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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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人员密集场所管理制度

建立人员密集场所管理制度

一、引言人员密集场所是指人员数量较多、人员流动性大的场所,如商场、学校、医院、剧院等。

为了确保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有必要建立完善的制度。

二、制度内容1.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

(2)设置消防设施,定期检查、维修、更换,确保设施完好有效。

(3)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人员消防安全意识。

(4)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提高人员逃生自救能力。

2. 人员管理制度(1)建立人员出入登记制度,严格控制人员进出。

(2)对场所内的员工进行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3)加强对场所内人员的管理,确保人员不携带危险物品进入场所。

(4)设立值班制度,加强对场所内人员的管理和监督。

3. 设施设备管理制度(1)对场所内的设施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修、保养,确保设施设备安全可靠。

(2)加强对场所内电气线路、设备的管理,防止电气火灾发生。

(3)设置安全通道、疏散指示标志,确保人员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疏散。

4. 应急预案制度(1)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应急措施、应急物资等。

(2)定期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确保预案的实用性。

(3)加强应急演练,提高人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5. 安全检查制度(1)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对场所内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

(2)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3)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确保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三、实施与监督1. 人员密集场所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是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场所内的安全管理负总责。

2. 各部门、各岗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3. 建立安全监督机制,对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制度得到有效落实。

四、总结建立人员密集场所管理制度是保障场所安全的重要措施。

通过制定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管理,可以有效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了保障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预防和应对各类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的生
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各类人员密集场所,包括但不限于商场、超市、餐饮场所、影剧院、体育场馆、展览馆等,对于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进行规范管理。

三、责任制度
1. 人员密集场所负责人为场所的安全负责人,全面负责场所的安全工作。

需配备专职安全
管理人员,制定并执行安全管理制度。

2. 各部门负责人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对本部门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

3. 保安人员要严格履行巡逻、检查、警戒等职责,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并处理。

4. 全体员工要认真履行安全管理制度,积极参与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四、安全管理
1.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包括排查隐患、事故应急预案、日常管理制度等。

2. 加强对场所内外的监控设备的安装和管理,及时发现可疑人员和不安全因素。

3. 加强对安全人员的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定期进行演练。

4. 定期组织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消防设施、应急疏散通道、场所内外环境等。

五、突发事件处理
1. 发生火灾、地震、爆炸等突发事件时,要迅速组织人员疏散,并呼叫救援。

2. 发生打架、抢劫等事件时,要及时联系警方,并配合警方采取措施。

3. 对于突发事件后的善后工作,要进行及时的整理归纳,总结教训,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
门汇报。

六、对于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应当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以确保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组织制度(三篇)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组织制度(三篇)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组织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人员密集场所,包括但不限于剧院、电影院、体育场馆、会展中心等。

第三条人员密集场所应当配备专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由其负责执行消防安全管理和组织组织消防安全训练。

第四条人员密集场所应当按照建筑、安全、消防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消防设施的建设和维护,并定期检查、维修消防设施。

第五条人员密集场所应当具备防火分区、疏散通道、灭火器具等消防安全设施,并做好消防设施的日常巡查,确保其正常使用。

第六条在人员密集场所举办大型活动前,应当组织消防安全演练,确保应急疏散措施的有效性。

第二章组织领导第七条人员密集场所应当成立消防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制定、实施和监督消防安全工作。

第八条消防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的成员由人员密集场所的经营单位负责任人担任,并配备相关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第九条消防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应当根据组织的需要,制定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并确保其有效执行。

第十条消防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应当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提高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三章火灾隐患排查第十一条人员密集场所应当定期组织火灾隐患排查,发现火灾隐患要及时整改。

第十二条火灾隐患排查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消防通道是否畅通;(二)疏散通道是否明确标识;(三)灭火器具是否可用;(四)消防设施是否完好;(五)电气设备是否安全可靠。

第四章消防设施建设和维护第十三条人员密集场所应当按照建筑、安全、消防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建设和维护相应的消防设施。

第十四条消防设施建设和维护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疏散通道宽度不得低于规定标准;(二)疏散门应当能够正常打开;(三)灭火器具应当放置在明显位置,并定期检查保养;(四)消防设备应当定期检查使用状况,并定期维护保养。

人员密集场所的管理制度

人员密集场所的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保障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消防技术标准,结合本场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场所内所有人员密集场所,包括但不限于:商场、学校、医院、电影院、剧院、体育馆、养老院、福利院、幼儿园、公共图书馆、展览馆、宗教活动场所等。

三、组织与管理1. 成立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管理工作。

2. 各部门负责人为安全责任人,对本部门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负总责。

3.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职责。

四、消防安全管理1.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

2. 定期对人员密集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整改。

3. 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4. 对明火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

5. 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6. 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人员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五、安全管理措施1. 严格执行人员出入管理制度,加强门卫管理,防止无关人员进入。

2. 加强设备设施维护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3. 定期对场所内的电气线路、消防设施、安全通道等进行检查,确保其符合安全要求。

4. 建立健全应急预案,针对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

5. 加强对场所内人员的宣传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六、监督检查与奖惩1. 定期对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制度的行为予以纠正。

2. 对在安全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3. 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以上制度,旨在加强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管理,确保场所内人员生命财产安全,为创建和谐、安全的场所环境提供有力保障。

小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小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小区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业主和住户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小区的正常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小区内所有人员密集场所,包括但不限于:地下停车场、电梯间、公共走廊、健身房、游泳池、儿童游乐场、广场、商业街等。

三、安全管理职责1. 小区物业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本制度,并对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2. 业主和住户应自觉遵守本制度,配合物业管理部门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3. 保安人员负责对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巡逻、监控,确保场所安全。

四、安全管理措施1. 人员密集场所的入口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配备足够的疏散指示标志。

2. 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设施应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完好有效。

3. 人员密集场所应配备足够的安全防护设施,如扶手、护栏、防滑垫等。

4. 电梯间应保持畅通,定期检查电梯运行情况,确保电梯安全。

5. 公共走廊、楼梯间应保持整洁,不得堆放杂物,防止火灾和拥堵。

6. 健身房、游泳池等场所应配备专业救生员,并定期进行安全培训。

7. 儿童游乐场应设置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设施,并定期检查、维护。

8. 商业街等公共场所应设置明显的消防通道标志,并保持通道畅通。

五、安全教育培训1. 物业管理部门应定期对保安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2. 定期组织业主和住户进行安全知识讲座,提高大家的安全防范意识。

3. 对于新入住的业主和住户,应进行安全知识教育,使其了解小区的安全管理制度。

六、安全事故处理1. 发生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

2. 保安人员应立即报告物业管理部门,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3. 事故发生后,物业管理部门应及时向业主和住户通报事故情况,并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小区物业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1. 为加强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各类人员密集场所,包括但不限于商场、宾馆、饭店、学校、医院、养老院、福利院、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

二、消防安全责任1. 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责任主体为法定代表人或实际负责人。

2. 法定代表人或实际负责人应负责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落实消防安全措施,确保场所消防安全。

三、消防安全组织1. 人员密集场所应设立消防安全管理机构,负责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2. 消防安全管理机构应配备专职或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四、消防安全制度和管理1. 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职责、消防安全措施、消防设施设备维护保养、火灾隐患排查整改等内容。

2. 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

3. 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员工和顾客的消防安全意识。

4. 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和顾客的消防安全技能。

五、消防设施设备维护保养1. 人员密集场所应按照国家标准配备消防设施设备,并定期进行维护保养。

2. 消防设施设备应保持完好有效,不得擅自拆除、挪用或占用。

3. 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记录应齐全、完整。

六、火灾隐患排查整改1. 定期对人员密集场所进行火灾隐患排查,发现火灾隐患应立即整改。

2. 火灾隐患整改应落实责任人,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期限。

3. 对重大火灾隐患,应采取临时措施,确保场所消防安全。

七、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1. 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员工和顾客的消防安全意识。

2. 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演练,提高员工和顾客的消防安全技能。

3. 演练内容应包括火灾报警、疏散逃生、灭火器材使用等。

八、火灾事故处置与善后1. 发生火灾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疏散和灭火。

2. 保护火灾现场,配合消防部门调查火灾原因。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4篇)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4篇)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根据《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如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控制火灾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人员密集场所,是指在短时间内聚集大量人员从事群众性活动的场所,包括但不限于:市场、超市、商场、体育场馆、剧院、影剧院、展览馆、会展中心、酒店、宾馆、餐饮场所、会所、运动场、游乐园等。

第三条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是指在建设、装修、使用、维护和日常管理中,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合理设置和使用消防设施设备,加强消防宣传教育,落实消防责任,保持消防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状态,确保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

第四条人员密集场所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消防安全标准和规范进行防火设计、建设,取得相应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合格证明,方可投入使用。

第二章设计与建设第五条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设计应当符合国家或地方的消防安全标准,设计单位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进行设计。

第六条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设备和设施的布置、数量、类型和性能应当符合国家或地方的消防安全标准和规范。

第七条人员密集场所应当配置防火门、防火卷帘门、消防电梯、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疏散指示标志、灭火器等消防设施设备。

第八条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通道应当符合国家或地方的消防安全标准和规范,疏散通道宽度、出口数量、出口标志和疏散时间应当符合相关规定。

第三章日常管理第九条人员密集场所应当建立健全消防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责任制,指定专门负责消防工作的人员,并确保其具备相关的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

第十条人员密集场所应当建立消防安全档案,记录和归档有关消防设施设备的建设、维护、检测、维修等情况,供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检查和监督。

第十一条人员密集场所应当定期进行消防安全自查和外部消防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保持消防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状态。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制度模版(三篇)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制度模版(三篇)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人员密集场所,包括但不限于公共场所、商业场所、学校、医院、宾馆、娱乐场所等。

第三条人员密集场所应设立消防安全管理部门或委托专业消防安全管理单位负责消防管理工作。

第四条人员密集场所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定期对制度进行评估和修订。

第五条人员密集场所应设立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人,并明确其职责和权力。

第六条人员密集场所应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和设备,并保持其正常运行。

第七条人员密集场所应定期组织消防演练和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八条人员密集场所应与当地公安消防机关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及时报告火灾隐患和紧急事件。

第二章消防设施第九条人员密集场所应根据场所特点和消防安全需要,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包括但不限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水源、消防通道、疏散指示标识、灭火器材等。

第十条人员密集场所应配备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材料和装饰材料,严禁使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材料。

第十一条人员密集场所应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并备案相关记录。

第十二条人员密集场所应设置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识,明确疏散路线、避难点和应急出口等。

第十三条人员密集场所应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检验疏散通道和应急出口的畅通性。

第十四条人员密集场所应设置消防器材存放点,保持灭火器材的完好有效。

第十五条人员密集场所应设置消防水源,并保证水源供应的可靠性。

第三章消防组织第十六条人员密集场所应设立消防安全管理部门,明确管理责任,配备足够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第十七条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一)负责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各项消防安全规定,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二)负责消防安全设施的维护保养和巡查检查,及时处理火灾隐患;(三)负责组织消防演练和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实施;(四)负责与公安消防机关的联系和沟通,及时报告火灾隐患和紧急事件;(五)负责对火灾事故进行调查,总结汇报,并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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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和规范我校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提高师生的逃生自救能力,根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及有关消防技术标准,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本规定所称的人员密集场所是指校园区域内的下列场所:教学楼、学生公寓、图书馆、计算机室、餐厅、幼儿园。

二、人员密集场所应当遵守有关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消防技术标准和有关消防安全疏散的规定,保障消防安全疏散畅通。

三、学校职能部门以及各单位消防责任人负责消防安全疏散的监督检查工作。

组织师生定期和不定期举行消防安全疏散及火灾逃生知识宣传教育培训。

四、教学楼等人员密集场所要明确消防安全疏散管理的职责,其单位负责人为消防安全疏散管理的责任人。

五、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疏散设施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疏散走道应双向疏散,走道净宽不应小于1.2m,地面应保持平直,不应设置影响人员疏散的障碍物;每个厅室的疏散出口不应少于2个;2、疏散门应采用平开门,不应采用移门、卷帘门及旋转门;3、距疏散出口1.4m范围内不应设置台阶及影响师生正常疏散的障碍物。

4、疏散走道的地面、顶棚及隔墙等不应采用可燃材料装修,严禁采用燃烧后产生剧毒气体的材料进行装饰或装修。

5、疏散门、疏散楼梯间内应安装应急照明灯,且距地面高度1m以下的墙面上,指示标志间距应科学合理;6、人员密集场所应设置明显警示、禁止、提示标志,不得张贴宣传画或覆盖装饰物,并设置禁止遮挡标识和使用提示标识;7、消防安全疏散示意图应采用不易损坏材料制作,其颜色应明显区别于背景颜色。

六、人员密集场所的阻燃制品(阻燃建筑制品、阻燃织物、阻燃塑料七、人员密集场所单位消防责任人,应加强消防安全疏散管理,切实做好以下工作:1、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严禁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和楼梯间。

人员密集场所在使用其间疏散出口、安全出口不应上锁;2、落实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维护保养制度,确保其完整可用;3、定期开展消防安全疏散知识的培训教育,内容包括消防安全疏散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消防安全疏散设施性能、使用方法,应急疏散和自救逃生的知识和引导疏散技能等;4、建立和完善的人员应急疏散预案,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消防安全疏散演练,5、按照周、月、季三级检查制度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并及时整改存在问题;并作好安检记录,存档备查。

八、利用视频、网络、宣传栏等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疏散常识宣传教育。

九、本规定以外的其他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多合一”场所、出租房等,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2017-09-07 16:16 | #2楼1 范围本标准提出了人员密集场所使用和管理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要求和措施。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人员密集场所及其所在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3 术语和定义3.1公共娱乐场所public entertainment occupancies具有文化娱乐,健身休闲功能并向公众开放的室内场所。

包括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舞厅、卡拉OK厅等歌舞娱乐场所,具有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音乐茶座、酒吧和餐饮场所,游艺、游乐场所,保龄球馆、旱冰场、桑拿等娱乐、健身、休闲场所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3.2人员密集场所assembly occupancies人员聚集的室内场所。

如:宾馆,饭店等旅馆,餐饮场所,商场、市场、超市等商店,体育场馆,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览厅,金融证券交易场所,公共娱乐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老年人建筑、托儿所、幼儿园,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和集体宿舍,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客运车站、码头、民用机场的候车、候船、候机厅(楼),人员密集的生产加工车间、员工集体宿舍等。

3.3举高消防车作业场地operating areas for ladder trucks靠近建筑,供举高消防车停泊、实施灭火救援的操作场地。

3.4专职消-防-队private fire brigade由专职灭火的人员组成,有固定消防站用房,配备消防车辆、装备、通讯器材,定期组织消防训练,能够每日24h备勤的消防组织。

3.5志愿消-防-队volunteer fire brigade主要由志愿人员组成,有固定消防站用房,配备消防车辆、装备、通讯器材的消防组织。

志愿人员有自己的主要职业、平时不在消防站备勤,能在接到火警出动信息后迅速集结,参加灭火救援。

3.6义务消-防-队dedicated crew由本场所从业人员组成,平时开展防火宣传和检查,定期接受消防训练;发生火灾时能够实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扑救初期火灾、组织疏散人员,引导消-防-队到现场,协助保护火灾现场的消防组织。

3.7火灾隐患fire potential可能导致火灾发生或火灾危害增大的各类潜在不安全因素。

3.8重大火灾隐患major fire potential违反消防法律法规,可能导致火灾发生或火灾危害增大,并由此可能造成特大火灾事故后果和严重社会影响的各类潜在不安全因素。

4 总则4.1 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应以通过有效的消防安全管理,提高其预防和控制火灾的能力,进而防止火灾发生,减少火灾危害,保证人身和财产安全为目标。

4.2 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应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规章(以下统称消防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操作规程,提高自防自救能力,保障消防安全。

4.3 人员密集场所宜采用先进的消防技术、产品和方法,建立完善的消防安全管理体系和机制,定期开展消防安全评估,保障建筑具备经济合理的消防安全条件。

4.4 人员密集场所应落实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4.5 实行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管理时,人员密集场所产权单位应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物,当事人在订立相关租赁合同时,应依照有关规定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

4.6 消防车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设施和其他建筑消防设施应由人员密集场所产权单位或者委托管理的单位统一管理。

承包、承租或者受委托经营、管理的单位应在其使用、管理范围内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4.7 对于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产权单位和使用单位的人员密集场所,除依法履行自身消防管理职责外,对消防车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设施和其他建筑消防设施应明确统一管理的责任单位。

5 消防安全责任和职责5.1 通则5.1.1 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由该场所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担任。

消防安全责任人可以根据需要确定本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人。

承包、租赁场所的承租人是其承包、租赁范围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各部门负责人是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

5.1.2 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值班员和消防设施操作维护人员应经过消防职业培训,持证上岗。

保安人员应掌握防火和灭火的基本技能。

电气焊工、电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操作人员应熟悉本工种操作过程的火灾危险性,掌握消防基本知识和防火、灭火基本技能。

5.1.3 志愿和义务消-防-队员应掌握消防安全知识和灭火的基本技能,定期开展消防训练,火灾时应履行扑救火灾和引导人员疏散的义务。

5.2 人员密集场所产权单位、使用单位或委托管理单位的职责5.2.1 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明确本场所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和逐级消防负责人。

5.2.2 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证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5.2.3 开展消防法规和防火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对从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

5.2.4 定期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5.2.5 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5.2.6 确定各类消防设施的操作维护人员,保障消防设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有效,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5.2.7 组织扑救初期火灾,疏散人员,维持火场秩序,保护火灾现场,协助火灾调查。

5.2.8 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和相应的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5.2.9 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5.2.10 建立防火档案。

5.3 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5.3.1 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场所的消防安全情况,全面负责本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

5.3.2 统筹安排生产、经营、科研等活动中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5.3.3 为消防安全管理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5.3.4 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5.3.5 组织防火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5.3.6 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或义务消-防-队,并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装备。

5.3.7 针对本场所的实际情况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5.4 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5.4.1 拟订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4.2 组织制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落实。

5.4.3 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预算和组织保障方案。

5.4.4 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

5.4.5 组织实施对本场所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和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5.4.6 组织管理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或义务消-防-队,开展日常业务训练。

5.4.7 组织从业人员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5.4.8 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5.4.9 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5 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5.5.1 组织实施本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计划。

5.5.2 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开展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制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5.5.3 按照规定实施消防安全巡查和定期检查,管理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维护管辖范围的消防设施。

5.5.4 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不能消除的,应采取相应措施并及时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

5.5.5 发现火灾,及时报警,并组织人员疏散和初期火灾扑救。

5.6 消防控制室值班员职责5.6.1 熟悉和掌握消防控制室设备的功能及操作规程,按照规定测试自动消防设施的功能,保障消防控制室设备的正常运行。

5.6.2 对火警信号应立即确认,火灾确认后应立即报火警并向消防主管人员报告,随即启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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