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医临床常见的配伍禁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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兽医临床常见药物的配伍禁忌

兽医临床常见药物的配伍禁忌

物理性配伍禁忌(2)
(3)潮解:含结晶水的药物,在相互配跟由 于条件的改变使其中的结晶水被析出,而使固体 药物变成半固体或成糊状,如碳酸钠与醋酸铅共 同研磨,即发生此种变化。 (4)液化:2种固体物质混合时,由于熔点 的降低而使固体药物变成液体状态,如将水含氯 醛(溶点57℃)与樟脑(熔点171—176℃)等 份共研时,形成了熔点低的热合物(熔点为60℃),即产生此种现象。
氟喹诺酮类 (1)
• 此类抗生素对大多数革兰氏阳性和革兰氏阴性菌包括绿脓杆菌有 效 • 1.氟喹诺酮类药物不应与DNA、RNA及蛋白质合成抑制剂联合 应用。利福平(RNA合成抑制药)、可使本类药物的作用降低, 例如使诺氟沙星的作用完全消失及氧氟沙星和环丙沙星的作用部 分抵消。 • 2.不能与含多价金属阳离子镁、铝、钙、锌和铁的药物混饲或混 用,因为氟喹诺酮类药物结构中基本活性基团可与多价阳离子发 生螯合反应,从而影响了喹诺酮类的吸收和抗菌活性。
• 6.四环素类药物和强的松不能合用,会产生二重感染。
氯霉素类
• 氯霉素是广谱抗生素,对各种感染性疾病有效, 在临床上用于防治肠道感染(幼畜副伤寒、幼畜 白痢、鸡伤寒、鸡白痢、禽副伤寒)、幼畜肺炎。 一般认为对禽的沙门氏菌病最为有效。
• 氟苯尼考有胚胎毒性,故妊娠动物禁用。
• 氟苯尼考对正常鸡体液免疫具有抑制作用,但使 用低限临床治疗量(50毫克/升饮水)不存在免 疫抑制的不良反应。
• 2.β-内酰胺类不可与含醇的药物合用,如氢化可的松,以乙醇为 溶媒,乙醇能加速β-内醚胺环水解,而β-内酰胺类降效。

β-内酰胺类
• 3.青霉素与酚妥拉明、去甲肾上腺素、阿托品、扑尔敏、辅酶A、 细胞色素C、维生素B6、催产素、利血平、苯妥英钠、氯丙臻、 异丙臻等药混合后,可发生沉淀、混浊或变色,应禁忌混合静滴。 • 4.β-内酰胺类药物与丙磺舒合用产生竞争性拮抗作用,可使前 者在肾小管的分泌减少、血药浓度增加、作用时间延长。因此, 二者合用时,应注意减少前者的用药剂量。

兽药的理化性配伍禁忌

兽药的理化性配伍禁忌

兽药的理化性配伍禁忌肾上腺素与洋地黄制剂同时应用,易致中毒。

普鲁卡因水解后产生的对氨苯甲酸可拮抗磺胺的抗菌作用,故忌与磺胺药同用。

乙酰水杨酸应尽量避免与糖皮激素合用,二者合用可能使出血加剧;与氨茶碱或其他碱性药物如碳酸氢钠合用可降低该本品疗效。

氨茶碱注射液在一定浓度时遇酸性药物即有茶碱沉淀析出,故不宜配伍。

胃蛋白酶忌与碱性药物配伍。

乳酶生忌与铋剂、鞣酸、活性炭、酊剂合用,因这些制剂能抑制、吸附或杀灭乳酸杆菌。

蓖麻油对脂溶性毒物如磷、苯中毒时,不宜应用,因其可增加脂溶性毒物的吸收。

鞣酸蛋白不宜与胰酶、胃蛋白酶、乳酶生同服,因这些蛋白质与鞣酸结合即失去活性鞣酸可使硫酸亚铁、氨基比林、洋地黄类药物发生沉淀,而妨碍吸收,影响疗效。

硫酸亚铁等铁剂与四环素类、磺胺类合并用药是药理性配伍禁忌的典型。

青霉素不应与红霉素、万古霉素、氯丙嗪、去甲肾上腺素、碳酸氢钠同时静脉应用,以免减低效价,产生浑浊或沉淀。

硫酸链霉素不宜与其他氨基甙类抗生系联用,以免增加毒性。

硫酸庆大霉素不可与两性霉素B、肝素钠、邻氯青霉素等配伍合用,因均可引起本品溶液沉淀。

硫酸卡那霉素忌与碱性药物配伍,因可增加毒性作用。

磺胺类钠盐不能与酸性药物同用,同用则产生沉淀。

诺氟沙星(氟哌酸)不可与氯霉素、利福平、呋喃坦丁合用。

氯霉素和利福平可拮抗氟哌酸的作用;呋喃坦丁可对抗氟哌酸在尿道中的抗菌作用,因此均属配伍禁忌。

随着我国畜牧业的发展,临床药物的联合应用,尤其在饲料及输液中添加的药物越来越多,往往出现配伍禁忌的问题,必须经常注意积累配伍方法的经验,进一步提高临床用药的质量。

常见兽药放置易现的外观变化及处理乙酰水杨酸遇潮即缓缓分解成水杨酸及醋酸,有显著的醋酸臭,对胃的刺激性增加,不可供药用。

干酵母因含蛋白质易吸潮发霉、变臭、生虫,不可供药用。

土霉素片应为淡黄色,若变为深土黄色,效价显著降低,不可供药用。

甲醛溶液在低温或久置则生成三聚甲醛,产生浑浊或常常,加高热(180-200℃)后可重新分解为甲醛。

兽药配伍禁忌表

兽药配伍禁忌表

兽药配伍禁忌表以下是一份兽药配伍禁忌表,通过禁止某些兽药之间的配伍使用,可帮助兽医和农户在治疗动物时避免不良反应和药物相互作用的发生。

一、青霉素类药物禁忌配伍:1. 青霉素与兰霉素:两者的配伍会使互相的抗菌活性降低。

2. 青霉素与四环素类药物:这种配伍会降低青霉素的抗菌活性,并增加动物对四环素类药物的过敏反应风险。

二、四环素类药物禁忌配伍:1. 四环素与喹诺酮类药物:这种配伍可能会导致药物间的相互作用,产生不良反应。

2. 四环素与氨苄西林:这两种药物的配伍会导致四环素的抗菌活性降低。

三、喹诺酮类药物禁忌配伍:1. 喹诺酮类药物与硝酸盐类药物:这两者的配伍可能会增加动物对硝酸盐类药物的过敏反应风险。

2. 喹诺酮类药物与磺胺类药物:这种配伍会降低喹诺酮类药物的抗菌活性。

四、磺胺类药物禁忌配伍:1. 磺胺类药物与利福平:这种配伍会增加兽医用药的风险,并可能导致不良反应的发生。

五、抗寄生虫药物禁忌配伍:1. 抗寄生虫药物与解热镇痛药:这种配伍会降低抗寄生虫药物的疗效,并增加动物对解热镇痛药的不良反应风险。

六、镇静剂禁忌配伍:1. 镇静剂与抗生素:这种配伍可能会导致药物间的相互作用,降低抗生素的抗菌活性。

七、解热镇痛药禁忌配伍:1. 解热镇痛药与兴奋剂:这种配伍可能会产生对抗的作用,使药物效果相互抵消。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兽药配伍禁忌表,不同兽药之间的配伍使用可能会产生不良反应,因此在使用兽药时,兽医和农户应严格遵守禁忌配伍表,并按照合理的剂量和频率使用兽药,以确保动物的健康和福利。

请注意:以上禁忌配伍表仅为参考,具体的兽药使用请在兽医的指导下进行,确保应用正确、安全和有效。

兽用常用药物配伍禁忌表

兽用常用药物配伍禁忌表
氧化、破坏、失效
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四环素类、多黏菌素、氨基糖苷类、洁霉素类、氯霉素类
灭活、失效
消毒防腐类
漂白粉
酸类
分解、失效
酒精(乙醇)
氯化剂、无机盐等
氧化、失效
硼酸
碱性物质、鞣酸
疗效降低
碘类制剂
氨水、铵盐类
生成爆炸性的碘化氮
重金属盐
沉淀、失效
生物碱类
析出生物碱沉淀
淀粉类
溶液变蓝
龙胆紫
疗效减弱
挥发油
拮抗、降低疗效
稀盐酸、稀醋酸
碱类、盐类、有机酸及洋地黄
沉淀、失效
人工盐
酸类
中和、疗效减弱
胰酶
强酸、碱性、重金属盐溶液及高温
沉淀或灭活、失效
碳酸氢钠(小苏打)
镁盐、钙盐、鞣酸类、生物碱类等
疗效降低或分解或沉淀或失效
酸性溶液
中和失效
平喘药
茶碱类(氨茶碱)
其它茶碱类、洁霉素类、四环素类、喹诺酮类、盐酸氯丙嗪、大环内酯类、氯霉素类、呋喃妥因、利福平
Vc、Vb
疗效减弱
氨基糖苷同类药物、头孢菌素类、万古霉素
毒性增强
大观霉素
氯霉素、四环素
拮抗作用,疗效抵消
卡那霉素、庆大霉素
其他抗菌药物
不可同时使用
大环内酯类
红霉素、罗红霉素、硫氰酸红霉素、替米考星、吉他霉素(北里霉素)、泰乐菌素、替米考星、乙酰螺旋霉素、阿齐霉素
洁霉素类、麦迪素霉、螺旋霉素、阿司匹林
青霉素类
沉淀、分解、失效
头孢菌素类
疗效降低
氯霉素类、罗红霉素
毒性增强
TMP、新霉素、庆大霉素、卡那霉素
疗效增强

兽药配伍及配伍禁忌

兽药配伍及配伍禁忌

兽药配伍及配伍禁忌1、常用的品种:青霉素、氨苄青霉素(氨苄西林)、青霉素Ⅴ、氯唑青霉素、阿莫西林。

2、药物的适应症:对葡萄球菌、链球菌病部分种类较好(氯唑青霉素、苯唑青霉素)。

对大肠杆菌、鸡白痢、绿脓杆菌病效果比庆大霉素和卡那霉素差。

青霉素Ⅴ耐鸡胃中的酸性,与抗球虫药物配合使用,防治球虫发病后继发细菌病。

3、目前使用的效果抗金黄色葡萄球菌效果:氯唑青霉素>苯唑青霉素>阿莫西林>青霉素;抗大肠杆菌、绿脓杆菌效果:羧苄青霉素>阿莫西林>青霉素。

4、使用剂量:阿莫西林预防量为100kg水加水5g,治疗量为100kg水加10g;阿莫西林+棒酸治疗量为100kg水加3-5g,连续使用4-5天。

氨苄西林预防量为1000kg水加100g,治疗量为150g。

5、药物的配伍阿莫西林可以与硫酸链霉素、庆大霉素、氯霉素及其它半合成青霉素搭配。

阿莫西林配合棒酸,可以使抗菌活性提高1000倍,配方比例为4:1。

阿莫西林配合磺胺增效剂(TMP),常用的比例为5:1,增强治疗大肠杆菌的疗效。

阿莫西林配合盐酸环丙沙星,增强抗大肠杆菌的效果。

此外,还有氨苄西林与盐酸环丙沙星(比例为3:1)、氨苄西林配合硫酸链霉素(比例为1:3)。

6、不能配合使用的药物⑴青霉素与四环素类抗生素配合使用,能使青霉素的作用减弱。

⑵青霉素与氯霉素配合使用,能使青霉素的作用减弱。

由于青霉素药物处于最强的对数期时,氯霉素则受到抑制,从而使青霉素作用减弱。

⑶青霉素不与土霉素、红霉素、万古霉素、卡那霉素、多粘菌素、放线菌素D、庆大霉素配合使用。

⑷青霉素不要与小苏打、维生素C、磺胺类钠盐、阿托品混合使用。

主要是因为酸、碱、氧化剂、重金属盐可以失效。

7、本类药物的残留时间:青霉素、氨苄青霉素2天,阿莫西林5天。

二、《头孢菌素类药物》1、常用的品种第一代头孢:头孢拉定、头孢唑啉(仅供注射)、头孢氨苄、头孢噻吩、头孢羟氨苄等。

第二代头孢:头孢孟多、头孢呋辛、头孢替安等。

兽药配伍禁忌表

兽药配伍禁忌表

因为兽药的配伍禁忌是一个复杂的领域,涉及众多兽药的相互作用和可能产生的不良反应。

兽药的配伍禁忌需要根据具体的兽药品种、使用方法和动物种类来判断。

兽药配伍禁忌主要是为了避免兽药之间的相互作用导致药物失效、药物副作用增加或产生不良反应。

一般情况下,兽药禁忌的配伍有以下几个方面需要注意:
1. 化学不相容性:某些兽药的成分在混合后会发生化学反应,导致药物失效或产生有害物质。

因此,在使用兽药时,应避免将化学不相容的药物混合使用。

2. 药物相互作用:某些兽药之间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影响药物的疗效或增加药物的副作用。

例如,某些药物可能会相互增强或相互抑制对方的药效。

3. 药物叠加效应:某些兽药具有相似的药理作用,在同时使用时可能会出现药物叠加效应,导致药物剂量过高或产生不良反应。

4. 动物特异性:不同动物种类对兽药的敏感性和代谢能力可能不同,因此在使用兽药时需要考虑动物的特异性,避免使用对某些动物有毒性或不良反应的兽药。

需要注意的是,兽药的配伍禁忌是一个复杂而繁琐的问题,涉及众多因素。

在使用兽药时,应遵循兽医师的指导,合理使用兽药,避免不当的兽药配伍和潜在的不良反应。

同时,可以咨询兽医师或兽药生产企业获取更具体的兽药配伍禁忌信息。

兽医临床用药的配伍禁忌_上_

兽医临床用药的配伍禁忌_上_

1 . 分离:如水溶液与油溶剂两种液
4 . 吸附:如活性碳等有强大的表面
体混合时,由于两种药物间混合性问题, 活性的物质,与小量抗生素等配合时,在
因而不能得到均匀的剂型而影响药效。 消化道内后者被前者吸附不能再释放出
2.沉淀:常由于溶剂的改变或溶质 来,而致后者无药物作用。
的增多,如樟脑酒精溶液与水混合,致使
的还原剂有硫化物、碘化物、磷及多种有 诺酮类药物禁止与含阳离子(A C 3 + 、 意。
机物质,如甘油、甲醛、醇类、糖类、活 Mg2+、Ca2+、Fe2+、Zn2+)的药物或饲料同
抗菌药物在混合注射时,除会发生
性炭、挥发油和脂肪油等。
服,并不宜与氯霉素、甲砜霉素、氟苯尼 因药理性配伍禁忌外,还可出现成份不
开发新的产品,二是要提供充足的实验 该考虑,如何在免疫功能下降的个体增
数据。给用户明确指出,这些药物在什么 强或恢复正常的免疫功能。这应该是我
样的动物什么条件下用多大的剂量能呈 们今后研发免疫增强剂的一个方向,也
现免疫增强作用。
是我们在验证和测试免疫增剂药理效果
在推广或开发一种免疫增强剂时, 时应该选用的一种动物实验模型。这类
其中的结晶水析出,而使固体药物变成 色物质,发生外观上颜色的改变,可致药
半固体或成糊状,如结晶碳酸钠与等量 效下降以至完全失效。易引起变色的药
硫酸镁研磨即变湿润如泥;阿斯匹林与 物有碱类、亚硝酸盐类和高铁盐类。如碱
碳酸氢钠混合后虽在密闭的干燥容器中 性药物可使芦荟产生绿色或红色荧光,
也能逐渐湿润,但重量没有改变,这是因 可使大黄变成深红色,碘与淀粉配合呈
药,胆碱药与抗胆碱药,氧化剂与还原 所以与 pH 值在 9.0~10.5 以上的磺胺类 和物理性、化学性的配伍禁忌。其它最

兽药配伍禁忌表

兽药配伍禁忌表

兽药配伍禁忌表一、引言兽药是用于治疗和预防动物疾病的药物。

在兽药使用过程中,合理的配伍使用能够提高药效,但不当的配伍使用可能会产生不良反应或者降低药效。

因此,了解兽药的配伍禁忌是非常重要的。

二、兽药配伍禁忌的原因兽药配伍禁忌是指某些药物在一起使用时可能产生不良反应或降低药效的情况。

这些禁忌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1. 药物相互作用不同药物之间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导致药效增强或降低。

例如,某些药物可能会干扰其他药物的吸收、分布、代谢或排泄过程,从而影响其药效。

2. 药物合成反应某些药物在一起使用时可能会发生化学反应,导致药物的结构或性质发生改变,从而降低药效或产生毒性物质。

这种情况在兽药配伍中尤为重要,因为动物无法像人类一样告诉我们是否出现了不良反应。

3. 药物药代动力学差异不同药物在动物体内的药代动力学参数可能存在差异,例如吸收速度、分布范围、代谢速率等。

这些差异可能会导致某些药物在一起使用时发生药代动力学不良相互作用,影响药效或安全性。

三、兽药配伍禁忌的分类根据不同的原因和机制,兽药配伍禁忌可以分为以下几类:1. 药物相互作用禁忌这类禁忌主要是由于不同药物之间的相互作用导致的。

例如,某些药物会干扰另一种药物的吸收,或者两种药物在体内发生代谢竞争,导致其中一种药物的药效降低。

2. 化学反应禁忌这类禁忌主要是由于药物在一起使用时发生化学反应导致的。

例如,某些药物在一起使用时可能发生沉淀、氧化、还原等反应,从而降低药效或产生有害物质。

3. 药代动力学禁忌这类禁忌主要是由于药物在体内的药代动力学差异导致的。

例如,某些药物的代谢速率较快,会影响其他药物的浓度和药效。

四、常见的兽药配伍禁忌案例根据兽药的特点和临床实践,我们总结了一些常见的兽药配伍禁忌案例,供兽医师参考:1. 抗生素与抗菌药物的禁忌配伍•抗生素与磺胺类药物的配伍禁忌:抗生素和磺胺类药物在体内可能发生药物代谢竞争,导致其中一种药物的药效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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磺胺类 (2)
• 3.磺胺类药物不宜与含对氨苯甲酰基的局麻药 (如:普鲁卡因、苯佐卡因、丁卡因等)合用, 以免降低疗效。 • 4.该类药物对家禽特别是雏鸡具有一定毒性, 如以0.5%浓度混饲8天,会引起雏鸡脾脏出血、 梗死、坏死和肿胀;对成鸡则会影响食欲,降低 产蛋量。
其他 抗生素(1)
• 1.林可胺类抗生素对家兔敏感,易引起严重反应或死 亡,不宜使用。 2.多粘菌素B与其他有肾毒性或神经肌肉阻滞作用 的药物不可配伍,以防意外。 3.乙酰半胱氨酸会减弱青霉素、四环素、头孢菌素 类的抗菌活性,故不宜合用,必要时可间隔4小时交替 使用。 4.聚醚类抗生素包括莫能菌素、盐霉素、马杜霉素 和拉沙菌素等,有抗球虫和抑菌作用,目前这类药物使 用较多,但对鸡常用剂量的安全范围较窄,易产生毒性。 这类药物禁止与泰妙菌素(支原净)合用。 5.有些药物对血脑屏障的穿透性好,在脑膜炎时脑 脊液药物浓度可达血液浓度的50%~100%,如磺胺嘧 啶、青霉素、氨苄青霉素、异肼、5-氟胞嘧啶、甲硝唑 等均属此类。
四环素类(2)
• 3.肝肾功能不全的动物慎用四环素类药物,与强利尿 剂合用,会加大对肾脏的损害,与其他肝毒性药物如竹 桃霉素、氯丙嗪等药物合用,也可加重肝毒性。
• 4.四环素类可降低血浆凝血酶原的活性而增加出血倾向, 故不宜与抗凝血剂肝素钠、枸橼酸钠合用。 • 5.四环素类药物有严重的光敏反应,用药期间的畜禽 尽量避免日光照射。
• 2.氨基糖苷类同类药物不可联合应用以免增强毒性,与碱性药物 联用其抗菌效能可能增强,但毒性也会增大。
• 3.链霉素与磺胺类药物同一容器配伍应用会发生水解失效。 • 4.患畜如有脱水、低钠血症、酸中毒以及近期用过氨基糖苷类 抗生素时,应尽可能不用氨基糖苷类药物,因为在上述情况下, 用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其肾毒性更大。
兽医临床常见药物的配伍禁忌
主讲:何生虎教授
前言
在畜禽疾病的治疗过程中,为了获得更好的 疗效或便于使用药物,常将数种药物配合在一个 处方中,这就要求兽医临床工作者了解各种药物 的配伍禁忌。配伍禁忌就是某些药物在一起发生 的不良反应,如药效降低甚至失效或变成有毒物 质。研究药物配伍使用及产生配伍变化的原因、 原理与防止和克服配伍禁忌的方法,达到提高药 剂生产质量与临床疗效的目的,是药剂技术的重 要内容之一,在生产实践中具有重要的意义。
化学性配伍禁忌(1)
化学性配伍禁忌即某些药物配合在一起会发生化学 反应,不但改变了药物的性状,更重要的是使药物减效、 失效或毒性增强,甚至引起燃烧或爆炸等,化学性配伍 禁忌常见的外观现象有变色、产气、沉淀、水解、燃烧 或爆炸等。 (1)变色:主要由于药物间发生化学变化或受光、 空气影响而引起,变色可影响药效,甚至完全失效,易 引起变色的药物有碱类、亚硝酸盐类和高铁盐类,如碱 类药物可使芦荟产生绿色或红色荧光,可使大黄变成深 红色,碘及其制剂与鞣酸配合会发生脱色,与淀粉类药 物配合则呈蓝色;高铁盐可使鞣酸变成蓝色。 (2)产气:指在配制过程中或配制后放出气体,产 生的气体可冲开瓶塞使药物喷出,药效会发生改变,甚 至发生容器爆炸等,如碳酸氢钠与稀盐酸配伍,就会发 生中和反应产生二氧化碳气体。
氨基糖苷类(2)
• 5.硫酸安普霉素与支原净配伍会引起中毒,如一起给 雏鸡饮水,2.5小时后3%的雏鸡出现瘫痪,一侧或两侧 腿向后伸直而无法走动。 6.新霉素在氨基糖苷类中毒性最大,一般禁用于注射 给药。 7.庆大霉素、妥布霉素、奈替米星等氨基糖苷类抗生 素能与钙离子结合,若与含钙中药如龙骨、牡蛎、海螵 蛸、鹿角、枸杞等联用,会增加氨基糖苷类药的神经毒 性。含金属离子的中药如石膏、珍珠母、磁石、牛黄清 心丸等中药含金属离子,不能与卡那霉素、新霉素等联 合使用,否则会在胃肠道形成不溶性盐类和络合物而失 效,如需联用,其间隔时间应以3~4小时为宜。
磺胺类 (1)
• 磺胺药的抗菌谱较广,能抑制大多数革兰氏阳性菌及一 些阴性菌。可用于各种家畜乳腺炎、子宫炎、腹膜炎、 呼吸道感染、消化道感染、泌尿道感染以及炭疽、巴氏 杆菌和败血病等。 • 1.碱性电解质可减少本品对肾脏的毒性,如与碳酸氢 钠同服,以碱化尿液,促进排出。 • 2.液体型磺胺类药呈现碱性,不能与酸性药物如维生素 C、盐酸麻黄素、四环素、青霉素等合用,否则会析出 沉淀。当磺胺药与含有机酸的中草药加乌梅、山茱萸及 中药糖浆剂配伍时,由于有机酸对抗碳酸氢钠的碱化尿 液的作用,从而增加了磺胺类药对肾脏的损害。
大环内酯类 (1)

大环内酯类的代表药是红霉素,抗菌谱与青霉素G 相似.主要用于治疗耐青霉素金黄色葡萄球菌所引起的 严重感染.临床上用于肺炎、子宫炎、乳腺炎和猪丹毒。 • 1.大环内酯类药物可抑制氨茶碱的正常代谢。两者联 合应用,可使氨茶碱血浓度的异常升高而致中毒,甚至 死亡,因此联合应用时要减少氨茶碱的用量,以防出现 氨茶碱中毒。应尽量避免联合使用。
β-内酰胺类
• 6.头孢菌素类(特别是第一代头孢菌素)不可与高效 利尿药(如速尿)联合应用,以防止其发生严重的肾损 害。 • 7.头孢菌素类药物与维生素B族或维生素K配伍,可减 轻由于其强力抑制肠道菌群而致维生素B族及维生素K 的缺乏。 • 8.头孢菌素主要经过肾脏排泄,对肾功能不良的动物 用药剂量应注意调整,尤其小动物应避免头孢菌素与氨 基糖苷类合用,以免造成肾毒性大大增强。
物理性配伍禁忌(2)
(3)潮解:含结晶水的药物,在相互配跟由 于条件的改变使其中的结晶水被析出,而使固体 药物变成半固体或成糊状,如碳酸钠与醋酸铅共 同研磨,即发生此种变化。 (4)液化:2种固体物质混合时,由于熔点 的降低而使固体药物变成液体状态,如将水含氯 醛(溶点57℃)与樟脑(熔点171—176℃)等 份共研时,形成了熔点低的热合物(熔点为60℃),即产生此种现象。
• 2.红霉素与洁霉素合用易发生拮抗作用,二者均与细菌 的核苷酸大基团核蛋白体50S亚基结合,可导致其中一 种抗生素核蛋白体的构型变化,影响其作用。
大环内酯类 (2)
• 3.红霉素不宜与β-内酰胺类、林可霉素、四环 素联用。 • 4.替米考星禁止静脉注射,可引起负性心力效 应。 • 5.红霉素不能与莫能菌素、盐霉素等抗球虫药 合用。
化学性配伍禁忌(2)
(3)沉淀:由2种或2种以上药物溶液配伍时,产生 1种或多种不溶性溶质,如氯化钙与碳酸氢钠溶液配伍, 则形成难溶性碳酸钙而出现沉淀;弱酸强碱与水杨酸钠 溶液、磺胺嘧啶钠溶液等与盐酸配伍,则生成难溶于水 的水杨酸和磺胺嘧啶而产生沉淀;如生物碱类的水溶液 遇碱性药物、鞣酸类、重金属、磺化物与溴化物,也产 生沉淀等。 (4)水解:某些药物在水溶液中容易发生水解而失 效,如青霉毒在水中易水解为青霉二酸,其作用丧失。 (5)燃烧或爆炸:多由强氧化剂与强还原剂配伍所 引起,如高锰酸钾与甘油、甘油和硝酸混合或一起研磨 时,均易发生不同的燃烧或爆炸,常用的强氧化剂有高 锰酸钾、过氧化氢、漂白粉、氯化钾、浓硫酸、浓硝酸 等;常用的还原剂有各种有机物、活性炭、硫化物、碘 化物、磷、甘油、蔗糖等。
氨基糖苷类 (1)

这类抗生素主要对结核杆菌和多种革兰氏阴性杆菌(如布氏 杆菌、巴氏杆菌、沙门氏杆菌、大肠杆菌、产气杆菌、鼻疽杆菌 等)有效。如链霉素用于大肠杆菌引起的乳腺炎、肠炎、子宫炎、 膀胱炎和败血症等。
• 1.氨基糖苷类药物的不良反应是损害第八对脑神经,对肾脏有 毒性及对神经肌肉有阻断作用。
• 2.β-内酰胺类不可与含醇的药物合用,如氢化可的松,以乙醇为 溶媒,乙醇能加速β-内醚胺环水解,而β-内酰胺类降效。
•βBiblioteka 内酰胺类• 3.青霉素与酚妥拉明、去甲肾上腺素、阿托品、扑尔敏、辅酶A、 细胞色素C、维生素B6、催产素、利血平、苯妥英钠、氯丙臻、 异丙臻等药混合后,可发生沉淀、混浊或变色,应禁忌混合静滴。 • 4.β-内酰胺类药物与丙磺舒合用产生竞争性拮抗作用,可使前 者在肾小管的分泌减少、血药浓度增加、作用时间延长。因此, 二者合用时,应注意减少前者的用药剂量。
物理性配伍禁忌(1)
物理性配伍禁忌是某些药物配合在一起会发生物理 变化,即改变了原先药物的溶解度、外观形状等物理性 状,给药物的应用造成了困难。物理性配伍禁忌常见的 外观有4种,即分离、沉淀、潮解、液化。 (1)分离:常见于水溶剂与油容剂2种液体物质配合 时出现,是由于2种溶剂比重不同而出现配伍时分层的 现象,因此在临床配伍用药时,应该注意药物的溶解特 点,避免水溶剂与油剂的配伍。 (2)沉淀:常见于溶剂的改变与溶质的增多,如樟 脑酒精溶液和水混合,由于溶剂的改变,而使樟脑析出 发生沉淀;又如许多物质在超饱和状态下,溶质析出产 生沉淀,这种现象既影响药物的剂量又影响药物的应 用。
四环素类 (1)
• 四环素类为广谱抗生素,除细菌外,对衣原 体、支原体、各种立克次氏体、螺旋体、放线菌 和某些原虫也有抑制作用。临床可用于巴氏杆菌 病、炭疽、大肠杆菌、沙门氏菌感染等。
• 1.四环素类药物有严重的胃肠道反应。
• 2.四环素类避免与抗酸药、钙盐、铁盐及其他含 重金属离子的药物配伍,以防发生螯合反应,阻 滞四环素类的吸收。牛奶也有类似的作用。
氟喹诺酮类 (1)
• 此类抗生素对大多数革兰氏阳性和革兰氏阴性菌包括绿脓杆菌有 效 • 1.氟喹诺酮类药物不应与DNA、RNA及蛋白质合成抑制剂联合 应用。利福平(RNA合成抑制药)、可使本类药物的作用降低, 例如使诺氟沙星的作用完全消失及氧氟沙星和环丙沙星的作用部 分抵消。 • 2.不能与含多价金属阳离子镁、铝、钙、锌和铁的药物混饲或混 用,因为氟喹诺酮类药物结构中基本活性基团可与多价阳离子发 生螯合反应,从而影响了喹诺酮类的吸收和抗菌活性。
• 3.本类药对负重关节的软骨组织生长有不良影响,禁用于幼龄动 物(尤其是犬、马)和孕畜。
• 4.氟喹诺酮类药物胃肠道反应大,剂量过大可导致动物食欲下 降或废绝,饮欲增加,腹泻等。
氟喹诺酮类(2)
5. 诺氟沙星与维生素B1和维生素B12合用,可减轻其引起 的周围神经刺激症状、四肢皮肤针扎感及轻微的灼热 6.碱性药物、抗胆碱药物、H2受体阻滞剂均可降低胃液 酸度而使喹诺酮类药物的吸收减少,应避免同服 7.与抗凝血药如华法林合用可延长凝血酶原消除时间, 若必需合用时要减少华法林的剂量。 8.大剂量或长期应用氟喹诺酮类药物易导致肝细胞变性 或坏死,以环丙沙星尤为明显。 9.部分药物如依诺沙星、氧氟沙星、培氟沙星有光敏反 应,用药后避免和阳光接触,用药过程一旦受紫外线照 射,皮肤暴露部位可出现灼伤症状,有时可形成水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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