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系统使用与管理规范
通信与网络管理制度

通信与网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本制度旨在规范企业通信和网络管理,确保通信和网络的安全、稳定以及合理利用,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订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全部部门和员工在办公场合和办公时间内的通信和网络使用。
第三条定义1.通信:指企业内部员工之间以及与外部客户、供应商等进行信息沟通和沟通的行为,包含但不限于电话、短信、邮件、即时通讯等方式。
2.网络:指连接各类终端设备的通信网络,包含有线和无线网络。
3.网络资源:指公司供应的各类网络设备、软件、应用和服务。
4.违规行为:指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
第二章通信管理第四条通信设备的使用1.通信设备(如电话、传真机、移动电话等)应当依照规定用途使用,不得私自调整配置和关闭。
2.领用通信设备的员工应当妥当保管,而且不得将设备借用或转借他人使用。
3.使用通信设备进行沟通时,应当遵守公司的相关沟通规范和语言规范。
4.不得在通信设备上随便发布广告、传播违法信息等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五条电子邮件的使用1.员工在使用公司电子邮件时,应遵守邮件的主题、格式、抄送和密送等规定,不得发送与工作无关的邮件。
2.不得发送涉及侵害他人隐私、泄露公司商业机密等违法行为的邮件。
3.对于紧要的邮件,应保存备份并妥当存档,以备需要时查阅。
第六条即时通讯工具的使用1.员工在使用即时通讯工具时,应当注意文明用语,不得发布违法信息、传播谣言等内容。
2.不得私自添加陌生人为联系人,并应当避开将即时通讯工具用于个人生活或其他非工作用途。
第七条通信监督和记录1.公司有权通过技术手段对员工的通信进行监督,包含但不限于电话录音、邮件审查、即时通讯记录等。
2.通信监督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保护个人隐私的原则,不得滥用职权进行非法监控。
3.公司有权保管员工的通信记录,而且有权调取和供应相关通信信息作为法律诉讼的证据。
第三章网络管理第八条上网行为规定1.员工在上网时,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的相关规定,不得访问、下载、传播含有淫秽、暴力、恐怖、涉及赌博或违法信息的网站或内容。
通讯机房、设备安全操作规程范文

通讯机房、设备安全操作规程范文一、总则1. 为保障通讯机房和设备的安全运行,确保通信系统的稳定运行和数据的安全性,制定本安全操作规程。
2. 本规程适用于通讯机房和设备的管理员,以及操作人员。
3. 所有相关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规程的规定,并接受相应的安全培训和考核。
二、通讯机房的安全操作1. 进入通讯机房前,必须佩戴安全帽、工作服,并随身携带有效证件。
入口处设有刷卡,未经授权人员严禁进入。
2. 通讯机房内禁止吸烟、饮食,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
3. 管理员必须定期检查通讯机房的环境温度、湿度等参数,确保符合设备规定的工作条件。
4. 管理员必须定期对通讯机房内的设备进行巡视,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并记录相关日志。
5. 通讯机房内的设备及线缆布线必须整齐有序,避免混乱或交叉。
设备故障及时修理,线缆维护要规范执行。
6. 通讯机房内必须安装火灾报警设备和灭火设备,并建立定期检查的制度。
发现火警,应立即启动灭火设备并报警。
7. 通讯机房内的普通员工不得私自接触设备,必须经过授权和培训的管理员指导下进行操作。
三、设备的安全操作1. 操作人员在使用设备前,必须仔细阅读设备说明书,熟悉设备的操作流程和安全警示。
2. 操作人员必须正确佩戴防静电手套,避免静电对设备的影响。
3. 操作人员在操作设备时,必须严格遵守设备的操作规程,禁止任何未经授权的操作。
4. 设备故障时,操作人员应立即停止操作,并向管理员报告,在检修前禁止私自拆卸设备。
5. 设备操作完成后,操作人员必须及时关闭设备电源,断开与外部的连接。
6. 设备维护保养时,必须按照设备维护手册的要求进行,禁止随意更换设备零部件。
7. 设备报废时,必须经过管理员审核,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防止泄露重要信息。
8. 设备的数据存储应定期备份,备份数据应妥善保管,防止丢失或泄露。
四、违规处理1. 对违反本规程的人员,将视情节轻重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甚至追究法律责任。
2. 对于严重违规行为造成的设备故障或数据泄露,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进行相应的赔偿。
网络通信管理制度

网络通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内部网络通信行为,提高信息安全防护本领,保护企业信息资源,提高工作效率,订立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全部员工,包含正式员工、实习生、临时工等。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中的网络通信指的是员工在企业内部使用计算机、网络设备进行信息收发、传输以及其他相关操作的行为。
第四条全部员工必需遵守本规章制度的相关要求,违反规定的将承当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纪律处分。
第二章网络使用权限管理第五条员工必需依照所属部门的授权权限使用网络设备和应用软件,不得私自修改、删除、更改权限设置。
第六条员工应妥当保管自身的网络账号和密码,不得将账号和密码泄露给他人,不得使用他人的账号进行网络通信。
第七条企业将定期对员工的网络使用权限进行审查,发现异常情况将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第三章信息安全管理第八条员工在网络通信中,应注意保护企业机密信息和个人隐私,不得泄露、窜改、传播企业机密信息和他人个人隐私。
第九条员工应当严格遵从信息安全管理规定,不得有意传播病毒、木马、广告等影响系统安全与稳定的信息,不得进行非法入侵行为。
第十条员工不得滥用网络通信工具,不得发布、传播不正当、不健康、违法违规的信息内容。
第十一条员工不得通过网络通信途径进行组织、策划、参加违法犯罪活动,不得利用网络进行恶意攻击、诽谤、辱骂他人。
第四章职责与违规处理第十二条部门负责人应负责监督和管理本部门员工的网络通信行为,并定期检查网络通信相关记录,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处理。
第十三条对于发现违反网络通信管理制度的员工,企业将依据情节严重程度,对其进行相应纪律处分,包含口头警告、书面警告、降职、开除等。
第十四条员工在网络通信中受到到骚扰、侵害、诋毁等行为,应立刻向上级汇报,并搭配企业进行调查和处理。
第五章监督与执法第十五条企业将对网络通信进行监控和记录,以确保信息安全和员工行为的合规性,相关记录将作为管理依据。
第十六条对于发现员工有非法行为或违反规定的情况,企业有权对员工的网络使用进行审查,收集相关证据,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煤矿井下通信联络系统使用与管理规范

煤矿井下通信联络系统使用与管理规范 ( 试行 )为规范煤矿井下通信设备和系统的选型、安装、使用、维护与管理,保证煤矿井下通信设备和系统的正常使用,建立通畅、便捷、有效、快速、智能化的井上下通信联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规定了煤矿井下通信设备和系统选型、安装、使用、维护与管理的要求。
《煤矿安全规程》GB/T 2887GB 3836.1 60079-0:1998)GB 3836.2电子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 1 部份:通用要求(GB 3836.1-2000,eqv IEC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 2 部份:隔爆型“d”(GB 3836.2-2000,eqvIEC 60079-1:1990)GB 3836.3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 3 部份:增安型“e”(GB 3836.3-2000,eqv IEC 60079-7:1990)GB 3836.4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 4 部分:本质安全型“ i ” ( GB 3836.4-2000,eqv IEC 60079-11:1999)GB 50215-2005 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AQ 6210-2022 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MT/T 286 煤矿通信、自动化产品型号编制方法和管理办法MT/T 772-1998 煤矿监控系统主要性能测试方法MT287-92 煤矿信号设备通用技术条件MT209-90 煤矿通信、检测、控制用电工电子产品通用技术要求YD/N 065-1997 《邮电部电话交换设备总技术规范书》YD/T 954-1998 《数字程控调度机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YD/T 1821-2022 《通信中心机房环境条件要求》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建设完善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通知(安监总煤装﹝ 2022) 146 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发布《禁止井工煤矿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第二批)》的通知(安监总煤装﹝ 2022) 49 号)下列术语和定义合用于本规范具有以有线或者无线的方式实现语音、数据、图象传输的功能。
煤矿井下通信联络系统使用与管理规范

煤矿井下通信联络系统使用与管理规范(试行)前言为规范煤矿井下通信设备和系统的选型、安装、使用、维护与管理,保证煤矿井下通信设备和系统的正常使用,建立通畅、便捷、有效、快速、智能化的井上下通信联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制定本规范。
1 范围本规范规定了煤矿井下通信设备和系统选型、安装、使用、维护与管理的要求。
2 规范性引用文件《煤矿安全规程》GB/T 2887 电子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GB 3836.1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1部分:通用要求(GB 3836.1-2000,eqv IEC 60079-0:1998)GB 3836.2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2部分:隔爆型“d”(GB 3836.2-2000,eqv IEC 60079-1:1990)GB 3836.3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3部分:增安型“e”(GB 3836.3-2000,eqv IEC 60079-7:1990)GB 3836.4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4部分:本质安全型“i”(GB 3836.4-2000,eqv IEC 60079-11:1999)GB 50215-2005 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AQ 6210-2007 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MT/T 286 煤矿通信、自动化产品型号编制方法和管理办法MT/T 772-1998 煤矿监控系统主要性能测试方法MT287-92 煤矿信号设备通用技术条件MT209-90 煤矿通信、检测、控制用电工电子产品通用技术要求YD/N 065-1997《邮电部电话交换设备总技术规范书》YD/T 954-1998《数字程控调度机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YD/T 1821-2008《通信中心机房环境条件要求》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建设完善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通知(安监总煤装﹝2010)146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发布《禁止井工煤矿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第二批)》的通知(安监总煤装﹝2008)49号)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3.1 煤矿井下通信联络系统具有以有线或无线的方式实现语音、数据、图像传输的功能。
煤矿井下通信联络系统使用与管理规范(试行

煤矿井下通信联络系统使用与管理规范(试行)前言为规范全省煤矿井下通信设备和系统的选型、安装、使用、维护与管理,保证煤矿井下通信设备和系统的正常使用,建立通畅、便捷、有效、快速、智能化的井上下通信联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制定本规范。
1 范围本规范规定了山西省煤矿井下通信设备和系统选型、安装、使用、维护与管理的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山西省煤炭工业厅管辖范围内的煤矿企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煤矿安全规程》GB/T 2887 电子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GB 3836.1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1部分:通用要求(GB 3836.1-2000,eqv IEC 60079-0:1998)GB 3836.2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2部分:隔爆型“d”(GB 3836.2-2000,eqv IEC 60079-1:1990)GB 3836.3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3部分:增安型“e”(GB 3836.3-2000,eqv IEC 60079-7:1990)GB 3836.4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4部分:本质安全型“i”(GB 3836.4-2000,eqv IEC 60079-11:1999)GB 50215-2005 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AQ 6210-2007 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MT/T 286 煤矿通信、自动化产品型号编制方法和管理办法MT/T 772-1998 煤矿监控系统主要性能测试方法MT287-92 煤矿信号设备通用技术条件MT209-90 煤矿通信、检测、控制用电工电子产品通用技术要求YD/N 065-1997《邮电部电话交换设备总技术规范书》YD/T 954-1998《数字程控调度机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YD/T 1821-2008《通信中心机房环境条件要求》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建设完善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通知(安监总煤装﹝2010)146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发布《禁止井工煤矿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第二批)》的通知(安监总煤装﹝2008)49号)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3.1 煤矿井下通信联络系统具有以有线或无线的方式实现语音、数据、图像传输的功能。
2024年通信网络系统管理制度

2024年通信网络系统管理制度随着科技的快速发展与日新月异的通信技术愈发成熟,2024年将迎来一个通信网络系统管理制度的新篇章。
在这个制度中,我们将看到一系列新的规定和措施,以保护用户隐私,提高网络安全性,并促进通信业的可持续发展。
首先,随着2024年的到来,保护用户隐私将成为通信网络系统管理制度中的重要一环。
我们将看到更加严格的个人信息保护规定的实施,通信公司将被要求对用户的个人信息进行更加严格的保护,包括加密传输、权限控制和信息销毁等措施。
此外,公众对于通信公司违反个人信息保护规定的行为将有更强烈的监督和投诉渠道,以保证用户隐私得到妥善保护。
其次,网络安全将成为通信网络系统管理制度中的重点。
随着网络攻击和数据泄露事件的频发,通信公司将被要求加强网络安全防护措施。
这包括建立更加强大的防火墙系统,完善网络入侵监测和应急响应机制,加强对重要数据的备份与恢复能力等。
此外,通信公司还将加强对员工的网络安全意识培训,提高其防范网络风险的能力。
除了保护用户隐私和加强网络安全,2024年的通信网络系统管理制度还将加强监管和规范通信业的运营。
通信公司将被要求更好地管理其网络资源,以提高网络效率和服务质量。
此外,通信公司在网络扩容和升级方面将需要更多的投资,并受到更加严格的监管,以提供更好的网络服务和满足用户的需求。
此外,2024年的通信网络系统管理制度还将推动通信业的可持续发展。
通信公司将被要求使用更加环保的设备和技术,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此外,通信公司还将被要求加强电子废物的管理和回收,以减少资源的浪费和环境污染。
这不仅将促进通信业的可持续发展,也符合人们对于环保、可持续发展的需求。
综上所述,2024年的通信网络系统管理制度将注重保护用户隐私,加强网络安全,提高通信业的效率和服务质量,并推动通信业的可持续发展。
这些规定和措施的实施将为用户提供更加安全、便捷和可持续的通信服务。
煤矿井下通信联络系统使用与管理规范

煤矿井下通信联络系统使用与管理规范煤矿通信联络系统的使用和管理规范随着现代科技的发展,通信联络系统在煤矿生产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在煤矿井下,由于环境复杂和存在安全隐患,使用和管理通信联络系统必须严格遵守规范,以确保煤矿生产的安全和高效。
一、通信联络系统的规范使用1. 优先通信原则。
在煤矿井下,通信联络系统的使用必须遵循优先通信原则,即在生产过程中,各级别的指挥者和应急救援人员优先使用通信联络系统。
2. 引导语更新。
引导语是通信联络中非常重要的话语。
为了保证煤矿的生产安全和高效,应及时更新和修订通信引导语,并注意对全体从业人员进行反复引导和培训。
3. 路况报告规范。
煤矿井下的状况往往变幻莫测,交通状况也时刻在变化。
在煤矿井下,规范通信联络系统使用时,必须要求从业人员对路况进行详细的报告,包括交通情况、道路情况、安全情况等,及时反馈给现场指挥中心,以便进行调整和处理。
4. 报警信号规范。
为了保证煤矿从业人员在遇到紧急情况时能够及时报警求援,必须对通信联络系统的报警信号进行规范。
通信联络系统的报警信号必须明确、有效,并且必须保证从业人员学会并熟练操作。
二、通信联络系统的规范管理1. 安全防范。
在实际使用时,必须建立完善的安全监控系统,对通信联络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并加立有专职的人员进行管理,以确保其安全。
2. 设备主管责任制。
为了实现对设备的专业管理,必须建立起设备主管责任制,明确负责各个设备的管辖范围和管理职责,确保设备设施的高效、有效的使用。
3. 定期检查。
通信联络系统设备是煤矿生产中不可或缺的一环,为了保证其稳定运行,必须定期对其进行检查和维护。
同时,建立设备维护检查记录,明确设备的维护管理情况,及时解决问题。
4. 人员培训。
人员培训是保证通信联络系统正常高效运转的关键。
在煤矿使用通信联络系统时,必须对从业人员进行定期培训和考核,确保从业人员对系统的理解和掌握程度达到一定水平。
三、总结通信联络系统是煤矿生产中的必需品,但是其使用和管理也必须遵守规范,加强安全和效率掌控,保证煤矿生产安全高效。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山西省煤炭工业厅煤矿井下通信联络系统使用与管理规范(试行)前言为规范全省煤矿井下通信设备和系统的选型、安装、使用、维护与管理,保证煤矿井下通信设备和系统的正常使用,建立通畅、便捷、有效、快速、智能化的井上下通信联络,根1 范围本规范规定了山西省煤矿井下通信设备和系统选型、安装、使用、维护与管理的要求本规范适用于山西省煤炭工业厅管辖范围内的煤矿企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煤矿安全规程》GB/T 2887 电子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GB 3836.1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1部分:通用要求(GB 3836.1-2000,eqv IEC 6 0079-0:1998)GB 3836.2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2部分:隔爆型“d”(GB 3836.2-2000,eqv IEC 6 0079-1:1990)GB 3836.3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3部分:增安型“e”(GB 3836.3-2000,eqv IEC 6 0079-7:1990)GB 3836.4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4部分:本质安全型“i”(GB 3836.4-2000,eqv I EC 60079-11:1999)GB 50215-2005 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AQ 6210-2007 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MT/T 286 煤矿通信、自动化产品型号编制方法和管理办法MT/T 772-1998 煤矿监控系统主要性能测试方法MT287-92 煤矿信号设备通用技术条件MT209-90 煤矿通信、检测、控制用电工电子产品通用技术要求YD/N 065-1997《邮电部电话交换设备总技术规范书》YD/T 954-1998《数字程控调度机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YD/T 1821-2008《通信中心机房环境条件要求》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建设完善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通知(安监总煤装﹝2010)146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发布《禁止井工煤矿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第二批)》的通知(安监总煤装﹝2008)49号)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3.1 煤矿井下通信联络系统具有以有线或无线的方式实现语音、数据、图像传输的功能。
3.2 有线通信系统设备与设备之间完全以有线的方式实现语音、数据、图像的传输。
3.3 无线通信系统设备与设备之间完全或部分以无线的方式实现语音、数据、图像的传输。
3.4 广播系统以无线或有线的传输方式实现公共广播、背景音乐等。
3.5 基站移动通信系统中,连接固定部分与无线部分,并通过空中的无线传输与移动设备相连的装置。
4 技术要求4.1 有线通信系统组成系统一般由地面调度交换机、不间断电源、本质安全型电话机、安全耦合器、线缆、接线盒、避雷器、接地装置和其它必要设备组成。
4.2 无线通信系统组成系统一般由地面计算机、交换机、不间断电源、井下基站、本质安全型手持移动电话、安全耦合器、线缆、接线盒、避雷器、接地装置和其它必要设备组成。
4.3 广播系统的组成系统一般由广播主机、话筒、隔爆兼本质安全型音箱、线缆、接线盒、避雷器、安全耦合器、接地装置和其它必要设备组成。
4.4 一般要求4.4.1 有线、无线通信系统和广播系统及其设备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符合MT209、MT/T1 004、MT/T1008、MT287-92、MT209-90、GB3836.1-3836.4等标准的有关规定,并按照国家安标证使用规定取得“MA”安全标志。
4.4.2 有线、无线通信系统和广播系统及其设备应工作稳定、性能可靠,用于爆炸性环境的设备必须采用本质安全型,设备之间的输入输出信号为本质安全信号。
4.4.3 有线和无线通信系统必须具备数字中继接口能力和用户环路(模拟)接口能力。
4.4.4 调度机房及入井通信电缆的入井口处应具有防雷接地装置及设施。
4.4.5 使用非开放频段的无线设备,必须获得国家无线电管理委员会相关管理部门的批准。
4.4.6 系统产品生产单位应负责产品的终身维修、备件供应、软件升级和技术支持。
4.4.7 设备组网选型必须满足相关行业规范标准。
4.5 环境条件4.5.1 系统中用于地面机房、调度室的设备,应在下列条件下正常工作:a)环境温度:10℃~30℃;b)相对湿度:40%~70%;c)温度变化率:小于10℃/h,且不得结露;d)大气压力:80 kPa~106 kPa;e)GB/T 2887规定的尘埃、照明、噪声、电磁场干扰和接地条件。
4.5.2 除有关标准另有规定外,系统中用于煤矿井下的设备,应在下列条件下正常工作:a)环境温度:0℃~40℃;b)平均相对湿度:不大于95%(+25℃);c)大气压力:80 kPa~106 kPa;d)有爆炸性气体混合物,但无显著振动和冲击、无破坏绝缘的腐蚀性气体。
4.6 供电电源4.6.1 地面设备交流电源;a)双回路供电,具备防雷和电涌保护;b)额定电压:380V/220V,允许偏差-10%~+10%;c)谐波:不大于5%;d)频率:50Hz,允许偏差±5%。
4.6.2 井下设备交流电源a)额定电压:127V/380V/660V/1140V,允许偏差(专用于井底车场、主运输巷:-20%~+10%;其他井下产品:-25%~+10%;)-20%~+10%;b)谐波:不大于10%;c)频率:50Hz,允许偏差±5%。
4.7 功能要求4.7.1 通信联络系统应具有通信功能a) 通信系统应具有井下固定电话和手持移动电话与地面固定电话和手持移动电话之间互联互通的功能;b) 广播系统应具有广播主机向所有连接音箱进行广播和播放的功能,广播系统宜具有井下音箱与地面主机的对讲功能;广播系统应具有广播主机向特定用户(组)选择播放功能。
4.7.2 通信联络系统应具有管理功能a)通信联络系统应能对不同用户设置不同的优先权和呼叫权限;应具有紧急呼叫功能;b)通信联络系统应具有自诊断和实时故障显示功能;c)通信联络系统应具有录音功能,多通道同时录音,具备一个放音通道,可在线实时查询录音、监听、回放、存储等;d)井下固定电话和手持移动电话与地面调度室具有直通功能;g)调度交换机应具有单呼、组呼和全呼功能;h)调度交换机应能召开多方会议,用户可随时发言,也可以由调度控制发言;i)调度交换机应能同时处理多路呼叫;j) 调度交换机应具有与地面专网(公网)组网的功能;k)无线通信系统应支持手持移动电话的自动漫游、越区切换;l)无线通信系统宜具有非法用户禁用功能;m)无线通信系统手持移动电话宜具有短信功能;n)无线通信系统手持移动电话应具有抗震、防水、防腐功能;o) 广播系统应具有紧急广播功能,广播室只需打开紧急发送器,可强行切掉所有广播而转入紧急播放内容,讲话完毕后自动恢复原有状态,用于紧急通知、灾情通报等,紧急播放内容也可连续重复播放;p) 广播系统宜具有组播和选播功能。
4.8 主要技术指标a)故障率通信联络系统中设备的平均故障间隔时间(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MTBF)应不少于2000小时。
系统累计全年故障时间应不超过80小时(≤1%),可用性大于99%。
有计划的停机、检修、升级和更新所耗时间不记为故障小时。
b)系统容量生产调度通信系统总容量不少于200门;无线语音通信系统总容量不少于200门。
采用网络电话(VOIP)技术,通过统一的数据网络(TCP/IP协议)传输语音时,应根据网络带宽情况,对全网或特定节点可同时通话的终端数做出规定,以保证服务质量(QoS)即呼叫的接通率处于可接受的水平。
建议每个井下基站可以支持的同时通话的无线终端数应不小于12部。
c)传输距离:地面交换机与井下基站之间的传输距离,应不小于10km。
无线基站之间、基站和手持移动电话等移动终端之间的无线传输距离随巷道环境的变化有所不同。
一般情况下,无线设备和终端之间的通信传输距离应达到如下水平。
直巷且巷道全程截面积不小于7平方米时,手持移动电话与基站语音通信的距离不小于100米。
直巷且巷道全程截面积不小于13平方米时,手持移动电话与基站语音通信的距离不小于300米。
d)无线设备接收灵敏度≤-80dB,其中:手持移动电话灵敏度≤-75dB;基站灵敏度≤-85dB;其它无线设备和终端灵敏度≤-75dB;e)井下各种通信设备如网络交换机、分站、无线基站等的备用电源必须达到2小时以上的工作时间。
f) 手持移动电话一次充电后应能保证正常工作8小时以上。
5 安装、使用与维护5.1 安装与维护5.1.1 在主副井绞车房、井底车场、运输调度室、变电所、上下山绞车房、水泵房、压风机房、爆炸品材料库等主要机电设备硐室、井下主运输皮带转载点、移动变电站、巷道分支处、溜煤眼处和采掘工作面以及采区、水平最高点,应安设电话。
5.1.2 掘进工作面距端头30米~50米范围内,应安设电话;采煤工作面距两端10米~20米范围内,应分别安设电话;采掘工作面的顺槽长度大于1000米时,在顺槽中部应安设电话。
采煤工作面电话的设置:如图a、b、c、d、e所示,U型、Z型、Y型、H型和W型通风方式的采煤工作面电话的设置。
5.1.3 在井下避难硐室(救生舱)、井下主要水泵房、井下中央变电所和采掘工作面、爆炸品材料库、爆破时撤离人员集中地点等,必须设有直通矿调度室的电话。
5.1.4 在关键节点应有通信线路和设备的冗余及热备用。
5.1.5 井下基站、基站电源、电话、广播音箱应设置在便于观察、调试、检验、围岩稳定、支护良好、无淋水、无杂物的位置。
5.1.6 通信设备使用前,应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调试设备,并在地面通电运行24小时,合格后方可使用。
5.1.7 通信联络系统中任何设备应有必要的备用,发生故障,应能及时更换故障设备,确保通信系统的不间断工作。
5.1.8 手持移动电话严禁擅自拆开。
5.1.9 井下通信联络系统的线路,严禁利用大地做回路。
5.1.10 维护人员对通信设备及通信线缆应每天进行检查,每月测试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将检查、测试、处理结果报调度中心站。
5.1.11 每季度应对备用电源的放电容量或备用工作时间进行测试。
当电网停电后,备用电源不能保证设备连续工作两小时时,应及时更换。
5.1.12 入井电缆的入井口处应具有防雷设施。
5.1.13 应配备专业维护人员,保证24小时都有维护人员值守。
5.1.14 通信电话线路严禁与其它动力电缆、安全监控设备等电缆共用。
5.1.15 矿井通信联络系统发生故障,必须在2小时内恢复正常运行,否则,应停止作业;矿井某一作业点通信设备发生故障,必须在8小时内恢复正常运行,否则,立即停止该作业点的一切作业。
5.1.16 新建、改扩建、改造等矿井的通信联络系统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