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组织关系转入、转出流程图
党组织关系转移程序

党组织关系转移程序
一、组织关系由其他单位转入学校
转入时,请在原单位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
二、组织关系由学校转到其他单位
转出时,需提供转出单位的具体名称。
当事人进入校园网→ 管理机构栏→ 党办、人事处→ 表格下载→ 党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 填写表格内容→学生党支部书记签名→ 拿到党办梁老师开写介绍信(注:填表时要确定自己的党费是否交齐,不清楚的可以询问组织委员,如没交齐的不允许转出。
)
注:以上情况由当事人自己去办理,如有特殊的找支部委员代办同样可以。
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流程图

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开具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转至外省(市)委组织部或省(市)教育党委等
由学校党委组织部开具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转至办理接转手续单位
党员必须在介绍信所注有效期内,按抬头所开单位,及时进行接转
注:每年新生党员入学、毕业生党员离校的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手续由各学院党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校党委组织部统一办理。
注:来自省外的党员抬头写的如果是济南市委或省委组织部的,必须到市委组织部(市委办公大楼5层)、省委(省委办公大楼12层)接转一次,换成抬头是济南大学党委组织部的关系信,才可接转。
二Hale Waihona Puke 党组织关系转出程序由党支部填写《济南大学党员组织关系转出登记表》一式两份,一份交组织部,一份留存分党委
党员持所在分党委开具的党员关系介绍信,到组织部办理转出手续
党员组织关系接转程序
一、党组织关系转入程序
来自省外的党员来自省内的党员
党员持原省(市)委或原所在省(市)教育党委开具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转至单位为山东省委高校工委)
党员持所在单位党委或县级及以上党委(工委)组织部门开具的组织关系介绍信(转至单位为济南大学党委组织部)
在介绍信有效期内到组织部办理接转,登记在册
组织关系接转程序

一、党组织关系转入程序
来自外省市、县内非教育局党委的党员
所在单位党组织开具党员关系介绍信,接收方为“中共县委组织部”
凭介绍信至县委组织部 (组织员办)办理关系接转手续
至县教育局党委办公室(经贸大厦九楼)办理组织关系转入手续
党员凭所开具的介绍信及时至指定学校党支部报到
二、党组织关系转出程序
至县教育局党委办公室办理组织关系转出手续
党员凭所开具的党组织关系转出介绍信,及时到指定学校党组织报到。
2、乡镇学校党支部
乡镇学校党支部开具党员关系介绍信,接收方为学校所在乡镇党委
至学校所在乡镇党委,由乡镇党委办理组织关系转出手续,开至县委组织部。
至县委组织部,由县委组织部开至县教育局党委。
至县教育局党委办公室,由党办办理转接,开至指定学校,党员凭所开具的党组织关系转出介绍信,及时到指定学校党组织报到。
各学校党支部开具党员关系介绍信,接收方为“中共县教育局党委”
至县教育局党委办公室,由局党办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组织关系转出手续
党员凭所开具的党组织关系转出介绍信,及时到指定单位报到。转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外市的党员须先至县委组织部开具转出介绍信,再及时到指定单位报到。
三、教育局党委内部组织关系转接
1、县直学校党支部
县直学校党支部开具党员关系介绍信,接收方为“中共县教育局党委”
党员组织关系转入、转出流程

党员组织关系转入、转出流程党员组织关系转入、转出流程一、前言党员组织关系转入和转出是党组织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组织关系维护和调整的一种方式。
党员组织关系转入、转出涉及到党员权益、组织发展和党的建设,因此,对于党员组织关系转入、转出流程的规范化和严密性,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二、党员组织关系转入流程党员组织关系转入是指党员从一个党支部转入另一个党支部的过程。
党员组织关系转入流程一般包括以下几个环节:1. 提出申请党员正式提出党员组织关系转入申请,申请书需要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表明转入党支部的意愿和理由。
申请书应当真实、合理,体现党员对党组织关系转入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2. 评议审查申请材料经所在党支部审核后,需要进行评议审查。
评议审查过程中,需要对申请人的党员个人品行、党组织关系等进行全面评估,确保其申请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评议委员会在评估过程中,应注重通过个人面谈、征询意见等途径了解申请人的思想觉悟和政治意识。
3. 党组织讨论在评议审查的基础上,所在党支部将申请人的党员组织关系转入申请进行组织讨论。
党组织讨论应当充分尊重申请人的个人意愿和自愿性,并广泛征求党员的意见和建议。
在讨论过程中,需要重点考察申请人的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和对党的事业的担当精神。
4. 党委审批经党组织讨论后,所在党委根据党员组织关系转入申请、评议审查结果和党组织讨论情况,即党内审查结论,对申请作出审批决定。
党委审批结果应当立即通知申请人,并将审批意见报送上级党委备案。
5. 确认中共党组织关系申请人在收到所在党委审批意见后,立即与转入党支部联系,确认党组织关系转接事宜。
转出党支部应当及时将申请人的档案资料和党组织联系方式转至转入党支部,以完成党组织关系转接手续。
6. 完成党组织关系转入申请人按照规定,参加转入党支部的入党介绍、培训等工作,并在完成转入手续后,正式转入新的党支部。
三、党员组织关系转出流程党员组织关系转出是指党员从一个党支部转到另一个党组织的过程。
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流程

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流程转出一、转出到市内其他党组织1、党员本人进入“党员E先锋”微信公众号——>我——>组织关系接转——>新建——>填写关系接转信息——>保存——>提交;并通知所在支部书记审核。
2、党支部书记登录“北京市党建工作平台” ——>党员E先锋(功能应用)——>组织关系接转——>点开拟转出人员姓名前的“详情”——> 审核党员填写的转出信息无误后——> “同意”;(如信息填写有错,点“不同意”并通知党员重新填写)。
3、学院党委进入系统审批;4、党员到新的党组织报到。
二、转出到市外党组织1、党员本人进入“党员E先锋”微信公众号——>我——>组织关系接转——>新建——>填写关系接转信息——>保存——>提交;并通知所在支部书记审核。
2、党支部书记登录“北京市党建工作平台” ——>党员E先锋(功能应用)——>组织关系接转——>点开拟转出人员姓名前的“详情”——> 审核党员填写的转出信息无误后——> “同意”(如信息填写有错,点“不同意”并通知党员重新填写);3、学院党委审批;4、党员本人到学院党委办公室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5、对方党组织接受后,寄回回执;6、学院党委录入回执信息。
转入一、市内转入1、党员原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从北京市党建平台提交转入申请至:中共北京大学委员会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党委XXX党支部;2、党员到学院党委报到;学院党委进入“党员E先锋”审批;3、党员持学院党委介绍信到党支部书记处报到;党支部书记登录“北京市党建工作平台” ——>党员E先锋(功能应用)——>组织关系接转——>点开拟转入人员姓名前的“详情”——> “确认报到”;4、党支部书记登录“北京市党建工作平台” ——>党员E先锋(基础数据库)——>更新和补充新转入党员基本信息和党统信息。
党员组织关系调入调出工作流程图及工作标准

相关资料
开具组织关系调转信
A2
F3
D4
E4
A5
B5
C5
程序
现场办理
《党员管理规定》
☆使用全国统一格式的组织关系调转信
重点
☆加盖企业党委印章
标准
☆依据《党员管理》有关规定
登记接受
E5
D5
程序
《党员管理规定》
☆加入企业党员花名册
现场办理
重点
☆
标准
☆依据《党员管理》有关规定
党员组织关系调入调出工作流程图及工作标准
(一)党员组织关系调入、调出工作流程图
单位名称
党群工作部
流程名称
党员组织关系调入调出工作流程
层次
2
概 要
党员组织关系调入调出的管理
单位
外单位党员
市委组织部
企业党委
党群工作部
党支部
企业党员
节点
A
B
C
D
E
F
1
2
3
4
5
6
(二)组织关系调入调出工作
党组织关系转入(转出)流程图

党组织关系转入(转出)流程图
(二)党员组织关系转出流程图
关于党员组织关系转移问题的暂行规定
为了做好党员组织关系的转移工作,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程序,根据中组部、省委组织部有关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办法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就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有关问题规定如下:
一、党员因调动工作、工作和其他原因离开原所在地或单位等,需要转移组织关系。
二、转移类别
1、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正式组织关系)
党员因工作单位发生变化超过6个月以上且地点比较固定的,应按规定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即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转出后,党员在党组织中的隶属关系随即发生变化,党员应在转入单位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行使党员权利,履行党员义务。
2、党员证明信(临时组织关系)
党员外出学习或工作时间较短(6个月以内),或工作流动性较大,地点不固定的,一般应出具党员证明信(即临时组织关系),交所去单位党组织。
凭党员证明信,党员可在所去单位党组织临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但因其没有转移正式组织关系,党员仍在原单位党组织交纳党费和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范围:
在全国范围内可以直接相互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是:
1、县级及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组织部;
四、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办法
1、新入公司党员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办法:
新入职党员由县(市)以上党委组织部开具。
新录用党员入职报到后,应及时将组织关系介绍信、入党材料由公司党支部组织委员处,由其统一到园区办理接转手续。
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流程图示及要求

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程序党员因调动工作、参军、升学、招工、转业、毕业分配、外出务工、经商及其他原因,从一个单位(地区)调到另一个单位(地区),经党组织同意方可转移组织关系。
党员转移组织关系就是通过介绍信的方式证明党员的身份。
新单位(地区)的党组织根据这一证明,才能承认其党员身份,并将其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因此,转移组织关系是加强对党员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级党的组织和党委组织部门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严肃、认真地做好这项工作。
一、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程序1、党员在转移组织关系时,先由其所在党支部开具党员证明,然后党员本人持证明到上级党委(总支)办理接转手续。
2、上级党委(总支)根据党支部证明,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介绍信要写明党员转出和转入单位党委(总支)的名称。
3、如果这一级党委(总支)无权与该党员调往单位或迁居地的党组织直接接转组织关系时,还需持组织关系介绍信到上一级党委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4、党员持介绍信到所去地(单位)党委组织部或基层党委接转组织关系,由其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到所去单位的党支部报到。
二、转移组织关系的权限1、在一个县的范围内,各乡镇党委之间、县直党(工)委和乡镇党委之间,可以直接相互接转党员组织关系。
2、在一个市(不包括县)范围内,各机关、厂矿、企业、学校、街道党委(工委)及以上各级党委(工委)或党委组织部。
各金融机构地(市)级分支机构党组织可以直接相互接转党员组织关系。
市直机关工委可在全市范围内与县(市)、区委组织部门直接相互接转组织关系。
3、在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范围内,市、县委组织部,省辖市的区委组织部,省委、省政府直属机关党委组织部,大专院校党委或党委组织部,可以直接相互接转党员组织关系。
4、在全国范围内,县及县以上地方党委的组织部,中直机关和国家机关工委、党中央各部委党委、中央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的机关党委组织(政治)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机关工委《党委)组织部,省、自治区辖市的区委组织部,大专院校党委或党委组织部门,解放军师(旅)一级政治部或政治部的组织部(处、科),各铁路局政治部,中国民航总局政治(组织)部,中央各金融机构党委组织部及其省级分支机构党组织,可以直接相互接转党员组织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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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组织关系转入、转出流程
党员因调动工作、参军、升学、招工、转业、毕业分配、外出务工经商及其他原因,从一个单位(地区)调到另一个单位(地区),经党组织同意方可转移组织关系。
党员转移组织关系就是通过介绍信的方式证明党员的身份。
新单位(地区)的党组织根据这一证明,才能承认其党员身份,并将其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因此,转移组织关系是加强对党员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级党的组织和党委组织部门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严肃、认真地做好这项工作。
一、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程序
1、党员在转移组织关系时,先由其所在党支部开具党员证明,然后党员本人持证明到上级党委(总支)办理接转手续。
2、上级党委(总支)根据党支部证明,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介绍信要写明党员转出和转入单位党委(总支)的名称。
3、如果这一级党委(总支)无权与该党员调往单位或迁居地的党组织直接接转组织关系时,还需持组织关系介绍信到上一级党委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4、党员持介绍信到所去地(单位)党委组织部或基层党委接转组织关系,由其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到所去单位的党支部报
到。
二、转移组织关系的权限
1、在一个县的围,各乡镇党委之间、县直党(工)委和
乡镇党委之间,可以直接相互接转党员组织关系。
2、在一个市(不包括县)围,各机关、厂矿、企业、学校、街道党委(工委)及以上各级党委(工委)或党委组织部。
各金融机构地(市)级分支机构党组织可以直接相互接转党员组织关系。
市直机关工委可在全市围与县(市)、区委组织部门直接相互接转组织关系。
3、在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围,市、县委组织部,省辖市的区委组织部,省委、省政府直属机关党委组织部,大专院校党委或党委组织部,可以直接相互接转党员组织关系。
4、在全国围,县及县以上地方党委的组织部,中直机关和国家机关工委、党中央各部委党委、中央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的机关党委组织(政治)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机关工委《党委)组织部,省、自治区辖市的区委组织部,大专院校党委或党委组织部门,解放军师(旅)一级政治部或政治部的组织部(处、科),各铁路局政治部,中国民航总局政治(组织)部,中央各金融机构党委组织部及其省级分支机构党组织,可以直接相互接转党员组织关系。
三、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要求
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是党组织一项严肃的工作。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
必须加强对转移党员关系的管理,避免在这项工作中出现差错,防止坏人钻空子或伪造组织关系介绍信。
组织部门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要使用统一式样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要用毛笔或钢笔填写,字迹要清楚,不得
涂改。
应在介绍信和存根上注明有效期。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必须加盖公章,并在介绍信和存根的连接部位加盖骑缝章。
介绍信的有改期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一般不应超过3个月。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由党员自己携带,不能自己携带的、由机要或机要邮政转递。
四、复转军人组织关系的转递
认真做好复转军人党员组织关系的接收和转递工作,是有关地方和单位党组织的重要职责。
基本原则是:已落实了工作单位的,应及时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所去单位党组织。
因某些原因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父母、配偶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
党员在落实单位过程中将人事关系和档案材料等暂时保存在县以上政府人事(民政)部门所属复转安置部门的,这些部门的党组织如具备条件并经同级地方党委同意,也可以接收这些党员的组织关系,并根据不同情况,组织这些党员过组织生活。
五、大中专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的转递
大中专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递的基本原则是:
已经分配了工作,落实了工作单位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到所去单位党组织。
党员在落实单位过程中将人事关系和档案材料等暂时保存在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的,这些机构的党组织如具备条件并经同级地方党委同意,也可以接收这些党员的组织关系,并根据不同情况,组织这些党员过组织生活。
对因某些原因,一时还不能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其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
六、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组织关系的转递
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组织关系转递的原则是:①离退休干部的组织关系一般保留在原单位,可单独组建党支部。
②就地安置的退休工人和退职干部、工人党员,其党的组织关系一般应转到居住地区街道、(或村)党组织。
③易地安置的离退休、退职干部、工人党员,其党的组织关系应转移到接受安置地区街道、乡(镇)或村党组织。
④离退休干部、工人党员因看病、探望子女和亲属,外出时间超过六个月的,所在单位的党组织应给他们开具党员证明信,所到单位或地区的党组织应接收并安排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⑤干部、工人党员离休、退休、退职后,又受聘到另一单位工作,如果时间在半年以上,应将其党组织关系转到新的工作单位党组织。
七、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或党员证明信丢失的处理
党组织应教育党员妥善地保存自己所携带的党员组织关系
介绍信或证明信。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或证明信一旦丢失,党员要及时向所在单位的党组织或最后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党组织报告。
党组织应对丢失介绍信、证明信的情况进行审查,如确系本人不慎丢失,可由最后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党组织予以补转,并立即通知接收单位党组织,原介绍信或证明信作废。
接转单位在接转时,要对介绍信进行认真审查核对。
对丢失介绍信、证明信的党员,应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还应给予适当的党纪处分。
八、过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和党员证明信的处理
党员自带组织关系应及时转移。
不按期转移组织关系是组织
观念淡薄的一种表现,也是党的纪律所不允许的。
对于过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或证明信,要调查了解,弄清原因,分清责任。
对于那些无正当理由,不及时转移组织关系,导致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或党员证明信过期的,应给予严肃的批评和教育。
其中超过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要按照党章规定作自行脱党处理。
如系经办人工作不慎造成的,要对经办人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
过期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或证明信作废,由开出介绍信(证明信)的单位另行补转。
附件一:党员组织关系转入、转出流程图
附件二: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附件一:(一)党员组织关系转入流程图
(二)党员组织关系转出流程图
附件二: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序号,由各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
依次自行编排。
填写组织关系所转往
的具体单位名称
填写党组织关系所转往的
具体单位隶属于的有权限
接受党组织关系的党组织
填写组织关系所转
往的具体单位名称
一般情况填写30天,特
殊情况可填写90天
此两处不得加
盖党总支(直属
党支部)印章
此两处填写各党总支(或直属党支部)原所在地的通信地址和联
系电话
填写原上级党总支(或
直属党支部)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