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时学分登记及折算标准讲课教案
继续教育学分登记说明

集中培训学分登记说明(一)教师继续教育采用学分制进行考核,继续教育的学分计算办法:集中培训按8学时一天按8学时计算)折合成1学分;非集中继续教育培训按10学时折合成1学分。
教师完成规定学时的学习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取得相应的学分。
考核不合格,不计学分,须重新考核。
单项集中培训学分不能超过15学分。
(二)新一轮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周期为5年。
在培训周期内,在职聘任教师必须完成360学时的培训任务(其中集中培训160学时、非集中培训200学时),方可结业。
其中新任教师在岗前集中培训的基础上,必须进行试用期的业务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80学时(其中集中培训不少于40学时),不完成培训任务,不能转正定级。
(三)教师参加继续教育集中培训,缺课时数累计达到该次培训课时总数五分之一者,取消其参加该次培训考核资格,不能取得相应学分(非集中培训参照执行)。
(四)教师参加学历教育、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及其它专业提高培训班、干部提高班等学习,按所学习课程课时折算,每20学时折合为1学分,但在培训周期内,总计不超过20学分,每年最高计5学分。
(五)网络培训是指区级以上的有组织、经过注册的网络学习活动,其学分按照集中培训10学时记1学分。
(六)由人事行政部门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必修公共课培训,按照合格1门课计2个(集中培训)学分;计算机模块培训,按合格一个模块计0.5个(集中培训)学分填写。
交江汉区教师进修学校审核。
(七)参加学历教育、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及其它专业提高培训班、干部提高班学习,按所学课程课时折算,每20学时折合成1学分,但在培训周期内,总计不超过20学分,每年最高计5学分。
(八)据武汉市教育局(武教师[2009]2号)文件精神,从2009年开始,市级培训除了有集中培训计入集中培训的学分外,还有完成后期跟踪的实践研修也计2学分。
但参训教师必须完成以下实践研修任务:1、一篇培训学习总结与体会,并在校内交流;2、一堂以培训内容为主题的公开汇报课;3、一则教育教学反思案例。
教师继续教育学习学分登记实施方案

教师继续教育学习学分登记实施方案我县中小学教师累计学分不得少于450学分。
该指标完成情况纳入市对县绩效考核,也是省“五评”考核项目,同时还是教师资格定期登记的必备条件。
为加强我县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管理,顺利完成我县本轮中小学继续教育学分登记,特制定本方案。
一、现状分析:截止至2月,我县在学分管理系统中处于“正常状态”(不包括辞职、调出、退休、长期病休)的中小学在编教师共有2321人,其中学分达到450分共466人,占2019%;400—449分,187人,占8.1%;350—399分,182人,占7.8%;300—349分,221人,占9.5%;2019299分,384人,占16.5%;100—199分,645人,占27.8%;100分以下,168人,占7.2%。
无分数28人,占1.2%。
其中,2019以下的教师共841人,主要为民办学校教师、近三年新入编教师、即将退休教师以及停薪留职人员。
各单位学分情况详见附表1。
二、具体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1.县教育局成立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邓霞云副组长:肖峥嵘胡伏良何子平朱志明许建明成员:罗水清彭中辉唐传伟罗国军陶国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罗水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袁良杰任办公室副主任。
2.各学校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为第一责任人,亲自抓,负总责;要确定一名事业心强、工作认真负责的人员专门管理教师继续学分登记工作。
教师450学分的任务完成情况将纳入基层单位年度目标考核。
(二)摸清家底,核查人数各校校级学分管理员在3月25日前必须认真核对本校在学分管理系统中教师名单,并及时更新状态(正常、长期病假、辞职、调出、死亡、退休)。
各学校人数必须完整,确保不漏掉任何一个人。
学分在300分以下的教师,学校要制定规划,有计划地选派、组织教师参加继续教育。
(三)解读政策,宣传到位株洲市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管理办法规定:普通专任教师累计学分不少于450学分;新任教师累计学分不少于(150+任教年限*72学分);骨干教师另须参加12019的骨干教师专项培训;因产假、长期病休等特殊原因确实无法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教师,报市教师培训中心已办理免修手续人员准予按每月3学分免修(36学分/年,不代表可以全部免修)。
继续教育学分折算

教师继续教育学分折算表一、职业道德教育(5学分)每学年记1学分。
(凭任职单位考核证明)公共课(8学分)——《现代教育理论》、《中小学教育科研方法与实践研究》、《课堂教学设计与操作艺术》、二、规范化《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培训(20学分)专业课(12学分)——具体课程设置由市统考。
提高学历:凭院校毕、结业证书或成绩证明、自考《课程合格证》,按结业1科2学分计(若分上、下两次考试,合格后计2学分)。
注:考查学科和学历补偿教育不记分。
干训、骨干训:凭市教委统一印制的《重庆市教师培训者培训结业证书》,6学时折算1学分。
三、代教育技术培训学分折算(5学分),《计算机合格证书》未考的用灵活性培训板块学分计算,(不少于10学分)。
四、学科基本功训练学分折算(5学分)考试合格者计5学分,基本合格计3学分,后合格再计2学分。
(主要考说课、上课)1、优质课:市级计3、2、1学分;区级计2、1、0.5学分;校级计1、0.5、0.2学分(必须发证书)2、教育教学研究文章:国家级、市级、区级计4、3、2学分。
论文评选:国家级计4、3、2学分;市级计3、2、1学分;区级计2、1、0.5学分;校级计1、0.5、0.2学分其他灵活性3、教育教材:(编写教材)五、培训学分(六个方面)(5学分)4、承担课题:(教改实验)(国家级、市级、区级、校级分别计3、2、1、0.5学分,主研人员凭立项文件,协研人员按主研人员折半计,取得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分别计4、3、1,协研人员按主研人员折半。
)5、应急培训考试:书法(合格计1学分);“英特尔”未来教育培训、新课程培训(6学时计1学分)。
6、校本培训:外出学习凭学校证明和教师本人学习笔记按6学时计1学分。
校级专题讲座和学术报告,凭学校证明和教师本人学习笔记按1学时折算0.1学分。
继续教育学时登记折算标准

5
各类考试
6
主讲教师
无
7
பைடு நூலகம்
学术成果发表
发表学术论文或教育教学经验文章,按报刊的级别,每篇(不低于 1000 字)分别计:国家级 20 学时、省级 15 学时、市级 10 学时、区县级 8 学时;出版教育教学类专著,按每千字 2 学时计;编写出版的教材、教 参、教辅类读物,按每千字 1 学时计。若为合著,则按专著或编著的不 同标准,按实际执笔部分的字数计算;若担任主编,除按上述标准计算 执笔部分的学时外,按全书总字数每千字 1 学时增计。若担任副主编, 按全书总字数每千字 0.5 学时增计。最高记20学时。 获各级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奖励、教育行政部门同意的各类竞赛(含指 导学生),按评审主办单位级别分别计:国家级一等奖 15 学时,二等 奖 12 学时,三等奖 10学时;省级一等奖 12 学时,二等奖 8 学时, 三等奖 6 学时;市级一等奖 8 学时,二等奖 6学时,三等奖 4 学时; 区县级一等奖 6 学时,二等奖 4 学时,三等奖 2 学时;乡镇级一等奖 4 学时,二等奖 2 学时,三等奖 1 学时。最高记15学时。
最高记60学时,少于48学时者,学时审核作为不达标处理 专家讲座 最高记5学时。 经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由教师培训机构(含教科研单位)组 织开展的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学时按培训1小时记1学时,培训一天不超 过8学时,考试(考核)不合格者,计总学时的 30% 即在“宜宾县研培网”上传优质课件、优质试题和发布自己的“学习心 得、优质教育教学案例、优质教学反思”等帖子,每上传1件课件、试题 或发布1个帖子,经研培中心审核通过记1学时,最高记5学时;现代教育 技术设备的运用情况,最高记5学时。二项最高记10学时。按研培中心公 布的学时进行登记。 通知或安排、考勤记载和专家讲稿 或课件、图片资料。 无 听讲座记录 举办单位出具的学时证明单。县 级集中培训由各单位按研培中心 公示的学时登记,不提供学时证 明单。 学校根据研培中心公布的学时进 行登记。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登记指南汇总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登记指南一、对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的基本认识与我们当前的任务(一)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的概念。
以教师参加培训的学时数为基本量,结合考试考核情况,对教师继续教育情况所进行的一种量化描述和评价。
是对教师继续教育情况进行管理的一种方式、手段、机制。
一般情况下,教师参加继续教育且考试考核成绩合格,每两学时折算一个学分。
学分制与传统的百分制考核不同。
注意克服思维定势的影响。
(二)规范学分登记工作的背景。
是上级的要求,为对教师继续教育实施标准化管理提供了一种思路;是深化教师继续教育,建设高素质的教师队伍,强力推进素质教育实施的迫切需要;是解决我市教师继续教育面临诸多问题的现实需要。
市教育局、人事局充分沟通,形成共识,合力推进全市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登记工作,合力建设教师继续教育证书与教师切身利益相挂钩的机制。
(三)规范学分登记工作的总体步骤安排。
三步走:第一步(去年暑假至今):试点。
第二步(现在至本学期末):全面推行。
4月底前,全市进行登记;5月上旬,接受省督导检查,是必查内容;至暑假前,调研制定教师继续教育学分学年度达标标准。
基本思路是:合理地界定出教师在正常工作时间和寒暑假时间应该参加校本培训的学时量,在此基础上确定学分达标标准。
实行双线控制,划两条线:一条总分线,一条校本培训学分线。
表述为:“学年度总学分达*,其中校本培训学分达*。
”第三步(从今年暑假开始):将教师继续教育学分与职称评聘、评先等挂钩,与学校评估、学校及校长评先挂钩。
(四)搞好学分登记工作的重要意义。
关系到教师的专业成长,关系到教师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学校的长远发展,关系到教育的根本大计。
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的总体思路:全方位、低重心、本土化、高效益。
整个培训工作的重心在校本。
实行学分管理,必然要求我们更加重视校本培训,因为绝大多数教师只有通过校本培训这个渠道取得学分。
“一个学分,管住两头”。
实质是要求学校认真搞好校本培训工作。
(五)当前的任务全面收集自06年寒假以来的教师培训资料(三个时段:06寒假和06—07第二学期、07暑假和07—08第一学期、07寒假—现在);规范建设好07暑假和07—08第一学期这一个时段的继续教育档案建设、登记好这一时段的学分;科学谋划、认真实施好今后的校本培训和学分登记工作。
《冷水江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登记实施细则》

实施细则(试行)(摘要)第九条培训学分的合格标准及运用(一)合格标准。
五年一周期累计学分不低于360学分。
每年最低学分不低于40学分。
其中新任教师另须参加的适应性培训不少于150学分。
(二)教师参加培训和完成学分情况作为教师年度绩效考核、评优晋级、职务评聘、骨干教师选培、特级教师申报和教师资格定期登记的必备条件之一。
五年一周期内,到第N年参加继续教育累计不足规定学分者(72学分/年×N年),则第N年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不足40学分者,当年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五年一周期内,到第N年参加继续教育累计不足规定学分者(72学分/年×N年),第N年不能申报高一级职称;周期内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累计未达360分,不得进行教师资格再注册(教师资格注册每五年审核一次)。
(三)将教师参加继续教育完成情况纳入对学校的督导评估内容。
凡当年有15%以上的教师未能达到40学分的单位,不得评为县市级及以上各项先进单位(集体),校长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
对继续教育工作不力的单位和在登记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人员要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要对直接责任人和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给予相应处分。
学分折算办法冷水江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校本培训学分分个人研修学分、集体培训学分及奖励学分三部分。
一、个人研修学分标准(全年上限24学分)1、各单位教师全年参加各类培训无迟到、早退、缺席、请假记录的,全年上限3分。
2、校内外听课。
全年达30节及以上,有听课时间、地点、课后点评,记录完整的,全年上限6学分。
3、全年至少阅读一本教育理论等书籍,作好笔记,并写有读后感受,全年上限4学分。
4、在学校上公开课、示范课、竞赛课,每节计1学分;县市级每节计4学分,全年上限4学分。
5、论文撰写。
市属学校、乡(镇、办)中心学校内交流每篇1学分。
县市级获鼓励奖记1分,获三等奖计2学分,二等奖计3学分,一等奖计5学分。
市级获鼓励奖计2学分,三等奖计3学分,二等奖计4学分,一等奖计6学分。
黄梅县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时登记内容和学时折算的说明

黄梅县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时登记内容和学时折算的说明第一篇:黄梅县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时登记内容和学时折算的说明黄梅县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时登记内容和学时折算的说明一、继续教育学时登记内容1、教师职业道德培训2、集中培训:按国家、省、市规定的培训内容和要求,由县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教师培训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
每5年为一个周期,在培训周期内须完成360学时的培训任务,其中集中培训不少于180学时。
3、校本培训:发表教学论文、公开出版教材(主编、副主编);校本课程开发;参加学术交流、课题研究;讲公开课;听课;自学;学校集中组织的自培活动。
4、学历提高培训。
是指幼儿园教师参加专科及以上学历教育,小学教师参加本科及以上学历教育,中学教师参加研究生学历教育。
5、新任教师在试用期内必须接受不少于120学时的继续教育,其中集中培训不少于60学时。
在完成试用期培训后,应继续参加5年一个周期的教师培训并完成规定的学时。
6、班主任教师每五年须接受不少于30学时的专题培训,培训者及培训管理者每年学习研修时间不少于72学时。
二、继续教育学时折算办法1、职业道德学时折算:教师每年应做到自觉加强师德修养,自觉参加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组织的有关培训活动,参加全县教师职业道德教育理论与实践考试并达到合格,师德考核合格8学时/年;师德考核不合格不记学时。
2、集中培训学时折算:(1)中小学教师参加继续教育,原则上集中培训按每天6学时计算,不包括报到与返程时段,县级以上培训按《中小学教师培训学时登记卡》直接登记学时。
非集中培训依据校本培训计划据实登记学时。
(2)在本周期内参加提高学历进修(含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必须凭主办院校毕业证书登记学时。
在本周期内参加与原专业一致或与所教学科专业一致的进修、函授、自修考试等提高学历折算120个学时,取得与原专业不一致或与所教专业不一致的提高学历折算96个学时。
(3)在周期内取得中小学骨干教师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培训合格证书者,凭学时证明登记学时。
学校继续教育学分计算和登记办法

小协镇西牛希望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计算和登记工作管理办法根据《山东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管理办法》和《关于做好山东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登记工作的通知》(鲁教师函[2015]12号)要求,为做好我校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登记和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一、学分登记对象全校教师。
二、学分登记范围1.教师参加的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举办或认可的各类培训。
2.教师参加的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培训,承担授课、指导、公开课、示范课等活动。
3.教师参加的校本培训活动,包括集体教研、听评课、学术研讨、专题讲座等。
4.教师自主研习活动,包括发表教育教学论文、出版著作、承担各级教改项目和科研课题、各项教学、科研获奖、志愿服务、拜师、带徒等。
5.教师参加的国民教育系列提升学历(学位)的学习活动。
三、学分登记方式教师继续教育学分采用证书登记和信息系统网上登记两种方式进行管理。
1.证书登记使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印制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书。
2.信息化登记依托“山东省教师信息管理系统”。
学校管理员在规定的时限内将教师继续教育学分录入“山东省教师信息管理系统”,教师、学校分别享有查询、登记、认定、统计、检索等权限。
四、学分计算办法1.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举办或认可的面对面集中培训项目,教师完成学习任务,经考核合格,依据培训项目开班通知和培训证书中注明的学时数折算学分,原则上1小时为1学时登记1学分,有学分证书的根据证书登记的学分数直接登记。
2.以网络研修形式组织的省培或国培项目,学分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有培训结业证书的根据证书注明的学时数进行折算,原则上1学时计1学分,有学分证书的根据证书登记的学分数直接登记。
3.教师参加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培训,承担授课、指导、公开课、示范课等任务,依据有关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时证明计算学分,原则上1学时计2学分。
4.教师参加学校组织开展的校本培训、教研活动和教师自主研习活动等,在活动结束一周内及时上交学习记录、心得体会等相关材料,学校根据参与的具体时间计算学分,原则上1学时记1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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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时学分登记及折算标准
1、中小学教师参加继续教育,原则上集中培训按照6学时折合1学分,非集中培训按8学时折合1学分。
2、参加由培训院校举办的属于《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课程开发指南》范围的各种长短培训,学完规定课程,课程考核不合格,不计学分。
3、参加由其他培训机构举办并经市以上教育局师资培训部门认可的继续教育专题讲座,可按实际听课的时数,以每小时为1学时计并折合学分。
4、经成人高考或其他进修考试录取的,教育系统举办的提高学历层次的函授、脱产进修的中小学教师,通过参加教育系统系列的自修考试提高学历的教师,学习结束,原则上按饱满学时折合学分。
如中途辍学,未能毕业均不记学分。
但上述各种类型的中小学教师均必须参加省、州、市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应急培训,不参加者扣其总学分。
5、此前各地开展的中小学教师继教相关培训按以下项目及标准凭证登记:
WTO培训4学分
职务培训2学分
校长提高培训3学分
骨干教师培训6学分
6、中小学教师参加教育教学实践活动,学时及学分计算办法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