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场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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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场安全生产管控制度

林场安全生产管控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林场的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预防事故发生,确保林场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林场所有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林业生产、加工、运输、仓储、基建等环节。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安全生产委员会- 负责林场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规划和决策。

- 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要问题。

- 组织编制和实施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负责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工作。

-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 检查、督促各部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 定期对全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

3. 各部门负责人- 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实施。

- 定期对本部门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 确保本部门生产活动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4. 全体员工- 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 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

- 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

四、安全生产责任制1. 安全生产责任制原则- 层层负责、责任到人。

- 谁主管、谁负责。

- 凡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事故者,必须追究责任。

2. 责任划分- 林场主要领导对本场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直接负责。

- 岗位员工对本岗位安全生产工作直接负责。

五、安全生产教育培训1. 教育培训内容- 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 林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 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 事故案例及预防措施。

2. 教育培训方式- 举办安全生产培训班。

- 开展安全生产知识竞赛。

- 利用宣传栏、标语等形式进行宣传教育。

六、安全生产检查1. 检查内容- 机械设备、设施设备的安全状况。

- 电气设备、线路的安全运行。

- 办公室、宿舍、食堂等场所的安全管理。

-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落实情况。

2. 检查方式- 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

- 专项检查与全面检查相结合。

林场营林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林场营林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林场营林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林场的营林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森林火灾、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确保林场和人员的安全,保护生态环境,维护国家利益,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所有林场的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从业人员,凡在林场从事营林作业或相关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规章的规定。

第三条林场的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林场的营林作业和相关工作的安全。

第四条林场的管理单位应当加强与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组织的合作,共同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技术支持,共同维护林场的安全。

第五条林场的管理单位应当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立健全风险评估、隐患排查、事故调查和应急预案等机制,提高应对突发事件和灾害的能力。

第六条林场的管理单位应当根据不同的工作环境和作业内容,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操作程序,确保营林作业和相关工作的安全可靠。

第七条林场的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督导和检查制度,定期对营林作业和相关工作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确保林场的安全生产。

第八条林场的管理单位应当加强对工作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其防范意识和自救能力,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

第二章营林安全第九条林场的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火灾防控制度,加强火灾隐患排查和宣传教育,提高工作人员对火灾的认识和预防能力。

第十条林场的管理单位应当建立森林防火巡逻和监测制度,加强对森林火险等级的评估和预警,确保森林的安全和保护。

第十一条林场的管理单位应当制定森林火灾的应急预案和处置措施,加强火灾的扑救和控制,确保火灾不扩大和蔓延。

第十二条林场的管理单位应当建立森林防火道路和瞭望塔的管理制度,保持疏林和开道,确保森林防火设施的畅通和灵活运用。

第十三条林场的管理单位应当合理安排工作人员的轮班和休息制度,提高工作人员的精神和体力,确保作业安全和效率。

第十四条林场的管理单位应当严格禁止随意燃放烟火和乱扔火种,加强对禁火区域的管控和宣传,确保森林的安全和保护。

林场安全规章制度

林场安全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林场安全管理,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林场正常生产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全场所有职工、临时用工人员以及进入林场进行参观、学习、科研等活动的相关人员。

第三条林场安全管理工作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四条林场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全场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

第五条各部门、班组及个人应明确安全生产责任,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确保安全生产任务落实到位。

第六条职工应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安全操作技能,提高安全意识。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第七条林场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二)安全生产责任制;(三)安全教育培训;(四)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五)事故报告与处理;(六)安全设施设备管理;(七)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八)消防安全管理;(九)交通安全管理;(十)职业健康管理。

第八条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确保安全风险可控。

第九条加强对消防设施、电气设备、机械设备的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十条严格执行危险作业审批制度,对高空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爆破作业等危险作业进行严格监管。

第四章事故报告与处理第十一条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扩大。

第十二条事故发生后,立即向上级部门报告,同时保护事故现场,协助事故调查。

第十三条事故调查结束后,根据事故原因和责任,对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第十四条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五条对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六条本规章制度由林场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七章特殊安全管理第十八条针对林场特有的工作环境,应加强以下特殊安全管理:(一)森林防火: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落实防火责任,做好防火物资储备,严格执行火源管理制度。

林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三篇)

林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三篇)

林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林场安全生产管理,保护林场人员生命财产安全,规范安全生产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林场的所有生产经营活动,包括林木种植、采伐、加工等环节,并适用于林场内的所有人员。

第三条林场领导层负责本制度的实施,林场全体员工必须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四条林场应当建立健全安全总体管理制度和相关操作规程,并进行宣传教育,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

第五条林场应当每年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六条林场可根据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的补充规定,并按程序进行公示。

第二章安全管理机构第七条林场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明确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与权限。

第八条林场安全管理机构包括领导层、安全主管部门、安全监督员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九条林场领导层应当确保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具备安全管理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安全管理经验。

第十条林场安全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工作,对林场安全生产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十一条林场安全监督员负责检查、监督林场安全生产管理是否符合规定,并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第十二条林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具体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包括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开展安全教育培训、组织应急演练等。

第三章安全生产基础第十三条林场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档案,包括环境风险评估报告、安全设施设备管理记录等,以备安全检查和评估使用。

第十四条林场应当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设备,包括防护用品、消防设施、安全警示牌等,确保员工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

第十五条林场应当建立健全灭火、防毒、紧急疏散等应急预案,对员工进行定期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六条林场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确保安全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七条林场应当组织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提高员工的安全技能。

第四章安全操作规程第十八条林场应当制定并严格执行一套完整的安全操作规程,明确各个环节的安全要求和操作流程。

林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林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林场的安全生产管理,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本林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领导1. 成立林场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全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 场长担任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全面负责全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3. 各部门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1. 职工安全生产责任制:(1)职工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制度,提高安全生产意识。

(2)职工应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遵守操作规程,确保生产安全。

(3)职工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2. 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1)各部门负责人应组织本部门职工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制度,提高安全生产意识。

(2)各部门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3)各部门应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四、安全生产措施1. 设备安全:(1)设备应定期检查、维修,确保设备完好。

(2)设备操作人员应经过培训,取得相应操作资格证书。

(3)设备运行时,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2. 作业安全:(1)作业前,应进行安全风险辨识,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2)作业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作业安全。

(3)作业结束后,应清理现场,确保无安全隐患。

3. 防火安全:(1)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提高职工防火意识。

(2)严格执行森林防火规定,禁止野外用火。

(3)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确保消防设施完好。

五、安全生产检查1. 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2. 检查内容包括:设备安全、作业安全、防火安全、用电安全等。

3. 检查中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整改,确保安全生产。

六、事故报告和处理1. 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应立即报告安全生产委员会。

2. 安全生产委员会应及时组织调查,查明事故原因,追究相关责任。

3. 事故处理过程中,应依法依规,确保职工合法权益。

林场综合安全管理制度

林场综合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林场安全管理,保障林场生产、生活秩序,预防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林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林场所有工作人员、外来人员及在林场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人员。

第三条林场安全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全员参与、齐抓共管的原则。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四条林场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全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五条林场各部门、各班组应明确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任务分解到个人。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负责组织制定本部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监督、检查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

第七条各班组负责人对本班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负责组织班组安全生产培训,监督、检查班组安全生产工作。

第八条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确保生产过程安全有序。

第三章安全教育培训第九条林场应定期对全体工作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十条新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一条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应急演练等活动,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四章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排查第十二条林场应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

第十三条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安全隐患进行分类、登记、整改、复查。

第十四条各部门、各班组应定期对本部门、本班组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第五章应急管理第十五条建立健全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应急措施、应急物资等。

第十六条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十七条发生安全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扩大,减少损失。

第六章安全生产奖惩第十八条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九条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由林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林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模版

林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模版

林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林场的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确保林业生产的顺利进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林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林场的所有工作人员,包括林场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生产作业人员等。

第三条林场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制,确保人员、设备和环境的安全,做到“预防为主,安全第一”。

第四条林场应当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强化安全操作规范,全面落实安全管理措施。

第五条林场应当建立和完善安全隐患排查、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体系,防范和应对各类安全风险。

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第六条林场管理人员应当主持林场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林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组织实施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及时发现、纠正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七条林场工程技术人员应当负责编制安全生产方案和技术措施,监督施工工艺过程中的安全措施,及时处理安全问题,确保施工过程中不发生安全事故。

第八条林场生产作业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和维护工作设备,积极参加安全培训和演练,主动报告安全隐患。

第三章安全生产措施第九条林场应当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保证消防设备的有效性,做到防火措施到位。

第十条林场应当制定安全操作规程,明确各项作业的安全要求和操作流程,确保作业安全有序进行。

第十一条林场应当做好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和管理,提供适当的劳动保护设施,保障员工的个人安全。

第十二条林场应当加强设备维修和检验管理,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性,避免设备故障引发安全事故。

第十三条林场应当加强对危险源和有害物质的管理,建立相应的风险评估和控制措施,防范事故发生。

第四章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第十四条林场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第十五条林场应当制定安全培训计划,组织员工参加有关安全生产的培训,提高其安全操作技能。

林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3篇)

林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3篇)

林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为了保障林场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预防和减少林场事故的发生,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保护自然资源,促进可持续发展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

下面是一份林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1. 公司领导亲自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健全林场安全委员会,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年度目标。

2. 建立健全林场安全管理机构,明确职责和权限,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并要求他们具备相关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和风险评估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

3. 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和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并进行定期考核和奖惩。

4. 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标准,制定岗位操作规程、安全作业指导书等工作指导文件,并进行培训和考核。

5. 加强对劳动者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6. 设立安全生产警示标志和安全设施,保障劳动者的人身安全。

7. 建立完善的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及时报告和处理各类事故隐患,制定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预案。

8. 开展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和评估,加强对各类安全设施和装备的维护和更新。

9. 加强与监管部门的沟通和协作,及时了解和掌握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和法规。

10. 不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和危险源辨识能力。

11. 鼓励员工主动参与安全生产管理,提出安全改进建议和意见。

12. 定期总结和评估安全生产工作,及时调整和完善管理制度。

以上是一份林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一般内容,具体的制度可以根据林场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林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林场的安全生产,保护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林业生产效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林场内的所有生产活动,包括种植、采伐、加工等环节,以及与林业生产相关的支持性工作,如设备维护、物资管理等。

第三条林场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明确管理职责和相应的安全生产职责,确保安全生产工作得到有效组织和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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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林业局xxx林场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xxx林业局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为了加强xxx林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在生产过程中从业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林场所属职工和生产承包人员必须遵守本办法和国家其他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文明生产。

第三条工会组织要积极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监督,维护其合法权益,确保其履行义务。

第四条实行安全生产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制度,依照本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有关规定追究生产安全事故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处理。

第五条安全生产指标(无死亡、无重伤、无轻伤)作为考本场各工段、班组、个人的评先、创优的否决指标。

第六条林场安全生产委员会依照本办法,对职工及生产承包人员的安全生产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第二章安全生产领导及职责第七条林场行政一把手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不断完善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第八条林场场长安全职责1.对本场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3.组织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4.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认真贯彻执行;5.每月组织召开一次安委会会议,总结前期工作,部署下一步工作;6.每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和工业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7.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8.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第九条主管副场长安全职责1.协助行政一把手抓好本单位的全面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生产负具体领导责任;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3.每月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落实整改措施,并监督执行;4.经常督促和检查安全员的工作。

5.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参加安全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第十条林场其他人员的安全职责(一)安全员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1.在场长和主管生产副场长的领导下,负责日常的安全生产管理与劳动保护用品的监督管理工作;2、参与制订本单位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并认真贯彻执行;3、参与安全生产大检查,并做好相关记录。

协助领导做好日常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报告和落实整改措施;4、经常深入生产作业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制止“三违”现象;5、组织承包生产人员参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监督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和发放;6、负责本场的安全生产宣传工作,有计划的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7、参与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做好事故的预测预报工作;8、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内业管理与报表工作。

(二)采运技术员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1.认真学习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2.经常深入生产作业现场,发现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者,应及时制止,并立即向领导报告。

同时通知安全员共同处理;3.生产中出现不安全因素、险情及事故时,要果断正确处理,防止事态扩大,并通知有关人员共同处理;4.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

(三)现场员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1.对所负责管理的生产作业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2.经常深入生产作业现场,发现违章作业,及时制止,并向领导和安全员报告;3.参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如实向调查组反应情况。

(四)职工及承包生产人员安全生产工作职责1.认真学习和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精神,树立“安全生产人人有则”的思想观念。

2.积极参加各项安全生产活动,遵守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按要求佩带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用具。

4.做好自我安全保护工作,认真履行安全互保责任。

5.发现隐患应立即停止作业,并及时向班组长和安全员报告。

6.发生事故积极投入抢险工作,保护好事故现场,并立即向班组长报告。

第三章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第十一条林场行政一把手在组织生产经营的同时,必须执行安全生产工作“五同时”的要求,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第十二条林场按《安全生产法》及林业局有关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及专职安全员,开展日常工作,并抓好安全管理基础工作。

第十三条林场安委会成员随时可进入作业现象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发现“三违”即可责令操作者停止违章作业,并通知各有关人员立即处理。

第十四条安全生产干部队伍要保持稳定,不得随意改动,应按期组织安全培训学习,不断提高安全管理人员业务素质。

第十五条实行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场安委会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由场长主持研究生产工作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制订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责任。

第十六条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第十七条安委会在安全生产管理中,要理论联系实际,注重应用效果,做好信息反馈和跟踪管理,提高对事故预测和预防能力。

第十八条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坚持单位月检检查制度。

对查出的各类隐患制定整改措施,限期进行整改。

第四章安全生产技术培训教育第十九条按时参加上级部门和林业局组织的各级安全管理人员。

第二十条场根据季节变化和生产情况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对从业人员进行劳动纪律、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及各项安全制度教育,提高职工安全生产意识和业务水平。

第五章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第二十一条林场每年在编制实施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计划时,必须编制为改善劳动力条件,防止伤亡事故和治理事故隐患,以及用于安全生产宣传为目的的安全生产技术计划。

第二十二条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计划所需经费,以报告形式向林业局请示,对落实的安措费做到专款专用,不准挤占或挪用。

第六章动保护用品管理第二十三条建立健全劳动保护用品管理机构,制定采购、发放、保管、使用的管理审批制度,保障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

第二十四条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按照《xxx省林业职工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不得私自采购、提高或降低标准。

第七章外委用工管理第二十五条林场招用外委用工前必须经林业局劳动部门批准,同时提交用工计划和所有用工人员的自然情况表。

第二十六条林场领导和安全员要经常深入生产场所进行安全检查,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及时纠正违章作业。

第二十七条承包生产作业人员在作业前必须参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否则不准上岗。

第二十八条违反上述外委用工管理规定发生安全事故,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八章事故调查处理第二十九条在生产区域内发生的与生产有关的伤亡事故,必须根据有关规定按下列要求处理。

1.发生轻伤事故,由本单位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并在二十四小时之内上报到林业局安全处。

2.发生重伤事故时应立即逐级上报,林场协助林业局进行事故调查处理。

3.发生死亡事故,由林场协助林业局和上级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4.发生死亡、重伤事故除需要抢救伤员外,在事故调查组未到达现场前任何人不准擅自改变或破坏事故现场。

5.参与事故调查人员要实事求是,坚持原则,不准徇私舞弊,歪曲事实,滥用职权打击报复。

第九章安全生产法律责任第三十条林场领导、安全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导致发生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根据情节尚不够成刑事处罚的,按本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一条安全检查发现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查令限期整改,关闭或责令停止生产作业。

并按本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经济处罚。

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主要负责人和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1.在生产作业前未按规定签定《木材生产承包合同》或《木材运输合同》(包括安全生产协议书)的。

2.在生产作业前从业人员未按规定参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

3.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的;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未落实的;5.安全生产隐患未及时整改的;6.其他违法、违章行为。

第十章奖励与处罚第三十二条林场每年对职工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综合考评,对于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和贡献的个人,给予相应的表彰和奖励。

第三十三条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严格按《xxx林业局安全生产管理办法》进行行政责任追究和经济处罚。

第三十四条违反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尚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视情节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

1.在生产作业前从业人员未按规定参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按应保未保人数,对场长、副场长各罚50元(如果领导未安排),罚安全员20元。

2.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的,按应设未设处数,对场长、主管副场长各罚50元(如果领导未安排),罚安全员20元。

3.其他违法、违章行为,视情节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适当经济处罚。

第三十五条安全生产罚款作为专款,由场财务单独立帐,主要用于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宣传和安全生产奖励。

第三十六条凡发生重伤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或轻伤事故或轻伤事故超控制指标的,不能评为先进。

第三十七条发生事故隐瞒、谎报或故意拖延不报及伪造事故现场的,根据情节从重处罚。

第十一章附则第三十八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附:xxx林场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场安全生产管理,保证生产稳定顺利进行,保护职工及外委用工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对突发性事故应急处理能力,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建立起统一指挥系统,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少事故损失,结合本场实际情况,特成立此委员会。

组长: xxx副组长: xxx xxx 成员: xxx 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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