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委员选举办法
【支部补选】党支部委员选举办法

××××党支部委员选举办法(草案)(供参考)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党支部委员由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选举程序的确定等工作,由支部委员会负责。
党员大会由支部委员会主持(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进行选举,由支部书记主持)。
三、经上级党组织批准,本次补选产生支部委员会委员×名。
四、选举采取差额、无记名投票方式。
支部委员会委员补选候选人×名,本支部每位有选举权的党员最多可选×名。
五、在选票上,候选人以姓氏笔画为序排列,选票上加盖中共××××××委员会印章。
六、对于选票上的候选人,选举人可以投赞成票、不赞成票或弃权,也可另选他人。
如赞成,在选票的候选人姓名上方的符号栏内画一个“○”;如不赞成,在选票的候选人姓名上方的符号栏内画一个“×”;如弃权,则不书写任何符号。
如另选他人,可在选票候选人后面的空格栏内填上被选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上方的符号栏内画一个“○”。
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名额的为无效票。
七、本支部党员除有特殊原因需请假者外,都应参加会议。
因故缺席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八、参加选举的有选举权的党员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选举会议有效。
正式选举前,会议主持人报告应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人数、实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人数。
九、在有效选举会议上,回收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
回收的选票数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需重新选举。
十、选举结果,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人数的半数为当选。
如果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数多于应选名额,按得赞成票多少排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遇最后几名候选人得赞成票相等不能确定谁当选时,应在票数相等的候选人中再次投票选举,得赞成票多者当选。
党支部新一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办法范文

党支部新一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办法范文党支部新一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办法为了有效地组织和管理党支部新一届委员会,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在党支部新一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制定本选举办法,以确保选举公正、公平、透明、严肃。
一、选举原则1. 选举按照民主、平等、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确保每位委员有平等竞选和被选举的权利。
2. 选举必须遵循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以党支部利益为重,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
3. 选举要注重选拔干部,突出优秀、能干、公正、廉洁的党员干部担任委员职务,保证党支部的工作水平和领导能力。
二、竞选条件1. 新一届委员会委员必须具备中共党章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如坚持党的宗旨,拥护党的领导,忠诚履行党的工作任务等。
2. 具有在党支部工作中展现出优秀表现的党员,且能够在党支部工作中承担重要职务的党员。
3. 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和工作作风,具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三、选举程序1. 在会议开始前,由主持人向与会党员说明选举程序和选举办法。
2. 先进行候选人的自我介绍,每位候选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向所有党员进行自我介绍,并讲述自己的工作经验和工作计划。
3. 将逐一进行预备党员投票。
所有预备党员根据候选人自我介绍,行使投票权,投出自己的选择。
4. 计票人计票,预备党员候选人票数最高的前若干名次进入正式党员投票环节。
5. 进入正式党员投票环节前,对预备党员候选人进行排队,主持人和工作人员核对相关材料,对投票者身份进行确认。
6. 进入正式党员投票环节,只有正式党员有投票权,每位正式党员可以投1票,直至选举结束。
7. 计票人按照实名制计票,结果应当得到全部预备党员和正式党员的一致认可。
8. 投票结束后,计票人宣布投票结果,并向主持人提供投票结果,主持人公布选举结果。
四、选举结果1. 党支部新一届委员会委员由得票最多的候选人担任。
2. 如存在票数相同的情况,按照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集体讨论后作出决定。
党支部支部书记委员选举程序和办法

党支部支部书记选举程序1、宣布支部书记选举会议。
2、选举大会的程序如下:(1)说明支部现有情况,并对支部书记候选人情况进行介绍。
(2)说明到会的党员数,宣布会议是否有效。
党支部有正式党员20名,有选举权党员20名,到会参加选举的党员20名;超过应到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
(2)宣布选举办法;(3)推选并宣布唱票、计票和监票人名单;(4)发选票,说明填写的注意事项;(5)进行无记名投票;(6)清点收回的选票,宣布选举是否有效;(7)计票;(8)宣布选举结果和当选人名单;(9)支部书记选举结果上报上级党组织。
党支部支部书记选举办法为保证党支部支部书记选举工作顺利进行,从党组织实际情况出发,制定本选举办法:一、采用候选人的选举办法,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每个有选举权的党员推荐选举1人。
二、当选。
候选人获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当选。
三、选票有效或无效。
1、每张选票所选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名额的为无效票。
2、出席本次大会的党员,有权对候选人表示赞成、不赞成、弃权。
赞成的,在支部委员推荐名单一栏的空格内画“√”。
3、选票符号要准确,字迹要清楚,书写模糊、无法辩认的选票,可以辩认的部分有效,无法辩认的部分无效。
四、选举的人数问题(1)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有选举权人数的4/5(含达到4/5),会议才有效。
党员因下列情况不能参加选举的,报经党总支同意,并经党员大会通过,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a、患有精神病或其它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志的;b、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c、虽未受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但正服刑的;d、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e、工作调动,下派锻炼、蹲点,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等,按规定应转走正式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的;f、已经回原籍长期居住的离退休人员中的党员,因特护情况,没有从原单位转出党员组织关系,确实不能参加选举的。
凡上述情况之外的党员不能参加党员大会进行选举,仍应计算在应到会之数之列。
党支部委员选举办法

中共XXX支部委员选举办法
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中共XXX党支部第一届委员会由中共XXX党支部第二次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选举程序的确定等工作,由第X 支部临时工作小组负责。
三、大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
候选人按照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委员候选人进行差额选举。
四、中共XXXX党支部第一届委员会委员应选名额为3名。
候选人为8名。
五、在选举时,参加选举的党员必须超过应到会党员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
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数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应到会代表的半数为当选。
如遇票数相同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同的被选举人重新进行选举,以得票多的当选。
六、党员填写选票时,对所列候选人,同意的在其姓名后面的方格内划“√”。
不同意的划“×”或不作标记。
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有效,超过应选人数的无效。
七、会场投票顺序是:首先监票人投票;接着临时工作
小组和其他党员依次投票。
八、选举设监票人1名、计票人1名、唱票人1名,经大会表决通过;选举工作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进行,已提名作为支部委员候选人的不能担任监票人和工作人员。
九、大会选举不设其他投票方式,请假人员不参加投票。
十、本选举办法经党员大会通过后生效。
党支部委员会选举办法

中共天津市xxx支部委员会选举办法(2016年8月)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经局党委研究批准,本次大会选举产生中共天津市xxx支部委员会委员5名。
本次选举的组织工作由本届支部委员会负责。
三、支部委员会委员实行差额选举方式,由本届支部委员会征求各党小组意见后提出候选人名单,经局党委同意后提交党员大会选举。
提交本次大会的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共6名。
支部委员会的书记采取等额选举方式,由新一届支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
四、大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直接差额选举的方式。
参加大会选举的有选举权的党员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大会选举。
(因离退休党员中存在行动不便或长期在外等原因,经党委批准,不列入应到数内)。
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数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党员人数的- 1 -半数方可当选。
如遇到赞成票数超过半数且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到赞成票多少为序取足应选名额。
如遇到赞成票数相等,不能确定谁当选时,应就得票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选举确定,得赞成票多的当选。
五、选票一律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符号要准确,笔迹要清楚,位置要端正。
党员对选票上的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不赞成票,也可以投弃权票。
如赞成,在规定区域内划“○”,如不赞成,在规定区域内划“×”,如弃权,不划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在选票后边空格内填上另选人姓名,并在规定区域内划“○”。
一张选票所选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未到会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六、会场设票箱1个,先由监票人、计票人投票,然后由到会党员依次投票。
七、大会设监票人1名,监票人在本届支部委员会领导下,具体组织实施选举,并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
监票人由本届支部委员会提名,经大会举手表决通过。
支部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办法

中国共产党支部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办法(草案)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北京市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暂行规定》及中央、市委和区委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中国共产党支部委员会书记、副书记由本次会议选举产生。
选举的组织工作由党支部委员会负责。
三、中国共产党支部委员会书记、副书记采用等额方式选举。
应选书记 1 名,候选人 1 名,副书记 1 名,候选人 1 名。
四、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
选票上的候选人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五、中国共产党支部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只限于中国共产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的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委员。
六、进行选举时,实到会的委员超过应到会委员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
七、党支部委员会书记、副书记选票由(上级党委组织人事部门)印制,并加盖党支部印章。
八、选举人有权对每位候选人表示赞成、不赞成、弃权或另选他人。
不赞成的可以另选他人,赞成和弃权的不能另选他人。
对所列候选人,赞成的,就在这个候选人左边的空格内划一个“○”;不赞成的,就在这个候选人左边的空格内划一个“×”;不划任何符号为弃权。
如另选他人,可在划“×”的候选人姓名右边的空格内写上另选他人的姓名。
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九、选举人填写选票一律用钢笔或签字笔,符号要准确,字迹要清楚。
全部书写模糊,无法辨认的选票,全票作废;部分书写模糊无法辨认的选票,可以辨认的部分有效,无法辨认的部分无效。
十、选举设监票人1名。
监票人从不是书记、副书记候选人的委员中产生,经支部委员会通过后,在党支部的领导下,对发票、投票、计票全过程进行监督。
选举设计票人2名,由党支部指定,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进行工作。
十一、大会选举不设流动票箱。
因故未出席会议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不能填写选票的党员,可由本人委托非候选人党员按选举人的意志代写。
最新支部党员大会选举办法草案范文(通用3篇)

支部党员大会选举办法草案范文(通用3篇)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制订本选举办法。
二、新一届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选举的组织工作由上届支部委员会负责,大会由支部书记主持。
三、党支部委员会候选人预备名单,由上届支部委员会提出,提交党员充分酝酿,最后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提交党员大会进行选举。
四、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应选委员5名,候选人6名。
五、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选举。
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按照姓氏笔划为序排列,实行差额选举,差额比例为20%。
六、每一名正式党员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预备党员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因故不能参加选举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七、党员对于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可以另选他人,也可以弃权。
投赞成票的,在候选人姓名栏下方空格内画“○”;投反对票的,在候选人姓名栏下方空格内打“×”;弃权的不作任何符号。
八、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党员参加选举人数必须超过应参加选举党员人数的五分之四(含五分之四),方可选举有效。
每张选票所选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的为有效票,超过应选名额的为废票。
选票不按规定填写或模糊无法辨认的作为废票。
收回的选票少于或等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候选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半数获得当选。
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人数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进行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
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不得在得票未过半的候选人中按得票多少补足,可在得赞成票未超过半数的正式候选人中重新进行选举,以得票多者当选,如果已进行两次选举均未选出的,不再进行第三次选举。
九、大会工作人员在党员中产生。
计票、监票工作人员由上届支部委员会提出,经全体党员通过,并在上届支部委员会领导下进行工作。
党支部委员选举办法集合5篇

党支部委员选举办法集合5篇1. 党支部委员选举办法-1一、选举前的准备工作1.普及党员选举相关法律法规,增强党员选举观念。
2.成立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
3.印制选举通知、候选人报名表、选票等。
4.明确选举时间、地点、选举模式和选举规则。
二、候选人的推荐和报名1.支部委员会向全体党员征求候选人推荐名单,候选人的条件应符合党的要求。
2.推荐名单应由两名以上党员推荐,被推荐人需要同意并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报名表。
3.报名表应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学历、工作及政治表现等方面的内容。
三、选举投票工作1.选举工作组应在选举前半小时结束报名,确定候选人名单并印制选票。
2.选票上应列出候选人姓名及相应编号,选民在所选候选人下打勾。
3.现场设置投票箱,并指派监票人负责管理。
4.投票时间为1小时,选举结束后进行票数统计。
五、选举结果的公示和产生1.统计结果后公示得票最多的三名候选人。
2.选举委员会根据选情进行候选人的产生,人数不得超过规定的数量。
3.对选出的候选人进行公示并填写相关选举材料,交由上级组织审核。
2. 党支部委员选举办法-2一、选举前的准备工作1.召开会议,确定选举规则和选举时间。
2.制定选举通知,明确选举领导小组和候选人推荐方式。
3.召集全体党员参加候选人推荐会议,征求意见。
4.推荐的候选人填写报名表,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和政治表现。
二、投票工作1.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进行选举。
2.选举现场应摆放投票箱,投票时间为一个小时。
3.根据规定的选举方式进行投票。
4.监票人和观察员要严格把关,确保选举顺利进行。
5.选举结束后,立即开始票数统计,对票数进行登记备案。
三、选举结果公示和候选人的产生1.选举结果公示应在选举结束后不久进行。
2.公示得票最多的三名候选人,最终产生的委员人数不得超过规定数量。
3.选出的委员名单应在五天内上报上级党组织审核。
4.委员产生后,应及时召开会议,选举主席团和秘书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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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委员选举办法
根据《党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次大会选举办法。
1、大会选举时,参加选举的正式党员必须超过应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数的4/5,方可进行选举。
其中等位同志因等原因无法到会,经征求支部多数党员意见,并报党委核准,不计入本次会议应到会人数。
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2、党员有权利对选票的候选人投赞成票、不赞成票、弃权票,也可另选他人(预选时不能另选他人),凡赞成的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空格内划“○”或“√”,不赞成的划“×”,弃权的不划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时,要在候选人后面姓名栏空格内填写所要选的姓名,并在其上方空格内划“○”或“√”。
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名额的为废票。
3、被选举人获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正式党员的半数始得当选;如果得赞成票过半数的被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则按得票多少为序,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果遇得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则应对得票相等的被选举人再次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预选需产生委员候选人名、正式选举支部委员名。
如果候选人获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人数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的名额在票数未过半的候选人中再次选举直至过半,以高票到低票取足应选名额。
如果再次选举仍未过半,候选人获得赞成票超
过半数的人数已接近应选名额,经多数党员同意可以减少名额,不再进行选举。
4、填写选票时,要用钢笔或圆珠笔,做到笔记清楚,符号准确,划写选票要在指定地点根据本人意愿填写,如遇特殊情况本人不能划写选票时可请在场的工作人员按其本人意愿代写。
5、大会设总监票人名,监票人名,计票人名,由村级组织换届选举领导小组提名,经大会通过后,开展工作。
6、大会设投票箱1个,投票时按监票人、计票人、党员依次投票。
7、大会选举结果,由大会主持人宣布。
8、本选举办法经本次党员大会通过后生效。
9、本办法未尽事宜,由乡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