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二手房销售合同印花税免征
最新上海房地产政策解读

新政解读—从紧控制经营性土地的供应,减少后续供应 Nhomakorabea善供求失衡
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加强土地供应 管理,从紧经营性商品住房项目的土地供应,为了让房地产市场健康 发展,从一级市场开始调控,减少后续供应,改善供求失衡现状,促 进存量房源的消化。
新政解读—加强监管和透明度,建立健康发展的房地产市场
注:本意见第一条至第五条按照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时间执行;第六条至 第九条、第十四条执行期限:从2008年1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
新政解读—税收减免,减少交易环节压力
通过免受印花税、土地增值税、普通住房降低契税减少买卖双方 商品房交易环节的负担(主要倾向于买方),来鼓励和调动买方市场 的积极性,并通过免征三级市场营业税、个人所得税、降低二手房营 业税的免征标准(普通住房超过2年),来加速二手房的供应、增加 二手房的议价空间,活跃三级市场。
新政解读—加大旧城改造,释放部分被迫性需求
继续加大中心城区旧区改造力度,重点对成片二级旧里以下房 屋实施改造,“拆、改、留”并举,在改善居民住房条件的同时, 释放部分被迫改善型需求,消化部分存量房。
新政解读—加大廉租房的补贴范围,增加廉租房的需求
扩大廉租房的标准,增加了收益人群,从政府层面来讲首先是 解决了部分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同时增加了商品房的需求,通 过政府的回购,加速了存量房源的消化。
八、购买自住普通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调整至20%。对第一 次购买自住普通住房的家庭,在符合贷款条件的情况下,每一借款人基本公积 金最高可贷额度从20万元提高到30万元,每户家庭最高贷款限额为60万元。若 有补充住房公积金的,每户家庭最高贷款限额为80万元。
新政主要内容
上海房产交易税费表

上海房产交易税费表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的视为普通住房(否则为非普通住房):1、单套建筑面积140平方米以下,2、内环线以内套总价245万元/套、内环线和外环线之间140万元/套、外环线以外98万元/套以下,3、五层以上(含五层)的多高层住房,以及不足五层的老式公寓、新式里弄、旧式里弄等。
上海房地产交易税费清单:合同公证费出售方:总房款×0.3%购买方:总房款×0.3%备注:由引发方承担合同印花税出售方:总房款×0.05%购买方:总房款×0.05%双方(暂免征收)交易手续费出售方:2.5元/平方米×建筑面积购买方:2.5元/平方米×建筑面积交易登记费出售方:------购买方:80元/套备注:免收个人购买普通住房的住房登记费和个人买卖存量普通住房的住房交易(转让)手续费抵押登记费出售方:------购买方:a.商业及组合200元/套b.纯公积金100元/套配图费出售方:-------购买方:25元/张权怔印花税出售方:-------购买方:5元/本契税出售方:-------购买方:a.普通住宅:总房款×1.5%备注: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到1%,首次购房证明由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出具。
b.非普通住宅:总房款×3%营业税出售方:1.普通住宅:a.两年内:房款差额×5.55%b.两年后:-------2.非普通住宅:a.两年内:总房款×5.55%b.两年后:房款差额×5.55%购买方:-------备注:售后公房和动迁房首次转让可免征营业税(注:售后公房须有凭证,动迁房应该是唯一一套拿房的动迁房,须有证明所得税出售方:1.普通住宅:总房款×1% 或利润×20%2.非普通住宅:总房款×2% 或利润×20%购买方:-------备注:1、个人转让自用2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个人不负担个人所得税。
销售合同印花税免交吗

印花税是一种对合同、凭证、书据、账簿及权利许可证等文件征收的税种。
在我国,销售合同作为印花税的征税对象之一,一直以来都备受关注。
那么,销售合同印花税是否可以免交呢?首先,我们需要明确销售合同印花税的征收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销售合同按照产权转移书据征收印花税,税率为购销金额的万分之三。
这意味着,只要发生了销售行为,签订销售合同的一方就需要缴纳相应的印花税。
然而,在特定情况下,销售合同印花税是可以免交的。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免税情况:1. 电子商务经营者与个人消费者通过信息网络签订的销售商品、服务合同(电子订单)免征印花税。
这一政策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及《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制定的。
对于电商销售企业而言,通过电商平台自有店铺销售给个人的产品,属于免征印花税范围。
2. 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37号)第二条规定,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
3. 对部分合同免征印花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部分合同可以免征印花税,如借款合同、赠与合同等。
尽管存在一些免税情况,但以下情况仍需缴纳销售合同印花税:1. 企业与企业之间的销售合同。
在一般情况下,企业与企业之间的销售合同仍需缴纳印花税。
2. 企业与个人之间的销售合同。
除上述免税情况外,企业与个人之间的销售合同仍需缴纳印花税。
3. 销售合同金额较大的情况。
当销售合同金额较大时,即便符合免税条件,也可能需要缴纳印花税。
总之,销售合同印花税是否免交,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在签订销售合同时,合同双方应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自身权益。
同时,税务机关也会对销售合同印花税的征收进行监管,确保税收政策的落实。
值得注意的是,随着我国税收政策的不断完善,未来可能还会有更多关于销售合同印花税的免税政策出台。
上海市二手房交易税费明细

上海市二手房交易税费明细在上海,二手房交易涉及一系列的税费,对于买卖双方来说,了解这些税费明细是非常重要的。
这不仅有助于合理规划预算,还能避免在交易过程中出现不必要的纠纷和误解。
下面就为您详细介绍上海市二手房交易中常见的税费。
一、契税契税是在二手房交易中由买方承担的主要税费之一。
其税率根据房屋的面积和买方的购房情况而有所不同。
如果买方购买的是家庭首套住房,且房屋面积在90 平方米及以下,契税税率为 1%;房屋面积大于 90 平方米的,契税税率为 15%。
如果买方购买的是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房屋面积在 90 平方米及以下的,契税税率为 1%;房屋面积大于 90 平方米的,契税税率为2%。
如果买方购买的不是家庭住房,契税税率通常为 3%。
二、增值税及附加税增值税及附加税通常由卖方承担。
个人将购买不足 2 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 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 年以上(含2 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以销售收入减去购买住房价款后的差额按照 5%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 年以上(含2 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在此基础上,还需要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税率根据地区不同有所差异,一般为增值税的 7%(市区)、5%(县城、镇)或 1%(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教育费附加为增值税的 3%;地方教育附加为增值税的 2%。
三、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通常也是由卖方承担。
如果能够提供房屋原值凭证,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适用 20%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转让收入房屋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合理费用)× 20%。
如果不能提供房屋原值凭证,按转让收入的 1%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对于个人转让自用5 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四、印花税在二手房交易中,买卖双方均需缴纳印花税。
不过,目前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关于印花税纳税期限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关于印花税纳税期限的公
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公布日期】2022.06.30
•【字号】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公告2022年第3号
•【施行日期】2022.07.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印花税
正文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关于印花税纳税期限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九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等有关事项的公告》(2022年第14号)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现就本市印花税纳税期限公告如下:
一、应税合同按季申报缴纳,不经常书立应税合同的纳税人可以选择按次申报缴纳。
二、应税产权转移书据按次申报缴纳,纳税人因经常书立产权转移书据而难以在每次书立后申报的,可以选择按季申报缴纳。
三、应税营业账簿按年申报缴纳。
四、境外单位或者个人的应税凭证按次申报缴纳,纳税人难以在每次书立后申报的,可以选择按年申报缴纳。
五、实行按季、按年计征的,纳税人应当自季度、年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并缴纳税款;实行按次计征的,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并缴纳税款。
六、本公告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
此前规定与本公告不一致的,按本公
告执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2022年6月30日。
二手房买卖中税收承担的规定

二手房买卖中税收承担的规定一、买方的税收规定1、契税:个人购买面积90平方米及以下家庭唯一住房,减按1%税率征收;个人购买面积90平方米及以下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减按1%税率征收;个人购买面积90平方以上家庭唯一住房,减按1.5%税率征收;个人购买90平方米以上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减按2%税率征收;第三套及以上,按法定税率3%征收。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2、印花税:自然人购买住房,免征。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37号)二、卖方的税收规定1、增值税:个人销售自建自用房以及销售购买时间2年(含)以上的住房,免征增值税;个人销售购买不足两年的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2、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增值税税额×7%(市区7%;县城、镇5%)▶▶《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教育费附加:增值税税额×3%▶▶《国务院关于修改<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48号)地方教育附加:增值税税额×2%▶▶《重庆市地方教育附加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按50%征收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重庆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落实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渝财税﹝2019﹞12号)3、个人所得税:能够提供房屋原值或者税务机关能够核实房屋原值,计税价格减除房屋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和有关合理费用的差额×20%;纳税人未能提供完整、准确的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实行核定征税。
上海市税务局关于贯彻施行印花税的通知

上海市税务局关于贯彻施行印花税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税务局•【公布日期】1988.10.22•【字号】沪税政二[1988]165号•【施行日期】1988.10.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印花税正文上海市税务局关于贯彻施行印花税的通知(沪税政二[1988]165号1988年10月22日)根据国务院发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暂行条例》)和财政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施行细则》)的规定,我局发布了关于开征印花税的通告,现将贯彻意见通知如下:一、印花税由征收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的税务专管员负责征收管理;对不缴纳产品税、增值税。
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由各区税务分局地方税专管员和各县税务局指定有关税务专管员负责征收管理。
二、做好广泛深入的纳税宣传工作。
印花税在我国已停征三十年,社会上的大多数人不了解这个税种,税务专管员要向各企业和有关单位及个人,宣传和解释《暂行条例》、《施行细则》和我局的通告,使纳税人对印花税有一定程度了解,按照税法规定自行计税,自行购花,自行贴花,自觉履行纳税的义务。
三、做好印花税票的发放、管理和销售工作,印花税票属于有价证券,必须按照国家税务局和我局的规定,建立一整套严格的管理制度。
各分局、县局应尽快落实印花税票的代售点,各直属分局一律委托振申咨询服务公司为印花税票的代售部门,振申咨询服务公司各部只负责对口的直同分局分管行业范围内的代售,不要跨越行业范围以外企业去代售;各区分局、县税务局委托代售印花税票的单位可自行确定。
另外为了方便纳税人购花,各直属分局、区分局和县税务局也可委托发放或办理应纳税凭证数量较大、贴花频繁的单位或者经销其他有价证券的单位办理印花税票的代售业务,但目前暂不委托个人办理印花税税票的代售业务。
税务机关对委托振申咨询服务公司代售的印花税票,可从代售金额中付给4%的手续费,另外1%部分由市局集中,专用于开征印花税业务费或奖励履行缴纳印花税好的单位和个人;对委托其他单位代售的印花税票可按《施行细则》的规定,从代售全额中付给5%的手续费。
购房合同印花税免征

近年来,我国政府为减轻购房者的经济负担,出台了一系列房地产税收优惠政策。
其中,购房合同印花税免征政策备受关注。
本文将为您解读这一政策的具体内容、适用范围及影响。
一、政策背景随着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房价不断攀升,购房者的经济压力越来越大。
为缓解这一状况,我国政府于2008年11月1日起实施购房合同印花税免征政策,旨在减轻购房者的税负,降低购房成本。
二、政策内容1. 适用范围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财税【2008】137号)文件规定,以下情况可免征购房合同印花税:(1)购买方为个人的,购买住房免缴印花税;(2)企事业单位购买住宅,免缴印花税;(3)企事业单位购买非住宅,缴纳印花税,税率为0.05%,计税依据为房屋总价。
2. 税率调整(1)个人购买普通住房,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至1%;(2)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3)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三、政策影响1. 降低购房成本购房合同印花税免征政策直接降低了购房者的税负,减轻了购房者的经济压力。
对于首次购房的年轻人来说,这一政策无疑是一大利好。
2. 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购房合同印花税免征政策有助于稳定房地产市场,降低房价过快上涨的风险。
同时,政策有利于促进房地产市场的供需平衡,推动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3. 提高购房者信心购房合同印花税免征政策有助于增强购房者的信心,提高市场活力。
在政策支持下,购房者更有动力进入市场,从而推动房地产市场的繁荣。
四、总结购房合同印花税免征政策是我国政府为减轻购房者经济负担、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而出台的一项重要政策。
这一政策有助于降低购房成本,提高购房者信心,为我国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在享受政策红利的同时,购房者也应关注市场动态,理性购房,实现自身财富的保值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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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二手房销售合同印花税免征篇一:上海二手房销售合同印花税免征篇一:上海二手房交易税费12卖方涉及的税费[1] (一)普通住宅: 1、营业税:购买未满5年(含5年)的房产对外出售营业税为房价的%,满5年则免征营业税。
2、个人所得税:购买未满5年(含5年)的房产或非家庭唯一的生活用房对外出售个人所得税为房价的1%或差价的20%,满5年并且是家庭唯一的生活用房则免征个人所得税。
(二)非普通住宅: 1、营业税:购买未满5年(含5年)的房产对外出售营业税为房价的%,满5年则征差价差价的% 2、个人所得税:购买未满5年(含5年)的房产或非家庭唯一的生活用房对外出售个人所得税为房价的2%或差价的20%,满5年并且是家庭唯一的生活用房则免征个人所得税。
买方涉及的税费(一)普通住宅:0--90平方米(含90),内环总价330万以内,中环总价200万以内,,外环160万以内契税:1%(XX年2月新政,第二套房契税为3%)90—140平方米(含140)契税:%,内环总价245万以内,中环总价140万以内,,外环98万以内!(XX年10月17日新政,第二套房契税为3%) (二)非普通住宅:契税:3% 注:普通住宅必须同时满足以下3个条件:1、五层以上(含五层)的多高层住房,以及不足五层的老式公寓、新式里弄、旧式里弄等;2、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下;3、坐落在内环线(以中山路环线)以内的总价低于245万元/套,内环与外环之间的总价低于140万元/套,外环线以外的总价低于98万元/套。
税费起征点二手房交易税-二手房交易个人所得税征税依据普通住宅2年之内:{售房收入-购房总额-( 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税+印花税)}×20%;2年以上(含)5年以下的普通住宅:(售房收入-购房总额-印花税)×20%。
出售公房:5年之内, (售房收入-经济房价款-土地出让金-合理费用)×20%,其中经济房价款=建筑面积×4000元/平方米,土地出让金=1560元/平方米×1%×建筑面积。
5年以上普通住宅免交。
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出售自有住房取得的所得,应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同时,1999年12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建设部就有关问题又作出了明确规定,具体分三种情况征税:1、个人出售除公有住房以外的其他自有住房,其应纳税所得额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确定。
即按照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合理费用指卖出财产时支付的有关费用。
2、个人出售已购公有住房,其应纳税所得额为个人出售公有住房的销售价,减除住房面积标准的经济适用住房价款、原支付超过住房面积标准的房价款、向财政或原产权单位缴纳的所得收益以及税法规定的合理费用后的余额。
33、职工出售以成本价(或标准价)出资的集资合作建房、安居工程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以及拆迁安置住房,比照已购公有住房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关于利润计算方法:利润= 转让收入—房屋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纳税人申报的住房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且无正当理由的,征收机关依法有权根据有关信息核定其转让收入。
对转让住房收入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纳税人可凭原购房合同、发票等有效凭证,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允许从其转让收入中减除房屋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
1、房屋原值为:购置该房屋时实际支付的房价款及交纳的相关税费.2、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是指:纳税人在转让住房时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等税金。
3、合理费用是指:纳税人按照规定实际支付的住房装修费用、住房贷款利息、手续费、公证费等费用。
经济适用房税费卖方需缴纳的税费:1.土地出让金:从11月1日起,我市取消经适房需满5年才能上市的“门槛”。
凡按原经适房购房款的8%补交土地出让金的,即可上市交易。
2.个人所得税:转让5年以上(含5年)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的,免征个人所得税;转让5年以上(含5年)并非家庭唯一生活用房的,按成交价的2%缴纳个人所得税;转让未满5年的房屋,无论是否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都需按成交价的2%缴纳个人所得税。
3.营业税:转让5年以上(含5年)普通住房,免征营业税,非普通住房,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房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转让不足5年的普通住房,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房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非普通住房,按成交价全额征收%的营业税。
4.交易费:按3元/平方米缴纳。
买方需缴纳的税费:1.契税:购买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按房屋成交价的1%征收契税;购买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按房屋成交价的%征收契税;购买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非普通住房,不论是否属于家庭唯一住房,均按成交价的3%征收契税;对购买普通住房,但家庭还拥有多套住房的购房家庭,同样按成交价的3%征收契税。
2.登记费:80元3.交易费:按3元/平方米缴交。
相关名词解释4房地产契税房地产契税是指由于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房屋买卖、交换或赠与等发生房地产权属转移时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税赋。
纳税保证金个人将拥有合法产权的住房转让时,就其应纳税所得,按照个人所得税税率计算的,个人所得税纳税保证金。
诚意金买方在购房目标明确后,以看中某个区域、某种面积的房子为标准,并有一个适当的价格,为了能更快地找到自己的理想物业,预先在信得过的中介公司交上一定数额的“诚意金”,并签订一定期限。
佣金选择一家确实可靠的中介公司,这不仅可以起到穿针引线的作用,而且亦可免去买卖双方亲自办理相关手续的繁琐事宜,目前上海的佣金是上下家各1%。
印花税印花税指对在经济活动中或经济交往中书立的或领受的房地产凭证征收的一种税赋。
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指个人将拥有合法产权的房屋转让、出租或其他活动并取得收入,就其所得计算征收的一种税赋。
土地收益金(土地增值费)土地使用者将其所使用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含连同地面建筑物一同转让)给第三者时,就其转让土地交易额按规定比例向财政部门缴纳的价款,或土地使用者将其所使用的土地使用权出租(含连同地面建筑物一同出租)给其他使用者时,就其所获得的租金收入按规定比例向财政部门缴纳的价款。
房地产交易手续费房地产交易手续费是指由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设立的房地产交易机构为房屋权利人办理交易过户等手续所收取的费用。
房屋权属登记费房屋权属登记费即房屋所有权登记费,是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行使房产行政管理职能的部门依法对房屋所有权进行登记,并核发房屋所有权证书时,向房屋所有权人收取的登记费,不包括房产测绘机构收取的房产测绘(或勘丈)费用。
营业税营业税指对销售房地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营业额按率计征的一种税。
营业税附加营业税附加是指对交纳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缴的营业税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与教育费附加。
房产税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照房屋的原值或房产租金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税。
5篇二:上海二手房交易税费一览上海二手房交易税费一览税费名称出售方购买方合同公证费总房款×%合同印花税总房款×% 总房款×% 交易手续费元/平方米×建筑面积元/平方米×建筑面积交易登记费————80元/套商业及组合200元/套抵押登记费————纯公积金100元/套配图费———— 25元/张权怔印花税———— 5元/本贷款保险费、担保费————贷款额/10000×借款年限相对应的每万元担保费契普通住宅————总房款×%税非普通住宅————总房款×3% 营5年内总房款×%普通住宅————5年上————业5年内总房款×%非普通住宅————税 5年上差额×%土地普通住宅免征增值税———— 3年内按转让收入%征收————增值非普通住宅3年~5年按转让收入%征收————税5年上免征————普通住宅房价×1%或利润×20%————所得税非普通住宅房价×2%或利润×20%————中介费————总房款×1%总房款×1%同时满足以下3个条件的视为普通住房: 1. 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以上; 2. 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下;3. 坐落在内环线以内的低于17500元/平方米,内环与外环之间的低于10000元/平方米,外环线以外的低于7000元/平方米。
备注由引发方承担————————————————————————————————————营业税无抵扣————自住5年以上并是家庭唯一一套住房的可免征。
或由一方支付2%篇三:上海二手房交易税费详解上海二手房交易税费详解市地税局出台的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细则规定,如果纳税人能提供房屋原值等凭证,个人所得税征收标准为应纳税所得额的20%,应纳税所得额为转让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
对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时,以实际成交价格为转让收入。
出售方应付税费购买未满5年(含5年)的房产或非家庭唯一的生活用房对外出售个人所得税为房价的2%或差价的20%,满5年并且是家庭唯一的生活用房则免征个人所得税。
买方涉及的税费(一)普通住宅:0--90平方米(含90),内环总价245万以内,中环总价140万以内,,外环98万以内契税:1%(XX年10月17日新政,第二套房契税为3%)90—140平方米(含140)契税:%,内环总价245万以内,中环总价140万以内,,外环98万以内!(XX年10月17日新政,第二套房契税为3%)(二)非普通住宅:契税:3%注:普通住宅必须同时满足以下3个条件:1、五层以上(含五层)的多高层住房,以及不足五层的老式公寓、新式里弄、旧式里弄等;2、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下;3、坐落在内环线(以中山路环线)以内的总价低于245万元/套,内环与外环之间的总价低于140万元/套,外环线以外的总价低于98万元/套。
税费起征点二手房交易税-二手房交易个人所得税征税依据普通住宅2年之内:{售房收入-购房总额-( 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税+印花税)}×20%;2年以上(含)5年以下的普通住宅:(售房收入-购房总额-印花税)×20%。
出售公房:5年之内, (售房收入-经济房价款-土地出让金-合理费用)×20%,其中经济房价款=建筑面积×4000元/平方米,土地出让金=1560元/平方米×1%×建筑面积。
5年以上普通住宅免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