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定《同学会章程》及《阳光基金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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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基金会章程

同学基金会章程

同学基金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同学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加强同学之间的互助与支持,推动同学群体的共同发展,特设立同学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

第二条基金会的名称为“同学基金会”,英文名称为“Classmates Foundation”。

第三条基金会的宗旨是:团结同学,共享资源,推动同学成长。

第四条基金会的工作范围包括:同学交流活动的组织与推动,同学之间的资源共享与互助,同学发展项目的支持与推广,同学群体的维护与发展等。

第五条基金会的运作方式采取非营利性组织的形式,依法独立运作,自负盈亏。

第六条基金会的总部设立在中国,具体地址由基金会理事会确定。

第七条基金会的章程是基金会的基本组织和运作规范,所有成员必须遵守。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八条基金会设立理事会,理事会是基金会的最高决策机构。

第九条理事会由基金会的发起人和成员组成,发起人具有基金会发起时的创始资格,成员由基金会成员自愿申请并经理事会批准加入。

第十条理事会由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财务主管等组成,理事长由理事会成员推选产生。

第十一条理事会的职责包括:制定并修订基金会的章程、决策基金会的重大事项、监督基金会的运作等。

第十二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由理事长召集并主持。

第十三条基金会设立秘书处,秘书处负责基金会日常事务的协调与执行。

第十四条基金会设立监事会,监事会由基金会成员自愿申请并经理事会批准加入,负责监督基金会的财务状况和运作情况。

第三章成员权利与义务第十五条基金会的成员包括发起人、理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等。

第十六条基金会的成员有权参与基金会的决策和活动,享有平等的权利和机会。

第十七条基金会的成员有义务遵守基金会的章程,维护基金会的声誉和利益。

第十八条基金会的成员应积极参与基金会的活动,为基金会的发展做出贡献。

第十九条基金会的成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从事任何违法违规的行为。

第四章资金管理第二十条基金会的资金来源包括:捐赠、赞助、投资收益等。

同学会基金管理办法

同学会基金管理办法

绵阳职业技术学院硅9702班第一届同学会基金? 使用管理办法(草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增强同学的凝聚力,规范和加强同学会基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基金使用效率,利用同学会平台,加强同学间沟通和了解,特设立同学会基金,根据同学会的章程,以“助学兴教、服务同学、扶贫济困”为宗旨,本着民主、谨慎、公开、公平、节约、可持续的原则,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基金用途:同学会会议、同学聚会、同学老师困难家庭资助等,母校助学基金,其他公益事业资助等。

??第三条??困难家庭的临时性补贴,根据情况由委员会讨论决定。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绵职院硅9702班第一届同学会基金的募集、管理和使用。

????????????第二章???资金来源??第五条??资金的来源?1、会员交纳的会费?2、同学自愿捐赠?3、同学会获得的其它各种赞助?4、资金存款利息及其他收益??第六条??资金募集程序:??1、?同学会基金会费交纳遵循自愿的原则,基金每年收取一次,每人为100/年;具体时间每年的11月1日-20日为缴款时间,11月21日-30日,由委员会通过班级微信、QQ群发布。

会费的收取方式为汇款或微信、支付宝支付等方式。

每年收支情况公布在班级微信群或QQ群上,同时委员会将以信函或者手机微信、短信、QQ等方式告知每位同学。

??2、同学自愿捐赠资金的时间不受限制,收到捐赠后3天内由出纳通过班级微信、QQ群发布。

捐赠的收取方式采用汇款或微信、支付宝支付等方式。

??第七条??凡是会费缴款中断一年的同学,再催缴后仍未补缴的同学,不在受本办法的约束,丧失本办法的权利与义务。

如需重新获得本办法的权利和义务,必须补缴中断的所有会费。

第三章??资金的使用管理??第八条基金的使用和管理:?(一)、基金使用遵循民主决策的原则。

?(二)、基金的支出遵守公开透明的原则。

?(三)、收缴和支出由同学会委员会集体决策。

?(四)、同学会设立专门帐户,专人管理,具体由会计、出纳负责,全体会员监督审核。

同学公益基金会章程_规章守则.doc

同学公益基金会章程_规章守则.doc

同学公益基金会章程_规章制度**三中159班同学公益基金会章程159班的兄弟姐妹们:岁月无情,光阴似箭!转眼间毕业十年,大家分散各地,聚少离多。

然而,时间并不能磨灭我们的同窗之情,反而会让我们之间的友谊烙印越来越深。

每每回首往事,大家的欢笑声历历在目,想之甚,念之切,无以言表。

为使同学间的互帮互助成为经常性活动,成为同学们沟通、交流并进一步加强同学之间感情的平台,并能有能力维持之。

特此成立一个自愿的,无商业性质的同学公益基金会,希望大家踊跃参与。

经调查收集各位同学对基金会的建议,整理制定:《**三中159班同学公益基金实施方案》一、成立同学基金会之目的:对本班同学及家庭因特殊原因造成的困难提供力所能及的资助。

二、基金的管理组织及职责:1、基金会组织架构为1名会长,5名常委,若干会员组成。

2、会长职责:对同学基金会委员负责,收集需要资助的信息与基金委员的讨论意见,全权管理基金的支出、收入,如需动用基金,须两名常委同时证明。

会长无法继续履行管理职责的,由过半数会员共同推举一位继续管理。

2014年会长:肖炎平。

3、常委职责:宣传基金会的作用与目的,发展新会员,公告需要资助的信息,收纳会费,代表基金会资助同学及其家庭。

常委的任职为委员轮流制,每年更换一次。

2014年常委:姚刚,李欢,吕汉新,李发鹏,鲁银海。

4、委员职责:宣传基金会的作用与目的,提供需要资助的信息,无回报地交纳会费。

三、基金的筹集:1、参加对象:**三中高159班全体同学,采取自愿原则。

2、募集标准:最低200元/年,不设置上限,按年支付。

不设募集年限,最低总额6000元/人,可一次性或者多次性支付。

注:每年的5月1日前是交收会费的限期。

3、基金会资金管理:分两个概念:累计净值和最新净值,累计净值是所有的会员缴纳总和,最新净值是累计净值减去花费与额外收入(如基金利息等)。

4、资金的运用情况在群里公布。

()群名:159班公益基金会,群号:15554****5、基金会常委对基金的使用、安全负责监督,制定管理细则。

同学基金会章程

同学基金会章程

同学基金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同学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提升同学的综合素质,推动同学事业的发展,特成立同学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

第二条基金会是一个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依法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

第三条基金会的宗旨是:团结同学,培养人才,服务社会,促进和谐发展。

第四条基金会的工作范围涵盖同学教育、文化交流、公益事业等领域。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五条基金会设立理事会、监事会和秘书处。

第六条理事会是基金会的最高决策机构,由理事组成。

理事会主要负责制定基金会的发展战略、决策重大事项,并监督基金会的运行。

第七条监事会是基金会的监督机构,由监事组成。

监事会主要负责监督基金会的财务状况和运行情况,保障基金会的合法合规运作。

第八条秘书处是基金会的日常运营机构,由秘书长领导。

秘书处主要负责基金会的日常事务管理、项目执行和对外交流。

第三章会员管理第九条基金会实行会员制度,会员包括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

第十条个人会员应符合以下条件:同学身份合法、认同基金会宗旨、愿意参与基金会的工作。

第十一条团体会员应符合以下条件:团体具有合法注册的法人地位、认同基金会宗旨、愿意参与基金会的工作。

第十二条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享有参与基金会活动、参与决策、享受基金会提供的服务等权益。

第四章资金管理第十三条基金会的经费来源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会员缴纳的会费、社会捐赠、项目资助、政府补助等。

第十四条基金会应建立健全的财务制度,确保资金的合法合规运作。

第十五条基金会应建立透明的财务管理制度,定期公开财务报告,接受监事会的监督。

第五章项目管理第十六条基金会可以根据会员的需求和社会的需要,开展各类项目活动。

第十七条项目的立项、实施、监督和评估应符合基金会的宗旨和发展战略。

第十八条项目的资金来源应合法合规,项目的执行过程应透明公正。

第六章组织发展第十九条基金会应积极开展同学教育、文化交流、公益事业等活动,提升同学的综合素质和社会责任感。

第二十条基金会应加强与相关机构和组织的合作,共同推动同学事业的发展。

【2018-2019】同学会基金,倡议书-范文模板 (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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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同学会基金,倡议书篇一:成立同学基金会倡议书关于成立同学基金会的倡议书亲爱的同学们:时光如水,生命如歌!转眼间毕业已三十年有余,大家分散各地,聚少离多。

然而,时间并不能磨泯我们的同窗之情,反而会让我们之间的友谊烙印越来越深。

每每回首往事,大家的欢笑声历历在目,想之甚,念之切,无以言表。

为使同学聚会成为经常性活动,成为同学们沟通、交流并进一步加强同学之间感情的平台,并能有能力维持之。

特此提议成立同学基金会,希望大家踊跃参与。

附:《基金实施方案》。

一、成立同学基金会之目的:1、用于支出开展大型同学聚会所举办活动的相关费用。

2、对本班同学家庭因特殊原因造成的困难提供力所能及的资助。

3、其他需要以班级名义列支的经费(如看望我们的任课教师等)。

4、用于基金会里的慰问金和庆贺金。

5、募集基金不得抽回。

二、基金的管理组织及职责:1、基金的管理提议两名基金管理员,经过2/3会员表决通过,基金会的资金管理由基金管理员全权管理,对同学基金会会员负责,管理失职时可以由基金会提出,基金会2/3通过更换基金管理员。

2、基金管理员负责基金的支出、借出、收入,如需动用基金,须两名管理员同时证明。

3、对于每年的收入会费,另行通知。

三、基金的筹集:1、参加对象:全体同学,采取自愿原则,不参加募集基金不影响参与同学聚会。

2、募集标准:最低/年,不设置上限,按年支付。

注:每年1月1日——3月1日。

3、资金的运用情况会每季在网里公布的。

4、管理委员会对基金的使用、安全负责监督,制定管理细则。

四、基金的使用:1、由基金会制定同学聚会:具体日期,另行通知。

2、非基金会组织的同学聚会不得动用同学基金。

3、同学举办活动过程中来回路费由同学自理,其余费用由基金会收入支出。

4、帮扶困难同学。

由基金会同学提议,并得到参加或者曾经参加过基金募集的同学过半数同意,基金管理委员会通过扶济方案,给予需帮扶同学以支持。

同学基金会章程

同学基金会章程

同学基金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同学之间的联系与合作,促进同学们的成长与发展,推动教育事业的发展,依法注册成立本基金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金会管理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同学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是一个非营利性、独立法人资格的社会组织,依法独立自主开展各项活动。

第三条基金会的宗旨是:团结同学,共同成长;服务同学,促进发展;推动教育,造福社会。

第四条基金会的名称为“XX同学基金会”,注册地为XX市。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五条基金会设立理事会,是基金会的最高决策机构。

第六条理事会由基金会会员组成,每届理事会任期为三年,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第七条理事会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成员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并选举产生理事长、副理事长。

第八条理事长是基金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议,签署基金会的重要文件。

第九条基金会设立秘书处,负责日常工作的协调和执行。

第十条基金会设立监事会,对基金会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章会员管理第十一条基金会会员分为创始会员、普通会员和荣誉会员。

第十二条创始会员是基金会的创办人,享有特殊权益,由理事会决定。

第十三条普通会员是指符合基金会章程规定并申请加入的个人或者组织。

第十四条荣誉会员是对基金会有突出贡献的个人或者组织,由理事会决定。

第十五条会员享有参预基金会事务的权利,有义务遵守基金会章程和决议。

第十六条会员大会是基金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每年召开一次。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七条基金会的财务收支以及财务管理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十八条基金会的收入主要来源包括:会员的捐赠、社会捐赠、政府津贴等。

第十九条基金会应建立健全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管理体系,定期进行财务审计。

第二十条基金会的财务状况应及时向理事会和会员大会报告。

第五章活动开展第二十一条基金会开展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同学交流会、学术研讨会、公益活动等。

第二十二条基金会可以与相关机构、组织进行合作,共同开展各项活动。

同学基金会管理实施方案(草案)

同学基金会管理实施方案(草案)

同学基金会管理实施方案(草案)
一、成立目的
增进拓展友谊,增强同学凝聚力
二、管理小组
成员:潘XX、陈XX、陈XX、郑XX、胡XX
三、集资办法
、认捐原则:本人自愿,杜绝攀比(仅公布认捐人数及总金额,不公布认捐人姓名和金额)
2、认捐方式:
方式一:每年认捐XXX元起(以固定年利率5%换算认捐基数)。

方式二:一次性认捐不固定金额。

3、付款方式:每年一月份由认捐人直接打入基金会账户,管理小组财务人员及时做好记录。

三、享受范围
1、对象:全体同学本人、妻子、父母及子女。

2、条件:一般事项(白喜事)、重大变故。

四、使用权限
1、一般事项由基金会管理小组成员沟通,同学会会长审批开支。

2、遇重大事项经当事人允许情况下,管理小组及时组织召集全体同学,并及时协商制定解解方案。

3、管理小组每年正月初四公布上年收支情况。

五、其他事项:
、以上实施草案,敬请同学们给予修改并提出合理化的建议,同学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2、自愿认捐同学可向以下同学咨询报名:
潘XX:137801XXXXX
陈XX:153815XXXXX
陈XX:130047XXXXX
胡XX:137387XXXXX
XX镇中91届(2)班同学基金会筹备小组
XX年2月5日。

同学基金会管理章程

同学基金会管理章程

同学基金会管理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同学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的运作和管理,保障基金会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基金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管理章程。

第二条基金会的宗旨是:倡导公益精神,汇聚同学力量,支持教育、扶贫、医疗等公益事业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与进步。

第三条基金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循社会道德风尚,自觉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管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基金会设理事会,为基金会的最高决策机构。

理事会由理事若干名组成,理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

第五条基金会设监事会,负责监督基金会的财务和管理情况,确保基金会资金使用的透明、合法。

第六条基金会设立秘书处,负责基金会的日常事务性工作。

秘书处设秘书长一名,由理事会任命。

第三章资金来源与使用第七条基金会的资金来源包括: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捐赠,政府资助,投资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第八条基金会的资金使用必须符合基金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主要用于支持教育、扶贫、医疗等公益事业。

第九条基金会应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资金的安全、透明和高效使用。

第四章财产管理第十条基金会应依法建立财产管理制度,明确财产的使用、管理和监督。

第十一条基金会的财产应与其他组织或个人的财产相分离,不得挪用、侵占或私分。

第十二条基金会应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审计和监督检查。

第五章信息公开第十三条基金会应定期向社会公开财务状况、捐赠收入和使用情况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四条基金会应建立信息公开制度,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准确和完整。

第六章附则第十五条本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并报请政府有关部门核准后生效。

第十六条本章程自核准之日起生效,由基金会理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请注意,上述章程仅为参考,具体条款应根据基金会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法律法规进行调整。

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咨询法律专业人士以确保合法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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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中等专业学校(兴化班)91届美术班第一届(15年)同学会2011年3号关于修定《同学会章程》及《阳光基金管理办法》征求同学意见的通知全体同学:你们好!在总结了上一届同学会的成功经验和不足之处的基础上,我们不断创新,多次探讨,力求完善同学会的积极意义,为了把同学会办得更有积极意义,更好的增进同学感情,提倡关爱互助,体现时代特色。

特对同学会章程做了一定的修改,并拟定成立阳光基金会。

现将《同学会章程》及《阳光基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发给大家,希望大家积极讨论,若有好的建议请以文档形式发到群共享里。

(附件1-2)扬州市中等专业学校91届美术班第一届同学会2011-5-5附件1:扬州市中等专业学校(兴化班)91届美术班同学会章程(讨论稿,如有修改建议,请另启文说明,并将修改意见发回邮箱,供召开会员会议时修改参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会名称:扬州市中等专业学校(兴化班)91届美术班同学会。

第二条扬州市中等专业学校(兴化班)91届美术班同学会(以下简称“同学会”)是由扬州市中等专业学校办在兴化市城西中学的唯一一届(89级暨91届)的美术班,〔包括插班、转学、复读)全体同学组成的自发的、非正式、非营利性的联谊群体。

第三条宗旨:重温昔日情怀,延续同窗情谊,加强沟通,促进交流,互帮互助,促进发展。

第四条本同学会不涉及任何政治、宗教和一切非法活动。

第五条同学会的联谊事由大会决定,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是同学会理事会。

第二章同学会理事会职责第六条组织会员积极参加同学联谊会及母校组织的庆典、专题会议等各种活动。

第七条充分发挥同学会的桥梁作用,加强母校及各界的交流。

第八条定期组织会员开展联谊活动。

第九条加强本会与母校及校友的联系。

第十条建立同学会“阳光基金会”,组织同学会会员积极参加各项社会公益活动,尽力关心帮助同学会会员。

拟定阳光基金管理办法、提出章程修改意见交大会通过,做好“阳光基金会”的筹集、管理、使用等工作。

第十一条建立网络平台,为会员之间有方便快捷的交流平台和窗口。

第三章会员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二条凡是扬州市中等专业学校(兴化班)91届美术班同学〔包括插班、辍学、转学、复读)均可自愿参加本会。

第十三条会员的权利(一)会员享有参加由同学会组织的一切活动的权利;(二)会员享有表决、选举、被选举和向会员大会提出意见的权利;(三)有特殊困难的会员享有获得同学会资助的权利。

第十四条会员的义务(一)承认并遵守同学会章程,执行同学会决议;(二)维护同学会、同学的利益,维护同学会的信誉和形象;(三)自觉缴纳会费,积极捐助同学会基金;(四)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为同学会的发展出谋献策。

(五)积极支持同学会,互通同学信息。

第十五条退会(一)会员可自由退会;(二)有严重损害同学会、同学利益的,应劝其退会。

第四章组织机构第十六条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其职权包括:(一)制定和修改本会章程;(二)选举和罢免理事会成员;(三)审议表决同学会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七条会员大会原则上每五年召开一次,有特殊情况,可提前或推迟举行。

第十八条本会设立理事会,组织机构如下:(一)同学会顾问若干名;(二)会长1名,副会长若干名,常务理事1名,秘书长1名,财务负责人1名,为同学会机构的主要成员,负责同学会的日常工作;第十九条同学理事会职责:(一)组织召开会员大会;(二)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三)向会员大会做同学会理事会工作报告;(四)定期组织会员参加同学联谊及其它活动;(五)对同学会会费及基金进行管理;(六)对同学会的互助项目进行审批和实施。

第二十条理事会所设名誉会长、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秘书长、财务负责人由会员大会推选产生。

第五章会费及基金的来源、用途和管理第二十一条会费及基金的来源本次20年同学会,拟收取每人300--500元的会费(上不封顶),以后会费由同学会会员按预算拟定。

从本次同学会开始在会费中提取10%纳入阳光基金,活动结余资金自然流入基金,由财务负责人缴存入财务帐(及时在QQ群里汇总公布相关情况)。

基金的募捐以心系同学、力所能及、自愿捐助为原则,不限数额;第二十二条会费及基金的用途主要用于同学会的活动经费,和为会员的重大疾病、意外事故或家庭遭受重大灾难、特殊困难等提供帮助,会员的上述情况由理事会各地的常务理事及时掌握,报会长经理事会决定支出。

第二十三条会费及基金的管理(一)会费及基金设立银行储蓄专户,由财务负责人具体管理,理事会监督。

会费及基金的收入和支出明细每年向全体常务理事公布一次,并在召开会员大会时作公布。

(二)一千元以内的单项开支由会长审批,一千元以上的单项开支需经理事会半数以上的成员同意方可支出。

(三)具体管理办法参照《阳光基金管理办法》。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四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提交下一次会员大会补充或修改。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从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后实行。

扬州市中等专业学校(兴化班)91届美术班同学会2011年月日附件2:扬州市中等专业学校91届美术班同学会阳光基金管理办法(草案)根据扬州市中等专业学校91届美术班同学会成立宗旨,经研究并由会员大会通过,成立“阳光基金”作为本同学会“救急扶弱、奖学助教”的互助基金,并把本次同学会筹集募捐的善款作为启动基金,永续使用。

本着“诚信互助,救急扶弱,奖学助教”的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金的来源(一)把本次20年同学会筹集会费的10%作为启动基金。

(二)以后将每届同学会所筹集会费的10%纳入“阳光基金”永续使用;(三)接受本届其他同学的自愿捐赠;(向基金会捐赠到一定数额,暂定2000元以上的同学,自然成为基金理事会的理事成员,任期至委员会换届时届满。

)(四)接受其他机构和个人捐赠;(五)基金的存款利息收入;(六)其他合法资金渠道。

二、基金的使用范围阳光基金设置“救急扶弱、奖学助教”等专项资助行动。

(一)救急扶弱:指本会同学或直系亲属出现应急事态,本人或家庭急需资金帮扶,同学会应启动阳光资金,给予一定的资助,也可通过阳光基金筹集专项善款进行资助。

具体情况如下:1. 救急基金用于处理紧急(危急)需要的情况(如急病, 意外事故、意外受伤等情况);2.扶弱基金用于长期处于贫困,并有一定急需帮助的情况,例如,向政府申请享受“低保户“的同学,本基金可给予年度鼓励资助等情况。

(二)奖学助教:是指本会同学的子女,学习成绩优秀或家庭无力承担优秀子女常态教育资金,由本基金给予一定的奖励和帮助的行动。

具体情况如下:1.用于每年度对参加县市级以上各类竞赛获奖或获得县市级以上各种特殊荣誉的本会同学子女以及考入重点大学的同学子女进行奖励。

2.对于家庭处于长期贫困同学无力承担子女常态教育经费的,给予一定的资助。

(三)参与其他社会公益性活动。

三、基金会的管理与监督(一)“阳光基金”设阳光基金会为管理机构,基金会是在同学会领导下的一个专项机构;1、基金会负责人:为本同学会会长,负责基金会工作开展和资金使用审批;2、日常工作机构:基金会下设立秘书处为工作机构负责日常工作,基金会秘书长由本同学会秘书长兼任。

3、基金会议事流程:由秘书处形成议案,提交同学会常务理事会研究,审议后报会长审批;基金会一切行动接受全体同学的监督。

(二)基金的使用坚持“公开,透明,专款专用”的原则;(三)建立专用帐户,由基金会专人负责,实行帐款分离管理,原则上会计员和出纳员要分开,会计员保管存折,出纳员掌握密码,存、取现金须二人同时在场。

基金会的每一笔资金的使用情况须以书面形式向同学公布,基金会负责人对基金会年度的运作做报告,公布基金动态,同学会监事会及全体同学有权监督本基金会的运作。

每次、每年收支情况将在“石桥往事”同学群公布。

四、基金行动程序基金要以“诚实互助、救急扶弱、奖学助教“的基金精神,在公开、公正、程序正当下行动。

(一)应急基金行动程序1.出现应急情况,由秘书处联合该班联络人尽快核实;2.核实情况符合资助条件,根据具体情况,由秘书长提出资助办法;4.资助办法经同学会常务理事会讨论后,报基金会负责人(会长)审批;4.第一时间落实资助行动,并公告。

(二)扶弱基金行动程序1.由本人或该班联络员提出,秘书处进行核实建档;2.扶弱基金行动由基金会秘书长直接提交会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由会长审批,并公告;3.扶弱基金一般采用年度资助方式,每年春节一次。

(三)奖学助教行动程序1.由本人或该班联络提出,并出具相应证书等证明;2.秘书长进行核实建档;3.奖励金应制统一标准,助教视具体情况讨论决定并公告;4.奖励金由会长审批后,在年度聚会上统一颁发。

助学资金审批后,春节期间由秘书处和该班联络员负责送到本人手中。

五、基金保障机制1.本基金首次基数为元,今后各届同学会确保只增不减,随时接受捐赠,同学会换届新增款的10%必须用于本基金,每次同学会活动会费的最后余额存入基金。

六、其它事项1.本《基金会管理办法》2011年月日会员大会通过。

解释权属同学会会长办公会,修改权属会员大会。

2.其他不详尽地方,由会长办公会根据情况,及时完善,具体开支标准将于2011年会后召开会长办公会研究制定并公告。

3.经2011年20年同学会筹委会讨论,会计员暂由担任,出纳员暂由担任。

七、本基金设定唯一的银行帐户:户名:开户行:帐号:八、本基金严格遵守上述的使用规定,不得挪作他用。

本基金需要终止时,应在理事会表决通过后15 日内,报委员会审查同意,并成立清算小组,完成清算工作。

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应当在理事会的监督下,将剩余财产转入同学会指定账户,用于维系同学会的正常运作,并向全体同学公布终止结果。

九、本办法经同学会管理委员会表决通过之日起正式实施。

十、本办法的解释权属于扬州市中等专业学校91届美术班同学会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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