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最新农村法律宣传手册
农村法制宣传知识内容

农村法制宣传知识内容一、符合哪些条件的孩子可以被收养?根据《收养法》第4条规定,下列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1)丧失父母的孤儿;(2)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3)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二、亲生父母可以把自己的孩子送给别人收养吗?《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1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所以,自己的孩子是不能随意送人收养的。
三、死者生前留下的哪些财产属于可继承的遗产?《继承法》第3条规定了可供继承的遗产范围:1、公民的收入;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四、经常虐待父母的子女在父母死亡后还享有继承权吗?子女赡养老人是法律规定的义务,如果不尽义务反而虐待父母,实为道德法律所不容。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七条第三项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3)人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五、最低生活保障是什么?最低生活保障是指国家对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政府公告的最低生活标准且家庭财产符合当地政府规定条件的人口给予一定现金资助,以保证该家庭成员基本生活所需的社会保障制度。
六、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有哪些?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主要是因病残、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以及生存条件恶劣等原因造成生活常年困难的农村居民。
农村平安法制宣传内容

农村平安法制宣传内容
以下是一些农村平安法制宣传的内容示例:
1. 法律常识:介绍基本的法律概念和法律体系,如宪法、民法、刑法等,帮助农民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2. 土地权益:宣传农村土地制度、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等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农民对土地权益的认识和保护意识。
3. 劳动权益:普及劳动法律法规,包括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劳动保护等方面,让农民了解自身的劳动权益和维权途径。
4. 安全生产:强调农村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宣传农业生产、农村建筑施工、农村道路交通等方面的安全知识和法规。
5. 环境保护:教育农民关注环境保护,了解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倡导可持续发展的农业生产方式。
6. 消费者权益: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教育农民如何辨别假冒伪劣产品,维护自身的消费权益。
7. 法治观念:培养农民的法治观念,强调法律的权威性和公正性,鼓励农民依法办事,维护社会秩序。
8. 纠纷解决:介绍纠纷解决的合法途径,如调解、仲裁、诉讼等,引导农民通过合法渠道解决矛盾和纠纷。
9. 法律援助:宣传法律援助制度,让农民了解如何获得法律援助,帮助弱势群体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10. 法治文化:弘扬法治文化,通过法治故事、法律案例等形式,培养农民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精神。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你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完善。
在宣传过程中,可以采用多种形式,如宣传册、标语、广播、讲座等,以确保信息能够传达到农村居民中。
农村普法宣传活动

农村普法宣传活动一、法律常识宣传1.宣传内容:普及法律基本常识,包括法律的定义、法律的地位和作用、法律体系等。
2.宣传形式:通过电视、广播、报纸、宣传栏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同时可以组织法律知识竞赛、法律文艺演出等活动,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和兴趣。
二、权益保护法律知识1.宣传内容:宣传农民的合法权益,包括劳动权、财产权、人身权等。
2.宣传形式:通过法律讲座、法律咨询、案例分析等方式进行宣传,同时可以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张贴海报等方式,让农民了解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土地承包与使用法律知识1.宣传内容:宣传土地承包与使用的法律规定,包括土地承包的方式、程序、使用期限等。
2.宣传形式:通过法律讲座、现场咨询、案例分析等方式进行宣传,同时可以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张贴海报等方式,让农民了解如何合法、合理地使用土地资源。
四、农村企业与合作社法律知识1.宣传内容:宣传农村企业与合作社的法律规定,包括注册登记、运营管理、收益分配等。
2.宣传形式:通过法律讲座、现场咨询、案例分析等方式进行宣传,同时可以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张贴海报等方式,让农民了解如何合法、合规地创办和管理企业与合作社。
五、农业政策法规宣传1.宣传内容:宣传农业政策法规,包括农业补贴、农业保险、农业科技等。
2.宣传形式:通过政策解读、政策宣讲、案例分析等方式进行宣传,同时可以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张贴海报等方式,让农民了解政策的具体内容和申请方法。
六、案例解析与法律风险防范1.宣传内容:通过解析典型案例,让农民了解常见的法律风险和防范方法。
2.宣传形式:通过法律讲座、案例分析、模拟法庭等方式进行宣传,同时可以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张贴海报等方式,让农民了解如何识别和防范法律风险。
七、法律援助渠道与程序介绍1.宣传内容:介绍法律援助的渠道和程序,包括咨询热线、援助中心等。
2.宣传形式:通过法律讲座、现场咨询等方式进行宣传,同时可以在当地政府网站或APP上发布援助渠道和程序的相关信息,方便农民获取帮助。
法律法规宣传手册

法律法规宣传手册一、引言法律法规是社会秩序的基石,它们的宣传对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提高公众对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本手册旨在全面介绍相关法律法规,并通过生动的案例和实用的指南,帮助公众更好地了解和遵守法律法规。
二、宪法1. 宪法的重要性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律,是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的基础。
宪法保障了公民的基本权利与自由,规范了国家机构的运作,为国家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
2. 宪法的主要内容宪法包括国家的基本原则、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国家机构的组织和职权等内容。
其中,宪法的修正和解释是确保宪法有效实施的重要环节。
三、刑法1. 刑法的基本原则刑法是国家对犯罪行为进行惩治的法律规范,其基本原则包括法无禁止即可为、罪刑法定、疑罪从无、法定刑等。
刑法的目的是保护社会秩序和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
2. 犯罪与刑罚本章节将重点介绍常见犯罪行为及其相应的刑罚。
例如,盗窃、抢劫、故意伤害等犯罪行为的定义、要件和刑罚幅度。
四、民法1. 民法的基本原则民法是调整民事关系的法律规范,其基本原则包括平等自愿、公平交易、诚实信用、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等。
民法的目的是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个人合法权益。
2. 合同法本章节将重点介绍合同法的基本概念、合同的成立与效力、合同的履行与变更等内容。
同时,通过实例分析和指导,帮助公众更好地理解和签订合法合同。
五、行政法1.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行政法是调整行政行为的法律规范,其基本原则包括合法性、公正性、公开性、责任追究等。
行政法的目的是规范和保护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2. 行政许可与监督本章节将重点介绍行政许可的概念、程序和效力,以及行政监督的方式和途径。
通过案例分析和实用指南,帮助公众更好地了解和行使自己的行政权利。
六、知识产权法1. 知识产权的重要性知识产权是保护创新和促进经济发展的法律制度,它涵盖了专利、商标、著作权等方面。
知识产权的保护有利于激励创新、保护创作成果,促进经济繁荣。
农村法制宣传材料

农村法制宣传材料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法律在我们的生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然而,在广大的农村地区,由于各种原因,法制观念相对薄弱,法律知识的普及程度有待提高。
为了增强农村居民的法律意识,维护农村社会的稳定与和谐,特编写此法制宣传材料。
一、农村常见法律问题1、土地承包与流转土地是农民的重要生产资料。
在土地承包和流转过程中,容易出现合同不规范、权利义务不明确等问题。
例如,有些农户在流转土地时只是口头约定,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一旦发生纠纷,难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婚姻家庭农村的婚姻家庭问题也较为突出。
比如,家庭暴力、赡养老人、离婚财产分割等。
一些人对婚姻法律规定不了解,导致在处理婚姻问题时出现违法行为。
3、民间借贷在农村,亲朋好友之间的借贷较为常见。
但由于缺乏法律意识,很多借贷没有书面凭证,利息约定不明确,容易引发债务纠纷。
4、消费者权益保护农村居民在购买农资、生活用品等商品时,有时会遇到假冒伪劣产品,但由于不知道如何维权,往往只能自认倒霉。
二、相关法律知识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部法典涵盖了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等多个方面,与农村居民的生活息息相关。
例如,在婚姻家庭方面,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范围,规定了离婚时财产的分割原则;在物权方面,保障了农民对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等的合法权益。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该法对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耕地保护、建设用地等作出了规定。
农民朋友了解这部法律,可以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土地权益,避免在土地征收、流转等过程中受到侵害。
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农村居民作为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享有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求偿权等权利。
如果购买到假冒伪劣商品,可以依据这部法律要求赔偿。
三、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1、增强法律意识平时要多关注法律知识,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渠道了解法律法规的最新动态。
村法制宣传内容

村法制宣传内容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进步,法治观念在人们心中日益重要。
为了增强农村群众的法律意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我们需要加强村法制宣传教育,为农村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宣传法律知识农村法制宣传教育首先要传播法律知识,让农民了解什么是法律,法律对我们的生活有什么样的影响。
我们可以通过举办法律知识讲座、组织法律知识问答活动等方式,向农民普及法律知识,让他们知道法律是如何保护他们权益的。
此外,我们还可以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渠道传播法律知识,让更多的农民了解法律,增强法律的公信力和权威性。
二、推广法治文化法治文化是一种以法治为核心的文化,它强调法律的重要性,提倡人们守法、用法、维护法律权威。
为了推广法治文化,我们可以开展各种法治文化活动,如组织法治文化展览、举办法治知识竞赛、编排法治文化情景剧等,让农民感受法治文化的魅力,认识法治对生活的重要作用,增强农民的法治意识。
三、加强法律监督村法制宣传教育还要关注法治监督,促进法律的实施。
我们可以通过组织村民对法治工作进行监督,对法治工作的批评建议,提高法治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同时,我们还可以加强对执法部门的监督,确保执法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
四、培育法律意识法律意识是指人们对法律的认识和看法,它影响着人们对法律的态度和行为。
为了培育法律意识,我们可以通过开展“法治故事会”、“法治文艺表演”等活动,让农民了解法律在现实中的作用,启发农民的法治思维,形成积极向上的法律意识。
五、营造法治环境法治环境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法治建设的优劣程度,它直接影响着国家或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为了营造法治环境,我们可以通过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推广法治文化,加强法治监督,改善法治环境,为农村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总之,村法制宣传教育是建设法治农村的重要内容。
通过开展法治知识宣传、推广法治文化、加强法治监督和培育法律意识等方式,我们可以让农民了解法律、认识法律,增强法律意识,为农村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农村法制宣传资料

农村法制宣传资料第一章:引言法制是社会文明进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国家治理能力的重要体现。
农村地区是我国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农村法制建设,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对于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实现农村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本宣传资料旨在加强农村法制宣传,为农民提供必要的法律知识,增强其法律意识,让他们能够依法维权,合法合规地参与农村建设和农业生产活动。
第二章:法律体系概述我国法律体系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等多个层次。
其中,宪法是我国的根本法,是其他法律的基础和依据。
法律是国家统治和社会管理的主要工具,是国家机关的行为准则。
行政法规是国务院制定的具有普遍规范性的规定。
地方性法规是省级以上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具有地方性规范性的规定。
部门规章是有关部门依法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三章:农村重要法律法规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3.《农村土地承包法》4.《农村承包经营权流转试点若干规定》5.《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6.《农村宅基地条例》7.《农田水利条例》8.《农村土地管理规定》9.《农民工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四章:农村法制教育农村法制教育是提高农民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的重要方式。
相关部门应加强农村法制宣传,开展法律知识讲座和培训活动,向农民普及基本的法律知识,如土地承包、农民工权益、合同法等。
同时,可以利用农村广播、电视、手机短信等媒介进行法制宣传,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
第五章:农村法律服务第六章:加强法律监督和执法为了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相关部门应加强法律监督和执法工作。
可以加大对农村承包经营权流转过程中的违法行为进行打击,对非法侵占土地、非法拆迁等行为进行查处。
同时,可以加强对农村劳动争议、合同纠纷等案件的调解和处理,确保农民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结语加强农村法制建设,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是实现农村现代化的重要保障。
相关部门应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提供必要的法律知识,加强农村法律服务,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
农村法制宣传材料

农村法制宣传材料尊敬的农村居民:大家好!作为一个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法律法规对于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提高广大农村居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现向大家简要宣传农村法制知识,让我们共同建设和谐法治农村。
一、法律意识的重要性法律是社会发展的基石和规则,法律存在的目的就是保护每一个公民的合法权益,使每个人在社会中都能够享有公平、公正的待遇。
农村法制涉及到土地权益、农村经济发展、食品安全等方面,关系到每个农村居民的利益和生活。
只有具备法律意识,我们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规范自己的行为。
二、农村土地权益的保护土地是农民最重要的生产资料,土地经营权是农民追求幸福生活和发展事业的基础。
国家对农民土地承包经营者的权益有明确的法律规定,禁止非法征收和随意变更土地使用权。
农村居民要了解自己的土地权益,遵守土地法律法规,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保护和发展自己的农业生产,提高农民收入。
三、农村经济发展法规农村经济的发展是农村居民共同的利益,也是乡村振兴的重要方面。
国家对农村经济发展有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包括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村金融法等。
农村居民要了解和遵守这些法律法规,不从事违法违规经营活动,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积极参与到乡村振兴中来,推动农村经济的稳步发展。
四、食品药品安全保障食品药品安全是农村居民生活的重要保障,也是国家治理重点之一、国家制定了一系列涉及食品药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如《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等。
农村居民要保持食品药品安全的警惕性,购买合格的食品药品,同时在日常生活中正确使用农药、兽药等,切实保护自己和家人的健康。
五、建设和谐法治农村建设和谐法治农村需要每一个农村居民共同努力,形成文明守法、和睦相处的社会风尚。
我们要遵守法律法规,不制造噪音、环境污染等,共同营造良好的农村环境。
我们要尊重和信任法律、依法决策,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我们要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自己的法律素养,增强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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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单位:湖南师范大学树达学院暑期三下乡法律宣传小组 二○一一年七月法律宣传手册送法下乡,邀您学法您好!我们是湖南师范大学树达学院送法下乡队伍。
为使大家进一步了解法律,学会在日常生活中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切身利益,我们精心为您制定了这一份涉及婚姻、继承法、合同法、土地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法律宣传单,其中包含法制漫画,案例分析,以及篇末所附带诉讼指南,都是与大家的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常识。
最后,真诚的希望我们的努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婚姻、继承法篇案例(一)李某与王某与1980年结婚,1982年生育一子小王,夫妇两人感情一直不好,但为了儿子始终未提出离婚。
2000年李某因身体原因辞去工作在家静养。
2001年李某患重症卧床不起,生活不能自理,一直靠儿子小王照顾。
2003年小王大学二年级时需交纳学费5000元,母亲李某无力承担,其父王某拒绝承担此费用。
无奈,李某与儿子小王一起将王某告上法庭,请求支付小王学费和李某扶养费。
支付小王5000学费的诉讼请求法院是否应该支持?支付李某扶养费的诉讼请求法院是否应该支持?分析:支付5000元学费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婚姻法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支付抚养费的权利。
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依据司法解释,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丧失或者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本案中,小王已高中毕业正读大学二年级,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故其要求其父支付5000元学费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支付李某扶养费的诉讼请求法院应予支持。
婚姻法规定,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给对方扶养费的权利。
本案中李某生活不能自理且无经济来源,属既缺乏生活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双缺乏人,因此,王某依法应当对李某有扶养义务,支付李某的扶养费,故李某的请求法院应予支持。
案例(二)1996年,张某和吴某恋爱并于次年结婚,后生有一子。
婚后两人感情并不好。
1999年9月至2003年10月期间,吴某受工作单位委派,先后到泸州和成都工作。
2001年至去年1月期间,他与别的女子同居,不再对张某尽夫妻义务,随后提出离婚。
法院认为,吴某未离婚而与他人同居,对婚姻有过错,而且在离婚过程中有隐匿和转移共同财产的情形。
根据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原则,终审判决两人离婚,孩子归女方抚养,吴某一次性给付17万余元抚养费、财产补偿6万元,损害赔偿5万元。
分析:吴某长期在外工作,未尽到为人夫、为人父的责任,对家庭和子女缺乏关心,并在婚姻期间与他人同居,严重伤害夫妻感情,依法应给予张某损害赔偿。
在离婚过程中,吴某又有隐匿转移财产的行为,导致夫妻共同财产无法确定,按照法律相关规定,吴某应当少分共同财产,张某应该得到补偿。
看看图文,学学法律。
无人继承的遗产,谁都可以拿吗?合同法篇案例(一)“我现在进单位已经十几年了,但从来没有签过什么劳动合同。
”在宁夏某企业上班的李女士说,她在一家企业里打扫了十几年卫生,但从来没有签过劳动合同,单位也没有给她交过任何保险。
她当时是托熟人进来的,觉得找工作不容易,只要有活干就行,也没有问那么多。
分析:《劳动法》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李女士所在单位应与李女士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如果拒绝签订,就应当向李女士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看看图文,学学法律。
劳动者有权通过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参与民主管理吗?土地法篇案例(一)原告王强与被告王联是同组村民,在第一轮农村土地承包责任制落实其各自承包的责任地后,为方便耕种,王强与王联协商,用自己承包的责任田与王联承包的位于自家门口的责任田调换耕种,并给付王联120元补偿款。
后双方均按调换的责任田长期耕种没有意见。
1999年第二轮土地延包时,发包方(政府)已将双方调换的责任田分别填入两家的承包合同书中。
2006年4月,王联反悔,以不愿再调换土地为由,采用放毒等方式阻止王强耕种,造成当年耕种的大小两季颗粒无收。
王强因此诉至法院,要求确认与被告王联调换土地的协议有效、并赔偿原告耕种损失1300元。
分析:法庭审理后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40条:“承包方之间为方便耕种或者各自需要,可以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互换。
”的规定,原、被告之间调换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行为有效,并且已得到土地发包方(政府)的认可。
被告王联阻止原告王强耕种调换的土地,侵犯了原告的承包经营权。
最后判决由被告赔偿耕种收益损失400元。
程序小秘诀:土地权属争议该如何处理?土地权属争议解决的途径是先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双方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当提请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其协议内容合法与否,对于协议内容不合法的,应当予以修改,或确认协议因内容不合法而无效。
当事人双方协商不成的,应当向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才能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起诉的案件性质应属行政诉讼),而不能不经过当地人民政府的行政处理,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看看图文,学学法律。
土地不能私自占用!未成年人保护法篇案例(一)山东省某校初中学生马某,学习成绩不佳,守纪情况亦差。
一天,马某在教学楼内玩球,故意将一个价值300元的吊灯打坏。
学校在查明事实真相后,依据学校有关“损坏公物要赔偿和罚款”的规章制度,对马某做出三点处理决定:(1)给予警告处分;(2)照价赔偿吊灯;(3)罚款300元。
对此,学校、教师、学生和学生家长都没有感到不妥。
该校校长还在全校师生大会上以此事为例,大谈依法治校、从严治校的重要性。
分析:实际上,学校对马某的处理意见并不都是合法的,给予警告处分和要求照价赔偿吊灯是合法的,而对学生罚款则是一种典型的违法行为。
因为行政制裁包括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两个方面,学校有对学生予以处分(纪律处分)的权力,但却没有对学生进行行政处罚的权力。
罚款是行政处罚的一种,只有国家特定的行政机关才有行政处罚权,学校对学生予以罚款没有任何法律依据。
1996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明确规定:“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
”而且还规定,在实施行政处罚时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可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在新《未成年人保护法》中规定学校要履行以下几个方面的义务: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和安全;保护未成年人受教育权;保护未成年人人格尊严;保护特殊群体未成年人;防范未成年人沉迷网络。
看看图文,学学法律。
虐待孩子也犯法!诉讼指南诉讼指南之民事诉讼风险指示凡进行民事诉讼当事人均有诉讼成本,当事人将花费一定时间,精力和费用,原告所提起的诉讼未必就一定能够胜诉,因此在提起讼前一定要慎重考虑。
当事人提出的诉讼请求在明确,具体,完整,对未提出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不会审理。
当事人提出的诉讼请求要适当,不要随意扩大诉讼请求范围;无根据的诉讼请求,除得不到人民法院的支持外,当事人还要负担相应的诉讼费用。
逾期改变诉讼请求。
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超过人民法院许可或者指定期限的,可能不被审理。
超过诉讼时效的请求,将可能不会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
除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不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外,当事人提出诉讼请求或者反驳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应当提供证据证明。
不能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
不能提供相应的证据或提供证据证明不了有关事实的,可能面临不利的裁判后果。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的证据,应当在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完成。
超过上述期限提交的,人民法院可能视其放弃了举证的权利,但属于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的新的证据除外。
不按时出庭或者中途退出法庭。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出法庭的,人民法院将按自动撤回起诉处理;被告反诉的,人民法院将对反诉的内容缺席审判。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出法庭的,人民法院将缺席判决。
超过期限申请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被执行人没有足够的财产或者没有财产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人民法院可能裁定中止或者终结执行,申请执行人的财产权益可能暂时无法实现或者不能实现。
诉讼指南之申请执行须知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支付令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执行。
申请执行的期限为二年。
诉讼指南之起诉材料申请人为单位的,提供下列材料:执行申请书(加盖公章);据以执行的生效法律文书;法律文书的生效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经办的则不需要)。
申请人为个人的,提供下列材料:执行申请书(本人签名);据以执行的生效法律文书;法律文书的生效证明;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本人经办的则不需要)。
诉讼指南之上诉须知当事人对本院作出的一审判决,裁定不服的,民事和行政判决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天内,民事和行政裁定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刑事判决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刑事裁定在裁定书送之日起五日内,通过本院身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提出上诉必须递交上诉状四份,并按对方当事人提出副本交本院审理案件的承办庭。
本院案件承办庭接到上诉状后审查符合上诉条件的,民事,行政案件将给上诉人开出预交上诉费通知,上诉人应当按照通知的要求到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费,不按规定预交上诉费的市中级人民法院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诉讼指南之申请再审与申诉须知本院受理的范围:对本院一审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行政判决或裁定不服提出申诉或再审申请的;对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本院一审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行政判决或裁定不服提出申诉或再审申请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八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申诉,申请再审期限:对刑事案件的申诉,一般最迟应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二年内提出;对行政案件申请再审或申诉,应在裁判生效后二年内提出。
申请再审或申诉所需提交材料:身份证明;申诉状或再审申请书(需当事人签名或盖章);一审、二审、再审或驳回申诉通知书等所有生效法律文书;相关证据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