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毒法律法规讲课稿
法制禁毒知识演讲稿5篇

法制禁毒知识演讲稿5篇法制禁毒知识演讲稿(精选篇1)我们每个人都要守护自己的健康,想守护自己的健康时,也不要祸害别人的健康,在世界上有很多危害身体的东西,其中读屏就是其中一个,每个国家都是不允许自己的公民去买卖和使用毒品的,这些都是犯法的行为,我们要珍惜生命远离毒品。
在网上我们不少有看到那样的例子,就是一个原本幸福的家庭,因为一个人吸毒,然后让全家倾家荡产倾家荡产,完了还不说,之后还造成了一些法律事故,要负刑事责任,一个完美的家就这样被破灭了。
毒品在一些地方非常的常见,比如在一些非法的酒吧和KTV游戏厅等,有一些人混杂在其中,像一些无知的人,或者是渴望毒品,或者看起来比较混社会或者心情低落的人,这些人会告诉那些人读屏有益于他们放松身心,每次抽完毒品之后就感觉身体轻飘飘的,非常的舒服。
他们经常会用这样的手段来引诱一些人吸毒,但是我们都知道一带一个人触碰了毒品,他就很难从毒品中走出来,他会被毒品操控。
一个人吸毒之后是有很多不良症状的,比如听到幻听产生幻觉,更严重的甚至会危害到自己的生命,这些产生幻觉的.人,会看到一些很刺激的场面,然后身心受到了控制神志不清,做一些平常人不会做的,让人匪夷所思的事情。
还有一些人在吸毒之后会感觉到上瘾,如果这种上瘾没有及时的得到满足,就会感到全身像被蚂蚁叮咬和爬来爬去一般难受。
这种感觉其实是生不如死的,这个时候他们就会很需要读屏,因此去在一些非法的场合和一些非法组织那里收购毒品。
毒瘾是很难戒掉的,如果不配合药用和一些强制手段,一个人是非常难戒掉毒瘾的。
毒瘾一旦染上就很难戒掉,所以我们每个人都要保证自己不要接受毒品,不使用不买卖毒品。
珍惜生命,远离毒品。
法制禁毒知识演讲稿(精选篇2)生命,代表着一个人一生的时光;生命,代表着一个人一生的财富;生命,代表着一个人一生的经历。
生命对我们每个人都很重要,作为中学生的我们,更应该珍爱生命,并努力让自己的生命变得精彩。
但是,生活中总有那么些人,不珍爱自己的生命。
禁毒知识讲座讲话稿范文(精选3篇)

禁毒知识讲座讲话稿范文(精选3篇)禁毒知识讲座范文篇1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大家晚上好!六年的小学生活如流水般转眼即逝,当你们以后回首这六年的启蒙岁月,肯定有多少难忘,有多少留恋。
难忘你们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留恋这美丽的校园,和在这里充满欢笑的每一天。
你们进入学校的那一天,你们和小班一样还很幼稚、还很无知,也只会玩耍打闹。
是你们老师给予你们的温暖,给予你们的关怀。
教你们知识、教你们做人,他们像一支无私奉献的红烛,燃烧自己,照亮你们的一生。
同学们,我们已热烈的掌声感谢老师对你们的栽培与鼓励吧!还过几天你们就考试了,就离开了你们熟悉的学校和朝夕相处的同学,就让你们的生命之舟在新的岁月港湾里启航,载着对太阳的憧憬和对未来的畅想,直挂云帆,乘风破浪。
祝福同学们拥有一个充实难忘的童年时代。
当你们步入初中之时,也就意味着告别童年时代,也就意味着你们已经长大成人,独自面对人生了。
林子大了什么鸟都会有,所以社会有时也会很复杂,因此今晚我们在这里召开禁毒知识讲座,意义非常重大。
毒品是万恶之首,曾给中华民族带来极大其深重的灾难,使中国人民蒙受了近百年"东亚病夫"的耻辱。
如今,吸毒的人数处于增长态势,更让我们感到可怕的是青少年始终占据着吸毒人员中的绝大多数。
自残、自杀,一桩桩,一件件沾满了血和泪的事件,都是因为这些毒品而起,在此希望同学们引以为戒。
同学们!你们是祖国的未来,你们肩负着祖国的前途,人类使命,是我们光辉民族的希望。
为了你们灿烂的前程,让我们一起向毒品 "说不"。
我们要在心中筑起一道坚固的心理防线,认真学习有关禁毒的法律,法规,增强法制观念。
要学会保护自己,实现拒绝毒品从我做起,从自家做起。
我们要成为一支禁毒的宣传队伍。
积极参与禁毒斗争,树立禁毒人人有责,家家有意识,发现涉毒违法犯罪行为要大胆举报,努力使自己生活环境成为一片净土。
少年兴,则国兴;少年强,则国强。
禁毒法律法规教育讲话稿分钟

禁毒法律法规教育讲话稿分钟尊敬的领导、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大家好!今天我要为大家讲解的是关于“禁毒法律法规教育”的相关内容。
首先,我们都知道,毒品对人类健康、社会和谐以及国家安全都造成了严重伤害。
因此,禁毒已成为全球社会治理的重要议题,我国也对禁毒问题高度重视,加强了禁毒法律法规建设。
为了劝阻青少年使用毒品,争取青少年不沾染毒品的最好途径之一就是开展禁毒法律法规教育。
禁毒法律法规教育应是从儿童时期直到成年人之前的每一个阶段都必须的。
禁毒法律法规教育,应该以年龄、知识水平和家庭背景为度,合理因材施教,尤其要注意针对未成年人的潜在危险源和最容易受到诱惑的心理和行为特点。
我们来看看一些具体的措施:第一,加强家庭教育。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教育对于孩子们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家长要与孩子沟通,增强孩子们的禁毒意识,让孩子认识到毒品的危害。
此外,家长还应该特别注意与孩子的关系,给予孩子足够的爱和关心,营造一个健康、温馨的家庭氛围。
第二,学校教育。
在校的学生应当接受更为系统和深入的禁毒法律法规教育。
学校应该组织各种禁毒主题社团,计划各种禁毒专题讲座和比赛,鼓励学生参加,提高学生禁毒意识和禁毒能力。
第三,建立社区禁毒宣传体系。
社区是青少年成长过程中的重要环节。
社区应该建立禁毒宣传体系,让居民们了解每种毒品的形态、危害、应对策略。
建立居民反映情况的渠道,发现类似违法犯罪行为立即上报,配合警方查缉。
最后,作为一名成年人,我们也要在行动上饱含爱心,积极响应国家禁毒政策,从自身做起,拒绝毒品,勇于与毒品对抗,以传递给青少年正确的价值观,为家庭、社会和人类发展做出自己的努力。
禁毒法律法规教育应作为一项长期、全面、多层级的计划,我们要认真开展,营造一个禁毒、抵制毒品的良好社会环境。
希望大家都能积极参与禁毒建设,共同为禁毒事业贡献我们的力量。
谢谢大家!。
远离毒品知识讲座的讲话稿7篇

远离毒品知识讲座的讲话稿7篇远离毒品知识讲座的讲话稿【篇1】各位老师,各位同学:大家好!今天,我要演讲的题目是《珍爱生命,远离毒品》吸食毒品能够毁掉一个人的健康和生命。
毒品对人的身心健康毒害很大,由于它容易成瘾,一旦吸上就很难戒除,久而久之就会导致人体各器官功能减退,免疫力丧失,生育能力遭受严重破坏。
吸毒还使人精神不振,情绪消沉,思维和记忆力衰退,并往往引起精神失常。
有的吸毒者还由于难以承受巨大的精神压力和痛苦而自杀。
人一旦吸毒成瘾,大多数就会道德沦丧,不顾廉耻,没有了人格尊严,最终被社会家庭和亲朋所抛弃。
所以吸毒首先毁掉的是吸毒者自己。
其次,吸毒往往能够导致一个家庭的破败和毁灭。
吸毒要耗费大量的资金,有人曾测算我国一年吸毒消耗掉的资金也在400亿元人民币左右。
即使有万贯家产,如果出现一个吸毒者,要不了几年就会四壁空空。
吸毒还必然引起家庭成员之间的矛盾,甚至反目成仇。
某市一个16岁的少年在省城的一所中专上学,因为吸毒回家向母亲要钱,在遭到拒绝后,竟然残忍地杀害了他的母亲。
如果成年的家庭成员吸毒就会导致夫妻离异,家庭破裂。
有的夫妻双双吸毒,致使子女流落街头,无人照管,有的甚至将自己亲生的子女以几百元卖掉以获取毒资。
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吸毒不戒,最终必然导致家破人亡。
同学们,老师们,是谁夺走了他们的家园?是谁夺走了他们的生命?又是谁带给他们痛苦?是毒品!我们作为二十一世纪的小学生,祖国未来建设的栋梁,于己,于社会,于国家,一定要切记:生命是珍贵的,我们一定要远离毒品抵制毒品防止毒品,不要让毒品侵蚀我们,不要让毒品毒害我们这一代以及整个社会。
为了让毒品这只魔鬼从中国的土地消失!让我们马上行动起来,加强防范意识,珍爱生命,远离毒品,共同创造出美好的未来吧!远离毒品知识讲座的讲话稿【篇2】各位领导,各位老师同学们大家好,我今天演讲的内容是“利剑刺向毒品”。
我们的一生,得到过多少呵护,那些欢乐的给予,不求回报的抚育,或者是痛苦的注视,无限的叹息和虔诚的祝福,有的我们感受到了,有的随着时光的流逝永远如春风如雨露悄悄地伴随我们的一生。
禁毒日讲稿(精选五篇)

禁毒日讲稿(精选五篇)第一篇:禁毒日讲稿6月26日是国际禁毒日,国际禁毒日是1987年6月在奥地利首都维也纳召开的“麻醉品滥用和非法贩运问题国际会议”上确定的,以引起世界各国对毒品问题的重视,号召全世界人民共同来抵御毒品危害。
青少年是禁毒宣传和预防教育的重点对象。
2002年,全国吸毒人员中青少年占了74℅。
据公安部统计,截止到2005年,全国有2102个县涉毒、78.5万人吸毒,吸毒人数比2000年上升35%。
截止到2005年9月,在全国累计报告的13.56万例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中,40.8%因静脉注射毒品而感染。
毒品严重的地区,男性吸毒人员中80%有抢劫、偷盗等违法犯罪行为,女性吸毒人员中80%有卖淫等违法犯罪行为。
按目前全国70万人吸食海洛因计算,每年耗费约400亿人民币。
受国际毒潮泛滥和国内涉毒因素的影响,我国禁毒工作仍然面临着十分严峻的形势。
一是“金三角”、“金新月”等境外毒品多头入境、全线渗透;二是国内涉毒违法犯罪活动屡禁不止,制贩毒品特别是冰毒、摇头丸等新型毒品的违法犯罪活动呈上升趋势,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情况屡禁不止;三是登记在册的吸毒人数持续增加,因吸毒而感染艾滋病病毒及其他严重传染性疾病,诱发治安和刑事案件的问题不断发生。
还有就是社会禁毒意识不够强,毒品管制、毒品预防和社会帮教、强制戒毒措施也需要进一步完善。
因此,禁毒法的制定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对于进一步预防和打击毒品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身心健康将起到重大作用。
毒品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引发青少年违法犯罪,阻碍青少年健康成长。
因此,对青少年的禁毒宣传教育是禁毒的治本之策。
参加禁毒,人人有责,我们青少年学生是祖国的未来,是人类的希望,拒绝毒品,义不容辞。
今天,我们来学习禁毒有关知识,就是为了认识毒品、拒绝毒品、远离毒品、关爱未来、珍惜人生。
一、什么是毒品?毒品,被公认为“白色瘟疫”,在全世界泛滥成灾,并和战争一起被列为危及人类生存的两大杀手。
禁毒讲座讲话稿范文

尊敬的各位领导,亲爱的同学们:大家好!今天,我有幸在此举行一场禁毒讲座,在师生们共同的努力下,将我们的社区、我们的校园、我们的家庭建设成为一个更加美好的生活空间,为我们的未来打下夯实的基础。
近几年,一些毒品的滥用现象呈现出高速扩散、普遍青睐、严重危害的趋势。
因为毒品具有致命的毒性、瘾性和依赖性,使得人们对毒品的认识和对禁毒工作的意识,越来越被人们重视。
毒品的流行,必定会套住一部分人,常常会造成严重的身体和精神损害,甚至危及生命。
事实证明,禁毒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不容置疑。
为了更好地开展禁毒工作,我们需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深入宣传,总结经验。
我们应该在广大师生中开展一系列的宣传禁毒知识的活动,将禁毒工作的重要意义深入人心。
要以多种方式、多种媒介、多条战线进行宣传和宣传,营造社会舆论,倡导通过多种有效手段,共同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共同推动社会和谐进步。
二、建立坚实的工作基础。
我们应该建立完善的禁毒制度和工作机制,实现刑事和社会措施相结合,从源头上斩断毒品的传播渠道。
同时,要建立完善的教育和宣传系统,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社会工作者、家庭教育者和广大群众的知识普及和法制培训。
三、加强执法和惩治。
我们应该加大对毒品犯罪的打击力度,实现零容忍,让违法嫌疑人得到及时和应有的惩处,让社会看到司法一直在呼唤正义,也让民众的法律意识更加提高。
四、流程多元化,实现相关政策的实施。
我们应该制定一系列禁毒政策和法律制度,完善监控制度,加强预防和整治,同时也在工作中注重考核和监督,加强对禁毒工作的监管。
防止毒品滥用离不开社会各个方面的努力,同学们更应该认识到自己作为校园一份子,应该做好自己的防范工作和发挥社会实践能力,发动自己身边的人积极参与禁毒宣传和教育活动,共同营造一个不使用毒品、反对毒品的健康生活环境。
我们希望大家不仅要有正确的认识,更要积极行动起来,共同谱写无毒之花的最美篇章!。
《禁毒法》讲稿.doc

《禁毒法》讲稿一、总体原则毒品是指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和公民应履行禁毒职责或义务。
禁毒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禁种、禁制、禁贩、禁吸并举的方针,实行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
国家鼓励对禁毒工作的社会捐赠并给予税收优惠;鼓励开展禁毒科学研究,推广先进的缉毒技术、装备和戒毒方法。
鼓励公民举报毒品违法犯罪行为。
二、禁毒宣传教育国家开展全民禁毒宣传教育,提高公民抵制毒品的能力;鼓励开展公益性的禁毒宣传活动;工会、共青团、妇联应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学校应将禁毒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内容,对学生进行禁毒宣传教育;新闻出版有关单位,应社会进行禁毒宣传教育;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负责本场所的禁毒宣传教育;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应当加强对本单位人员的禁毒宣传教育;居委会、村委会应协助人民政府,落实禁毒防范措施;三、毒品管制禁止种植可用于提炼加工毒品的原植物,禁止走私或者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毒品原植物种子或幼苗;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实验研究、生产、经营、使用、储存、运输实行许可和查验制度;对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购买、运输实行许可制度;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的进口、出口实行许可制度;禁止非法传授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的制造方法;海关应当依法加强对进出口岸的人员、物品、货物和运输工具的检查,防止走私毒品和易制毒化学品;邮政企业应当依法加强对邮件的检查,防止邮寄毒品和非法邮寄易制毒化学品;四、戒毒措施国家教育和挽救吸毒人员,对吸毒成瘾人员进行戒毒治疗,公安机关对吸毒人员进行登记;吸毒成瘾人员,公安机关可责令其接受社为期三年的区戒毒;街道办事处、人民政府负责社区戒毒工作,可指定有关组织根据戒毒人员情况与其签订社区戒毒协议,落实社区戒毒措施;接受社区戒毒的戒毒人员应自觉履行社区戒毒协议,定期接受检测;吸毒人员可自行到医疗机构接受戒毒治疗。
6、26禁毒法制讲座

拒绝毒品、关爱生命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各位同学:大家好!根据中心校关于做好禁毒宣传讲座通知要求,正值6月26日“国际禁毒日”到来之际,我在这里讲以下六个问题: 一、毒品的概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57条规定,禁毒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禁毒通常分为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两大类。
其中最常见的主要是麻醉药品类中的大麻类、鸦片类和可卡因类。
二、毒品的分类禁毒种类很多,范围很广,分类方法也不尽相同。
1.从禁毒的来源看,可分为天然禁毒、半合成禁毒和合成禁毒三大类。
天然禁毒是直接从禁毒原植物中提取的禁毒,如鸦片。
半合成禁毒是由天然禁毒与化学物质合成而得,如海洛因。
合成禁毒是完全用有机合成的方法制造,如冰毒。
2、从禁毒对人中枢神经的作用看,可分为抑制剂、兴奋剂和致幻剂等。
抑制剂能抑制中枢神经系统,具有镇静和放松作用,如鸦片类。
兴奋剂能刺激中枢神经系统,使人产生兴奋,如苯丙胺类。
致幻剂能使人产生幻觉,导致自我歪曲和思维分裂,如麦司卡林。
3、从禁毒的自然属性看,可分为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麻醉药品是指对中枢神经有麻醉作用,连续使用易产生身体依赖性的药品,如鸦片类。
精神药品是指直接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使人兴奋或抑制,连续使用能产生依赖性的药品,如苯丙胺类。
4、从禁毒流行的时间顺序看,可分为传统禁毒和新型毒品。
传统禁毒一般指鸦片、海洛因等阿片类流行较早的禁毒。
新型禁毒是相对传统禁毒而言,主要指冰毒、摇头丸等人工化学合成的致幻剂、兴奋剂类禁毒,在我国主要从上世纪末、本世纪初开始在歌舞娱乐场所中流行。
三、常见传统毒品种类1、鸦片又叫阿片,俗称大烟,是罂粟果实中流出的乳液经干燥凝结而成。
因产地不同而呈黑色或褐色,味苦。
生鸦片经过烧煮和发酵,可制成精制鸦片,吸食时有一种强烈的香甜气味。
吸食者初吸时会感到头晕目眩、恶心或头痛,多次吸食就会上瘾。
2、吗啡(Morphine)是从鸦片中分离出来的一种生物碱,在鸦片中含量10%左右,为无色或白色结晶粉末状,具有镇痛、催眠、止咳、止泻等作用,吸食后会产生欣快感,比鸦片容易成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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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毒法律法规
1、我国有关禁毒的刑事法律有哪些?
答:1997年3月14日,经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修订的《刑法》对《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毒的决定》中有关毒品犯罪作了进一步规范,是我国目前现行的惩治毒品犯罪最完善的刑事立法。
《刑法》第6章第7节共11条27款专门规定了有关毒品犯罪的罪名和处罚。
2、什么是毒品犯罪?
答:毒品犯罪是指违反国家和国际有关禁毒法律、法规,破坏毒品管制活动应该受到刑事处罚的犯罪行为。
《联合国禁止非法贩运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公约》规定:毒品犯罪是指非法生产、制造、提炼、配制、兜售、分销、出售、交售、经纪、发送、过境发送、运输、进口或出口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种植毒品原植物以及进行上述活动的预备行为和与之相关的危害行为。
3、我国《刑法》对毒品犯罪的刑事责任年龄是如何规定的?答:毒品犯罪刑事责任年龄,是指法律所规定的自然人对自
己所实施的毒品犯罪行为应负刑事责任必须达到的年龄。
(1)已满16周岁的人实施毒品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2)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贩卖毒品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3)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实施毒品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4、《刑法》规定的毒品犯罪的罪名有哪些?
答:(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第347条); (2)非法持有毒品罪(第348条);
(3)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第349条);
(4)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第349条);
(5)走私制毒物品罪(第350条);
(6)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第350条);
(7)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第351条);
(8)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第352条);
(9)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第353条);
(10)强迫他人吸毒罪(第353条);
(11)容留他人吸毒罪(第354条);
(12)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第355条);
5、毒品违法行为主要包括哪些?
答:(1)非法持有毒品的违法行为;
(2)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违法行为;
(3)吸食、注射毒品的行为;
(4)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的违法行为;
(5)非法走私、买卖、运输制毒物品的违法行为。
6、我国禁毒的行政法规有哪些?
答:(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1984年9月20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了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实行特殊管理办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1986年公布、1994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对吸食鸦片、注射吗啡、种植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等予以处罚。
(3)《麻醉药品管理办法》。
1987年11月28日,国务院发布《麻醉药品管理办法》,对我国麻醉药品的种植、生产、
运输、进出口、使用的管理作了严格的规定。
同时还规定了违反该法的处罚措施。
(4)《精神药品管理办法》。
1988年12月27日国务院发布《精神药品管理办法》,对我国精神药品的种植和生产、供应、运输、进出口、使用的管理作了严格的规定。
同时还规定了违反该法的处罚措施。
(5)《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毒的决定》。
1990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毒的决定》,有很多条款内容涉及禁毒的行政处罚问题。
规定对吸食、注射毒品的,由公安机关处15日以下拘留,可以单处或者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并没收毒品和吸食、注射器具。
(6)《强制戒毒办法》。
1995年1月12日,国务院发布的《强制戒毒办法》,是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毒的决定》制定的一项重要行政法规,对我国依法开展禁吸戒毒工作,教育和帮助吸食、注射毒品成瘾人员戒除毒瘾,保护公民身心健康,维护社会治安秩序,起到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