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建设程序教程(报建与招标)
建设工程前期报建流程

建设工程前期报建流程一、项目可研阶段:1.项目立项:项目单位提交项目申请书,包括项目规模、地点、用地情况等基本信息,经相关部门审核后进行项目立项。
2.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单位委托专业机构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告内容包括项目的技术可行性、投资可行性、经济可行性等。
3.项目备案:经过相关部门审核通过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项目备案。
二、工程设计阶段:1.项目招标:项目单位根据工程规模和要求,组织编制招标文件,并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设计:中标单位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工程设计。
3.设计审查:相关部门进行对工程设计的技术审查,包括设计方案是否符合规范、安全性、可行性等。
4.设计批准:经过设计审查并通过后的工程设计方案,向相关部门提交申请,获得设计批准。
三、施工准备阶段:1.施工组织设计:工程项目单位委托专业机构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施工方案和施工步骤等。
2.竣工图设计:施工图由设计单位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编制,详细说明施工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和操作方法。
3.安全评估:工程项目提交施工组织设计和竣工图等相关文件,经过安全评估机构的评估,确保施工过程和施工方案的安全性。
四、施工阶段:1.施工许可证:工程项目单位向相关部门申请施工许可证,确保施工过程的合法性。
2.施工过程监管:相关部门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管,包括工地环境、安全设备是否符合要求等。
3.进度管理:工程项目单位按照施工方案进行工程进度管理,确保施工工期的控制。
4.质量管理:工程项目单位进行施工质量管理,包括质量控制和验收过程等。
五、竣工验收阶段:1.竣工验收申请:工程项目单位提交竣工验收申请,包括工程竣工图纸、工程质量档案等相关材料。
2.验收机构评审:相关部门根据工程的完工情况和相关要求,进行竣工验收评审。
3.竣工文件编制:工程项目单位根据竣工验收的要求,编制竣工文件,包括竣工报告和竣工图等。
4.竣工备案:经过竣工验收并通过后的工程项目,进行竣工备案。
此为建设工程前期报建流程的一个概览,实际操作过程中可能因不同地区、不同项目类型等有所差异,详细的报建流程还需根据具体项目在实际操作中进行调整和完善。
武汉市房地产开发报批报建全流程

武汉市房地产开发报批报建全流程1.前期准备:在开始报批报建之前,开发商需要进行一些准备工作。
首先,需要进行项目调研和可行性研究,确定开发项目的可行性和市场需求。
其次,需要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了解当地的土地政策和规划规定,确保项目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2.土地出让:在确定项目的可行性后,开发商需要通过土地出让方式获得用地权。
在武汉市,土地出让采取招投标的方式进行,开发商需要参与招投标竞争,并在竞标成功后支付相应的土地出让金。
3.规划设计:获得用地权后,开发商需要进行项目的规划和设计。
首先,需要与设计团队进行合作,进行项目的初步设计和规划。
设计方案需要符合当地的土地规划和建设规范,同时满足市场需求和开发商的经济考量。
4.报批程序:完成规划设计后,开发商需要根据规定的报批程序提交相关报批材料。
主要包括项目建议书、土地使用证申请、施工许可证申请以及其他相关手续。
这些材料需要提交给武汉市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及其他相关审批部门进行审批。
5.审批流程:报批材料提交后,相关部门会进行审查和评估。
审批流程包括初审和复审环节。
在初审环节,各审批部门会对报批材料进行初步的审核和评估,确保材料的完整性和符合要求。
在复审环节,会对项目进行更加详细的审查,包括土地使用、规划设计、环境评估等方面的审查。
6.批地核准:经过审批流程后,若通过了审批,相关部门会颁发相应的批地核准文件,即土地使用证。
开发商需要在一定期限内办理土地使用证,缴纳相关费用并遵守土地使用权的规定。
8.竣工验收:建设工作完成后,开发商需要申请竣工验收。
竣工验收主要包括建筑物质量检验、工程竣工验收和相关手续办理。
若通过了竣工验收,开发商可以办理房屋产权证等相关手续,进行房屋销售或出租。
以上是武汉市房地产开发报批报建的全流程。
需要注意的是,在整个流程中,需要与各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和配合,遵守相关政策和法规,并确保项目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此外,整个流程的办理时间和手续的具体要求可能会因具体的项目和政策有所不同,开发商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办理。
建设工程完整招标投标流程

1、项目立项(1)提交项目建议书主要内容有:投资项目提出的必要性,拟建规模和建设地点的初步设想,资源情况、建设条件、协作关系的初步分析,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设想,项目大体进度安排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初步评价等。
(2)编制项目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提交主要内容有:国家、地方相应政策,单位的现有建设条件及建设需求;项目实施的可行性及必要性;市场发展前景;技术上的可行性;财务分析的可行性;效益分析(经济、社会、环境)等。
2、建设工程项目报建招标人持立项等批文向工程交易中心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记报建.3、建设单位招标资格(1)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2)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3)如果没有资格自行组织招标的,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
4、办理交易证招标人持报建登记表在工程交易中心办理交易登记。
二、编制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文件1、编制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内容:资格预审申请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申请人基本情况表、近年财务状况表、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其他材料。
2、编制招标文件(1)招标文件内容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合同条款及格式、工程量清单、图纸、技术标准及要求、投标文件格式。
(2)编制招标文件注意事项1)明确文件编号、项目名称及性质;2)投标人资格要求;3)发售文件时间;4)提交投标文件方式,地点和截止时间.招标文件应明确投标文件所提交方式,能否邮寄,能否电传。
投标文件应交到什么地方,在什么时间。
3、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内容包括: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投标保证金、已标价工程量清、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机构、其他材料、资格审查资料。
①投标的语言;②投标文件的构成;③投标文件的装订;④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⑤投标报价;4、投标有效期招标文件应当根据项目的情况明确投标有效期,不宜过长或过短。
武汉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武汉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程序及有关事项说明》的通知

武汉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武汉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程序及有关事项说明》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武汉市建设委员会•【公布日期】2001.02.19•【字号】•【施行日期】2001.02.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武汉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武汉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程序及有关事项说明》的通知各区建管站、各专业工程招标办,各招标代理单位,各有关建设、施工单位:为规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程序,进一步加强招投标管理,现将《武汉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程序及有关事项说明》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0一年二月十九日武汉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程序及有关事项说明一、项目报建建设工程项目报建手续由招标人或由其代理机构到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报建台办理。
项目报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有经批准的建设工程项目计划批文;(二)有建设工程项目土地使用合法证明文件;(三)有银行出具的资金合法证明。
二、项目招标申请招标人持“建设工程项目报建表”到招标办领取并填报“建设工程项目招标申请表”(属于委托区管项目到区招标办;属于市管项目到市招标办)申请招标。
属于邀请招标的工程项目必须另外提出书面申请。
招标申请书必须包括以下内容:(一)工程项目计划批文的名称和文号;(二)工程的名称、规模、投资数额、用途、地点;(三)拟采取的招标方式及其理由。
三、审查招标人资质和招标项目条件(一)招标人办理招标应具备以下条件:1、是法人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2、有与招标工程相适应的经济,技术管理人员;3、有组织编制招标文件的能力;4、有审查投标人资质和业绩的能力;5、有组织开标,评标,定标的能力。
不具备2至5项条件的招标人,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代理招标,招标人与中介机构签订委托代理招标协议,并报招标办备案。
(二)招标工程项目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项目有政府或招标人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固定资产投资计划;2、建设用地的征地工作已经完成;3、有具备资格的设计单位出具的施工图以及设计审查手续和相应的图纸资料;4、建设资金按规定已经落实。
建设工程项目报建及招投标程序

一、建设工程项目报建1。
建设工程项目的立项批准文件或年报投资计划下达后,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办法》规定具备条件的,须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建备案。
2.建设工程项目报建项目报建范围:各类房建筑(包括新建、改建、扩建、翻建、大修等)、土木工程(包括:道路、桥梁、房屋基础打桩),设备安装、管道线路敷设、装设、装饰装修等建设工程.3.建设工程项目报建内容主要包括:工程名称、建设地点、投资规模、资金来源、当年投资额、工程规模、结构类型、发包方式、计划开竣工日期、工程筹建情况等。
4。
办理工程报建时应交验的文件资料:4。
1 立项批准文件或年度投资计划;4.2 固定资产投资许可证;4。
3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4。
4 资金证明。
5.工程报建程序:建设单位填写统一格式的“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登记表”(附件一),有关上级主管门的需经其批准同意后,连同应交验的文件资料一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 建设工程项目报建备案后,具备了《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规定招标条件的建设工程项目,可开始办理建设单位资质审查。
二、审查建设单位资质1。
建设单位办理招标应具备以下条件:1.1 是法人、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1。
2 有关招标工程相适应的经济、技术管理人员;1。
3 有组织编制招标文件的能力;1.4 有审查投标单位资质的能力;1。
5 有组织开标、评标、定标的能力。
不具备上述1.2至1。
5项条件的建设单位,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代理招标,建设单们与中介机构签订委托代理招标的协议,并报招标管理机构备案。
2.建设单位或中介机构以下称“招标单位”。
三、招标申请1。
招标单位填写“建设工程施工招标申请表”(附件二),有上级主管部门的需经其批准同意后,连同“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登记表”报招标管理机构审批。
招标申请表包括以下内容:工程名称、建设地点、招标建设规模、结构类型、招标范围、招标方式、要求施工企业等级、施工前期准备情况(土地征用、拆迁情况、斯察设计情况、施工现场条件等)、招标机构组织情况等。
武汉市建设工程项目施工许可审批流程及操作规程

一、工程项目报建(一)报建范围凡本市行政区域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或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上的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以及其他专业工程建设项目,在施工发包前必须办理报建手续。
(二)申报资料1.建设工程项目报建表;2.建设工程项目批准文件或民营企业董事会决议;3.建设项目用地的有效证明文件;4.房屋建筑工程的层数、高度、跨度、深基坑地下室的层数及深度;5.工业项目核准文件(工业项目)。
(三)告知事项1.施工许可前置并联审查事项(1)图审机构施工图审查;(2)消防部门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3)安监部门危险化学品安全设计审查(工业项目)。
2.施工许可前置管理事项(1)建筑工程、市政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2)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监督登记;(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4)建设工程现场施工条件踏勘;(5)建设工程项目档案报送承诺书;(6)交纳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散装水泥专项资金。
3.施工许可前置其他事项银行保函或证明4.其他告知事项(1)市民防办人防工程审查;(2)市气象局防雷装置设计审核;(3)市园林局配套绿地审核;(4)市房管局新建房屋白蚁预防;(5)市城管局生活垃圾处理费。
(四)办理流程1.登陆“中国武汉建设信息网”进入“招标人工作区”,按提示获取企业登录号及动态密码;2.登陆“中国武汉建设信息网”进入“招标人工作区”,按提示填写登录号及密码,填报工程报建表并网上提交。
打印6份并加盖公章;3.提交工程报建表7日内(逾期系统自动删除,须重新申报)带上述工程报建表和申报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到报建受理窗口审查,资料齐全并与报建表数据核对无误后收取资料批准报建手续,上网发布报建信息,并告知相关事项;4.按照房屋建筑工程的规模确定市区分工;5.按照告知的事项分别办理施工图并联审查及其他事项,发出《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图并联审查通知书》。
武汉市房地产开发报批报建全流程

武汉市房地产开发报批报建全流程房地产开发的五个阶段1、土地阶段(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2、工程规划报批阶段(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工程许可报批阶段(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4、项目预售及抵押、解押阶段(商品房预售许可证)5、工程竣工验收备案阶段(建设工程竣工备案证)第一部分:土地阶段的开发程序一、获得土地使用权方式二、土地储备阶段三、土地交易阶段四、交易后办理证照阶段一、获得土地使用权方式(一)通过行政划拨方式取得划拨方式取得土地,该用地单位对于该宗地的使用必须符合划拨目录中的用途,房地产开发企业不享受划拨资格(二)旧城改造取得中标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城中村改造地块打包地块)旧城改造中标地块,武汉市现行操作方法是由中标单位垫付拆迁费,农用地专用各种规费,并垫资负责拆迁户安置。
在土地进入储备阶段后由政府协调相关部门确保该单位取得该宗地土地使用权。
(三)转让取得(二级市场)转让方式取得使用权,即为俗称的二级市场拿地,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取得土地的最大区别在于一级市场是出让地,二级市场是转让地。
(四)通过司法裁决取得使用权,各级人民法院通过民事刑事案件审判,或者司法裁定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取得土地使用权。
判决或裁定生效后,必须经过执行庭执行后方可取得使用权。
(五)通过兼并,收购等股权重组方式取得。
(六)出让方式取得(招标,拍卖,协议出让三种方式)一级市场依照《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建设用地凡属于营利性的商品房开发、旅游、商业、娱乐等用途的,必须通过市土地交易中心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并取得《成交确认书》,然后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开发商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到建管处办理建筑方案报建手续,至地籍处办理土地证登记手续。
(七)几种其他的土地使用权获取方式1、划拨土地补办出让要求:“一符合三不变”符合当前控规,土地主体不改变,土地用途不改变,使用强度等现状条件不改变,如有一项改变,必须经过招拍挂程序进入市场。
(完整版)建设工程从立项到报建的具体流程及所需资料(1)

建设工程从立项到报建的具体流程及所需资料建设工程从立项到开工前所有程序(包括立项审批、规划设计、建设工程报建)一、立项审批项目建议书审批(发改部门)———用地预审(国土部门)———供地(国地部门)———选址意见书(规划部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部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环评报告书及批复(环保部门)———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水利部门)———项目初步设计评审及批复(发改部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部门)———施工图纸设计及审查(图审机构)———设计消防审核(消防部门)———防雷设计审核(气象部门)———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工程开工报告审批。
项目建议书审批所需资料:1 、项目立项申请书(原件一份)2 、项目建议书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一份)3 、建设用地的权属文件或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书(一份)4 、项目建设投资概算(一份)5 、银信部门出示的资金证明(原件一份)6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房地产项目需提供资质证明一份)7 、项目地形图(一份)选址意见书(规划部门)所需资料1、《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2、建设项目拟选址位置图;3、建设项目总平面规划意向图;4、实行审批制的政府投资项目,应当提供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实行备案制的企业投资项目,应当提供项目备案文件;5、需要编制规划选址研究报告的项目,应提供具有相应城市规划编制资质的单位编制的项目选址研究报告;6、提供《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7、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的,应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8、与许可有关的其它材料。
用地预审所需资料: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报告;2、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3、建设项目建议书批准文件、相关会议纪要、城市规划选址意见等;4、建设用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其中,应有有关土地利用的章节内容,如项目用地规划选址情况、用地规模、占用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情况、拟占用土地的类型、占用耕地概况及补充耕地资金落实情况);5、项目用地平面布置图或现状测绘图(有地理坐标)及勘测定界报告、比例尺大于 1:5000 图纸;6、标注项目拟用土地位置的 1:1 万的土地利用现状图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只需规划图局部复印件,红笔位置标注,并签字盖章);7、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报告和是否压覆重要矿床证明文件(指单独选址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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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建设工程招标程序一、名词解释1、建设单位:建设项目负责单位即项目业主或项目代建单位(根据《武汉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武政[2005]6号)、《武汉市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实行代建制管理办法(试行)》(武政[2005]7号)文的规定,凡政府出资项目均需采用项目代建制,即有项目业主单位通过招标或其它方式选定具有项目代建资格的项目管理公司代替业主实施项目建设。
)2、招标代理:代理建设项目业主或代建单位操作工程、服务及设备等招标的服务性中介机构,及招标公司。
3、武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武汉市建设工程交易有形市场,根据属地管理的规定,凡武汉市内的建设工程、服务等均须在此市场进行交易。
主要负责接受项目报建、网上发布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合格单位抽签、专家库随机抽取专家、提供开标、评标场所、发布中标公示、办理施工许可证等。
4、武汉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武汉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监督、管理整个招标投标及评标过程。
主要负责:招标代理合同备案、项目招标备案、签发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及补遗书审查备案、监督资格预审及资格预审合格单位抽签、监督抽取专家、监督开标、评标过程、签发招标情况书面报告、中标公示、中标通知书等。
5、投标人:具备招标人要求的相关资格要求,报名参与投标,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含联合体)。
投标人必须为中国武汉建设网网员单位,外地单位除需办理网员资格手续外还需办理市场准入备案手续。
二、接受委托,签订招标代理委托合同实施主体: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以下统称招标人)凡进入武汉市交易中心内招标投标交易的工程建设项目均需采用武汉市交易中心规定的招标代理委托合同范本,经业主及招标代理双方签字盖章并报市招标办备案后生效。
三、建设项目报建登记实施主体: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以下统称招标人)承办单位:武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以下统称交易中心)凡进入交易中心场内招标投标交易的工程建设项目都应办理报建登记手续。
建筑、市政工程项目报建资料齐备,现场勘查与报建情况相符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其他专业工程报建资料齐备,即日完成。
本流程所称工程建设项目含各类房屋建筑、装饰及房屋建筑附属设施工程;给排水、燃气、热力、园林绿化、道路、桥梁、隧道、轨道交通、固体废弃物处理以及其它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路灯、环保、人防、水利、堤防、港口建设工程;公路、通信建设工程等。
填报《武汉市建设工程项目报建表》需带下列资料:(一)《建设工程报建登记表》;(二)工程建设项目立项的批准文件;(三)银行出具该工程项目资信证明;(四)经批准的建设用地证明和规划审批文件;(五)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
一般项目报建由业主方及招标代理共同填写《项目报建登记表》,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送武汉市交易中心及市招标办盖章。
报建完成后方可进入下一步招标备案程序。
四、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备案实施主体: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以下统称招标人)监督单位: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以下统称招投标监管机构)工作内容:(一)招标人向工程建设项目相应的招投标监管机构依法提出招标,由招投标监管机构对招标方式(公开或邀请)进行认定。
属于邀请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拟采取邀请招标的,由招标人提出书面申请,报相应的招投标监管机构批准。
(二)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符合法律规定的自行招标条件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招标人不具备自行招标条件的,招标人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并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
五、发布招标公告实施主体:招标人监督单位:招投标监管机构承办单位:武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工作内容:属公开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由招标人将已经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的招标公告在市交易中心的“中国武汉建设网”()上统一发布,招标人有特殊要求的,也可同时在其它合法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
属于邀请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由招标人向3家以上具备承担施工招标项目能力、资信良好的法人或者其它组织发出招标邀请书。
六、投标申请人投标报名及资格预审实施主体:投标申请人监督单位:招投标监管机构承办单位:武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和招标人工作内容:(一)投标申请人在“中国武汉建设网”上投标报名。
由市交易中心接收并核实网员报送或传递的数据资料,建立网员参与投标活动的数据库,向报名单位发售《资格预审文件》。
(二)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指定的方式报名,按照招标公告要求报送相关资料,由招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报名单位递交了资格预审文件后,由招标人对各投标申请单位的资格预审文件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合格的单位才具备投标资格。
如资格预审合格的单位超过10家,则采用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7家单位参与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编制和备案实施主体:招标人监督单位:招投标监管机构工作内容:(一)招标文件一般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人须知;2.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和设计文件;3.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应当提供工程量清单;4.投标文件格式;5.合同主要条款;6.评标标准和方法;7.投标辅助材料。
(二)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三)招标文件和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都应报相应的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
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八、发放招标文件、踏勘现场、答疑会实施主体:招标人监督单位:招投标监管机构工作内容:(一)招标人发出已经备案的招标文件、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等资料;(二)组织投标人踏勘工程项目现场(必要时);(三)对于投标人在阅读招标文件和现场踏勘中提出的疑问,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或召开答疑会的方式解答,但需将解答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并同时报相应的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
该解答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九、预算控制价公示实施主体:招标人、造价咨询单位监督单位:武汉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承办单位:武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工作内容:受招标人的委托,由造价咨询单位编制招标工程预算控制价(即标底),编制完成后将《工程造价咨询报告》送武汉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备案。
业主及招标代理机构在填写完《招标工程预算控制价公示表》并双方盖章后,送市交易中心进行网上公示。
公示开始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得少于72小时。
十、投标文件的编制与递交实施主体:投标人监督单位:招投标监管机构工作内容: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递交投标文件。
十一、开标实施主体: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监督单位:招投标监管机构承办单位:武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工作内容:开标,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应当在市交易中心的专用开标室进行;开标由招标人主持,招投标监管机构现场监督。
开标前的准备工作:准备开标会议程、投标单位、业主及监督代表、专家评委签到表、专家抽取表、唱标记录表(电子版)、评委打分表(分商务综合标及技术标)、评分汇总表、评标报告等。
十二、评标、定标实施主体: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监督单位: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承办单位:武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一)组建评标委员会1.招标人于开标前半天内在招投标监管机构监督下,在市交易中心评标专家评委库内随机抽取和通知评委;2.重大工程项目,招标人对评委有特殊要求的,经批准后,可由招标人推荐评委,由招投标监管机构组织对评委的抽取;3.评委的抽取和通知工作由交易中心负责。
评委抽取时由招标人主持,计算机管理系统自动操作,语音通知,招投标监管机构现场监督。
评标评委进入评标区实行IC卡管理制度。
(二)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
(三)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依法依序确定中标人。
招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十三、提交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与签发中标通知书实施主体:招标人监督单位:招投标监管机构承办单位:武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工作内容:(一)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后,在市交易中心“中国武汉建设网”上公示5日,招标人有特殊要求的,也可同时在其它合法媒体上公示。
(二)招投标监管机构自收到书面报告之日起5日内,未通知招标人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将给予备案。
(三)书面报告备案后,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十四、签订工程合同实施主体:招标人、中标单位监督单位:招投标监管机构工作内容:招标人与中标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书面合同;签订书面合同之日起7日内,由招标人或者中标人将合同送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
十五、办理各项建设管理手续和施工许可实施主体:招标人、投标人承办单位:建设行政和行业主管部门承办地点:武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施工许可证办理窗口工作内容:(一)房屋建筑和市政建设工程按武汉市建委公布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办证程序》办理各项建设管理手续和领取施工许可证。
(二)其他各类建设工程按各建设行政和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相关建设管理手续和领取施工许可证。
提交下列归档资料后领取施工许可证:(一)建设工程报建表;(二)建设单位资信证明(可用复印件);(三)立项批文、总体规划平面图、规划许可证(可用复印件);(四)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五)建设工程试桩施工申报登记证(可用复印件);(六)招标申请表;(七)招标公告;(八)招标日程安排;(九)招标文件及评标办法;(十)投标申请书;(十一)投标单位资格预审文件(保存6个月);(十二)答疑会纪要;(十三)投标书;(十四)评委人员名单;(十五)开标记录表;(十六)评委评分表及评分汇总表;(十七)评标报告;(十八)中标公示证明;(十九)中标通知书;(二十)施工合同或监理合同;(二十一)合同备案表;(二十二)施工许可申请表或办理建管手续联系单;(二十三)武汉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缴款通知书及收据;武汉市建设管理收费认定表(共2份)(二十四)安全和文明施工开工验收合格证(可用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