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的一般规定--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辅导《经济法基础》第七章讲义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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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簿、凭证管理--初级会计职称辅导《经济法基础》第七章讲义2

账簿、凭证管理--初级会计职称辅导《经济法基础》第七章讲义2

正保远程教育旗下品牌网站美国纽交所上市公司(NYSE:DL)中华会计网校会计人的网上家园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辅导《经济法基础》第七章讲义2账簿、凭证管理三、账簿、凭证管理(一)账簿设置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者发生纳税义务之日起15日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账簿。

【提示】扣缴义务人应当自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按照所代扣、代收的税种,分别设置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

(二)纳税人财务会计制度及其处理办法的管理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将其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报送税务机关备案。

【提示1】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使用电子计算机记账的,应当在使用前将会计核算软件使用说明书及有关资料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提示2】注意区分不同时间长短、起点(如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领取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

【考题·单选题】(2011年)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在一定期限内将其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这一定期限是()。

A.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B.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30日内C.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60日内D.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80日内[答疑编号5694070106]『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纳税人财务会计制度及其处理办法的管理。

根据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将其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报送税务机关备案。

(三)账簿、凭证等涉税资料的保存和管理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完税凭证、发票、出口凭证及其他有关涉税资料应当保存10年。

(四)发票管理1.税务机关是发票的主管机关,负责发票印刷、领购、开具、取得、保管、缴销的管理和监督。

2.领购发票的程序。

(1)需要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持税务登记证件、经办人身份证明、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式样制作的财务印章或发票专用章的印模,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发票领购手续。

2024初会《经济法基础》考试知识点票据概念与种类东奥

2024初会《经济法基础》考试知识点票据概念与种类东奥

2024初会《经济法基础》考试知识点票据概念与种类东奥票据是指借记人向债权人承诺支付一定金额的款项的书面凭证。

票据作为一种支付凭证,在商业交易中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2024年《经济法基础》考试中可能涉及到票据的概念与种类,下面是相关参考内容。

一、票据的概念票据是一种由借记人(出票人)向债权人(收款人)承诺支付一定金额的款项的书面凭证。

票据具备以下的基本要素:1. 出票人:票据的出具人,即欠款人。

2. 收款人:票据的收取人,即债权人。

3. 付款人:票据的付款人,即由谁支付票据款项。

4. 受款人:票据的收款人,即谁将收到票据的款项。

5. 金额:票据所规定的应支付的款项金额。

6. 期限:票据所规定的支付截止日期。

二、票据的种类根据票据的性质和种类的不同,票据可以分为以下几种:1. 汇票汇票是指出票人向收款人承诺支付一定金额的款项,并规定在期限内由指定的支付人支付的票据。

汇票是一种有价证券,通常用于国际贸易或者银行间的结算。

2. 支票支票是指银行为其客户开立的一种支付凭证。

开户人通过填写支票,向银行支付一定金额的款项,并指定收款人进行收款。

收款人可以携带支票到银行进行兑现或者转账。

3. 本票本票是指票据的出票人以自己的名义承诺向持票人支付一定金额的票据。

本票一般只有出票人签字,不需要指定特定的付款人,持票人可以通过转让本票的方式进行兑现。

4. 贴现票据贴现票据是指借记人将尚未到期的票据贴给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以获得一定比例的现金。

贴现票据可以帮助借记人提前获取资金,适用于短期资金周转的情况。

5. 无记名票据无记名票据是指票据上不写明收款人的票据,持票人可以自由转让,持有人凭票据可以向出票人要求支付。

无记名票据具有流通性强的特点,相对较为灵活。

6. 记名票据记名票据是指票据上标明收款人姓名的票据,只能由指定的收款人进行兑现。

记名票据一般适用于特定的收款人,具有较高的安全性。

总结:在2024年《经济法基础》考试中,可能会涉及到票据的概念与种类。

票据行为--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辅导《经济法基础》第七章讲义7

票据行为--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辅导《经济法基础》第七章讲义7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辅导《经济法基础》第七章讲义 7票据行为三、票据行为票据行为包括4种:出票、承兑、背书和保证。

(一)出票1.含义:出票是指出票人签发票据并将其交付给收款人的票据行为。

出票包括两个行为:一是作成票据;二是交付票据。

这两者缺一不可。

2.记载事项:票据记载事项一般分为必须记载事项、相对记载事项、任意记载事项和记载不产生票据法上的效力的事项等。

(1)出票时必须记载事项:【提示】如不记载,票据行为即为无效(各类票据有具体的必须记载事项),例如签章:①出票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票据法》等规定的,票据无效;②承兑人、保证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票据法》等规定的,其签章无效,但不影响其他符合规定签章的效力;③背书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票据法》等规定的,其签章无效,但不影响其前手符合规定签章的效力。

(2)相对记载事项:【提示】这些事项如果未记载,由法律另作相应规定予以明确,并不影响票据的效力。

例如,《票据法》规定背书由背书人签章并记载背书日期。

背书未记载日期的,视为在票据到期日前背书。

(3)任意记载事项:允许当事人自行选择,不记载时不影响票据效力,记载时则产生票据效力的事项。

如出票人在汇票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汇票不得转让,其中的“不得转让”事项即为任意记载事项。

3.出票的效力:出票人签发票据后,即承担该票据承兑或付款的责任。

【考题·判断题】汇票上可以记载《票据法》规定事项以外的其他出票事项,但该记载事项不具有汇票上的效力。

()(2010年)[答疑编号3189070601]『正确答案』√【考题·判断题】甲公司收到乙公司一张支票,该支票记载了“不得转让”字样,该记载事项不影响甲公司将该支票背书转让。

()(2009年)[答疑编号3189070602]『正确答案』×『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票据的任意记载事项。

“不得转让”事项为“任意记载事项”,根据规定,任意记载事项,不记载时不影响票据效力,记载时则产生票据效力的事项。

2020年初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基础》基础辅导讲义第20讲_票据(2)

2020年初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基础》基础辅导讲义第20讲_票据(2)

第三节票据【总结】二、票据行为概述:票据行为是指票据当事人以发生票据债务为目的的、以在票据上签名或盖章为权利义务成立要件的法律行为。

分类:出票、背书、承兑和保证案例导入:出票业务员小张拿回不合规的支票后,去银行办理提款事宜,但因票据不合规,遭到拒绝。

随后小张又来找王老板讨要货款,以下是两人的对话:谈话罢了,王老板拿起笔就准备写一个欠条。

小张鉴于上次的教训,就对王老板说,您写完之后一定要在上面签字画押。

可是,小张依然觉得不放心,毕竟之前被王老板忽悠了一次,所以小张又提出,找个有公信力的人付款吧!王老板很不耐烦的说,好吧,我让我的开户银行给你付款。

于是更改了欠条的内容。

(一)出票1.出票的概念出票,指出票人签发票据并将其交付给收款人的票据行为,包括两个行为:一是作成票据,即在原始票据上记载法定事项并签章(写欠条)。

二是交付票据,即将作成的票据交付给他人占有(给欠条)。

这两者缺一不可。

2.出票的基本要求(1)出票人与付款人具有真实的委托付款关系。

(2)有可靠的资金来源,不得签发无对价的票据用以骗取银行或者其他票据当事人的资金。

3.出票的记载事项出票的记载事项等到具体票据内容时在介绍。

提示:记载事项是什么?①概念:票据记载事项是指依法在票据上记载的票据相关内容。

②记载事项分类记载事项类别(4类)具体内容必须记载事项也称必要记载事项,是指《票据法》明文规定必须记载的事项,如不记载,票据行为即为无效的事项。

如背书人签章相对记载事项指除了必须记载事项外,《票据法》规定的其他应记载的事项,这些事项如果未记载,由法律另做相应规定予以明确,并不影响票据的效力。

如背书日期任意记载事项指《票据法》不强制当事人必须记载而允许当事人自行选择,不记载时不影响票据效力,记载时则产生票据效力的事项。

如“不得转让”字样记载不产生票据法上效力的事项指除了必须记载事项、相对记载事项、任意记载事项外,记载的其他事项,但这些事项不具有票据效力4.出票的效力出票人签发票据后,即承担该票据承兑或付款的责任。

税务检查--初级会计职称辅导《经济法基础》第七章讲义4

税务检查--初级会计职称辅导《经济法基础》第七章讲义4

正保远程教育旗下品牌网站 美国纽交所上市公司(NYSE:DL)中华会计网校 会计人的网上家园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辅导《经济法基础》第七章讲义4税务检查二、税务检查【链接】税务机关的职权(6项):法规起草拟定权、税务管理权、税款征收权、税务检查权、行政处罚权、其他(如估税权、代位权、撤销权等)。

税务检查中税务机关主要有6项权利:(1)查账权;(2)场地检查权;【提示】税务机关无权到纳税人的生活区检查。

(3)责成提供资料权;(4)询问权;(5)交通邮政检查权;(6)存款账户检查权。

【提示】检查纳税人存款账户时,凭全国统一格式的检查存款账户许可证明进行。

【关注】税务机关在调查税收违法案件时,对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和资料,可以记录、录音、录像、照相和复制【例题·多选题】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税务机关在实施税务检查时,可以采取的措施有( )。

A.检查纳税人会计资料B.检查纳税人货物存放地的应纳税商品C.检查纳税人托运、邮寄应纳税商品的单据、凭证D.经法定程序批准,查询纳税人在银行的存款账户[答疑编号5694070208]『正确答案』ABCD『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税务检查。

选项ABCD 正确。

第四节 税务行政复议【链接】第一章行政复议中,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一、税务行政复议范围【特别掌握】1.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先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可以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包括确认纳税主体、征税对象、征税范围、减税、免税以及退税、适用税率、计税依据、纳税环。

结算纪律与法律责任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辅导《经济法基础》第七章讲义10

结算纪律与法律责任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辅导《经济法基础》第七章讲义10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辅导《经济法基础》第七章讲义10结算纪律与法律责任重点掌握:出票人签发空头支票、签章与预留银行签章不符的支票,银行应予以退票,并按票面金额处以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2%的赔偿金。

【提示】支票的出票人签发支票的金额超过“付款时”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存款金额的,属于签发空头支票的行为。

【考题·综合题】(2009年)洪鑫公司持汇明公司开具的B支票到洪鑫公司的开户银行办理支票转账,开户银行审核B支票时发现汇明公司银行存款账户余额不足支付支票金额,遂将支票退还给洪鑫公司,并提请中国人民银行对汇明公司予以处罚。

要求回答:(1)汇明公司银行存款账户余额不足,仍然签发 B支票给洪鑫公司导致洪鑫公司不能如期取得B支票款项,属于什么行为?(2)中国人民银行可以对其予以何种处罚?(3)洪鑫公司是否有权要求汇明公司予以赔偿?说明理由。

[答疑编号3189070806]『正确答案』(1)汇明公司银行存款账户余额不足,仍然签发B支票给洪鑫公司导致洪鑫公司不能如期取得B支票款项,属于签发空头支票的行为。

(2)根据规定,单位和个人签发空头支票,不以骗取财物为目的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处以票面金额5%但不低于1 000元的罚款;(3)持票人可以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2%的赔偿金,所以洪鑫公司有权要求汇明公司给予赔偿。

【考题·不定项选择题】(2011年)2010年4月6日,甲公司为履行与乙公司的买卖合同,签发一张由本公司承兑的商业汇票交付乙公司,汇票收款人为乙公司。

到期日为10月6日,4月14日,乙公司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9月8日,丙公司持该汇票向其开户银行Q银行办理贴现,该汇票到期后,Q银行向异地的甲公司开户银行P银行发出委托收款,P银行于收到委托收款的次日通知甲公司付款,甲公司以乙公司一直未发货为由拒绝付款。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分析回答下列第1~5小题。

1.该汇票的付款人是()。

银行本票和支票--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辅导《经济法基础》第七章讲义9

银行本票和支票--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辅导《经济法基础》第七章讲义9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辅导《经济法基础》第七章讲义9银行本票和支票三、银行本票银行本票是“银行”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链接】申请人会计上计入“其他货币资金”。

【要点】1.签发银行本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表明“银行本票”的字样、无条件支付的承诺、确定的金额、收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

2.银行本票可以用于转账,注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可以用于支取现金。

【提示】“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票据丧失后,可以采取“挂失止付”形式补救。

3.单位和个人在同一票据交换区域需要支付各种款项,均可以使用银行本票。

4.银行本票可以交付收款人,也可以背书转让。

5.银行本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个月。

【提示】银行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1个月。

持票人超过提示付款期限不获付款的,在票据权利时效内向出票银行作出说明,并提供本人身份证件或单位证明,可持银行本票向出票银行请求付款。

6.银行本票限于见票即付,在持票人提示见票时,出票人(银行)必须承担付款的责任。

【考题·单选题】(2007年)下列关于银行本票性质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银行本票的付款人见票时必须无条件付款给持票人B.持票人超过提示付款期限不获付款的,可向出票银行请求付款C.银行本票不可以背书转让D.注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可以用于支取现金[答疑编号3189070801]『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本题考核银行本票的相关规定。

根据规定,银行本票可以背书转让,因此选项C的说法是错误的。

四、支票支票,是指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要点】1.单位和个人在同一票据交换区域的各种款项结算,均可以使用支票。

2.记载事项:(1)必须记载下列事项:表明“支票”的字样、无条件支付的委托、确定的金额、付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

(2)授权补记:支票的金额、收款人名称,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记。

(2024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票据知识

(2024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票据知识

票据纠纷的法律适用
包括票据法的适用范围、法律解释和法律适用原则等 。
2024/3/26
19
05
票据风险防范与控制
2024/3/26
20
票据风险类型与识别
2024/3/26
01
伪造票据风险
指不法分子通过伪造票据要素或票据行为,达到骗取资金的目的。识别
伪造票据需关注票据纸张、油墨、印刷等细节,以及票据记载事项是否
票据权利与义务
出票人有义务按照票据记载的事项承 担票据责任,持票人有权向付款人请 求支付票据金额。
2024/3/26
票据抗辩
票据债务人可以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 与自己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持票人 进行抗辩。
票据的丧失与补救
票据丧失后,失票人可以采取挂失止 付、公示催告或提起诉讼等方式进行 补救。
6
02
加强票据审核
在受理票据时,应认真审核票据要素是否齐全、 真实,注意识别伪造、变造和克隆票据。
建立风险防范机制
企业应建立健全风险防范机制,包括制定风险防 范制度、加强员工培训、定期检查和评估等。
提高技术手段
采用先进的防伪技术和设备,提高票据防伪能力 和识别效率。
2024/3/26
22
内部控制在票据风险管理中的应用
承兑的程序
持票人在汇票到期日前向付款人提示承兑,付款人收到提示后,应在当日决定是否承兑。 如同意承兑,则须在汇票正面记载“承兑”字样和承兑日期并签章;如不同意承兑,则应 及时退票。
承兑的效力
付款人承兑汇票后,应当承担到期付款的责任。
10
保证
2024/3/26
保证的定义
票据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为担保票据债务的履行,而在票据上 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票据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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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辅导《经济法基础》第七章讲义5
票据的一般规定
一、票据的概念
票据是由出票人签发的、约定自己或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指定的日期向收款人或持票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的有价证券。

(一)票据种类——三种:汇票、本票和支票。

(二)票据当事人
票据基本当事人,是指在票据作成和交付时就已经存在的当事人,包括出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三种。

汇票和支票的基本当事人有出票人、付款人与收款人;本票的基本当事人有出票人与收款人。

1.基本当事人——3个,出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

【提示】讲义中观点为“银行汇票是两方基本当事人”。

而根据《票据法》中银行汇票的定义,将银行汇票明确界定为委托证券,把出票人和付款人区分开来;所以另一种观点为“银行汇票基本当事人有三方:出票人、付款人、收款人”。

对此有争议的地方了解即可。

【考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票据基本当事人的有()。

(2009年)
A.出票人
B.收款人
C.付款人
D.保证人
[答疑编号3189070401]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票据的基本当事人。

根据规定,票据的基本当事人包括出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

票据的保证人属于票据的非基本当事人。

2.非基本当事人:包括承兑人、背书人、被背书人、保证人等。

(1)承兑人。

是指接受汇票出票人的付款委托,同意承担支付票款义务的人,是汇票主债务人。

(2)背书人与被背书人。

背书人是指在转让票据时,在票据背面或粘单上签字或盖章,并将该票据交付给受让人的票据收款人或持有人。

背书后,被背书人成为票据新的持有人,享有票据的所有权利。

(3)保证人。

是指为票据债务提供担保的人,由票据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担当。

保证人在被保证人不能履行票据付款责任时,以自己的金钱履行票据付款义务,然后取得持票人的权利,向票据债务人追索。

2009年6月30日,乙公司从丙公司采购一批货物,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丙公司9月30日持该汇票到其开户银行Q银行办理委托收款,Q银行为丙公司办理了委托收款手续,P银行收到委托收款凭证后,拒绝付款。

(2010年)
回答下列问题:
(1)该汇票的付款人是()。

A.甲公司
B.P银行
C.乙公司
D.Q银行
[答疑编号3189070402]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付款人承兑汇票后,应当承担到期付款的责任,即成为付款人。

(2)在不考虑委托收款背书的情况下,关于确定该汇票非基本当事人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背书人是乙公司
B.被背书人是丙公司
C.承兑人是Q银行
D.保证人是P银行
[答疑编号3189070403]
『正确答案』AB
『答案解析』本题中,收款人乙公司将票据背书给丙公司,则乙公司是背书人,丙公司是被背书人;Q银行是接受“委托收款背书”的人,不是承兑人;P银行是承兑人,不是保证人。

所以答案是AB。

(三)票据的特征和功能
1.票据特征
2.票据功能——五大功能:支付功能、汇兑功能、信用功能、结算功能、融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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