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超标电动车、电动自行车、摩托车违法违规行为综合治理的工作方案(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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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工作方案_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工作方案_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工作方案_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一、背景及目的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环保意识的提高,电动自行车在我国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然而,随之而来的电动自行车乱象也给城市交通、消防安全、市容市貌等方面带来了诸多问题。

为了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特制定本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二、整治目标1. 提高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确保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2. 规范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回收等环节,杜绝违法违规行为。

3. 加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管理,消除火灾隐患。

4. 提高市民交通安全意识,减少交通事故发生。

5. 提升城市形象,营造整洁有序的城市环境。

三、整治内容1. 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整治(1)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的监管,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2)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动自行车行为。

(3)开展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专项检查,对不合格产品进行召回处理。

2. 电动自行车销售整治(1)规范电动自行车销售市场,确保销售商具备合法经营资格。

(2)加强对电动自行车销售环节的监管,杜绝违法违规销售行为。

(3)开展电动自行车销售市场专项整治,对违法违规销售商进行查处。

3. 电动自行车维修整治(1)规范电动自行车维修市场,确保维修商具备合法经营资格。

(2)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维修环节的监管,杜绝违法违规维修行为。

(3)开展电动自行车维修市场专项整治,对违法违规维修商进行查处。

4. 电动自行车回收整治(1)规范电动自行车回收市场,确保回收商具备合法经营资格。

(2)加强对电动自行车回收环节的监管,杜绝违法违规回收行为。

(3)开展电动自行车回收市场专项整治,对违法违规回收商进行查处。

5. 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整治(1)加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管理,确保场所具备消防安全条件。

(2)开展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专项整治,对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场所进行整改。

(3)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市民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安全意识。

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一、工作目标有效预防和遏制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事故,按照公司的部署,全面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问题隐患,完善电动自行车充电场所的设备设施;开展宣传教育,规范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有效预防各类电动自行车事故。

二、工作范围公司各单位电动自行车停放及充电场所。

三、工作内容(一)开展自查自检各单位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场所排查清理,针对充电设施不符合要求、违规停放充电、违规进楼入室等问题,严密细致排查,严格落实整改,及时消除隐患。

检查电动自行车电线、电路,防止接触不良、线路老化等问题造成事故发生。

(二)规范停放充电场所厂区设置集中的停放和充电区域,优先选择在室外空旷的安全位置,采取防火分隔措施,严禁在楼梯间、楼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首层门厅等区域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及充电。

电动自行车充电停放场所应配置必要的灭火器材和警示标志,设置独立式感烟火灾报警探测器和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的智能充电控制设施,不得私自拉接电源线路、插座和开关。

- 1 -(三)组织宣传教育通过播放典型火灾案例警示片,印发宣传材料,设置消防安全警示标志和海报,加强消防演练,普及消防常识和自救逃生技能,教育职工加强火灾防范,提升消防安全素质,选择正规渠道购买电动自行车,选择有质量保证的产品,严禁私自改装、扩容、更换电动自行车电池。

私自改装的电动自行车一律不准进入厂区。

(四)督查整治公司安监部、办公室联合对各单位电动自行车充电场所设置、宣传教育、自查整改等情况进行督查,推动整治行动落实,并对整治行动效果进行总结和通报。

四、工作安排(一)自查自检阶段(即日起至xx月xx日)。

各单位开展自查自检和宣传教育工作,规范和完善停放充电场所设施,落实安全措施,检查入厂电动自行车,组织员工开展宣传教育。

(二)督查整治阶段(xx月xx日至xx月xx日)。

各单位集中开展整改工作;安监部与办公室联合开展督查检查,总结和通报行动效果。

电动车违规充电和违规停放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电动车违规充电和违规停放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电动车违规充电和违规停放排查整治工作方案一、背景和目的近年来,电动车因其便捷、经济的特点,在我国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然而,随之而来的电动车违规充电和违规停放问题日益突出,给城市安全带来了严重隐患。

为了加强城市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方案。

二、工作原则1. 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

各级政府要充分发挥主导作用,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共同推进电动车违规充电和违规停放排查整治工作。

2. 突出重点,分类施策,综合治理。

针对不同区域、不同场所的电动车违规充电和违规停放问题,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治措施,实现综合治理。

3. 宣传教育,引导自律,长效管理。

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市民的安全意识,引导市民自觉遵守相关法规,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4. 严格执法,严肃处理,形成震慑。

对电动车违规充电和违规停放行为,要依法予以严肃处理,形成强大震慑力。

三、工作目标和任务1. 工作目标:通过排查整治,切实减少电动车违规充电和违规停放现象,消除安全隐患,提升城市安全管理水平。

2. 工作任务:(1)开展电动车违规充电和违规停放排查工作,全面掌握基本情况。

(2)对排查出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督促责任单位或个人及时整改。

(3)加强对电动车充电设施的建设和管理,保障电动车充电安全。

(4)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防止电动车违规充电和违规停放问题反弹。

四、工作措施1. 排查摸底:各地要组织力量,对辖区内的电动车违规充电和违规停放情况进行全面排查,详细记录排查情况,为后续整治工作提供数据支持。

2. 整改落实:对排查出的问题,要明确责任单位或个人,制定整改措施,督促整改到位。

对涉及违法的行为,要依法予以查处。

3. 建设充电设施:各地要加大投入,加快电动车充电设施的建设,满足市民充电需求。

同时,要加强充电设施的管理,确保充电安全。

4. 宣传教育:各地要广泛开展电动车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市民的安全意识,引导市民规范充电、停放电动车。

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加强全县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全面彻底消除辖区电动自行车“飞线充电”及违规停放现象,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杜绝小火亡人惨痛教训,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坚持以群众实际需求为导向,围绕全县城范围内的住宅小区,以实施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为抓手,加快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加强对违法违规电动自行车充电及停放行为整治,建立属地为主、部门联动、全民共管的问题排查发现、现场联动处置和后续疏堵结合长效管控机制,全面彻底消除辖区电动自行车“飞线充电”及违规停放现象,为居民生产生活创造整洁、有序、安全的整体环境。

二、总体安排
X月X日—X月X日。

以全县城范围内的住宅小区为重点,一方面,加快推进居民集中居住区、人员密集场所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基本满足群众充电需求;另一方面,认真摸排高空“飞线”、私拉电线及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等安全问题,对发现的安全隐患依法依规及时处理处置,全面彻底消除辖区电动自行车“飞线充电”及违规停放现象。

三、职责分工
(一)消防救援大队:协调各部门开展联合开展“飞线充电”及违规停放等违法行为的检查,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居(村)委会落实消防安全职责;
(二)住建局: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落实消防安全防范责任,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和消防宣传教育;
(三)城管局:为整治行动提供拖车协助排查整治;
(四)小区物业:摸排辖区小区的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设施情况,规划、建设集中充电设施;
(五)街道、社区:托底负责没有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小区,协助排查整治,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居民消防安全意识;
附: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排查登记表
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排查
登记表
小区名称:物业名称:。

电动车违章专项整治方案

电动车违章专项整治方案

电动车违章专项整治方案一、流动宣传教育针对电动车违章行为,首先需要加强宣传教育工作。

可以通过在各社区、学校、公园等人流密集的地方设置宣传点,采取宣传展板、播放宣传片、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市民宣传电动车交通法规和安全知识。

同时,通过各类媒体、网络平台等渠道,加大对电动车违章行为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和支持的氛围。

二、加强执法力量和科技手段为了有效整治电动车违章行为,需要加强执法力量和科技手段的应用。

可以增加城市交通执法人员数量,提高执法效率,加大对电动车违章行为的巡查和查处力度。

同时,可以通过安装监控摄像头、使用电子警察等科技手段,对电动车违章行为进行实时监控和记录,提高违法行为的查处率。

三、建立健全违章处理机制针对电动车违章行为,需要建立健全的违章处理机制。

可以设立电动车违章行为处理中心,统一受理和处理电动车违章投诉和举报,细化违章行为的处理流程,明确责任主体和处理程序,确保违章行为能够及时、公正、有效地得到处理。

同时,可以加强执法部门和机构间的协作配合,形成以城市交通管理部门为主导,多部门联合参与的整体工作格局。

四、加强宣传教育和规范管理为了加强对电动车驾驶人的宣传教育和规范管理,可以在社区、学校、单位等场所开展专项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驾驶人的交通法规意识和安全意识。

同时,可以加强对电动车销售、注册和使用的管理,规范电动车的生产、销售和使用行为,加强对电动车行驶证、号牌等证件的管理,确保电动车的合法合规运行。

五、加大违章处罚力度针对电动车违章行为,需要加大处罚力度。

可以根据电动车违章行为的性质和情节,依法对违章驾驶人进行处罚,包括罚款、扣分、暂扣驾驶证等措施,对严重违法行为可以采取暂扣或吊销电动车行驶证的处理措施。

同时,可以加强对驾驶人的教育宣传,提高其交通安全意识,减少违章行为的发生。

六、加强社会监督和参与为了保障电动车违章行为的有效整治,需要加强社会监督和参与。

可以通过设立举报电话、举报平台等渠道,积极引导市民对电动车违章行为进行举报,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局面。

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近年来,随着城市交通压力的增大,电动自行车以其便捷、经济、环保的特点,在我国城市交通中占据越来越重要的地位。

然而,随着电动自行车数量的激增,由电动自行车引发的交通安全事故、火灾事故等问题也日益凸显,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为了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

一、整治目标1. 加强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使用等环节的监管,规范市场秩序,杜绝非法生产和销售行为。

2. 规范电动自行车驾驶行为,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减少交通事故发生。

3. 加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规范充电行为,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4. 加大对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提高违法成本,形成震慑效应。

5. 提高人民群众对电动自行车安全的认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电动自行车整治的良好氛围。

二、整治内容1. 生产环节:对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进行资质审核,确保生产企业具备相应的生产条件。

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的监管,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和销售行为。

2. 销售环节:对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进行资质审核,确保销售企业具备相应的销售条件。

加强对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的监管,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

3. 使用环节:加强对电动自行车驾驶行为的监管,加大对酒驾、闯红灯、逆行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开展电动自行车驾驶员安全教育,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

4. 充电设施建设:加快推进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确保充电设施安全、规范。

加强对电动自行车充电行为的监管,防止因充电不当引发火灾事故。

5. 宣传教育:通过各种渠道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宣传教育,提高人民群众对电动自行车安全的认识。

鼓励群众积极参与电动自行车整治工作,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三、整治措施1. 建立健全电动自行车管理法规体系,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确保整治工作有法可依。

2. 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使用等环节的监管,形成常态化监管机制。

3. 加大对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提高违法成本,形成震慑效应。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超标电动摩托车(“三车”)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超标电动摩托车(“三车”)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超标电动摩托车(“三车”)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10.23•【字号】筑府办发〔2017〕27号•【施行日期】2017.10.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其他规定正文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超标电动摩托车(“三车”)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筑府办发〔2017〕27号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市各直属事业单位,市管企业: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贵阳市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超标电动摩托车(“三车”)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7年10月23日贵阳市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超标电动摩托车(“三车”)整治工作方案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以及《贵州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和《贵阳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为切实规范全市摩托车、超标电动摩托车(超标电动车)、电动自行车(以下简称“三车”)管理工作,进一步净化道路交通秩序,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成立贵阳市“三车”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陈小刚(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钟汰甬(副市长)魏定梅(副市长)副组长:杨波(市政府副秘书长)陈本荣(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刘毅(市公安局副局长)俞洋(市交委主任)陈德勇(市城管局局长)杜林林(市工商局局长)谭筑(市质监局局长)付涛(市法制局局长)李昂(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局长)成员:陈诚(市委宣传部新闻处处长)郝天宝(市文明办专职副主任)廖学剑(市维稳办副主任)程雁枚(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肖文(市教育局机关党委书记)肖鲁(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副主任)杨卫兵(市公安局政治部副主任、治安支队负责人)裴斌(市督办督查局副局长)吴德刚(市生态文明委常务副主任)杨克智(市交委总工程师)张太炳(市商务局副局长)赵俊(市城管局副局长)王芹(市工商局副局长)程宁(市质监局副局长)王文焱(市信访局副局长)简毅(市政府金融办副主任)徐斌(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副局长)冯晶(团市委副书记)何辉(云岩区政府副区长)姜华(南明区政府副区长)秦XXX(花溪区政府副区长)李朝阳(乌当区政府副区长)胡军(白云区政府副区长)刘俊生(观山湖区政府副区长)张明权(清镇市政府副市长)廖勇(修文县政府常务副县长)胡勇(息烽县政府常务副县长)杨家武(开阳县政府副县长)张建军(高新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刘学(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三车”办)在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杨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昂、陈德勇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市“三车”办日常具体工作由赵俊同志和徐斌同志牵头负责(办公室联络员:王鹏〔城管〕、聂谷〔交警〕;联系电话:86795997;邮箱:***************)。

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小学

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小学

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小学一、工作背景近年来,我国电动自行车市场迅速发展,电动自行车已成为城市居民短途出行的主要交通工具。

然而,随着电动自行车数量的激增,交通安全问题日益突出。

一些电动自行车驾驶员不遵守交通规则,乱闯红灯、逆行、超速行驶等现象时有发生,给城市交通安全带来了严重隐患。

为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升城市交通秩序,特制定本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二、工作目标1. 提高电动自行车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增强遵守交通规则的自觉性。

2. 规范电动自行车市场秩序,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改装电动自行车行为。

3. 优化城市交通环境,减少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发生率。

4. 提高城市交通管理水平,提升市民对城市交通的满意度。

三、工作措施1. 宣传教育(1)开展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宣传活动,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普及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知识。

(2)在学校、社区、企事业单位等地举办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讲座,提高市民的安全意识。

(3)制作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宣传海报、短视频等,广泛传播交通安全理念。

2. 严格执法(1)加大对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违反交通规则的电动自行车驾驶员进行教育和处罚。

(2)定期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查处无牌无证、非法改装、逆行、闯红灯等违法行为。

(3)加强与交警部门的协作,实现信息共享,提高执法效率。

3. 规范市场(1)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的监管,严格执行国家电动自行车生产标准,杜绝非法生产、销售、改装电动自行车。

(2)开展电动自行车市场专项整治,查处非法经营、无证经营等违法行为。

(3)鼓励企业研发安全、环保、便捷的电动自行车产品,引导消费者购买合格产品。

4. 优化服务(1)为电动自行车驾驶员提供免费安全培训,提高驾驶员的安全驾驶技能。

(2)在公共场所设置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方便市民充电。

(3)加强电动自行车维修服务,确保电动自行车安全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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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超标电动车、电动自行车、摩托车违法违规行为综
合治理的工作方案(最新)
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X年最新颁布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为改变当前我县超标电动车、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以下简称“三车”)无序增长,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突出的现状,加强对“三车”违法违规行为的整治力度,净化道路交通环境,保障人民和群众交通出行安全,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堵源头、控增量、减存量”“综合治理、分类治理、规范管理”的工作思路,依法加强我县“三车”在销售、使用环节的管理,改变当前“三车”失管失控、无序状况。

从X年10月起,对“三车”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综合治理。

力争通过1年半左右的时间,实现全县“三车”的规范管理,并形成长效机制,保障全县道路交通秩序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原则
(一)依法管理。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X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和《X 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开展整治工作。

(二)源头管理。

在全县范围内禁止超标电动车违法违规入市、销售等环节,积极配合省(市)超标电动车的禁产禁售及相关政策出台和执行。

(三)分类管理。

充分考虑物流、快递、外卖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行业的需求,结合全县道路交通管理实际,实行“三车”分类管理措施。

三、组织领导
成立X县“三车”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由X同志、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X同志和X 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总联络员:X〔县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182****5056;牵头单位联络员:X〔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联系电话:152****0263;X〔县市场监管局〕,联系电话:189****1239)。

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不刻制公章,如需行文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或县市场监管局代章。

四、整治范围
本次综合整治工作涉及全县区域,根据各乡镇(社区)特点,分两个层次:
(一)重点整治区:X镇、X坝镇、X社区为本次整治工作的重点区域,在辖区内全面推进整治措施;
(二)严格规范区:X镇、X庄镇、X山镇、X硐镇、X司镇、X 长镇、X镇、X苗族乡结合自身情况,在本辖区中心路段稳步推进整治措施。

五、整治内容和措施
(一)组织产品目录申报。

根据国家新制定和修订的相关法律、
法规、规章,按照市人民政府修订的《X市电动自行车目录公告管理办法》,积极组织我县电动车销售企业进行目录申报。

(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生态文明局<县环境保护局>、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各乡镇政府、X社区服务中心)(二)严查超标电动车违法销售。

制定超标电动车禁售工作方案,向社会发布禁售《公告》,通过媒体、社区进行广泛宣传,适时组织联合执法,全面禁售不符合《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规范和未进入目录的超标电动车。

X年4月14日后,严格按照X年最新颁布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全面禁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车。

(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城管局、县税务局、各乡镇政府、X社区服务中心)
(三)稳步推进限行措施。

按照循序渐进的原则,制定并实施分类别、分阶段、分步骤、分区域“限行”方案,并及时向社会公布,严查“三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牵头单位: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城管局、县法制办、各乡镇政府、X社区服务中心)
(四)开展超标电动车登记管理。

积极对接省市相关部门,按照新修订的《X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争取在国家规定的过渡期于X年4月14日结束后,将超标电动车纳入机动车进行管理,并依法开展超标电动车登记管理工作。

(牵头单位: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责任单位:县城管局、县法制办、各乡镇政府、X社区服务中心)(五)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制定专项整治工作宣传方案,针
对禁售、限行、登记等核心环节,采取在报刊开设专栏,在电视节目中设置专题,在新媒体中进行互动,在居民小区、企事业单位、销售点等重点部位张贴公告等措施,运用正面宣传和反面曝光相结合等方式,对“三车”整治工作进行全面宣传,强化舆情导控,展现整治决心,对“三车”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强大舆论压力,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县新闻中心、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县市场监管局、县文明办、县交通运输局、县教育局、团县委、各乡镇政府、新华社区服务中心)
(六)积极做好风险应对。

对整治工作中可能出现的社会稳定问题进行风险评估,提出化解应对措施,制定维稳应急预案,确保整治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牵头单位:县维稳办、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信访局、县公安局、各乡镇政府、新华社区服务中心)
(七)推动保险保障措施。

积极联络各保险公司,于X年12月31日前研究制定超标电动车购买保险的有关政策,引导车主购买相关保险,提高超标电动车交通事故理赔能力。

(牵头单位:县国有企业和金融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各乡镇政府、新华社区服务中心)
(八)规范涉及民生行业用车的通行管理。

针对物流、快递、外卖等有刚性需求的行业,按照X省公安交通管理局、X省邮政管理局《关于深入推进全省快递外卖配送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X 公交〔X〕11号)精神,全面推进“六统一”(统一车身外观、车
辆编号、服装样式、佩戴头盔、信用体系、车辆保险)工作。

引导、鼓励相关企业使用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车辆。

(牵头单位: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县邮政局;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各乡镇政府、新华社区服务中心)
(九)打击“三车”非法营运。

进一步加大对“三车”停车候客、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净化主次干道、背街小巷道路交通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新华社区服务中心)(十)加强废旧电池回收治理。

组织全县“三车”销售、维修企业进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以企业(销售点)为基础,研究建立“三车”废旧电池的回收和分类处置体系及监管制度。

同时,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确保“三车”废弃蓄电池安全、规范处置。

(牵头单位:县生态文明局<县环境保护局>;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管局、各乡镇政府、新华社区服务中心)
(十一)完善诚信惩戒机制。

采取将“三车”销售企业及驾驶人的违法违规行为纳入X市社会信用体系“数据铁笼”监管平台等手段,将有违法销售超标电动车、不按规定缴纳罚款等违法或失信行为的企业及个人纳入信用管理,向社会公示,有效督促相关销售企业和驾驶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牵头单位: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城管局、各乡镇政府、新华社区服务中心)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

各单位务必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三车”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对于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的重要作用,按照本方案的总体要求和工作部署,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制定本单位“三车”违法违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将整治措施落到实处。

(二)强化统筹,形成工作合力。

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县市场监管局要切实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强化统筹,建立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及时协调解决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需县政府协调解决的,应第一时间报县政府。

县财政局要结合我县实际,强化“三车”治理工作经费保障,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正常开展。

各单位要各负其责,协调联动,按期推进各项整治工作任务。

在执法过程中要做到严格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

(三)落实任务,严格督导检查。

县督办督查局要会同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县市场监管局等相关单位,针对禁售、限行、登记等关键环节,及时对各乡镇政府、新华社区服务中心和县直各有关部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整治工作有序开展,对工作不到位、整治效果不明显的,要及时进行通报,督促整改到位。

(四)强化沟通,加强信息报送。

各单位要确定专人为整治工作联络员,按时报送整治工作进展情况。

一是各单位联络员名单及基本信息(联络电话及联络电子邮箱)要于本通知下发后一个工作日内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牵头单位联络员:陈**〔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联系电话:152****0263;电子文档发电子政务网快
传账号)。

二是于X年10月25日前,制定并报送本单位工作方案至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是从X年11月起,每月23日前向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当月工作开展情况,重要问题和重要情况应及时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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