式样9-11 出口收汇核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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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收汇核销

出口收汇核销

出口单位遗失报关单的,应当凭外汇局签发的未核销证明,向海关补办。
若出口项下发生退赔,出口单位应向外汇局提供有关凭证,外汇局按下列情况审核退赔外汇的真实性: (一)已出口报关且已办理核销的,外汇局凭以下有效单据进行审核: 1.出口合同; 2、退赔协议及有关证明材料; 3、出口收汇核销单(退税专用联); 4、外汇局要求的其它材料。 (二)已交单未办理核销的,外汇局凭外汇指定银行结汇水单(或收帐通知)及第一款所列单据进行审核。 (三)已报关出口未交单的,外汇局凭第一款及以下有效单据进行审核: 1.出口货物报关单; 2、商业发票; 3、汇票副本;
办理
开户 领单
报关 送交存根
核销 遗失补办
补办事宜 退赔事宜
出口单位初次申领出口收汇核销单(以下简称“核销单”)前应当凭以下材料到外汇局办理登记: 1、单位介绍信或申请书;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由工商行政管理局盖章); 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海册登记证明书复印件; 5、外经部门批文复印件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流通型进出口企业); 6、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自营型进出口企业); 外汇局对上述材料审核无误后为出口单位办理登记手续。
出口单位持在有效期内、加盖出口单位公章的核销单和相关单据办理报关手续。
出口单位办理报关后,应当自报关之日起60天内,凭核销单及海关出具的贴有防伪标签、加盖海关“验讫章 “的出口报关单、外贸发票到外汇局办理送交存根手续。
出口单位应当在收到外汇之日起30天内凭核销单、银行出具的“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到外汇局办理出口收 汇核销。
其次是调整出口报关流程;取消出口收汇核销单,企业办理出口报关时不再提供核销单。
再者,自2012年8月1日起报关出口的货物,企业申报出口退税时不再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税务部门参考外 汇局提供的企业出口收汇信息和分类情况,依据相关规定,审核企业出口退税 。

出口收汇核销单的填制方法

出口收汇核销单的填制方法

出口收汇核销单的填制方法1.出口单位名称该栏填写对外签订合同或执行出口贸易合同的有出口经营权的我国外贸公司或企业名称的全称。

委托报关时,应填写委托单位名称;委托出口,以代理出口单位名义签订出口合同并负责收汇时,应填写代理单位名称,两个或两个以上出口单位联合出口时,应填写负责办理报关手续的出口单位的名称。

2.编号该栏由发放空白核销单的当地外汇管理部门预先编号。

3.寄单日期寄单日期系指信用证或托收项下银行寄单日期。

该栏由受托行或解付行根据对外实际寄单日期填写;自寄单据的,由出口企业自填对外寄单索汇的实际日期。

4.BP/OC号(Bill Purchased/Out ward Collection)BP号指法指信用证项下议付通知书编号,OC号系指托收项下托收委托书编号,该栏由受托行或解付行根据信用证项下议付通知书编号或托收项下托收委托书编号填写。

如为自寄单据出口,则在BP/OC号栏中填写“自寄单据”。

5.结汇/收账日期该栏由解付行填写从国外银行或进口商处收妥货款的实际日期。

6.有关费用及货款处理方式有关费用及货款处理方式系指出口项下从属费用及经批准保留现汇的货款金额,填写时,在所列的项目中如发生一项,即在项目前“□”内划“√”,并填写费用金额,如未发生该项,则不填。

7.海关核放情况海关审核报关单与出口收汇核销单核对无误后,在此栏内加盖“验讫”章放行。

8.受托行/解付行备注该栏由受托行或解付行根据收款情况在必要时填写。

9.出口单位备注该栏由出口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在必要是时填写。

10.外汇管理部门核销意见该栏由当地外汇管理部门根据核销实际情况填写。

11.出口货物数量、总价该栏根据报关单填报内容,填写出口商品品种、数量、成交条件、总价及应收汇的币种。

12.收汇方式该栏必须严格按合同内容填写,每种收汇方式应列明即期或远期及远期天数。

若为分期付款方式,则应列明每项付款日期的金额。

13.预计收款日期根据合同规定的财务付款日期或根据合同推算的收款日期填写。

出口收汇核销单管理excel模板

出口收汇核销单管理excel模板

1、核销单发生全额退关 、填错等情况的,出口 单位应在三个月内到外 汇局办理核销单注销手 续; 2、出口单位因终止经 营或被取消对外贸易经 营资格不再经营出口业 务或发生合并、分立 的,应在一个月内将未 使用的核销单退回外汇 局注销; 3、外汇局在网上对核 销单进行注销操作并选 择对应的注销原因; 4、在该笔注销数据下载 并转入本地出口收汇核 报系统后,与出口单位
向内部业务பைடு நூலகம்发单
向出口单位发单
1、《出口收汇核销管理 办法》; 2、《出口收汇核销管理 办法实施细则》; 3、其他相关文件规定。
核销单注销
1、出口单位初次领单 时,应审核出口单位核 销员证、“中国电子口 岸出口收汇系统”企业 操作员IC卡、出口合同 复印件; 2、出口单位续领单时, 应审核出口单位核销员 证、“中国电子口岸出 口收汇系统”企业操作 员IC卡; 3、尚未办理核销员证的 出口单位或特殊情况由 非核销员本人领取核销 单的,核销员在领取核 销单时,应审核其居民 身份证、单位授权证明 或介绍信; 4、出口单位更换核销员 后,新核销员领取核销 单时,应审核其居民身 份证、单位授权证明或 核销单。
1、应当由核销员本人领 取核销单; 2、“中国电子口岸出口 收汇系统”企业操作员 IC卡与领单所需证明一 致; 3、出口单位在领取核销 单时应办理书面签收手 续; 4、根据出口单位考核评 定等级实行发单分类管 理。
1、纸质核销单正式使 用前应加盖单位名称及 组织机构代码章,在骑 缝处加盖单位公章; 2、核销单报关使用前应 通过“中国电子口岸出 口收汇系统”向报关地 海关进行核销单的口岸 备案; 3、对出口收汇核销考 核中的“出口收汇荣誉 企业”和“出口收汇达 标企业”按需发单;对 “出口收汇风险企业” 和“出口收汇高风险企 业”以及其他严重违反 外汇管理规定的出口单 位实行控制发单。

外贸单证课件——出口收汇核销单

外贸单证课件——出口收汇核销单
期、银行盖章 4、海关签栏:加盖“放行”或“验讫章”,填
写放行日期 5、外汇管理局:核销单、报关单、发票配对审
核无误,加盖“已核销”,核销人员签字。
退税联
1、编号:同存根 2、出口单位:同存根 3、单位代码:同存根 4、货物名称:同报关单 5、数量:同报关单 6、币种总价:同存根 7、报关单编号: 8、外汇管理局签注栏:同正联
电子口岸的出口收汇核销 1、出口收汇子系统 2、领取和使用出口收汇核销单
企业网上核销单申领 核销单出口口岸备案 核销单交单 核销单挂失
3、出口收汇核销单遗失后挂失,一经挂失不能再使用
二、出口收汇核销单的填制
存根
1、编号:与出口报关单的编即号期一L/C致
2、出口单位:全称 3、单位代码
远期L/C
出口收汇核销单
核销单,指由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发, 出口单位和受托行及解付行填写,海 关凭此受理报关,外汇管理部门凭此 核销收汇的有顺序编号的凭证。
传统方式下的出口收汇核销
1、一般程序
开户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领单
报关
送交存根
核销
2、核销单遗失及补办 出口单位遗失核销单后,应在15天内向外汇局书面说明情
况(加盖公章、法人签字),申请挂失,外汇局核实后统 一登报声明作废。 注: (1)对于空白核销单,外汇局予以注销 (2)对于已报关的核销单,则凭有关出口凭证办理核销 (3)对于要求补办出口退税专用联的,在办理出口核销手 续后,出口单位应当凭税务部门签发的与该核销单对应的 出口未退税证明,向外汇局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外汇局出 具“出口收汇核销单退税联补办证明”。
银 行 签 注 栏

币种 金额
日盖 期章
货物名 称

企业报告与出口收汇核销Excel模板

企业报告与出口收汇核销Excel模板

为“进料深加工(0654)”、盖有海关“验讫章”的进口报 销,并将进口报关单核
边境小额 旅游购物商品
1、《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办法》;
1、出口收汇核销报告表; 2、盖有海关“验讫章”的核销单; 3、盖有海关“验讫章”的报关单; 4、进口报关单; 5、核销专用联(出口值大于进口值时); 6、补偿贸易合同。
1、出口收汇核销报告表; 2、盖有海关“验讫章”的核销单; 3、盖有海关“验讫章”的报关单; 4、核销专用联; 5、商务主管部门核准件; 6、有关承包工程合同或协议。
1、出口收汇核销报告表;
2、盖有海关“ 额按核工销缴。费办理收汇核销 1、同一合同项下的出
验讫章”的核销单;

口首次进行收汇核销
3、盖有海关“验讫章”的报关单;
报告时,提供经商务
4、核销专用联;
主管部门核准的加工
5、经商务主管部门核准的加工合同(首次核销时提供)。
合同,由外汇局进行
合同登记;
2、合同发生变更或终
1、出口报关单注明金 额小于或等于进口报关 单注明金额的直接抵扣 核销; 2、出口报关单注明金 额大于进口报关单注明 金额的,对超过部分进 行收汇核销; 3、其他相关规定。
按报关单成交总价全额 收汇核销。
货样广告品A
来料加工
来料深加工(来料转进料/来料转 来料)
1、《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办法》;
2、《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止执行时,还应当提
1、出口收汇核销报告表;
1、按工缴费办理核 供有关的证明材料。
2、盖有海关“验讫章”的核销单;
销;
3、运抵国(地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142)”、贸易 2、来料转进料的,由
方式为“来料深加工(0255)”、加盖有海关“验讫章” 转出方收取加工费收汇

出口外汇核销单

出口外汇核销单

“出口外汇核销单”指由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发,,海关凭此受理报关,外汇管理部门凭此核销收汇的有顺序编号的凭证(核销单附有存根)。

核销单 CERTIFICATE OF VERIFICATION 共有三联,企业存根联,银行签注联和出口退税专用联.由于我国出口政策的不断改变,目前核销单在实际操作中就只有出口退税联还在发挥其功效。

空白核销单在报关以前所需要做的准备:1、核销单三联的出口单位和单位代码需要填写,盖章或手写均可2、联与联之间骑缝盖出口单位公章按出口收汇核销细则第十四条空白核销单长期有效。

下面讲讲电子口岸关于核销单方面的操作一、登录电子口岸./pub插入操作员IC卡,输入密码图1、图1中如果系统登录有问题,可以选择“一键恢复”,页面上方有电子口岸的热线,如有问题,可以向电子口岸咨询二、进入操作页面图2A、修改密码可以在左侧页面进行B、一般常用的是图中所示“出口收汇”、“出口退税”、“95199卡注册”三个子操作系统现在点击进入“出口收汇”页面,进行核销单相关的操作附件: 您所在的用户组无法下载或查看附件双鱼A2007-11-5 14:17三、“出口收汇”子系统相关操作(一)、核销单申领企业到外管局去申领核销单之前,应先在电子口岸上进入核销单申请图3进入“出口收汇”页面后,页面左侧点击“核销单申请”,申请份数中输入企业所需核销单数量、点击“申请”,弹出对话窗口后点击“确定”图4弹出“核销单申请成功”的对话窗口后,点击“确定”网上申请成功后,企业核销员带XX复印件、电子口岸操作员IC卡等相关资料到主管外管局领取纸质核销单。

首次申领还需附外销合同。

外管局根据企业出口规模、核销状况等因素向企业发放核销单,如发放核销单数量未达到企业申请数量,且企业有实际需要时,可以向外管局提交核销单申请报告,说明企业对核销单实际需要状况,申请特批(二)、口岸备案图5步骤1在值中输入核销单号步骤2 点击“条件设定”步骤3 点击“开始查找“图6出现核销单页面,点击红圈所示的,蓝色核销单的进入图7步骤1、在“使用口岸“中填入需备案口岸(代码、文字都可以,也可以按页面左下角提示”使用口岸输入口岸代码,或输入0,按回车键在下拉菜单中选择)步骤2、点击确认步骤3、弹出对话窗口后确认图8弹出“设置成功”的对话窗口后点击确定,备案成功。

出口货物已收汇核销证明

出口货物已收汇核销证明

出口货物已收汇核销证明
国家税务局:
经核对,(组织机构代码:)的下列出口收汇核销单已按规定办理了核销手续,相关电子数据将于年月日补传。

特此证明。

XX外汇管理局
年月日
《出口货物已收汇核销证明》的说明
一、“编号”为4位地区码+4位年月+4位顺序号。

二、“组织机构代码”指:质量技术监督局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上的9位代码。

三、各级外汇管理局开具本证明后,应按日将电子数据传输到税务机关。

四、表内项目说明:
1. “序号”为流水号
2. “收汇核销单号”为收汇核销单9位编号
3. “出口日期”指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上注明的出口日期
4. “出口报关单编号”指收汇核销单对应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右上角编号的后9位
5. “核销日期”指该收汇核销单实际办理核销日期。

外贸常用的单证

外贸常用的单证
8.商检证、质量证、重量证、卫生证等(INSPECTION CERTIFICATE OF QUANTITY,WEIGHT,HEALGH。。。)
根据产品的不同,根据国家规定或按照客户需求、行业习惯,部分商品出口必须经过国家检验检疫局强制并出具检验证书。根据检验项目的不同分为质量证、重量证、卫生证等。出口必须检验的商品,厂商须先经过商检局备案登记。出口前,填制商品检验申请单(在商检局那里取得),将该商品的样品送至商检局检验。检验合格后,商检机关出具商品检验放行单,凭放行单方可报关出口。除了国家商检局以外,也常见有客户委托第三方民间检验机构检验的。比如最著名的SGS检验公司(Societe Generale de SurveillanceS.A.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总部在日内瓦),不少非洲和中南关注国家的贸易商因为本国进出口商品检验能力有限等各种原因而认可SGS检验。SGS在我国广东、上海、青岛等地都有分支机构,可应客户要求办理检验,同时SGS现已与我国政府官方机构----国家商检局合作,由国家商检局指定中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总公司(CCLS)代为办理装船前检验,辽宁、北京、天津、河北、山东、湖北、上海、广东等地的CCLS有代理权签发SGS的检验报告。
6.装船通知(SHIPPING ADVICE)
船开前或不迟于船开当日,由发货人出具给收货人的装船情况通知。格式不限,但应包括下列内容:收货人(Consignee)、发货人(Consigner)、货物名(Goods)、提单号(B/L Number)、集装箱/铅封号(Container/Seal Number)、船名(Vessel Name)、航次(Voy)、目的港(Destination Port)、起航日(ETD, Estimated)和预计抵达日(ETA, Estimated Time of Arrival)等项OFORMA INVO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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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样9-11 出口收汇核销单
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收汇核销单存根出口退税专用
编号:编号:编号:
出口单位:外汇指定银行结汇/收帐情况:
我行已凭此办理结汇/收帐
年月日
(盖章)出口单位:
出口总价:货物名称货物数量出口总

收汇方式:
预计收款日期:
报关日期:海关核放情况:
年月日海



报关单编号:
备注:
外汇管理局核销情况:
年月日(盖章)外汇管理局核销情况:
年月日(盖章)
(未经核销此联不准撕开)
核销单具体内容及填制方法:
1、存根联内容及填制:
(1)出口单位:填写出口公司或企业名称并加盖公章。

(2)出口总价:填写合同或信用证的成交总价。

(3)收汇方式:L/C、D/P、D/A和T/T等等。

(4)预计收款日期:根据不同的收汇方式,计算一下可能收汇的大概日期。

(5)报关日期:与报关单上填报日期相同。

(6)备注:填写收汇方面需要说明的事项。

2、出口收汇核销单正本内容及填制:
(1)外汇指定银行结汇/收帐情况:表明在我国出口地出口商委托结汇银
行收帐的情况,即银行已于何年、月、日办理结汇或收帐,并由银行盖章。

(2)海关核放情况:即在报关时,经审核放行后,海关在此栏加盖海关验讫章。

(3)外汇管理局核销情况:即在货物已出口、出口单位收到货款后,向外管局办理核销时,由外汇管理局核销盖章。

1、出口退税专用联内容及填制:
(1)出口单位:同上。

(2)货物名称、数量、总价:按合同或信用证及商业发票填写。

(3)报关单编号:填写报关单后,海关在报关单上批注的编号。

(4)外汇管理局核销情况:即出口结汇后,由外汇管理局核销盖章注明以后,才能办理申请退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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