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会计继续教育-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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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

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

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金融工具是指企业持有或发出的具有金融性质的权益证券、债务工具、衍生金融工具以及与之相关的合同。

金融工具的特性决定了它们可能产生的风险和收益。

而企业的财务报表应准确地反映这些风险和收益的存在和变动。

该准则规定了三个核心概念:公允价值、摊余成本和净额。

公允价值是指可在交易市场上确定的交易价格。

摊余成本是企业在购买金融资产时支付的价款与到期日或摊余期限间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的差额。

净额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减去相关负债的公允价值。

准则要求企业在财务报表中根据金融工具的性质和目的进行分类和估值。

对于可供交易的金融工具和不可供交易的金融工具,企业应分别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和摊余成本模式进行估值。

此外,准则还规定了对金融工具减值的计提和处理方法。

此外,准则要求企业在财务报表中披露金融工具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财务工具的种类、公允价值、摊余成本、净额以及金融风险管理政策和措施等。

这些披露信息有助于用户了解企业持有和使用金融工具的情况,从而作出更准确的经济决策。

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的实施对企业和相关利益相关者有着深远的影响。

对于企业而言,准则的实施要求企业建立更健全的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体系,增加对金融工具的风险和收益的识别和把握。

对于投资者和其他利益相关者而言,准则的实施提供了更准确的财务信息,使其能够更好地评估企业的财务状况和未来的发展前景。

总之,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的实施对于规范企业在财务报表中列报和披露金融工具具有重要意义。

准则的实施将提高财务报表的透明度和可比性,增强用户对企业财务信息的信任度,促进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

因此,企业应严格按照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处理和披露,以确保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解释

《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解释

《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解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FASB ASC 825)是美国金融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颁布的规范,正式名称为《金融工具,列报和披露》(Financial Instruments—Presentation)。

该准则的目的是提供有关披露金融工具的信息,并将其分类和度量纳入适当的类别中,以便为利益相关方提供更准确和可比较的信息。

首先,该准则定义了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是一种可以承载现金流量并且可以在市场上交易的合同。

金融资产包括现金和现金等价物、股票、债券、商业票据和与其他实体进行的贷款等。

金融负债包括计划在未来支付现金的合同,如借款、应付票据和债券等。

此外,准则还包括金融衍生品,如期权、远期合约和掉期等。

其次,准则要求企业将其金融工具分类为可公允价值衡量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可公允价值衡量是指使用市场可观察的定价模型或参考市场交易价格进行估值。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也可以被归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前提是企业的经营决策基于其所保留的现金流量特征。

准则还规定了金融工具的披露要求。

企业必须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提供有关其金融工具的详细信息,包括其分类、度量方法和相关合同条款等。

此外,企业还需要披露具有重大风险和不确定性的金融工具,并说明其已采取的风险管理策略。

在实际应用中,这一准则对企业的财务报告和分析有着重要的影响。

它要求企业提供更准确和全面的金融工具信息,以便利益相关方更好地了解企业的风险暴露和财务状况。

通过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和度量,企业可以更好地了解其资产负债表上各项科目的价值和特征。

然而,准则的实施也面临一些挑战和争议。

一些人认为,准则过于复杂,使企业难以理解和应用。

此外,如果企业发行的金融工具处于非活跃市场中,其公允价值的确定可能存在困难与不确定性。

对于这些问题,准则委员会和相关机构需要进一步研究和改进。

总的来说,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和披露》为企业提供了关于金融工具分类、度量和披露的规范。

财政部:新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

财政部:新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

益_ r 具 的 区分及 相关 会计 处 理规定 》 ( 财会 [ 2 0 1 4 ] 1 3
号) 和2 0 1 4 年6 月2 0日印发 的《 企业会计 准则第 3 7 号一 金 融 T具列 报》 ( 财会 [ 2 0 1 4 3 2 3 号) 。执行 财 政部 于 2 0 1 7 年修 订 印发 的 《 企业 会计 准则 第2 2 号一 金融 工 具 确认 和计量 》 ( 财会 [ 2 0 1 7 1 7 号) 、 《 企业 会计准 则第
另行 规定 。
期 会计 中期 权 时 间价 值 的会 计处 理方 法 。五是增 加 套 期 会计 中信 用 风 险敞 口的公 允价 值 选 择 权 , 新 规 定 允许 企 业对 金融 工 具 的信 用 风 险 敞 口选 择 以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期 损 益 的方 式 来 进 行
起 在 境 内外 同时 上 市 的企 业 ,以及 在境 外 上 市 并 采 用 国际 财 务 报 告 准 则 或 企 业 会计 准 则 编 制 财 务
报 告 的 企 业 施 行 , 自2 0 1 9 年1 月1 日起 在 其 他 境 内
上 市 企 业 施 行 , 白2 0 2 1 年1 月1 日起 在 执 行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的非 上 市 企 业施 行 , 鼓 励 企业 提 前 施 行 。保 险 公 司 执 行 新 金 融 工 具 相 关 会 汁 准 则 的 过 渡 办 法
同时执 行本准 则 . .
金融工具 列报 准则 的修 订 内容 主要 包 括 : 一 是调 整 企业 资产 负债 表 和利润 表 相关 列示 项 目及 其披 露 内容 , 反 映金 融 资产 分类 由现行 “ 四分 类 ” 改 为“ 分

《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是国家会计准则委员会对企业在报告期末的金融工具的会计处理和列报提出的具体要求。

为了更好地理解和应用这一准则,国家会计准则委员会还出台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应用指南,以便企业能够正确、全面地执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和列报。

这个应用指南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首先,指南详细解释了什么是金融工具以及金融工具的分类。

金融工具是指具有金融特征,可以在市场上进行交易的合同。

根据其特定的特征和具体的交易条件,金融工具分为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三大类。

其次,应用指南明确了关于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计量和列报的具体要求。

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金融资产可以按季度、年度等时间段进行确认、计量和列报。

金融负债的确认、计量和列报需要根据相关合同或安排的实际情况进行,确保信息的准确和完整。

再次,应用指南针对一些特殊情况下的金融工具处理给予了具体指导。

比如,对与公司治理相关的金融工具交易应如何处理以及与业务交易相关的金融工具应如何处理等。

最后,应用指南还给出了一些实践指引和示例,以便企业更好地理解和运用这一准则。

指南详细介绍了如何根据准则进行判断和处理,使企业能够正确应用相关会计处理和列报规定。

总的来说,这个应用指南为企业提供了详细的指导和解释,使企业能够正确理解和运用《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要求。

通过准确的会计处理和列报,可以提高财务信息的可靠性和透明度,为企业决策提供更准确的依据。

企业应该认真学习并应用这个应用指南,以确保其金融工具的会计处理和列报符合相关准则的要求。

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以下简称“准则37号”)是中国财务会计准则(以下简称“中国会计准则”)中的一个重要部分,针对金融工具的列报和披露给出了详细的规定和要求。

本文将对准则37号的应用指南进行解读,并探讨其对企业会计实务的影响。

首先,准则37号对于金融工具的定义进行了界定。

金融工具包括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金融工具权益,它们是企业在经营活动中所持有的各种金融权益和债权债务。

准则37号明确了金融工具的分类标准,包括根据合同条款分析确定是否构成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以及金融资产是否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摊余成本计量。

准则37号对金融工具的列报提供了详细的指引。

根据准则37号的要求,企业需要对持有的金融工具进行分类,并按照相应的计量方法进行列报。

例如,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需要按照其公允价值变动的情况进行列示,而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则按照其摊余成本减去减值准备的余额进行列示。

在金融工具的披露方面,准则37号也提供了详细的要求。

企业需要披露其持有的各类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摊余成本及其在财务报表日的变动情况。

此外,企业还需要披露相关的风险管理政策和过程,包括对金融工具的风险敞口管理、对金融工具评估和处理的方法以及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市场风险等。

准则37号还规定了对于金融工具减值准备的计量方法和披露要求。

企业需要按照准则37号的要求对可能发生减值的金融工具进行评估,并按照适用的计量方法进行减值准备的计提。

在披露方面,企业需要披露已计提减值准备的金融工具的类型、计提比例和计提额度,以及对可能产生减值风险的金融工具的评估和处理方法。

准则37号的实施对企业会计实务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首先,准则37号提高了金融工具列报和披露的准确性和透明度,有助于用户更全面地了解企业的金融状况和风险管理情况。

其次,准则37号强化了金融工具减值准备的计量和披露要求,提高了企业对于金融风险的管理能力。

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

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

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金融工具的列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金融工具列报,包括金融工具列示和金融工具披露。

第二条金融工具列报的信息,应当有助于财务报表使用者了解企业所发行金融工具的分类、计量和列报的情况,以及企业所持有的金融资产和承担的金融负债的情况,并就金融工具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的重要程度、金融工具使企业在报告期间和期末所面临风险的性质和程度,以及企业如何管理这些风险作出合理评价。

第三条本准则适用于所有企业各种类型的金融工具,但下列各项适用其他会计准则:(一)由《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和《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规范的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投资,其披露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

但企业持有的与在子公司、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相联系的衍生工具,适用本准则。

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相关规定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投资进行会计处理的,以及企业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有关投资性主体定义,且根据该准则规定对子公司的投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对上述合营企业、联营企业或子公司的相关投资适用本准则。

(二)由《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规范的职工薪酬相关计划形成的企业的权利和义务,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

(三)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规范的股份支付中涉及的金融工具以及其他合同和义务,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 1号——股份支付》。

但是,股份支付中属于本准则范围的买入或卖出非金融项目的合同,以及与股份支付相关的企业发行、回购、出售或注销的库存股,适用本准则。

(四)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规范的债务重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

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

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

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以下简称“准则37号”)是我国会计准则体系中的重要内容之一,主要涉及金融工具的列报。

金融工具作为企业财务报表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投资者、债权人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准则37号的颁布,主要目的是为了提高金融工具列报的透明度和准确性。

准则37号的适用范围包括各类金融工具,例如现金、存款、债务证券、股票、衍生金融工具等。

准则37号要求企业按照公允价值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并对其进行分类和计量。

公允价值是指在公平和充分竞争市场中交易的价格。

准则37号强调了公允价值的重要性,要求企业根据市场价格或其他可靠的市场评估方法对金融工具进行公允价值计量。

准则37号对金融工具的分类包括两大类:债务金融工具和权益金融工具。

债务金融工具是指包含确定的支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例如债券、贷款等。

权益金融工具是指企业尚未承担支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义务的合同,例如股票等。

根据准则37号的规定,企业需要根据金融工具的特征和合同条款对其进行分类,并采用相应的计量方法进行列报。

准则37号还规定了金融工具的后续计量方法,主要有两种:公允价值计量和摊余成本计量。

公允价值计量是指企业按照金融工具在市场上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适用于权益工具和部分债务工具。

摊余成本计量是指企业按照合同金额减去偿还本息的金额进行计量,适用于一些具有固定利率和固定到期日的债务工具。

准则37号要求企业对金融工具的减值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计提减值准备。

减值准备的计提标准是根据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进行计算的。

减值准备的目的是确保企业对可能产生的损失做出充分的准备,并及时反映在财务报表中。

准则37号还规定了金融工具的披露要求。

企业需要对其所持有的金融工具的种类、公允价值、计量方法、减值准备等进行披露,以提供给用户更多的信息。

这样,投资者、债权人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就可以更好地理解和评估企业的金融风险和财务状况。

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

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

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是中国会计准则委员会颁布的一项准则,对企业在财务报表中如何公允列报金融工具进行了规定。

该准则主要适用于企业在财务报表中列报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摊余成本以及其他列报方法的选择和确认。

准则要求企业对于拥有金融工具的证券、债务工具以及其他权益工具等,在分类和计量方面采用公允价值模式、摊余成本模式或者以公允价值计量部分金融工具等不同列报方法。

企业在进行分类的时候需要综合考虑金融工具的特征、企业经营策略以及实际市场情况等因素进行判断。

同时,在披露方面,企业需要提供金融工具的重要信息和相关风险,以使投资者能够更加全面地了解企业的财务状况和风险状况。

准则的实施对企业的财务报表编制和披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在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方面,企业需要根据市场上相似金融工具的交易价格进行确认,如果市场上没有充分参考的交易价格,则需要进行其他公允价值计量方法的选择和确认。

在摊余成本计量方面,企业需要根据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和资产组合建模等方法进行计算,并在检查过程中对模型的合理性提出相应的要求。

此外,还有对公允价值变动直接计入权益、金融工具净结算价值确认以及迟延费用等方面的规定,这些规定都对企业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提出了详细要求。

准则的实施对企业的财务报表编制和披露有着重要的意义。

它能够提高企业财务报表的透明度和信息披露的质量,使投资者能够更加全面地了解企业的财务状况和风险状况。

同时,它也有助于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提高市场的有效性和健康发展。

然而,准则的实施也存在一定的挑战和困难。

首先,由于金融工具的特殊性和复杂性,企业在选择和确认列报方法时可能面临一些难题。

其次,金融市场的不稳定性和变化性,对企业进行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提出了一定的要求和考验。

再次,企业在进行金融工具列报时需要全面考虑整体经营策略和实际市场情况等因素,这对企业来说也是一项具有挑战性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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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时考试
A. 普通股
B. 优先股
C. 其他综合收益
D. 其他权益工具
A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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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权益工具”科目核算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的归类为权益工具的各种金融工具。

A. 发行方应当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
B. 发行方不应当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
C. 发行方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分配应作利润分配处理
D. 发放的股票股利会导致影响所有者权益总额减少
A B C D
A B
C
D
A. 以重分类日该工具的账面价值计量
B. 以重分类日该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
C. 重分类日权益工具的账面价值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
D. 以取得原权益工具日的入账成本计量
A B
C D
A. 应当划分为权益工具
B. 应当划分为金融负债
C. 应当划分为金融资产
D. 应当划分为复合金融工具
A B C D
A .回购自身权益工具(库存股)支付的对价和交易费用,应当减少所有者权益,不得确认金融资产
B .库存股可由企业自身购回和持有,也可由集团合并范围内的其他成员购回和持有
C .如果企业持有库存股之后又将其重新出售,应当确认出售的利得或者损失
D .无论这些库存股的公允价值如何波动,企业应直接将支付或收取的所有对价在权益中确认,而不产生任何损益
A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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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应当从权益中扣减
B. 只有那些可直接归属于发行新的权益工具或者购买此前已经发行在外的权益工具的增量费用才是与权益交易相关的费用
C. 交易费用与其他活动(将已发行的股份上市流通)相关,也是在发行权益工具的同时发生的,也应该计入权益
D. 与多项交易相关的共同交易费用,应当在合理的基础上,采用与其他类似交易一致的方法,在各项交易间进行分摊
A B
C D
A. 使用多项不同金融工具来仿效单项金融工具的特征,即“合成工具”
B.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虽然具有相同的主要风险敞口(例如远期合同或其他衍生工具组合中的资产和负债),但涉及不同的交易对手方。

C. 无追索权金融负债与作为其担保品的金融资产或其他资产
D. 企业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A B C D
A. 应当划分为权益工具
B. 应当划分为金融负债
C. 应当划分为金融资产
D. 应当划分为复合金融工具
A B
C D
A. 以重分类日该金融负债工具的账面价值计量
B. 以重分类日该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
C. 重分类日权益工具的账面价值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
D. 以取得原权益工具日的入账成本计量
A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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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B
C D
A .应于初始计量时先确定金融负债成分的公允价值(包括其中可能包含的非权益性嵌入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再从复合金融工具公允价值中扣除负债成分的公允价值,作为权益工具成分的价值
B .在可转换工具转换时,应终止确认负债成分,并将其确认为权益
C .转换时原来的权益成分仍旧保留为权益(从权益的一个项目结转到另一个项目,如从“其他权益工具”转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
D .可转换工具转换时不产生损益
A B
C D
E
A .回购自身权益工具(库存股)支付的对价和交易费用,应当减少所有者权益,不得确认金融资产
B .库存股可由企业自身购回和持有,也可由集团合并范围内的其他成员购回和持有
C .如果企业持有库存股之后又将其重新出售,反映的是不同所有者之间的转让,而非企业本身的利得或损失
D .无论这些库存股的公允价值如何波动,企业应直接将支付或收取的所有对价在权益中确认,而不产生任何损益
A B
C D E
A. 以重分类日该工具的账面价值计量
B. 以重分类日该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
C. 重分类日权益工具的账面价值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权益
D. 以取得原权益工具日的入账成本计量
A B
C D
E
A .企业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B .企业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C. 无追索权金融负债与作为其担保品的金融资产或其他资产
D. 债务人为解除某项负债而将一定的金融资产进行托管(例如偿债基金或类似安排),但债权人尚未接受以这些资产清偿负债
A B
C D
E
见讲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内相互抵销的条件。

A. 要求以现金、其他金融资产或以其他导致该工具成为金融负债的方式进行结算的或有结算条款几乎不具有可能性,即相关情形极端罕见、显著异常或几乎不可能发生
B. 只有在发行方清算时,才需以现金、其他金融资产或以其他导致该工具成为金融负债的方式进行结算
C. 按照本准则第三章分类为权益工具的可回售工具
D. 对于附有或有结算条款的金融工具,发行方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交付现金
A B
C D E
A. 使用多项不同金融工具来仿效单项金融工具的特征,即“合成工具”
B.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虽然具有相同的主要风险敞口(例如远期合同或其他衍生工具组合中的资产和负债),但涉及不同的交易对手方。

C. 无追索权金融负债与作为其担保品的金融资产或其他资产
D. 债务人为解除某项负债而将一定的金融资产进行托管(例如偿债基金或类似安排),但债权人尚未接受以这些资产清偿负债
A B
C
D
E
见讲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得相互抵销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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