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船舶在引航员引航状态下的安全风险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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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船舶引航风险与控制措施

港口船舶引航风险与控制措施

港口船舶引航风险与控制措施摘要:港口船舶引航是指船舶在进出港口时增加安全风险降低并由全球主要港口驱动使用的一种船模,因为引航员对港口水域码头、航道、水文、气象、环境、交通法规比较熟悉,由引航员引导的自引比由船长对船舶上的航行安全是一个很大的跨度,所以世界上大多数港口都强制实行外轮引航,然而,由于港口航行的复杂性,一名飞行员在船上还没有完整的解决方案,以确保船舶的安全航行,试点工作仍受到许多风险因素的影响,甚至是危险的,基于这一点,本文港口船舶驾驶的风险进行了分析,措施,由于我的经验知识,在这个吸引玉扔了一块砖头,还希望各位同行多多指教。

关键词:港口船舶;引航风险;控制措施一、港口船舶引航风险因素分布1.人为因素引航员作为航行任务中的重要人员,身上承担的工作量很大,这对于引航人员的身体与心理素质要求非常高,所以船舶启用的引航员在资质方面合格证明必须齐全,针对一些较为重要的船舶航行,还需引航员拥有较长时间的引航经验,保障工作的稳定与安全性。

但是就目前的引航员队伍建设上来看,很多引航员的基础素质并不能满足要求,原因是当前船舶运输与航行中可以借助的高新技术很多,远程指控、电子巡航设施等都对引航工作的开展进行了辅导。

但是这并不是让引航员掉以轻心的理由,这些设备可以帮助引航员做出更为正确的决定;加上一些引航员由于工作负担重,导致引航工作中经常出现疲劳引航的情况,这对船舶的稳定运行来说也是非常不负责的;再有就是很多引航人员由于有着丰富的引航作业经验,进而对自己的经验判断过于自信,这也是潜藏着的不易被发现的风险。

最后,船员在引航工作中的作用。

如果船员在实际航海中经验不足,基本素质不够扎实,也会给引航工作带来很大的风险,不利于船舶航行的安全。

特别是与引航员的配合,如果不能正确理解引航员的指示,船舶就会陷入危险,阻碍引航员工作的正常开展。

2.船舶因素相关数据表明,影响船舶航行安全的因素与船舶设备直接相关,而船舶的操作性能和新设备是重要组成部分。

浅谈船舶在引航员引航状态下的安全风险控制

浅谈船舶在引航员引航状态下的安全风险控制

如何控制船舶在引航员引航状态下的安全风险近几年船舶事故的统计资料显示,船舶在引航员引航过程中发生的事故有所上升,船舶引航事故的发生率相对港口引航船舶艘数而言很低,但是相对船公司船舶发生的水上事故而言,引航员在船引领操纵时发生的水上事故所占的比例较高。

因为引航员的特殊身份,如何防范船舶在引航员引航状态下的风险,谈几点想法.一、船舶在引航员引航状态下的风险分析船舶在复杂航(海)区或通航条件受限的航道航行以及进出港靠离泊作业,为了保障安全一般主动申请引航或要求强制引航,我国《海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引航管理规定》就强制引航和非强制引航做了规定,但船舶有引航员在船引航过程中,船舶可能发生水上安全和污染事故、引航员上下船的人身安全,以及事故处理、调查取证遭遇困难等,存在安全责任风险。

1、船舶可能发生水上安全和污染事故的风险。

船舶航行,涉及到气象、潮汐、航道、码头、锚地等外界条件;涉及到船舶船型、机械动力和助航设备等自身条件;涉及到船员和引航员素质(包括健康的身体素质、全面的专业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精湛的操作技术、良好的心理素质等因素)。

在引航过程中的安全链中的一个或多个环节断裂(即出现判断不正确、动作不协调、操作不规范等)就会引起水上安全和污染事故.引航员在船发生事故主要原因分析:(1)引航员的操作技能、安全责任意识和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不好,关键时刻犯低级错误、操纵失误.(2)船长与引航员的沟通不协调,没能进行有效沟通,配合不密切、不能做到优势互补。

导致安全信息和沟通理解错误造成事故发生.(3)船长不认真搜集研究港口航道情况,航行计划不周,应急预案不完善、安全措施不到位、各项进出港工作准备工作不充分。

在引航员上船有松口气的思想、疏忽监督、依赖引航员。

(4)引航员上船前或刚下船,引航员没有将航道情况及时告知船长,船长对环境不熟息,应急情况又估计不足等因素引起事故,这种情形在长江引航中因特殊引航条件出现较多。

试论危险品船舶夜间引航风险防控对策

试论危险品船舶夜间引航风险防控对策

试论危险品船舶夜间引航风险防控对策危险品船舶夜间引航是一项具有较高风险的操作,在夜间引航过程中,能见度较差,船舶导航难度增加,一旦发生意外事故后果严重。

制定科学有效的风险防控对策对于危险品船舶夜间引航至关重要。

要加强夜间引航人员的培训和素质提升。

夜间引航操作需要具备丰富的经验和高超的技术能力,船员需要进行相关培训,熟悉航道情况,掌握夜间引航的规范和操作流程,提高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做出正确的决策。

要加强船舶装备的安全性能。

船舶是完成夜间引航任务的工具,合理配置现代化的导航设备是必不可少的。

应配备高精度的雷达和GPS导航设备,确保在夜间引航中能够准确了解船舶位置和航道情况,避免与其他船舶或障碍物发生碰撞。

要加强夜间引航的信息共享和协调管理。

各部门之间需要建立定期的沟通渠道,及时交流信息,确保对夜间引航任务进行全面而准确的了解。

相关管理部门应根据夜间引航的需求,制定详细的引航计划和安全管理制度,提前预测风险,合理安排引航资源,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要加强对夜间引航风险的监控和预警。

可以借助现代化技术手段,例如使用卫星遥感和无人机等技术来实时监控夜间引航航道和船舶的情况,及时发现和预防潜在的风险。

建立完善的报警机制,确保在出现危险情况时能够及时报警,并采取相应的救援措施。

要加强事故后的评估和总结经验教训。

每次夜间引航任务结束后,应对任务过程进行全面的评估和总结,分析导致事故的原因和不足之处,总结经验教训,不断完善夜间引航工作的各个环节,提高风险防控的效果。

危险品船舶夜间引航是一项高风险的操作,风险防控对策应从培训引航人员、强化船舶装备安全性能、加强信息共享和协调管理、监控预警夜间引航风险以及总结经验教训多个方面入手。

只有全面加强风险防控工作,才能有效避免事故的发生,保障船舶夜间引航的安全顺利进行。

浅谈引航时的事故及对策

浅谈引航时的事故及对策

浅谈如何预防引航事故莫剑华船长船舶发生海事的原因繁多,有的是不可避免的,但是人为因素酿成的事故约占八成以上,已引起航海界的高度关注。

近期船舶在引航员引航过程中发生船舶之间碰撞、触碰码头或突堤、搁浅、损坏灯浮标等船舶事故的比例呈上升趋势,再一次为我们敲响警钟。

有资料记载挪威油轮“B orga”号引航员在引航时由于舵机故障搁浅于“M ilford Haven”河道口;“Y”轮引航员在非洲某港引航时因主机故障触碰防波堤,原因就是由于船舶主机等主要航行设备突发性故障却没有任何防备措施而造成事故的例子。

但在引航时发生的船舶事故绝大多数都是由于人为因素造成的。

究其原因大致有以下几点:1、引航员业务技术水平较低或操作不当引起的事故。

案例记载有希腊油轮“Sinosa”在休斯顿河道弯道处避让操作不当与顶推驳船碰撞;“F”轮在某港北航槽避让不当与进口船碰撞。

2、船长过分依赖引航员的操纵,未能在第一时间纠正其引航失误引发的事故。

案例记载有波罗的海航运公司的豪华客轮“Mihayier Remote”因船长放任引航员的“自信”行为而沉没于新西兰的库克海峡;“S”轮在大沽口灯台北侧过分听任引水的操纵,未能及时掌握操纵主动权而擦碰渔船。

3、引航员与船长交流不够,对船舶性能不熟悉造成的航行事故。

案例记载有巴拿马籍油轮“J iff Robber”首航澳大利亚搁浅于托雷斯海峡的纽纳生暗礁上;“A”轮在基隆港引水上船约10分钟调头靠泊时触碰码头。

上述案例主要体现在船长未能在引航员的引航操作中履行船长应有的职责,监管不力,混淆谁才是控制船舶航行的最高责任人;另一方面也体现了引航员的盲目自信,疏忽了特殊情况下的任何戒备。

有的港口国为了维护其国家的主权,保障港口及特殊水域的安全,减少海损或污染事故等因素,根据国家安全、地方法规、港口当局提出的安全措施和方法制定了强制引航的要求。

每一港口的航道入口处、港池或码头由于水文气象、潮流、交通密度、助航设施等多方面的原因而使得船舶进出港操纵潜在危险;而当地引航员具有精确地预料到水流和潮汐影响的能力;并具有近岸和狭水道航行的专门技术;同时熟悉和了解当地的交通状况,具备良好的语言能力有效地和当地VTS联络来处理事务;具有熟练操船和指挥拖轮协助作业的技术;具备支持和协助船长操纵船舶并解除疲劳的能力。

试论危险品船舶夜间引航风险防控对策

试论危险品船舶夜间引航风险防控对策

试论危险品船舶夜间引航风险防控对策近年来,随着全球航运贸易的不断发展,危险品船舶的数量和运输量也在不断增加。

危险品船舶引航在夜间进行,存在诸多风险,对船舶安全和环境保护构成威胁。

对于危险品船舶夜间引航风险的防控对策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从事故原因分析、风险防范措施和技术手段应用等方面探讨危险品船舶夜间引航风险的防控对策。

一、危险品船舶夜间引航风险的主要原因分析危险品船舶在夜间进行引航具有诸多风险,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能见度低:夜间的天气条件通常会导致能见度降低,如雾、霾、雨雪等天气造成的浓雾会严重影响引航人员的视线,增加了船舶发生碰撞和搁浅的风险。

2. 航道狭窄:一些船舶的引航航道比较狭窄,夜间引航时对引航员的技术要求更高,一旦操作失误就容易造成事故。

3. 航行安全距离难以确定:在夜间船舶引航中,航行安全距离的判断变得更加困难,容易出现与其他船舶的相撞或搁浅等危险情况。

4. 人为疲劳:夜间引航的工作强度大、时间长,对引航人员而言容易出现疲劳,从而降低了对危险品船舶的引航安全。

1. 加强引航员培训:引航员是保障危险品船舶夜间引航安全的重要保障,因此需要加强引航员的培训。

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夜间引航技巧、能见度低风险的判断和应对、疲劳管理等内容,提高引航员的综合素质和应急处理能力。

2. 加强通讯和预警:在危险品船舶夜间引航过程中,引航员与陆地指挥中心的通讯联系非常重要,需要保持通讯畅通,并加强预警,及时告知船舶相关安全信息和危险情况,为船舶引航提供及时有效的支持。

3. 健全应急预案:针对危险品船舶夜间引航常见的风险情况,需要建立健全的应急预案,明确责任分工和处置流程,以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发生时的损失。

4. 完善船舶设备:对危险品船舶的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和更新换代,确保船舶的引航设备和通讯设备的正常工作,提高设备的自动化水平和精准度,减少人为操作失误的可能性。

5. 优化引航航道:对于夜间引航中的狭窄航道和难以确定的安全距离,可以通过优化引航航道的方式来减少夜间引航风险,增加船舶的航行安全性。

港口船舶引航风险与控制措施研究

港口船舶引航风险与控制措施研究

摘 要:引航工作的主要内容是船舶在港区、内河等地方的航行时,为了防止出现搁浅、触礁问题,引航员与船长之间相互配合对船只行进方向与速度进行控制,航行中可以对障碍物积极避让,预防事故的出现。

船舶引航工作的有效开展可以让港口运行效率与安全秩序得到保障。

本文首先分析了港口船舶引航风险因素,然后对其控制措施进行阐述。

关键词:港口 船舶引航 风险 控制措施让船舶可以安全、迅速的进出港,保证运输工作的稳定与高效对促进经济发展工作来说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整个过程中虽然看似简单,其实暗含着巨大的风险, 港口经济的发展让船舶运输业的吞吐量越来越大,但是各种因素的影响导致船舶运行工作的安全稳定性并不能得到有效保障。

因此对引航工作中潜藏的风险进行识别,可以有效预防事故发生概率。

1.港口船舶引航风险因素分布1.1人为因素引航员作为航行任务中的重要人员,身上承担的工作量很大,这对于引航人员的身体与心理素质要求非常高,所以船舶启用的引航员在资质方面合格证明必须齐全,针对一些较为重要的船舶航行,还需引航员拥有较长 时间的引航经验,保障工作的稳定与安全性。

但是就目前的引航员队伍建设上来看,很多引航员的基础素质并不能满足要求,原因是当前船舶运输与航行中可以借助的高新技术很多,远程指控、电子巡航设施等都对引航工作的开展进行了辅导。

但是这并不是让引航员掉以轻心的理由,这些设备可以帮助引航员做出更为正确的决定;加上一些引航员由于工作负担重,导致引航工作中经常出现疲劳引航的 情况,这对船舶的稳定运行来说也是非常不负责的;再有就是很多引航人员由于有着丰富的引航作业经验,进而对自己的经验判断过于自信,这也是潜藏着的不易被发现的风险。

最后是船员在引航工作中的作用,如果船员在实际航行中出海经验较少,基础素质不够扎实,也会给引航工作带来很大的风险,不利于船舶的航行行程的安全。

尤其是与引航员之间的配合,如果不能正确领会引航员的指令,会让船舶陷入到风险中,阻碍引航工作的正常开展。

港口船舶引航风险与控制措施

港口船舶引航风险与控制措施
船舶 在进 出港 口的过 程 中,若对 附近 的水域 环 境 不 了解 ,极有 可 能 出现 意外 事 故 ,因 此需 要相 应 的船 舶 引航服 务 来确 保 其航 行及 靠 离泊 安全 。近 年 来,随着港 口建设规模的逐渐增大,其对区域经济 发展 的促进作用也越来越明显,但随之也产生了很 多 需要 注意 的 矛盾和 问题 。如何 有 效 降低港 口船舶 引航风险,减少港 口船舶引航安全事故 的发生 ,确 保 港 口交 通 、运 输 环 境 保 持 在 一 个 规 范 有 序 的状 态 ,便 成 为港 口船 舶 引航 工作 的 关键 点 。因此 ,采 取 有 效 措 施 控 制 港 口船 舶 引航 风 险 对 确 保 船 舶 安 全航行 ,推动港 口安全经营 ,保障港 口经济持续健 康 发 展 ,都具 有十 分重 要 的意 义 。 1 港 口船 舶 引航 风 险因 素分析 1.1 人 的 因素
境 ,泊位 环 境三 方 面 。
1)引航 员 的 因素 。在 引航 作 业 中 , 引航 员 为 核 心 要素 ,并且在 大 部分 引航 安全 事 故 中很 多涉 及 到人 为 因素 ,而 引航 员 的因素 始 终居 高不 下 。随着 近年来港 口经济的发展,到港船舶数量越来越多, 引航 员 的数量 也 在持 续增 多 ,虽 然 引航作 业 强度 相 对 于 以前 大 幅减 轻 ,但是 新 时代 的 引航 员 的思想 及 生 活 的 多 元 化给 港 口船 舶 引 航 作 业 增 加 了很 多 隐 性的风险。另外 ,常年反复的引航作业相对枯燥, 作业 流 程也 基本 一致 ,很容 易让 引航 员 形成 工 作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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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 津 航 海 2018年 第 3期
界环 境 状 况制 定 有针 对 性 的 引航 方 案 。

引航员登离船安全问题探讨

引航员登离船安全问题探讨

引航员登离船安全问题探讨随着船舶运输业的发展,引航员作为一种特殊工作人员,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协助船舶安全地通过复杂的航道、海峡和港口。

与此同时,引航员的登离船操作也备受关注。

本文将探讨引航员登离船的安全问题,分析当前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方案。

引航员登离船的操作手法引航员登离船时,通常都是通过绳梯、小艇、定梯等方式。

其中,绳梯和小艇是最常用的方式。

引航员熟练地利用这些工具,快速地完成登离操作,这是他们日常工作中的常见任务。

绳梯登离绳梯是引航员登离船的一种最方便、易于掌握的方式。

绳梯通常由联锁钩连接在船边。

引航员可以通过绳梯缓慢地下降到水面,或者向上爬到船上。

登离小艇小艇是引航员登离船较为方便的方式之一。

船厂通常提供适合这种模式的特别设计电动小艇。

这是特别有用的情况,其中航道水深不足,而引航员的大量装备不适合直接从船上悬空的状况进行操作.引航员登离船的安全问题引航员登离船的操作虽然熟练,但在实际操作中,仍然存在一些安全隐患。

高度差引航员为了完成船舶引领任务,经常要从引航艇上跳到轮船上或者从轮船上跳到引航艇上。

这样的跳跃存在高度差的问题,如果没有足够的安全措施,很容易造成伤害甚至死亡。

大风浪对于引航员来说,大风浪是一个不能忽视的安全风险。

在大风浪条件下,引航员的操作会变得更加困难和危险,如果没有足够的安全措施,很容易出现事故。

恶劣天气恶劣天气,如大风、大雨和雾,通常会增加航行难度。

在这些条件下,引航员的操作也更加危险。

如果没有足够的安全措施,很容易造成伤害甚至死亡。

引航员登离船的解决方案为了保证引航员在登离船的过程中的安全,有必要采取一些措施。

安全绳在绳梯下降的过程中,可以使用安全绳来避免意外。

安全绳可以通过绳梯上部和下部的联锁钩固定,在引航员下降的过程中给予支持,以免引航员掉落。

安全装备引航员在登离船的时候,需要穿戴各种安全装备。

譬如安全鞋,能够给予良好的抓地力;安全带,能够保持引航员的稳定性;安全头盔,能够保护头部免受外来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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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控制船舶在引航员引航状态下的安全风险近几年船舶事故的统计资料显示,船舶在引航员引航过程中发生的事故有所上升,船舶引航事故的发生率相对港口引航船舶艘数而言很低,但是相对船公司船舶发生的水上事故而言,引航员在船引领操纵时发生的水上事故所占的比例较高。

因为引航员的特殊身份,如何防范船舶在引航员引航状态下的风险,谈几点想法。

一、船舶在引航员引航状态下的风险分析船舶在复杂航(海)区或通航条件受限的航道航行以及进出港靠离泊作业,为了保障安全一般主动申请引航或要求强制引航,我国《海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引航管理规定》就强制引航和非强制引航做了规定,但船舶有引航员在船引航过程中,船舶可能发生水上安全和污染事故、引航员上下船的人身安全,以及事故处理、调查取证遭遇困难等,存在安全责任风险。

1、船舶可能发生水上安全和污染事故的风险。

船舶航行,涉及到气象、潮汐、航道、码头、锚地等外界条件;涉及到船舶船型、机械动力和助航设备等自身条件;涉及到船员和引航员素质(包括健康的身体素质、全面的专业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精湛的操作技术、良好的心理素质等因素)。

在引航过程中的安全链中的一个或多个环节断裂(即出现判断不正确、动作不协调、操作不规范等)就会引起水上安全和污染事故。

引航员在船发生事故主要原因分析:(1)引航员的操作技能、安全责任意识和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不好,关键时刻犯低级错误、操纵失误。

(2)船长与引航员的沟通不协调,没能进行有效沟通,配合不密切、不能做到优势互补。

导致安全信息和沟通理解错误造成事故发生。

(3)船长不认真搜集研究港口航道情况,航行计划不周,应急预案不完善、安全措施不到位、各项进出港工作准备工作不充分。

在引航员上船有松口气的思想、疏忽监督、依赖引航员。

(4)引航员上船前或刚下船,引航员没有将航道情况及时告知船长,船长对环境不熟息,应急情况又估计不足等因素引起事故,这种情形在长江引航中因特殊引航条件出现较多。

2、引航员上下船的人身安全事故的风险。

如果在引航员登、离轮过程中,由于过失而造成引航员伤害,船方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或者道义上的补偿责任。

1999年3月29日巴拿马“春天商人”货轮引航软梯意外断裂,致使引航员受伤,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终审判决,由船东赔偿给宁波引航员俞某368万余元。

由此案例可以看出,引航员在登离船过程中存在一定的人身伤害风险。

3、事故处理、调查取证遭遇困难的风险。

引航员在船发生水上交通事故后的事故处理、海事调查取证的过程中涉及到引航员的证词和相关记录,引航员也有义务配合进行调查处理,但一旦涉及到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不排除一些引航员为了确保自身利益而做出对船舶、船东不利的言行,存在一定的风险。

4、保险理赔被拒赔的风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引航管理规定》第九条下列船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引航区内航行或者靠泊、离泊、移泊(顺岸相邻两个泊位之间的平行移动除外)以及靠离引航区外系泊点、装卸站应当申请引航:一是外国籍船舶;二是为保障船舶航行和港口设施的安全,由海事管理机构会同市级地方人民政府港口主管部门提出报交通部批准发布的应当申请引航的中国籍船舶。

并对引航机构和引航员的资质、申请程序等作了规定,当船舶发生海事进入理赔程序,如果是强制引航的水域没有引航,或发现船舶聘用的引航员无正式引航资质,对保险理赔将带来很大的影响。

保险公司以“船东的故意行为”为理由而拒绝赔付保险赔款。

5、责任限制不能享受的风险。

如果事故原因涉及到“故意行为”和“过失行为”之间的争议,则争议的结果将直接影响到船舶是否享受海事赔偿责任限制。

法律涉及责任限制规定,是出于保护船东利益,一旦界定为船东雇佣无资质引航人员而造成事故,则此责任限制将可能不能成立。

二、船舶在引航状态下的船长职责目前在我国涉及引航员的责任的主要法律、法规、规定有:1、《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引航管理规定》2、《中华人民共和国引航员注册和任职资格管理办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条例》4、《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事故调查处理条例》5、《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海事行政处罚规定》6、《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违法记分管理办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等,以上规定对引航员的责任有所要求。

但《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值班规则》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更明确船长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引航管理规定》也规定“船舶由引航员引航时并不解除船长管理和驾驶船舶的责任”。

条款与《STCW公约》航行值班应遵循的原则有关“在引航员在船时的航行”中第49条“尽管引航员有其职责和义务,他们在船引航并不解除船长或负责航行值班驾驶员对船舶安全所负的职责和义务”。

和《关于除深海引航员以外的海上引航操作程序的建议》第二条船长、驾驶员和引航员的职责“尽管引航员有其职责和责任,但引航员在船并不意味着解除了船长或负责航行值班的高级船员对船舶安全的职责和责任”的规定是一致的。

上述涉及引航的管理规定、法律,虽然有对引航员行为及责任的相关要求,但船长的主体责任是不可回避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三十九条船长管理船舶和驾驶船舶的责任,不因引航员引航船舶而解除。

目前水上交通事故处理案例、民事、刑事司法案例中,凡涉及经济赔偿的,都是由船长的雇佣人即船东承担,此“船东”包括船舶所有人、船舶经营管理人、光船承租人等,所以,船长必须承担《海商法》第39条的规定,履行管理和驾驶船舶的责任。

三、控制风险的措施。

1、提高认识,规范操作。

无论是强制引航还是主动申请引航,船东和船长要在思想上重视引航操作,充分认识引航是保障船舶安全的措施之一,必须认真评估风险,尤其是船长不能放松更不能放弃对船舶的控制权,认真履行义务、责任和权力。

荷兰一法庭对一起海事事故的公开判决书中,引用了一位海事检察官的话,“如果这家船公司的船舶驾驶员按照‘驾驶台人力资源管理(BRM)’的指导去操作,该公司将从中大受裨益。

”体现了规范操作对船舶安全和海事事故后的诉讼的重要性。

2、加强沟通,提前准备。

《STCW公约》“关于除深海引航员以外的海上引航操作程序的建议”在引航员登船后和引航行为开始前,引航员、船长和驾驶台人员充分了解其在船舶安全通过方面各自的角色是非常重要的。

船长、驾驶员和引航员都有责任进行有效沟通和理解彼此在使船舶安全通过引航水域方面的作用。

船长和驾驶员有责任支持引航员并确定保其确保其行为一直受到监控。

”所以,船长应加强与引航员的沟通,在沟通中了解掌握引航员的工作态度、操纵能力。

引航员具有熟悉港口情况的优势。

如:①熟悉当地潮汐、港口的航道水深、底质、锚地、导航设备、碍航物、禁航区等情况;对狭水道航行和靠离码头操纵技术和经验丰富;②了解最新的当地法律、法规和当地VTS、港调、代理等相关部门通讯联络便利; 能较快速地获取港口船舶动态。

③熟悉港作拖轮性能及其驾驶员操纵水平能有效地指挥拖轮和码头带缆工人;熟悉当地船舶相互间避让的通常习惯做法,等等。

而船长具备的优势是:①熟悉本船的操作性能,本船航海仪器的有效利用,包括车、舵以及各种航海设备的薄弱环节和局限性;②熟悉全船人员,能非常有效地合理利用船上的人力资源;③熟悉本船在各种紧急情况下应执行的各种应急预案采用较为有效的应急措施确保本船的安全;等等。

因此,引航员在引航作业区登船后,船长应主动向引航员说明船舶当时的航向、航速、船位以及附近海域的交通状况等,递上填写完整的引航员卡,向引航员介绍船舶主要尺度和有关船舶操纵数据以及介绍船舶技术状况,正确回答引航员提出的问题,便于引航员顺利平稳地开始其引航工作。

船舶虽然在引领员指挥过程中,双方应密切配合、加强沟通、相互协调,做到优势互补,充分获取港口航道的安全信息,发挥引航员对港口航道情况熟悉的优势,弥补自己的不足,做到资源优势互补和有效的监督。

同时,船长要做好船舶内部管理和沟通协调工作,船长和驾驶员必须密切配合引航员利用听觉、视觉和适合当时环境及其情况下的一切有效手段保持连续不间断的正规了望,及时将发现的有关安全情况向引航员报告。

交流中要注意语言的表达能力,任何提醒要显得十分自然和善意和诚恳,避免语言表达不好而影响效果。

3、船长要按规定配合引航员并履行自己的职责。

要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包括按照SOLAS公约要求布置好引航员上船区域;安排专门的驾驶员持对讲机在登船处引领;检查好必要的保护设施,如带灯救生圈,绳索,救生衣等,避免发生人身伤害。

另外,还要根据当事海况以及港口规定和操作需要,控制好船速,便于引航艇平稳贴靠。

《船舶引航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规定:“船舶接受引航服务,被引船长应当遵守下列规定:(1)按照《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的规定,为引航员提供方便、安全的登离船设备,并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引航员安全登离船舶;(2)为引航员提供便利,并配合引航员实施引航;(3)回答引航员关于引航的疑问,除有危及船舶安全的情况外,应当采纳引航员的引航指令;(4)在离开驾驶台时,指定代职驾驶员并告知引航员,并尽快返回;(5)船长发现引航员的引航指令可能对船舶安全构成威胁时,可以要求引航员更改引航指令,必要时还可要求引航机构更换引航员,并及时向海事局管理机构报告。

”从《海商法》和《船舶引航管理规定》可以看出,有引航员在船,船长对船舶的安全仍负绝对责任,所以船长在配合引航员的同时也不能应引航员上船而放松警惕和放弃责任,应继续履行自己的职责。

4、做好应急准备,提高应急反应能力。

船舶在进出港口、靠离码头时所面临的不安全因素很多,既有通航密度大、航道环境复杂的外部因素(长江引航更为明显),又有船舶本身相关设备的潜在安全隐患的因素,其次是指挥者及操纵者疏忽和过失的因素。

这些因素大部分是没有规律的,是不确定的。

即使在有引航员操船的情况下,港内的紧迫危险或事故也时有发生。

如何做到船长与引航员密切配合,对消除这些不利因素,处置好突发事件的发生是至关重要的。

一旦发生碰撞、失火,人员落水,以及油污染等事故时,为了避免或者减少事故损失,船长更应与引航员密切配合,保持良好的心理状态。

既要保持"临危不惧"的状态,缓解驾驶台的紧张气氛,更要启动船舶应急预案,根据船舶应变部署,使应急各项措施有效落实,船长应该在适当的时机接手船舶指挥权,与引航员做好及时主动的沟通,积极取得引航员的理解和支持。

如应急用车、舵,应急抛锚,调遣拖轮救助等等。

与引航员相互配合,使得船舶应急工作有条不紊,顺利开展。

5、加强台帐管理,做好相关记录。

船舶应加强引航过程的相关台帐管理,做好各类记录。

通过记录分析,可以总结经验,在发生海事后为海事仲裁和海事调查提供依据。

在台账资料的记录、整理过程中还能起到自我督促、强化安全管理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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