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西丽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深圳西丽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深圳市西丽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区划调整方案深圳市环境科学研究院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2018年5月目录1 项目背景 (1)2 水源保护区划现状 (2)3 水源保护区调整依据及原则 (3)4 水源保护区调整方案 (4)5 水源保护区调整可行性分析 (6)6 结论 (7)1 项目背景西丽水库位于南山区西丽街道,水库总库容3411.9万m3,集雨面积28.12 km2,是深圳市主要饮用水源地之一,也是东部引水工程的交水水库,每天100多万m3的原水通过西铁隧洞从西丽水库到铁岗水库、石岩水库,供应深圳西部的宝安、南山、光明等区域。
为保障深圳西部供水安全,1992年深圳市初次划定了西丽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2000年西丽水库水源保护区首次由省政府批复同意,2015年经过微调后形成目前的格局。
由于历史原因,西丽水库北侧集雨范围内,尚存在有白芒、麻磡、大磡等原住民村落(“水源三村”),特别是白芒社区和大磡社区,部分建成区被划入一级水源保护区。
近年来,南山区为减轻西丽水库“水源三村”生活污水对水库的影响,分别建设了西丽水库污水截排工程东北线和西北线,通过污水管网和提升泵站将片区污水抽提到污水处理厂。
同时,也分别在白芒河、麻磡河入库河口建设了白芒水质净化工程和麻磡水质净化工程。
此外,在白芒河、麻磡河、大磡河入库河口建设的“西丽水库入库河口前置库水生态修复试验示范工程”目前也已经完工并投入运行。
通过以上各种措施,有效减轻了“水源三村”对西丽水库水质的影响。
为了妥善处理上述历史遗留问题,构建西丽水库“更安全的供水格局”“更严格的保护体系”“更协调的发展布局”,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338-2018)和《广东省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指引》(DB44/T749-2010)的有关要求,结合西丽水库“水源三村”现有排水格局及其规划,在不影响水库水质的前提下,优化调整西丽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并开展可行性论证十分必要。
深圳南山:让保护更严格 让发展更充分

南粤绿风32Environment文/陈昊 雷波深圳南山:让保护更严格 让发展更充分初春的西丽水库烟波浩渺、如碧似玉,此前被拆除的场地,复绿植物长势喜人。
放眼望去,满满的绿色,伴着鸟语虫鸣、阵阵花香,令人心旷神怡,流连忘 返。
西丽水库位于深圳南山区北部片区,是深圳重要饮用水源地之一。
然而,伴随着深圳经济高速发展,“历史遗留问题”在其一级水源保护区留下深深烙印,严重威胁市民饮用水安全。
为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深圳南山区以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任务为契机,扎实推进西丽水库生态综合治理,举全区之力破解建筑处置难题,水库水质由III类提升至II类,同时创新思路破解水库流域的南山北部片区发展困境,探索出了“让保护更严格、让发展更充分”的新路径。
举全区之力“破解建筑处置难题”50余年沧海桑田,西丽水库一级水源保护区内村民住宅、股份公司办公楼、厂房、学校等建筑物种类繁多,内部居住人员众多。
按照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和省、市要求,2018年底前,南山区必须完成西丽水库一级水源保护区内288宗、16.8万平方米的遗留建筑处置,需搬迁安置近万人。
“必须全力以赴、不讲条件、不讲价钱。
”南山区委书记王强多次在相关部署会上强调,要不折不扣坚决落实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和污染防治工作要求,将中央环保督察和污染防治攻坚战作为南山2018年的“1号工程”和“头等大事”来抓,举全区之33 力,集全区之智,克服重重困难,坚决打赢这场攻坚战。
南山区专门成立一级水源保护区建筑清理处置指挥部,区委书记任总指挥,区长任执行指挥长,10个区领导班子挂点指导,从全区抽调骨干上百人和谈判、评估、法务等专业服务机构人员组建了近300人的工作团队,同时集结供水、供电等部门,建立了“1+13+20”工作模式(即:1个指挥部,13个工作组,20个谈判攻坚组)。
制定了《西丽水库一级水源保护区内建筑清理处置项目补偿安置方案》,确保实现“公平拆、阳光拆、和谐拆、廉政拆”,最大限度保护被搬迁户的合法权益。
深圳市西丽水库规划研究报告A3cl

目录规划研究报告 (3)一、前言 (3)1.规划背景 (3)2.编制过程 (3)二、规划依据与原则 (4)1、规划编制依据及参考文献 (4)2、规划原则 (4)三、规划目标与规模 (5)1、规划目标 (5)2、片区发展模式的选择 (5)3、规划区性质与规模 (6)四、生态功能划分及限制开发规定 (8)1、核心控制区 (8)2、生态控制区 (8)3、限制开发区 (8)五、土地利用规划 (9)1、用地构成 (9)2、一级水源保护区土地利用规划及保护措施 (9)4、二级水源保护区土地利用规划及保护措施 (11)六、片区建设用地规划 (12)1、百旺工业区片规划 (12)2、西丽湖片区规划 (13)3、特别管制区规划 (13)七、环境景观规划 (15)1、三层次景观控制区 (16)2、景观轴线 (16)3、景观节点: (16)4、高度控制 (16)八、地块控制 (16)1、地块划分 (16)2、控制指标 (17)3、用地相容性 (17)九、公共配套设施规划 (18)1、现状问题及发展需求分析与评价 (18)2、分区规划相关要求 (18)3、公共配套设施规划 (18)十、道路交通规划 (19)1、现状问题及发展需求分析与评价 (19)2、总体交通对策..................................................... 193、对外交通 (19)4、内部交通 (19)5、静态交通 (20)6、公交规划 (20)7、步行交通 (20)十一、给水工程规划 (21)1. 现状问题及发展需求分析与评价 (21)2. 规划对策 (21)3.用水量预测 (21)4.水源及供水管网 (22)十二、雨水、防洪工程规划 (22)1、现状问题及发展需求分析与评价 (22)2. 规划对策 (22)3.雨水量计算 (22)4.防洪规划 (22)5.雨水、防洪管渠 (23)十三、污水工程规划 (23)1、现状问题及发展需求分析与评价 (23)2. 规划对策 (23)3.规划依据 (23)4.污水量计算 (23)5.污水管网 (24)十四、电力工程规划 (25)1.现状问题及发展需求分析与评价 (25)2.规划对策 (25)3.规划依据 (25)4.负荷预测 (25)5.110KV及以上系统规划 (26)6.10KV系统规划 (27)7.电力电缆沟规划 (27)8.道路照明 (27)十五、通信工程规划 (27)1.现状问题及发展需求分析与评价 (27)2. 规划对策 (28)3.规划依据 (28)4.用户预测 (28)5.局所规划 (29)6.综合通信管道规划 (29)7.其它通信用房规划 (29)8.邮政局(所)规划 (29)9.微波通道规划 (29)十六、燃气工程规划 (30)1.现状问题及发展需求分析与评价 (30)2. 规划对策 (30)3.规划依据 (30)4.用户预测 (30)5.燃气场站规划 (31)6.燃气管网规划 (31)十七、环境综合治理 (31)1、环境综合治理目标 (31)2、环境综合治理的依据 (31)3、环境综合治理的原则 (31)4、片区环境功能分区 (32)5、环境综合治理规划 (32)6、环境质量达标保障机制 (33)7、组团环境综合整治对策 (33)十八、规划措施与建议 (33)1、政府强制性控制计划 (33)3、前提条件保障计划 (33)十九、附表 (34)附表1:现状用地汇总表 (34)附表2:规划用地汇总表 (34)附表3:配套设施规划一览表 (35)附表5:百旺片区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 (38)附表6:特别管制区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 (40)附表7:西丽湖片区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 (43)附表8:用地地籍信息一览表 (44)深圳市南山11-T1号片区[西丽水库地区]法定图则规划研究报告一、前言1.规划背景[西丽水库地区]位于深圳市南山区北部,羊台山脚下,由西丽水库一、二级水源保护区、长岭皮水库一级水源保护区和部分二级水源保护区以及少量非水源保护区组成。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深圳市部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粤府函〔2018〕424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深圳市部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正文:----------------------------------------------------------------------------------------------------------------------------------------------------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深圳市部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粤府函〔2018〕424号深圳市人民政府,省生态环境厅、水利厅:《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再次报送我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优化调整方案的请示》(深府〔2018〕73号)收悉,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深圳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方案。
二、深圳市要加快推进并按期完成各项饮用水水源水质保障工程,确保汇水范围发生实质性改变,严格落实各项水质保障措施,加快清理整治水源保护区内的违法违规项目,加强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切实保障饮用水源安全。
三、甘坑-苗坑水库、黄竹坑水库、岗头水库、白石塘水库等4个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待双水源保障工程正式完成、原取水口停用并向省政府报备相关证明文件后,方可取消原取水口处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西丽水库、三洲田水库、茜坑水库、铁岗-石岩水库、梅林水库、深圳水库、雁田水库等7个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待相应饮用水水源水质保障工程完工、经深圳市政府组织验收核准并向省政府报备后,相应的水源保护区调整方案方可生效。
四、大山陂-矿山水库、炳坑水库、长流陂水库、甘坑-苗坑水库、黄竹坑水库、岗头水库和白石塘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取消后,仍按原水质目标管理,确保水质不下降。
通过水质保障工程措施调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区域,要参照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要求进行环境管理。
五、省生态环境厅、水利厅要加强对深圳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工作的监督和指导,确保严格落实调整后的保护标准和规范,保障饮用水安全。
附件:1.深圳市部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方案;2.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示意图及拐点坐标(略)广东省人民政府2018年12月29日——结束——。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深圳市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的通知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深圳市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10.08•【字号】深府[2006]227号•【施行日期】2006.10.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行政执法正文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深圳市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的通知(2006年10月8日深府〔2006〕227号)我市部分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划的修编方案已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现将调整后的《深圳市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的划分》予以颁布,2000年颁布的《关于重新划分深圳市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的通知》(深府〔2000〕80号)同时废止。
深圳市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的划分一、观澜河流域水源保护区观澜河流域水源保护区范围包括宝安区龙华街道办事处、大浪街道办事处、民治街道办事处、观澜街道办事处(除君子布社区外)和光明街道办事处白花洞社区,以及龙岗区坂田街道办事处,保护区面积198.15平方公里。
本水源保护区分为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
二级保护区包括水域范围和陆域范围,其中水域范围指二级保护区内观澜河干流(始于上游民治河段)和主要支流的水域,水质保护目标为Ⅲ类,陆域范围指观澜河干流(始于上游民治河段)河道两岸岸线向陆域纵深2000米左右的陆域范围,二级保护区总面积47.84平方公里;除二级保护区以外的集雨区范围,划为准保护区,面积150.31平方公里。
二、深圳水库-东深供水渠流域水源保护区深圳水库-东深供水渠流域水源保护区范围指东深二期工程供水渠、东深三期工程供水渠明渠段和深圳水库流域内的集雨区,包括南湾街道办事处、横岗街道办事处和罗湖区属于深圳水库-东深供水渠流域的范围,以及平湖街道办事处和观澜街道办事处的君子布社区范围,保护区面积99.185平方公里。
本水源保护区分为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包括水域范围和陆域范围,其中水域范围指水库库区水域,水质保护目标为Ⅱ类,陆域范围指深圳水库正常蓄水位(27.60米)向陆域纵深200米左右的区域,一级保护区面积7.259平方公里;二级保护区指甘坑水流域(甘坑水库下游甘坑水的集雨范围,包括新木和良安田社区)和雁田水库二期、三期出水口至深圳水库流域范围,除一级保护区以外的集雨区范围,面积63.286平方公里。
深圳市西丽水库水源保护巡查内容

深圳市西丽水库水源保护巡查内容一、前言深圳市西丽水库是深圳市最大的水源地之一,也是深圳市民生活用水的重要来源。
为了保障西丽水库的水质安全,深圳市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的保护措施,并派遣专业人员进行巡查。
本文将详细介绍深圳市西丽水库水源保护巡查内容。
二、巡查内容1. 水库周边环境巡查首先,巡查人员需要对水库周边环境进行全面的巡查。
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检查周边是否存在污染源,如工厂、垃圾堆放场等;(2)检查周边是否存在违法建设,如违规开采矿山、违规填埋垃圾等;(3)检查周边道路是否存在污染物排放情况。
2. 水库内部环境巡查其次,巡查人员需要进入水库内部进行全面的巡查。
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检测水质情况,包括浑浊度、PH值、溶解氧含量等指标;(2)检测周围环境是否存在漏油、漏气等情况;(3)检查水库底部是否存在污染物积累。
3. 水库周边管理巡查除了对水库周边环境和水库内部进行巡查外,巡查人员还需要对水库周边的管理情况进行巡查。
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检查周边是否存在违规捕捞、违规养殖等情况;(2)检查周边是否存在非法采石、非法开采矿山等情况;(3)检查周边是否存在违规建设、违规占用土地等情况。
4. 环境监测为了更加全面地了解西丽水库的环境状况,巡查人员还需要进行环境监测。
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对空气质量进行监测,了解周围空气污染情况;(2)对土壤质量进行监测,了解土壤污染情况;(3)对降雨量和降雨中的污染物含量进行监测。
三、总结综上所述,深圳市西丽水库的保护工作十分重要,而巡查是保护工作的重要一环。
巡查人员需要对水库周边环境、水库内部环境、水库周边管理情况以及进行环境监测,从而更加全面地了解西丽水库的状况,为保障水质安全提供有力的保障。
深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优化调整明细

附件1
深圳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优化调整明细
我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优化调整方案已经省政府批准,依据批复时间和生效时间分成以下三类:
一、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深圳市西丽水库和赤坳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粤府函〔2018〕313号),赤坳水库和西丽水库东、西片区调整方案,自2018年9月4日起生效。
具体见下表第1、2项。
二、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深圳市部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粤府函〔2018〕424号),17个水库共16个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2018年12月29日起,实施调整或取消。
(一)岭澳水库、大坑水库、长岭皮水库、松子坑水库、清林径水库、径心水库、铜锣径水库、枫木浪水库、龙口水库、罗田水库、香车水库、东涌水库、洞梓水库13个水库共13个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实施调整,具体见下表第3-15项。
(二)大山陂-矿山水库、炳坑水库、长流陂水库4个水库共3个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取消。
具体见下表第16-18项。
三、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深圳市部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粤府函〔2018〕424号),对于通过双水源保障工程取消或通过水质保障工程调整的13个水库共11个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待相关工程完工并向省政府报备后,由市政府另行发文通知,方可取消或调整,具体见下表第19-29项。
深圳市饮用水源保护实践与思考

文琛 谢林 伸 方少曼 ( 深圳 市环境科学研究 院 广东深t 3 i l 5 1 8 0 0 0 ) 土地管理制度 , 为深圳依法管理水环境奠定了 良好基础 。
2 . 2强 化 水 源 区基 础 设 施 建 设
自2 0 0 8 年 以来 ,深圳市加 大财政投入进行水源区基础设施 建设 , 先后在深圳 、 西丽 、 石岩 、 铁 岗水库 等水 库流域建设 了多项 截污治污工程 , 将流域 内污水通过截排系统 和污水收集管 网集 中 收集后 , 抽排至水库流域外 污水 处理厂处置 , 以实现流域 污水不
替出现 。按 2 0 1 2年末 常住人 口计算 , 深圳市人 均水资源量约 保护管理与宣 传。 1 7 7 m , 不到全 国平均水平 的 1 / 1 0 。由于地下水资源有限 , 境 内无 2 . 3强 化水 源 安 全 防 御体 系 大江大河 , 均为本地发 源的小型雨源 型河 流 , 现有工程蓄水滞 洪
一
是严格审批促源头控制。严格执行建设项 目 “ _ 二同时” 制
能力较差 , 自2 0 0 0年 以来 , 全市依靠境外供 水 比例不 断增 加 , 目 度, 坚持 以批促治 、 以新带老 , 严格控制新建 项 目, 削减流域污 染 前全市 7 0 %以上 的供水 通过东部和东深两 大境外骨干 引水 工程 负荷。创 新环 境执法监管方式 , 始终保持工业污染执法的高压态 南东 江调入 , 并经境 内兴建的深圳 、 铁 岗、 石岩 、 西丽水库等诸 多 势 , 对环境 违法行为“ 零容忍 ” 、 “ 严 打击 ” 、 “ 重 处罚 ” , 灵 活运 用按 中小型水库调蓄后供 给 , 全市饮用水源对境外依赖 『 生 极强 。 日计罚 、 责令限期治理 、 查 封或 吊销排污许可 证等多种处罚 手段 以达到 铁腕 治污 、 促使企业 自觉遵 守 改革开发 3 0多年以来 ,深圳经历 了从边陲小镇 向国际化大 要求企业按规定达标排放 , 都市 的巨大转变 , 人 口和社会经济迅猛 发展 , 而随着城市 开发强 环保法律法规 的 目的。二是严厉执法削面源污染 。联合环保 、 城 度越来越大 , 诸 多水库 临近城市建成 区 , 人类活动密集 , 水库流域 管 、 水 务等相关职能部 门, 每年在汛期来 临之前和汛期 间专项执 周边存在大量居 民和企业 , 再加上少数不法分子为追求经济利益 法行动 , 取 缔饮用水源区 内违法排 污 口, 清理 暴露垃圾 和卫 生死 的偷排漏排现象偶有发生 , 使得 深圳 市在高度城市化背景下保护 角 , 清查违法种 、 养殖 和乱搭 建“ 回潮” , 清理地下工 厂 、 废 品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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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西丽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区划调整方案
深圳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2018年5月
目录
1 项目背景 (1)
2 水源保护区划现状 (2)
3 水源保护区调整依据及原则 (3)
4 水源保护区调整方案 (4)
5 水源保护区调整可行性分析 (6)
6 结论 (7)
1 项目背景
西丽水库位于南山区西丽街道,水库总库容3411.9万m3,集雨面积28.12 km2,是深圳市主要饮用水源地之一,也是东部引水工程的交水水库,每天100多万m3的原水通过西铁隧洞从西丽水库到铁岗水库、石岩水库,供应深圳西部的宝安、南山、光明等区域。
为保障深圳西部供水安全,1992年深圳市初次划定了西丽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2000年西丽水库水源保护区首次由省政府批复同意,2015年经过微调后形成目前的格局。
由于历史原因,西丽水库北侧集雨范围内,尚存在有白芒、麻磡、大磡等原住民村落(“水源三村”),特别是白芒社区和大磡社区,部分建成区被划入一级水源保护区。
近年来,南山区为减轻西丽水库“水源三村”生活污水对水库的影响,分别建设了西丽水库污水截排工程东北线和西北线,通过污水管网和提升泵站将片区污水抽提到污水处理厂。
同时,也分别在白芒河、麻磡河入库河口建设了白芒水质净化工程和麻磡水质净化工程。
此外,在白芒河、麻磡河、大磡河入库河口建设的“西丽水库入库河口前置库水生态修复试验示范工程”目前也已经完工并投入运行。
通过以上各种措施,有效减轻了“水源三村”对西丽水库水质的影响。
为了妥善处理上述历史遗留问题,构建西丽水库“更安全的供水格局”“更严格的保护体系”“更协调的发展布局”,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338-2018)和《广东省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指引》(DB44/T749-2010)的有关要求,结合西丽水库“水源三村”现有排水格局及其规划,在不影响水库水质的前提下,优化调整西丽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并开展可行性论证十分必要。
为此,深圳市环境科学研究院、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受委托开展了专题研究,论证西丽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可行性。
2 水源保护区划现状
(1)水库基本情况
西丽水库位于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正常蓄水位31.70 m,总库容3411.9万m3,正常水面面积2.94km2,集雨面积28.12km2,属于中型水库。
西丽水库建成于1960年,现以供水、调蓄功能为主,兼顾区域防洪,是深圳市重要的饮用水源水库之一。
西丽水库是东部供水工程中重要的调蓄水库,其90%以上的原水取自惠阳境内水口街道东江廉福地和西枝江马安街道老二山,经松子坑水库调蓄后,再通过输水管线及供水干线工程输送至西丽水库、铁岗水库及沿途水厂。
西丽水库有三条入库支流,均位于水库北侧,包括白芒河、麻磡河和大磡河。
(2)水源保护区现状
西丽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于1992年,经过1995、2000、2015年三次调整,其中,2000、2015年的调整方案由省政府批复同意。
目前,西丽水库水源保护区划定情况如下:
本水源保护区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包括水域范围和陆域范围,其中水域范围指水库库区水域,水质保护目标为II类,陆域范围指水库31.70 m水位向陆域纵深200 m左右的区域,其中西侧不超过(不含)沙河西路,东侧不超过(不含)沁园路,一级保护区面积8.88 km2;除一级保护区以外的集雨范围,划为二级保护区,面积为19.23 km2。
由于对保护区划分方法认识的历史局限性,我市从1992年划定水源保护区开始就将白芒、大磡片区划入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且在后续3次调整中并未涉及白芒、大磡片区。
自2000年省政府首次批复西丽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以来,仅2015年对于位于一、二级水源保护区界线附近的沙河西路、沁园路段的一级水源保护区线进行了微调,未进行过其它调整,由此形成了目前的历史遗留等问题。
3 水源保护区调整依据及原则
(1)调整依据
本研究将依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338-2018)和《广东省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指引》(DB44/T749-2010)中对于水库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法的有关规定,在不影响水库水质的前提下,对现行西丽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区划进行适当调整,以妥善处理区域历史遗留问题,同时协调好区域发展布局与水源保护之间的关系。
(2)调整原则
以保护饮用水源地水库水质为落脚点,同时兼顾区域发展布局,参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338-2018)和《广东省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指引》(DB44/T749-2010)对水源保护区划分的技术要求,拟定调整原则如下:
1)优先保护饮用水源原则
划分水源保护区要以保护饮用水源为首要目标。
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该优先保护饮用水源,从严划分、从严管理。
水源保护区的调整不得影响水源水质。
2)协调发展原则
划分水源保护区的目的在于协调区域经济发展与水源保护的关系,水源保护区的确定必须与区域经济发展规划相辅相成,相互促进。
3)最小调整原则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整体不降级,只进行局部调整,同时调整范围和面积应尽可能小。
4)科学性与可操作性相结合原则
水源保护区划分要有利于强化目标管理,局部的划分在符合总体原则的基础上,应考虑实际地形、地物的具体情况,以便区划的具体执行和使用中实用科学有效。
4 水源保护区调整方案
本次调整涉及西丽水库一、二级水源保护区,具体方案如下:
(1)将白芒侧约0.081km2、大磡社区侧约0.135km2的区域由一级区调整为二级区;
(2)将大磡村入口以南约0.006km2由一级保护区调整为非水源保护区;
(3)将沙河东路北延段约0.004 km2由一级保护区调整为非水源保护区;
(4)将西丽湖度假村侧一级保护区调整为非水源保护区,面积约0.004km2;
(5)将沙河西路、阳光及百旺工业区(包含)以西,南光高速白芒收费站匝道站以北的区域由二级水源保护区调整为非水源保护区,面积约3.680km2;
(6)将大磡村入口以南、原一级水源保护区线以西的区域由二级水源保护区调整为非水源保护区,面积约0.662km2。
具体调整情况见图1,调整结果见表1。
图1 西丽水库水源保护区调整情况明细图
表1 西丽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前后面积比较区域调整前(km2)调整后(km2)变化量(km2)一级保护区8.88 8.66 -0.22
二级保护区19.23 15.11 -4.12 总计28.12 23.77 -4.34
5 水源保护区调整可行性分析
(1)与划分技术规范相符性分析
已实施的西丽水库(东片区、西片区)水质保障工程导致地面径流的集水汇流特性发生重大改变,将东、西两片区由二级水源保护区调整为非水源保护区,符合《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338-2018)和《广东省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指引》(DB44/T749-2010)要求。
白芒、大磡社区建成区属于历史遗留问题,且距西丽水库水面远超出200 m,将白芒、大磡社区的部分一级保护区陆域调整为二级区,符合上述技术规范。
(2)保护区调整对水库水质的影响
由于西丽水库的东西两侧集水区已发生根本性变化,水库东侧和水库西侧区域均不再向水库汇水(区域点面源均不入库),而且本方案对于二级保护区调为非保护区的调整仅涉及上述非水库集水区的区域。
因此,按照本方案调整二级保护区后,不会对西丽水库水质造成影响。
(3)对区域水资源保障的影响
由于水库东西侧调非的区域为实际集水区变化,不涉及新增自产水减少,因此涉及西丽水库自产流减少的调整区域就是白芒、麻磡和大磡流域一系列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截排的区域。
而由于西丽水库水量约95%来源于东部供水工程和东深供水工程,自产水量占比只有约5%,且拟调整区域只约占西丽现状实际流域面积23.79km2的8.8%,因此本调整对西丽水库的水资源减少量占西丽水库年水资源量不到0.4%,基本可以忽略不计。
(4)调整可行性结论
综上,本项目调整方案符合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相关技术规范,优化调整后对西丽水库的水量影响轻微,对下游防洪安全无不良影响,且调整方案实施后将更有利于水源地的规范化管理,使西丽水库水质安全更有保障,具有较高的社会经济技术可行性。
6 结论
(1)水源保护区调整满足当前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技术规范要求和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对饮用水源的保护要求。
(2)西丽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调整十分必要。
保护区调整后更有利于水质安全保护和饮用水源保护区的管理需求。
妥善解决水源保护区内历史遗留问题,适应汇水特征变化,符合深圳市十三五规划等要求。
为下一步西丽水库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和国土空间管控策略制定提供必要基本条件。
同时,西丽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调整有利于下一步探索饮用水源保护区完全隔离相关政策措施的制定,进一步提高饮用水安全保障。
(3)西丽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调整方案具备可行性、可操作性和经济性,并具备实施相关保障措施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