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集团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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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质量安全管理制度(5篇)

建筑业质量安全管理制度(5篇)

建筑业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一、责权划分(一)建设单位1、协调施工、监理、设计单位的关系。

2、根据国家的有关标准、规范、规程、规定、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承包合同对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工作质量和施工质量进行检查。

对不符合国家规定和设计的行为提出整改要求。

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均应按建设单位的要求改进工作。

(二)施工单位1、严格按照设计文件。

施工方案。

施工组织设计和国家标准、规范、规程施工,对施工质量负责。

2、及时按建设单位和监理的指令改进工作。

对建设单位及监理的书面指令应在建设单位及监理指定的期限内完成书面答复。

施工单位有权拒绝建设单位、监理不正确的指令。

但必须陈述“拒绝”的正当理由,并得到建设单位和监理的确认。

在建设单位、监理坚持其指令必须执行时,其后果由坚持人负责。

(三)监理单位1、根据国家标准、规程、规范、规定、设计文件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进行监理。

对违反国家规定和设计文件的行为发出整改指令。

施工单位无正当理由拒绝监理指令。

监理可发出停工令。

复工令亦由监理发出。

2、确认施工质量。

并对已确认的施工质量负责(但并不免除施工单位对施工质量的责任)。

二、技术质量管理方针三全管理(全员、全过程、全方位)、预控为主、确保质量。

三、技术质量管理体系(一)建设单位、施工、监理都应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建立以总工程师为首的技术质量管理系统。

(二)管理系统的人员必须到岗,职责必须划分明确、管理到位。

四、图纸收发和审核(一)工程图纸及设计文件(包括设计变更)一律由建设单位档案员分发给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技术负责人(或档案员)以及监理工程师。

(二)各单位技术负责人应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审查图纸。

(三)图纸审查要点:1、要尺寸、标高、位置、预留孔洞埋件是否正确。

2、重要构造是否合理。

3、图纸、文件是否互相矛盾。

4、执行标准、规范是否明确。

5、土建与安装的衔接有无问题。

6、现在施工技术、装备、供应条件是否适应技术难点的特殊要求。

建筑业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范文(4篇)

建筑业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范文(4篇)

建筑业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我公司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提高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全水平,保障建筑工程的安全完整,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我公司从事的各类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活动。

第三条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本管理制度,加强对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管和检查,并及时发现、纠正、防止各类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四条归口管理制度:本管理制度归属于工程部,由总工程师负责制度的每年评审、监督和执行。

第二章资质要求第五条全体员工要求具备相应的从业资格,并与自己的从业资格相符的岗位上工作。

第六条施工项目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相应的施工许可证,并在施工前经过审批及备案。

第七条对参与工程施工的主要负责人进行培训,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安全技术、应急救援等方面的知识培训。

同时,定期组织岗位培训和考试。

第三章设计管理第八条工程项目应符合相关设计标准和规范,设计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并了解最新的设计标准和规范。

第九条工程设计必须通过评审并获得批准,设计文件必须完整、准确、合理、详细。

第十条工程设计变更必须经过相应的程序,审核并获得批准。

第四章施工管理第十一条施工前,施工单位必须对工程现场进行勘察,并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和安全预案。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必须安排专业技术人员或专职安全员对现场进行管理和监督,并及时报告工程进度和质量问题。

第十三条施工现场必须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并采用合理的工艺、材料和设备。

第十四条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明确的安全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并保持施工环境清洁、整齐。

第十五条施工过程中,必须按照施工方案和安全预案进行施工,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

第五章质量检验与验收第十六条工程建设验收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相应的质量检验和验收工作。

第十七条工程质量检验必须受到独立的第三方检测机构的监督和签字确认,确保质量检验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建筑工程公司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公司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工程质量安全治理制度安全治理制度第一节、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一条总则安全生产是一切经济部门和生产企业的头等大事,各级领导要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加强治理,保证职工在生产(工作)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促进生产的进展。

各级领导,对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劳动爱护负要紧责任和直接责任,要努力改善劳动条件,注意劳逸结合。

抓好安全教育。

制定以防止工伤事故、职业中毒和职业病为主的安全技术措施、长远规划和年度打算,并组织实施。

第二条公司总经理职责1、公司总经理是企业劳动爱护和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者。

对本公司安全生产、制度建设、安全保障机构体系的建立健全,使之有效的运行负总责。

2、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并以此为依据结合公司特点,督促有关人员、部门制定公司的各项安全治理制度,督促各级领导和各部门职员,做好本职范围安全工作。

3、组织制定公司安全目标、规划。

4、将安全生产列为重要议事日程。

•每年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上年安全生产情况,提出下年安全目标,组织编制、审批、布置本单位的安全工作。

5、保持安全保障体系的有效运行,使其充分发挥专兼职人员的职能,使安全生产处于受控状态。

6、制造文明施工条件,拨给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和其它安全措施经费。

7、主持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并督促实施。

第三条公司生产副总经理职责1、在总经理领导下,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对国家财产和职工的安全健康负要紧责任,从组织、治理、指挥、协调生产方面负安全责任。

2、每月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专业会议,分析安全生产状态,总结经验教训,制定防范措施,研究解决安全、防火、交通、工业卫生、环境爱护、文明施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3、检查安全保障体系运行的有效性,提高安全检查机构和安检队伍的素养,支持安检人员的工作,使其发挥应有的作用,使安全生产处于受控状态。

4、组织安全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好的典型,对安全生产有突出贡献者,给予表扬和奖励。

建筑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建筑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一、指导思想为加强建筑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目标1. 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实现质量安全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

2. 提高工程质量,降低安全事故发生率,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

3. 增强员工质量安全意识,提高员工质量安全素质。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公司成立质量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全面领导、协调、监督公司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2. 公司质量安全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监督、检查、考核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3. 各部门、项目部设立质量安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项目部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四、工程质量管理制度1. 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及地方有关工程质量的标准、规范、规程。

2. 加强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质量检验,确保原材料、半成品、成品质量合格。

3. 严格施工过程控制,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

4. 定期开展工程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5. 建立工程质量档案,确保工程质量可追溯。

五、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 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2. 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施工现场安全有序。

3. 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4. 加强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5. 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六、奖惩制度1. 对在质量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质量安全管理制度、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或安全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七、监督检查1. 公司质量安全部门定期对各部门、项目部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

2.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相关单位及时整改。

3. 对整改不力或屡次发生质量安全问题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公司质量安全部门负责解释。

建筑公司质量环境安全管理制度

建筑公司质量环境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公司各项工程建设质量、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提高企业整体管理水平,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办公区域及生产设施。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公司质量、环境、安全管理工作,实现工程质量、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持续改进。

第二章质量管理第四条质量方针:以人为本,追求卓越,满足客户需求,打造优质工程。

第五条质量目标:1. 工程合格率100%;2. 客户满意度95%以上;3. 优良工程比例逐年提高。

第六条质量管理职责:1. 公司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全面质量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2. 项目部负责工程质量的具体实施,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设计要求;3. 施工班组负责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第七条质量管理制度:1. 质量计划编制与实施;2. 质量检查与验收;3. 质量问题整改;4. 质量统计分析与改进。

第三章环境保护第八条环境方针:遵守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履行社会责任,持续改善环境。

第九条环境目标:1. 严格执行国家环保法律法规,确保项目达标排放;2. 提高资源利用率,降低废弃物产生;3. 建立健全环境管理体系,持续改进环境绩效。

第十条环境管理职责:1. 公司环境管理部门负责环境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2. 项目部负责项目环境的具体实施,确保项目环境达标排放;3. 施工班组负责施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严格执行环保措施。

第十一条环境管理制度:1. 环境管理体系建立与实施;2. 环境监测与评估;3. 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4. 环境信息收集与反馈。

第四章安全生产第十二条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第十三条安全生产目标:1. 事故发生率逐年下降;2. 人员伤亡事故为零;3. 重大设备事故为零。

第十四条安全生产管理职责:1. 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2. 项目部负责项目安全生产的具体实施,确保项目安全;3. 施工班组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防护,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建筑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完整版(精选6篇)

建筑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完整版(精选6篇)

建筑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完整版(精选6篇)公司为了更好的执行集团公司的战略目标、扩大集团公司的经营市场,加强集团的内部管理和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会制定制度。

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建筑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完整版(精选6篇),希望对你有帮助!建筑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完整版1一、为达到劳资兼顾,互利互惠,给予员工合理的待遇,依照以下原则制定本制度:1、正确处理好企业与员工之间的物质利益关系,调动员工积极性、创造性,推动员工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提高劳动生产率,依据岗位责任,在对员工能力及业绩进行考评的基础上,给予必要的薪酬。

2、谋求稳定、合作的劳资关系原则:对公司的优秀骨干人才在薪资合理分配的基础上予以特殊考虑,以建立稳定、长期合作的劳资关系。

3、员工薪资参考社会物价水平、公司支付能力以及员工担任工作的责任轻重、难易程度、绩效及工龄、资历等因素综合核定。

二、薪酬体制1、薪资标准确定:公司依照岗位的重要程度、责任大小、难度高低等因素确定个岗位薪资标准。

2、年薪制:由总经理确定年薪标准(一般一年确定一次)。

(1)薪制对象:公司聘任的高层管理人员,相关的高级技术、业务人员和特殊岗位人员。

(2)年薪标准:由公司总经理根据业绩、能力、责任等因素确定,享受年薪制的员工薪资由工资总额的30%作为绩效工资,其余70%按月平均发放,年终根据工作完成情况核算绩效工资发放额(以年终考勤、奖惩、绩效考核等依据)。

3、月薪制:享受月薪制的员工由所在部门领导确定并报行政人事部审核,总经理审批。

(1)月薪制对象:除实行年薪制工资以外的固定在编员工。

(2)月薪标准:根据员工能力、岗位重要程度、难度确定,行政人事部审核,公司总经理审批。

4、日工资制:临时雇用的施工工人。

日工资制工人不属于公司固定员工,其工资标准由工程部拟定,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5、公司固定员工分类:(1)高层管理人员:总经理、副总经理(2)中层管理人员:部门经理、项目经理(3)专业技术人员:造价师、设计师、工程师、预算员、绘图员、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资料员、会计、出纳等(4)业务人员:市场开发人员、采购员(5)行政后勤人员:文秘、仓管、保安、杂工、清洁工等三、薪资结构:固定员工薪资由基本工资+加班工资+奖金+补贴组成。

建筑公司质量安全部门管理制度

建筑公司质量安全部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公司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建筑工程质量与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质量安全部门及其相关人员,是公司质量安全管理的依据和准则。

第三条质量安全部门应全面负责公司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对建筑工程质量与安全负总责。

第二章职责第四条质量安全部门的主要职责:1. 制定、修订和实施公司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确保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有效运行;2. 组织开展质量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质量安全意识;3. 监督检查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及时发现和纠正质量安全问题;4. 组织工程验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和行业规定;5. 参与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提出事故防范措施;6. 协调与相关部门的工作,确保质量安全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第五条质量安全部门相关人员职责:1. 负责质量安全工作的具体实施,严格执行质量安全管理制度;2. 参与工程验收,对工程质量进行评定;3. 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及时上报;4. 参与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协助落实事故防范措施;5. 配合其他部门开展质量安全相关工作。

第三章质量安全管理第六条质量安全管理:1. 严格执行国家和行业质量安全标准,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2. 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确保体系有效运行;3. 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确保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4. 严格材料、设备、工艺等质量管理,确保工程质量;5. 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质量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6. 加强员工质量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质量安全意识。

第七条工程验收:1. 严格按照国家和行业验收标准进行工程验收;2. 验收过程中,对工程质量进行评定,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3. 验收合格后,出具验收报告,并报公司相关部门备案。

第四章安全事故处理第八条事故处理:1. 及时报告安全事故,启动事故应急预案;2. 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查明事故原因;3. 提出事故防范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4. 对事故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严肃处理。

建筑公司质量科管理制度

建筑公司质量科管理制度

建筑公司质量科管理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依据国家有关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旨在通过规范管理,提高工程质量,确保工程安全。

2. 质量科作为公司质量管理的专责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和指导全公司的质量管理工作。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质量科应设立专职的质量管理人员,明确各自的职责和权限。

2. 质量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定期接受质量管理培训。

3. 质量科负责制定年度质量管理计划,包括质量目标、监督检查计划等。

三、质量管理流程1. 前期准备:项目开工前,质量科应审核工程设计文件和施工方案,确保其符合质量要求。

2. 材料管理:所有建筑材料必须经过质量科的检验合格后才能使用,确保材料的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3. 施工过程控制:质量科应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巡查,监督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执行情况。

4. 工程验收:工程完工后,质量科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质量验收,确保工程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四、质量控制措施1. 技术交底:每个工序开始前,技术人员应对施工人员进行详细的技术交底。

2. 三检制:实行自检、互检、专检相结合的三检制,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3. 质量奖惩:建立质量奖惩机制,对于质量管理表现突出的个人或团队给予奖励,对质量问题的责任方进行处罚。

五、质量改进1. 质量科应定期收集质量信息,分析质量问题的原因,制定改进措施。

2. 鼓励员工提出合理化建议,持续改进质量管理体系。

3. 定期对质量管理体系进行评审和更新,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外部环境和内部需求。

六、文件与记录管理1. 质量科应建立和维护完整的质量管理档案,包括质量计划、检查记录、改进报告等。

2. 确保所有质量相关文件和记录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七、监督与审计1. 质量科应定期对内部质量管理活动进行监督和审计。

2. 对于重大质量问题,应邀请外部专家或第三方机构进行审计。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质量科负责解释。

2. 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冲突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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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汇编广州市建筑集团质量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促进工程质量责任意识普遍提高;进一步健全企业质量保证体系,严格落实质量责任,强化质量过程控制,杜绝各类较大及以上等级质量事故,促进建筑工程质量的稳步提升,结合集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单位必须坚持“质量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科学管理、全程监控、优质高效、顾客至上”的质量方针,实施品牌战略;实践“建广厦千万,留美景人间”的企业精神。

确保工程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

第三条根据《质量管理责任制》的有关规定,各级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级单位的工程质量责任人,对管辖范围内的工程质量负全面领导责任;主管技术、质量的总工程师对工程质量负直接领导责任;其他副职在各自分管工作范围内对工程质量负责。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属下企业。

第五条认真执行工程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提高贯彻法规标准的意识,强化监督检查,对于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质量及建筑节能有关强制性标准的问题,要严肃处理。

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等一系列质量验收规范,强化工程质量监管,加强对工程施工全过程的质量管理。

力争工程产品一次成优,杜绝不合格产品,确保工程质量一次交验合格率100%。

第六条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及工法,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和综合施工质量水平评定考核制度。

第七条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各公司、专业分公司应当建立质量管理职能部门、质量管理体系、质量管理制度及质量岗位责任制。

确定工程项目经理(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和施工管理负责人。

第八条施工前各单位应依据国家现行的相关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规范和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等,编制建筑节能施工方案及住宅工程分户验收方案。

应结合本单位的专业特点,制定质量管理实施细则,确定可量化的质量目标和创优目标,层层分解,做到目标明确,责任落实。

制定年度工程施工质量创优方案及措施,编制创优目标计划,并进行管理、检查与督促实施。

第九条各单位的质量管理部门应会同工会、共青团等组织,广泛发动职工参加QC小组活动,并做好指导、帮助、推进工作;开展QC小组活动,应与企业的方针目标管理、项目管理、班组建设、技术革新和合理化建议以及推广应用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新工艺等活动相结合。

第十条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集团公司编写出版的《建筑施工工艺标准》进行施工及管理,强化施工质量过程控制,采取相应的技术保障措施,保证各工序质量达到验收规范的要求。

第十一条建立质量管理的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

在工程质量的监督及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中,必须按照《关于统一使用<广东省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技术资料统一用表>的通知》(粤建管字【2003】120号)的要求,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保证资料的检查,督促工程建设各方正确使用技术资料统一用表,确保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十二条加强对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要将结构安全、容易造成质量通病的设计和厨房、卫生间的设计是否符合强制性条文进行重点审核。

针对工程质量通病,研究制定克服工程质量通病技术措施,贯彻执行落实《广州市质量通病防护措施》和《广东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措施二十条》(粤建管字【2005】60号),抓好质量通病专项治理,推动建设工程质量整体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第十三条建立质量管理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的教育培训;通过教育、培训提高各级质量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水平。

教育和考核的内容:(一)国家颁布的有关质量方面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规定。

(二)质量管理规定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工程质量系列规范。

(三)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基本知识。

(四)工程建设各工种操作规范及施工工艺标准。

(五)建设工程质量的质量通病防治措施。

第十四条根据施工质量交底分级管理,各自负责的原则,各级管理人员向下一级人员布置工作时并应进行施工质量交底。

第十五条重大的、特殊的工程,应用推广新结构、新工艺、新设备的工程,以及使用新型材料的工程,由公司总工室主持,并组织有关部门、施工现场负责人、项目部技术主任等参加的施工技术质量交底。

第十六条施工前项目经理根据工程施工特点、部位有针对性向生产班组进行施工技术质量交底。

交底内容:各工种操作要领、施工工艺、质量标准、安全措施、技革项目和混凝土、砂浆各种等级,配比等。

第十七条施工前应由生产班组长向工人进行施工技术质量交底,内容:技术质量要求,安全措施、工序位置、工序搭接等。

施工技术质量交底必须有文字依据履行签名程序。

第十八条项目质量控制应坚持“质量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计划、执行、检查、处理”循环工作方法,不断改进过程控制。

第十九条项目质量控制必须实行样板制。

项目部要建立结构样板及装饰工程样板间或墙,经验收合格后,以此为参照进行大面积施工。

第二十条施工过街中应按要求进行自检、互检和交接检。

第二十一条质量否决制度;隐蔽工程、指定部位和分项工程未经检验或已经检验定为不合格的,严禁转入下道工序。

第二十二条成品保护制度;项目管理人员应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减少工序的交叉作业,上下工序之间应做好交接工作,并做好记录。

在施工过程中做好防护措施。

第二十三条项目部应建立项目质量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办法。

项目经理应对项目质量控制负责。

过程质量控制应有每一道工序和岗位负责人。

强化施工质量过程控制,保证各工序质量达到验收规范的要求。

第二十四条质量控制应按下列程序实施;(一)确定项目质量目标(二)编制项目质量计划(三)实施项目质量计划1.施工准备阶段质量控制;2.施工阶段质量控制;3.竣工验收阶段质量控制。

第二十五条各单位应建立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及调查制度;工程发生质量事故,项目部要马上向公司有关部门分管领导报告,并做好事故现场抢险保护工作,质量管理部门接到报告后,要组织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对事故处理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并制定事故处理方案。

第二十六条凡工程所用的各种材料(包括主要节能材料和设备),成品或半成品,必须具有材质出厂质量证明书,检验及复验报告,并且一一对应;材料的检验结果、批量、质量指标满足设计规范要求;实行见证取样、送检,监督抽检。

检测单位资质要符合要求。

第二十七条混凝土、砂浆、石膏、沥青及特种材料的配合比,应有施工前按设计要求等级做好试验、设计、严格按配合比进行施工,并按规范要求进行留件试验、试压。

按照《广州市城乡建委关于推广使用广州市混凝土质量追踪和动态监管系统的通知》(穗建质【2010】25号)推广实施管理。

第二十八条及时提供各项有关试验报告。

试验报告要有试验人员和复检人员、负责人签字,做到齐全有效。

第二十九条根据国务院《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对民用建筑参建各方主体的责任与义务,认证贯彻落实节能措施。

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认真做好<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宣贯和实施工作的通知》指导工作。

建筑工程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应按照《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

节能施工中要重点把握4个方面:(一)墙体、屋面、地面等围护结构方面:墙体、屋面和地面围护节能工程使用的保温隔热材料的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燃烧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严寒和寒冷地区外墙热桥部位,应按设计要求采取节能保温等隔断热桥措施。

(二)门窗节能工程方面:建筑外窗的气密性、保湿性能、中空玻璃露点、玻璃遮阳系数和可见光透射比应符合节能设计要求。

(三)采暖节能工程方面:采暖系统的制式,应符合设计要求;散热设备、阀门、过滤器、温度计及仪表应按设计要求安装齐全,不行随意增减和更换;室内温度调控装置、热计量装置、水力平衡装置以及热力入口装置的安装位置和方向应符合设计要求,并便于观察、操作和调试。

(四)配电与照明方面:低压配电系统选择的电缆、电线截面不得低于设计值,进场时应对其截面和每芯导体电阻值进行见证取样送检。

每芯导体电阻值应符合规定。

设备改造主要是照明节能改造,如在公用部位安装节能灯和声、光控感应灯具等。

第三十条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应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和广州市城乡建设委颁布的《关于实行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对住宅工程的每一户的主要使用功能和观感质量进行验收。

分户验收应以单位工程中每套住宅为基本检查单元,以工程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质量为主要验收对象,以相应分部、分项工程的检验批为主要验收内容。

主要内容包括:(一)地面、墙面和顶棚面层质量;(二)门窗安装质量;(三)建筑外门窗节能措施与设计的符合情况;(四)阳台、露台、厨房、厕浴间、窗台的防水工程质量;(五)栏杆、护栏的整体安装质量;(六)给排水系统安装质量;(七)室内电气工程安装质量;(八)其它有关规定要求分户检查的内容。

第三十一条工程竣工验收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家现行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规范、省发布的有关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强化施工质量过程控制,保证各工序质量达到验收规范的要求。

工程竣工验收是指:建设工程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工程建设规范的规定,已全部完成工程设计文件要求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并取得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工程质量、消防、规划、环保、城建档案等验收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后,由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专家进行工程竣工验收。

第三十二条验收程序:(一)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前,要进行工程质量验收,由项目经理组织一次全面的自检;并按《广州市建筑结构实体质量监督抽测办法》对实体质量抽检合格后,再向公司申请办理工程预验收。

预验收内容包括:质量控制资料和工程管理资料的完整性及实物质量。

(二)工程办理预验收前7天,项目技术负责人填报《竣工工程预验收(交付验收申请表)》,并连同整套装订成册的工程技术资料送公司审核。

(三)工程技术资料经审核合格后,质量管理部门组织专业组对工程进行观感、细部和治理工程质量通病措施的落实情况等进行检查和评分,对不符合设计要求的和国家强制性条文的部位,要求项目部及时进行整改。

(四)项目部按要求进行整改后,经公司质量部门组织复查合格后,项目技术负责人填报验收申请表,将工程技术资料送监理单位审核后,再由建设单位送监督机构抽查。

(五)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项目部,由条方责任主体组成质量验收小组整体工程质量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验收规范标准进行验收。

(六)若工程验收组各成员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或由于其他原因导致工程未能如期办理验收,有关方面应采取积极措施,马上整改;大力协助建设单位重新验收。

第三十三条工程资料管理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国务院、建设部、省、市等上级有关部门发布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系列规范有规定和管理办法等。

第三十四条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科学的工程资料管理制度,依法做好工程资料的接收、整理、保管、利用和保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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