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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_文秘知识

2019年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_文秘知识

2019年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保险基金在省辖市实行全市统筹。

下面橙子为大家精心搜集了关于河南省的工伤保险条例,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不属于财政拨款支持范围或没有经常性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和民间非营利组织、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和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国家机关和财政经常拨款支持的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所在单位支付费用,具体办法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伤政策执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依照本条例规定执行。

本条例所称职工,是指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各种用工形式、各种用工期限的城乡劳动者。

但用人单位聘1 / 14用的离退休人员除外。

第三条用人单位应当每年将本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名单、缴费工资、工伤保险费缴纳、工伤事故等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接受职工监督。

第四条工伤保险基金在省辖市实行全市统筹。

中央驻豫单位和省属驻郑单位以及跨地区、生产流动性较大的特殊行业,实行省直接统筹。

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委托特殊行业的省级主管部门负责工伤保险业务经办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设立的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称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

第六条县级以上政府应当努力发展职业康复事业,帮助因工致残者得到康复和从事适合身体状况的劳动,建立工伤预防、工伤补偿和职业康复相结合的工伤保险工作体系。

河南工伤赔偿计算

河南工伤赔偿计算

河南工伤赔偿计算
河南工伤赔偿计算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和《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计算工伤保险赔偿金额的过程。

工伤赔偿计算主要涉及到工伤保险金、医疗费用、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等内容。

下面将对这些内容进行详细介绍。

1. 工伤保险金
工伤保险金是指因工作造成的身体伤害、职业病或者因公牺牲的职工所应享受的一种经济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保险金由以下几部分组成:
-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工伤程度划分为15级,每级对应
不同的金额;
- 按月支付的伤残津贴:根据工伤程度划分为10级,每级对
应不同的金额;
-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按工伤职工的平均扣除工资30个月计算。

2. 医疗费用
工伤保险还包括因工作伤害或职业病所产生的医疗费用的赔偿。

医疗费用包括诊治费、药品费、住院费、手术费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保险应支付医疗费用的80%,剩余20%由个人支付。

3. 供养亲属抚恤金
供养亲属抚恤金是指因工作造成的死亡或者因公牺牲的职工家属会受到的一定经济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
例》的规定,供养亲属抚恤金应按照死者年均工资的一定比例支付,同时根据家庭成员的情况确定供养亲属的范围和金额。

总的来说,河南工伤赔偿计算涉及到工伤保险金、医疗费用、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等多个方面。

赔偿金额的具体计算需要根据职工的工资、工种、工伤程度以及家庭情况等因素来确定。

在实际操作中,需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计算,并通过工伤保险机构进行申报和赔付。

工伤赔偿标准2019

工伤赔偿标准2019

工伤赔偿标准2019
工伤赔偿标准是指在工作场所发生意外事故或职业病导致劳动者受伤或死亡时,用于补偿劳动者及其家庭的各项费用。

工伤赔偿标准涉及到医疗费用、伤残赔偿金、丧葬补助金等多个方面。

一、医疗费用:
根据劳动者受伤情况,按照工伤保险制度规定,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医疗费用包括住院费、手术费、药费、诊治费等。

工伤保险一般按照实际费用支付,但是可能会有一定的限额。

二、伤残赔偿金:
伤残赔偿金是指根据劳动者的伤残程度,按照工伤保险制度规定,给予一次性赔偿的费用。

伤残程度一般根据医学鉴定确定,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赔偿金额也有所不同。

三、丧葬补助金:
当劳动者因工死亡时,按照工伤保险制度规定,其家属可以领取一定额度的丧葬补助金。

这一补助金包括丧葬费、丧葬期间护理费等。

此外,工伤赔偿标准还可能包括一些其他项目,如误工费、残疾津贴等。

具体的赔偿标准根据各国法律法规不同而有所差异。

需要注意的是,工伤赔偿标准可能会根据国家的劳动法律法规、工伤保险制度的规定、事故的性质和严重程度等因素进行调整
和修改。

因此,在具体案件中,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司法机关、相关部门的裁判和解释来确定具体的赔偿标准。

2019工伤事故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2019工伤事故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2019工伤事故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工伤事故赔偿标准详细说明如下:一、工伤事故赔偿标准的定义和适用范围工伤事故赔偿标准是指用于确定工伤事故赔偿金额的相关规定。

适用范围包括工伤事故中的身体伤害赔偿、丧葬费、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等相关费用。

二、身体伤害赔偿标准1. 脑损伤:按病情程度分为轻、中、重三级,分别对应赔偿金额为XXXX元、XXXX元、XXXX元。

2. 脊柱损伤:按病情程度分为轻、中、重三级,分别对应赔偿金额为XXXX元、XXXX元、XXXX元。

3. 烧伤:按面积和程度分为轻、中、重三级,分别对应赔偿金额为XXXX元、XXXX元、XXXX元。

4. 截肢:根据截肢部位和数量确定具体赔偿金额。

5. 眼损伤:按病情程度分为轻、中、重三级,分别对应赔偿金额为XXXX元、XXXX元、XXXX元。

三、丧葬费标准1. 丧葬费包括治丧费、丧葬费、丧亲抚恤金等,具体金额为XXXX元。

2. 根据被抚养人数的不同,还可以获得一定的抚恤金。

四、医疗费标准1. 医疗费包括住院费、手术费、药费等各项医疗费用,根据实际支出提供相应的赔偿。

2. 对于特殊治疗过程以及需要转院治疗的情况,赔偿金额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提高。

五、误工费标准1. 误工费是指因伤势而导致的工作能力下降或丧失造成的经济损失,按照工资水平和伤残程度来确定赔偿金额。

2. 如果伤残程度超过一定比例或达到一定级别,可以获得一定的伤残津贴。

六、交通费标准1. 如果工伤事故发生在工作地点外,需要前往医疗机构接受治疗,可以获得一定的交通费赔偿。

2. 具体的交通费赔偿金额根据距离和交通工具的费用来确定。

附件:本文档相关的附件包括:工伤事故赔偿计算表、工伤事故认定申请表等。

法律名词及注释:1. 劳动合同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2. 工伤保险条例: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3. 伤残津贴:指因工伤事故导致的伤残员工获得的经济补偿。

河南工伤赔偿标准

河南工伤赔偿标准

河南工伤赔偿标准工伤赔偿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因意外伤害或职业病导致的身体损害,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用人单位应当给予劳动者一定的赔偿。

而河南省作为我国重要的经济大省,其工伤赔偿标准也备受关注。

下面我们就来详细了解一下河南工伤赔偿标准的相关内容。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河南省对工伤赔偿标准进行了具体的规定。

对于因工作原因导致的职工伤亡或者工伤,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向受害职工支付一次性伤残赔偿金、医疗费用、工伤津贴、护理费等。

其中,一次性伤残赔偿金的标准是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河南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应的标准,以保障受害职工的合法权益。

其次,河南省对工伤赔偿标准的具体执行也有一定的规定。

用人单位在发生工伤事故后,应当及时报告工伤,将伤亡职工送往医院救治,并按照规定向受害职工支付相应的赔偿。

同时,用人单位还应当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工伤鉴定,确保受害职工能够及时获得工伤赔偿。

此外,河南省还加大了对用人单位未依法支付工伤赔偿的处罚力度,以保障受害职工的合法权益。

再次,河南省在工伤赔偿方面还加强了对职工权益的保护。

对于受害职工,河南省规定了相应的工伤鉴定程序和标准,确保受害职工能够公正地获得工伤赔偿。

同时,河南省还对工伤赔偿金的支付进行了明确规定,保障受害职工能够及时获得相应的赔偿款项。

这些举措都体现了河南省对受害职工权益的高度重视和保护。

最后,作为劳动者,我们也应当增强安全意识,加强安全防范措施,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

只有通过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的共同努力,才能有效降低工伤事故的发生率,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综上所述,河南工伤赔偿标准是在国家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的,其具体内容涉及到一次性伤残赔偿金、医疗费用、工伤津贴、护理费等方面。

同时,河南省还加强了对工伤赔偿的具体执行和对受害职工权益的保护。

希望通过本文的介绍,能够对广大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有所帮助,增强大家对工伤赔偿标准的了解,共同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河南2019工伤待遇

河南2019工伤待遇

河南2019工伤待遇河南2019年工伤待遇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来规定的。

根据这部法律,工伤待遇主要包括医疗费用和工伤津贴两部分。

首先是医疗费用。

工人在工作过程中发生工伤后,可以获得免费的医疗救治。

医疗救治范围包括工伤诊断和治疗所需的医药、医疗设备、康复器械和住院费用等。

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不需要工人自己支付。

其次是工伤津贴。

工伤津贴是指工人因工伤造成的暂时或永久劳动能力减少或丧失,给予的经济补助。

根据工伤残疾程度的不同,工伤津贴分为工伤伤残津贴和工伤生活护理费两种。

工伤伤残津贴是根据工人的工伤残疾程度以及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标准计算。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伤残津贴的支付标准如下:一级:伤残程度为1至10级,津贴为月工资的30%至60%二级:伤残程度为11至20级,津贴为月工资的35%至70%三级:伤残程度为21至40级,津贴为月工资的40%至80%四级:伤残程度为41至60级,津贴为月工资的45%至90%五级:伤残程度为61至100级,津贴为月工资的50%至100%工伤生活护理费是根据工人因工伤造成的生活自理能力减少而给予的经济补助。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生活护理费为月工资的10%至20%。

生活护理费的支付期限为工人因工伤自丧失生活自理能力之日或再次丧失生活自理能力之日起至丧失生活自理能力恢复或死亡之日止。

总之,根据河南省的具体情况和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2019年河南的工伤待遇主要包括医疗费用和工伤津贴。

具体金额根据工人的工资和工伤伤残程度来确定,其中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津贴和工伤生活护理费由单位支付。

工伤赔偿标准2019(详解)

工伤赔偿标准2019(详解)

工伤赔偿标准2019(详解)范本一(正式、严谨风格):一、工伤赔偿标准20191. 伤残赔偿标准1.1 丧失劳动能力程度1.2 伤残津贴的计算方法1.3 伤残津贴的发放和调整2. 医疗费用补偿标准2.1 医疗费用的范围2.2 医疗费用的报销流程2.3 医疗费用的个人支付比例3. 丧葬补助标准3.1 丧葬补助的对象3.2 丧葬补助的金额和发放条件3.3 丧葬补助的申请流程4. 一次性工伤医疗费补助标准4.1 一次性医疗费补助的适用范围4.2 一次性医疗费补助的金额和发放条件4.3 一次性医疗费补助的申请和审批流程5. 家属抚恤金标准5.1 家属抚恤金的对象5.2 家属抚恤金的金额和发放条件5.3 家属抚恤金的申请和审批流程6. 期满一次性伤残补助标准6.1 期满一次性伤残补助的适用范围6.2 期满一次性伤残补助的金额和发放条件6.3 期满一次性伤残补助的申请和审批流程7. 应予赔偿的其他费用7.1 误工费7.2 护理费7.3 住院伙食补助费附件:相关表格和申请材料模板法律名词及注释:- 劳动能力丧失程度:指工人因工负伤、职业病等原因无法从事原工作或相应的工作所需的劳动技能和身体机能丧失的程度。

- 伤残津贴:指工人因工负伤、职业病等原因丧失劳动能力的,由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基金按照规定发给的月度生活费。

- 医疗费用范围:指工人因工负伤、职业病等原因所需进行的医疗费用,包括住院费、手术费、药品费、康复费等。

- 丧葬补助:指工人因工负伤、职业病等原因死亡后,由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基金按照规定发给的经济援助。

- 一次性工伤医疗费补助:指因工伤导致的一次性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基金按照规定发给的经济补助。

- 期满一次性伤残补助:指工人因工负伤、职业病等原因在伤残津贴支付期满后,由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基金按照规定发给的经济补助。

范本二(简洁、通俗易懂风格):一、工伤赔偿标准20191. 伤残赔偿标准1.1 劳动能力丧失程度的评定1.2 伤残津贴的计算方法1.3 伤残津贴的发放和调整2. 医疗费用补偿标准2.1 医疗费用的范围2.2 医疗费用的报销流程2.3 医疗费用的个人支付比例3. 丧葬补助标准3.1 丧葬补助的对象3.2 丧葬补助的金额和发放条件3.3 丧葬补助的申请流程4. 一次性工伤医疗费补助标准4.1 一次性医疗费补助的适用范围4.2 一次性医疗费补助的金额和发放条件4.3 一次性医疗费补助的申请和审批流程5. 家属抚恤金标准5.1 家属抚恤金的对象5.2 家属抚恤金的金额和发放条件5.3 家属抚恤金的申请和审批流程6. 期满一次性伤残补助标准6.1 期满一次性伤残补助的适用范围6.2 期满一次性伤残补助的金额和发放条件6.3 期满一次性伤残补助的申请和审批流程7. 其他费用的赔偿标准7.1 误工费的计算方法7.2 护理费的补偿标准7.3 住院伙食补助费的发放条件附件:包括伤残评定表、医疗费报销申请表等法律名词及注释:- 劳动能力丧失程度:指因工伤导致的不能从事原工作或相应工作所需的劳动能力丧失的程度。

河南工伤赔偿标准

河南工伤赔偿标准

河南工伤赔偿标准工伤赔偿是指在工作期间或者因工作原因受到意外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劳动者,依法享受的一种经济补偿和社会保障待遇。

河南省对工伤赔偿标准有着明确的规定,下面将详细介绍河南工伤赔偿标准的相关内容。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障法》和《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对于因工作原因受到意外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劳动者,应当及时给予医疗救助,并支付工伤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和伤残津贴等。

具体标准如下:一、工伤医疗费。

对于因工受伤或者患职业病的劳动者,其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或者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医疗费用包括住院治疗、手术费、康复治疗、康复辅助器具等相关费用。

工伤医疗费的支付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障受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对于经评定为一定程度伤残的劳动者,依法应当给予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根据伤残程度的不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标准也有所区别。

河南省根据实际情况,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标准进行了明确规定,以保障受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三、停工留薪期工资。

对于因工受伤或者患职业病需要休息治疗的劳动者,在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其工资。

停工留薪期工资的支付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障受伤劳动者在休养期间的基本生活。

四、伤残津贴。

对于经评定为一定程度伤残并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者,应当给予伤残津贴。

伤残津贴的标准应当根据伤残程度和劳动者的工资水平进行合理确定,以保障受伤劳动者的基本生活。

总之,河南省对工伤赔偿标准有着明确的规定,保障了受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在实际操作中,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工伤赔偿标准,保障受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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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河南省工伤事故赔偿计算标准根据熊律师的博客http://blog.sina/xiong0403里的博文,本人又按照河南省的地方性规定做了适当细化。

资料截止日期为2011年3月29日。

一、一般伤情1、医疗费:2、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3、交通费:4、食宿费:5、康复性治疗费6、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轮椅费用:7、工资、福利8、护理费:(一)医疗费【工伤保险基金支付】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2款。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三)交通费、食宿费【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要求: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2、3款。

(四)康复治疗费【工伤保险基金支付】1、标准: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1条。

3、备注:依地方规定,康复治疗需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定。

(五)辅助器具费【工伤保险基金支付】1、标准: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

2、要求: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2条。

(六)停工留薪工资福利【所在单位按月支付】1、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

4、备注:停工留薪期根据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各地的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但确定的部门和程序,依地方规定。

(七)护理费【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或所在单位按月支付】1、标准:(1)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第2款。

(2)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2、要求:生活护理费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职工按月享受。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4条第1、2款、第33条第2款。

二、造成残疾的除以上几项外,另外参照享受以下伤残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1、标准: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按月享受伤残津贴: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补足差额;2、要求: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补足差额。

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5条。

4、备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五级、六级伤残待遇1、标准: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

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备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2、经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根据《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七条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标准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五级十六个月,六级十四个月,七级十二个月,八级十个月,九级八个月,十级六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五级五十六个月,六级四十六个月,七级三十六个月,八级二十六个月,九级十六个月,十级六个月。

患职业病的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发百分之三十。

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工伤职工,工伤保险关系同时终止。

工伤职工距正常退休年龄五年以上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全额支付;距正常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每减少一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递减百分之二十;距正常退休年龄不足一年的按百分之十支付。

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的,不得减少按照失业保险规定应当享受的待遇和按有关规定应当享受的经济补偿金。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6条。

《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七条。

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1、标准: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备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2、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根据《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七条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七级十二个月,八级十个月,九级八个月,十级六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七级三十六个月,八级二十六个月,九级十六个月,十级六个月。

患职业病的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发百分之三十。

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工伤职工,工伤保险关系同时终止。

工伤职工距正常退休年龄五年以上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全额支付;距正常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每减少一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递减百分之二十;距正常退休年龄不足一年的按百分之十支付。

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的,不得减少按照失业保险规定应当享受的待遇和按有关规定应当享受的经济补偿金。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7条。

《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七条。

工亡待遇标准(一)丧葬补助金标准: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9条第1款(二)供养亲属抚恤金(1)、按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2)、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3)、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9条第1款第(二)项供养亲属范围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条件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有下列情形之一:(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二)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三)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四)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五)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六)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七)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停止享受抚恤金待遇的情形(1)、年满18周岁且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2)、就业或参军的;(3)、工亡职工配偶再婚的;(4)、被他人或组织收养的;(5)、死亡的。

确定是否符合被供养资格时间:按职工因工死亡时的条件核定。

本项法律依据:《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2003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8号》第二条、第三条(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工伤保险基金支付】(1)、标准: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注:2011年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公报》公布2010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9109元,根据该数据计算,2011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382180元(2)、伤残职工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丧葬补助金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待遇。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9条第一款因工外出时发生事故或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待遇标准1、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2、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

3、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

4、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

附:一、工伤保险条例(2003年4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5号公布根据2010年12月20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修订)第六十二条:“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二、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已经河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07年5月31日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不属于财政拨款支持范围或没有经常性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和民间非营利组织、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和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国家机关和财政经常拨款支持的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所在单位支付费用,具体办法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伤政策执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依照本条例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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