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私公出境需办理护照证明-北京师范大学保卫处
办理因公临时出国(境)签证所需证明

办理因公临时出国(境)签证所需证明各位申请者:为方便大家的签证,加快工作效率。
我们特整理相关国家的证明材料(或派遣函)。
不过由于各个国家签证要求不同,且有时会有临时变化,所以本文所列材料只具有参考性。
建议相关申请者及时登陆各个国家大使馆签证处的网站了解相关政策的变化情况,以免耽误您的行程。
1、美洲、大洋洲(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英文派遣函(见样本1)2、欧洲英文单位证明及费用证明(见样本2、3)3、日本、韩国中文在职(学)证明(见样本4、5)选择并修改为您所用的证明文件后,删除其余无用的东西,保存为word文档,发送至cgcj@(样本1:派遣函)CertificationJan 21, 2009OfficerUS Embassy in China(注意修改日期及国家)Dear Sir or Madam,This is to certify that Mr. Li GangZhong, a professor of Dalian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plans to attend the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Metallurgical Coatings and Thin Films 2009 and then visit the department of Metallurgical and Materials Engineering at the Colorado School of Mines from April 26 to May 27 for a total of 32 days.(主要填写自己去哪里,干什么,多长时间,最后从几号到几号共几天是必须的)All the expenses that will happen for round-trip air tickets, board and lodging, transportation and medical insurance etc., would be covered by our university. (费用负担情况,根据邀请函填写,是由学校负担全部,还是对方负担全部,还是部分学校、部分对方负担,写清楚。
因私出国如何申领护照

因私出国如何申领护照中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三和第四条对公民因私出国申领护照的程序作出了明确规定。
第一,公民因私事出国领取护照,必须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为了方便群众,减少层次,公民可以直接向市公安局的出入境管理机关申请出国,无需向所在地的县公安局或区公安分局提出申请。
第二,公民因私出国申领护照,除了回答外事警察的询问以外,还必须递交个人的身份证明和有关证明材料,主要是:(1)交验户口簿或者其他户籍证明;(2)填写申请表;(3)提交所在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公安派出所出具的证明;(4)提交与本人出国事由相应的证明。
第三,根据法律规定,与本人出国事由相应的证明主要是指下述各种证明:(1)出国定居的,必须出具前往国亲友同意去定居的证明和前往国家的定居许可证明。
例如美国移民局发给的“移民签证申请批准书”等。
(2)出国探亲访友的,必须提交亲友的邀请证明。
比如朝鲜警察机关发给的“旅行同意书”,俄罗斯警察机关发给的“邀请书”,以及其他国家亲友办理的经济担保书等。
(3)出国继承财产的,必须提交合法继承权的证明。
(4)出国自费留学的,必须提交前往国接受学校发给的入学许可证明。
比如美国有关学校发给的“留学生签证资格证明”。
日本入国管理局发给的“居留资格认定证明”等。
(5)出国就业的,必须提交前往国聘请、雇佣单位或者雇主出具的聘用证明或雇佣证明。
一般包括各国劳工部门发给的“劳工许可”,“工作许可证”,“雇佣证明”等。
(6)出国旅游的,必须提交国外旅行期间所需的外汇费用证明和前往国亲友出具的经济担保证明。
公民出国旅游,如属亲友邀请,则应当由亲友出具担保证明,如果属于个人自费,则需要提交国家外汇管理机关出具的外汇费用凭证。
其他机关或个人出具的无效。
大学因公护照及通行证管理规定

大学因公护照及通行证管理规定
根据外交部、国务院港澳办、XX市人民政府有关因公护照及通行证的管理规定,为加强对我校因公护照及通行证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1、因公护照、通行证不得长期在个人手中保存,应在公务完成回校后三周内交到国际合作处(港澳台工作办公室)统一保管。
国际合作处(港澳台工作办公室)设置专办人员1名,具体负责因公出国及赴港澳台地区访问的申报、办照及证照的收缴、保管工作。
2、因公出国及赴港澳台地区访问人员在国际合作处(港澳台工作办公室)领取证照时应填写《XXX大学因公护照、通行证领交单》,回国后应按期交回。
逾期不交,国际合作处(港澳台工作办公室)应进行催交,催交三次无效者,国际合作处(港澳台工作办公室)应通知其所属部门领导或上级领导。
对于严重违反此项规定者,学校将不再派出执行公务。
3、国际合作处(港澳台工作办公室)应对因公护照、通行证进行认真登记,严格履行领交手续,发生问题应及时向主管校领导汇报。
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规定,校级领导的护照、通行证由国际合作处(港澳台工作办公室)按规定期限及时上交市政府外办(港澳办)。
对过期证照、离职或退休人
员证照国际合作处(港澳台工作办公室)应及时进行清理,上交市政府外办(港澳办)处理。
如发生证照丢失、持照在外出走或滞留不归等问题,国际合作处(港澳台工作办公室)应及时向校领导汇报并报告市政府外办(港澳办)。
4、本规定由国际合作处(港澳台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5、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因公出国(境)须知

因公出国(境)须知因公出国(境)须知一、出访审批1.出访人员一般应提前三个月正式申报。
各系、部门负责申报材料的接收、初审、校内上报及联系工作。
经院系、部门领导同意并加盖公章后,附上出访人员身份证复印件、邀请材料原件及中文翻译件等出国(境)所需全部申报材料(详见附件)一并送交对外交流办公室。
材料不完整规范者将予退回、待补充完整后方予受理并进入报批程序。
2.出访人员如涉及不同院系、部门,由对外交流办公室统一协调。
3.对外交流办公室对所有报批材料审核后,提出意见报送主管校领导审阅,并由校长办公会议审议决定,按程序报党委会审定。
4.经校内审批同意的出访项目,由对外交流办公室负责报上海市人民政府对外事办公室或台港澳事务办公室审批并协办相关手续。
二、归国管理1.出国(境)人员回国后应于一周内到校人事处和对外交流办公室办理返校手续,上缴因公护照或通行证,并于一个月内将书面、电子文本出访小结同时上报对外交流办。
2.《因公普通护照》、《因公往来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通行证》和《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统一由对外交流办公室保管。
证件上缴后,持证人如有需要,由本人到对外交流办公室办理使用手续,使用完毕后及时交回。
附件:一、申报出国所需材料1.填写完整的《因公出国或赴港澳台任务申请表》,经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2.出访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3.邀请文件原件及中文翻译件,邀请单位背景情况中文介绍。
邀请文件须用有邀请单位名称、地址、电话、传真的信笺纸,邀请内容要求详细,包括拼写正确的被邀请人姓名、访问目的、访问时间,并有邀请人签名。
报批时如尚未取得原件,可先用传真件复印后办理相关手续,但申办签证必须用原件。
4.公派人员首次出国(境)需由填写完整《因公出国人员预审表》和《因公出国人员审查表》,其他填写。
5.如有60岁以上的出访人员,应提供区级中心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和家属同意其出访的担保说明。
6.随外单位组团出访人员需提供组团单位公函,参加跨地区、跨部门团组出访,需提供组团单位上级审批部门出具的《出国(赴港澳)任务通知书》原件、《出国(赴港澳)任务批件》、全团人员名单和有关费用说明。
北京大学因公出国审批与管理规定

北京大学因公出国审批与管理规定(2012年6月5日第794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一、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扩大国际交流与合作,加强因公派出工作的管理,明确公派出国人员的权利和义务,进一步规范出国申报审批程序和费用管理等工作,根据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根据国务院、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凡出访人员因工作或学习需要,使用国家或单位、个人或邀请方经费赴国外参加会议、任教、访问、合作研究、学习等相关公务活动的,均应按因公出国管理,按因公出国办理审批手续。
严禁不履行因公出国任务报批手续,擅自出国执行公各活动。
第三条因公出国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协调配合”的管理体制,实行学校、主管职能部门以及院系、直属附属单位分级负责管理的“三级管理”模式,按照“依法、高效、精简”的原则,按程序、按权限逐级审批。
学校主管领导负责对全校管理权限内所有因公出国工作进行统一领导和审批,由国际合作部出具任务批件等相关文书。
“主管职能部门管理”是指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党委组织部、保密办、教务部、研究生院、人事部、财务部、国际合作部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相互配合,提供因公出访服务,进行科学管理。
国际合作部主要负责对全校因公出国工作实施归口管理,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申报审核。
各院系和直属附属单位负责对隶属于本单位的师生员工提交的因公出国任务申请进行审核,包括对出访者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出访身份、出访任务、涉密问题、日程安排、出访期间的教学科研安排、经费来源和使用情况及其他相关事宜进行审核,出具明确意见,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纪委办公室、监察室、审计室等部门负责因公出国工作的监督检查工作。
第四条按照“谁派出、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出访人员所属的各院系和直属附属单位“一把手”责任制,责任到人。
责任人不仅要对出访人员的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同时要对出访人员实际出访活动与申报材料是否相符负责。
其他会签部门要对申报材料的准确性、完备性进行审查。
师范学院因公出国(境)审批与管理办法

师范学院因公出国(境)审批与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因公出国(境)审批与管理工作机制,明确职责、规范管理、提高效率,更好地服务学校中心工作,根据有关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因公出国(境)是指受政机关、团体或国有企事业单位派遣,以执行公务为目的,出访时间、出访(地区)、出访路线等均有严格规定的非个人支付费用的出国(境)活动,包括临时出访团组、短期境外培训、国际学术会议等项目。
第三条出国(境)执行公务必须持因公护照(通行证),不得持因私证件执行公务。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学校有审批权限的因公出国(境)任务。
校内因公出国(境)事务归口国际交流合作处(港澳台办)管理。
第二章审批程序第五条因公出国(境)管理实行计划审批和任务审批相结合。
学校因公出国(境)申报计划须报校长办公会讨论决定,厅级人员因公出国(境)同时须报省委组织部履行审批手续。
下达因公出国(境)任务批件后,方能办理因公护照(通行证)。
第六条审批程序如下:(一)因公出国(境)人员与项目须在每年年底向国际交流合作处(港澳台办)提交派出申请方案,并按类别填写《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和预算审批意见表》(附件1)、《因公短期出国(境)培训任务和预算审批意见表》(附件2),国际学术会议申请人填写《出国(境)参加学术会议申请表》(附件3)。
派出申请方案由项目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校领导签字。
(二)各项目材料交国际交流合作处(港澳台办)汇总,拟定下一年度派出计划,提交校长办公会讨论决定。
每年12月底前,国际交流合作处(港澳台办)将下一年度派出计划报送省外事办公室或省台湾事务办公室备案。
(三)因公出国(境)人员与项目经校长办公会任务审核和校领导签字同意后,国际交流合作处(港澳台办)在校园网首页公示5个工作日。
(四)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按流程在因公出国(境)前2个月到主管机关办理因公出国(境)人员任务审批。
项目人员需按出国(境)地区相应填写《因公临时出国人员备案表》(附件4)、《因公临时赴港澳人员备案表》(附件5)或《因公临时赴台人员备案表》(附件6),并提供邀请函、邀请方背景资料、详细活动安排等材料。
公民因私事出国护照申请、审批管理工作规范

公民因私事出国护照申请、审批管理工作规范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安部•【公布日期】1996.11.22•【文号】•【施行日期】1996.12.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户籍、身份证管理正文公民因私事出国护照申请、审批管理工作规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为保障公民出国的正当权益,加强公民因私事出国护照申请、审批管理工作,进一步服务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维护正常出入境秩序,特制定本规范。
一、公民因私事申请出国,凭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其他户籍证明,即可向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机关领取公民因私事出国申请审批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申请表”由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制订,各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按统一式样印制,于一九九七年一月一日前启用。
二、公民因私事出国申领护照,须向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回答有关的询问并履行下列手续:1、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照片的“申请表”一式二份和2张照片(照片规格为:小二寸,32mm×40mm):2、提交与出境事由相应的证明:3、交验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其他户籍证明:三、出境事由相应的证明是指:(一)出国探亲访友,须提交亲友的邀请信和邀请人在前往国的居住证明.1、邀请信。
具备下列之一即可:(1)正式邀请信:(2)有邀请内容的普通信件。
2、邀请人有前往国的居住证明。
具备下列之一即可:(1)邀请人在前往国的居留资格证明:(2)邀请人在前往国正在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3)其他经出入境管理部门认可的能证明邀请人在前往国合法居留的证明。
归侨、侨眷凭其户口所在地的市、县侨办或侨联出具的归侨或侨眷证明,已离、退休的公民、60周岁以上的公民和随父母(或监护人)出国的未满16周罗的公民,只提交其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意见,免交亲友的邀请信和邀请人在前往国的居住证明。
借户籍卡申请(因私(公)出境需办理护照证明)

因私(公)出境需办理护照证明
北京师范大学学院、系、所,学号(工作证)号:,姓名:身份证号码:。
去往国家:,在国外停留时间:年月至年月日,
事由:。
年月日
因私(公)出境需办理护照证明
北京师范大学学院、系、所,学号(工作证)号:,姓名:身份证号码:。
去往国家:,在国外停留时间:年月至年月日,事由:。
以上内容属实无误,本人签字:
年月日
我单位同意其借出户口卡办理护照。
单位负责人意见:
单位负责人签字:
加盖单位公章年月日
流程:
1、下载填写《借户籍卡申请(因私(公)出境需办理护照证明)》;
2、到学部学生工作办公室(京师大厦9508)签字盖章;
3、携带材料交至学校保卫处户籍科(学生活动中心西北西南角),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