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20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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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园区废水特征污染物识别及必要性分析

化工园区废水特征污染物识别及必要性分析

dB《资源节约与环保》2020年第10期化工园区废水特征污染物识别及必要性分析徐诚(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江苏南京210019)摘要:化工园区是化学工业的集中聚集地,园区内的各化工企业所排废水成分复杂、有9有害物质多、处理难度大#对化工园区废水特征污染物的精准识别及其监控体系的建立对贯彻落实环保相关政策文件、促进化工园区精细化管理、强化有9有害特征污染物风险防控、提升废水污染治理水平等具有重要意义$文章将在化工园区废水特征污染物识别及名录库建立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环境监管控制对策,为环保相关部门的科学管理提供可行的参考建议$关键词:废水特征污染物;识别名录库;化工园区;环境监管引言化工行业是我国的支柱行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撑点"化工园区是现代化工行业为适应资源或原料转换,顺应大型化、集约化、最优化#效益最大化等发展趋势的产物⑴"化工园区的可持续发展离不开科学的环境管理,而水环境管理与污水治理则是环境管理中的重要一环"为提高化工园区的废水污染治理水平,不能光依靠常规污染物的治理,如何精准识别废水特征污染物,构建优控污染物名录库,业对特征污染物进行分类收集,采取针对性预处理,实现高浓度#高毒性、难降解等污染物的有效处理,进一步提园区精准治污能力和精细化管理水平"1化工园区废水污染物的特点由于化工原料种类多、化学反应多变,从而导致化工废水成分复杂、污染物含量高"据统计化工行业废水中COD、氨氮、石油类、氧化物、汞、镉、碑的排放量均占工业行业总排放量的10%以上叫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对目标污染物的去除率差异大(12-98%)闫,从而说明化工园区废水不但成分复杂且变化也较大°化工废水中常类、类、类、类、类、重属类等毒性强,难降解物质,且部分化工废水可生化性差、色度高,因此处理大,要做到稳定达标排放,必须对症下,精准施策"2废水污染物识别过程2.1收集资料化工园区应充分掌握区内已建企业的基本情况,了解其产品方案、原辅料使用情况、生产工艺流程(含主反应和副反应等)、实际生产工况、工艺废水产生节点;公辅及环保设施废水、车间杂用废水、初期雨水等产排情况;各股废水的收集方式、污染治理预处理及综合处理措施、污染物排放量、污水排口情况、历史手动及自动监测资料等等°2.2采样分析检测在充分收集资料,分析各化工企业可能存在的特征污染物组分及流向的基础上,选取厂区具有代表性的废水进行检测分析"以无锡某园区某树脂生产企业为例,已知该企业主要有3种产品,分别为氯乙烯-醋酸乙烯二元树脂、氯乙烯-醋酸乙烯-马来酸三元树脂及氯乙烯-醋酸乙烯-乙烯醇三元树脂,二元树脂和三元树脂废水分别收集和处理,再与公辅/环保设废水、车间杂用废水及生活污水经厂区统一处理后接管排放"因此为了了解各股废水的水质情况,应在二元树脂、三元树脂及废水总排口设置3个采样点"对采集的3个样品进行VOCs和SVOCs全扫描检测分析"其中,VOCs扫描结果基于EPA8260D-2018方法,样品经吹扫补集后,由气质联用仪进样分析,并核对NIST谱库;SVOCs检测结果基于EPA8270E-2018方法,样品经液液萃取浓缩,稀释100倍后由气质联用仪进样分析,并核对NIST谱库°2.3废水特征污染物识别原则(1)原辅料及副产物与检测结果相互印证的污染物°(2)不属于原辅料及副产物,但检出匹配度高且浓度高的污染物°(3)排放量大、行业特征明显的污染因子°(4)难降解、高毒害性污染物°(5)列入国家各类管控名录的污染物,同时参考国际组织及美国、、日本等国家和地区公布的相关管控物质°2.4废水特征污染物筛选分析(1)对照该公司使用原辅材料、副产品、产品,与检测结果对照共有3种物质一致,分别是氯乙烯、醋酸乙烯(乙酸乙烯酯)、醇°(2)该公司原辅物料、副产品、产品中没有,但检测匹配度高高的污染物有6种,分别是三氯乙烯、、丙酮、棕桐酸、硬脂酸甲酯、硬脂酸°应具体分析这6种物质的可能来源,有些可能因生活污水而来,如棕桐酸、硬脂酸甲酯、硬脂酸,有原辅料中杂质引入,如,均不应计入废水特征污染物清单°而三氯乙烯、丙酮则和生产工艺相关或与废水处理工艺相关,应废水污染物°(3)该公司产中大、行业的的氯乙烯、醋酸乙烯、醇、马来酸、醋酸酯等物°(4)该公司、高性污染物主要氯乙烯、三氯乙烯等物°(5)对照《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第一批)》、美国环境保护局优污染物名单、《有毒有害水污染物(第一批)》、《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2018年)》等文件,该公司涉及废水优先(下转第117页)100dB存规律研究[M].地质出版社(北京),2018:78-81.[2]谷朝君,潘颖,潘明杰.内梅罗指数法在地下水水质评价中的应用及存在问题[J].环境保护科学,2002,28(1):45-47.[3]宁阳明,尹发能.基于改进内梅罗污染指数法和灰色聚类法的水质评价[J].华中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20,54(01):149-155.[4]包艳飞.模糊数学综合评价法在德泽水库水质评价中的运用研究[C].云南省水利学会.云南省水利学会2018年度学术交流会论文集.云南省水利学会:云南省科学技术协会,2018:195-198. [5]王丽佳,李长宏.基于改进模糊数学法的辽河干流沈阳段地下水水质评价研究[J].地下水,2019,41(2)26:28.[6]Palani Suryasankar Ramalakshmi,Balasubramaniyan Kannapi-ran,Durairaj Devaraj.Fuzzy classifier model to know the sustain­ability of aquatic organisms and to forecast the aqua farmers.[J]. Environmental science and pollution research international,2020. [7]Zhao Nan,Liu Yi,Chen Jining.Regional industrial production's spatial distribution and water pollution control:a plant-level aggre­gation method for the case of a small region in China.[J].The Sci­ence of the total environment,2009,407(17).(上接第100页"管控污染物为三氯乙烯、氯乙烯0综上,该公司废水排放特征污染物应为初步判定为氯乙烯!醋酸乙烯、异丙醇、三氯乙烯、丙酮、马来酸、醋酸甲酯这7种03园区废水特征污染物名录库建立的必要性园区应汇总区内各化工企业的申报数据#并在企业层面废水特征污染物识别的基础上#进一步筛查下列污染物作为园区优先管控废水特征污染物:(1)具有较大的排放量,在环境中检出频率较高0(2)毒性大或具有致癌、致畸、致突变作用0(3)难降解,在环境中有一定残留量,在生物体内有积累性0(4)具备实施监测与控制的必要技术条件0(5)目前已具备相应的排放或评价标准,通过以上判定依据,进一步识别园区层面废水特征污染物,建立相应的名录库"特征污染物工作在有污染物环境管理不能满足目前污染防治水平的需要、有毒有害污染物“说不清”以及管控缺失的现状情况"废水污染物名录库的构建能促使企业对特征污染物实行分类收集和处理,采取针对性预处理措施,实现有毒有害污染物的有效去除;也有利于园区污水处理厂制定接管标准、采选适合有效的处理工艺,实现常规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协同处理,提升园区废水稳定达标排放的能力0《资源节约与环保》2020年第10期[8]飞,,华,.灰色聚法地区地下水水质的评价[J].安全与环境学报,2006,6(4):38-41.[9]付永锋,张建,罗光明-等.基于改进BP神经网络的地下水水质评价[J].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4,32(11):129-132.[10]王先庆,李博,郑建.基于灰色关联-网络层次分析模型的水资源安全综合评价[J].南水北调与水利科技,2019,17(04):87-93.[11],,,.灰色论的工神网法在水质预测中的应用[J].南水北调与水利科技,2020,18(01):138-143.[12]杜展鹏,王明净,严长安,高伟.基于绝对主成分-多元线性回归的滇池污染源解析[J].环境科学学报,2020,40(03):1130-1137.[13]白玉娟,殷国栋.地下水水质评价方法与地下水研究进[J].水水工学报,2010,21(3):115-119.作者简介戴柳珍(1987-),女,汉,湖南新化,硕士研究生,副高级工程师,研究方向为岩溶水资源与水环境0基金项目省区地下水环境查评(地科合(2016)41号)0结语涉及排放企业层面特征污染物的化工企业应将相关因子纳入自行监测方案,并开展监测,监测结果及时向环保部门报备并向社会公开0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制定特征污染物接管标准#制定监测方案并定期开展监测"园区每年组织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及不少于5%的企业开展筛查性监测分析,根据筛查结果及企业污染源的变化情况,及时对废水特征污染物名录库进行动态更新0园区应积极开展区域污染物的监测分析,并系统开展特征污染物的生态环境风险、健康风险评估工作,以支撑园区优先控制特征污染物的筛选确认工作,同时应对筛选出的园区层面的特征污染物进行有效监管0园区督促企业对特征污染物实行分类收集和处理,废水预处理后应达到园区集中处理设施接管要求方可排放#污水处理厂应强化优先管控特征污染物的针对性处理措施,实行主要污染物和特征污染物的协同处理,不得稀释排放0参考文献[1]相艳景.化工园区重大事故的风险分析[D].南开大学,2009.[2]曲风臣.我国化工行业废水排放特征策[J].化学工业,2015,(9):45-48.⑶韦恩泽.南京化工园区废水中优先污染物的研究[D].南京大学,2016.117。

环保部印发《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规定(试行)》

环保部印发《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规定(试行)》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文件环办监测[2017]86号关于印发《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明确重点排污单位筛选条件,规范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我部制定了《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

现印发给你们。

请你单位按照《规定》的有关要求,做好本行政区域2018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确定和发布工作,于2017年12月31日前将名录信息报送我部。

联系人: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王鑫电话:(010)84943162 84943136(传真)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司郭佳星电话:(010)66556973 66556824(传真)邮箱:******************.cn附件: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规定(试行)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7年11月25日抄送:机关各部门,各派出机构、直属单位。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7年11月27日印发附件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等法律规章,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实行分类管理。

按照受污染的环境要素分为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土壤环境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声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名录,以及其他重点排污单位名录五类,同一家企业事业单位因排污种类不同可以同时属于不同类别重点排污单位。

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企业事业单位应明确所属类别和主要污染物指标。

第三条设区的市级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本行政区域的环境承载力、环境质量改善要求和本规定的筛选条件,每年商有关部门筛选污染物排放量较大、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等具有较大环境风险的企业事业单位,确定下一年度本行政区域重点排污单位名录。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POPs和有毒化学品环境管理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POPs和有毒化学品环境管理

美丽中国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POPs和有毒化学品环境管理Tianjin Economic-Technological Development Area's innovations in environmental management of POPs and toxic chemicals■文 / 宋雨燕 金国平 吴春涛当前,我国全面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环境质量持续向好,但与此同时,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内分泌干扰物、抗生素、微塑料等新污染物的危害正日益凸显。

作为化学品生产和使用大国,我国潜在的新污染物环境与健康风险隐患大,已成为制约大气、水、土壤环境质量持续深入改善的新难点之一,亟待加强治理。

2022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国办发〔2022〕15号)。

方案针对新污染物环境风险隐蔽、种类繁多、常规管控手段不足等特点,制定了以环境风险预防为主的治理策略,构建了以“筛、评、控”为主线的环境风险防控思路,提出了覆盖源头、过程、末端环节的“禁、减、治”全过程治理举措,为“十四五”时期乃至今后一段时期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指明了方向,对有效管控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延伸拓展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建设美丽中国具有重要意义。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天津经开区)于1984年12月6日经国务院批准设立,是我国首批国家级经开区。

建区38年来,天津经开区始终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注重发展的效益和质量,先后获得“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国家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园区”“国家低碳工业示范园区”“绿色园区”等绿色品牌,在推动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发展方面始终走在前列。

2021年4月,天津经开区以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与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UNIDO)合作开发的全球环境基金(GEF)“基于区域生态效益的POPs和有毒化学品管理”示范项目为契机,探索创新POPs和有毒化学品全生命周期管理模式,促进工业园区POPs减排与化学品综合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日期】2018.10.26•【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六号•【施行日期】2018.10.26•【效力等级】法律•【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大气污染防治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1987年9月5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根据1995年8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2000年4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次修订2015年8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次修订根据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十五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大气污染防治标准和限期达标规划第三章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第四章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第一节燃煤和其他能源污染防治第二节工业污染防治第三节机动车船等污染防治第四节扬尘污染防治第五节农业和其他污染防治第五章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合防治第六章重污染天气应对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大气污染,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防治大气污染,应当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目标,坚持源头治理,规划先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能源结构。

防治大气污染,应当加强对燃煤、工业、机动车船、扬尘、农业等大气污染的综合防治,推行区域大气污染联合防治,对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氨等大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实施协同控制。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大对大气污染防治的财政投入。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大气环境质量负责,制定规划,采取措施,控制或者逐步削减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量,使大气环境质量达到规定标准并逐步改善。

《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248·化工环保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OF CHEMICAL INDUSTRY2018年第38卷第2期《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18年1月1日起与环境保护税法同步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于2016年12月2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这部法律对于保护和改善环境、减少污染物排放、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保障环境保护税法顺利实施,有必要制定实施条例,细化征税对象、计税依据、税收减免、征收管理的有关规定,进一步明确界限、增强可操作性。

《条例》对《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中其他固体废物具体范围的确定机制、城乡污水集中处理场所的范围、固体废物排放量的计算、减征环境保护税的条件和标准,以及税务机关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协作机制等做了明确规定。

《条例》明确,2003年1月2日国务院公布的《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正文可到环保部网站查询。

优先控制化学品风险管控政策和措施《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重点识别和关注固有危害属性较大,环境中可能长期存在的并可能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较大风险的化学品。

对列入《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的化学品,应当针对其产生环境与健康风险的主要环节,依据相关政策法规,结合经济技术可行性,采取以下一种或几种风险管控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化学品的生产、使用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重大影响。

一、纳入排污许可制度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公布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

排放名录中所列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公布有毒有害水污染物名录。

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8第二次修正)

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8第二次修正)

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8第二次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18.11.23•【字号】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11号•【施行日期】2018.11.23•【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大气污染防治正文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5年2月1日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根据2018年3月28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关于修改〈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十六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8年11月23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江苏省湖泊保护条例〉等十八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监督管理第三章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第四章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第一节能源消耗大气污染防治第二节工业大气污染防治第三节机动车船以及非道路移动机械大气污染防治第四节扬尘大气污染防治第五节其他大气污染防治第五章区域大气污染联合防治第六章预警和应急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防治大气污染,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大气污染防治及其监督管理活动。

第三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大气环境质量负责,制定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保障资金投入,采取防治措施,严格控制和有计划削减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实现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使本行政区域的大气环境质量达到国家和省规定的标准。

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与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相衔接,使大气污染防治与能源结构调整、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相结合。

第四条大气污染防治坚持保护优先、防治结合、综合治理、损害担责的原则,建立政府监管、公众参与、共同治理、联防联控的防治机制。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8年新版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8年新版

HW01医疗废物卫生831-001-01感染性废物In831-002-01损伤性废物In831-003-01病理性废物In831-004-01化学性废物T831-005-01药物性废物T 非特定行业900-001-01为防治动物传染病而需要收集和处置的废物InHW02医药废物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271-001-02化学合成原料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蒸馏及反应残余物T271-002-02化学合成原料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母液及反应基废物T271-003-02化学合成原料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脱色过滤介质T271-004-02化学合成原料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吸附剂T271-005-02化学合成原料药生产过程中的废弃产品及中间体T 化学药品制剂制造272-001-02化学药品制剂生产过程中的原料药提纯精制、再加工产生的蒸馏及反应残余物T272-002-02化学药品制剂生产过程中的原料药提纯精制、再加工产生的废母液及反应基废物T272-003-02化学药品制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脱色过滤介质T272-004-02化学药品制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吸附剂T272-005-02化学药品制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产品及原料药T 兽用药品制造275-001-02使用砷或有机砷化合物生产兽药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处理污泥T 275-002-02使用砷或有机砷化合物生产兽药过程中蒸馏工艺产生的蒸馏残余物T275-003-02使用砷或有机砷化合物生产兽药过程中产生的废脱色过滤介质及吸附剂T 275-004-02其他兽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蒸馏及反应残余物T275-005-02其他兽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脱色过滤介质及吸附剂T275-006-02兽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母液、反应基和培养基废物T275-007-02兽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吸附剂T275-008-02兽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产品及原料药T 生物药品制造276-001-02利用生物技术生产生物化学药品、基因工程药物过程中产生的蒸馏及反应残余物T 276-002-02利用生物技术生产生物化学药品、基因工程药物过程中产生的废母液、反应基和培养基废物(不包括利用生物技术合成氨基酸、维生素过程中产生的培养基废物)T 276-003-02利用生物技术生产生物化学药品、基因工程药物过程中产生的废脱色过滤介质(不包括利用生物技术合成氨基酸、维生素过程中产生的废脱色过滤介质)T276-004-02利用生物技术生产生物化学药品、基因工程药物过程中产生的废吸附剂T 276-005-02利用生物技术生产生物化学药品、基因工程药物过程中产生的废弃产品、原料药和中间体THW03废药物、药品非特定行业900-002-03生产、销售及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失效、变质、不合格、淘汰、伪劣的药物和药品(不包括HW01、HW02、900-999-49类)THW04农药废物农药制造263-001-04氯丹生产过程中六氯环戊二烯过滤产生的残余物;氯丹氯化反应器的真空汽提产生的废物T 263-002-04乙拌磷生产过程中甲苯回收工艺产生的蒸馏残渣T263-003-04甲拌磷生产过程中二乙基二硫代磷酸过滤产生的残余物T263-004-042,4,5-三氯苯氧乙酸生产过程中四氯苯蒸馏产生的重馏分及蒸馏残余物T263-005-042,4-二氯苯氧乙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含2,6-二氯苯酚残余物T263-006-04乙烯基双二硫代氨基甲酸及其盐类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过滤、蒸发和离心分离残余物及废水处理污泥;产品研磨和包装工序集(除)尘装置收集的粉尘和地面清扫废物T 263-007-04溴甲烷生产过程中反应器产生的废水和酸干燥器产生的废硫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吸附剂和废水分离器产生的废物T 263-008-04其他农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蒸馏及反应残余物T263-009-04农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母液与反应罐及容器清洗废液T263-010-04农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滤料和吸附剂T263-011-04农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处理污泥T263-012-04农药生产、配制过程中产生的过期原料及废弃产品T非特定行业900-003-04销售及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失效、变质、不合格、淘汰、伪劣的农药产品THW05木材防腐剂废物木材加工201-001-05使用五氯酚进行木材防腐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处理污泥,以及木材防腐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沾染该防腐剂的废弃木材残片T 201-002-05使用杂酚油进行木材防腐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处理污泥,以及木材防腐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沾染该防腐剂的废弃木材残片T 201-003-05使用含砷、铬等无机防腐剂进行木材防腐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处理污泥,以及木材防腐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沾染该防腐剂的废弃木材残片T 专用化学产品制造266-001-05木材防腐化学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反应残余物、废弃滤料及吸附剂T 266-002-05木材防腐化学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处理污泥T266-003-05木材防腐化学品生产、配制过程中产生的废弃产品及过期原料T 非特定行业900-004-05销售及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失效、变质、不合格、淘汰、伪劣的木材防腐化学品THW06废有机溶剂与含有机溶剂废非特定行业900-401-06工业生产中作为清洗剂或萃取剂使用后废弃的含卤素有机溶剂,包括四氯化碳、二氯甲烷、1,1-二氯乙烷、1,2-二氯乙烷、1,1,1-三氯乙烷、1,1,2-三氯乙烷、三氯乙烯、四氯乙烯T,I 900-402-06工业生产中作为清洗剂或萃取剂使用后废弃的有毒有机溶剂,包括苯、苯乙烯、丁醇、丙酮T,I 900-403-06工业生产中作为清洗剂或萃取剂使用后废弃的易燃易爆有机溶剂,包括正己烷、甲苯、邻二甲苯、间二甲苯、对二甲苯、1,2,4-三甲苯、乙苯、乙醇、异丙醇、乙醚、丙醚、乙酸甲酯、乙酸乙酯、乙酸丁酯、I 900-404-06工业生产中作为清洗剂或萃取剂使用后废弃的其他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的有机溶剂T/I 900-405-06900-401-06中所列废物再生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活性炭及其他过滤吸附T900-406-06900-402-06和900-404-06中所列废物T900-407-06900-401-06中所列废物分馏再生过程中产生的高沸物和釜底残渣T900-408-06900-402-06和900-404-06中所列废物分馏再生过程中产生的釜底残渣T900-409-06900-401-06中所列废物再生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处理浮渣和污泥(不包括废水生化处理污泥)T 900-410-06900-402-06和900-404-06中所列废物再生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处理浮渣和污泥(不包括废水生化处理污泥)THW07热处理含氰废物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336-001-07使用氰化物进行金属热处理产生的淬火池残渣T336-002-07使用氰化物进行金属热处理产生的淬火废水处理污泥T336-003-07含氰热处理炉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废内衬T336-004-07热处理渗碳炉产生的热处理渗碳氰渣T336-005-07金属热处理工艺盐浴槽釜清洗产生的含氰残渣和含氰废液R,T336-049-07氰化物热处理和退火作业过程中产生的残渣T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石油开采071-001-08石油开采和炼制产生的油泥和油脚T,I071-002-08以矿物油为连续相配制钻井泥浆用于石油开采所产生的废弃钻井泥浆T天然气开采072-001-08以矿物油为连续相配制钻井泥浆用于天然气开采所产生的废弃钻井泥浆T精炼石油产品制造251-001-08清洗矿物油储存、输送设施过程中产生的油/水和烃/水混合物T251-002-08石油初炼过程中储存设施、油-水-固态物质分离器、积水槽、沟渠及其他输送管道、污水池、雨水收集管道产生的含油污泥T,I251-003-08石油炼制过程中隔油池产生的含油污泥,以及汽油提炼工艺废水和冷却废水处理污泥(不包括废水生化处理污泥)T251-004-08石油炼制过程中溶气浮选工艺产生的浮渣T,I251-005-08石油炼制过程中产生的溢出废油或乳剂T,I251-006-08石油炼制换热器管束清洗过程中产生的含油污泥T251-010-08石油炼制过程中澄清油浆槽底沉积物T,I251-011-08石油炼制过程中进油管路过滤或分离装置产生的残渣T,I251-012-08石油炼制过程中产生的废过滤介质T 非特定行业900-199-08内燃机、汽车、轮船等集中拆解过程产生的废矿物油及油泥T,I900-200-08珩磨、研磨、打磨过程产生的废矿物油及油泥T,I900-201-08清洗金属零部件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煤油、柴油、汽油及其他由石油和煤炼制生产的溶剂油T,I900-203-08使用淬火油进行表面硬化处理产生的废矿物油T 900-204-08使用轧制油、冷却剂及酸进行金属轧制产生的废矿物油T 900-205-08镀锡及焊锡回收工艺产生的废矿物油T 900-209-08金属、塑料的定型和物理机械表面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石蜡和润滑油T,I900-210-08油/水分离设施产生的废油、油泥及废水处理产生的浮渣和污泥(不包括废水生化处理污泥)T,I900-211-08橡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溶剂油T,I 900-212-08锂电池隔膜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白油T900-213-08废矿物油再生净化过程中产生的沉淀残渣、过滤残渣、废过滤吸附介质T,I900-214-08车辆、机械维修和拆解过程中产生的废发动机油、制动器油、自动变速器油、齿轮油等废润滑油T,I900-215-08废矿物油裂解再生过程中产生的裂解残渣T,I900-216-08使用防锈油进行铸件表面防锈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防锈油T,I900-217-08使用工业齿轮油进行机械设备润滑过程中产生的废润滑油T,I900-218-08液压设备维护、更换和拆解过程中产生的废液压油T,I900-219-08冷冻压缩设备维护、更换和拆解过程中产生的废冷冻机油T,I900-220-08变压器维护、更换和拆解过程中产生的废变压器油T,I900-221-08废燃料油及燃料油储存过程中产生的油泥T,I900-222-08石油炼制废水气浮、隔油、絮凝沉淀等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浮油和污泥T900-249-08其他生产、销售、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矿物油及含矿物油废物T,I HW09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非特定行业900-005-09水压机维护、更换和拆解过程中产生的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T900-006-09使用切削油和切削液进行机械加工过程中产生的油/水、烃/水混合物或T900-007-09其他工业过程中产生的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T HW10多氯(溴)联非特定行业900-008-10含多氯联苯(PCBs)、三氯三联苯(PCTs)、多溴联苯(PBBs)的电容器、变压器T 900-009-10含有PCBs、PCTs和PBBs的电力设备的清洗液T900-010-10含有PCBs、PCTs和PBBs的电力设备中废弃的介质油、绝缘油、冷却油及导热油T 900-011-10含有或沾染PCBs、PCTs和PBBs的废弃包装物及容器THW11精(蒸)馏残渣精炼石油产品制造251-013-11石油精炼过程中产生的酸焦油和其他焦油T 炼焦252-001-11炼焦过程中蒸氨塔产生的残渣T252-002-11炼焦过程中澄清设施底部的焦油渣T252-003-11炼焦副产品回收过程中萘、粗苯精制产生的残渣T252-004-11炼焦和炼焦副产品回收过程中焦油储存设施中的焦油渣T252-005-11煤焦油精炼过程中焦油储存设施中的焦油渣T252-006-11煤焦油分馏、精制过程中产生的焦油渣T252-007-11炼焦副产品回收过程中产生的废水池残渣T252-008-11轻油回收过程中蒸馏、澄清、洗涤工序产生的残渣T252-009-11轻油精炼过程中的废水池残渣T252-010-11炼焦及煤焦油加工利用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处理污泥(不包括废水生化处理污泥)T252-011-11焦炭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酸焦油和其他焦油T252-012-11焦炭生产过程中粗苯精制产生的残渣T252-013-11焦炭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脱硫废液T252-014-11焦炭生产过程中煤气净化产生的残渣和焦油T252-015-11焦炭生产过程中熄焦废水沉淀产生的焦粉及筛焦过程中产生的粉尘T252-016-11煤浙青改质过程中产生的闪蒸油T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450-001-11煤气生产行业煤气净化过程中产生的煤焦油渣T 450-002-11煤气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处理污泥(不包括废水生化处理污泥)T450-003-11煤气生产过程中煤气冷凝产生的煤焦油T 基础化学原料制造261-007-11乙烯法制乙醛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蒸馏残渣T 261-008-11乙烯法制乙醛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蒸馏次要馏分T261-009-11苄基氯生产过程中苄基氯蒸馏产生的蒸馏残渣T261-010-11四氯化碳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蒸馏残渣和重馏分T261-011-11表氯醇生产过程中精制塔产生的蒸馏残渣T261-012-11异丙苯法生产苯酚和丙酮过程中产生的蒸馏残渣T261-013-11萘法生产邻苯二甲酸酐过程中产生的蒸馏残渣和轻馏分T261-014-11邻二甲苯法生产邻苯二甲酸酐过程中产生的蒸馏残渣和轻馏分T261-015-11苯硝化法生产硝基苯过程中产生的蒸馏残渣T261-016-11甲苯二异氰酸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蒸馏残渣和离心分离残渣T261-017-111,1,1-三氯乙烷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蒸馏残渣T261-018-11三氯乙烯和四氯乙烯联合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蒸馏残渣T261-019-11苯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蒸馏残渣T261-020-11苯胺生产过程中苯胺萃取工序产生的蒸馏残渣T261-021-11二硝基甲苯加氢法生产甲苯二胺过程中干燥塔产生的反应残余物T261-022-11二硝基甲苯加氢法生产甲苯二胺过程中产品精制产生的轻馏分T261-023-11二硝基甲苯加氢法生产甲苯二胺过程中产品精制产生的废液T261-024-11二硝基甲苯加氢法生产甲苯二胺过程中产品精制产生的重馏分T261-025-11甲苯二胺光气化法生产甲苯二异氰酸酯过程中溶剂回收塔产生的有机冷凝物T261-026-11氯苯生产过程中的蒸馏及分馏残渣T 261-027-11使用羧酸肼生产1,1-二甲基肼过程中产品分离产生的残渣T 261-028-11乙烯溴化法生产二溴乙烯过程中产品精制产生的蒸馏残渣T 261-029-11a-氯甲苯、苯甲酰氯和含此类官能团的化学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蒸馏残T 261-030-11四氯化碳生产过程中的重馏分T 261-031-11二氯乙烯单体生产过程中蒸馏产生的重馏分T 261-032-11氯乙烯单体生产过程中蒸馏产生的重馏分T 261-033-111,1,1-三氯乙烷生产过程中蒸汽汽提塔产生的残余物T 261-034-111,1,1-三氯乙烷生产过程中蒸馏产生的重馏分T 261-035-11三氯乙烯和四氯乙烯联合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重馏分T 261-100-11苯和丙烯生产苯酚和丙酮过程中产生的重馏分T 261-101-11苯泵式消化生产硝基苯过程中产生的重馏分T 261-102-11铁粉还原硝基苯生产苯胺过程中产生的重馏分T 261-103-11苯胺、乙酸酐或乙酰苯胺为原料生产对硝基苯胺过程中产生的重馏分T 261-104-11对氯苯胺氨解生产对硝基苯胺过程中产生的重馏分T 261-105-11氨化法、还原法生产邻苯二胺过程中产生的重馏分T261-106-11苯和乙烯直接催化、乙苯和丙烯共氧化、乙苯催化脱氢生产苯乙烯过程中产生的重馏分T261-107-11二硝基甲苯还原催化生产甲苯二胺过程中产生的重馏分T 261-108-11对苯二酚氧化生产二甲氧基苯胺过程中产生的重馏分T 261-109-11萘磺化生产萘酚过程中产生的重馏分T 261-110-11苯酚、三甲苯水解生产4,4'-二羟基二苯砜过程中产生的重馏分T261-111-11甲苯硝基化合物羰基化法、甲苯碳酸二甲酯法生产甲苯二异氰酸酯过程中产生的重馏分T261-112-11苯直接氯化生产氯苯过程中产生的重馏分T 261-113-11乙烯直接氯化生产二氯乙烷过程中产生的重馏分T 261-114-11甲烷氯化生产甲烷氯化物过程中产生的重馏分T 261-115-11甲醇氯化生产甲烷氯化物过程中产生的釜底残液T 261-116-11乙烯氯醇法、氧化法生产环氧乙烷过程中产生的重馏分T 261-117-11乙块气相合成、氧氯化生产氯乙烯过程中产生的重馏分T 261-118-11乙烯直接氯化生产三氯乙烯、四氯乙烯过程中产生的重馏分T 261-119-11乙烯氧氯化法生产三氯乙烯、四氯乙烯过程中产生的重馏分T 261-120-11甲苯光气法生产苯甲酰氯产品精制过程中产生的重馏分T 261-121-11甲苯苯甲酸法生产苯甲酰氯产品精制过程中产生的重馏分T 261-122-11甲苯连续光氯化法、无光热氯化法生产氯化苄过程中产生的重馏分T 261-123-11偏二氯乙烯氢氯化法生产1,1,1-三氯乙烷过程中产生的重馏分T 261-124-11醋酸丙烯酯法生产环氧氯丙烷过程中产生的重馏分T261-125-11异戊烷(异戊烯)脱氢法生产异戊二烯过程中产生的重馏分T261-126-11化学合成法生产异戊二烯过程中产生的重馏分T261-127-11碳五馏分分离生产异戊二烯过程中产生的重馏分T261-128-11合成气加压催化生产甲醇过程中产生的重馏分T261-129-11水合法、发酵法生产乙醇过程中产生的重馏分T261-130-11环氧乙烷直接水合生产乙二醇过程中产生的重馏分T261-131-11乙醛缩合加氢生产丁二醇过程中产生的重馏分T261-132-11乙醛氧化生产醋酸蒸馏过程中产生的重馏分T261-133-11丁烷液相氧化生产醋酸过程中产生的重馏分T261-134-11电石乙炔法生产醋酸乙烯酯过程中产生的重馏分T261-135-11氢氰酸法生产原甲酸三甲酯过程中产生的重馏分T261-136-11p-苯胺乙醇法生产靛蓝过程中产生的重馏分T 常用有色金属冶炼321-001-11有色金属火法冶炼过程中产生的焦油状残余物T 环境治理772-001-11废矿物油再生过程中产生的酸焦油T 非特定行业900-013-11其他精炼、蒸馏和热解处理过程中产生的焦油状残余物THW12染料、涂料废物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广品制造264-002-12铬黄和铬橙颜料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处理污泥T264-003-12钼酸橙颜料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处理污泥T264-004-12锌黄颜料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处理污泥T264-005-12铬绿颜料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处理污泥T264-006-12氧化铬绿颜料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处理污泥T264-007-12氧化铬绿颜料生产过程中烘干产生的残渣T264-008-12铁蓝颜料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处理污泥T264-009-12使用含铬、铅的稳定剂配制油墨过程中,设备清洗产生的洗涤废液和废水处理污泥T 264-010-12油墨的生产、配制过程中产生的废蚀刻液T264-011-12其他油墨、染料、颜料、油漆(不包括水性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母液、残渣、中间体废物T 264-012-12其他油墨、染料、颜料、油漆(不包括水性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处理污泥、废吸附剂T 264-013-12油漆、油墨生产、配制和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含颜料、油墨的有机溶剂废物T 纸浆制造221-001-12废纸回收利用处理过程中产生的脱墨渣T 非特定行业900-250-12使用有机溶剂、光漆进行光漆涂布、喷漆工艺过程中产生的废物T,I 900-251-12使用油漆(不包括水性漆)、有机溶剂进行阻挡层涂敷过程中产生的废物T,I 900-252-12使用油漆(不包括水性漆)、有机溶剂进行喷漆、上漆过程中产生的废物T,I 900-253-12使用油墨和有机溶剂进行丝网印刷过程中产生的废物T,I900-254-12使用遮盖油、有机溶剂进行遮盖油的涂敷过程中产生的废物T,I900-255-12使用各种颜料进行着色过程中产生的废颜料T900-256-12使用酸、碱或有机溶剂清洗容器设备过程中剥离下的废油漆、染料、涂料T 900-299-12生产、销售及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失效、变质、不合格、淘汰、伪劣的油墨、染料、颜料、油漆THW13有机树脂类废物合成材料制造265-101-13树脂、乳胶、增塑剂、胶水/胶合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产品T265-102-13树脂、乳胶、增塑剂、胶水/胶合剂生产过程中合成、酯化、缩合等工序产生的废母液T265-103-13树脂、乳胶、增塑剂、胶水/胶合剂生产过程中精馏、分离、精制等工序产生的釜底残液、废过滤介质和残渣T265-104-13树脂、乳胶、增塑剂、胶水/胶合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处理污泥(不包括废水生化处理污泥)T非特定行业900-014-13废弃的粘合剂和密封剂T900-015-13废弃的离子交换树脂T900-016-13使用酸、碱或有机溶剂清洗容器设备剥离下的树脂状、粘稠杂物T900-451-13废覆铜板、印刷线路板、电路板破碎分选回收金属后产生的废树脂粉T HW14新化学物质废物非特定行业900-017-14研究、开发和教学活动中产生的对人类或环境影响不明的化学物质废物T/C/I/RHW15爆炸性废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267-001-15炸药生产和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处理污泥R267-002-15含爆炸品废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活性炭R267-003-15生产、配制和装填铅基起爆药剂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处理污泥T,R267-004-15三硝基甲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红水、红水,以及废水处理污泥R 非特定行业900-018-15报废机动车拆解后收集的未引爆的安全气囊RHW16感光材料废物专用化学产品制造266-009-16显(定)影剂、正负胶片、像纸、感光材料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产品和过期产品T 266-010-16显(定)影剂、正负胶片、像纸、感光材料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残渣及废水处理污泥T 印刷231-001-16使用显影剂进行胶卷显影,定影剂进行胶卷定影,以及使用铁氰化钾、硫代硫酸盐进行影像减薄(漂白)产生的废显(定)影剂、胶片及T 231-002-16使用显影剂进行印刷显影、抗蚀图形显影,以及凸版印刷产生的废显(定)影剂、胶片及废像纸T 电子元件制造397-001-16使用显影剂、氢氧化物、偏亚硫酸氢盐、醋酸进行胶卷显影产生的废显(定)影剂、胶片及废像纸T 电影863-001-16电影厂产生的废显(定)影剂、胶片及废像纸T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业749-001-16摄影扩印服务行业产生的废显(定)影剂、胶片及废像纸T 非特定行业900-019-16其他行业产生的废显(定)影剂、胶片及废像纸THW17表面处理废物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336-050-17使用氯化亚锡进行敏化处理产生的废渣和废水处理污泥T336-051-17使用氯化锌、氯化铵进行敏化处理产生的废渣和废水处理污泥T336-052-17使用锌和电镀化学品进行镀锌产生的废槽液、槽渣和废水处理污泥T336-053-17使用镉和电镀化学品进行镀镉产生的废槽液、槽渣和废水处理污泥T336-054-17使用镍和电镀化学品进行镀镍产生的废槽液、槽渣和废水处理污泥T336-055-17使用镀镍液进行镀镍产生的废槽液、槽渣和废水处理污泥T336-056-17使用硝酸银、碱、甲醛进行敷金属法镀银产生的废槽液、槽渣和废水处理污泥T 336-057-17使用金和电镀化学品进行镀金产生的废槽液、槽渣和废水处理污泥T336-058-17使用镀铜液进行化学镀铜产生的废槽液、槽渣和废水处理污泥T336-059-17使用钯和锡盐进行活化处理产生的废渣和废水处理污泥T336-060-17使用铬和电镀化学品进行镀黑铬产生的废槽液、槽渣和废水处理污泥T336-061-17使用高锰酸钾进行钻孔除胶处理产生的废渣和废水处理污泥T336-062-17使用铜和电镀化学品进行镀铜产生的废槽液、槽渣和废水处理污泥T336-063-17其他电镀工艺产生的废槽液、槽渣和废水处理污泥T336-064-17金属和塑料表面酸(碱)洗、除油、除锈、洗涤、磷化、出光、化抛工艺产生的废腐蚀液、废洗涤液、废槽液、槽渣和废水处理污泥T/C 336-066-17镀层剥除过程中产生的废液、槽渣及废水处理污泥T336-067-17使用含重铬酸盐的胶体、有机溶剂、黏合剂进行漩流式抗蚀涂布产生的废渣及废水处理污泥T 336-068-17使用铬化合物进行抗蚀层化学硬化产生的废渣及废水处理污泥T336-069-17使用铬酸镀铬产生的废槽液、槽渣和废水处理污泥T336-101-17使用铬酸进行塑料表面粗化产生的废槽液、槽渣和废水处理污泥THW18焚烧处置残渣环境治理业772-002-18生活垃圾焚烧飞灰T772-003-18危险废物焚烧、热解等处置过程产生的底渣、飞灰和废水处理污泥(医疗废物焚烧处置产生的底渣除外)T772-004-18危险废物等离子体、高温熔融等处置过程产生的非玻璃态物质和飞灰T772-005-18固体废物焚烧过程中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T HW19含金属羰基化合物非特定行业900-020-19金属羰基化合物生产、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含有羰基化合物成分的废物THW20含铍废物基础化学原料制造261-040-20铍及其化合物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熔渣、集(除)尘装置收集的粉尘和废水处理污泥THW21含铬废物毛皮鞣制及制品加工193-001-21使用铬鞣剂进行铬鞣、复鞣工艺产生的废水处理污泥T193-002-21皮革切削工艺产生的含铬皮革废碎料T 基础化学原料制造261-041-21铬铁矿生产铬盐过程中产生的铬渣T 261-042-21铬铁矿生产铬盐过程中产生的铝泥T261-043-21铬铁矿生产铬盐过程中产生的芒硝T261-044-21铬铁矿生产铬盐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处理污泥T261-137-21铬铁矿生产铬盐过程中产生的其他废物T261-138-21以重铬酸钠和浓硫酸为原料生产铬酸酐过程中产生的含铬废液T 铁合金冶炼315-001-21铬铁硅合金生产过程中集(除)尘装置收集的粉尘T 315-002-21铁铬合金生产过程中集(除)尘装置收集的粉尘T315-003-21铁铬合金生产过程中金属铬冶炼产生的铬浸出渣T 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336-100-21使用铬酸进行阳极氧化产生的废槽液、槽渣及废水处理污泥T 电子元件制造397-002-21使用铬酸进行钻孔除胶处理产生的废渣和废水处理污泥THW22含铜废物玻璃制造304-001-22使用硫酸铜进行敷金属法镀铜产生的废槽液、槽渣及废水处理污泥T 常用有色金属冶炼321-101-22铜火法冶炼烟气净化产生的收尘渣、压滤渣T321-102-22铜火法冶炼电除雾除尘产生的废水处理污泥T 电子元件制造397-004-22线路板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蚀铜液T397-005-22使用酸进行铜氧化处理产生的废液及废水处理污泥T397-051-22铜板蚀刻过程中产生的废蚀刻液及废水处理污泥THW23含锌废物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336-103-23热镀锌过程中产生的废熔剂、助熔剂和集(除)尘装置收集的粉尘T 电池制造384-001-23碱性锌锰电池、锌氧化银电池、锌空气电池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锌浆T 非特定行业900-021-23使用氢氧化钠、锌粉进行贵金属沉淀过程中产生的废液及废水处理污泥THW24含砷废物基础化学原料制造261-139-24硫铁矿制酸过程中烟气净化产生的酸泥THW25含硒废物基础化学原料制造261-045-25硒及其化合物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熔渣、集(除)尘装置收集的粉尘和废水处理污泥THW26含镉废物电池制造384-002-26镍镉电池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渣和废水处理污泥THW27含锑废物基础化学原料制造261-046-27锑金属及粗氧化锑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熔渣和集(除)尘装置收集的粉尘T 261-048-27氧化锑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熔渣THW28含碲废物基础化学原料制造261-050-28碲及其化合物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熔渣、集(除)尘装置收集的粉尘和废水处理污泥THW29含汞废物天然气开采072-002-29天然气除汞净化过程中产生的含汞废物T常用有色金属矿采选091-003-29汞矿采选过程中产生的尾砂和集(除)尘装置收集的粉尘T贵金属矿采选092-002-29混汞法提金工艺产生的含汞粉尘、残渣T印刷231-007-29使用显影剂、汞化合物进行影像加厚(物理沉淀)以及使用显影剂、氨氯化汞进行影像加厚(氧化)产生的废液及残渣T基础化学原料制造261-051-29水银电解槽法生产氯气过程中盐水精制产生的盐水提纯污泥T 261-052-29水银电解槽法生产氯气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处理污泥T261-053-29水银电解槽法生产氯气过程中产生的废活性炭T261-054-29卤素和卤素化学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含汞硫酸钡污泥T 合成材料制造265-001-29氯乙烯生产过程中含汞废水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T,C 265-002-29氯乙烯生产过程中吸附汞产生的废活性炭T,C265-003-29电石乙炔法聚氯乙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酸T,C265-004-29电石乙炔法生产氯乙烯单体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处理污泥T常用有色金属冶炼321-103-29铜、锌、铅冶炼过程中烟气制酸产生的废甘汞,烟气净化产生的废酸及废酸处理污泥T。

2018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大全

2018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大全

2018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大全2018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大全前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务的规定,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在原有《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GBJ4-73)废气部分和有关其它行业性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基础上制定。

本标准在技术内容上与原有各标准有一定的继承关系,亦有相当大的修改和变化。

本标准规定了33种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其指标体系为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最高允许排放速率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国家在控制大气污染物排放方面,除本标准为综合性排放标准外,还有若干行业性排放标准共同存在,即除若干行业执行各自的行业性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外,其余均执行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33种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同时规定了标准执行中的各种要求。

1.2 适用范围1.2.1 在我国现有的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体系中,按照综合性排放标准与行业性排放标准不交叉执行的原则,锅炉执行GB13271-91《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工业炉窑执行GB9078-1996《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火电厂执行GB13223-1996《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炼焦炉执行GB16171-1996《炼焦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水泥厂执行GB4915-1996《水泥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恶臭物质排放执行GB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汽车排放执行GB14761.1~14761.7-93《汽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摩托车排气执行GB 14621-93《摩托车排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其它大气污染物排放均执行本标准。

1.2.2 本标准实施后再行发布的行业性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按其适用范围规定的污染源不再执行本标准。

1.2.3 本标准适用于现有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设计、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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