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办法
国家安全生产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办法

国家安全生产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安全生产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办法的通知安监总厅规划〔2011〕17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总局和煤矿安监局机关各司局、应急指挥中心,通信信息中心:现将《国家安全生产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五日国家安全生产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办法为加强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对国家安全生产信息系统(简称“金安”工程)一期所属系统的运行维护和管理工作,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理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本办法。
一、系统运行维护职责和分工1.系统总体运行维护和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总局)通信信息中心负责系统总体运行维护和管理工作,具体负责网控中心、数据中心和培训中心信息网络基础设施、设备和系统运维管理,以及总局与省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相关应用系统的运维监控和管理,保障系统的安全正常运行;通过落实系统运行日报、周报和月报制度,定期(按周、月)分析系统总体运行状况,对存在严重问题或处置不及时、影响业务系统运行的相关省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运行维护机构或承建单位予以通报;针对典型问题在专网门户建立处置方法库,供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运行维护人员参考,不断提高系统运行保障能力。
山东煤矿安监局信息中心负责远程备份中心的日常运维管理工作。
2.省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的运行维护部门和职责。
各省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均应明确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机构和不少于2名运行维护管理人员,专门负责本级及其下属机构“金安”工程软硬件系统的日常运行维护和系统安全、用户管理等工作。
日常运行维护工作包括及时将系统运行中出现的软硬件故障、安全配置问题,以及诸如内部搬家、断电、线路检修、互联网地址变更等情况报总局网控中心;按照总局网控中心要求,协调或配合承建单位解决相关问题;如实记录本地系统运行维护中发生的问题、故障现象及处置情况,并按月汇总报总局网控中心。
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及安全管理规定

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及安全管理规定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及安全管理规定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公司网络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和维护,确保公司网络信息系统的稳定、可靠和安全运行,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根据国家和行业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网络信息系统的管理和维护,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器、交换机、路由器、防火墙、入侵检测系统、网络打印机等网络设备,以及操作系统、数据库、应用程序等软件系统。
第三条网络信息系统的管理和维护应遵循“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部门和岗位的职责和权限,建立健全网络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网络信息系统的安全、稳定和可靠。
二、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第四条服务器和存储设备的运行维护管理:1、定期对服务器和存储设备进行硬件维护和清洁,确保设备运行正常;2、定期对服务器和存储设备进行备份和恢复测试,确保数据安全和3、对服务器和存储设备的配置参数进行定期检查和优化,提高设备性能和稳定性。
第五条网络设备的运行维护管理:1、定期对网络设备进行硬件维护和清洁,确保设备运行正常;2、定期对网络设备进行备份和恢复测试,确保设备可靠性和稳定性;3、对网络设备的配置参数进行定期检查和优化,提高设备性能和稳定性。
第六条安全设备的运行维护管理:1、定期对安全设备进行硬件维护和清洁,确保设备运行正常;2、定期对安全设备进行升级和更新,确保设备安全性;3、对安全设备的配置参数进行定期检查和优化,提高设备性能和稳定性。
第七条软件系统的运行维护管理:1、定期对软件系统进行备份和恢复测试,确保系统稳定性和可靠性;2、对软件系统的配置参数进行定期检查和优化,提高系统性能和稳3、对软件系统的漏洞和安全隐患进行定期检查和修复,确保系统安全性。
第八条应急响应管理:1、制定网络信息系统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置流程和责任人;2、对网络信息系统故障或安全事件进行及时报告和处理,确保系统恢复正常或消除安全隐患。
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规定

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一、为规范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管理工作,确保信息系统的安全可靠运行,切实提高生产效率和服务质量,使信息系统更好地服务于生产运营和管理,特制订本管理办法;二、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及其分支机构的信息系统,各分支机构和各部室可根据本办法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三、信息系统的维护内容在生产操作层面又分为机房环境维护、计算机硬件平台维护、配套网络维护、基础软件维护、应用软件维护五部分:1.计算机硬件平台指计算机主机硬件及存储设备;2.配套网络指保证信息系统相互通信和正常运行的网络组织,包括联网所需的交换机、路由器、防火墙等网络设备和局域网内连接网络设备的网线、传输、光纤线路等;3.基础软件指运行于计算机主机之上的操作系统、数据库软件、中间件等公共软件;4.应用软件指运行于计算机系统之上,直接提供服务或业务的专用软件;5.机房环境指保证计算机系统正常稳定运行的基础设施,包含机房建筑、电力供应、空气调节、灰尘过滤、静电防护、消防设施、网络布线、维护工具等子系统;四、运行维护管理的基本任务:1.进行信息系统的日常运行和维护管理,实时监控系统运行状态,保证系统各类运行指标符合相关规定;2.迅速而准确地定位和排除各类故障,保证信息系统正常运行,确保所承载的各类应用和业务正常;3.进行系统安全管理,保证信息系统的运行安全和信息的完整、准确;4.在保证系统运行质量的情况下,提高维护效率,降低维护成本;5.本办法的解释和修改权属于信息化办公室;第二章运行维护组织架构一、运行维护组织1.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管理遵循在统一的领导下,分级管理和维护的模式;作为信息化办公室,牵头组织实施信息系统的维护管理工作;原则上信息系统的维护工作应逐步集中;2.信息系统的维护管理分两个层面:管理层面和操作层面;在管理层面,信息化办公室,负责全处范围内信息系统的维护管理和考核;在操作层面,信息化办公室就是实体的维护部门或维护人员;信息化办公室直接对处信息化党政领导小组负责,并接受信息化党政领导小组的业务指导和日常管理;3.信息化办公室应对工程处信息化建设制定技术规范、作业计划、应急预案,编制技术方案、培训教材等,各部室应积极配合;二、信息化办公室运行维护职责1. 信息化办公室管理职责1贯彻国家、行业及监管部门关于工程处信息系统技术、设备及质量管理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规定,组织制定信息系统的维护规程、维护管理办法和维护责任制度;2负责全处范围内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监督检查和质量考核评定工作,掌握运行质量情况,制定质量指标,并对各部门综项和部门网站定期检查考核;3信息系统发生较大三级或以上故障时,负责必要的资源协调和处理工作,并在事后组织分析总结,制定防范措施并执行;4对信息系统进行定期巡检,巡检包括对信息系统及设备性能测试、维护人员日常维护作业计划执行情况检查、机房环境检查等;5负责组织信息系统维护技术培训、技术交流等,组织维护人员参加各种信息技术认证培训和考试,提高维护人员管理和技术水平;6负责组织落实各项技术安全措施,确保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7负责对全处范围内信息系统故障管理、问题管理、变更管理、版本管理、配置管理等流程规范性和相关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督管理;8负责全处范围内信息系统的规划、设计和验收工作;2.信息化办公室维护职责1负责全处范围内信息系统的计算机硬件平台、基础软件、应用软件、配套网络和监控,OA系统日常维护工作,制定日常维护作业计划并认真执行,保证信息系统正常运行;2对于系统的所有维护包括日常作业计划、故障处理、系统改进、数据变更、数据的备份与恢复、功能完善增加都必须制定维护记录,定期向部门领导进行维护汇报;3负责所辖范围内信息系统数据的备份与恢复,负责落实系统安全运行措施;4负责所辖范围内信息系统档案资料的存档,及时更新有关资料;5严格按照信息系统故障管理、问题管理、变更管理、版本管理和配置管理等相关制度、流程和规程;6每年至少有一次全处范围内的信息系统运维管理巡回检查,全面检查各维护作业计划管理、技术档案和资料管理、备份及日志管理、机房管理、安全保密管理等制度的落实情况;该检查可以和设备技术巡检同时进行;7负责机关财务ERP软件环境设置;8负责对OA平台系统的各项工作管理:OA的数据的备份管理、各部门的OA平台上的工作流提供培训、维护等技术支持、OA系统不定期的升级与各功能的维护;9协同各相关部门对工程处综合项目管理软件各项目部录入情况进行定期的检查并按文件评分汇总,最后按汇总对全处通报;10保障工程处信息系统安全运行,防范计算机病毒与黑客的攻击;11认真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落实维护规程和系统安全运行措施,负责制定所辖范围内的信息系统维护管理实施细则;12及时查阅上级领导部门下发的文件,按时完成上级领导部门交办任务,并向上级领导部门反馈执行结果;13负责组织和编制系统优化、升级需求,上报信息系统维护管理部门审核;获得批准后,参与实施;14跟踪研究信息技术的发展,并根据相应发展制定工程处信息化系统及硬件升级计划,审核通过后,具体实施;三、维护界面划分1.信息系统设备现场、物理环境的维护工作由所属机构的信息系统维护部门或维护人员负责;2.信息系统的市电电源由物业管理中心负责维护;3.信息化办公室负责全处信息系统的监控和维护工作包括日常作业计划、故障处理、系统改进、数据变更、数据的备份与恢复,维护和更新相应操作规范和技术文档;第三章运行维护工作基本制度一、突发事件管理根据突发事件的类型等因素,将突发事件分为攻击类事件、故障类事件、灾害类事件三个类型;具体标准参见工程处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预案;当系统出现突发事件时,信息化办公室维护人员应在第一时间根据事件类型,启动工程处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预案对事件进行处理并及时向上级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进行汇报;二、信息系统故障解决要求1.信息系统出现无法进行本地解决的,应向上级领导及上级部门进行申告故障;对无法解决的故障,应立即向软硬件最终提供商、代理商或维保服务商以下简称厂商提出技术支持申请,督促厂商安排技术支持,必要时进行跟踪处理,与厂商一起到现场进行解决;2.如果故障问题比较严重并牵扯到相关部室,在解决故障期间应给相关部室进行通知,提前做好备份工作;3.厂商技术人员现场处理故障时,当地维护人员应全程陪同并积极协助,并在故障解决后进行书面确认;4.故障解决后,维护人员应对故障的产生原因、解决方案填写详细记录,对以后如果出现类似问题可以有个参考方案;5.对于系统隐患或暂时不能彻底解决的故障应纳入问题管理,每月应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跟踪分析;三、信息系统变更管理1.信息系统变更包括硬件扩容、冗余改造、软件升级、OA系统升级及模块更改、搬迁、数据维护等工作以及电子表格模板、文档模板、安全策略、部署的改变等;2.信息化办公室应保证在线系统的软件版本及硬件设备的稳定,未经过审批通过的方案,不得自行对系统软件版本及硬件设备进行任何变更及调整;3.变更包括紧急变更和普通变更;紧急变更指由于故障处理等的迫切需求而引起的,目的是保持或者恢复正常工程,无法进行书面请求和审批;普通变更指非紧急变更,例如综项评分表单的更改、OA系统模块的更改;对于普通变更,应有执行人员根据变更影响的范围和深度通知上级领导和相关部门,经审核同意后进行变更;变更前应制定相应的执行措施,如出现错误如何回退等情况;4.原则上,变更必须在夜间非主要工作时间进行,维护人员可以在备用服务器上进行先期模拟变更,对变更中出现的问题,对其解决方案应有备案;5.对于紧急变更需求,允许口头申请、审批后组织具体实施;事后,对变更的后的系统及硬件设备进行一定时间的测试,确认无误后,向上级领导进行汇报;并完成相关文档资料的更新工作;四、维护作业计划管理1.信息化办公室应按工程处实际情况制订维护制度,保障工程处网络的正常使用;2.维护制度要求在每次维护结束后填写维护记录,对维护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记录并解决;出现重大问题的时候应及时上报有关领导和上级相关部门;3.维护时间,原则上应在晚上或非工作时间进行;如果出现紧急情况应对受影响的部室通知后,进行解决;4.数据备份、存储和管理应根据软件与资料管理制度制订作业实施步骤;五、信息化检查管理信息化办公室每年至少一次对全工程处范围信息系统相关的机房环境、计算机硬件、配套网络、基础软件和应用软件进行一次检查;信息系统的检查的具体实施:1.制定技术检查计划,列出检查重点、内容、要求,形成固定检查表格;2.收集设备运行故障和隐患;根据年度检查重点、内容,调查设备近期运行情况,统计出各类型设备在运行过程中曾出现的故障;对反馈的问题进行分析、评估,做好相应的技术准备;对一些需要厂家解决的问题列出清单,及时与厂家沟通,制定解决方案,以供检查过程中实施、解决;3.检查完毕后应对本次检查填写详细记录和问题汇总;4.组织相关人员对信息化检查中暴露的问题进行解决,牵扯到相关部门的,应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后进行处理;六、技术档案和资料管理1.信息化办公室负责技术档案和资料的管理,应建立健全必要的技术资料和原始记录,包括但不限于:1信息系统相关技术资料;2机房平面图、设备布置图、ip地址分布图;3网络连接图和相关配置资料;4各类软硬件设备配置清单;5设备或系统使用手册、维护手册等资料;6上述资料的变更资料;2.软件资料管理应包含以下内容:1所有软件的介质、许可证、版本资料及补丁资料;2所有软件的安装手册、操作使用手册、应用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3上述资料的变更记录;以上详细参考软件与资料管理制度;七、备份及日志管理1.原则上,应对各项操作均应进行日志记录,内容应包括操作人、操作时间和操作内容等详细信息;维护人员应定时对操作日志、安全日志进行审查,对异常事件及时跟进解决,并形成日志审查汇总意见报上级维护主管部门审核;安全日志应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内容:1对于应用系统,包括系统管理员的所有系统操作记录、所有的登录访问记录、对敏感数据或关键数据有重大影响的系统操作记录以及其他重要系统操作记录的日志;2对于操作系统,包括系统管理员的所有操作记录、所有的登录日志;3对于mysql数据库系统,包括mysql数据库登录、库表结构的变更记录;2.信息化办公室应针对所维护系统,依据数据变动的频繁程度以及业务数据重要性制定备份计划,经过上级维护主管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3.备份数据应包括系统软件和数据、业务数据、操作日志;4.维护人员应定期对备份日志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补救;5.信息化办公室应按照实际维护工作相关要求,根据业务数据的性质,确定备份数据保存期限,应根据备份介质使用寿命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恢复性测试,并记录测试结果;具体措施参照数据保密及数据备份;八、机房管理原则上,机房环境应达到或者接近国家标准 GB50174-2008描述的C类机房标准;具体要求如下:1.安装服务器等重要设备的主机房具备有效的防火、防水、防雷、防静电、防有害生物、应急照明等措施和设备;2.机房电源环境应该有UPS供电,且必须占用单独的电源插座,不得多台设备共用电源插板;主备用机器的电源、同一台设备的主用和冗余电源必须分离;3.电源线和网线布放情况应顺直不凌乱,避免交叉混放,设备配置排放要求整齐清晰,设备连接线缆应顺直不凌乱;4.原则上,机房面积不得小于15平方米;5.机房应安装独立空调来保证机房温度、湿度,15平方米机房可采用普通空调;6.机房内均应有经消防认证的消防设施,机房的消防采用二氧化碳灭火装置;7.无关人员未经管理维护人员的批准严禁进入机房;非机房管理人员进出机房由管理人员陪同,做好访问时间、目的、人数等详细记录;8.机房内严禁吸烟、饮食、睡觉、闲谈等,严禁携带易燃易爆、腐蚀性等污染物和强磁物品及其它与机房工作无关的物品进入机房;9.管理人员统一管理计算机及其相关设备,完整保存计算机及其相关设备的驱动程序、保修卡及重要随机文件;10.当机房的交流供电系统停止工作时,维护人员应立即向相关领导及部门报告并采取可靠措施尽快恢复;无法及时恢复的情况下,维护人员在计算UPS蓄电池的工作电压降至最低前,应通过正常操作及时关机;11.雷雨季节应加强对机房内部安全设备、地线、信号线及防护电路的检修;具体措施参照机房管理制度及布局图;九、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管理1.信息安全应满足国家、集团和公司各级监管部门和关于信息安全保密的各项规定及要求;2.应按工程处实际情况制订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制度;3.若发生系统信息泄密事件,应及时向上级领导及有关部门进行汇报,并按照工程处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预案开展补救工作;4.在外网设备上设定病毒与木马拦截,路由管理帐号禁止透漏给非信息管理人员,设定非工作需求的网络软件禁止联网,禁止非允许的网络设备、软件连接工程处信息系统;5.设备管理和维护人员都应熟悉并严格遵守和执行信息安全保密相关规定;6.对于操作系统、数据库、业务系统,系统网络管理员密码使用习惯应严格遵循如下要求:系统网络管理员不定期更换一次密码,密码的长度不小于8位、且同时包含数字和字母等字符,不得使用最近一次使用过的密码等;7.重要系统和敏感数据应存放于单机环境,由使用人员设定密码保护,防止非授权人员进行访问,密码位数必须在6位以上;如果存放在文档服务器上,需由信息系统维护部门建立文档服务器访问控制措施,并指定系统管理员;运行参考请参照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制度。
企业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办法

企业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办法企业信息系统是指为了实现企业的各项业务活动和决策管理而建立的一个信息处理系统。
它是企业信息化建设的核心和基础,对于企业的运行管理和业务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保证企业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需要对其进行运行维护管理。
本文将介绍企业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的相关办法。
一、运行维护管理的目的和意义企业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的目的是保证企业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确保各项业务活动的顺利进行,提高企业的业务处理效率和管理水平,同时有效降低信息系统运行风险,保证系统的安全可靠性。
运行维护管理的意义在于:1.保证信息系统的稳定性和高可用性,确保企业业务不受信息系统故障的影响。
2.提高信息系统的性能和响应速度,提高企业的业务处理效率。
3.保护信息系统的安全性,防止信息泄露和黑客攻击,保障企业的信息资产安全。
4.保持信息系统的可扩展性和灵活性,适应企业的发展和业务变化。
5.提供运行维护服务支持,解决用户的问题和需求,提高用户满意度。
二、运行维护管理的基本原则企业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持续性原则: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是一个持续的过程,需要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查,及时发现和修复潜在问题。
2.预防性原则:采取预防措施,防止故障的发生,提前预知潜在风险,并进行相应的风险控制。
3.灵活性原则:根据企业的发展和业务需求,调整和优化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策略,以适应变化的需求。
4.安全性原则: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应注重保护信息资产的安全性,建立安全的运维管理体系,预防和应对安全事件的发生。
5.协同性原则: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需要各部门之间的密切合作和协同配合,形成整体的运维管理体系。
1.系统监控和性能优化:建立完善的系统监控机制,对信息系统的各项指标进行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系统问题,提高系统的性能和响应速度。
2.故障处理和问题解决:建立健全的故障处理和问题解决机制,对系统故障进行快速定位和修复,为用户提供及时有效的支持和解决方案。
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办法

信息系统运维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XX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工作,提高信息系统运维水平,确保信息系统安全可靠运行,根据公司信息化相关制度,并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信息系统的运维工作内容包括机房环境维护、硬件平台维护、基础软件维护、应用软件维护、终端维护等五部分。
第三条本办法明确了公司信息系统运维工作的职责分工、计划与规程、日常维护、操作与变更管理、故障管理、安全与保密管理、技术档案和资料管理等管理内容和主要工作要求。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所属各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各单位应依据本办法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五条公司安全生产部是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的主管部门,主要职责为:(一)负责建立和管理公司信息系统整体运维体系,确保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二)负责制定、修订、颁布有关信息系统运维工作制度和标准;(三)负责公司重大信息系统运维事件的调查、处理;(四)负责组织公司范围内运维技术培训、工作总结和经验交流;(五)负责监督、指导运维单位(委托专业公司),按照相关管理办法和流程开展运维执行工作;(六)负责监督、评价、指导各单位的信息系统运维工作。
第六条公司各业务部门对其相关信息系统,在安全生产部的整体协调下,负责组织机构、用户、权限等业务相关配置管理,确保系统业务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性和有效性,并对系统使用中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
第七条各单位应明确信息系统运维管理机构,归口管理本单位的信息系统运维工作,主要职责为:(一)根据国电集团及公司有关制度建立与本单位信息系统发展相适应的运维工作体系和机制;(二)负责本单位的信息系统日常运维工作,确保信息系统安全、可靠、稳定、持续运行。
(三)负责定期上报信息系统运维工作情况。
(四)负责反馈信息系统运行维护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建议。
第三章管理内容和要求第一节计划和规程管理第八条根据信息系统运维对象(机房、硬件、基础软件、应用软件、终端)的特点和要求编制不同周期的日常维护计划,严格按照计划执行,填写相关记录,并定期汇总分析和评价。
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办法

XX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深化石XX信息系统管理工作,明确工作内容,强化工作职责,科学重组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全市各类计算机应用系统稳定、安全、高效运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管理信息系统运行维护体系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5〕128号)的有关精神,结合南通地税信息系统运维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运维管理是信息化部门一项日常工作,也是所有其他工作的基础,其重要性再如何强调也不过分。
运维管理工作的主要管理对象是IT基础设施和已上线软件系统。
运维管理工作的服务对象是所有涉及的用户,包括税务人员、纳税人和社会公众。
第三条市局信息管理处作为运行维护体系的管理部门,负责运行维护体系的规划、建设和管理。
全市地税系统各级系统管理员是相关运行系统运维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第四条对重点系统、重点岗位和重点时期,建立《AB岗运维制度》和《征收期重点运维保障制度》。
信息管理处下设各部门以及市区分局工作岗责划分及工作细则详见《信息系统建设运维工作岗责划分及工作细则(试行)》(附件二、附件三),各县市局及县区分局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核心业务流程第五条运维管理工作包含4个核心业务流程:事件管理、问题管理、配置管理、变更管理。
第六条事件管理,对于日常工作中发生的事件进行管理。
事件根据不同的类型和紧急程度按照一定的管理流程进行跟踪管理,最终体现到责任落实到人。
第七条系统管理员对相关系统出现的运维事件进行支持受理。
接受来自各种渠道的服务请求、告警、故障等,按照运维事件的范围、影响和紧急程度进行处置、分类并做好记录,必要时启动“南通市地方税务局信息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试行) (附件一)第八条问题管理是对事件的进一步提炼和升级。
问题管理包括问题的提出、问题原因的分析,问题的处理,今后如何避免同样问题的改善对策。
第九条配置管理主要是针对关键设备和关键系统的软硬件环境的配置清单进行管理,对于发生的变动要及时进行记录以便于今后的查询。
公司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细则

公司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细则一、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目标1.提高信息系统的可用性。
确保信息系统能够稳定运行,不出现故障,尽量减少系统停机时间,保障业务的连续性。
2.保证信息系统的安全性。
建立和完善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制度,保护企业的核心机密信息不受非法侵入和泄露。
3.提升信息系统的效率。
通过优化系统运行流程,合理配置系统资源,提高信息处理速度和效率,提升员工的工作效率。
二、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措施1.建立规范的系统运维管理流程。
制定详细的运维管理流程和操作规范,包括开展日常巡检、故障处理、系统备份等各项工作,确保每一步都符合规定要求。
2.配备专业的系统运维人员。
公司应聘请专业的系统运维人员,具备较高的技术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及时处理各类系统故障和紧急情况。
3.定期进行系统巡检。
定期进行系统巡检,包括检查硬件设备是否正常运行,软件升级是否及时,系统安全设置是否合理,数据库是否进行了备份等,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建立健全的系统备份与恢复机制。
定期进行全面的系统备份,确保数据不会因为系统故障或人为操作失误而丢失,同时建立完善的数据恢复机制,能够及时恢复数据。
5.强化系统安全管理。
加强对系统的权限管理,设置不同用户权限,确保各级别用户只能访问其需要的信息。
加强网络安全防护,监控系统安全漏洞,及时修补漏洞,防范网络攻击。
6.提供持续的系统培训。
定期组织系统运维人员进行技术培训,不断提升其技术能力和知识水平,使其能够适应新技术的发展和变化。
7.建立完善的故障处理机制。
当出现系统故障时,及时进行问题排查和解决,记录故障原因和处理过程,以便后续的故障预防和处理。
8.定期评估和改进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效果。
对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的效果进行定期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改进和调整,不断提升管理水平和效果。
三、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的意义和影响1.提高企业业务连续性和稳定性。
通过规范的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能够及时发现和解决系统故障,减少系统停机时间,保证业务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企业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办法

企业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规范企业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工作,提升信息系统的稳定性和安全性,保障企业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办法。
三、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职责1. 企业信息系统管理部门应负责信息系统的日常运行管理和维护工作,制定系统维护计划,定期进行系统的维护和检查。
2. 系统管理员应负责系统日常的监控和运维工作,及时处理系统异常,保证系统的稳定运行。
3. 企业管理部门应加强对系统运行维护工作的监督,及时处理管理部门提出的问题和需求。
4. 所有部门员工应配合信息系统管理部门的工作,遵守系统管理规定,确保系统的安全和稳定。
四、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措施1. 制定完善的系统维护计划,包括系统的巡检、备份、更新等工作。
2. 加强对系统日志的监控和分析,及时发现并解决系统异常问题。
3. 做好系统的备份工作,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4. 对系统进行定期的安全漏洞扫描和整改,提升系统的安全性。
5. 定期对系统进行性能优化和升级,确保系统的稳定性和性能。
6. 做好系统的版本管理和更新工作,及时安装系统更新,提升系统的功能和安全性。
五、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注意事项1. 严格遵守系统运行维护相关规定和流程,不得私自修改系统配置及操作。
2. 遵守系统管理权限的使用原则,不得越权使用系统管理权限。
3. 对系统日志进行定期审查和分析,及时发现系统异常和安全威胁。
4. 做好系统的安全防护工作,加强对系统的安全意识培训。
5. 对系统运行情况进行定期的统计和分析,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六、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考核企业应定期对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工作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对相关人员进行奖惩,以激励运维人员提升工作质量和水平。
七、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工作的意义信息系统是企业的重要基础设施,对企业的正常运行和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良好的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工作不仅可以提升系统的稳定性和安全性,还可以提高系统的效率和性能,为企业的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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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完善公司信息化管理工作,确保信息系统和各类软硬件设施安全运行,提高信息化管理工作的现代化水平,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主要包括用户管理、信息系统开发与数据维护、信息系统操作权限管理、终端设备软件环境管理、计算机硬件维护管理、远程访问管理及设立部门信息联络员的相关规定。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部计算机和信息系统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用户管理
第四条用户管理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
由信息技术部根据人力行政部的申请单,负责建立用户系统账户。
各应用系统运维人员配置系统内对应的统一登陆权限及操作权限。
第五条用户有责任保证自己的账户安全,定期修改密码并保证密码的强度。
用户须对账户泄漏导致的后果负责。
第六条用户离职时,由信息技术部根据人力行政部的申请单,停用其账户。
并在一定期限后,彻底删除账户和对应
的相关数据,同时由各应用系统运维人员删除系统内对应的数据信息。
第四章信息系统开发与数据维护
第七条信息技术部负责定期收集信息系统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和新需求,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及时提出系统改进方案,经公司领导批准后负责承担或协调外部机构开展开发和维护工作。
第八条各部门有系统开发需求时,需填写《信息系统需求申请单》。
由信息技术部按照批准的计划进度及费用组织实施。
第九条对已投入使用的信息系统进行修改前,必须提前做好原有系统的备份工作,并更新相应的用户操作手册。
第十条各用户应严格按照公司有关规定进行数据输入和复核工作,确保公司信息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共享性。
第十一条信息系统应具备数据修改权限管理功能,对于数据库已录入保存的数据,不允许随意修改。
对于按照正常操作流程无法进行修改的数据,应由经办人员在信息系统业务单据修改审批模块中登记修改内容及修改原因,经提出该修改事项的相关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在系统审批流程中审核批准后,由信息技术部负责修改,修改前的数据和修改事项的审批资料由信息技术部负责定期归档和备查。
第五章信息系统操作权限管理
第十二条公司信息系统应具备严密的操作权限管理功能,信息技术部根据《信息系统岗位权限表》,设置系统岗位操作权限,各岗位根据公司确定的信息系统授权开展工作,未经授权者不得进入公司信息系统进行任何操作。
第十三条因工作需要申请调整具体人员的操作权限时,应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填写《信息系统操作权限表》,经部门分管领导同意后,由信息技术部调整相关操作权限。
第六章终端设备管理
第十四条终端设备包括办公用台式计算机、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和手机等。
第十五条信息技术部负责对终端设备运行环境作统一配置,以确保公司信息系统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第十六条信息技术部负责在终端设备安装必备的应用信息系统及office等办公软件。
第十七条信息技术部负责在终端设备安装防病毒软件,确保系统安全。
第七章计算机硬件维护管理
第十八条计算机硬件发生故障且无法自行修复的,
应填写固定资产维修申请单,信息技术部实施故障处理方案。
故障修复后,由使用人验收后投入使用。
第十九条禁止擅自打开机箱,插拔硬件设备。
禁止擅自修改设置及放电等损害计算机的操作。
擅自操作造成损失,公司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第二十条公司信息技术部根据各部门需要统一购买计算机硬件及相关设备,明确产品供应商对产品在使用期间应当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确保产品的正常使用和有效维护。
第二十一条计算机设备使用人负责个人电脑的日常维护。
借用公共设备或专人管理的设备、工具等,必须按照要求进行登记,并保证合理安全使用,归还后注销登记。
借用期间如有损毁、遗失,应承担相应经济责任。
第八章远程访问管理
第二十二条远程访问指公司用户通过VPN(虚拟专用网络)连接到公司内部网络,访问相关资源。
第二十三条信息技术部负责管理远程访问用户账户。
第二十四条远程访问用户应自觉遵守职业道德,有高度的责任心并自觉维护企业的利益。
第二十五条信息技术部统一管理远程访问设备的网络结构和安全规则设置。
第二十六条信息技术部应严格控制远程访问权限,只允许远程接入用户访问必要的目标范围,做好对日志监控,并对日志和访问权限应进行定期审查,以确保访问行为合法及权限合理。
第九章信息联络员管理
第二十七条各部门设立信息技术工作联络员一名,负责配合信息技术部加强对所在部门人员的操作指导和信息沟通,及时向公司反馈信息系统在使用中存在的问题,促进信息系统的功能不断完善。
第二十八条信息联络员的职责
(一)负责所在部门信息系统应用的培训工作;
(二)负责收集信息系统应用中存在的问题;
(三)配合公司开展信息化建设相关工作。
第十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由XXXX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三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XXXX有限公司2015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