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同时取得境内外工资性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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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旧《个人所得税法》的逐条对比及简单注释

新旧《个人所得税法》的逐条对比及简单注释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八、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必要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应纳的税款,按年计算,由纳税义务人在年度终了后三十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纳税义务人在一年内分次取得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每次所得后的十五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三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九、财产转让所得;
十、偶然所得;
十一、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3号——关于境外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3号——关于境外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3号——关于境外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2020.01.17•【文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3号•【施行日期】2020.01.1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个人所得税正文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3号关于境外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称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现将境外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公告如下:一、下列所得,为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一)因任职、受雇、履约等在中国境外提供劳务取得的所得;(二)中国境外企业以及其他组织支付且负担的稿酬所得;(三)许可各种特许权在中国境外使用而取得的所得;(四)在中国境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而取得的与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所得;(五)从中国境外企业、其他组织以及非居民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六)将财产出租给承租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取得的所得;(七)转让中国境外的不动产、转让对中国境外企业以及其他组织投资形成的股票、股权以及其他权益性资产(以下称权益性资产)或者在中国境外转让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但转让对中国境外企业以及其他组织投资形成的权益性资产,该权益性资产被转让前三年(连续36个公历月份)内的任一时间,被投资企业或其他组织的资产公允价值50%以上直接或间接来自位于中国境内的不动产的,取得的所得为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八)中国境外企业、其他组织以及非居民个人支付且负担的偶然所得;(九)财政部、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二、居民个人应当依照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按照以下方法计算当期境内和境外所得应纳税额:(一)居民个人来源于中国境外的综合所得,应当与境内综合所得合并计算应纳税额;(二)居民个人来源于中国境外的经营所得,应当与境内经营所得合并计算应纳税额。

个人境内外双重居住所得如何在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境内外双重居住所得如何在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境内外双重居住所得如何在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随着全球经济的蓬勃发展和人员流动的频繁活跃,越来越多的个人在境内外双重居住。

然而,这也给个人所得税的申报和缴纳带来了一定的挑战。

本文将为您介绍个人境内外双重居住所得如何在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并提供相关政策指引和实际操作建议。

一、个人所得税的适用范围和义务个人所得税是一种针对个人所得的税收,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自然人、外国个人(包括居民和非居民个人)。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法》)的规定,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均应当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在境内外双重居住情况下,个人的全球所得都需要计入个人所得税的缴纳范畴。

根据《法》的规定,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为:税款 = 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 速算扣除数。

1.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应综合考虑个人薪金工资所得、稿酬所得、经营所得等各项收入。

个人所得税法对不同类型的所得都有相应的计算方法和税率。

2. 税率和速算扣除数的确定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不同的税率适用于不同区间的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和速算扣除数由税法所规定,并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

三、个人境内外双重居住所得的申报和缴税义务个人境内外双重居住所得的申报和缴税义务需要在以下两个方面进行处理:1. 合理界定境内外所得归属个人境内外双重居住的个人所得税申报,首先需要合理界定所得的归属关系。

一般来说,境内居住期间获得的所得应归属于境内个人所得税的申报范畴,境外居住期间获得的所得应归属于境外个人所得税的申报范畴。

但对于某些特定情况,如漫游工作者、境外派遣人员等,可能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个别评定。

2. 居民个人的税收居民身份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居民个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住所或无住所但累计居住时间超过183天的个人。

对于境内外双重居住的个人,根据实际情况判断其是否具备居民个人的税收居民身份。

海外收入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

海外收入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

海外收入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在全球化的时代,越来越多的人在海外工作、投资或获得其他形式的收入。

对于这些海外收入,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是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

接下来,让我们详细了解一下相关的规定和计算方法。

首先,我们要明确一个重要的原则,那就是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在计算海外收入个人所得税时的规定是不同的。

居民个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

对于居民个人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应当与境内所得合并计算应纳税额。

在计算海外收入应纳税额时,第一步需要确定收入的性质和类别。

海外收入可能包括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等等。

不同类型的收入,计算应纳税额的方法也有所不同。

以工资薪金为例,如果在海外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在计算时可以扣除一个免税额度。

这个免税额度是指依照税法规定计算的在境外已经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

但需要注意的是,扣除额不得超过该纳税人境外所得依照本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

再比如,对于经营所得,如果在海外有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应当按照国内的经营所得税率表计算应纳税额,并扣除在海外已经缴纳的税款。

但同样要遵循不超过依照国内税法计算的应纳税额的原则。

另外,对于从海外取得的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所得,在计算应纳税额时,也有相应的规定和扣除办法。

在实际计算中,还需要考虑汇率的问题。

一般来说,应当将海外收入按照取得收入当天或者当月 1 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合成人民币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除了上述直接的收入类型,还有一些特殊情况需要注意。

比如,在海外获得的股权激励、实物福利等,也应当纳入个人所得税的计算范围。

如果是在海外投资获得的收益,比如股息、红利所得,也要按照国内的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

同时,如果在海外有房产出租或者出售获得的收入,也需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纳税申报和计算。

此外,还有一些税收协定需要关注。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个人所得税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重要的税种之一,对于个人的收入进行征税。

为了进一步细化和明确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制定了《个人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本文将对该细则进行解读,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遵守个人所得税法规。

第一章一般规定根据《个人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范围主要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个体工商户所得、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等。

不同类型的所得,根据该细则的规定,需要按照相应的税率和征收方式进行计算和缴纳。

第二章纳税义务人和纳税义务按照该细则,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包括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

居民个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住所,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住满183天的个人。

非居民个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无住所,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住不满183天的个人。

纳税义务人应当按时、足额地申报和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三章征收管理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包括预扣预缴和年度汇算清缴。

根据该细则的规定,单位和个人支付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等所得时,会根据相关规定,预先扣缴相应的个人所得税,以保证及时缴纳。

而对于其他形式的所得,个人需要在每年年度汇算清缴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申报和缴纳。

第四章税率和计算方法根据《个人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个人所得税的税率分为7个层次,根据税务机关公布的税率表,按照递进方式计算和缴纳。

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主要包括综合所得、独立核算和按项目核算三种方式,具体方法根据不同类型的所得进行确定。

第五章减免和退税个人所得税的减免和退税是对纳税人的一种优惠政策。

根据该细则的规定,个人所得税可以按照一定的额度进行减免,如计算中可以减去子女教育费用、赡养老人等特定支出。

而对于非居民个人,还可以根据相关的双边和多边协定,进行退税。

第六章法律责任和追溯规定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过程中,对于不履行纳税义务、违反纳税法律规定等行为,将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追究责任。

税法第五章——个人所得税法(讲义)

税法第五章——个人所得税法(讲义)

税法第五章——个⼈所得税法(讲义)税法第五章——个⼈所得税法(讲义)前⾔个⼈所得税是以⾃然⼈取得的各类应税所得为征税对象⽽征收的⼀种所得税。

【提⽰1】⾃然⼈,包括居民个⼈、⾮居民个⼈、⾃然⼈企业【提⽰2】个⼈所得税三种征收模式:分类征收制——综合征收制(复杂,但有利于平衡纳税⼈税负)——混合征收制。

⽬前,我国个⼈所得税已初步建⽴分类与综合相结合的征收模式,即混合征收制(2016年多选题考点)。

【知识点1】纳税义务⼈【考情分析】重要考点⼀、纳税⼈的⼀般规定中国公民、个体⼯商业户、个⼈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以及在中国有所得的外籍⼈员和港澳台同胞,为个⼈所得税的纳税义务⼈。

⼆、居民个⼈与⾮居民个⼈(⼀)划分标准:住所、居住时间,符合其中之⼀。

其税收含义:1.住所标准:习惯性居住地在中国境内。

【提⽰】“中国境内”是指中国⼤陆地区,⽬前还不包括⾹港、澳门和台湾地区。

2.时间标准:在⼀个纳税年度(即公历1⽉1⽇起⾄12⽉31⽇⽌)内,在境内居住累计满183⽇。

【提⽰】2018年税法修订时变动(原365天),参考以前年度考题时注意。

【解释1】在计算居住天数时,取消了原有的临时离境规定。

即境内⽆住所的某⼈在⼀个纳税年度内⽆论出境多少次,只要在我国境内累计住满183天,就可判定为我国的居民个⼈。

【解释2】对在中国境内⽆住所的个⼈,需要计算确定其实际在华逗留天数计算:1.个⼈⼊境、离境、往返或多次往返境内外的当⽇,均按1天计算其在华实际逗留天数。

2.计算其境内⼯作期间时,对其⼊境、离境、往返或多次往返境内外的当⽇,均按半天计算为在华实际⼯作天数。

(⼆)居民个⼈与⾮居民个⼈判定:三、所得来源地的确定下列所得,不论⽀付地点是否在中国境内,均为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1.因任职、受雇、履约等⽽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取得的所得;2.将财产出租给承租⼈在中国境内使⽤⽽取得的所得;3.转让中国境内的不动产等财产或者在中国境内转让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4.许可各种特许权在中国境内使⽤⽽取得的所得;5.从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以及居民个⼈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个人所得税练习题及作业

个人所得税练习题及作业

个人所得税练习题及作业一、单项选择题1。

下列个人属于个人所得税的居民纳税义务人的是()。

A。

在中国境内居住满1年的,不足5年的无住所的外籍人B.自2010年2月4日至2011年2月4日,一直在中国境内居住的无住所的外籍个人C.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也不在中国境内居住的侨居海外的华侨D。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也不在中国境内居住的港、澳、台同胞2.王先生有一商铺,2011年1月将商铺出租,扣除有关税费后(不含以下修理费用),全年取得租金净收入36000元。

2011年7月,王先生对出租商铺维修花费了4800元。

王先生2011年度的租赁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元。

A。

2160B。

4320C.4520D.27603。

中国一画家在某国出版作品集,共取得稿酬收入折合人民币90000元,已经按该国的税法缴纳了个人所得税6000元。

该画家通过民政部门向我国某受灾地区捐款20000元,该画家应就此项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 )元。

A。

1230B。

1280C。

4400D.52004.一般说来,居民纳税人应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非居民纳税人仅就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下列收入中属于中国境内所得的是( )。

A.提供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以及其他特许权在中国境外使用的所得B.因任职、受雇、履约等而在中国境外提供各种劳务取得的劳务报酬所得C。

将财产出租给承租人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D.转让境外的建筑物、土地使用权等财产给我国居民纳税人而取得的所得5。

出租汽车经营单位对出租车驾驶员采取单车承包或承租方式运营,出租车驾驶员从事客货营运取得的收入,应按()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A。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B。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C。

财产租赁所得D。

工资、薪金所得6。

计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允许扣除的项目是( ).A.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的费用B.按规定缴纳的工商管理费C.毁损净损失D.赞助支出7.张某于2011年初购买了某上市公司的股票,2011年11月18日取得该上市公司分配的股息5000元,该股息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 )元。

解读外籍人员和境外所得个人所得税政策

解读外籍人员和境外所得个人所得税政策

解读外籍人员和境外所得个人所得税政策个人所得税是许多纳税人也是社会普遍关注的一个税种,本文就截至第五次修订涉及到的外籍人员和境外所得方面的个人所得税做一个解读。

一、对外籍个人计算其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除按月减除费用2000元以外,还可享受2800元的附加减除费用。

《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是这样规定的:对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义务人和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义务人,可以根据其平均收入水平、生活水平以及汇率变化情况确定附加减除费用,附加减除费用适用的范围和标准由国务院规定.《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至第三十条规定:附加减除费用,是指每月在减除2000元费用的基础上,再减除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的2800元费用。

附加减除费用适用的范围,是指:(一)在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中工作的外籍人员;(二)应聘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中工作的外籍专家;(三)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任职或者受雇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 (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确定的其他人员。

华侨和香港、澳门、台湾同胞,参照执行.二、外交人员所得《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依照中国有关法律规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

三、外籍人员的补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020号)对外籍个人的下列所得,暂免征个人所得税:(1)外籍个人以非现金形式或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搬迁费、洗衣费;(2)外籍个人按合理标准取得的境内、外出差补贴;(3)外籍个人取得的探亲费、语言培训费、子女教育费等,经审核批准为合理的部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籍个人取得有关补贴征免个人所得税执行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7〕54号)进一步明确:(1)对外籍个人以非现金形式或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合理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和洗衣费免征个人所得税,应由纳税人在初次取得上述补贴或上述补贴数额、支付方式发生变化的月份的次月进行工资薪金所得纳税申报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上述补贴的有效凭证,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准确认免税.(2)对外籍个人因到中国任职或离职,以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搬迁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应由纳税人提供有效凭证,由主管税务机关审核认定,就其合理的部分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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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同时取得境内外工资性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解析
当前,国与国之间的经济交流普遍,异国就职或者兼职已经很常见。

我国从业者年内既有在国内企业工作取得的工资性收入,又有国外的异国企业取得工资性收入的状况并不鲜见。

一般,每一个国家对于从本国取得的工资性收入均有征收(包括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对于同时取得国内外工资性收入的个人所得税如何处理呢?
一、国内取得工资性收入的个税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8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00号)规定,个人对于在国内企业按月取得工资性收入的,按月由企业扣缴个人所得税,并于次月15日前缴纳入库。

但对于特定行业的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税款,可以实行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的方式计征。

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所谓全员扣缴申报,通俗地说,就是每一次发放工资性收入时按照每人的具体扣缴情况申报明细清单。

通过全员扣缴申报,税务机关可以获取个人在多个单位取得工资性收入的情况,可以合并计算年度个人应该缴纳的所得税。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在国内取得两处及以上工资性收入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根据目前的政策,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按月准予扣除3500的额度后作为所得税,然后选择适用超额累进税率计算缴纳所得税。

税率为3%至45%不等。

对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即使是一处取得的,也应当按照规定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通过全员扣缴申报,对于合并后适用更高税率后计算出的差额部分需要进行补缴入库。

对于个税的计算虽然看似比较麻烦,实际可以根据速算计算应该申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为了便于后续案例说明,假设2016年度中,一叶税舟在国内从国内A公司中取得工资性收入***万元,从M国B公司取得工资性收入30万元,从N国C公司取得工资性收入20万元。

假设国内取得的工资性收入已经按照最高适用税率45%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也就是说后面从国外取得的收入部分计算国内应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按照45%计算即可。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税率表
2。

含税级距适用于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

二、从境外取得的工资性收入在国内个人所得税的处理
一般,每个国家对于从本国取得工资性收入的外国公民按照本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扣缴个人所得税。

上例中假设M国个人所得税税率为50%,扣缴个人所得税30×50%=15万元。

N过个人所得税税率40%,扣缴个人所得税20×40%=8万元。

扣缴的个人所得税均取得规定的税收完税凭证原件。

1.境内外所得合并申报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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