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主排水系统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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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井巷掘进排水系统设备及附件建设规范

矿山井巷掘进排水系统设备及附件建设规范

1.1 井巷水仓排水设备的数量应根据实际情况考虑,最低要求 3 台套(一用、一备、一检修)。

水泵杨程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计算确定。

1.2 水泵的流量,必须在 20h 内排出矿井 24h 的正常涌水量。

备用水泵能力应不小于工作水泵能力的 70%;工作和备用水泵的总能力,应能在 20h 内排出矿井 24h 的最大涌水量;有突水危(wei)险矿井可另增设排水能力或者预留水泵位置。

1.3 设备选型应符合矿井水质要求,当矿井水 pH<5 时应按防酸要求选型;当选用污水泵效率不能满足要求时,可将矿井水清、污分流、分排或者净化;排水中含有固体颗粒时,为防止颗粒沉降,排水管路流速不得低于最小临界速度。

1.4 水泵内必须设计有水泵灌引水装置,引水装置必须可靠,应能在 5min 内起动水泵;采用高压水射流引水时,每个泵房至少有一台水泵的吸水管要设底阀,大水矿井则至少两台,并且在地面排水管口有灌水装置或者以压缩空气、洒水管压力水作备用;采用真空泵作引水装置时,应至少配备一台备用真空泵。

2.1 主排水管路必须设工作和备用的水管。

工作水管的能力,应在 20h 内排出矿井 24h 的正常涌水量。

排水管路应考虑管路的备用,可安装 2 套排水的管路。

但全部管路的总能力应在 20h 内排除矿井 24h 的最大涌水量。

2.2 排水管路必须能承受内水静压、水锤动压、钢管自重和温度应力叠加产生的载荷。

还应能承受 1.25 倍设计工作压力的压力试验。

2.3 斜井管路应设在悬臂架上或者底板混凝土墩上,此间距在 4~8m,每隔 50m 固定,并应留有足够的安装和检修位置。

管道设在人行道上方时,吊挂高度应高于 1.8m。

2.4 管路下端应设金属弯管支座。

排水高度大时,可以分段选择管壁厚度。

分段设直管支座,第一道直管支座宜布置在距井口 100m 摆布处。

管座应固定在专设钢梁上,底部和中间支座梁的强度、刚度、总体和局部稳定性及梁基础强度均应按“钢结构设计规范”计算,能承受所有管道同时发生水锤时的动、静载荷。

矿井主排水安全技术管理规范

矿井主排水安全技术管理规范

矿井主排水安全技术管理规范
是为了保障矿井排水系统的安全运行,在矿井主排水过程中,预防和控制各种安全风险和事故的发生。

以下是矿井主排水安全技术管理规范的一些主要内容:
1.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矿井主排水的安全生产责任人,建立健全排水安全管理体系,明确管理职责和责任。

2. 排水系统建设规范:按照相关规定和技术要求,对矿井主排水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等进行规范管理,确保排水系统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3. 排水设备和设施维护管理:制定设备维护计划,定期进行设备检查和维修,确保排水设备和设施的正常运行。

4. 安全操作规程:制定排水安全操作规程,对排水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和考核,确保操作规程的执行和操作技术的安全性。

5. 风险评估和预防措施:对排水系统可能出现的安全风险进行评估,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确保排水过程的安全稳定。

6. 应急管理和事故处理:建立应急预案,指定应急救援措施和人员,及时处理各类突发事件和事故,减轻安全风险和损失。

7. 安全监测和报告:建立排水系统的安全监测机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监测,及时上报安全状况和存在的问题。

8. 安全培训和教育:对排水系统相关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技能,增强安全管理的有效性。

以上是矿井主排水安全技术管理规范的一些主要内容,通过落实这些规范,可以保障矿井主排水过程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减少事故的发生。

矿井生产时期排水技术规范

矿井生产时期排水技术规范

矿井生产时期排水技术规范MT/T 674—1997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工业部1997—12—30批准1998—06—01实施前言本标准是根据煤炭工业部《煤矿安全规程》中的有关规定,总结近年来治理水害的实际经验制定的煤炭行业标准。

在技术内容上本标准与引用标准等效。

本标准由煤炭工业部科教司提出。

本标准由煤矿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焦作矿务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彭伯高、夏镛华。

本标准委托焦作矿务局负责解释。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生产矿井排水系统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井工矿井生产时期抽排直接涌人矿井的地表水和地下水使用的主要排水设备和设施。

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煤矿安全规程GB 50215—94 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GB J17—88 钢结构设计规范GB 8978—8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MT 5010—1995 煤矿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生产矿井质量标准化标准矿井水文地质规程(试行)煤矿防治水工作条例煤矿井下排水设计技术规定(试行)3 排水泵房3.1 吸入式卧泵房3.1.1 主要泵房至少有两个出口,一个出口用斜巷通到井筒,并应高出泵房地面7m以上;另一个出口通到井底车场,在此出口的通道内,应设置易于关闭的既能防水又能防火的密闭门。

泵房和水仓的连接通道,应设置可靠的控制闸门。

3.1.2 主要泵房的地面应高于与之相连通的井底车场底板0.5m。

同一水平的各个泵房的地面标高宜相同。

泵房应无淋水;地面、电缆沟、通路应无积水。

3.1.3 主要泵房应设置在围岩稳定的地段,必须离开采动影响范围与破碎带;峒室与井筒或巷道的距离应满足安全岩柱要求。

3.1.4 主要泵房应设置在由矿井防水闸门群构筑的保护范围内。

2024年矿井主排水系统安全技术规

2024年矿井主排水系统安全技术规

2024年矿井主排水系统安全技术规矿井主排水系统安全技术规是指矿山中主要用于排水的系统的安全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

____年的矿井主排水系统安全技术规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安全管理1. 安全责任:明确矿山企业领导和相关人员的安全责任,建立安全管理体系,确保主排水系统的运行安全。

2. 人员安全培训:对矿山主排水系统操作人员进行全面、系统的安全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3. 安全控制措施:制定安全控制措施,如人员进入矿井前必须佩戴安全帽、胶鞋等个人防护装备。

4. 应急预案:制定矿山主排水系统的应急预案,包括对各种突发事件的应对措施和应急救援方案。

二、设备安全1. 设备选择:选择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主排水设备,并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

2. 设备安装:设备的安装应符合相关规范,确保设备的结构稳定、密封性好。

3. 设备维护:制定设备维护计划,对设备进行定期的检查和维修,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4. 设备保护:采取措施保护设备的安全,如安装防护栏、划定作业区域等。

三、操作安全1. 操作规程:制定操作规程,明确主排水系统的操作流程和操作规范。

2. 系统监控:建立系统监控机制,对主排水系统进行实时监测,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

3. 水质监测:建立水质监测体系,对排出的水进行定期监测,确保排水符合国家标准。

4. 防范措施:采取防范措施,如定期清理井口、检查排水管线是否破损、加强巡视等。

四、环境安全1. 废水处理:制定废水处理方案,对排出的废水进行处理,确保不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

2. 环境保护:采取环境保护措施,如避免水源污染、控制噪声污染等。

3. 生态修复:对矿山附近的生态环境进行修复,恢复自然生态系统。

五、安全评估1. 安全评估:制定矿山主排水系统的安全评估制度,对系统进行定期的安全评估。

2. 安全监测:建立矿山主排水系统的安全监测机制,对系统进行常态和应急监测。

3. 隐患处理:及时发现和处理主排水系统的安全隐患,确保排除安全隐患。

矿井生产时期排水技术规范

矿井生产时期排水技术规范
33 潜水泵井 .
331 井深应满足泵长、 .. 淹没泵顶深度、 泵底容渣距离和布置清淤设备空间的要求。群泵布置时, 还应
MT T 7 一 1 9 / 6 4 9 7 满足各泵吸水 口在垂直方向吸人水影响范围的间距不小于 0 5 或设备说明书规定距离的要求 。 . m 3 32 井径应满足吸水罩最大外廓尺寸、 .. 过水面积、 安装 间隙的要求 。群泵布置时 , 间外缘距离应满 泵
4 3 水仓流水断面和坡度应满足在正常涌水量条件下的沉淀需要 , . 否则 , 应另设沉淀系统 。 为便于淤泥 沉淀和清理 , 水仓向配水仓方 向设反坡 , 坡度为 1 0'% 。并应在水仓最低点设积水窝。 % ^2 0
44 主要水仓必须有两个以上独立的水仓, . 当一个水仓清理时, 其他水仓能正常使用, 水仓之间应互不
防止并底车场积水流人泵房 。
322 泵房与车场或大巷相通的所有通道必须设防水密闭门。 .. 323 泵房应和操作配水闸阀的巷道有通路连通, .. 以备密闭门关闭后控制配水闸阀。 324 泵房支护和吸水巷道的密闭墙应能防止水仓和围岩水渗漏。 .. 围岩应能承受水仓与泵房高差形成
的压 力 。
32 5 必须设有安全水仓和水窝 , .. 其容积应不小于一趟最长排水管路的容积。安全水仓应至少配备两 台排水泵( 其中一台备用)将积水排至水仓, , 排水泵应能按水仓水位自动开停, 并有手动控制系统备用。 326 管子道上部平台标高必须高于井底车场地面 7 .. m以上, 作为安全通道 327 泵房位置、 .. 内部尺寸、 温度、 出口通道数量、 断面形状、 预留位置等方面的要求同吸人式卧泵房。
本标准委托焦作矿务局负责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行业标准
矿 井生产 时期 排水 技 术规范

矿井主排水安全技术管理规范文

矿井主排水安全技术管理规范文

矿井主排水安全技术管理规范文一、引言本文旨在规范矿井主排水系统的安全技术管理,以确保矿井的正常运营、保证矿工的安全和减少环境污染。

建立科学、有效的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对矿井主排水系统进行全面管理,提升安全生产水平。

二、矿井主排水系统概述1. 矿井主排水系统由井下采矿排水系统和地表排水系统组成。

2. 井下采矿排水系统包括井口水泵、井下水泵、排水管道等设备。

3. 地表排水系统包括地表水泵、排水渠、集水池等设施。

三、技术管理要求1. 设备管理1.1 建立设备档案,包括设备信息、检修记录等内容。

1.2 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1.3 对设备进行定期检测和性能评估,发现问题及时修复或更换设备。

1.4 建立设备故障快速反应机制,确保设备故障能够及时处理。

1.5 设备故障发生后进行事故原因分析,完善设备管理制度。

2. 管线管理2.1 定期检测和评估排水管道的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维修和更换。

2.2 清理排水管道和防止堵塞,保持排水系统的畅通。

2.3 对于老化、腐蚀等问题突出的管道,进行及时的修复和更新。

2.4 建立管道巡检制度,对关键部位增加巡检频次。

3. 安全管理3.1 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确保矿井主排水系统的安全运行。

3.2 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3.3 提供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并进行定期检查和更换。

3.4 建立事故应急预案,加强事故应急演练。

四、技术管理措施1. 设备管理措施1.1 制定设备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1.2 使用优质的设备,确保设备质量。

1.3 定期组织设备检修和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1.4 建立设备维修台账,记录设备的维修情况。

1.5 建立设备故障报修系统,对设备故障进行及时处理。

2. 管线管理措施2.1 制定管线管理维护制度和操作规程。

2.2 定期检查管线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3 建立管线维护记录,记录管线的维护情况。

煤矿井下排水规程(三篇)

煤矿井下排水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煤矿井下的安全和生产,提高煤矿井下排水的效果,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所有煤矿井下排水工作。

第三条本规程规定了煤矿井下排水的管理、设备、工艺和安全监督等要求。

第四条煤矿井下排水应以防止积水、确保矿井安全为目标。

第五条煤矿管理部门应组织相关人员制定煤矿井下排水方案,并评估和监测排水效果。

第六条煤矿井下排水应遵守国家和地方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

第二章矿井排水设备第七条煤矿井下排水设备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的标准和规范。

第八条煤矿井下排水设备包括排水泵、排水管道、排水阀门等。

第九条煤矿井下排水设备应具备良好的密封性能,以确保排水效果。

第十条煤矿井下排水设备应进行定期检修和维护,并记录设备的使用情况。

第三章矿井排水工艺第十一条煤矿井下排水工艺应按照“分层分区、分级排水、防渗漏、提高水流速度”原则进行。

第十二条煤矿井下排水应尽量减少井下积水的深度和面积,确保矿井畅通。

第十三条煤矿井下排水应采用多种排水方式,如抽排、放水和引水。

第十四条煤矿井下排水工艺应根据矿井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确保排水效果。

第四章矿井排水安全管理第十五条煤矿井下排水作业应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确保人员安全。

第十六条煤矿井下排水作业应配备防护设备,如安全帽、安全鞋、防护眼镜等。

第十七条煤矿井下排水作业人员应接受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八条煤矿井下排水作业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处理存在的安全问题。

第十九条煤矿井下排水作业应建立健全的安全预案和事故应急救援机制。

第五章矿井排水监督和评估第二十条煤矿井下排水应设立专门的监督和评估机构,负责监督和评估排水工作。

第二十一条煤矿井下排水监督和评估应定期进行,并编制相应的报告。

第六章罚则第二十二条违反本规程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并责令停产整顿。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三条煤矿井下排水规程的解释权归煤矿管理部门所有。

第二十四条本规程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如有修改,以最新规定为准。

井工煤矿生产时期排水技术规范

井工煤矿生产时期排水技术规范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生产矿井排水系统的基本规定㊁排水泵房㊁水仓㊁水沟㊁沉淀池㊁排水管路㊁排水设备㊁供配电㊁控制㊁照明㊁通信㊁地面排放与环保等技术要求㊂本文件适用于井工煤矿生产时期的排水工作㊂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㊂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㊂G B50017钢结构设计标准G B50416煤矿井下车场及硐室设计规范G B50417煤矿井下供配电设计规范G B/T50451煤矿井下排水泵站及排水管路设计规范G B51070煤炭矿井防治水设计规范MT/T1097煤矿机电设备检修技术规范MT/T5010煤矿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㊂3.1吸水井s u c t i o nw e l l位于泵房一侧,与水仓或配水巷相通,供水泵吸水的小井㊂3.2管子道p i p ew a y用于安装排水管路的通道㊂4基本规定4.1矿井应配备与矿井涌水量相匹配的水泵㊁排水管路㊁配电设备和水仓等,并满足矿井排水的需要㊂4.2采掘工作面,应建立排水系统,并与开采同时设计㊁同时施工㊁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㊂采掘工作面的排水能力不低于预计的最大涌水量㊂5排水泵房5.1主排水泵房5.1.1主排水泵房至少有两个出口,一个出口用斜巷连接到井筒,并高出泵房底板7m以上;另一个出1口通到井底车场或大巷,在此出口通路内,应设置易于关闭的既能防水又能防火的密闭门;泵房和水仓的连接通道,应设置控制闸门㊂5.1.2主要泵房的地面应高于与之相连通的井底车场底板0.5m㊂泵房应无淋水;底板㊁电缆沟㊁通路应无积水㊂5.1.3主排水泵房应设置在围岩稳定的地段,应避开采动影响范围与破碎带;硐室与井筒或巷道的距离应满足安全岩柱要求㊂5.1.4矿井井底车场设置防水闸门时,主排水泵房应设置在由矿井防水闸门群构筑的保护范围内㊂当防水闸门关闭时,泵房应留有能形成独立通风的巷道㊂标引序号说明:1 水泵;2 吸水管;3 吸水管滤网;4 配水闸阀㊂注:此图相关参数说明:a0 短管长度(mm),大于或等于0;a1 偏心异径管长度(mm),不宜小于大小管径差的5倍;(a0+a1) 水泵入口前直管段总长度(mm),不宜小于3倍的水泵吸水口直径;b1 吸水管滤网中心线距最近井壁的间距(mm),距水泵侧井壁可取(0.8~1.0)D N,距侧壁可取1.5D N,且不小于D N+100mm;D N 吸水管滤网直径(mm);h1 配(吸)水井最低水位到吸水管滤网上缘的距离(mm),不应小于(1.0~1.25)D N,且不应小于500mm;h x 吸水管滤网下缘距配(吸)水井底距离(mm),不应小于(0.6~0.8)D N,且不应小于700mm;L x 吸水管滤网中心线至配(吸)水井入口距离(mm),不应小于4D N㊂图1水泵㊁吸水管㊁配水井(吸水井)及水仓之间相互关系5.1.5泵房位置应在管线最短㊁便于撤人㊁运物㊁通风良好的地方,一般宜设置在副井井底出车侧㊂泵房与井下中央变电所宜组成联合硐室㊂5.1.6每台泵应有单独的吸水井,单台水泵流量小于100m3/h时,可以两台共用一个吸水井,但两吸水管滤网中心线距离不宜小于3.5倍的吸水管滤网直径㊂吸水井应装设活动盖板㊂25.1.7水泵㊁吸水管㊁吸水井(配水井)及水仓相互之间主要相关尺寸的确定,应满足图1和图2中有关尺寸的规定㊂吸入式离心泵的安装高度应符合下列条件,见公式(1)和公式(2):H zɤH s m a x (1)[Δh]-Δh s (2)H s m a x=p'a-p'vγ-式中:H z 水泵轴中心线至水仓底板的安装高度,单位为米(m);H s m a x 水泵允许的最大吸水高度,单位为米(m);p'a 水泵安装地点的大气压力,单位为帕(P a);p'v 水泵安装地点实际水温的饱和蒸汽压力,单位为帕(P a);γ 矿井水重度,单位为牛每立方米(N/m3);[Δh] 水泵样本必需的汽蚀余量,单位为(m);Δh s 吸水管阻力损失,单位为米(m)㊂标引序号说明:C1 配水闸阀法兰之间最小净距(mm),不应小于150mm;C2 配水闸阀操作手轮之间净距(mm),不应小于500mm;C3 配水闸阀操作手轮距配水井井壁间距(mm),不应小于700mm,当双配水井集中布置共享一个壁龛时,可不受限制;C4 配水闸阀法兰距配水井井壁间距(mm),不应小于200mm㊂图2配水闸阀与吸水井(配水井)之间相互关系5.1.8泵房与操作配水闸阀的巷道应通路畅通,以备密闭门关闭后控制配水闸阀㊂配水闸阀直径应符合公式(3)的要求:DNȡ27Q p (3)式中:DN 配水闸阀公称直径,单位为米(mm);Q p 通过配水闸阀的最大流量,单位立方米每小时(m3/h);3连接水仓的控制闸门公称直径应符合公式(4)的要求:DN1ȡ19Q (4)式中:DN1 水仓控制阀门公称直径,单位为毫米(mm);Q 通过水仓控制阀门的最大流量,单位立方米每小时(m3/h)㊂5.1.9有淤堵风险的主要泵房应配备有水力射流泵或气升泵㊁排污潜水泵等作为清理吸水井淤泥的工具㊂5.1.10泵房高度应满足检修时起吊的要求,应在吸水井壁龛和排水设备的顶部,设起重梁㊂5.1.11主排水泵房排水设备之间应设有充分的检修空间,泵房轮廓尺寸要满足设备最大外形尺寸㊁通道宽度和安装检修的要求㊂水泵机组的基础应高于泵房地面50mm以上,基础边缘到吸水井一侧硐室壁的距离应不少于700mm㊂泵房地面向吸水井方向应呈负坡度㊂5.1.12当所有排水设备同时使用时,泵房温度应不高于34ħ,否则应采取降温措施㊂5.1.13泵房应采用阻燃材料支护㊂5.1.14按设计要求预留有备用泵及相应设施的位置㊂5.1.15主排水泵房尺寸㊁断面㊁支护型式与管线布置应符合G B/T50451和G B50416的有关规定㊂5.2采区排水泵房5.2.1采区排水泵房应设在辅助运输下山(大巷)或带式输送机下山(大巷)人行道一侧;采区排水水泵房应有两个出口,其中一个出口宜与辅助运输下山(大巷)连接;采区排水泵房㊁管子道与采区下山(大巷)连接处应设栅栏门㊂5.2.2采区排水泵房地面应高于沉淀池或水仓最高水位0.5m以上,并应设3ɢ的泄水坡度㊂5.2.3采区排水泵房尺寸㊁断面㊁支护型式㊁管线布置㊁运输型式㊁温度等方面要求应按照采区设计要求执行㊂5.3潜水泵房5.3.1泵井井深应满足泵长㊁淹没泵顶深度㊁泵底容渣距离和布置清淤设备空间的要求;井径应满足吸水罩最大外廓尺寸㊁过水面积㊁安装间隙的要求㊂5.3.2当2台或多台潜水泵布置于同一个吸水井内时,潜水泵吸水口宜交错布置,吸水口净间距不应小于吸水口直径的1.5倍或设备说明书规定距离的要求,脱罩布置时,来水流向㊁流速应满足电机散热㊁不积垢的要求㊂5.3.3采用暗井布置方式时,井窝以上反井部分高度应满足承重梁㊁检修操作盘㊁提吊机具所需高度㊂5.3.4采用钻孔管道井直通地面排水布置方式时,承重梁㊁操作盘㊁提吊机具应设置在地面㊂井架允许荷重应满足提吊一组泵组(泵㊁管)的重量㊂井架高度应满足潜水泵和水管装拆以及吊具所需高度㊂5.3.5承重梁的强度㊁刚度和总体及局部稳定性计算应符合G B50017的有关规定,能承受停电时所有水泵同时发生水锤作用引起的动㊁静载荷㊂5.3.6承重梁应用地脚螺栓固定在混凝土基础上㊂在地面建筑时,基础底面积应满足上述载荷条件下承力土层的允许地耐力的要求㊂5.3.7泵井应设置在基岩中,离煤层的隔离岩柱厚度应能承受煤与瓦斯突出压力和地应力的要求㊂应揭露煤层时,应采取防突和隔离措施㊂通过含水岩层时,应采取处理措施防止突水(疏干井除外)㊂5.3.8不应利用提升井筒㊁水仓作为潜水泵井㊂5.3.9斜式潜水泵井,应设有轨道㊁滑架提吊装置㊂滑架高度应满足吸入水影响范围要求,并有防脱轨装置㊂5.3.10卧式潜水泵井应设有支承泵体的底架,底架高度应满足吸入水影响范围和容淤容积的要求,卧4式潜水泵井顶部应设置提运设施㊂5.3.11无论潜水泵作立式㊁卧式㊁斜式布置,其泵井底部均应留有足够的容淤容积和配备清淤机具,如潜水搅拌机或射流(水枪)器械,保证任何时候淤积物顶部距泵底不少于0.5m㊂5.3.12矿井水应经沉淀池㊁水仓进入潜水泵井,与潜水泵井相接的流水通道的标高,应低于水仓水面以下,防止悬浮物进入㊂5.3.13抗灾排水泵房布置应符合G B/T50451和G B51070的有关规定㊂6水仓㊁水沟和沉淀池6.1新建㊁改扩建矿井或者生产矿井的新水平,正常涌水量在1000m3/h以下时,主要水仓的有效容量应能容纳所承担排水区域8h的正常涌水量;正常涌水量大于1000m3/h的矿井,主要水仓有效容量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采区水仓有效容量应容纳4h采区正常涌水量㊂矿井最大涌水量与正常涌水量相差大的矿井,排水能力和水仓容量应编制专门设计㊂6.2水仓的底板标高应满足水泵允许吸上真空高度的要求㊂6.3水仓流水断面和坡度应满足在正常涌水量条件下的沉淀需要,否则,应另设沉淀系统㊂为便于淤泥沉淀和清理,水仓向配水仓方向设反坡,坡度为1ɢ~2ɢ㊂并应在水仓最低点设积水窝㊂6.4主要水仓应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独立的水仓,当一个水仓清理时,其他水仓能正常使用,水仓之间应互不渗漏㊂6.5水仓位置应设置在稳定基岩中,应位于矿井防水闸门群所形成的保护范围内㊂水仓入口一般应位于井底车场内标高最低处㊂6.6水仓应设有水位监测设施㊂对潜水泵水仓的最低水位应有监控功能㊂水仓的空仓容量应经常保持在总容量的50%以上㊂主要水仓最高存水面应低于主要水仓入口水沟底面和主排水泵房电缆沟底面,主要水仓高度不宜小于2m㊂6.7大巷水沟㊁分区沉淀池和水仓等应能共同承担采煤工作面出水点所带出的煤泥沉积要求㊂沉淀池的流动速度应限制在100mm/s以内㊂6.8大巷水沟的坡度㊁断面(或称过水量)应满足最大涌水量需要㊂采用平硐自流排水的矿井,平硐内水沟的总过水能力应不小于历年矿井最大涌水量的1.2倍;专门泄水巷的顶板标高应低于主运输巷道底板的标高㊂6.9水仓清理方式根据主要水仓清理量的大小确定,配有清仓系统或清仓工具㊂水仓㊁沉淀池和水沟中的淤泥,应及时清理,每年雨季前应至少清理1次㊂6.10水仓入口处应设置篦子㊂涌水中带有大量杂质的矿井,以及采用潜水泵排水的矿井,井下应设置专门的沉淀及清理系统㊂6.11抗灾排水系统水仓宜设置独立水仓,水仓的有效容积不应小于1h的矿井最大涌水量㊂7排水管路7.1排水管路应有工作和备用水管㊂工作排水管路的能力,应能配合工作水泵在20h内排出矿井24h 的正常涌水量㊂工作和备用排水管路的总能力,应能配合工作和备用水泵在20h内排出矿井24h的最大涌水量㊂7.2排水管路应能承受内水静压㊁水锤动压㊁钢管自重和温度应力等叠加产生的载荷㊂井筒排水管路安装完毕后,应进行水压试验;试验压力应取工作压力的1.1倍㊂7.3在立井井筒中,当井筒中有梯子间或罐道梁时,排水管路宜靠近梯子间梁或罐道梁,宜与提升容器长边平行布置,并用导向卡定位,最大允许卡距应满足轴心受压构件不失稳条件㊂57.4在斜管子道和斜井井筒中,当排水管路沿底板敷设时可采用混凝土墩支撑,沿井壁敷设时可采用梁支撑或吊挂,间距可取4m~10m,每隔50m固定,并应留有足够的安装和检修位置;沿人行道侧巷道壁敷设时,若需架高敷设,其最低点至人行道踏步的高度不应小于1.8m㊂管道防滑支墩或支撑梁应有专项设计,防止管路下滑㊂7.5当排水管路垂高较大时,应分段选择管壁厚度㊂选择管壁厚度时,结合管路服务年限,宜适量增加管壁厚度㊂管路下端应设金属弯管支座㊂管路应分段设直管支座,第一道直管支座宜布置在距井口100 m左右处㊂管座应固定在专设钢梁上,底部和中间支座梁的强度㊁刚度㊁总体和局部稳定性及梁基础强度计算均应符合G B50017的有关规定,能承受所有管道同时发生水锤时的动㊁静载荷㊂7.6在下端与支撑梁刚性连接的排水管路段,当上端设有支撑梁时,要根据当地气候条件设置管路伸缩补偿装置㊂7.7水泵出水管上应装逆止阀和操作闸阀㊂泵排出管与泵房环形管路之间应装控制阀㊂排水泵房的干管上应装设放水管和放水阀,放水管应伸入吸水井或配水井内;排水泵房与井筒间的主排水管路上应设置闸阀㊂7.8潜水泵出口管路上应设置逆止阀和放空管㊂大比转数泵(如大型潜水泵)须开启闸门起动者,逆止阀座上要留有泄流孔,水泵不应并联布置㊂7.9水泵吸水管内不应有残存气体的空间;吸入式离心泵吸水管的任何部分均不应高于水泵的吸入口,吸水管直径不应小于水泵吸入口直径;吸水管下口应装设滤网,滤网的总过流面积应不小于吸水管口面积的2倍㊂7.10管路㊁管件㊁连接螺栓及支撑梁应进行防锈㊁防腐处理㊂7.11排水管路通道和钻孔管路应设置在稳定地层,不受采动影响㊂钻孔管路的落地位置不应在泵房㊁硐室㊁巷道顶部布置,孔间距宜大于10m,落地端应设弯管支座支承,管座上部空帮高度应不大于5m㊂7.12钻孔管路的钻孔直径宜比管径大50mm~60mm㊂钻孔施工时应防止塌孔,管壁间应用水泥浆等固井,应无漏水㊁淋水㊂7.13钻孔管路接头的强度不应低于管路材料强度㊂7.14抗灾排水管路宜独立设置,排水能力应与抗灾潜水电泵的排水能力相匹配㊂水文地质类型复杂㊁极复杂或有突水危险的矿井,当采用多水平或多采区开采时,抗灾排水系统宜采用直排方式㊂不具备形成独立潜水泵排水系统条件,与正常排水系统共用排水管路的老矿井,应安装控制阀门,实现管路间的切换㊂7.15抗灾排水系统宜采用2泵1管工作方式;当单台泵流量大于725m3/h时,宜采用1泵1管工作方式㊂抗灾排水系统为单泵单管时,潜水电泵出水管上可不装设闸阀;抗灾潜水电泵出水管上装设的操作闸阀应处于常开状态;当抗灾排水系统的配水巷装有控制阀门时,控制阀门应处于常开状态㊂8排水设备8.1主排水泵的工作水泵能力,应能在20h内排出矿井24h的正常涌水量(包括充填水及其他用水);备用水泵的能力不应小于工作水泵能力的70%;检修水泵的能力不应小于工作水泵能力的25%;工作和备用水泵的总能力,应能在20h内排出矿井24h的最大涌水量㊂8.2水文地质类型复杂㊁极复杂的矿井,可以在主泵房内预留一定数量的水泵安装位置,或者增加相应的排水能力㊂8.3排水设备的检修应符合MT/T1097的有关规定㊂8.4排水设备的安装应符合G B50451和MT/T5010的有关规定㊂8.5排水设备的经济指标:a)水泵的运行工况点的效率宜不低于额定效率的0.85倍;6b)排水系统的吨水百米电耗宜低于0.5k W㊃h㊂8.6设备选型应符合矿井水质要求,当矿井水为酸性水时,应按防酸要求选型㊂当选用污水泵效率不能满足要求时,可将矿井水清㊁污分流㊁分排或净化;排水中含有固体颗粒时,为防止颗粒沉降,排水管路流速不应低于最小临界速度㊂8.7引水装置应可靠,并能在5m i n内启动水泵㊂吸入式离心水泵应采用无底阀射流引水方式;当水泵台数多,经技术经济比较确认合理时,可采用真空泵引水,台数应不少于2台,且应互为备用;射流泵宜以压缩空气或供水管中的压力水作为动力,以排水管中的压力水作为备用动力,两种动力之间应装设隔离阀门㊂8.8水泵选型应满足排水系统稳定性要求,符合公式(5)的要求㊂H0>109H g (5)式中:H0 水泵关闭闸阀的扬程,单位为米(m);H g 排水测量高度(排水高度和吸水高度之和),单位为米(m)㊂8.9井底水窝排水应设置2套同能力水泵和管路,其中1台工作1台备用,应实现自动控制㊂巷道低洼处有可能积水的区域应设置相应的排水设施㊂9供配电㊁控制㊁照明和通信9.1主排水泵房电源供电线路采用双回路,且应引自上级变电所的不同母线段㊂当任一回路停止供电时,其余回路应能担负最大涌水量时的全部负荷,设备的控制回路和辅助设备,应设置与主要设备同等可靠的供电电源㊂9.2排水泵用电力电缆和控制电缆的选择应符合G B50417规定,潜水电泵的电缆还应符合防水㊁耐压要求㊂9.3主排水泵站的电气设备选型应与所选择的水泵台数相适应,并应能使工作和备用水泵同时运行㊂9.4主排水泵房的配电装置宜与井下水平中央变电所联合布置,并符合G B50417的规定㊂9.5主排水泵高压电动机的控制设备应具有短路㊁过负荷㊁接地和欠压释放保护,其中欠压释放保护应具有延时功能㊂低压电动机的控制设备应具有短路㊁过负荷㊁单相断线㊁漏电闭锁保护及远程控制功能㊂9.6井下中央变电所的电源开关与联络开关的过流保护按最大负荷运行方式整定㊂9.7抗灾排水系统供电电源的配置应符合矿井一级负荷的要求㊂9.8露天设置的潜水泵电控设备,应采用密封结构,并设有自动加热器,保持柜内温度高于环境温度5ħ㊂柜顶应设有供远距离观察电控状态的显示装置㊂9.9主排水泵系统宜按照自动化控制设计,具备就地㊁远程和自动控制功能,且控制系统应监测水泵流量㊁压力㊁真空度㊁闸阀开度㊁电流㊁电压㊁水仓水位㊁电动机及主要轴承温度和振动等参数㊂大型潜水电泵还应装设内腔贫水㊁电动机绝缘等监测装置,并应就地或远程集中显示,同时应实现故障报警㊂9.10水文地质类型复杂㊁极复杂的矿井,应实现井下泵房无人值守和地面远程监控㊂9.11排水电气设备应满足井下潮湿环境的耐潮要求㊂水泵电机应设置防凝露设施;电机加热器应采用密封型电热器,隔爆型空间的加热器,可采用非密闭型电热器㊂9.12主排水泵站的照明灯宜采用矿用节能灯具㊂9.13水平排水泵房㊁采区排水泵房和抗灾潜水泵房等井下主要水泵房,应设直通矿调度室的有线调度电话和应急广播装置㊂9.14在主要泵房㊁井下中央变电所㊁井底车场布置的电气设备的标高,应不低于水泵电机绕组下部(可用于水下的电缆除外)㊂低于水泵电机绕组下部的电气设备,应另设馈电开关供电㊂79.15电缆钻孔应无淋水;电缆应采用镀锌钢丝绳悬吊在钢架上;井上㊁下孔口的电缆均应留有事故处理所需余量;出孔上杆电缆应设钢管保护;孔口应高出当地最高洪水位并加有盖板㊂9.16下山开采的采区排水泵房及与泵房联合布置的配电所,宜实现供电㊁排水泵在上一水平或地面远程控制㊁无人值守㊂10地面排放与环保10.1矿井水应排至矿井水力影响半径以外,不应回渗倒灌井下㊂10.2矿井排放水应符合环境保护要求,实现达标排放㊂10.3矿井水应综合利用于工农业生产,做到分级处理㊁按质利用㊁减少外排㊂10.4矿井水地面排水沟应结合矿井疏水㊁防水和排水系统统一布置,并避开煤层露头㊁塌陷㊁裂隙㊁透水层㊁钻孔和建筑群等㊂10.5排水沟应设置流量测量装置㊂10.6排水沟应按矿井最大排水量和允许的不冲㊁不淤流速设计㊂8。

矿井生产时期排水技术规范 MT

矿井生产时期排水技术规范 MT/T 674—1997文章来源:煤炭工业部文章作者:发布时间:前言本标准是根据煤炭工业部《煤矿安全规程》中的有关规定,总结近年来治理水害的实际经验制定的煤炭行业标准。

在技术内容上本标准与引用标准等效。

本标准由煤炭工业部科教司提出。

本标准由煤矿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焦作矿务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彭伯高、夏镛华。

本标准委托焦作矿务局负责解释。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生产矿井排水系统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井工矿井生产时期抽排直接涌人矿井的地表水和地下水使用的主要排水设备和设施。

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煤矿安全规程GB 50215—94 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GB J17—88 钢结构设计规范GB 8978—8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MT 5010—1995 煤矿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生产矿井质量标准化标准矿井水文地质规程(试行)煤矿防治水工作条例煤矿井下排水设计技术规定(试行)3 排水泵房3.1 吸入式卧泵房3.1.1 主要泵房至少有两个出口,一个出口用斜巷通到井筒,并应高出泵房地面7m以上;另一个出口通到井底车场,在此出口的通道内,应设置易于关闭的既能防水又能防火的密闭门。

泵房和水仓的连接通道,应设置可靠的控制闸门。

3.1.2 主要泵房的地面应高于与之相连通的井底车场底板0.5m。

同一水平的各个泵房的地面标高宜相同。

泵房应无淋水;地面、电缆沟、通路应无积水。

3.1.3 主要泵房应设置在围岩稳定的地段,必须离开采动影响范围与破碎带;峒室与井筒或巷道的距离应满足安全岩柱要求。

3.1.4 主要泵房应设置在由矿井防水闸门群构筑的保护范围内。

当防水闸门关闭时,泵房必须留有形成独立通风的巷道。

矿井主排水系统安全技术规范

矿井主排水系统安全技术规范矿井主排水系统安全技术规范制定部门:某某单位时间:202X年X月X日封面矿井主排水系统安全技术规范为规范本单位生产生活及工作次序,确保本单位相关工作有序正常运转,根据单位发展需要,结合单位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矿井主排水系统安全技术规范》,望本单位职工严格执行!一、设计选型、到货验收及保管㈠设计选型务必符合国家与行业有关规定及技术政策。

选购的设备务必有鉴定证书与生产许可证。

㈡设计选型后务必由分管领导安排有关部门进行设计审查后,安排实施。

㈢设备到货后有关部门务必按设备装箱单进行验收。

查验设备、辅机、随机配件及技术资料。

验收发现缺件、破损、严重锈蚀、资料不全等问题,由采购部门承担解决。

㈣设备技术资料:1、使用说明书。

2、产品出厂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3、设备总装图、基础图。

4、易损零部件图。

5、电气控制原理图、安装接线图。

6、控制设备、主电机试验报告。

㈤查验合格的设备应及时安装调试,投入使用。

暂时不使用的设备务必入库妥善保管,按期维持保养,防止日晒、雨淋、锈蚀、损坏与丢失,并做好防火防盗工作,设备禁止拆套使用。

二、设备及管路的安装、验收㈠设备及管路安装1、•设备及管路安装前务必对矿建项目依据设计要求进行严格的验收,水泵、电动机、三阀、底盘的配套尺寸与结构符合设计要求,以保证安装质量。

2、•工程计划开工前,务必拟定安全施工技术措施、安装程序与方法,明确工程质量要求。

⑴施工安排:明确施工项目承担人、技术承担人、质量检查员、安全检查员及之间的责任与关系。

⑵安装主要依据:由设计部门与厂家提供的设备装配图、安装图、基础图、平面布置图、原理图等图纸。

⑶质量标准与技术要求:依据《煤矿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MT5010-95与随机技术文件,编制水泵及管路安装、防腐质量标准与要求。

⑷设备安装:水泵及管路安装需编制安装程序表及施工方法、安装进度表、安装网络图。

⑸设备的试验、调试与试运行:根据质量标准与技术要求,编制水泵与电气控制设备的试验调试方法,管路耐压试验方法及系统试运行试验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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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主排水系统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矿井主排水系统技术内容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矿井。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中涉及规范性引用文件,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煤矿安全规程
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办法(试行)煤安监行管〔2013〕1号
大型机电设备技术测定
矿井机电管理规定
3 技术要求
3.1 资质
3.1.1 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出厂合格证及煤安标志,防爆设备应具备防爆合格证,有专人验收合格,有验收报告。

3.1.2 各种图纸资料齐全完整。

3.1.3 机房、设备选型、供电及监控符合设计要求。

3.2 排水设备
3.2.1 泵体
3.2.1.1 螺纹连接件和锁紧件齐全可靠,螺栓头部和螺母不得有损伤变形,螺纹无乱扣或秃扣。

3.2.1.2 联轴节端面的间隙及同轴度符合以下要求:
1)端面间隙为设备最大轴向窜量加2~4mm。

2)两轴同轴度:径向位移<0.5mm,倾斜<1.2‰,或符合厂家说明书要求。

3.2.1.3 泵体无裂纹、不漏水,底座处不得有积水,基础螺栓应采取防腐措施,无锈蚀。

3.2.1.4 机座与混凝土基础不得相互脱离,基础不得有断裂、剥落和松碎现象。

3.2.1.5 吸水管径不小于水泵吸水口径。

主要水泵如吸水管径大于水泵吸水口径时,应加偏心异径短管接头,偏心部分在下。

盘根不过热,滴水不成线。

3.2.1.6 真空表、压力表指示正确,按规定周期校验。

3.2.1.7 轴承润滑良好,不过热,滚动轴承温度不超过75℃,滑动轴承温度不超过65℃。

3.2.1.8联轴节处必须安装合格的护罩,并应固定牢固。

3.2.2管路:
3.2.2.1 不漏水,防腐良好。

3.2.2.2 排水管路每年进行1次清扫,水垢厚度不超过管内径的2.5%。

3.2.3 阀门、引水装置
3.2.3.1 闸板阀、逆止阀、底阀(用真空泵或射流泵作引水装置的可不设)齐全、完整、不漏水。

3.2.3.2 闸阀操纵灵活,动作可靠,并实现挂牌管理,表明编号,丝杆定期涂油。

3.2.3.3 引水装置可靠,有工作和备用两套引水装置,保证5min内启动水泵。

3.3安全运行
3.3.1 吸水井(坑)无杂物,笼头不淤埋和堵塞,定期清挖,有验收报告。

3.3.2 每台水泵必须全部运转正常,水泵效率较高,无异响,无异常振动。

3.3.3 电机温度正常,运行电流不低于额定电流的80%。

3.3.4 主水泵每年进行1次技术测定,排水吨水百米电耗斜排不高于0.49KWh/t·hm,立排不高于0.46KWh/t·hm,排水系统效率不低于50%,测定记录有效期1年。

3.3.5 应有高、低水位声光报警装置。

3.3.6 每年雨季前对水泵、管路、闸阀等进行1次全面检查,并进行水泵联合试运转写出试运转报告,有矿领导签字。

3.3.7 泵房内的密闭门应关启自如,无变形,密封条完整,拉紧装置齐全灵活。

3.3.8 主排水泵房及出口,水泵、管路及配电设备,水仓蓄水能力等满足《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3.3.9 主要水泵应有与矿调度室直通电话。

3.3.10 排水设施、水泵联合试运转、水仓清理等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3.4 技术资料
3.4.1 资料:
1)水泵说明书。

2)设备平面布置图和引水装置图。

3)水泵易损零件图。

4)供电系统图和控制原理图。

5)设备更换记录和检修记录。

6)技术测定分析报告。

7)联合试运转报告。

8)设备检修履历簿。

9)突水状态下主排水系统操作程序、操作规程等必须悬挂在泵房内。

3.4.2 图纸:
1)矿井排水系统图。

2)供电系统图。

3)主排水泵、电动机技术特征卡。

3.5 主排水系统检修必须符合表1要求。

表1 主排水系统检修周期表
3.6 主排水泵技术测定
主排水系统每年雨季前要进行一次性能测试,测试内容:
3.6.1 水泵性能曲线应在不同流量值的情况下进行绘制,测点不少于5个。

3.6.2 计算水泵运行工况下的效率、排水系统总效率和吨水百米电耗。

3.6.3 测试水泵的噪声,及正常运行工况下的振动。

3.6.4 测试电机转速,计算电机效率和泵轴功率。

3.7 主排水泵房监控
3.7.1 主排水泵房具备远程实时在线视频监视。

3.7.2 主排水泵具备自动控制系统。

实现排水泵房无人值守,实现在矿地面集控中心对排水泵的远程开停控制和监测。

3.7.3 井下主排水泵自动化控制系统数据自动采集与检测功能。

主要实现两类数据自动采集与检测。

模拟量检测的数据主要有:水井水位、电机工作电流、水泵轴温、电机温度、每趟排水管流量;数字量检测的数据主要有:全自动控制、手动自动控制信号、远方及就地控制信号、水泵运行停止状态、水泵故障信号、水泵启动柜断路器状态、电动阀的工作状态与启闭位置、电磁阀状态等。

3.7.4 自动轮换工作功能。

泵自动轮换工作控制,控制程序将水泵启停次数及运行时间和管路使用次数及流量等参数自动记录并累计,系统根据这些运行参数按一定顺序自动启停水泵和相应管路,使各水泵及其管路的使用率分布均匀,当某台泵或所属阀门故障、某趟管路漏水时,系统自动发出声光报警,并在触摸屏上动态闪烁显示,记录事故,同时将故障泵或管路自动退出轮换工作,其余各泵和管路继续按一定顺序自动轮换工作,
3.7.5 全自动控制,根据水位自动控制开停泵功能。

通过设于水井的排水配水井内水仓水位信号的采集及传输,将接受到的水位信号分成若干个水位段,计算出单位时间内不同水位段水位的上升速率,能够判断矿井的涌水量,并根据现场具体情况启动或停止水泵。

3.7.6 通讯功能。

集控室上位机能监控现场水泵及其附属设备的运行状况,实时显示水位、流量、压力、温度、电流、电压等参数,超限报警,故障画面自动弹出,故障点自动闪烁。

具有故障记录,历史数据查询等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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