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高热电厂安全文明监理实施细则
电厂安全监理细则模版

电厂安全监理细则模版一、监理范围和目的本细则旨在规范电厂安全监理工作,促进电厂安全生产,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监理责任和权限1. 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负责电厂安全监理工作。
2. 监理人员有权进入电厂各区域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问题提出整改要求。
3. 电厂应向监理人员提供必要的配合,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三、监理要求1. 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电厂安全规章制度,确保员工遵循安全操作规程。
2. 定期对电厂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加强对安全风险的控制和管理。
3. 经常开展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应急响应和处置能力。
4. 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和器材,并定期检查和维护。
5. 建立健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及时调查处理事故并采取相应的纠正和防范措施。
四、监理内容1. 安全管理制度- 监督电厂制定和执行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制度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 检查电厂的安全管理流程,确保各项安全工作得到落实。
- 检查电厂的安全培训计划和纪录,核实员工的安全培训情况。
2. 安全设备和器材- 检查电厂的安全设备和器材的配备情况,包括消防设备、安全警示标志等。
- 检查安全设备和器材的运行状况,包括灭火器的有效性、应急门的畅通情况等。
- 检查电厂的安全设备和器材的维护计划和纪录,核实计划的执行情况。
3. 安全风险评估- 检查电厂的风险评估报告,核实电厂风险的识别、评估和管控情况。
- 监督电厂对风险的管控措施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参与电厂的风险评估工作,提出改进建议和意见。
4. 事故报告和处理- 检查电厂的事故报告制度和应急预案,核实事故报告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 监督电厂事故处理过程,确保事故调查和处理程序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 检查电厂事故的纠正和防范措施,核实措施的有效性和落实情况。
五、监理报告和处理1. 监理人员应及时编制监理报告,明确指出电厂存在的安全问题和整改要求。
2. 电厂应及时处理监理报告要求的安全问题,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反馈。
热电厂技改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安全部分

热电厂技改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安全部分为了确保热电厂技改工程实施安全、质量和进度等方面的要求,建立监理制度,明确监理职责,加强监理管理。
本文主要介绍热电厂技改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中的安全部分,包括监理人员的安全职责、安全管理措施和安全事故处置。
监理人员的安全职责热电厂技改工程监理人员应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全面掌握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认真履行安全职责。
具体包括:1.监理人员应在工程施工前了解工程安全生产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并在工程施工中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
2.监理人员应及时向工程总监和建设单位反映工程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提出相应的整改要求和措施。
3.监理人员应定期检查工程现场安全生产状况,指导和监管施工单位加强安全措施,减少事故发生。
4.监理人员应积极参与事故调查和处理,分析和总结事故原因,并提出防止再次发生事故的措施。
安全管理措施为了降低热电厂技改工程的事故风险,提高工程质量和安全性,必须加强安全管理,采取有效的措施。
具体包括:1.工程总监应组织编制安全生产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明确职责、责任和权限。
2.施工单位应按照安全生产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施工,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3.监理人员应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管理措施进行检查和监管。
4.热电厂应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加强风险评估和安全检查,并完善应急预案和事故应对机制。
5.工程总监应定期组织安全会议,总结安全生产工作,交流经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事故处置在工程施工中,可能会发生安全事故,必须及时处置,避免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具体包括:1.施工单位在发生安全事故后,应立即采取必要的紧急措施,控制事故范围,保护工人生命安全。
2.施工单位应及时向工程总监和建设单位报告安全事故,并迅速启动应急预案。
3.工程总监应及时组织事故处理小组进行现场处置,并做好应急抢险和救援工作。
4.监理人员应积极参与事故处置和调查,协助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防止事故扩大。
电厂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电厂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电厂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一、前言电力工程的建设和运营是企业进展的紧要支撑,但同时也面临着一系列安全风险。
为了保证电厂工程建设的安全,需要进行监理。
本实施细则旨在对电厂工程安全监理进行认真规定,确保电厂工程建设安全牢靠。
二、监理范围电厂工程安全监理的范围包括以下内容:1.电厂设计文件的审核。
2.施工图纸及工程方案的审查。
3.工程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
4.工程质量、安全等方面的检查。
5.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
三、监理责任1.监理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监理服务合同。
2.监理人员应具有相关行业执业资格,并严格遵守职业操守。
3.监理人员应随时把握监理进度和施工现场情形,适时向监理单位汇报工作情况并提出建议。
4.监理人员对于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的施工方案和品诘责题应适时向相关部门上报,并建议中断施工并修改。
5.监理人员应确保监理报告的真实性和严谨性。
对于工程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应适时处理并向相关部门汇报。
6.监理人员应定期进行全面的检查并提交检查报告。
假如发觉问题,应适时通知施工单位进行改正。
四、监理流程1.电厂设计文件的审核电厂建设前,监理单位应对电厂设计文件进行审核,以确保其符合相关的法规和技术标准。
2.施工图纸及工程方案的审查电厂施工图纸及相关方案应向监理单位提交审查。
监理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审查,并向相关单位汇报审查结果。
3.工程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监理人员应在电厂施工现场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对工程建设过程中显现的问题适时发觉并进行处理。
4.工程质量、安全等方面的检查监理人员应定期进行质量、安全等方面的检查。
假如发觉问题,应适时通知施工单位进行改正,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5.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监理人员应对电厂工程的竣工验收进行监督,确保符合相关的法规和技术标准。
五、监理报告监理人员应适时向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提交监理报告。
监理报告应包括工程建设过程中发觉的问题和处理情况,以及对工程质量、安全等方面的评价。
安全文明监理实施细则

安全文明监理实施细则1.1 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取得相应资质证书,并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责任感。
1.2 监理人员应及时到岗,并定期参加相关培训,以不断提升专业能力。
1.3 监理人员应严格执行监理程序和细则,保持客观公正的态度,维护监理机构的形象和信誉。
二、监理方案的制定与实施2.1 监理机构应根据项目特点、施工过程和风险点制定监理方案,并报备相关部门审核备案。
2.2 监理方案应包括对施工过程中各项关键工序的监督检查,以及风险防控措施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2.3 监理方案应对项目的进度、质量和安全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监控,确保施工过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三、监理报告的编制与提交3.1 监理机构应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并编制监理报告,报告内容应真实、完整地记录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处理情况。
3.2 监理报告应及时向相关责任方和建设单位提交,并根据需要修改监理方案和工程设计文件。
3.3 监理报告应作为证据保存,供工程验收和质量评定等环节参考。
四、监理记录的管理与归档4.1 监理机构应建立健全的监理记录管理制度,对监理人员在施工过程中进行的监理记录进行统一归档和管理。
4.2 监理记录应包括检查记录、监理报告、相关通知函等,记录内容应真实、准确、规范。
4.3 监理记录应按照要求进行归档保存,保存期限根据施工项目的特点和要求制定。
五、监理行为的规范与监督5.1 监理人员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不得利用监理权力谋取私利或者泄露业主和施工单位的商业秘密。
5.2 监理机构应建立健全的监督管理机制,对监理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
5.3 监理机构应接受建设单位和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对监理行为存在违规行为的应及时纠正并作出处理。
六、附则6.1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根据工程监理的实际情况进行适时修订。
6.2 对于违反本细则的监理行为,监理机构应根据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电厂安全监理细则

电厂安全监理细则
是指对电厂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理的具体操作规程。
以下是一些电厂安全监理的常见细则:
1. 安全生产责任:明确电厂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包括安全生产目标、安全生产组织架构、安全责任制等。
2. 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包括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标准、安全生产流程等。
3. 安全生产设施与设备:监督电厂的安全生产设施与设备的设计、运行、维护等工作,确保其符合相关安全技术要求,并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4. 安全培训与教育:监督电厂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工作,包括安全操作培训、应急演练、安全意识教育等。
5. 安全检查与监督:定期对电厂进行安全检查与评估,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并对电厂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和指导。
6.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规定电厂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包括责任分工、应急资源准备、应急演练等。
7. 安全事故调查与处理:规定电厂安全事故的调查程序,采取相应的措施追究责任,并提出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8. 安全监测与评估:监测电厂的安全生产状况,包括安全风险评估、环境监测、职业卫生监测等。
9. 安全信息报告:要求电厂向相关部门上报安全生产信息,包括工作记录、安全隐患整改情况、突发事件处置情况等。
10. 法律法规遵守:要求电厂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不得违反安全监管要求。
以上仅为一些常见的电厂安全监理细则,具体的内容还需根据电厂的具体情况进行细化和制定。
电厂安全监理细则

电厂安全监理细则一、引言电厂作为能源供应的重要基础设施,其安全运营对于社会经济发展至关重要。
为了确保电厂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必须加强安全监理工作。
本文将提出一些电厂安全监理的细则,以帮助监理人员更好地开展工作。
二、监理人员的职责1. 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熟悉电厂的运行原理和安全管理制度。
2. 监理人员要严格遵守监理规章制度,诚信履行监理职责,确保公正、客观、公平地开展监理工作。
3. 监理人员要及时发现和纠正电厂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违规行为,提出有效的整改措施。
三、安全隐患排查1. 监理人员应结合电厂的具体情况,制定安全隐患排查计划和方案,明确责任人和时间节点。
2. 监理人员要深入电厂现场进行巡视,重点检查电厂设备的完好性和运行状况。
3. 监理人员要注意发现电厂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如设备老化、漏电、火灾隐患等,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四、安全管理制度审核1. 监理人员要对电厂的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审核,确保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2. 监理人员要重点检查电厂的应急预案制定和实施情况,确保电厂在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地应对。
3. 监理人员要与电厂安全管理部门沟通,了解电厂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
五、安全培训和演练1. 监理人员要检查电厂的安全培训计划和内容,确保员工接受到必要的安全培训。
2. 监理人员要参与电厂的安全演练活动,评估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和反应速度。
3. 监理人员要针对演练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并跟踪整改情况。
六、事故应急处理1. 监理人员要及时处理电厂发生的各类事故,并提供必要的援助和指导。
2. 监理人员要与电厂相关部门协调配合,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过程中的监督。
3. 监理人员要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事故情况,确保信息畅通和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七、监督检查1. 监理人员要定期进行监督检查,核实电厂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2. 监理人员要向电厂提供监督检查报告,并及时跟踪整改情况。
热电厂项目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热电厂项目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一、概述二、监理管理机构1.设立项目工程监理部门,由专业监理机构承担监理任务。
2.监理工程师应具备相应资质和经验,能够独立承担监理任务。
3.监理机构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备案登记。
三、监理任务1.监理机构应协助业主对项目进行监督和管理,包括工程质量、工程安全、工程进度和工程费用等。
2.监理机构应对施工单位的施工方案、施工工序、施工设备、施工人员等进行审查和监督。
3.监理机构应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和验收,确保施工单位按照施工图纸和合同要求进行施工,达到相关标准和规范。
4.监理机构应对项目施工的安全进行监督,制定施工安全管理规定,并组织施工单位按照要求进行安全施工。
5.监理机构应对项目施工的进度进行监督,掌握项目施工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施工过程中的问题,确保项目按时完成。
6.监理机构应对项目的投资费用进行监督,审核施工单位的材料采购和支付工程款项等,确保项目经济合理和合规。
四、监理程序1.监理机构应制定监理工作计划和工作方案。
2.监理机构应按照合同约定对施工单位的施工方案和施工图纸进行审查,并及时反馈意见。
3.监理机构应定期或不定期对项目施工进行现场检查和验收,并出具相应的检查和验收报告。
5.监理机构应按照施工进度计划和质量要求,进行施工进度和质量的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项目按时完成。
五、监理报告和评审1.监理机构应按照合同约定,每月提交监理报告,报告内容包括项目进度、质量、安全和费用等情况的总结和分析。
2.监理机构应按照相关要求进行项目验收和评审,根据验收和评审结果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反馈给业主和施工单位。
六、项目变更和索赔处理1.监理机构应及时处理施工单位提出的变更和索赔申请,按照合同约定和相关法规进行处理。
2.监理机构应对变更和索赔申请进行审核和评估,并提交相应的评估报告。
七、违约和争议解决1.如监理机构存在违约行为,业主有权利解除合同,并追究其相应责任。
热电厂技改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安全部分

热电厂技改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安全部分背景热电厂技改工程是提高热电厂效益的一项重要工作,一般包括燃烧系统改造、锅炉改造、汽轮机改造、电气控制系统改造等方面。
在热电厂技改工程的实施中,监理工作是至关重要的,特别是安全管理方面的监督和检查。
本文档针对热电厂技改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安全部分进行阐述。
监理实施细则安全机制建立在热电厂技改工程监理实施中,安全机制的建立是关键的一步,应该从以下方面展开:1.建立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各工程部门和监理部门职责和责任;2.制定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管理措施和操作规范;3.建立安全监督巡查机制,增加工程施工和监理的实时监督,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安全风险评估在热电厂技改工程监理实施中,针对工程安全风险进行评估是非常必要的。
应该从以下方面进行评估:1.建立安全风险评估管理制度,明确风险评估的流程和标准;2.进行现场安全风险评估,针对工程实际情况进行评估和分析;3.建立风险管理措施,防范风险事件的发生。
安全技术管理在热电厂技改工程监理实施中,安全技术管理是提高工程安全性的重要手段。
应该从以下方面展开:1.建立安全标准规范,明确施工与监理的技术标准;2.进行安全技术培训,提高工程实施时的技术水平;3.建立安全技术检验、检测体系,确保工程施工符合技术安全要求。
安全质量管理在热电厂技改工程监理实施中,安全质量管理是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重要手段。
应该从以下方面展开:1.建立工程质量与安全验收标准和评定标准;2.进行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3.制定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确保事故发生时能够快速响应和处理。
结束语热电厂技改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安全部分,是保障施工安全的重要一环。
在实际监理工作中,要依据上述细则,不断完善工作内容,加强各项管理工作,确保工程施工的质量和安全。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精选山西阳高晋能新能源热电厂(2 X 50MW)技改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安全部分)德胜电力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监理部精选审核:校核:编写:目录1 编制依据2 工程概况3 监理依据4 监理范围5 安全监理内容6 安全监理目标控制措施(安全内业管理)7安全监理对现场安全施工分解控制(安全硬件管理)8 安全监理对现场文明施工具体要求9 安全监理对工程安全控制基本程序1 编制依据1.1 国家劳动保护1.2 国家电力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1.3 电力企业现代安全管理(武汉大学)1.4 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1.5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1.6 施工组织总设计及网络计划1.7 山西阳高晋能新能源热电厂技改工程监理规划2 工程概况2.1 工程名称:山西阳高晋能新能源热电厂技改工程2.2 工程性质:燃用劣质煤综合利用电厂2.3 建设规模:2X50MW 机组2.4 建设地点:山西阳高县城北8km,大安滩以东900m(龙泉工业区内)。
2.5 投资方及投资比例:山西晋能集团80%北京兰星集团公司20%2.6 建设单位:山西新能源电力公司2.7 承建商:由山西电建一公司、山西电建三公司和山西电建四公司共同承建。
2.8 主机供货商:锅炉由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供货,汽轮机由北京汽轮电机有限责任公司供货、汽轮发电机由山东济南发电设备厂供货。
2.9 主体设计单位:山西省电力设计院。
2.10 工程计划进度:从主厂房开挖至两台机组投产,工期为18个月。
3 监理依据3.1 国家电力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3.2 国家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
3.3 国家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3.4 山西阳高热电厂工程监理规划。
3.5 建设单位与承包商签订的合同及有关安全管理文件。
3.6 本工程监理招标合同。
4 监理范围监理范围为阳高晋能新能源热电厂技改工程的工程安全监理,包括:施工临建、土建施工、安装施工、调整试运、试生产、竣工验收等全过程监理。
5 安全监理内容5.1 安全监理工程师在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5.2 接受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委员会的直接领导和检查,并接受业主单位安全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定期和不定期的向安全主管部门汇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5.3 检查承包商的安全文明施工保证体系的组织落实和安监部门及分包商专职安全人员到位情况,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
5.4 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作业环境,督促承包商经常保持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有权对不安全的现场和作业环境提出批评和罚款。
遇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问题,有权指令先行停工后作研究处理。
5.5 参加承包商组织的定期安全活动日,记录安全活动内容和人员重视安全情况,引导作业人员自觉地检查安全隐患和安全漏洞,监督整改实施。
5.6 参加承包商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安全施工措施中具体可行和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审批,并提出监理意见。
5.7 对重要临时设施、重要的施工工序、特殊作业、季节性施工、多工种交叉作业场所等要亲临现场监督检查,要保证安全施工。
5.8 检查施工现场和仓库、外包队宿舍和班组休息室等安全用电及消防器材的配备情况,对存在不安全隐患的场所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落实。
5.9 检查施工主要工器具和大型施工机械的安全状态和起重机械安全准用证、安装(拆除)资质证、作业人员的操作证和上岗证。
5.10 检查承包商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劳动防护用品、体检状况和特殊工种持证上岗情况,对不合格的施工单位及时提出监理意见并监督落实。
5.11 经常巡视施工现场,发现和纠正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及危险作业环境,向承包商提出整改意见,及时下发施工隐患整改通知单。
5.12 参加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对检查中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会同承包商限期整改并组织验收。
5.13 参加事故调查,参加事故分析会,对事故单位依据电力建设事故处理的要求分清责任,本着“三不放过”的原则监督事故的处理落实。
5.14 审查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施工资质和安全施工许可证及安全施工的组织机构建立、措施落实情况。
5.15 监督各施工单位安全措施补助费的使用情况。
6 安全监理目标控制措施(安全内业管理)6.1 安全施工目标安全施工目标是:死亡事故、重伤事故、群伤事故、重大机械设备事故、重大火灾事故为零;负伤率按正式合同执行;创全国火电一流安全文明施工现场。
6.2文明施工标准:合理布局、程序施工、场地平整、路水畅通、分区管理、自负其责、清洁卫生、物料整齐、消除险情。
6.3 发包工程和临时工的安全监理:6.3.1 施工企业应建立发包工程和临时工管理制度、规范承包合同和用工合同的形式和内容,应发行的审批程序和各有关方应承担的责任。
6.3.2 施工企业对外发包工程项目必须依法签订合同。
合同中应具体规定发包方和承包方各自应承担的安全责任,并由发包方安全监督部门审查同意。
6.3.3 施工企业在工程项目发包前必须对承包方以下资质和条件进行审查:⑴有关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资格证书、施工简历和近3年安全施工记录。
⑵施工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的技术素质是否符合工程要求。
⑶满足安全施工需要的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
⑷具有两级机构的承包方是否设有专职安全管理机构;施工队伍超过30人的是否配有专职安全员,30人以下的是否设有兼职安全员。
⑸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6.4 施工企业的分包单位6.4.1 施工企业对承建项目的分包单位(含包工队)安全施工负有监督和指导责任,必须将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列入本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严禁以“包”代管、以“罚”代管。
⑴安全资质审查应在每年年初或新工程开工前进行。
资质审查不得自行降低标准,不得简化审查手续,不得逾期不办。
对于管理混乱或上年度发生过人身伤亡事故的分包单位,不得继续使用。
⑵发包单位应监督分包单位定期组织职工体检。
体检不合格或患有职业禁忌症者,以及老、弱、病、残者、未成年者应坚决清退,严禁录用。
凡已注册的人员不得随意更换,不得冒名顶替。
⑶工程开工前,发包单位必须组织全体人员分工种进行安全教育和考试。
受教育人员名单和考试成绩及三级教育卡、体检表,必须由分包单位安监部门备案,施工人员特殊工种复印件、专职安监人员详细名单报业主和项目监理部。
凡增补或调换人员、更换工种,在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考试,并报发包单位安监部门备案。
⑷分包单位进入施工现场的全部手续审查合格后,发包单位应给分包单位职工办理带有本人照片的“胸卡证”,并在上岗时佩带,胸卡证严禁转借别人。
⑸分包单位的行政负责人是安全施工第一责任者,对本单位的安全施工负责。
分包单位的专职安全员应佩带明显标志,班(组)长即是班(组)兼职安全员。
⑹发包单位的安监部门应组织分包单位参加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活动和安全工作例会,应及时向分包单位传达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及通报等,并监督学习和贯彻执行。
⑺对特殊作业、危险作业的施工项目发包单位施工技术部门应编制安全施工措施(详见项目监理部通知),认真填写安全施工作业票,并在施工过程中委派专职安全员监督。
⑻施工企业与分包单位签订合同时,必须明确各自的安全施工责任。
凡由分包单位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应由分包单位承担全部经济损失。
发生的事故必须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调查处理,并按规定统计上报,严禁弄虚作假,隐瞒不报。
⑼对分包单位必须实行安全工作与经济挂钩的管理办法,由分包单位根据工程量的大小,预留承包合同价款的5%或5—10万元作为安全施工保证金。
发生死亡事故扣除保证金的100%,发生重伤事故扣除保证金的50%。
⑽分包单位必须按国家规定为施工人员配备职业防护用品、用具。
发包单位安监部门应对其进行监督。
⑾对安全工作有突出贡献的分包单位集体和个人,发包单位应给予奖励。
对由于采取了紧急措施而避免了重大事故发生的集体或个人应予以重奖。
对负责人不服从安监部门管理或严重违章作业、野蛮施工、管理混乱、事故不断的分包单位,必须立即终止合同,限期退出并严禁重新录用。
6.5 对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实行全面监理6.5.1 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机构监理各施工单位进入现场后要尽快的建立项目部安全管理委员会,项目部经理任主任,安监机构要随安委会的成立而组织到位,安监机构人员配备原则上不少于3—5人。
各分包单位、各专业工程处必须设立专职安全员,各班(组)要设立兼职安全员,形成安全管理网络化,做到安全工作事事有人管,处处有人抓的安全管理局面。
6.5.1.1施工企业的各级安全责任制,监理各级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⑴施工企业行政正职,主管施工副职职责⑵施工企业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职责⑶专业工地(队)主任、队长(副主任、副队长)职责⑷专业工地(队)专责工程师(技术负责人)职责⑸班组长职责⑹班组(施工队)技术职责⑺施工人员职责⑻施工技术管理部门职责⑼经营计划管理部门职责⑽施工机械(机具)管理部门职责⑾人事、劳资部门职责⑿保卫部门职责⒀医务部门职责⒁火电工程项目部安监部门职责⒂专业工地(项目部)专职安全员职责⒃班组兼职安全负职责6.5.1.2各施工单位应建立的安全管理制度⑴安全施工责任制度⑵安全施工教育培训制度⑶安全施工检查制度⑷安全施工措施与安全施工作业管理制度⑸事故调查、处理、统计、报告制度⑹安全奖惩制度⑺分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⑻安全工作例会制度⑼安全用电管理制度⑽机械、工器具安全管理制度⑾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管理制度⑿安全设施管理制度注:以上详细各级安全管理部门职责及管理制度依据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
6.5.2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安全施工措施6.5.2.1施工企业及其工程项目部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安全施工的实际需要,编制年度或单位工程安全措施计划。
(一)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应由企业(工程项目部)主管生产的领导和总工程师组织,以经营计划部门和安监部门为主,其他有关部门参加进行编制,并逐级上报,由企业行政正职审批后执行。
(二) 安全施工措施⑴工程项目的一切施工活动必须要有书面的作业指导书,作业指导书中必须要有专题安全施工措施,并在施工前对参加施工的所有人员进行交底签字认可,无措施和未交底严禁施工。
⑵一般项目的安全施工措施须经工地专责工程师审查批准,由班组技术负责交底后实施。
⑶重要临时设施、重要施工工序、特殊作业、季节性施工、多工种交叉等施工项目的安全施工措施须经施工技术、安监等部门审查,总工程师批准由班组技术员或工地专责工程师交底后执行。
⑷重大的起重、运输作业、特殊高处作业及带电作业等危险作业项目的安全施工措施及方案,须经施工技术,机械管理部门和安监部门审查,经总工程师批准,由工地专责工程师交底并办理安全施工作业表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