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一通三防”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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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公司一通三防管理制度

煤矿公司一通三防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煤矿安全生产,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一通三防管理目标1. 保障矿井通风系统稳定,确保矿井通风能力满足生产需求。

2. 严格控制矿井瓦斯、煤尘、火灾等事故的发生,确保矿井安全。

3. 加强一通三防设备设施的维护和管理,提高设备设施运行效率。

4. 提高员工一通三防安全意识,增强应急处理能力。

三、一通三防管理职责1. 矿长为本矿一通三防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一通三防工作的组织、协调、领导和监督。

2.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一通三防工作负直接责任,确保本部门一通三防工作落实到位。

3. 矿井通风部门负责矿井通风系统的管理、维护和改造,确保通风系统稳定运行。

4. 矿井安全部门负责一通三防安全管理、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5. 各部门员工应积极参与一通三防工作,严格遵守一通三防规定,提高自身安全意识。

四、一通三防管理内容1. 通风系统管理(1)矿井通风系统设计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2)矿井通风系统应定期检查、维护和改造,确保通风系统稳定运行。

(3)矿井通风设备设施应定期检查、维修,保证设备设施正常运行。

2. 瓦斯管理(1)矿井瓦斯监测、预报、预警、治理和应急救援等工作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矿井瓦斯抽采、排放等设施应定期检查、维护,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3)矿井瓦斯检测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3. 煤尘管理(1)矿井煤尘防治工作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矿井煤尘排放浓度应符合国家环保标准。

(3)矿井煤尘防治设施应定期检查、维护,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4. 火灾管理(1)矿井火灾防治工作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矿井火灾监测、预报、预警、扑救和应急救援等工作应做好充分准备。

(3)矿井火灾防治设施应定期检查、维护,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范本(5篇)

“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范本(5篇)

“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范本隐患是事故的前奏,消灭隐患就是消灭事故,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及时发现和消灭煤矿事故隐患,预防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煤矿安全生产,高度重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照煤矿安全规程和相关制度,结合本矿实际,编制了“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深入开展“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治理,建立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从根本上杜绝事故发生。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一通三防”隐患是指矿井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一通三防”相关管理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矿井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第二章隐患认定第三条“一通三防”隐患分为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

一般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止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矿井自身难于排除的隐患。

第五条“一通三防”隐患认定依照《____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____第____号)、《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通风行业aq标准等相关规定。

第三章____机构及职责第六条本矿成立“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治理专业组组长:总工程师成员:分管副矿长、通风科、工程科、安全管理科、机电科、调度室等“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范本(二)为了全面提升我矿“一通三防”技术和管理水平,搞好“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经矿研究决定,成立了以矿长为主的“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进一步提高我矿预防通风瓦斯事故能力,开展了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现将我矿活动期间所查隐患整改完成落实情况特向公司汇报:一、隐患排查治理领导组:组长:____健副组长:赵保忠王凤龙张成武侯靖文贾宝财魏永江成员:各区队相关负责人“一通三防”隐患排查办公室设在通风工区(8003),通风副总贾宝财为办公室主任,负责“一通三防”隐患排查专项行动的隐患排查收集汇总和技术指导工作。

煤矿一通三防安全管理制度

煤矿一通三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煤矿安全生产,预防和减少通风、瓦斯、煤尘及火灾事故,保障矿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煤矿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煤炭生产的煤矿企业,包括矿井、洗煤厂、选煤厂等。

第三条煤矿一通三防工作应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现煤矿安全生产。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煤矿应设立一通三防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矿一通三防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一通三防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一通三防工作的日常管理和协调。

第六条各级管理人员应明确一通三防工作职责,严格执行一通三防管理制度。

第三章通风系统管理第七条矿井通风系统必须安全、稳定、可靠,确保风流畅通。

第八条矿井通风系统设计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经有关部门审查批准。

第九条矿井通风系统应定期进行维护、检修,确保通风设备正常运行。

第十条严禁同时打开两道风门或长时间打开一道风门,连锁风门的连锁绳长度必须合格。

第十一条矿井通风系统改造、扩建或停风作业时,必须制定专项方案,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四章瓦斯防治管理第十二条矿井应建立健全瓦斯防治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瓦斯防治职责。

第十三条矿井应定期进行瓦斯检查,确保瓦斯浓度在安全范围内。

第十四条瓦斯检查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持证上岗。

第十五条矿井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瓦斯抽采系统正常运行。

第十六条瓦斯突出矿井应采取防突措施,降低瓦斯突出风险。

第五章煤尘防治管理第十七条矿井应建立健全煤尘防治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煤尘防治职责。

第十八条矿井应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煤尘产生、扩散和沉积。

第十九条矿井应定期对煤尘浓度进行监测,确保煤尘浓度在安全范围内。

第六章防灭火管理第二十条矿井应建立健全防灭火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防灭火职责。

第二十一条矿井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第二十二条矿井应定期进行火灾隐患排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某大型煤矿“一通三防”管理制度(3篇)

某大型煤矿“一通三防”管理制度(3篇)

某大型煤矿“一通三防”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某大型煤矿的安全管理,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和煤矿安全管理规定,制定本《某大型煤矿“一通三防”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某大型煤矿全体从业人员,包括矿工、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工作人员。

第三条“一通三防”是指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中的一条重要理念和具体要求,即煤矿安全生产要做到“一通”即疏散通风;“三防”即防火、防尘、防突水。

第二章疏散通风第四条疏散通风是指在煤矿发生事故时,及时疏散矿工,保障其生命安全的通风工作。

第五条疏散通风应当按照煤矿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疏散通风方案,并根据方案实施。

第六条疏散通风工作应当做到机制合理、设备完善、操作规范、检查细致,并定期进行演练和培训。

第七条疏散通风工作应当建立健全的信息传递机制,确保及时、准确的信息传达和响应,保障矿工的安全。

第八条疏散通风工作应当做到防风、防毒、防湿、防冷等方面的措施,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第三章防火第九条防火是指在煤矿生产过程中,预防和控制火灾事故的发生和扩散。

第十条防火工作应当对煤矿各个环节进行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并消除隐患。

第十一条防火工作应当制定详细的防火方案,并根据方案进行实施。

第十二条防火工作应当做到火源控制、防烟排烟、灭火装备完善、安全疏散通道畅通等方面的措施。

第四章防尘第十三条防尘是指在煤矿开采、运输和堆放过程中,控制煤尘产生和扩散,防止尘肺病的发生。

第十四条防尘工作应当对煤矿的尘源进行精确识别和净化处理,确保尘源的控制。

第十五条防尘工作应当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选择合适的措施和设备进行控尘,如湿式喷水、抑尘剂喷洒等。

第十六条防尘工作应当制定详细的防尘计划,并根据计划进行实施。

第五章防突水第十七条防突水是指在煤矿开采和施工过程中,预防和控制突水事故的发生和扩大。

第十八条防突水工作应当对煤矿的水文地质情况进行详细调查和分析,确定突水隐患点。

2024年“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范文(七篇)

2024年“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范文(七篇)

2024年“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范文六、一通三防隐患排查管理制度一通三防隐患排查管理制度的制定,旨在强化隐患治理,预防事故发生,确保煤矿安全生产。

为深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及时发现并消除潜在的安全隐患,预防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保护职工的生命安全,本矿特依据《煤矿安全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本“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化“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构建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从根本上遏制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一通三防”隐患,系指基建矿井在生产过程中,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标准规程及“一通三防”相关管理规定,或因其他因素导致的可能引发事故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及管理上的不足。

第二章隐患认定第三条“一通三防”隐患分为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两类。

一般隐患指其危害程度及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而重大隐患则指其危害程度及整改难度较大,需全部或局部停止作业,并经过较长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因外部因素影响导致生产矿井自身难以解决的隐患。

第四条对于“一通三防”隐患的认定,本矿将严格依据《____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____第____号)、《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煤矿安全规程》、《____省“一通三防”管理规定》及煤矿通风行业的AQ标准等相关规定进行。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六条为确保“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本矿特成立“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治理专业组,其组成人员如下:组长:总工程师成员:分管副矿长、一通三防科、技术科、安监处、机电设备科、调度指挥中心、地测防治水中心等各部门负责人及专业人员。

专业组将负责全面领导和组织本矿的“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明确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有效实施。

煤矿一通三防管理制度

煤矿一通三防管理制度

煤矿“一通三防"管理制度瓦斯检查制度1、瓦斯检查员要按照矿所设置的瓦斯检查点和通风安全部制定的巡回检查图表。

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第149条之规定的次数进行检查.2、按采掘区域划分瓦斯巡回检查路线,并设专人进行检查,不准空班、漏检,并把采堀工作面检查的瓦斯浓度等填在记录牌、瓦检手册上,并通知在场作业人员.其地点检查后,也要填写在记录牌板上,字迹要清晰工整并签名。

瓦斯浓度超过《规程》有关规定时,瓦斯检查员有权责令现场人员停止工作并撤到安全地点,严禁瓦斯超限,并报告矿安全生产调度室。

3、瓦斯员要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放炮”制。

每次检查瓦斯同时要认真检查本地点监测断电传感器显示的数字,并记录在瓦检手册上。

发现问题要及时向安全生产调度室请示汇报,每班汇报不少于三次.4、采掘工作面使用钻机施工卸压孔,抽放钻孔或电煤钻打预测报和效果检验孔,专职瓦斯检查员要随时检查作业地点20米范围内的瓦斯浓度,瓦斯超限,立即停止工作面作业。

5、通风队班长要认真检查瓦斯员巡回检查瓦斯的工作质量,分析审查瓦斯手册和牌板,帮助处理问题。

通风班长后要必须及时汇总情况,按照填写班长工作报表,向安全生产调度和值班人员汇报。

凡通风安全系统干部下井遇到瓦检员必须审查瓦检员手册、牌板,审查符合要求,注明合格,发现问题要注明具体问题内容,审查人员要在瓦检手册上签名,发现隐患必须帮助瓦斯员处理完隐患或提出处理意见,汇报安全生产调度后,才能离开现场.6、严格执行瓦斯巡回检查班报审查制,通风班长要在班后审查当班瓦斯检查手册,并交回通风队值班干部审查.通风队长要每天审查一次本队全部班报表,注明审查意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7、瓦检员要熟悉矿井通风系统,特别是本人检查范围内的系统。

经常检查通风设计,保证通风系统的完整。

如果通风系统被破坏,必须及时进行修复,如暂时不能处理的要及时报告.平时发现风门敞开要及时关好,发现其他通风设施有破坏的,都要及时报告通风队值班干部.如发现破坏通风设施者,及时报告公司生产调度追究处理.8、严格瓦斯巡回检查的监督考核,凡发现瓦斯员脱岗虚报,假报瓦斯情况的,要严格按矿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直至辞退。

20条“一通三防”管理制度

20条“一通三防”管理制度

“一通三防”管理制度矿井“一通三防"是煤矿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为了加强矿井“一通三防”工作的管理,杜绝瓦斯煤尘等重大事故的发生,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和有关规定的要求,结合我矿具体情况特制定矿“一通三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建立各级领导及各业务部门“一通三防”安全管理责任制和“一通三防“管理机构,矿长对“一通三防”工作负领导责任,要保证“一通三防”所需的人、财、物到位。

矿技术负责人全面负责“一通三防”技术业务管理工作,必须主持研究“一通三防"工作,每月至少主持召开一次“一通三防"工作例会;矿副职对其分管范围内的“一通三防”安全工作负责。

各采掘班组长对所辖区内“一通三防”工作全面负责。

矿安全监察股对“一通三防”管理工作实施监督.“一通三防”管理机构,负责矿井的“一通三防"安全管理工作,并配备足够的管理人员和装备.二、矿井必须有完整的独立通风系统,各水平采区实行分区通风。

三、必须绘制通风系统图,防尘管路系统图、井下避灾路线图和安全装备布置图。

由矿主管通风技术员按月补充修改,每季向矿技术负责人交换一次图纸。

在矿调度室悬挂通风系统示意图和通风网路图。

四、矿井通风和防尘设施及通风设备必须达到《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的要求。

五、“一通三防”工作人员必须履行自已的职责,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各工种技术操作规程。

熟悉矿井通风质量标准化标准.六、通风部门,必须根据采掘进度和矿井实际情况,及时采取控制或调节风量的措施,以保证井下各用风地点有足够风量。

七、通风部门,必须建立测风制度,每旬进行一次全矿井测风;采掘工作面和其他地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测风,每次测风结果写在记录牌上,每月将测风结果按要求填表报矿领导及矿技术负责人.八、建立健全瓦斯检查制度.每班至少检查叁次,每次检查结果,都必须记入瓦斯检查手册、瓦斯检查日报表和检查地点的记录牌上,并通知在场的工作人员,检查手册必须经作业地点班组长签字,瓦斯日报表必须每天送矿长和矿技术负责人审阅签字。

煤矿一通三防管理制度

煤矿一通三防管理制度

煤矿一通三防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保障煤矿生产安全,提高职工安全意识,有效防备事故发生,特订立本《煤矿一通三防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煤矿的生产经营活动,并具有法律效力。

二、定义和缩写词解释•一通:指先行防备,即事前预先查控。

•三防:指防爆、防尘、防突三个方面的防备措施。

•煤矿:指具备采矿权的矿山企业。

三、管理职责1.企业负责人要树立安全生产第一的理念,订立并组织实施煤矿一通三防管理制度。

2.负责部门要开发并实施一通三防工作计划,监督落实相关措施。

3.各岗位负责人要切实负责,确保一通三防工作落到实处。

4.全部员工要遵守本制度,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四、一通管理规定4.1 安全检查1.各部门要定期开展煤矿安全检查工作,以确保生产设施、导风、通风、水电等设备正常运行。

2.安全检查要注意隐患排查,采取及时措施除去各类安全隐患。

3.安全检查要编制安全检查报告,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4.2 应急预案1.煤矿要订立应急预案,包含突发事故、火灾、瓦斯爆炸等应急情况的处理措施。

2.应急预案要定期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突发情况的应变本领。

4.3 安全培训1.煤矿要组织定期的安全培训,培养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2.新员工要进行安全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3.安全培训要记录并保管相应文件。

五、防爆管理规定5.1 防爆设备1.各矿井出口和紧要通风巷道要设置防爆门,保证瓦斯浓度大于肯定标按时能自动关闭。

2.装有防爆设备的设备、工具要经过定期检测和维护。

5.2 瓦斯检测1.在瓦斯易积聚区域、煤层、开采工作面等关键区域要安装瓦斯监测设备,确保及时发现瓦斯泄漏。

2.瓦斯检测设备要定期校验和维护。

5.3 作业管理1.作业前要进行瓦斯预处理,包含通风措施、瓦斯抽采等。

2.作业现场要进行瓦斯监测,一旦发现超标情况,要停工疏散人员,采取应急措施。

六、防尘管理规定6.1 采煤机尘抑制1.采煤机要配备封闭式除尘装置,确保矿井内空气质量,减少粉尘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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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一通三防”管理制度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煤矿“一通三防”管理制度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泉店煤矿“一通三防”管理制度一、总则1、矿长对“一通三防”工作负全面责任, 矿长是“一通三防”工作的第一责任者。

建立健全“一通三防” 管理机构, 按实际需要配置“一通三防”人员及技术措施所需人财物的落实。

矿总工程师在矿长领导下对“一通三防”工作直接负责。

通风科负责对全矿“一通三防”工作的监督落实。

2、矿成立以矿长为组长, 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 各科科长为成员的“一通三防”工作领导组, 加强“一通三防”管理工作, 组织落实“一通三防”各项制度、措施和有关措施工程。

3、每月由通风科牵头, 组织有关科室对全矿井“一通三防”进行不少于3次的大检查。

每月底进行一次全面考核, 定出名次, 进行奖罚, 并对上月通风、防治瓦斯、防治粉尘、防灭火存在的问题及下月主要工作, 写出总结和计划。

4、矿每月由总工程师组织召开一次“一通三防”例会, 研究解决矿井“一通三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并对重大隐患, 制定处理计划和处理措施, 要在人、财、物方面对“一通三防”给予保证。

二、通风系统管理制度1、矿井必须有完整的独立通风系统, 并做到安全、稳定、经济、科学。

改变全矿井一翼或一水平通风系统,必须报煤电公司总工程师批准;改变一个采区或采面的通风系统时, 必须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应根据工程进展情况, 及时调整通风系统, 确保后期工程施工通风要求, 切实做到系统合理、可靠。

2、生产水平和采区必须实行分区通风准备采区, 必须在采区构成通风系统后, 方可开掘其他巷道。

采煤工作面必须在采区构成完整的通风、排水、供电、监控等系统后, 方可回采。

严禁采区进回风巷一段为进风, 一段为回风。

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或易燃煤层的采区都必须设置一条专用回风巷道。

低瓦斯矿井高瓦斯区域的采区, 必须设置一条专用回风巷;低瓦斯矿井开采煤层群和分层开采采用联合布置的采区, 必须设置一条专用回风巷。

3、矿井、采区通风能力满足生产需求。

采掘工作面和硐室的供风量要符合《规程》和《作业规程》的规定。

4、矿井主要通局扇系统的管理必须符合以下规定:矿井主要通局扇每月、地面反风设施每季、防爆门每半年由矿组织检查一次, 并有记录可查(由机电一队记录保存)。

有计划停电或检修等原因需要停风时必须制定停风安全技术措施并报请矿总工程师批准, 停风期间必须打开井口防爆门和有关风门, 以便充分利用自然风压。

受停风影响的地点, 必须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将人员撤至安全地点。

新安装的主要通局扇在投产前, 必须进行性能测定和试运转工作, 以后每3年至少进行一次性能测定;机电一队要做好运转情况记录, 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5、新矿井投产前, 必须进行矿井通风阻力测定工作, 以后每3年至少进行1次阻力测定, 在矿井转入新水平生产或改变一翼通风系统后, 都必须重新进行矿井通风阻力测定和通风系统优化工作。

6、采用永久通风系统的矿井, 每年要进行一次反风演习, 由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 通风科、安检科、生产科、机电科、调度室等科室做好协助工作, 绘制通风系统图和网络图。

按《规程》要求, 定期做好通风阻力测定工作。

7、永久通风设施要严格按质量标准进行构筑, 临时通风设施也要符合设计要求, 必须加强对通风设施的管理维护, 确保其功能可靠。

8、坚持以风定产的原则, 做到合理的集中掘进, 严禁超通风能力组织生产。

9、矿井各用风地点的需要风量计算, 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按《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进行验算。

10、每旬对井下所有用风地点进行一次全面测风, 所有测风站应有测风牌。

每次测风结果都要写在该处的记录牌上, 并及时上报, 根据结果采取相应措施, 进行风量调节。

11、消灭不符合《规程》规定的串联通风、扩散通风、采空区通风(排瓦斯巷不在此限)和采煤工作面利用局部通局扇通风(非长壁采煤法, 残采回收煤柱, 地质构造复杂块段经集团公司批准的不在此限), 避免角联通风。

确需串联风必须按《规程》规定制定相应措施, 并报有关部门批准。

12、所有进、回风巷道的有效通风断面要保证风速不超限, 尽量减小通风阻力, 主要进风巷道进风实际断面不得小于设计断面的2/3, 回风巷道失修率不高于7%, 严重失修率不高于3%。

回采工作面上、下出口及动压区通风断面要保持设计断面的70%以上。

13、建立通风系统定期检查制度, 每月对进、回风系统至少检查一次, 发现隐患及时向矿调度室及总工程师汇报, 并及时组织处理。

14、通局扇房由机电一队管理, 通局扇房人员要认真值班, 并对主要通局扇及附属装置等的运行参数做好记录, 发现异常立即向通风科、机电科、安检科、调度室等相关科室汇报。

三、局部通风管理制度1、施工单位编制的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 必须有局部通风设计。

内容包括:通风方式、风量计算、局扇和风筒选型、风筒的连接及吊挂位置、局扇安装的位置, 风筒末端距工作面的距离等。

风量计算必须按照瓦斯涌出量、施工人数、一次起爆最大炸药消耗量(硝酸铵炸药)、风速等确定。

2、施工单位依据批准的局部通风设计, 负责局扇和风筒的安装、铺设与回收。

局扇安装必须按安装要求进行(见附件局扇安装标准)。

3局部通局扇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规程》第128条规定。

不得发生循环风并符合最低风速要求。

两台局部通局扇同时向一个掘进工作面供风, 必须同时与工作面电源联锁, 当任何一台发生故障停止运转时, 必须立即切断工作电源。

4、局扇和启动装置必须安装在:进风巷道中, 且顶板完好、无淋水, 方便检修行人的位置, 距回风口不得小于10米。

通局扇如放在局扇架上, 距底板高度要大于0.3米, 如吊在巷道顶部, 距底板高度要大于2米。

供给局扇的全负压供风量必须大于局扇吸风量, 以免发生循环风。

5、煤巷和半煤巷掘进工作面必须完善以下安全装备:上齐双局扇(不得将旋局扇的两极作为双局扇使用)、双电源(其中一路为“三专”电源)、自动倒台, 实现“三专”两闭锁, 瓦斯监测传感器、便携式瓦斯报警仪, 上齐防尘消防供水管路、水炮泥、湿式煤电钻、净化水幕、煤电钻综合保护等。

动力线为阻燃电缆, 照明、通讯、信号使用标准电缆。

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 使用水胶炸药, 毫秒电雷管, 并按要求使用专用发爆器爆破。

有专用电话, 所有职工必须佩带自救器, 高瓦斯工作面配备专职瓦斯检查员, 所有电气设备均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6、岩巷掘进工作面参照煤巷和半煤巷掘进工作面的有关要求进行装备。

7、局部通局扇要设备齐全。

吸风口有风罩和整流器, 高压部位有衬垫(不漏风), 坚持使用高效、低耗、低噪音的局扇, 5.5KW以上局扇必须装有消音器(低噪声局部通局扇和除尘局扇除外)。

8、局部通局扇供风量应满足工作面排出炮烟、稀释瓦斯、保证温度不超过有关规定和有害气体及矿尘的需要, 且保证风筒出风口风量不小于设计风量, 风筒出口距工作面最大距离煤巷不大于8M, 岩巷及半煤岩巷不大于10-12M, 采用抽出式除尘局扇作业的工作面除尘风筒不大于3M, 压入式风筒不大于20M, 若除尘局扇未使用,压入式局扇风筒无除尘局扇时的要求执行。

9、局部通局扇实行挂牌管理, 管理牌板的内容为:地点、型号、安装时间、风筒长度、倒台试验、检查时间、检查人员等, 字迹要清晰。

局部通局扇前还要悬挂停风警示牌。

10、局扇除瓦检员、监测工、看局扇人员、维修人员试验局扇外, 其它任何人员不准随意停、开局扇。

自动倒台每天试验一次;瓦斯电闭锁、风电闭锁试验每周进行一次。

11、计划内停电、检修等原因要停局扇时, 需提前申请, 并制定相应的停电、停风撤人措施;恢复通风前检查局扇及开关附近10M的范围内瓦斯浓度是否超过0.5%, 巷道内的瓦斯浓度是否超过1%, 只有两处都不超限的情况下, 才能送电送风。

如果巷道内超过1%必须立即制定瓦斯排放措施进行处理。

12、无计划停电、停风或其他原因造成局扇停风, 无论是否造成瓦斯积聚, 施工人员都必须报告本单位和矿调度室、通风科、安检科、生产科、机电科等科室。

安检科要把此事当作未遂事故按“三不放过”的原则组织追查, 严肃处理。

造成瓦斯超限的要严格按规定组织排放, 无计划停风、停电通风科做好记录, 以备存查。

13、风筒的阻燃、抗静电性能符合有关规定;风筒必须吊挂平直, 逢环必挂,一般风筒吊挂高度距巷道底板不小于1.5M, 风筒无破口(末端20米除外), 接头严密不漏风, 无反接头;风筒拐弯处设弯头或缓慢拐弯, 不准拐死弯(折深不超过100mm, 异径风筒接头要用过渡节, 先大后小, 不准花接、插接、倒接;风筒末端到工作面的距离和出风口的风量必须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使用单位要提高风筒的安装质量, 加强风筒的日常管理。

扒渣机后成巷段拉吊挂钢丝, 每10米一个吊挂点。

各单位通风工负责风筒、吊挂、调整和回收, 破口的粘补及通风质量的监督检查, 使用好反压边, 发现破口及时修补或更换。

风筒吊挂要达到平、直、稳、紧、逢环必挂, 缺环必补, 风筒末端必须有风筒钢圈, 并用铁丝吊挂牢固, 通风工要执行巡回检查制度, 加强维护。

14、施工单位要做好风筒的日常保护工作, 做到无磨损、拖地、车挂、挤压、脱节、炸坏等现象, 要及时向工作面延接, 并有保护末端风筒防崩坏的措施。

15、风筒实行编号管理, 编号位置设在风筒接头处, 红底(圆形)白字, 字体为10厘米, 编号要紧跟耙碴机或综掘机, 不得滞后。

每个掘进头必须备有不少于5节的备用风筒, 风筒必须放在专用风筒架上, 并挂牌管理。

回撤时, 要采取相应的措施, 不得损坏风筒吊环, 及时回收上井入库。

16、回采工作面需要装设局扇时, 必须制定相应的措施, 并报通风科、安检科、机电科、调度室、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按措施安装。

四、瓦斯检查制度1、按《规程》规定配齐瓦斯检查员, 瓦斯检查员按区域划分范围检查。

高瓦斯区域和瓦斯涌出异常的工作面必须配备专职瓦斯检查员;瓦斯检查员负责对采煤工作面的进风流、上隅角、工作面上、中、下回风流的瓦斯检查;负责对掘进工作面的进风、迎头、回风流及工作面范围内的高顶、局部及采区、水平和矿井总回风流等瓦斯浓度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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