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管理规定
(完整版)招投标管理办法

(完整版)招投标管理办法招投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招投标活动,维护公平竞争,促进市场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及法规,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招标人、投标人、中标人以及其他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各方,包括但不限于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第三条招投标活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确保项目的最佳投标结果,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
第二章招标准备第四条招标人应在招标前制定招标文件,明确项目的需求、技术规范、预算等内容,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评审和审批。
第五条招标人应在适当的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明确招标项目的基本情况、资格要求、报名方式、报名截止时间等信息。
第六条招标人应根据项目的特点和需要,制定招标文件的内容和形式,确保招标文件完整、准确、具体。
第七条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等资金保证方式及金额,并规定相应的违约责任和解决纠纷的方式。
第三章投标准备第八条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准确理解项目的需求和要求,确保投标文件的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第九条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完整的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递交。
第十条投标人应保证投标文件的真实、准确、完整,并按照规定的方式提供相应的资质证明、业绩证明等相关材料。
第十一条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后,保证相关人员的方式畅通,以便招标人在需要时能够联系到其。
第四章投标评审第十二条招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组织专业人员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估各投标人的资质、能力、价格等方面的综合情况。
第十三条投标评审应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评审过程应记录并留存相关文件。
第十四条投标评审结果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公示,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第十五条投标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按照规定的程序提出复议或申请行政复议、诉讼等救济方式。
第五章中标及履约第十六条招标人应在及时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并在合同中明确项目的具体要求、履约期限、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内容。
招投标管理办法

招投标管理办法招投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招投标活动,保障公平、公正、公开,加强招投标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国内范围内进行的招标、招标代理、评标等相关活动。
第三条招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平竞争原则,尊重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保障各方合法权益。
第四条招投标活动应当遵循诚实守信原则,禁止任何形式的欺骗、串通、贿赂等不正当行为。
第二章招标程序第五条招标人应当根据需求确定招标方式,并向公众发布招标公告。
第六条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详细说明招标标的、资格条件、技术要求、评标办法等相关内容。
第七条招标人应当组织开标、评标、确定中标候选人,并公示招标结果。
第八条招标人应当与中标候选人进行商务谈判,最终确定中标人。
第九条招标人应当签订合同,并按照合同履行义务。
第三章招标代理机构第十条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招投标活动。
第十一条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备专业能力,并获得相关行政许可。
第十二条招标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保证公平竞争和信息公开。
第四章评标标准第十三条评标标准应当公示,公允,有利于优质供应商的竞争。
第十四条评标标准应当综合考虑价格因素和质量因素,并给予适当权重。
第十五条评标委员会应当有丰富的行业经验,专业素质过硬,独立、公正、公平。
第五章违规处罚第十六条对公开招标活动中出现的违规行为,责任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严重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虚假陈述、串标、贿赂等行为,责任人将被列入黑名单。
第十八条违规行为应当由招标监督部门进行调查处理,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附件:1. 招标公告范本2. 招标文件模板3. 合同范本法律名词及注释:1. 招标:指供应商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投标。
2. 招标代理:指由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机构或组织,负责协助招标人进行招投标活动。
3. 评标:指评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分和排名。
4. 中标:指评标结果中被确定为中标人的投标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管理条例doc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管理条例doc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招标投标行为,加强管理,提高招标投标工作的质量和效益,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合用于国务院、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市级人民政府采购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招标投标活动。
第三条招标人和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保障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招标人和投标人应当依法依规从事招标投标活动。
第四条国家支持和鼓励参加招标投标活动的各类社会力量和各类经济组织竞争,有关部门应当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营造公开、透明、竞争的招标投标市场。
第五条招标人应当对招标文件的编制、发布、评审、定标和履约进行全过程管理和监督,保障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招标文件第六条招标人应当依法依规编制招标文件,经组织部门审查合格后发布。
第七条招标文件应当具有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明确招标投标要求和标准。
第八条招标文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招标公告;(二)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和格式;(三)招标条件和技术规范;(四)合同条款和履约保证金的支付要求。
第九条招标公告应当公开辟布,发布期限应当不少于十五天。
第十条招标公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招标项目名称、数量、技术参数、招标人、联系方式和报价截止日期;(二)招标文件的费用和获取方式;(三)投标人的资格审核条件和资料要求。
第十一条招标人应当保证所提供的招标文件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误导性和歧义性的内容。
第三章投标文件第十二条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标准,制定投标文件。
第十三条投标文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投标函;(二)投标报价及报价单;(三)技术方案和技术标准;(四)履约保证金和其他保证要求。
第十四条投标人应当将投标文件提交到招标人规定的送达地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送达。
第十五条投标文件不得有弄虚作假、串通投标、行贿、利用职权和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第四章招标评审第十六条招标人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评审专家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完整版)招投标管理办法

(完整版)招投标管理办法(完整版)招投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招投标活动的组织和实施,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保障国家和社会利益,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国有企事业单位、军队及其相关部门、社会团体等进行招投标活动。
第二章招标范围和方式第三条招标范围包括工程建设、货物购置、服务采购等领域。
其中工程建设分为建筑工程、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等不同类型。
第四条招标可以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
具体招标方式应根据项目的特点和需求确定,确保公正公平。
第三章招标程序第五条招标程序包括招标公告发布、投标文件准备、投标文件递交、开标评标、中标结果公示等环节。
各环节必须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间节点进行。
第六条招标公告应明确项目的基本情况、投标条件、评标标准、投标文件准备要求等内容。
应通过政府采购网、媒体等途径广泛发布。
第七条投标文件应包括工程方案、施工进度安排、资金预算、技术标准等内容。
投标文件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陈述或隐瞒重要信息。
第八条开标评标环节应公开、透明,由评标委员会组织进行。
评标标准应符合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要求。
第九条中标结果应及时公示,并告知所有参投单位。
中标单位应按照合同规定履行合同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投标文件中的内容。
第四章监督和处罚第十条对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督的部门和机构应建立健全的监督体系,加强对招投标活动的监督和管理。
第十一条违反本管理办法的行为,将视情节轻重采取警告、罚款、暂停参与招投标活动等处罚措施,并可以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对于串通投标、行贿受贿、虚假投标等严重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返还不正当所得。
第五章附则第十三条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废止原有的招投标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对于未尽事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和解释。
第十五条本管理办法解释权归财政部所有。
(完)。
2023年最新版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全文)

2023年最新版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国家招标投标制度,规范招标投标行为,促进公平竞争,保证招标投标活动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依法保护投标人、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政府采购、土地使用权出让和与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关的建设工程、招标代理等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
第三条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透明、诚实守信的原则。
第四条招标投标活动应当依法实施,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不得影响竞争公平,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五条招标投标活动不得有下列行为:(一)以贿赂、承诺贿赂、请托、利益输送等方式影响招标投标活动的;(二)串标联标、分拆标包、恶意串通等妨碍竞争公平的;(三)虚假投标、恶意哄标、过高或者过低报价等损害自身利益或者其他投标人或者招标人利益的;(四)拒绝接受、阻挠监督检查、提供虚假信息或者故意隐瞒重要事实等妨碍招标投标监管的。
第六条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方式,鼓励和引导投标人和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开展招标投标活动。
第七条招标人应当制定详细的招标文件,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发布招标公告。
第八条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说明、招标文件,以及履约保证金和投标保证金制度等部分。
第九条招标公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招标项目的名称、编号、内容、估算金额、实际控制人等基本情况;(二)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和截止时间;(三)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以及结果公告的时间和方式;(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十条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
第十一条投标文件包括投标书和资格文件两部分。
第十二条投标人应当依据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和投标保证金。
第十三条招标人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评审,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论证。
第十四条招标人应当在评审结束后公开评标结果,公告中标单位名单。
第十五条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合同约定的要求履行合同,并交纳履约保证金。
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各类工程项目。
第三条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第二章招标第五条招标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法人资格;(二)具有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三)具有招标所需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能力;(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招标项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手续的,已经审批、核准或者备案;(三)有相应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四)有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招标人可以根据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选择公开招标或者邀请招标方式。
第八条招标人应当编制招标文件,并在发布招标公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前,将招标文件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第三章投标第九条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法人资格;(二)具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条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人。
第十一条投标文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投标函;(二)投标报价;(三)施工组织设计或者方案;(四)资格证明文件;(五)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材料。
第四章开标、评标和中标第十二条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
第十三条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
招投标管理流程及规定

招投标管理流程及规定招投标是指政府、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在需求项目范围内,通过发布公告、接收供应商投标、评标等环节,选择合适的供应商或承包商来满足其需求的一种公开透明的采购方式。
为了确保招投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减少风险,各级政府和企事业单位都有一套相应的招投标管理流程和规定。
一、招投标管理流程1.需求确定:招标人确定项目需求,并编制招标文件,明确项目的技术、商务、法律等方面的要求。
2.招标公告发布:招标人按照相关规定,通过媒体、招标网站等渠道发布招标公告,向潜在供应商宣布项目需求和招标计划。
3.资格审查:招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对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
资格审查主要包括供应商的注册资格、业绩记录、财务状况等。
4.投标准备:合格的供应商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准备并递交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方案、商务报价、合作伙伴资质等。
5.开标评标:招标人组织开标和评标工作,即公开拆封投标文件,并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评审办法进行评标。
6.中标公告与合同签订:招标人根据评标结果,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并与中标供应商签订正式合同。
7.履约管理:中标供应商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并接受招标人的监督和检查。
二、招投标管理规定1.公开透明:招标人应当通过媒体公开招标信息,确保每个合规供应商都有机会参与投标。
2.平等竞争:招标人不能以任何方式对某一投标人提供特殊待遇或歧视其他投标人,保证所有投标人的竞争地位平等。
3.信息披露: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详细说明项目需求、评标标准、合同条款等重要信息,确保投标人了解项目情况并做出符合要求的投标。
4.资格审查:招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避免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参与竞争。
5.评标标准公正:评标委员会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进行评标,并做出公正、客观的评定。
6.保密原则: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应对投标文件中的商业秘密等保密信息妥善保管,防止泄露。
工程项目招标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保证招标投标活动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
第三条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预正常的市场竞争。
第四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项目,其招标投标活动应当按照本规定进行。
第二章招标条件第五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项目,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工程项目已依法履行审批、核准或者备案手续;(二)工程项目的资金来源已经落实;(三)工程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已经确定;(四)工程项目的招标文件已经编制完成。
第六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项目,其招标人应当按照以下规定确定:(一)国家投资的项目,由项目审批部门或者项目核准部门指定的招标人负责招标;(二)非国家投资的项目,由项目法人或者项目所有人指定的招标人负责招标。
第三章招标方式第七条工程项目招标方式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第八条下列工程项目必须采用公开招标方式:(一)国家重点工程项目;(二)省级以上重点工程项目;(三)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其他工程项目。
第九条下列工程项目可以采用邀请招标方式:(一)技术复杂、专业性强,只有少数潜在投标人能够承担的工程项目;(二)有特殊要求,只有少数潜在投标人能够满足条件的工程项目;(三)其他依法可以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工程项目。
第四章招标组织形式第十条工程项目招标组织形式分为招标人自行招标和招标代理机构招标。
第十一条招标人自行招标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招标项目的相关资质;(二)具有招标项目的项目管理能力;(三)具有招标项目的招标经验。
第十二条招标人自行招标的,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编制招标文件;(二)发布招标公告或者邀请招标公告;(三)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四)组织投标文件编制和递交;(五)组织开标、评标和定标;(六)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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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投标管理补充规定
为规范招投标管理,理顺招投标工作程序,结合公司组织机构设置,进一步明确招投标过程中的管理职责,按照业主负责制,推行三级管理、两级审核的管理思路,发挥专业审核把关、党群工作部纪检监察的作用,对公司招标项目进行归类,由招标组织单位进行实施,特制定本补充规定。
一、完善组织机构
、招投标管理工作思路:业主负责制、三级管理、两级审核。
业主负责制:作为招标项目的业主单位,全程参与招标工作,保证最大限度满足经营生产需要。
三级管理:组织单位、专业单位、纪检监督部门三级管理,组织单位严格按照招投标管理的相关规定组织招标工作,专业单位结合专业职责对招投标工作进行审核把关,纪检监督部门全程进行纪检监察。
两级审核:由招标投标委员会组织业主单位、组织单位、专业单位、纪检监督部门召开联席会议,解决在招投标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初步审核意见,推荐拟中标单位;由公司召开经理办公会,听取招标组织单位汇报,对招标项目中标单位进行审定,最终确定中标单位。
、组织机构与职责:成立招投标监督组。
招投标监督工作由公司监事会、招标投标委员会、党群工作部全程参与监督指导。
主要职责:负责监督招标流程的规范性、招标文件的完整性,进行投标单位资格预审;党群工作部负责建立评标专
家库,确定每次招标项目评标专家;监督开标、评标、定标的全过程;受理招投标中出现的举报事宜;制定并监督开评标纪律的实施;纠正、追究招投标工作中违纪单位和个人责任。
二、招标项目分类
公司招投标项目原则由工程部、物资部和制造部三家单位组织招标项目招标,禁止其他单位和个人以公司名义开展招投标工作。
、工程类招标项目,由工程部负责组织招标。
工程类:主要包含土建、安装、装饰、勘查、监理等单项工程,由工程部负责组织招标,主管领导把关。
技改类:指工艺或设备的结构性能进行局部改装或改进、增添新设备、新装置,改进工艺流程等技改项目,由工程部负责组织招标,制造部和设备部把关。
能环类:水污染防治与资源化,大气污染防治,固体废物的处置和利用,噪声控制,土地复垦,清洁生产,节能技术及环境监测与评价,环境管理等新建和改造工程,由工程部负责组织招标,资源环保部、制造部和设备部把关。
安防类:安全防护相关的设施、系统、服务等新建和改造工程,由工程部负责组织招标,安全保卫部把关。
、物资类招标项目,由物资部负责组织招标。
工程物资类:指工程用材料、尚未安装的设备以及为生产准备的工器具等,由物资部负责组织招标,工程部、制造部把关。
生产物资类:指原材料、燃料、辅料、劳保用品等,由物资部负责组织招标,制造部、安全保卫部把关。
设备类:含构成固定资产的设备、仪器、仪表、备品备件、工器具等,由物资部负责组织招标,设备部把关。
办公生活用品、食品类:由物资部负责组织招标,办公室把关。
、技术工艺类招标项目,由制造部负责组织实施。
设计、试验类:由制造部负责组织招标,技术主管领导把关。
检修类:设备大、中、小修,例修和抢修等工程,由制造部负责组织招标,设备部把关。
生产运输、维护类:厂内、厂外等运输;日常维护等,由制造部负责组织招标,生产主管领导把关。
三、招标组织方式
㈠公布信息招标:由招标投标委员会办公室在“中国招标网”发布招标信息,组织招投标活动。
㈡邀请招标:由招标组织单位向有承担该项工程类、物资类、技术工艺类招标项目相应资质、能力和信誉的三个以上(含三个)企业发出招标邀请书。
㈢密封报价招标:经公司招标投标委员会批准后采用密封报价的形式进行招标,由投标单位按规定时间采取密封邮寄或直接送达到招标组织单位,然后统一按程序开标。
参加密封报价的单位一般不得少于三家(含三家)。
㈣传真报价招标:经公司招标投标委员会批准后采用传真报价的形式进行招标的,由投标单位统一传真到财务部,由专人随即密封,然后统一按程序开标。
标的额万元及以上必须采用公布信息招标;~万元可采取公布信息招标或邀请招标;~万元可采取密封报价招标;
万元以下可采取传真报价招标。
公布招标信息招标和邀请招标,要求必须现场开标,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到场参加开标会。
四、投标资质内容
在发布招标信息中明确,要求投标单位除提供招标项目所需要的技术资质以外,还要提供营业执照(年检合格的),地税、国税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提供开户许可证、开户许可证上银行名称及账号,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年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物资零星采购长期供应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有效期一年)等。
开户许可证上银行账号作为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以及中标后付款唯一账户。
五、投标资质审查
完善投标单位资质审核程序,招标组织单位根据招标信息要求,要求投标单位提供资质文件,由技术主管部门、财务部、办公室对投标单位上报的资质文件进行资格预审,评标时对资质原件进行验证。
六、招标组织程序
、提出招标项目。
招标项目均由业主单位依据公司相应批复文件或计划安排向招标组织单位提出招标内容、投标人资质要求和技术要求。
招标组织单位负责招标投标相关工作。
、制定招标方案。
招标方案主要包括:招标领导小组、拟采用的招标方式或邀请的投标单位名单、投标人资质要求、主要技术要求等。
、发布招标信息或发出招标邀请书等。
、审查投标单位递交的投标函及资质预审资料,确定投标入围单位,向合格的单位发出招标文件及设计图纸、技术资料等,收取招标文件工本费(标书工本费一般不超过元为宜)、投标保证金。
、组织踏勘现场和招标文件答疑。
一般在招标文件发出规定时间内进行。
、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评标组成员,组建评标组,制定评标标准及定标办法。
、召开开标会议,审查投标标书。
、组织评标,推荐家拟中标单位,公司召开经理办公会,听取招标组织单位汇报,对招标项目中标单位进行审定,最终确定中标单位。
、发出中标通知书。
、招标组织单位组织业主单位与中标单位先签订技术协议,满足技术要求后,按公司合同管理规定严格按招投标文件的约定和招标结果,履行合同审批程序签订合同,会知招标投标委员会,合同签订后报招标投标委员会办公室备案一份。
七、明确付款方式
招标项目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合同主要条款及付款方式,原则要求采用个月承兑汇票进行支付。
八、明确支付进度
工程类招标项目,工程验收合格后支付到,审计后支付,质保金工程验收合格后一年双方无异议后付清。
物资类招标项目,货到验收后支付,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支付,质保金工程验收合格后一年双方无异议后付清。
其他类招标项目参照以上付款进度执行。
九、本补充规定作为《招标投标管理规定(试行)》、《关于招投标程序及评标方法的补充规定(试行)》的补充,未提到的相关规定,仍按《招标投标管理规定(试行)》、《关于招投标程序及评标方法的补充规定(试行)》执行。
十、本补充规定与国家政策相抵触的,执行国家相关管理制度。
由计划发展部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招投标组织程序
《招标方案审查表》
《投标单位资质审查表》
《招标中标审批表》
《招标中标审批通知单》
《中标通知书》
《招投标基础资料清单》
招标方案审查表
招审字()第号
组织单位:主管领导:经办人员:
备注:附招标文件,需对招标文件进行审查。
投标单位资质审查表
资审字()第号
组织单位:主管领导:经办人:
招标中标审批表
中标审字()第号
组织单位:主管领导:经办人员:
注:招标组织单位将评标综合打分情况附后,并对评标情况简要说明。
招标中标审批通知单
中标审字()第号
(招标组织单位):
经公司招标投标委员会审查,同意你单位报审的(招标项目名称)(招审字()第号)中标结果。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请据此通知开展工作。
招标投标委员会
年月日
中标通知书
(中标单位名称):
你方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招标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及关于投标文件的澄清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单位。
、中标价
、合同价格支付进度
、合同价格支付方式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日内到(指定地点)与我方商谈合同事宜,并按招标文件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担保。
特此通知。
公司
年月日
项目名称:招标组织单位:
项目名称:招标组织单位:
项目名称:招标组织单位:
制表人:制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