就以下交通行政决定提出申请复议:决定日期:
决定文号:
决定机关:
三、申请理由
(在此详细叙述被申请行政决定存在的问题,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并陈述申请人对于该行政决定的异议或不满。
请注意,陈述必须客观、详实、准确,并按照时间顺序进行叙述。
)
四、申请复议的依据
(在此可以引用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解释具体适用情况,并说明其与申请事项的关联性。
)
五、申请复议的请求
本人要求行政复议庭对被申请行政决定进行复议,并有following 事项:
1. 取消原决定;
2. 作出新的决定;
3. 其他。
六、申请人签名:
日期:
备注:此为模板文档,请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相关内容,并保持语言简明扼要、事实清晰、逻辑性强。
申请人应当确认所陈述的事实真实、准确,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以便行政复议庭能够全面了解案情,作出准确的复议决定。
交警行政复议申请书范文(精选4篇)

交警行政复议申请书范文交警行政复议申请书范文一、什么是申请书申请书是个人或集体向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表述愿望、提出请求时使用的一种文书。
申请书的使用范围广泛,申请书也是一种专用书信,它同一般书信一样,也是表情达意的工具。
申请书要求一事一议,内容要单纯。
不同的对象有不同的申请书,常见的有入团申请书、入党申请书等。
二、交警行政复议申请书范文(精选4篇)在人们越来越重视发展的今天,申请书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利用申请书我们可以表达自己的愿望和诉求。
写申请书真像想象中那么难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交警行政复议申请书范文(精选4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交警行政复议申请书1申请人:被申请人:申请事项1、依法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第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2、依法认定申请人无责。
事实与理由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xxxx年2月日作出的第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申请重新对责任进行认定,事实与理由如下:申请人与之间不属交通事故,申请人无责:1、被申请人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事故成因与事实不符。
经《痕检鉴定书》的确认,申请人的出租车xxxx 据年月日时许当时出事现场的事实部分,申请人的车辆顺着东条路直行,由于天冷路滑,申请人行驶缓慢,这时,准备自西向东横穿东条路,由于年事已高,申请人特别注意与xx 保持一定的距离,待申请人从身边驶过,发现不见了,然后下车查看。
申请人马上就将扶起,xx便侧卧在申请人车辆的后侧右部,这就是《痕检》的真正形成原因。
2、《痕检》的尘土刮擦,并不能确认就是申请人的车辆撞击xx 所致。
尘土刮擦的部位在车辆的后部,根据申请人与的行走方向而论,就是申请人刮撞到的话,也应该是在车辆的右侧,而不是在车辆的后部,只有在追尾的'情况下才能出现这样的后果。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七条“当事人没有违章行为或者虽有违章行为,但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无因果关系的,不负交通事故责任”的规定,申请人与xx受伤没有因果关系。
交通行政复议申请书

交通行政复议申请书【篇一:行政复议申请书(交通)】行政复议申请书申请人:***** 身份证号:**************法律文件送达地址:上海市**区*****路*****弄*****号*****室,邮编:*****联系电话:*****申请事项:因不服虹口交决字[2014]第3*****0-0*****0号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所做出的罚款200元、机动车驾驶证记6分的行政处罚,要求予以撤销该决定。
(见附一)事实和理由:一、2**4年*月*日星期一下午*时*分,申请人驾驶车牌号为沪a*****的小客车由东向西沿汶水路行驶,在吴*路口等候红灯时被从右后侧行驶上来一辆帕萨特警车上执勤交警(以下简称警察a)通过喇叭呼叫靠边停车,我靠边停车后告知在前一路口不按交通信号灯行驶,并电台呼叫另一执勤交警(以下简称警察b)向我开具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编号3*****2,详见附件二),我当场提出异议。
二、申请人驾驶车辆与右后侧的执勤帕萨特警车几乎并排行驶,并且两个路口相距200米左右,且该时段为放学高峰,此路段路面情况及其复杂,路口通行行人与非机动车较多,机动车行驶缓慢不存在不按信号灯行驶的客观条件。
三、警察b开具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编号3*****2,详见附件二)。
描述的涉嫌违法行为与警察a对我违法地点描述矛盾。
四、在整个执法行为上作为具有技术优势的一方,申请人希望虹口交通警察支队能提供执法现场执法过程的现场2位执法交警现场执法时的录音录像,提供涉嫌违法行为现场的视频监控录像,还原事实真像。
五、申请人历史驾驶行为良好,至今未有因交通违法行为的扣分记录。
综上所述望能还事实本来面目,而不是情绪执法、思维定式执法造成的错误处罚决定。
致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上海市虹口区政府申请人:20**年*月**日【篇二:对交通警察简易处罚行政复议申请书】对交通警察简易处罚行政复议申请书申请人:工作单位:住址:驾驶证号码:联系电话:被申请人:请求事项:一、请求撤销被申请人制发的编号为no:119065499568、no:119065499569、no:119065499570的三份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确认被申请人处罚程序违法,返还三次罚款500元整。
行政复议交通申请书模板

行政复议申请书模板(交通)申请人:XXX,性别:XX,出生日期:XXXX年XX月XX日,民族:XX,住址:XXXX,联系电话:XXXX。
被申请人:XX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地址:XXXX。
法定代表人:XXX,职务:XX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大队长。
复议请求:1. 请求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决定书》(以下简称“处罚决定书”)及其相关的交通违法行为认定。
2. 请求被申请人重新审查申请人的交通违法行为,并作出公正、合理的处罚决定。
3. 请求被申请人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事实和理由:一、被申请人作出的处罚决定书认定的基本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被申请人作出的处罚决定书认定的交通违法行为发生时间为XXXX年XX月XX日,地点为XXXX。
根据被申请人的认定,申请人驾驶的车辆在该地点实施了“闯红灯”的违法行为。
然而,申请人并未在该地点实施该违法行为。
申请人在该地点行驶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
此外,申请人在收到处罚决定书后,向被申请人提出了书面申诉,提供了相关证据,但被申请人未予采信。
二、被申请人未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调查和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然而,在处罚决定书中,被申请人并未明确说明认定申请人违法行为的事实、理由及依据。
此外,被申请人未依法听取申请人的陈述和申辩,也未依法举行听证程序。
三、被申请人的处罚决定书违反了法律规定的处罚幅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违反交通信号灯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然而,在处罚决定书中,被申请人对申请人的违法行为处以了高于法定罚款幅度的处罚,违反了法律规定。
综上所述,被申请人作出的处罚决定书存在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程序违法、违反法律规定等问题。
为此,申请人特向贵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请求依法撤销被申请人的处罚决定书,并重新审查申请人的交通违法行为。
违章行政复议申请书

违章行政复议申请书违章行政复议申请书【篇一:交通违章行政复议书】交通违章行政处罚复议申请书申请人:***,男,****年**月***日出生,住址*************,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住所地:***********法定代表人:***,大队长。
复议请求请求撤销编号3310211000851211号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
一、被申请人认定的未按规定停车,影响其它车辆和行人通行的事实不清。
一是2010年6月18日,***路暴风城路停放的车辆较为拥护,已无多余的停车位置,即便是在绿化带周围非停车位也停满了车辆。
为不妨碍其它车辆或行人通行,经仔细观察后在***路暴风城正面紧接着一辆多出一半停车位的车辆后停车,车辆前身在规定的停车位内,由于划定的人行道不规范,车辆后身距人行道1米外,但未占用人行道位置,车身后部周围遗留空间较大,并不存在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可能。
故被申请人认定的违章事实不清,缺乏依据。
二是被申请人执法行为违反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立法精神和相应规定。
如果被申请人认定存在影响其它车辆和行人通行的事实成立,那么根据交通行政执法目的和《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6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及时纠正”之规定,被申请人应及时通知车主将车辆立即移开,或在无法联系到车主情形下可依法决定将车辆拖至不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的位置。
被申请人在发现申请人未按规定停车后,仅仅以简单的行政罚款了事,未采取任何有效措施及时通知车主纠正违法行为,放任违法状态持续,该行为存在行政不作为之嫌,已违反了《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一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应当责令及时纠正”和第九十二条第(四)项“只处罚不纠正的”之规定。
且申请人在违章当日未收到处理通知书,在6月21日收到被申请人短信通知后才知晓6月18日10点因违章要求去接受处罚。
交通行政复议申请书范本格式

交通行政复议申请书范本格式尊敬的XXX交通行政复议机关:我是XXX,住在XX市XX区XX路XX号,联系电话:XXX。
我因对XXX(被申请人)在20XX年XX月XX日做出的《XXX交通管理处罚决定书》(编号:XXX)不服,特此向贵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请求贵机关依法撤销该处罚决定书,并给予公正的处理。
一、申请事项1. 请求贵机关依法撤销被申请人做出的《XXX交通管理处罚决定书》(编号:XXX);2. 请求贵机关依法确认被申请人在处罚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行为;3. 请求贵机关依法赔偿因被申请人的违法行为给我造成的损失。
二、事实和理由1. 事实20XX年XX月XX日,我在XX路XX号路段行驶时,被被申请人的工作人员(执法人员)指控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驾驶车辆违反规定。
当日,被申请人做出了《XXX交通管理处罚决定书》(编号:XXX),对我处以罚款XXX元,并记XX分。
2. 理由(1)被申请人在处罚过程中,未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未向我告知处罚的事实、依据和权利,也未听取我的陈述和申辩;(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我并未违反其所指控的交通规定,故被申请人的处罚决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3)被申请人在处罚过程中,存在滥用职权、违法执法的行为,严重侵犯了我的合法权益。
三、证据和依据1. 证据(1)被申请人的《XXX交通管理处罚决定书》(编号:XXX);(2)我的行驶证、驾驶证等相关证件;(3)现场照片、视频等其他相关证据。
2. 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4)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四、复议请求1. 依法撤销被申请人做出的《XXX交通管理处罚决定书》(编号:XXX);2. 依法确认被申请人在处罚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行为;3. 依法赔偿因被申请人的违法行为给我造成的损失;4. 依法对被申请人进行查处,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已成功)交通违法行政复议申请书模板

交通违法行政复议申请书申请人:XXX,男,19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
身份证:XXXXXXXXXXXXXXXXX,居住地址:XX市XX区XX路XX弄XX号X0X室,联系电话:1XXXXXXXXXXX。
被申请人:XX市公安局交警总队XXX支队申请事项:请求撤销被申请人第XXXXXXXXXX号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事实和理由:201X年X月X日XX时XX分左右,申请人驾驶车牌号为XXXXXXX的机动车,在XXX路东侧XX附近的左侧第三根车道正常行驶,行至近XX路道口附近,左侧第二车道两车之间出现空挡,因变道需要,申请人在白色虚线路段迅速打左转向灯并入左侧第二根车道,并在变道后关闭转向灯向前继续行驶,这时在前车右侧前方出现两位交警,待申请人车辆开到其前面时示意申请人将车停下并要求出示驾驶证行驶证,申请人询问有何违章行为,警号XXXXXX的交警说变道未使用转向灯,申请人说确定自己变道时打了转向灯,但此交警说“你打了我们怎么没看见?”,申请人说可能你们确实没看见,但该名交警拒绝听取任何解释直接开具了处罚决定书。
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XX市公安局交警总队XXX支队警号XXXXXXX的交警做出的第XXXXXXXX 号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存在执法人员违法事实认定错误、主要证据不足、为了专向整治不打转向灯违章就武断认定违法行为等严重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规定应当予以撤销:一、认定违法事实错误。
申请人是具有多年驾龄的司机,深知高峰车流中变道时打转向灯对于避免交通事故的重要性,并且常年在XX路行驶,对路况很熟悉,一直很注意在岔路口虚线路段提前打转向灯变道。
当天交警所站方位在申请人车辆前车的右前方,因变道时间短暂,又有车辆遮挡,很难及时看到左转向灯的闪动,却武断的认定申请人未使用转向灯,认定违法事实错误。
交通事故行政复议申请书范例

交通事故行政复议申请书范例一、首部1.标题:交通事故行政复议申请书2.申请人基本情况申请人:×××,性别:×,年龄:×,住址:×,单位:×,联系方式:×。
3.被申请人基本情况被申请人:×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地址:×,法定代表人:×。
二、正文1.申请事项(1)请求撤销×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字[××××]×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简易程序)》;(2)请求依法重新作出交通事故认定。
2.事实与理由(1)事实申请人于××××年××月××日×时×分在×路发生交通事故,经被申请人现场调查,作出×字[××××]×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简易程序)》,认定申请人负事故主要责任。
(2)理由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在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简易程序)》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1.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在现场调查过程中,未全面收集现场证据,未能充分了解事故经过,导致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2.适用法律错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被申请人应对事故双方责任进行认定。
然而,在本次事故中,被申请人仅认定申请人负事故主要责任,未对另一方责任进行认定,适用法律错误。
3.程序违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相关规定,被申请人应在收到申请人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然而,被申请人在本次事故中,未在法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程序违法。
综上,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简易程序)》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程序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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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交通行政复议申请书范本
申请人:***
被申请人:张**
申请行政复议的请求:
请求撤销编号no:****************的《山东省公安交通管理建议程序处罚决定书》事实和理由:
2011年1月30日(星期日)中午12时08分许,本人将车牌为鲁xxxx车停在大寺街与育才街十字路口东面十余米处,临时接人上车,在即将驱车离开的时候被交警警车拦下。
当时一民警未表明身份,直接说:“驾驶证,行车证,有保险吗?”本人将证件交出,出面的两位警察二话不说拿了证件,转头就走。
本人急忙上前询问理由和表示需要开车回乡下老家吃午饭,希望取回证件。
民警这才表示本人违章停车需要交罚款,本人在争论时强烈表示立即驶离的意愿并提出这种情况下应该先警告,民警却说:警告不过来。
而当本人指出附近另一辆违章停车在十字路口拐角处为何无警察管理时,该民警这样回答:忒忙,管不过来。
本人在辩解被无视后只能交付罚款才拿回证件。
该民警在没有对本人所指的违章车提出异议的同时,除了以太忙为由推脱并没有管理本人所指违章车,随即开车往东面谷山路方向离去。
(另,该民警自始自终都没有提出让本人驾车离开让道路畅通,而且拿走本人相关证件的行为只能逼迫本人把车依然停在原位。
该民警警车就在本人面包车前几米处停驶,在缴纳罚款时,该民警称所在副驾驶位置不能缴纳,让本人在靠近路中心的主驾驶位置的第三名未下车民警缴纳(该民警原话:南边交不了,向北边交去)。
该民警不考虑本人和其他车辆道路安全和道路畅通问题,这种行为严重违背了他作为一个交警应尽的职责。
)
申请人认为:
一、该民警的执法程序违反了2011年11月17日公安部部长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1年4月1日起施行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以下简称为《规定》)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第七条第一款规定、第十条规定、第四十二条(一)(二)款规定。
二、该民警所开具的《山东省公安交通管理建议程序处罚决定书》中所填违法行为代码为10390,处罚依据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为《道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
”且不论民警同志所开处罚决定书所填处罚依据为《道法》第九十条,民警同志并没有警告本人驶离,还以本人相关证件要挟本人缴纳罚款。
三、具体对照而言:
1、该民警违反《规定》第三条第三款:对违法行为的处理,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根据该民警开具的《山东省公安交通管理建议程序处罚决定书》所填违法行为代码10390,在驾驶员在场且有驶离意愿的情况下,本人被拦下且被罚款,民警对本人违法行为的处理并没有以事实依据;
2、该民警违反《规定》第七条第一款:交通警察调查违法行为时,应当表明执法身份。
两名警察不但没有表明身份,而且在要求本人出具证件时态度极其傲慢;
3、该民警违反《规定》第十条:交通警察查验机动车驾驶证时,应当询问驾驶人姓名、住址、出生年月并与驾驶证上记录的内容进行核对;对持证人的相貌与驾驶证上的照片进行核对。
必要时,可以要求驾驶人出示居民身份证进行核对。
该民警在拿到本人出具的证件后转头就走,并没有核对;
4、该民警违反《规定》第四十二条(一)(二):(一)口头告知违法行为人违法行为的基本事实、拟作出的行政处罚、依据极其依法享有的权利;(二)听取违法行为人的陈诉和申辩,违法行为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应当采纳。
该民警不表明身份,不说明本人违法情况,以“有保险吗?”为由索取证件,拿到证件转头就走。
同时对本人辩解不予理睬,在本人强烈表达驶离愿望的情况下仍以代码为10390的违法行为开具《山东省公安交通管理建议程序处罚决定书》,严重违反了《规定》中简易程序处罚的实施程序
5、再次强调,该民警在本人在场并主动表示愿意立即离开的情况下,依旧坚持开具《山东省公安交通管理建议程序处罚决定书》,与《道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规定不符,违背立法本意。
综上所述,申请人认为警号为086632、姓名为张**的民警于2011年01月30日(星期日)中午12时08分许对申请人车牌为鲁xxxx车停放在大寺街与育才街十字路口东面的违章停车一事的处理程序违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三条第三款、第七条第一款、第十条、第四十二条(一)(二)款之规定;执法依据不符《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应认定为执法程序有严重瑕疵,执法依据适用不当。
据上事实和理由,申请人望复议机关能查明事实,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支持本申请人的申请复议请求,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同时督促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
复议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