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现场签证引发的合同外工程的处理与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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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外的工程签证如何处理

合同外的工程签证如何处理

合同外的工程签证如何处理
当发现需要进行合同外的工程时,项目现场管理人员应立即与业主、设计单位及监理单位
进行沟通,并详细记录变更原因、内容、预估工作量及可能影响的范围。

在此基础上,编
制初步的工程变更方案,并评估其对项目进度、成本的影响。

随后,项目部需根据初步方案准备相关的技术资料和成本估算,向业主提出正式的工程变
更申请。

申请书中应包括变更的原因、具体内容、施工方案、工期影响、成本增减及必要
的图纸或计算书等。

一旦业主同意变更,项目部应迅速组织相关技术人员细化变更方案,并与业主、设计单位
和监理单位共同审核确认。

这一过程中,务必保证所有参与方充分理解变更内容及其后果,并对最终方案达成共识。

在方案确认后,项目部应与业主签订工程签证单。

签证单是双方确认合同外工程的重要文件,应当明确记载工程的具体内容、施工要求、完成时间、新增费用及支付方式等关键信息。

签证单还应注明双方对于工程质量标准和验收标准的共同约定。

工程签证完成后,项目部应按照签证单的要求组织实施变更工作,并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规
定标准。

施工过程中,应密切监控工程进度和成本,及时记录实际工作情况,并与原定计
划进行对比分析。

完成合同外工程后,项目部需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确保所有工作均按照签证单的要求
执行,并且达到预定的质量标准。

验收合格后,应及时办理完工结算,并按合同约定向业
主提交完工报告和最终结算资料。

项目部应整理并归档所有与合同外工程相关的文档,包括变更申请、签证单、施工记录、
验收报告等,以备未来可能出现的任何查询或争议。

签证工程量分成合同内合同外

签证工程量分成合同内合同外

签证工程量分成合同内合同外【合同标题】签证工程量分成合同【甲方】(全称)【乙方】(全称)鉴于甲乙双方就(项目名称)项目的合作,因实际施工过程中出现了设计变更/工程条件变化等情况,现就签证工程量的分成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合同内工程量1. 合同内工程量指的是根据原合同约定的工程范围、标准和要求执行的工作量。

2. 合同内工程量的确认应根据原合同条款进行,任何变更需双方书面同意。

3. 合同内工程量的增减应按照原合同价格执行,不得因签证工程的实施而调整。

二、合同外工程量1. 合同外工程量指的是超出原合同范围的额外工作量,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变更、工程条件变化等引起的新增工作。

2. 合同外工程量的确认应基于甲乙双方的实际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3. 合同外工程量的费用计算应根据实际工作量和双方协商确定的单价进行,确保公正合理。

三、签证工程量分成1. 签证工程量的确认应基于现场实际情况,由甲乙双方共同核实并签字确认。

2. 签证工程量的分成比例应根据实际工作量和双方协商确定,通常按照一定比例分成,如甲方承担70%,乙方承担30%等。

3. 签证工程量的结算应在工程完工后进行,结算时需提供完整的工程量清单和相关证明材料。

四、其他条款1.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均需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方可生效。

2. 本合同的解释权归甲乙双方共同拥有,如有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交至仲裁机构进行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结算完毕之日终止。

【甲方代表签字】:【日期】:【乙方代表签字】:【日期】:注:以上合同范本仅供参考,具体内容应根据实际情况和当地法律法规进行调整。

在签订合同前,建议咨询法律专业人士,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工程变更、现场签证及工程结算管理办法

工程变更、现场签证及工程结算管理办法

工程变更(洽商)、现场签证、及工程结算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保证工程实施及竣工结算阶段成本控制的有效实施,确保工程施工的质量、进度,提高产品的客户满意度,掌控项目的实际成本,特制定本办法。

二、职责:1、技术部为所有设计变更(洽商)、现场签证的管理部门,对本部门和设计院(由于设计方案缺陷及施工图不完善)提出的设计变更负责。

2、销售部对本部门及客户申请变更负责。

3、工程部对施工单位提出的非设计原因变更(洽商)及现场签证负责。

4、预算部负责各类工程变更(洽商)、现场签证的分类汇总;编制、审核结算文件,并对结算数据准确性负责。

三、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的办理:1、工程变更分类如下:设计图纸变更、客户申请变更、施工技术变更。

分别由技术部、销售部及工程部申请,填写设计变更(洽商)审请表(见附件一),经相关部门及主管总经理批准后,由技术部委托设计院出具设计变更,发送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2、现场签证是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合同中未明确工程量的现场认定,现场签证有施工单位提出,经工程部相关人员对签证内容审核并签署意见后由预算部进行复核,主管总经理签字转技术部等级发放后生效。

工程现场签证单(见附件二)中应写明工作内容、工程量(必要时附简图并加以说明)、用工数量、机械型号、台班数量等。

3、预算部对发生的设计变更(洽商)及现场签证进行分类登记,并加以分析。

4、对不符合本文件规定而发生的设计变更(洽商)及现场签证,不能作为办理结算的依据。

5、对于临时突发的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如来不及办理手续,可口头通知相关人员,经认可后先行实施,于5日内将手续完善。

6、工程现场签证单一式四份,技术部(资料室)、工程部、预算部、施工单位各执一份。

四、工程结算的办理:1、工程项目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后,工程部应要求施工单位按合同约定交齐竣工图纸、变更等竣工资料;以工程结算通知单(见附件三)的形式通知预算部办理工程结算;预算部依据工程合同及以上相关图纸等资料,由工程部配合对相应竣工工程实体进行核实无误后开始办理工程结算手续。

合同外工程如何计量

合同外工程如何计量

合同外工程如何计量一、合同外工程的定义合同外工程指在原合同执行过程中,由于设计变更、技术条件变化、甲方需求调整等原因,导致超出原合同约定的工程量或新增的工程项目。

二、合同外工程的计量原则1. 合同外工程的计量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 合同外工程的计量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参与,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进行计量。

3. 合同外工程的计量应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为依据,不得预估或虚报。

4. 合同外工程的计量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三、合同外工程的计量流程1. 提出申请:乙方在发现需要进行合同外工程时,应及时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原因和预计的工程量。

2. 审核确认:甲方收到申请后,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审核,并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

3. 现场勘查:甲乙双方共同对合同外工程进行现场勘查,确认工程的实际情况。

4. 计量记录:甲乙双方在现场勘查的基础上,共同对合同外工程的工程量进行测量和记录。

5. 编制报告:根据现场勘查和计量记录,编制合同外工程计量报告,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6. 结算支付:根据确认的合同外工程计量报告,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条款进行结算和支付。

四、合同外工程的计量方法1. 直接计量法:适用于可以直接测量的工程量,如长度、面积、体积等。

2. 间接计量法:适用于无法直接测量但可以通过计算得出的工程量,如混凝土用量、钢筋重量等。

3. 综合计量法:适用于多种工程量混合在一起的情况,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进行计量。

五、注意事项1. 合同外工程的计量应尽量在工程完成后立即进行,以避免数据丢失或记忆偏差。

2. 所有计量数据应有双方签字确认,作为结算的依据。

3. 如出现争议,应通过协商或依法解决。

六、结语合同外工程的计量是建筑项目管理中的重要环节,直接关系到甲乙双方的经济利益。

因此,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计量体系,对于保障工程质量和双方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上述范本,可以为合同外工程的计量提供一定的参考和指导。

工程量签证、结算及注意事项

工程量签证、结算及注意事项
a 日期: 2020/7/16 时间: 23:04
一、对上工程量签证及注意事项
6、技术措施 (1)现场签证应清楚明确,否则会为结算留下隐患。工程量增加或减少的签证,要具体数 据清晰明确;发生的措施费用是在施工单位范围之外签证要留好证据;发生的项目风险不 属于承包商应考虑的范围内的,也要作好记录。 (2)隐蔽工程环节。在实施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控制过程中,尤其要把好隐蔽工程量 签认关。隐蔽工程签证是指施工完以后即将被覆盖的工程部分签证。此类签证资料一旦缺 少将难以完成结算。因此,应特别注意搞好以下几方面的记录: (3)基槽开挖验槽记录等,签证必须真实和及时,不能事后补签。
证原则上在下一道工序施工前完成。 (10)现场签证单不用等变更立项,根据施工依据即可签证,越早越好。待变更立项后
再签字中间计量签证单。 (11)现场计日工签证:必须及时,没依据及时补充确认单,及时签证,后续如果需要
再补充联系单,该工作必须及时,2019年吃了很多亏。
a 日期: 2020/7/16 时间: 23:04
1、现场签证的主要内容 (1)现场经济签证包括:
1)零星用工。2)零星工程。3)临时设施增补项目。4)隐蔽工程签证。5)窝工, 非施工单位原因停工造成的人员、机械经济损失。如停水、停电,业主材料不足或不及时, 设计图纸修改等。6)其它需要签证的费用。 (2)工期签证包括:停水、停电签证;非施工单位原因,停工造成的工期拖延。
事件作出符合客观实际的签认证明,确保施工承包商的既有利益,同时也不损害投资建设
项目业主的利益。
a 日期: 2020/7/16 时间: 23:04
二 新增合同外工程管理办法
a 日期: 2020/7/16 时间: 23:04
二、新增合同外工程管理办法

合同中合同外的工程怎么计价

合同中合同外的工程怎么计价

合同中合同外的工程怎么计价需要明确的是,无论是合同内的工程还是合同外的工程,计价都应遵循公平、公正和透明的原则。

合同内的工程计价通常会在合同签订阶段根据工程量清单和相关条款确定,而合同外的工程则需根据实际发生的工作量来另行计算。

对于合同外的工程计价,可以采取以下步骤:1. 确认变更:一旦出现需要执行合同外工程的情况,首先要与业主或甲方确认工程变更的内容和范围,确保双方对变更的认识一致。

2. 估价准备:根据变更内容,项目经理或成本工程师需评估额外工作量,并据此准备详细的估价单。

估价单应包括材料费、人工费、机械使用费等所有相关费用。

3. 审核确认:提交估价单给业主或甲方进行审核。

在此过程中可能需要就价格和工期进行协商。

4. 签订合同补充协议:一旦双方就价格和工期达成一致,应签订书面的合同补充协议,明确额外工程的计价方式、支付条件等关键信息。

5. 实施工程:按照补充协议约定执行额外工程,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6. 结算支付:完成额外工程后,根据补充协议进行工程款项的结算和支付。

以下是一个简化的合同内外工程计价范本:合同补充协议(范本)甲方(业主):_______________乙方(承包商):_______________鉴于甲乙双方于[日期]签订了编号为[合同编号]的建设工程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现因设计变更等原因,双方同意对原合同进行如下修改和补充:一、工程变更内容:(详细描述变更的具体内容和范围)二、计价方式:1. 材料费:根据实际使用的材料量乘以相应的单价计算。

2. 人工费:根据实际工作小时数乘以约定的人工费率计算。

3. 机械使用费:根据实际使用时间乘以机械租赁费用计算。

(根据实际情况可能还包括其他费用项)三、支付条件:1. 甲方应在工程完成后[具体天数]内支付上述费用。

2. 乙方应提供完整的工程完成证明和费用明细表。

四、其他条款:(如有其他需要补充的条款,例如工期调整、质量保证等)本补充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工程签证与计量 计价方案

工程签证与计量 计价方案

工程签证与计量计价方案一、引言工程签证与计量计价是指对工程合同进行审查、审定和计量核算的一系列工作,以确保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及合同约定的工程材料、设备和施工单位的综合管理。

本文将从工程签证的概念和作用、工程计量的概念和作用、工程计价的原则和方法等方面进行介绍和分析,并结合实际案例进行讨论。

二、工程签证的概念和作用1. 工程签证的概念工程签证是指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对于工程设计图纸、施工方案、工程变更等进行审核、审查、修改和确认的一项管理工作。

工程签证的核心是对工程设计及施工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进行审查,并且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对设计变更和施工方案的变更进行确认和签字。

2. 工程签证的作用(1)确保工程质量:通过对设计图纸和施工方案进行签证,可以及时发现和修改存在的设计和施工不合理之处,保证工程施工的质量和安全。

(2)控制工程变更:通过工程签证,可以及时审查和修改工程变更,避免不合理的变更,并对合理变更进行确认和签字,确保施工方向符合设计要求。

(3)落实工程监理:施工单位对工程监理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或要求进行确认后签字,落实监理的监督职责,保证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合法、合理性。

(4)规范施工秩序:对施工单位提出的资料、图纸等进行审核、签证,保证工程苛注规范进行施工。

三、工程计量的概念和作用1. 工程计量的概念工程计量是指施工单位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工程量进行测量和核算的一项管理工作。

工程计量的核心是对工程实际施工过程中的工程量进行测算,核算工程完成情况和施工指标的实际情况。

2. 工程计量的作用(1)控制工程进度:通过对工程施工进度的实际工程量进行测量和核算,可以及时控制工程进度,保证工程安全交付和施工进度的合理性。

(2)监督工程质量:工程计量是对工程施工情况的实际工程量进行测算和核算,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确保工程符合设计要求标准。

(3)核算工程费用:工程计量是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工程量进行测算和核算,对工程费用进行核算,确保施工单位的合法权益和工程费用的正确性。

发生合同之外的工程量

发生合同之外的工程量

发生合同之外的工程量一、工程量确认当出现合同之外的工程量时,首先需要由项目管理团队进行初步评估,并及时通知相关方。

在此基础上,应当由专业的技术人员对增加的工程量进行详细的测量和核算,以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二、变更申请一旦确认了额外的工程量,承包商应向业主提出书面的变更申请。

该申请中应包含变更的原因、详细的工程量清单、预计的成本和时间影响以及必要的图纸或设计资料。

三、变更评审业主收到变更申请后,应组织相关专家和管理人员对提出的变更进行审查。

这一过程可能涉及对变更必要性的讨论、成本效益分析以及对项目整体进度的影响评估。

四、协商一致经过评审后,双方应就变更内容、增加的工程量及相应的费用补偿进行协商。

在此过程中,应保持沟通透明,确保所有决策都基于客观的数据和合理的推理。

五、修订合同达成一致意见后,需要对原有合同进行修订,明确新增工程量的内容、价格调整、工期变更等关键条款,并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六、执行与监督修订合同生效后,项目管理团队负责监督额外工程量的执行情况,确保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同时,财务部门应对额外成本进行严格把控,避免超支。

七、结算与验收在额外工程量完工后,应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工程量的复核、质量验收和最终结算。

任何偏差都应及时记录,并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八、法律效应需要注意的是,所有的变更都必须依法操作,遵守相关的建筑法规和标准。

任何未经双方同意的工程量变更都可能引起法律纠纷。

通过以上步骤,可以有效管理和控制合同之外的工程量,减少不必要的风险和争议。

对于工程项目来说,灵活性和规范性是并行不悖的,合理处理合同之外的工程量不仅能够保障项目的顺利推进,也是对参与各方权益的一种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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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现场签证引发的合同外工程的处理与计量摘要:水利工程监理工作中,经常涉及到现有的规范中的技术标准和质量控制标准无法满足工程的需要,从而引发必须编制新的质量控制标准及质量评定表,但新的标准往往缺乏理论依据,并容易与原有的表格发生矛盾。

本文结合现场签证的案例论述了合同工程量清单外新增工程量的处理方法和注意事宜,以及工程变更与计日工的区分。

关键词:监理、合同、签证、计量1. 问题的由来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的“施工监理工作常用表格”中,没有《现场签证单》这张表格。

但在现场的监理工作中,常会遇到合同工程量清单之外新增工程量的现场签证问题。

案例一:某堤坝迎水坡坡脚外滩地整平工程。

某个不是招标合同内的承包商向监理申报迎水坡坡脚外滩地整平工程“工程计量报验单”,附带一张《工程现场签证单》。

工程量是6位数,工程款在7位数以上。

上面有承包商、监理、业主三方代表签字,监理工程师审核并在“工程计量报验单”上签字后报给了总监,总监首先核实了签字人,确定确有其人其事(前题是总监更换或总监不知现场签证单的存在),但是总监没有签字。

案例二:某工程在施工中需要对一条穿堤公路进行改线。

这条路的路基清理和填筑工程给了正在该段进行招标合同项目施工的某一水利工程承包商,沥清路面工程给了另外一个交通部门的承包商。

对于水利承包商来说,这段穿堤公路不属于原招标合同的内容。

水利承包商将有业主、监理、施工单位三家签字的《现场签证单》和《工程计量报验单》呈报监理部,总监认为暂时不能给计量。

承包商问了:“有业主、监理和施工单位三方代表的现场签字,凭什么不给计量?”。

案例三:垃圾挖运和施工(运料)路填筑项目。

某承包商以《现场签证单》的形式申报现场垃圾挖运、因料场变更修建临时施工道路的工程量。

垃圾挖运和修建临时施工道路属于新增的项目,在合同的工程量清单中是没有的,但在工程项目的工程量清单中有“临时施工道路”这一项,但钱数有限,不够支付所申报的工程款。

而垃圾挖运则不属于合同内的项目(××整治工程的施工现场是在城市的建筑垃圾场修建的)。

以上三个案例的共同点:(1)都有《现场签证单》,对现场工程量进行了确认。

(2)都有三方代表的签字。

(3)都没有工程计量和支付的依据。

承包商和业主代表常会问监理:“现场签证单不就是依据吗?”。

这里忽略了一个重要的问题:《现场签证单》只是对现场工程量的确认,并不是工程计量和付款的依据。

那么工程计量和付款的依据是什么?对于合同内工程而言,计量的依据是合同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付款的依据是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合价或计日工。

对于合同外工程而言,计量和付款的依据是工程变更手续或施工协议和劳务协议。

现在回答总监为什么不给签字的原因:对案例1和案例2中的两个承包商,都不是招投标合同内的施工单位,在没有施工合同的情况下施工了,总监当然不能给签工程量;在案例1中,施工单位仅凭一张《现场签证单》就向监理申请七位数字的工程款,虽然上面有三方代表的签字,但没有合同或协议等任何依据;对案例3中的垃圾挖运和施工路填筑工程,虽然归属于合同内的新增项目,但是只有一张《现场签证单》,没有施工协议或工程变更手续做为依据。

因此说合同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的项目,仅凭《现场签证单》给予签证计量是不符合监理程序的,因此说是没有监理依据的。

弥补的办法是补充必要的合同和手续。

通过以上三个案例,带来了下面的问题:2. 合同外工程的处理方法一个工程有若干个合同,在我们监理招标合同工程的同时,又经常涉及到许多工程量清单外的工程。

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不外忽是承包商在投标时大多采取降低投标报价的方式,以换取中标。

然后在工程开工后采取诸如索赔、工程增项、增加合同外工程等方法,以赢得更多的工程量和资金,这就是所谓的“堤内损失堤外补”。

监理对这种合同工程量清单之外工程量的处理,大致有以下三种处理方式:(1) 另签一份新合同(或叫施工协议或劳务协议);(2) 工程变更;(3) 计日工方式。

2.1 另签新协议现在看上述三个案例是否可以按工程变更处理呢?案例1中的施工单位不是投标承包商,因此不能进行工程变更;案例2中穿堤公路改线后的公路是一条永久的路,它不属于合同中工程量清单中的“临时施工道路”这一项。

那么工程款从哪里出呢?在“初设”的投资概算中有一项“交通工程”,最后与业主协商,工程款由此项中出,业主与两家施工单位另签订了施工合同;案例3可以按工程变更中“追加为完成工程所需的任何额外工作”或“增加或减少施工合同中的任何一期工作内容”来处理。

以上三个案例带给我们的经验教训是什么?教训1:合同外的计量依据(施工合同或劳务协议)这个手续是补上了,但是这个依据不应该是后补的。

也就是说,这个程序是相反的:即先有施工合同(协议)、或工程变更手续,后有现场签证单及工程计量。

目前承包商的申报程序如图1所示,正确的申报程序如图2所示。

图1目前承包商的申报程序图2正确的申报程序教训2:《现场签证单》不能轻易签。

我们有些监理人员在核查工程量时,看到有《现场签证单》,就在《工程计量报验单》上签字认证工程量,没有考虑这个字该不该签。

有的监理问了:“既然补了施工协议就不该再有现场签证单了”,但在某些情况下仍然需要现场签证单,如:有施工合同或补充协议,但其中没有工程量(一般是补充的合同或协议)。

2.2 工程变更《监理规范》中的工程变更有七种变更方式,工程变更的提出可以由发包人、设计单位、承包人及监理机构分别提出变更建议。

合同外增加的工程量,一般应履行工程变更手续。

2.3 计日工方式选用计日工作制的工程项目,常常是在合同规定项目之外的、随时可能发生的、不可预见的工作,并大多属于工程中的辅助性工作,或者说是零星工作。

因此使用计日工,要对人工、材料、设备、运距、工作时间要有一个准确的记录,每天要进行确认。

在投标文件中,包含有一套计日工表。

表中标明了工程、设备类型、材料等预估项目的单价和暂估数量,作为一笔预备费。

计日工总价包含在暂定金额内,也包含在合同总价之内,但这笔费用的支付与否,完全取决于监理工程师的指令。

2.4 合同内外工程的区分某个增加的合同外工程虽然不是合同内的工程,但是不是属于该工程项目?有些合同外工程不属于本工程项目,例如案例1;有些不是合同内的工程,但它却属于本工程的项目。

例如某承包商在“工程计量报验单”中有一项是房屋建筑,这个房是业主办公用的简易房。

这个量不属于这个承包商施工合同内的,应由业主在批复月付款时,把房款项单独划在该工程项目的“临时房屋建筑工程”一项中。

不是某个招标合同内的工程,但属于该工程项目中的某一项,则不需要进行工程变更。

3. 要把握工程变更与计日工的区别案例4:某承包商一次性报给监理五份不属于施工合同中的诸如:垃圾清理、改变料场后填筑施工便道、迎水坡滩地填筑整平之类的工程量说明。

按照以上所讲的三种处理方法来衡量:这些工程都属于特殊的、零星的工程。

实际上应该属于计日工范畴。

但某市投资审核中心有个审核文件,对建筑垃圾挖运、修筑便路、迎水坡堤脚外砂砾填筑整平都有审定的单价。

既然审核部门对具体项目定了单价,监理只好认同。

但一是没有《现场签证单》,二是没有变更手续。

这些手续补上后,监理在审核中发现其中有两个现场签证单中:(1)垃圾挖运现场签证单:垃圾挖运是用挖掘机“就近”把粉质土“有秩序的排列到堤身以外的坑塘内”“然后用挖掘机把水面以上露出部分修整成形”,时间为24h,其中并没有审核部门《单价分析表》的“自卸汽车”一项,等其它费用,因此在变更申请意见中写明“应按计日工给予计量”。

(2)迎水坡滩地填筑整平现场签证单:迎水坡滩地填筑整平项目。

承包商所报的工程项目及单价是按市投资审核中心文件中的“迎水坡堤脚外砂砾填筑整平”及其审定的单价金额,而实际上施工单位填筑的是建筑残土,向附近滩地取砂砾料所留下的坑内就近填筑,并非采用的砂砾料填筑,因此不属于“迎水坡堤脚外砂砾填筑整平”及其单价金额,监理认为该项即没有施工合同中工程项目和单价可做参考,也不符合投资审核中心文件中的“迎水坡堤脚外砂砾填筑整平”,因此监理意见应按计日工方式计量。

监理在变更申请上签署意见后,报给了业主,得到了业主的批准。

两项工程款比较:承包商申报工程量为17348 m3,申报工程款86483元;监理实际批复工程量为384h,批复工程款29258元,为发包人节省57224元。

4. 现场签证中存在的问题及注意事项要搞清楚《现场签证单》应注意哪些问题之前,应了解现场签证存在着哪些问题。

只有了解了存在的问题,才知道应注意哪些问题。

4.1 现场签证中存在的问题(1)《现场签证单》混乱。

上报不及时、计量方式概念不清、随意签字、没有付款依据、监理没有存档,收发文中没有记载。

(2)重复计量问题。

某些现场签证没有考虑单元工程中已给的工程量。

(3)视《现场签证单》为计量和付款依据。

承包商直接拿《现场签证单》向监理申报工程量和月付款。

(4)现场签证单中的工程量归属性不明确。

现场签证单大多属于新增的工程项目或临时工程,是归属合同工程量清单,还是归属计日工工程量,概念混淆、界定不清。

(5)现场签证单的被动性。

许多现场签证是承包商随时要求业主和监理代表到现场进行测量并签证,业主和监理始终处于被动地位。

4.2 注意事项(1)去现场前先划个问号:“到现场量测什么?”,“手续是否齐全?”。

(2) 考虑一个非常关键的问题:“是否存在着重复计量”。

案例5:承包商在申请计量时报给监理一个《现场签证单》,内容为:“堤基范围内清除垃圾,回填砂砾料6×××立方米;回填垃圾3×××立方米;动迁户遗留生活垃圾回填砂砾2×××立方米”。

监理工程师按照《现场签证单》上的工程量,在《工程计量报验单》和《已完工程量汇总表》上签上了字,报给了总监,程序似乎一切正常。

但总监在审核时发现:1)《现场签证单》中注明:“堤基范围内清除垃圾,回填砂砾料”,是否存在重复计量?2)《现场签证单》中写明:“回填垃圾”,在堤基范围内可以回填垃圾吗?3)垃圾清除后的高程是多少没有标明,而高程直接涉及到清基高程线是否包含在里面。

依据计量要求,设计清基高程以上部分的填筑工程量已经在堤防填筑单元的工程量中核定,在计算垃圾坑填筑工程量时,应将清基高程以上部分的填筑量予以扣除。

经监理按照设计图纸的高程认真计算后,扣除了重复计量的部分。

“回填垃圾”经监理核实,回填的确实是砂砾料。

“回填垃圾”属于写法上的失误,遗漏了一个关键字“坑”,即“回填垃圾坑”。

这件事留给我们的教训是,我们有的监理只管低头算(量),不管抬头看(高程)。

(3) 这个字该不该签?工作中容易出现以下被动的情况:监理代表已经在现场签证单上签字了,后又改为按计日工处理,承包商就咬住一条:“监理既然签字了,就说明承认了工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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