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视诊治指南
儿童弱视的治疗

儿童弱视的治疗(转)2011-03-19 20:22:32| 分类:百科知识|标签:|字号大中小订阅1、什么是弱视的具体内容眼球内外部无器质性变而矫正视力不到正常(小于0.9 )。
2、弱视有哪些最常见表现视力减退;拥挤现象;眼位偏斜;异常固视;眼球震颤。
家长指导孩子治疗弱视(1 )要充分了解弱视治疗过程是缓慢的,视力是逐渐提高的,因此家长不能操之过急,要有耐心、恒心。
(2)要耐心劝导孩子坚持戴眼镜。
除洗澡、睡觉之外,一定要坚持戴眼镜,尤其是遮盖健眼时,这点很重要,镜腿要用链条连起来,防止眼镜打碎。
(3)引导孩子在看近物时,一定要戴镜,尤其是绘图、写字时,这样常可达到事办功倍的效果。
(4)对中、重度弱视的儿童,除戴镜外,还要坚持到医院进行弱视训练治疗,应用弱视刺激仪(cam )的家长要鼓励孩子认真画图,尽量画得准。
(5 )坚持及时复诊。
2〜3岁的儿童每两周一次,更大一些的儿童每一个月一次,请医生检查眼底,视力等,每年要散瞳验光一次。
总之,由于儿童年龄小,自制力差等因素,家长耐心指导孩子治疗,是非常重要的。
传统的治疗办法,由于不对路,往往疗程长,贻误治疗时机,有的几年,有的治不好.这些办法包括:1. 配镜法2.手术矫正斜视法3.单纯遮盖健眼法4.精细目训练5.中药内服法6.仪器治疗.以上方法的实践结果均不甚理想.(1)弱视按照病因可分为:斜视性弱视;屈光参差性弱视;形觉剥夺性弱视;屈光不正性弱视;先天性弱视。
(2)弱视按程度可分为:轻度弱视:原始矫正视力0.6〜0.8;中度弱视:原始矫正视力0.2〜0.5;重度弱视:原始矫正视力小于等于0.1。
屈光不正矫正以后,远视力 <0.1者为重度弱视;矫正视力为0.2-0.5者为中度弱视;矫正视力为0.6-0.8者为轻度弱视。
治疗儿童弱视的方法有很多,但不管哪一种,都有适应症及局限性,应根据弱视的性质选择适当的方法,目的在于提高视力,恢复双眼视功能。
一旦发现孩子患有弱视,首先应散瞳验光,了解屈光状态,配戴合适的眼镜,先矫正其远视、近视或散光。
弱视治疗方法

一、弱视的治疗方法很多:1、遮盖法;2、压抑疗法;3、光栅疗法;4、后像法;5、红色滤光疗法;6、精细作业训练;7、同视机训练等等,根据不同的弱视类型选择一种或数种方法。
二、治疗方法1、遮盖法1)单眼弱视治疗最主要的方法是传统遮盖法,即遮盖患儿的注视眼,遮盖分为全遮盖和短暂性遮盖。
2)屈光参差性弱视首先应全矫其屈光不正,然后遮盖屈光较小的眼,不论其为远视还是近视。
3)形觉剥夺性弱视,如单侧性白内障,首先应做白内障摘除手术,然后再治疗弱视。
2、压抑治疗:光学及药物压抑法治疗原理是利用光学及药物减弱注视眼的视力,同时促进非注视眼的视功能,对不能接受遮盖法治疗,年龄稍大的学龄儿童较适用。
3、光栅疗法:(CAM疗法)又称视觉生理基础疗法。
人的大脑皮层视细胞对反差强、空间频率高的刺激产生活动反应,人们设计一个对比度强的黑白条栅圆盘,旋转各方向刺激弱视眼以提高视力,本法对中心性注视效果好。
4、后像法:旁中心注视的弱视儿童使用遮盖法治疗无效时可采用后像疗法,后像法治疗弱视,需要较长时间,并配备特殊设备,年幼儿不易合作。
5、红色滤光疗法:旁中心注视的治疗还可采用红色滤光胶片法,其原理是利用黄斑中心凹锥细胞对红色滤光胶片敏感的特性。
使用时遮盖注视眼,非注视眼矫正镜片前加一块有一定规格的红色滤光胶片(波长600~640mm),促使黄斑中心注视,以提高视力。
<6、精细作业训练、固视训练、增视疗法、两眼视机能训练及同视机训练(包括同时视训练及消除抑制训练、融像加强训练、立体视加强训练、异常视网膜对应的治疗)在弱视治疗中也占很重要地位。
三、治疗弱视为什么要戴镜前面已提到弱视者多伴有屈光不正,检查弱视一定要散瞳验光,目的是准确地验出实际屈光度,才能配出合适的眼镜。
而弱视只有在戴眼镜矫正屈光不正的基础上同时进行弱视训练,让清晰的物像反复刺激视网膜注视中枢,提高视觉敏感度,才有可能提高视力,所以治疗弱视必须戴镜。
四、什么叫遮盖疗法遮盖疗法是简单易行的治疗弱视的基本方法,也是国内外专家公认的治疗弱视最有效的方法,可单独应用或与其他训练并用。
弱视

弱视中文名称:弱视英文名称:amblyopia定义:儿童视力用眼镜矫正不能达到0.8以上,而经多种有关检查又未发现异常的眼病。
弱视增视综合治疗仪眼部无明显器质性病变,或者有器质性改变及屈光异常,但与其病变不相适应的视力下降和不断矫正或矫正视力低于0.9者均为弱视,可以发生于一眼或两眼。
弱视(amblyopia)中最重要的为斜视性弱视,半数以上的弱视与斜视有关,从症状上来看,斜视为眼位异常,弱视是视力异常。
两者关系如马车的两个轮子,屈光不正则象车轴,它粘结着两个车轮。
目录概述分类斜视性屈光参差性先天性形觉剥夺性屈光不正性临床表现诊断预防治疗措施要做的检查要做的治疗治疗方法四压抑疗法penalization食疗与方剂治疗疗效评价标准治疗的仪器治疗注意事项与近视的区别危害危害程度与微量元素缺乏的关系并发症概述分类斜视性屈光参差性先天性形觉剥夺性屈光不正性临床表现诊断预防治疗措施要做的检查要做的治疗治疗方法四压抑疗法penalization食疗与方剂治疗疗效评价标准治疗的仪器治疗注意事项与近视的区别危害危害程度与微量元素缺乏的关系并发症概述弱视是指最佳矫正视力低于0.9(0.9适用于5岁和5岁以上者,低于5岁者应下调至:4岁0.8,3岁和3岁以下0.6)的视力状况,可分为有明显器质性病变形成的弱视、无明显器质性病变造成的弱视。
1.明显的器质性病变,是指患者患有诸如视神经萎缩、先天性白内障、先天性上睑下垂、先天性角膜混浊、先天性玻璃体混浊、先天性青光眼、先天性无虹膜、全色盲、白化病、眼球震颤等明显的眼科疾病。
患者除患有上述明显的器质性病变之外,也可能同时患有的屈光不正或屈光参差、斜视,不在明显的器质性病变之列。
尽管在通过现有的医疗手段解决或部分解决明显的器质性病变之后,最佳矫正视力如果仍然不能达到0.9,则形成弱视。
2.无明显的器质性病变,是指患者并不患有上述罗列的明显器质性病变,患者可能患有屈光不正、屈光参差、斜视,也可能不患有,甚至眼球结构为平光。
治疗弱视的基本原则及注意事项

治疗弱视的基本原则及注意事项弱视是常见的儿童眼科疾病之一,指的是因眼部解剖、生理或病理发生异常,导致视觉功能发育不全的情况。
早期发现和治疗弱视对于孩子的视觉发育和学习能力的提高至关重要。
治疗弱视的基本原则包括早期诊断、病因治疗、眼科治疗和视觉矫正,并且需要注意一些相关事项。
1.早期诊断:早期发现和诊断是治疗弱视的关键,因此对儿童的视觉进行定期检查尤为重要。
一般情况下,儿童在6岁前进行视觉检查,以确定是否存在弱视。
2.病因治疗:在治疗弱视时,需要针对引起弱视的原因进行治疗。
例如,如果弱视是由屈光不正引起的,那么需要配戴适当的眼镜或角膜塑形镜来纠正这个问题。
3.眼科治疗:眼科治疗主要包括使用眼罩或滴眼液来促进弱视眼的视觉发展。
眼罩用于遮盖正常视力较强的眼睛,强迫弱视眼进行视觉训练。
滴眼液含有特殊的药物成分,可以扩大瞳孔,使视网膜接收到更多的光线,从而帮助弱视眼的视觉发展。
4.视觉矫正:视觉矫正是指使用眼镜、角膜塑形镜或角膜塑形镜等视觉辅助器具来帮助弱视眼进行视觉矫正。
这些辅助器具可以提高弱视眼的视力,使其更好地适应学习和生活。
在治疗弱视时1.定期复查:治疗弱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定期进行视觉检查以评估治疗效果。
复查的频率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一般为3-6个月1次。
2.家庭配合:治疗弱视需要家庭的积极配合。
家长需要帮助孩子正确佩戴眼镜或视觉辅助器具,保证孩子良好的视物距离和光线环境,并鼓励孩子按时进行视觉锻炼。
3.坚持治疗:治疗弱视需要一定的时间和耐心。
因为弱视的复发率较高,所以即使在治疗期间视力有所改善,也需要继续坚持治疗,直到视力稳定。
4.注意眼部保护:为了保护弱视眼,孩子需要注意避免眼部受伤,如避免猛烈运动时接触球类或其他尖锐物品,避免长时间盯着电子屏幕看等。
总之,治疗弱视的基本原则包括早期诊断、病因治疗、眼科治疗和视觉矫正。
家长需要与医生密切合作,保证孩子进行有效的视觉治疗,同时要注意相关的事项,如定期复查、家庭配合、坚持治疗和眼部保护等。
2021中国儿童弱视防治专家共识(全文)

2021中国儿童弱视防治专家共识(全文)弱视是视觉发育期由于形觉剥夺和(或)双眼异常的相互作用所致,根据病因分为斜视性、屈光不正性、屈光参差性和形觉剥夺性弱视。
弱视需要正确诊断、尽早干预。
中华医学会眼科学分会斜视与小儿眼科学组以国内外循证医学研究成果为基础,汇总与弱视治疗相关的专家意见,经过充分讨论制定本共识,以期为眼科医师提供参考,规范我国临床弱视诊疗工作,共同提高我国弱视诊疗水平。
治疗弱视一旦确诊,应立即治疗。
弱视的治疗原则包括3个方面:(1)消除形觉剥夺的原因。
(2)矫正屈光不正。
(3)单眼弱视者遮盖非弱视眼;双眼弱视者,若双眼视力无差别、无眼位偏斜,则无需遮盖。
弱视治愈后可能复发,治愈后仍需追踪观察2~3年。
(一)消除形觉剥夺的原因形觉剥夺性弱视是最严重的弱视类型,治疗困难,预后差。
对于危及视觉发育的先天性白内障,应尽早行白内障摘除手术并进行光学矫正,以获得相对较好的预后。
在患儿全身麻醉条件允许情况下,可考虑单眼致密性先天性白内障在出生后6周内、双眼致密性先天性白内障在出生后10周行白内障摘除手术,并于术后进行光学矫正,预后较好。
双眼先天性白内障摘除手术间隔时间应尽量不超过1周。
导致形觉剥夺性弱视的重度上睑下垂须尽早手术治疗。
(二)矫正屈光不正规范进行视网膜检影验光和准确矫正屈光不正是弱视治疗的基础。
1.伴发内斜视者:首次配镜应充分矫正远视性屈光不正;配镜后须定期复查视力;根据年龄每半年至1年重新给予睫状肌麻痹后检影验光1次。
调节性内斜视在维持眼位正、视力好的情况下,酌情降低球镜度数,保留一定的生理性远视。
近视性屈光不正根据睫状肌麻痹检影验光结果或复验结果,按获得最佳矫正视力的较低度数进行矫正。
2.伴发外斜视者:远视性屈光不正按获得最佳矫正视力的较低度数进行矫正;3岁及以下尚不能配合视力检查的儿童,可依据检影验光的屈光度数减去生理性远视屈光度数。
近视性屈光不正根据睫状肌麻痹检影验光结果或复验结果进行矫正。
弱视诊治指南(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弱视诊治指南弱视是儿童常见眼病,常造成视力低下并影响双眼视功能,需要尽早积极治疗。
为标准弱视的诊断治疗,制定本指南。
一、弱视的定义视觉发育期内由于单眼斜视、屈光参差、高度屈光不正以及形觉剥夺等异常视觉经历引起的单眼或双眼最正确矫正视力低于相应年龄正常儿童,且眼部检查无器质性病变,称为弱视。
不同年龄儿童视力的正常值下限:年龄为3~5岁儿童视力的正常值下限为,6岁及以上儿童视力的正常值下限为0.7。
二、弱视的分类〔一〕斜视性弱视恒定性、非交替性斜视最有可能引起弱视。
斜视性弱视被认为是来自于双眼的输送非融合信号的神经元之间竞争性或抑制性相互作用的结果,这种情况会导致注视眼的皮层视觉中枢占优势地位,而对非注视眼的输入信号的反响呈慢性下降,造成弱视。
交替性斜视因双眼获得视觉刺激的时机均等,一般不会引起弱视。
〔二〕屈光性弱视1.屈光参差性弱视当双眼的屈光度数不等时,可以引起屈光度较大眼的视网膜影像与对侧眼相比发生长期地离焦,从而导致屈光参差性弱视。
屈光参差的程度与弱视发生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成正相关,双眼远视性球镜屈光度数相差≥或柱镜屈光度数相差≥,屈光度数较高眼易形成弱视。
2.屈光不正性弱视双侧屈光不正性〔双眼屈光不正程度相等或相近〕弱视是屈光性弱视中的一种少见类型,表现为幼儿的双眼视力下降。
它的发生机制只涉及模糊的视网膜影像作用,多发生于未配戴矫正眼镜的双眼屈光不正程度相等或相近的中高度屈光不正患者。
屈光不正主要为双眼高度远视或散光,且双眼最正确矫正视力相等或接近。
远视屈光度数≥、散光度数≥,可增加发生弱视的危险性。
近视性屈光不正由于患儿可以获得近处景物的影像而较少引起弱视,只有大于0Ds的高度近视才有可能导致弱视的发生,因此近视性弱视的诊断需慎重,大于0Ds的高度近视尚需排除高度近视性视网膜病变。
一般在配戴屈光矫正眼镜3~6个月后视力不能恢复正常可确诊。
〔三〕形觉剥夺性弱视形觉剥夺性弱视是由于眼的屈光间质完全或局部不透明,导致视网膜上影像模糊而引起的。
弱视的诊断和治疗

弱视的诊断和治疗一、概述弱视的患病率为2%~4%,为视觉发育相关性疾病,所以了解视觉发育对弱视的诊断、治疗及预防有重要意义。
1、弱视:是视觉发育期内由于异常视觉经验(单眼斜视、屈光参差、高度屈光不正以及形觉剥夺)引起的单眼或双眼最佳矫正视力下降,眼部检查无器质性病变。
2、儿童视觉发育:儿童视力是逐步发育成熟的,儿童视觉发育的关键期为0~3岁,敏感期为0 ~12岁,双眼视觉发育6~8岁成熟.不同的发育阶段不仅视力有差别,不同检查方法检出的视力正常值也不同(表17-3).从不同阶段视力发育的标志,可以看出在弱视诊断时应注意年龄因素。
3、弱视诊断标准:我国斜视与小儿眼科学组曾在1987年提出以国际标准视力表检测出的0。
8为弱视诊断标准,并提出诊断弱视应注意年龄因素。
国外同时期也有类似的标准。
近年来不少国家根据临床研究提出了与视力发育相关的弱视诊断及转诊标准。
我国弱视防治实践也存在类似问题,即有些医生或保健人员不分年龄大小,只用0. 8一个标准,又未注意是否存在引起弱视的危险因素(单眼斜视、屈光参差,高度屈光不正及形觉剥夺等),对凡是最佳矫正视力低于0.8者均诊断为弱视并给予治疗,出现了弱视诊断泛化的倾向。
弱视诊断时要参考不同年龄儿童正常视力下限:3岁儿童正常视力参考值下限为0.5,4~5岁为0.6,6~7岁为0.7,7岁以上为0.8。
两眼最佳矫正视力相差2行或更多,较差的一眼为弱视。
如果幼儿视力不低于同龄儿童正常视力下限,双眼视力相差不足2行,又未发现引起弱视的危险因素,则不宜草率诊断为弱视,可以列为观察对象.4、弱视的筛查与预防:国外以人群为基础的随机对照研究,发现加强筛查组(在出生后~37个月间筛查5次)弱视患病率低于对照组(在37个月筛查1次),分别为0。
6%和1. 8%,差异有显著性;加强组较差眼平均视力优于对照组,3岁前到眼科门诊治疗弱视的比例高于对照组(48%和13%),这些数据有力支持了早期强化筛查可以降低弱视的患病率和减轻弱视的程度。
弱视就诊流程

弱视就诊流程
弱视也被称为视觉缺陷或懒眼症,是一种视觉发育障碍,导致一个或两个眼睛无法正常发展和使用。
以下是弱视就诊的一般流程:
1. 看眼科医生:如果怀疑自己患有弱视,首先应该前往眼科医生进行检查。
医生会进行完整的眼部检查,包括视力测试、眼球运动测试和眼底检查等。
2. 确诊弱视:医生会根据检查结果确定是否为弱视。
弱视的诊断标准为一只或两只眼睛的视力低于正常水平,而不能通过矫正眼镜来改善。
3. 弱视类型确定:医生会确定弱视的类型,例如屈光性弱视、强制性弱视或感觉性弱视等。
这有助于制定后续的治疗计划。
4. 治疗方案制定:根据患者的年龄、病情和具体情况,医生会制定个性化的治疗方案。
治疗通常包括视觉矫正、眼罩和眼球运动训练等。
5. 治疗过程:治疗过程需要患者的积极参与和家长的配合。
通常会需要进行一系列的眼底检查、视力测试和视觉训练,以促进受损眼睛的正常发育和使用。
6. 定期复诊:患者需要定期复诊以评估治疗的效果,并根据需要进行调整。
医生会根据患者的治疗反应和视力改善情况,决定是否需要继续治疗或进行其他形式的干预。
弱视治疗需要长期坚持,早期发现和治疗可以获得更好的疗效。
因此,任何怀疑自己或孩子可能患有弱视的人都应尽早就诊眼科医生进行评估和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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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视诊治指南弱视是儿童常见眼病,常造成视力低下并影响双眼视功能,需要尽早积极治疗。
为规范弱视的诊断治疗,制定本指南。
一、弱视的定义视觉发育期内由于单眼斜视、屈光参差、高度屈光不正以及形觉剥夺等异常视觉经验引起的单眼或双眼最佳矫正视力低于相应年龄正常儿童,且眼部检查无器质性病变,称为弱视。
不同年龄儿童视力的正常值下限:年龄为3~5岁儿童视力的正常值下限为0.5,6岁及以上儿童视力的正常值下限为0.7。
二、弱视的分类(一)斜视性弱视恒定性、非交替性斜视最有可能引起弱视。
斜视性弱视被认为是来自于双眼的输送非融合信号的神经元之间竞争性或抑制性相互作用的结果,这种情况会导致注视眼的皮层视觉中枢占优势地位,而对非注视眼的输入信号的反应呈慢性下降,造成弱视。
交替性斜视因双眼获得视觉刺激的机会均等,一般不会引起弱视。
(二)屈光性弱视1.屈光参差性弱视当双眼的屈光度数不等时,可以引起屈光度较大眼的视网膜影像与对侧眼相比发生长期地离焦,从而导致屈光参差性弱视。
屈光参差的程度与弱视发生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成正相关,双眼远视性球镜屈光度数相差≥1.50Ds或柱镜屈光度数相差≥1.00Dc,屈光度数较高眼易形成弱视。
2.屈光不正性弱视双侧屈光不正性(双眼屈光不正程度相等或相近)弱视是屈光性弱视中的一种少见类型,表现为幼儿的双眼视力下降。
它的发生机制只涉及模糊的视网膜影像作用,多发生于未配戴矫正眼镜的双眼屈光不正程度相等或相近的中高度屈光不正患者。
屈光不正主要为双眼高度远视或散光,且双眼最佳矫正视力相等或接近。
远视屈光度数≥5.00Ds、散光度数≥2.00Dc,可增加发生弱视的危险性。
近视性屈光不正由于患儿可以获得近处景物的影像而较少引起弱视,只有大于6.00Ds的高度近视才有可能导致弱视的发生,因此近视性弱视的诊断需谨慎,大于10.00Ds的高度近视尚需排除高度近视性视网膜病变。
一般在配戴屈光矫正眼镜3~6个月后视力不能恢复正常可确诊。
(三)形觉剥夺性弱视形觉剥夺性弱视是由于眼的屈光间质完全或部分不透明,导致视网膜上影像模糊而引起的。
最常见的原因是先天性或生后早期获得性白内障。
角膜混浊、感染性或非感染性眼内炎、玻璃体积血以及上睑下垂也会造成形觉剥夺性弱视。
形觉剥夺性弱视是不太常见的弱视类型,但是比较严重且难以治疗。
由单眼瞳孔区的遮挡所导致的弱视性视力丢失要比同等程度的双眼剥夺性弱视所产生的视力损失更大。
对于患有影响视力的单眼白内障的患儿,如果在生后2个月前进行白内障手术并进行光学矫正和视功能训练,预后较好。
医源性遮盖性弱视是形觉剥夺性弱视的一种特殊类型,可在长期眼部遮盖性治疗或以睫状肌麻痹剂进行离焦后发生,这种类型也称为“可逆性弱视”。
三、弱视的危险因素单眼斜视、未矫正的屈光参差(双眼远视性球镜屈光度数相差≥1.50Ds,或柱镜屈光度数相差≥1.00Dc),未矫正的屈光不正(远视性屈光度数≥5.00Ds、散光度数≥2.00Dc,近视度数≥6.00Ds)及形觉剥夺(先天性白内障、角膜混浊、完全性上睑下垂等)。
发生弱视的危险因素还包括早产、小于胎龄儿、发育迟缓,患者的一级亲属有弱视及孕期吸烟、喝酒等环境因素。
四、弱视的诊断(一)相关检查弱视的相关检查,除了常规的视力、外眼、眼前节与眼底检查,还包括双眼红光反射(Bruckner)试验、注视类型、双眼视及立体视检查、双眼眼位和眼球运动检测、睫状肌麻痹下视网膜检影验光等。
儿童视力检查方法的选择要根据儿童的年龄和认知能力而定。
对1岁以下的婴儿可观察其注视行为、采用注视和追随试验、遮盖厌恶试验、视动性眼球震颤(optokineticnystagmus,OKN)、选择性观看(preferential looking,PL)、图形视觉诱发电位(pattern visual evoked potentials,PVEP)等检查方法。
1〜2岁的儿童可采用垂直三棱镜试验、PL等检查方法;2〜3岁儿童可采用认图和图形配对等检查方法;3岁以上可采用图形视力表、E字视力表检查。
3岁以下儿童视力的评估:①注视和追随试验用于评估儿童单眼注视的能力,包括注视的质量(稳定、不稳定)、注视持续的时间(持续性注视、非持续性注视)、注视的位置(中心注视、偏中心注视)。
②遮盖厌恶试验即交替遮盖患儿两眼,观察其反应有无差别从而比较患儿两眼视力的不同。
通常患儿会拒绝检查者遮盖其视力较好的一眼,表现为哭闹、扭脸等拒绝反应。
③垂直三棱镜试验用于正位眼或小度数斜视儿童弱视的诊断。
在患儿眼前放置一块10~15△基底向下的三棱镜就可以鉴别患儿哪一只眼正在注视,因此就可以决定其两眼的注视偏爱。
④双眼注视偏爱试验常用于患有大角度斜视不配合检查视力的儿童弱视的诊断,对其两眼视力进行比较。
(二)视力检查儿童主观视力检查:主观视力检查涉及辨认视标,包括字母、数字或符号,这是评估视力确定弱视的最常采用的方法。
视标可挂在墙壁上、显示在计算机屏幕或手持卡片上,在远距离(3~6米)和近距离(35~40厘米)进行视力检查。
视力检查应当标准化以便于对一系列随诊所得到的结果进行比较。
标准视力检查应采用白色背景、黑色视标的高对比度视力表。
儿童在视力检查时能否配合取决于视力表的选择和检查者的技术,以及和儿童的友好关系。
为了检查结果的准确真实,检查的环境应当保持安静。
幼儿在视力检查开始时,对放在近处的视标进行熟悉会对检查有帮助。
对年幼、害羞或有认知缺陷的儿童进行检查时,让儿童将视力表上的视标与他们在手持卡片上的图案比对可以取得更好的检查效果。
视力检查应当左右眼分别进行,并备有屈光矫正的设备。
非检查眼应用粘贴的眼罩或胶带来遮盖以防止儿童偷看。
有时儿童不允许有任何单眼遮盖,这种情况下应当测量双眼视力。
对于眼球震颤的患者进行单眼视力检查需要应用一个高度正球镜的镜片将对侧眼进行雾视,或者应用一个半透明(而不是完全不透光)的挡眼板进行遮盖,而且对这些患者要进行双眼视力检查。
视力表上视标的选择和排列能明显地影响视力检查结果。
视标应当是清楚、标准、具有相似的特征。
目前常见的视力表有LEA图形视力表,HOTV字母视力表,Snellen视力表及国际标准视力表。
视力表上视标的排列是较重要的因素,完整一行的视标数应当是5个。
最好是每行视标的数目相似,排列的空间相等。
儿童应当能准确地辨认视标,才能通过这行的检查。
由于弱视患者区分孤立的视标要比成行的视标容易一些(拥挤现象),在检查中以单个视标进行视力检查有可能高估视力,因此,在弱视患者检查中以成行的视标来呈现可以获得更为准确的单眼视力评估。
当检查者指向每个连续的符号时不要遮挡其它视标,这是为了保持邻近视标的拥挤作用。
如果对于一些儿童必须要用单个视标才能进行视力检查,应当在这单个视标周围以棒状图案围绕其上方、下方和两侧,来造成拥挤现象,这样就不会过高地估计视力。
(三)验光检查诊断和治疗弱视必须确定屈光度。
患者应当接受主觉验光和睫状肌麻痹下视网膜检影。
在睫状肌麻痹之前,动态的视网膜检影可以对调节功能进行快速评估,在评估具有高度远视眼或可能有调节不足的视疲劳儿童时是有效的。
由于与成人相比,儿童的调节力更大,因此,应在正确滴用1%阿托品眼膏或凝胶获得最大睫状肌麻痹效果后验光,特别是10岁前、初次验光,伴有斜视特别是内斜视的患者。
五、弱视的治疗原则弱视治疗的成功率随着患者年龄的增加而下降。
然而,无论患者的年龄大小都应当进行治疗。
弱视的治疗方法主要有两种,一是消除弱视的危险因素(如矫正屈光不正、手术治疗斜视、治疗形觉剥夺因素等);二是通过遮盖和压抑优势眼来促使弱视眼的使用。
治疗方法应当根据儿童的年龄、视力和既往治疗的依从性决定,也决定于儿童的身体、社会和心理状态。
弱视的预后取决于许多因素:弱视的原因、严重程度和持续时间、治疗时的年龄、既往治疗史、对治疗建议的依从性以及并发症的情况等。
形觉剥夺性弱视应首先解除剥夺因素,保持屈光间质的透明,屈光性弱视要进行光学矫正。
(一)光学矫正对于屈光性弱视患者(屈光参差性弱视和屈光不正性弱视)及合并屈光不正的其他类型弱视患者(合并屈光不正的斜视性弱视及形觉剥夺性弱视),配戴眼镜的度数应参照睫状肌麻痹验光的结果,正确的光学矫正能够显著提高弱视眼的视力。
大量研究显示患有双眼屈光性弱视的儿童,甚至有斜视的儿童在单用光学矫正后,弱视眼的视力也有实质性提高。
通常儿童对眼镜有较好的耐受性,特别是当视力有所提高后。
正确地配戴和调试有利于患者接受眼镜。
在婴儿中应用头带或柔韧的一片式框架更适合,也可用带子固定眼镜或用绳索系紧眼镜的柄脚和弹性铰链来戴好眼镜,对于儿童来说聚碳酸酯镜片更为安全。
(二)遮盖遮盖疗法可以提高单眼弱视患者弱视眼的视力或双眼弱视患者较差眼的视力,也可能在一些儿童中改善斜视。
遮盖最好应用不透明的眼罩直接粘在非弱视眼的周围皮肤上。
遮盖后再戴上处方眼镜。
在眼镜框上装上布套来遮盖有可能会造成“偷看”。
近年来的随机临床试验表明,在治疗7岁以下重度弱视(视力为0.16~0.2)儿童中,每天给予6小时的遮盖可以产生与全天遮盖疗法相似程度的视力提高。
在中度弱视(视力为0.25~0.6)的儿童中,每天给予2小时的遮盖与每天6小时的遮盖治疗效果是相似的。
对于10岁及以下年龄的弱视患者,遮盖疗法的治疗效果是肯定的,若治疗3~4个月视力提高不理想可延长遮盖时间或转换为光学压抑。
对于12~17岁的大龄儿童,遮盖的效果与之前是否进行过弱视治疗有关,若未接受过弱视治疗,遮盖疗法仍可提高弱视眼视力。
在遮盖疗法中需要注意的不良反应包括:经过遮盖治疗的儿童可能在健眼发生遮盖性弱视,这种弱视一般在打开遮盖后会很快恢复。
由于眼罩的粘贴治疗产生不同程度的皮肤刺激(轻度刺激占41%,中度或严重的刺激占6%)。
可以通过变换不同的遮盖方法或在儿童不进行遮盖时将润滑剂涂于刺激的区域,来尽量减少遮盖后的刺激性。
应当告知家长/监护人仔细地监查戴着遮盖布罩的儿童。
(三)药物性或光学性压抑疗法如果非弱视眼是远视眼,药物性压抑疗法可以用于治疗弱视。
可以应用睫状肌麻痹剂,大多数常用1%阿托品眼膏或凝胶来对非弱视眼进行光学离焦的治疗,可应用于中度弱视、遮盖性眼球震颤、遮盖失败或需要维持治疗的儿童,需要注意药物的不良反应。
改变健眼的光学矫正来引起视物模糊已被用于治疗弱视眼。
然而,这种技术的有效性具有相当大的变异且缺乏随机临床试验验证。
(四)手术治疗弱视的病因当弱视是由于屈光间质混浊导致的(如白内障、玻璃体混浊、角膜混浊)或上睑下垂的程度已经到了不进行手术就会阻碍成功的弱视治疗时,应当尽早手术治疗。
手术后仍然需要弱视治疗。
(五)弱视的随诊评估确定弱视眼的视力是随诊评估的主要目标。
随诊检查应当安排在开始治疗后的2~3个月进行,但是时间的安排应根据治疗的强度和患儿的年龄而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