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危险性分类
火灾危险分类一览表(必须掌握)

制砖车间,石棉加工车间,卷扬机室,不燃液体的泵房和阀门室,不燃液体的净化处理工 段,金属(镁合金除外)冷加工车间,电动车库,钙镁磷肥车间(焙烧炉除外),造纸厂或化学 纤维厂的浆粕蒸煮工段,仪表、器械或车辆装配车间,氟里昂厂房,水泥厂的轮窑厂房,加气 混凝土厂的材料准备、构件制作厂房
生产 类别 甲
乙 丙 丁 戊
火灾危险性特征
火灾危险性分类举例
1.闪点<28℃的液体 2.爆炸下限<10%的气 体 3. 常温下能自行分解 或在空气中氧化即能导致 迅速自燃或爆炸的物质 4. 常温下受到水或空 气中水蒸气的作用,能产生 可燃气体并引起燃烧或爆 炸的物质 5.遇酸、受热、撞击、 摩擦、催化以及遇有机物或 硫磺等易燃的无机物,极易 引起燃烧或爆炸的强氧化 剂 6.受撞击、摩擦或与氧 化剂、有机物接触时能引起 燃烧或爆炸的物质 7. 在密闭设备内操作 温度不小于物质本身自燃 点的生产 1. 闪 点 ≥ 28 ℃ 至 < 60℃的液体 2.爆炸下限≥10%的气 体 3. 不属于甲类的氧化 剂 4. 不属于甲类的易燃 固体 5.助燃气体 6. 能与空气 形成爆炸 性混合物的浮游状态的粉 尘、纤维、闪点≥60℃的液 体雾滴
3.硝化棉厂房及其应用部位,赛璐珞厂房,黄磷制备厂房及其应用部位,三乙基铝厂房,染 化厂某些能自行分解的重氮化合物生产,甲胺厂房,丙烯腈厂房
4.金属钠、钾加工房及其应用部位,聚乙烯厂房的一氯二乙基铝部位、三氯化磷厂房,多晶 硅车间三氯氢硅部位,五氧化二磷厂房
火灾危险性分类

工业建筑发生火灾时造成的生命、财产损失与建筑内物质、工艺及操作的火灾危险性和采取的相应措施等直接相关。
在进行防火设计时,必须首先判断建筑火灾危险性,进而采取行之有效的防火对策。
今天分享生产和储存的火灾危险性分类。
一、评定指标常见的三类物质是液体、气体和固体。
1. 气体评定气体火灾危险性的主要指标是爆炸极限和自燃点。
可燃气体的爆炸极限范围越大,爆炸下限越低,越容易与空气或其他助燃气体形成爆炸性气体混合物。
甲类厂房(仓库):爆炸下限<10%(氢气、煤气、天然气、甲烷等)乙类厂房(仓库):爆炸下限≥10%(一氧化碳、氨气)2. 液体闪点是评定火灾危险性的主要指标(评定可燃液体火灾危险性最直接的指标是蒸气压,蒸气压越高,越易挥发,闪点越低)甲类厂房(仓库):闪点<28℃(汽油、甲醇、乙醇等)乙类厂房(仓库):28℃≤闪点<60℃(松节油、樟脑油、煤油等)丙类厂房(仓库):闪点≥60℃(沥青、润滑油、机油等)3. 固体熔点和燃点是评定其火灾危险性的主要标志参数。
甲类厂房(仓库):易自燃或爆炸、遇水易燃烧或爆炸、受外力易燃烧或爆炸的易燃固体乙类厂房(仓库):除甲类外的易燃固体丙类厂房(仓库):可燃固体(木、纸、塑料、泡沫等)丁类厂房(仓库):难燃固体(酚醛泡沫塑料、水泥刨花板等)戊类厂房(仓库):不燃固体(钢材、砖块、汽车、仪表灯)二、火灾危险性分类1. 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2. 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三、特殊情况下火灾危险性的判定1.同一座厂房或厂房的任一防火分区内有不同火灾危险性生产时,厂房或防火分区内的生产火灾危险性类别应按火灾危险性较大的部分确定;当生产过程中使用或产生易燃、可燃物的量较少,不足以构成爆炸或火灾危险时,可按实际情况确定;当符合下述条件之一时,可按火灾危险性较小的部分确定:1)火灾危险性较大的生产部分占本层或本防火分区建筑面积的比例小于5%或丁、戊类厂房内的油漆工段小于10%,且发生火灾事故时不足以蔓延至其他部位或火灾危险性较大的生产部分采取了有效的防火措施。
火灾危险等级与火灾危险性分类

火灾危险等级与火灾危险性分类
一、火灾危险性分类:
3.1.2 同一座厂房或厂房的任一防火分区内有不同火灾危险性生产时,该厂房或防火分区内的生产火灾危险性分类应按火灾危险性较大的部分确定。
当符合下述条件之一时,可按火灾危险性较小的部分确定:
1 火灾危险性较大的生产部分占本层或本防火分区面积的比例小于5%或丁、戊类厂房内的油漆工段小于10%,且发生火灾事故时不足以蔓延到其它部位或火灾危险性较大的生产部分采取了有效的防火措施;
2 丁、戊类厂房内的油漆工段,当采用封闭喷漆工艺,封闭喷漆空间内保持负压、油漆工段设置可
燃气体自动报警系统或自动抑爆系统,且油漆工段占其所在防火分区面积的比例小于等于20%。
二、火灾危险等级:
可分为轻微危险级、中危险级、严重危险级、仓库危险级。
生产火灾危险性分类范本(2篇)

生产火灾危险性分类范本1. 一级危险性类别:高度危险,极易引发火灾,需采取高强度、全面的防火措施。
2. 二级危险性类别:较高危险,易引发火灾,需采取适当的防火措施。
3. 三级危险性类别:一般危险,可能引发火灾,需加强监管和防火意识。
4. 四级危险性类别:较低危险,潜在的火灾风险较小,但仍需保持警觉。
5. 五级危险性类别:低危险,极少引发火灾,但仍需保持基本的防火措施。
以下为具体分类:一级危险性类别:1. 石油化工厂:包括炼油厂、化工厂等,由于涉及危险化学品和高温高压设备,存在极高的火灾危险性。
2. 高层建筑:由于人员密集,疏散困难,火势扩大迅速,易造成大面积火灾和人员伤亡。
3. 电力设施:包括发电厂、变电站、配电室等,由于存在大量电力设备和高电压,一旦发生故障,容易引发火灾。
二级危险性类别:1. 机械制造企业:机械设备冲压、焊接、涂装等操作,易产生火星和高温物体,导致火灾风险增加。
2. 商业综合体:包括购物中心、超市、百货商场等,人员多、设备复杂,一旦发生火灾,疏散困难,火势扩大迅速。
3. 化学品仓储:储存涉及危险化学品的仓库,存在危险物质泄漏、气体爆炸等危险因素,易导致火灾发生。
三级危险性类别:1. 餐饮企业:由于涉及明火操作和大量烹饪设备,火灾风险较高。
2. 娱乐场所:如酒吧、夜总会、KTV等,由于疏散困难、人员多、设备复杂,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严重。
3. 农产品加工企业:如粮食加工厂、油厂等,由于涉及易燃农产品和热处理设备,存在一定的火灾风险。
四级危险性类别:1. 学校和教育机构:学生集中,火灾风险较低,但仍需保持基本的防火措施,如灭火器配置和灭火演练。
2. 住宅小区:由于住宅密集,火灾扩散风险较小,但仍需关注居民使用电器、烟雾报警器等火灾预防设施。
五级危险性类别:1. 写字楼:由于办公场所较为正规和规范,火灾风险较低,但仍需保持基本的防火意识和设施。
2. 公共交通工具:如地铁、公交车等,由于车辆自身防火设施完善,火灾发生的可能性较低。
火灾危险性分几级

火灾危险性分几级摘要:火灾危险性分级是指根据火灾发生的可能性和对人员、财产造成的威胁程度,将火灾划分为不同级别以便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
本文将对火灾危险性分级进行介绍,包括不同级别的定义、评估标准以及相应的预防措施。
引言:火灾危险性分级是对火灾风险进行评估和管理的基础,通过对火灾风险的分类,可以有针对性地制定相应的预防和控制措施,降低火灾的发生概率和对人员、财产的危害程度。
火灾危险性分级在消防工作中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将对火灾危险性分级进行系统的介绍。
一、火灾危险性分级的定义火灾危险性分级是根据火灾的可能性和对人员、财产的威胁程度,将火灾划分为不同级别的分类方法。
根据国际标准和相关法规,一般将火灾分为四个级别,分别是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
每个级别代表了不同的火灾风险和威胁程度。
1. 一级火灾:一级火灾是指火势较小、扩散速度较慢、对人员和财产威胁较小的火灾。
一般来说,一级火灾可以迅速得到控制,火灾扑灭难度较低。
2. 二级火灾:二级火灾是指火势较中等、扩散速度适中、对人员和财产造成一定威胁的火灾。
二级火灾相对于一级火灾来说,扑灭难度较高,需要较大的力量和专业装备才能将火势控制在可控范围内。
3. 三级火灾:三级火灾是指火势较大、扩散速度快、对人员和财产造成较大威胁的火灾。
三级火灾难以迅速控制,需要大规模的灭火装备和专业人员的支援,扑灭工作相对困难。
4. 四级火灾:四级火灾是指火势极大、扩散速度极快、对人员和财产造成重大威胁的火灾。
四级火灾是最为严重和危险的火灾级别,往往需要调动多个单位和大量人力物力来扑灭。
二、火灾危险性分级的评估标准火灾危险性分级的评估标准基于对火灾的可能性和威胁程度进行综合评估,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指标:1. 火灾可能性:评估火灾发生的概率和频率,包括火灾发生的主要原因、场所条件和人为因素等。
2. 火灾扩散速度:评估火灾蔓延的速度和范围,包括火势的快速扩散和火势受控的困难程度。
3. 人员威胁程度:评估火灾对人员安全的威胁程度,包括可能出现的人员伤亡和逃生的困难程度。
火灾危险性分类及举例

火灾危险性分类及举例表2.1 甲类物品火灾危险性的特征及举例表2.2 甲类生产工艺火灾危险性的特征及举例表3.1 乙类物品火灾危险性的特征及举例表3.2 乙类生产工艺火灾危险性的特征及举例表4.1 丙类物品火灾危险性的特征及举例表4.2 丙类生产工艺火灾危险性的特征及举例表5.1 丁类物品火灾危险性的特征及举例表5.2 丁类生产工艺火灾危险性的特征及举例表6.1 戊类物品火灾危险性的特征及举例表6.2 戊类物品火灾危险性的特征及举例表7 液化烃、可燃液体、气体、固体的火灾危险性分类举例表8重整装置、制氢装置、环己烷装置、当厂房或实验室内存放的甲、乙类危险品量与建筑物的单位容积比值过小时,其火灾危险性类别可按较小的确定,但必须满足表1-1所限定的条件:注:单位容积的最大允许量是指非甲、乙类生产厂房或实验室内使用甲、乙类物品的两个控制指标之一。
厂房或实验室内使用甲、乙类物品的总量同其室内容积之比,应小于此值。
即:[甲、乙类物品的总量(L、kg) /厂房或实验室的容积(m3)]<单位容积的最大允许量甲、乙类危险品按气、液、固三态分别说明其确定的数值。
1.气态甲、乙类危险品。
当生产厂房及实验室内使用的可燃气体与空气所形成的混合性气体低于爆炸下限的5%,则可不按甲、乙类火灾危险性予以确定。
这是考虑一般可燃气体浓度报警器的控制指标是爆炸下限的25%。
当达到这个值时就发出报警也就认为是不安全的。
这里采用5%这个数值是考虑在一个较大的厂房及实验室内,可燃气体的扩散是不均匀的,可能会形成局部爆炸的危险。
拟定这个局部占整个空间的20%,则有:25%×20%=5%由于生产中使用或产生的甲、乙类可燃气体的种类较多,在本表中不可能一一列出,故对于爆炸下限<10%的甲类可燃气体取1L/m3为单位容积最大允许量。
这是采取了几种甲类可燃气体计算结果的平均值(如,乙炔的计算结果是0.75L/m3,甲烷的计算结果为25L/m3)。
火灾危险性物质分类

一、物品火灾危险性的分类方法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的规定,物品的火灾危险性按物品本身的可燃性、氧化性和是否兼有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忌水性等危险性的大小,在充分考虑其所处的盛装条件、包装的可燃程度和量的多少的基础上按天干序数将物品分为甲、乙、丙、丁、戊五类。
(一)甲类甲类物品火灾危险性的特征有以下6种情况:1.闪点<28℃的液体。
如:己烷、戊烷、石脑油、环戊烷、二硫化碳、苯、甲苯、甲醇、乙醇、乙醚、蚁酸甲酯、醋酸甲脂、硝酸乙脂、汽油、丙酮、丙烯、乙醛、60度以上的白酒等易燃液体均属此类。
2.爆炸下限<10%的气体。
如:乙炔、氢气、甲烷、乙烯、丙烯、丁二烯、环氧乙烷、水煤气、硫化氢、氯乙烯、液化石油气等易燃气体均属此类。
3.常温下能自行分解或在空气中氧化既能导致迅速自燃或爆炸的物质。
如:硝化棉、硝化纤维胶片、喷漆棉、火胶棉、赛璐珞棉、黄磷等易燃固体均属此类。
4.常温下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气的作用能产生爆炸下限<10%的气体并引起着火或爆炸的物质。
如:钾、钠、锂、钙、锶等碱金属和碱土金属;氢化锂、四氢化锂铝、氢化钠等金属的氢化物;电石、碳化铝等固体物质均属此类。
5.遇酸、受热、撞击、摩擦以及遇有机物或硫磺等易燃的无机物,极易引起着火或爆炸的强氧化剂。
如:氯酸钾、氯酸钠、过氧化钾、过氧化钠、硝酸铵等强氧化剂均属此类。
6.受撞击、摩擦或与氧化剂、有机物接触时能引起着火或爆炸的物质。
如:赤磷、五硫化磷、三硫化磷等易燃固体均属此类。
(二)乙类乙类物品火灾危险性的特征有以下6种情况。
1.闪点≥28℃至<60℃的液体。
如:煤油、松节油、丁烯醇、异戊醇、丁醚、醋酸丁脂、硝酸戊脂、乙酰丙酮、环已胺、溶剂油、冰醋酸、樟脑油、蚁酸等易燃液体均属此类。
2.爆炸下限≥10%的气体。
火灾危险性分为几类

火灾危险性分为几类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物质的生产、使用、储存的火灾危险性分为甲、乙、丙、丁、戊共5类,综合归纳如下:1、甲类(1)闪点<28℃的液体。
(2)爆炸下限<10%的气体,以及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气的作用,能产生爆炸下限<10%气体的固体物质。
(3)常温下能自行分解或在空气中氧化,即能导致迅速自燃或爆炸的物质。
(4)常温下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汽的作用,能产生可燃气体并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
(5)遇酸、受热、撞击、摩擦、催化及遇有机物或硫磺等易燃的无机物,极易引起燃烧或爆炸的强氧化剂。
(6)受撞击、摩擦或与氧化剂、有机物接触时能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
(7)在密闭设备内操作,温度等于或超过物质本身自燃点的生产。
2、乙类(1)闪点≥28℃—<60℃的液体。
(2)爆炸下限≥10%的气体。
(3)不属于甲类的氧化剂。
(4)不属于甲类的化学易燃危险固体。
(5)助燃气体(氧化性气体)。
(6)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浮游状态的粉尘、纤维,闪点≥60℃的液体雾滴。
(7)常温下与空气接触能缓慢氧化,积热不散引起自燃的物品。
3、丙类(1)闪点≥60℃的液体。
(2)不属于甲、乙类的可燃固体。
4、丁类(1)对非燃烧物质进行加工,并在高热或熔化状态下产生强辐射热、火花或火焰的生产。
(2)利用气体、液体、固体作为燃料,或将气体、液体进行燃烧作他用的各种生产。
(3)常温下使用或加工非难燃烧物质的生产。
(4)储存的难燃烧物品。
5、戊类(1)常温下使用或加工非难燃烧物质的生产。
(2)储存的非燃烧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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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危险性分类
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应根据生产中使用或产生的物质性质及其数量等因素,分为甲、乙、丙、丁、戊类,并应符合表3.1.1的规定。
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
3.1.2 同一座厂房或厂房的任一防火分区内有不同火灾危险性生产时,该厂房或防火分区内的生产火灾危险性分类应按火灾危险性较大的部分确定。
当符合下述条件之一时,可按火灾危险性较小的部分确定:
1 火灾危险性较大的生产部分占本层或本防火分区面积的比例小于5%或丁、戊类厂房内的油漆工段小于10%,且发生火灾事故时不足以蔓延到其它部位或火灾危险性较大的生产部分采取了有效的防火措施;
2 丁、戊类厂房内的油漆工段,当采用封闭喷漆工艺,封闭喷漆空间内保持负压、油漆工段设置可燃气体自动报警系统或自动抑爆系统,且油漆工段占其所在防火分区面积的比例小于等于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