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毒品与易制毒化学品基本知识
易制毒化学品相关知识

易制毒化学品相关知识
易制毒化学品是指制作毒品时所需要的化学物质。
这些化学物质
在正常情况下可能会被用于工业或医药领域,但是由于其易制毒的特性,被非法制毒人员用于制造毒品。
一些常见的易制毒化学品包括苯乙胺、乙酸亚铊、麦角酸、卡西
酮等。
这些化学品具有强烈的毒性和易燃性,如果在不当的情况下存储、运输或使用,可能会对人们和环境造成极大的危害。
为了防止易制毒化学品被非法用于制造毒品,各国政府采取了一
系列的措施,包括对这些化学品的生产、销售和运输进行监管和限制,加强对非法制毒活动的打击力度,以及加强国际合作等。
同时,公众
也应该提高对易制毒化学品的认识,避免接触和误用这些危险化学品,减少对自身和社会的危害。
禁毒基本知识

禁毒基本知识一、背景与现状毒品问题是全球性的社会公害,严重威胁着人类的健康和社会的稳定。
在我国,禁毒工作一直受到高度重视,然而,随着新型毒品不断涌现,禁毒形势愈发严峻。
为了提高广大民众的禁毒意识和能力,本文将介绍一些禁毒基本知识,以共同营造无毒的社会环境。
二、禁毒知识概述1.什么是毒品?2.毒品是指具有依赖性潜力的物质,如鸦片、海洛因、可卡因、冰毒等。
这些物质会对人体产生严重的依赖性,并引发一系列身体和心理问题。
3.常见毒品类型:4.a) 阿片类:如鸦片、吗啡、海洛因等;5.b) 可卡因类:如可卡因、美沙酮等;6.c) 冰毒类:如甲基苯丙胺(冰毒)、麻黄素等;7.d) 其他新型毒品:如电子烟、迷幻剂、致幻剂等。
8.贩毒危害:9.贩毒不仅会导致个人健康和社会问题,还可能引发暴力事件和犯罪行为,破坏家庭和谐和社会稳定。
三、国家政策与法律法规国家为了打击毒品犯罪,制定了一系列政策和法律法规,包括: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严厉打击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等行为;2.《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全面禁止毒品,并规定了相关的预防和治理措施;3.《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对易制毒化学品实行严格的管制。
四、个人责任与行动作为公民,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参与到禁毒工作中来。
以下是一些我们可以采取的行动:1.了解和学习禁毒知识,提高自我防范意识;2.发现身边人有涉毒行为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3.倡导和支持无毒的生活方式,积极参与社区禁毒活动;4.对青少年进行禁毒教育,增强他们的禁毒意识。
五、案例分析近年来,新型毒品逐渐增多,其中一些案例引起了广泛关注。
例如:某高校学生因好奇尝试“迷幻耳机”,结果导致长期出现幻觉,无法正常生活和学习;又如某明星因涉嫌贩卖“网红奶茶杯”被警方查获。
这些案例告诉我们,新型毒品具有极高的隐蔽性和危害性,必须保持警惕。
同时,也要意识到吸食和贩卖毒品都是严重的犯罪行为,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常见毒品与易制毒化学品基本知识和识别方法

常见毒品与易制毒化学品基本知识和识别方法一、常见毒品基本知识(一)毒品的概念。
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它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目前我国规定管制的这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共237种,另外针对近几年来麻醉药品“氯胺酮”在我国的泛滥,已被列入管制药品的范畴。
(二)毒品的特性。
毒品之所以与其它药品、毒物有所不同是在于毒品。
四个属性(特性)即毒品具有毒害性、依赖性(成瘾性)、滥用性和被管制性,这四个属性缺一不可,缺一而不能成为毒品,而毒品的依赖性是基础,它决定了毒品的其它三个属性。
(三)毒品的分类。
毒品有很多类型,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可分为不同的类型,例如:根据药物的性质不同可分为两大类:1、麻醉药品:包括阿片类(6种)、吗啡类(3种)、盐酸乙基吗啡类(3种)、可待因类(5种)、可卡因类(2种)及合成麻醉药类(6种)等129种。
2、精神药物:包括镇静催眠药和抗焦虑药,如巴比妥类、苯二氮卓类、三唑仑等;中枢兴奋剂,如甲基苯丙胺(“冰”毒)、亚甲二氧甲基丙胺(MDMA)(“摇头丸”)等和致幻剂,如麦角酰二乙胺(LSD),苯环利啶(PCP)等。
根据来源不同可分两大类:天然毒品和合成毒品。
天然毒品是自然界动、植物中本身就存在的,可直接吸食或经提炼、精制后被滥用,不需要通过化学反应过程,这些毒品包括大麻、鸦片、吗啡、可卡因等;合成毒品是指人们利用两种或两种以上化学品(毒前体)经过化学反应而制造出来的,包括海洛因、安非他命类如冰毒、LSD、PCP等。
不管怎么分类,不管是麻醉药品还是精神药品,是天然毒品还是合成毒品,他们的提炼和合成均与易制毒化学品有关,是易制毒化学品的产物。
(四)毒品的危害。
毒品是全球性公害,是人类共同的敌人。
它严重威胁人类的健康与社会安全。
静脉注射阿片类毒品的危害最大,后果严重而且是多方面的:吸毒导致家破人亡、吸毒遗害后代、吸毒诱发刑事犯罪、吸毒诱发贪污、吸毒盗窃抢劫、吸毒加速死亡、吸毒纵火杀人、吸毒杀人抢劫、吸毒为害社会、吸毒败坏社会风气、吸毒导致自伤自残自杀。
易制毒化学品规范管理知识分享2023

1、易制毒法规
2---相关法律法规《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一条 运输的易制毒化学品与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证或者备案证明载明的品种、数量、 运入地、货主及收货人、承运人等情况不符,运输许可证种类不当,或者运输人员未全程携带 运输许可证或者备案证明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运整改,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有 危险物品运输资质的,运输主管部门可以依法吊销其运输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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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报告机密仅供内部使用, 未经善康公司许可,不得擅自传阅、引用或复制。
1、易制毒法规
2---相关法律法规《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第四章 运输管理
第二十条 跨设区的市级行政区域(直辖市为跨市界)或者在国务院公安部门确定的禁毒形 势严峻的重点地区跨县级行政区域运输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由运出地的设区的市级人民 政府公安机关审批;运输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由运出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审批。 经审批取得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证后,方可运输。
CAS号 103-79-7 4676-39-5 120-57-0 94-59-7 94-59-7 120-58-1 89-52-1 118-92-3 82-58-6 113-15-5 60-79-7 299-42-3
90717-16-1 23022-83-5 5558-29-2 39742-60-4 21409-26-7 25394-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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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易制毒法规
2---相关法律法规《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第六章 监督检查
易制毒化学品品种及其分类标准

易制毒化学品品种及其分类标准是指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属于国家规定管制
的可用于制造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物品。
这些物品通常被列为易制毒化学品。
常见的易制毒化学品包括但不限于:
1. 精神药物:如海洛因、可卡因、大麻等;
2. 合成毒品:如甲基苯丙胺、冰毒、氯胺酮等;
3. 天然毒品:如鸦片、吗啡、可卡因等。
易制毒化学品的分类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管制级别: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易制毒化学品分为一级和二级两个管制
级别。
一级管制易制毒化学品禁止生产、经营、购买、运输等行为,而二级管制易制毒化学品则需要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进行使用、生产等活动。
2. 类别划分:易制毒化学品还可以按照不同的类别进行划分,例如按照化
学结构可以分为有机易制毒化学品和无机易制毒化学品等。
3. 用途范围:易制毒化学品在医疗、工业等领域都有广泛的应用,其用途
范围也成为了分类标准之一。
例如,用于医疗的易制毒化学品需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技术要求,而用于工业生产的易制毒化学品则需要在安全可控的范围内使用。
需要注意的是,易制毒化学品的种类和分类标准可能随着时间的推移和法律
的变化而发生变化。
因此,在使用易制毒化学品时,应当遵守最新的法律法规和技术要求,确保安全合法。
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易制爆解读及知识培训精选全文

一、危险化学品暨易制毒、易制爆相关法律法规
三、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协同机制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涉及的环节多、部门多,为促使有关部门既各司其职又密 切配合,形成合力,条例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监 督管理工作协调机制,支持、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协调、解决危险化学 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有关部门应当相互配合、密切协作,依法加 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督管理。 相关条款: 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协调机制, 支持、督促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协调、解决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相互配合、密切协作,依法加强 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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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危险化学品暨易制毒、易制爆相关法律法规
五、危险化学品仓储经营纳入危险化学品经营的范畴 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经营安全管理,根据实际情况,明确将危险化学品仓储经营 纳入危险化学品经营的范畴,严格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条件。同时,强化剧 毒化学品和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管理。 相关条款: 第三十三条 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包括仓储经营,下同)实行许可制度。未经 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危险化学品。 依法设立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在其厂区范围内销售本企业生产的危险化学品,不 需要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的规定取得港口经营许可证的港口经营人,在港区 内从事危险化学品仓储经营,不需要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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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危险化学品暨易制毒、易制爆相关法律法规
五、法律监管 第四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主管部门给予 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违反规定生产、经营、购买的易 制毒化学品可以予以没收;逾期不改正的,责令限期停产停业整顿;逾期整顿不合格的, 吊销相应的许可证: (一)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购买、运输或者进口、出口单位未按规定建立安全管理制 度的; (二)将许可证或者备案证明转借他人使用的; (三)超出许可的品种、数量生产、经营、购买易制毒化学品的; (四)生产、经营、购买单位不记录或者不如实记录交易情况、不按规定保存交易记录或者 不如实、不及时向公安机关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销售情况的; (五)易制毒化学品丢失、被盗、被抢后未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
最新整理易制毒培训内容资料

最新整理易制毒培训内容资料一、易制毒化学品简介1、易制毒化学品是指国家规定管制的可用于非法生产、制造或合成毒品的原料、配剂等化学品。
易制毒化学品可分前体和配剂,所谓前体是指该类化学原料在制毒过程中其成分成为毒品的主要成分,如麻黄素、1-苯基-2-丙酮、胡椒基甲基酮等;配剂是指在制毒过程中参与反应或不参与反应,其成分不构成毒品最终产品成分,该类化学品包括试剂、溶剂和催化剂等,如高锰酸钾、乙醚、三氯甲烷等。
易制毒化学品本身不是毒品,但具有双重性,既是一般的工业原料,又是制造合成毒品不可少的化学品。
二、易制毒化学品的分类和品种目录第一类1.1-苯基-2-丙酮2.3,4-亚甲基二氧苯基-2-丙酮3.胡椒醛4.黄樟素5.黄樟油6.异黄樟素7. N-乙酰邻氨基苯酸8.邻氨基苯甲酸9.麦角酸*10.麦角胺*11.麦角新碱*12.麻黄素、伪麻黄素、消旋麻黄素、去甲麻黄素、甲基麻黄素、麻黄浸膏、麻黄浸膏粉等麻黄素类物质*(带有*标记的品种为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包括原料药及其单方制剂)第二类1.苯乙酸2.醋酸酐3.三氯甲烷4.乙醚5.哌啶第三类1.甲苯2.丙酮3.甲基乙基酮4.高锰酸钾5.硫酸6.盐酸说明:一、第一类、第二类所列物质可能存在的盐类,也纳入管制。
二、带有*标记的品种为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包括原料药及其单方制剂。
易制毒化学品的种类与制毒用途三、我国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相关法律法规A《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已经2005年8月17日国务院第10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11月1日起施行。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生产、经营管理第三章购买管理第四章运输管理第五章进口、出口管理第六章监督检查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附表:易制毒化学品的分类和品种目录例如:第三章购买管理第十六条… …个人不得购买第一类、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
第十七条购买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应当在购买前将所需购买的品种、数量,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
易制毒培训内容

一、易制毒化学品简介1、易制毒化学品是指国家规定管制的可用于非法生产、制造或合成毒品的原料、配剂等化学品。
易制毒化学品可分前体和配剂,所谓前体是指该类化学原料在制毒过程中其成分成为毒品的主要成分,如麻黄素、1-苯基-2-丙酮、胡椒基甲基酮等;配剂是指在制毒过程中参与反应或不参与反应,其成分不构成毒品最终产品成分,该类化学品包括试剂、溶剂和催化剂等,如高锰酸钾、乙醚、三氯甲烷等。
易制毒化学品本身不是毒品,但具有双重性,既是一般的工业原料,又是制造合成毒品不可少的化学品。
二、易制毒化学品的分类和品种目录第一类1.1-苯基-2-丙酮2.3,4-亚甲基二氧苯基-2-丙酮3.胡椒醛4.黄樟素5.黄樟油6.异黄樟素7. N-乙酰邻氨基苯酸8.邻氨基苯甲酸9.麦角酸*10.麦角胺*11.麦角新碱*12.麻黄素、伪麻黄素、消旋麻黄素、去甲麻黄素、甲基麻黄素、麻黄浸膏、麻黄浸膏粉等麻黄素类物质*(带有*标记的品种为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包括原料药及其单方制剂)第二类1.苯乙酸2.醋酸酐3.三氯甲烷4.乙醚5.哌啶第三类1.甲苯2.丙酮3.甲基乙基酮4.高锰酸钾5.硫酸6.盐酸说明:一、第一类、第二类所列物质可能存在的盐类,也纳入管制。
二、带有*标记的品种为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包括原料药及其单方制剂。
易制毒化学品的种类与制毒用途三、我国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相关法律法规A《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已经2005年8月17日国务院第10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11月1日起施行。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生产、经营管理第三章购买管理第四章运输管理第五章进口、出口管理第六章监督检查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附表:易制毒化学品的分类和品种目录例如:第三章购买管理第十六条… …个人不得购买第一类、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
第十七条购买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应当在购买前将所需购买的品种、数量,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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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毒品与易制毒化学品基本知识常见毒品与易制毒化学品基本知识一、常见毒品基本知识(一)毒品的概念。
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它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目前我国规定管制的这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共237种,另外针对近几年来麻醉药品“氯胺酮”在我国的泛滥,也已被列入管制药品的范畴。
(二)毒品的特性。
毒品之所以与其它药品、毒物有所不同是在于毒品。
四个属性(特性)即毒品具有毒害性、依赖性(成瘾性)、滥用性和被管制性,这四个属性缺一不可,缺一而不能成为毒品,而毒品的依赖性是基础,它决定了毒品的其它三个属性。
(三)毒品的分类。
毒品有很多类型,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可分为不同的类型,例如:根据药物的性质不同可分为两大类:1、麻醉药品:包括阿片类(6种)、吗啡类(3种)、盐酸乙基吗啡类(3种)、可待因类(5种)、可卡因类(2种)及合成麻醉药类(6种)等129种。
2、精神药物:包括镇静催眠药和抗焦虑药,如巴比妥类、苯二氮卓类、三唑仑等;中枢兴奋剂,如甲基苯丙胺(“冰”毒)、亚甲二氧甲基丙胺(MDMA)(“摇头丸”)等和致幻剂,如麦角酰二乙胺(LSD),苯环利啶(PCP)等。
根据来源不同可分两大类:天然毒品和合成毒品。
天然毒品是自然界动、植物中本身就存在的,可直接吸食或经提炼、精制后被滥用,不需要通过化学反应过程,这些毒品包括大麻、鸦片、吗啡、可卡因等;合成毒品是指人们利用两种或两种以上化学品(毒前体)经过化学反应而制造出来的,包括海洛因、安非他命类如冰毒、LSD、PCP等。
不管怎么分类,不管是麻醉药品还是精神药品,是天然毒品还是合成毒品,他们的提炼和合成均与易制毒化学品有关,是易制毒化学品的产物。
(四)毒品的危害。
毒品是全球性公害,是人类共同的敌人。
它严重威胁人类的健康与社会安全。
静脉注射阿片类毒品的危害最大,后果严重而且是多方面的:吸毒导致家破人亡、吸毒遗害后代、吸毒诱发刑事犯罪、吸毒诱发贪污、吸毒盗窃抢劫、吸毒加速死亡、吸毒纵火杀人、吸毒杀人抢劫、吸毒为害社会、吸毒败坏社会风气、吸毒导致自伤自残自杀。
1、吸食毒品的双重依赖性(1)身体依赖性。
身体依赖性是指由于反复用药在身体内所造成的一种强烈的依赖性。
毒品作用于人体,使人体体能产生适应性改变,形成在药物作用下的新的平衡状态。
一旦停掉药物,生理功能就会发生紊乱,出现一系列严重反应,称为戒断反应,使人感到非常痛苦。
用药者为了避免戒断反应,就必须定时用药,并且不断加大剂量,使吸毒者终日离不开毒品。
(2)精神依赖性。
毒品进入人体后作用于人的神经系统,使吸毒者出现一种渴求用药的强烈欲望,驱使吸毒者不顾一切地寻求和使用毒品。
一旦出现精神依赖后,即使经过脱毒治疗,在急性期戒断反应基本控制后,要完全康复原有生理机能往往需要数月甚至数年的时间。
更严重的是,对毒品的依赖性难以消除。
这是许多吸毒者在一而在、再而三复吸毒的原因,也是世界医、药学界尚待解决的课题。
2、毒品对人体机理的损害我国目前流行最广、危害最严重的毒品之一是海洛因,海洛因属于阿片灯药物。
人在吸食海洛因后,长期吸食海洛因者,在毒品作用影响下,会显得昏昏欲睡,对周围事物表现出漠不关心,不愿交际,缺少兴致,常常毫无表情地望天呆坐;眼睛浑浊,瞳孔呈针尖状。
当到了接近下一次注射或吸食时,停止吸食的症状会令其相当难受,轻微的是眼中充满眼泪,流鼻涕、疼痛、发痒、大呵欠、生鸡皮疙瘩、忽冷忽热、瞳孔放大,变的烦躁不安和神经质;重者还无法入睡、出汗、四肢疼痛、恶心和腹泻等。
我国目前流行最广、危害最严重的另一类毒品是安非他命类毒品,包括“冰”毒和“摇头丸”在内的安非他命类毒品有几十中之多,在药理作用上属中枢兴奋药,毁坏人的神经中枢。
服用后表现为:活动过度、情感冲动、性欲亢进、嗜舞、偏执、妄想、自我约束力下降以及幻觉和暴力倾向。
另外,苯丙胺类兴奋剂还会产生很强的精神依赖性,使用数次后即可成瘾,过量使用会产生急性中毒。
毒品对人体的危害总的来说包括对人的生理和组织器官的危害:对神经系统、消化系统、呼吸系统、心血管、骨骼、肌肉等造成直接的危害,对胎儿和幼儿等会造成危害。
(五)常见毒品包括鸦片类(鸦片、吗啡和海洛因)、安非他命类(“冰毒”、摇头丸等)以及大麻、可卡因、LSD等毒品。
1、鸦片类毒品(1)鸦片(Opium)鸦片,即阿片,俗称大烟;另有乌烟、大土、雅片等名称。
它为一种1年或2年生罂粟科植物草木。
鸦片含两类主要生物碱:苄基异喹啉类和菲类。
前者主要为罂粟碱;后者包括吗啡,可待因和蒂巴因,共计约占不纯鸦片含量的10%。
鸦片的药理作用大部分是由其主要成分吗啡所致。
鸦片属初级毒品,因产地不同,或呈黑海,或呈褐色。
其气味强烈,有氨味或陈旧尿味,令人作呕。
味芳,一般经烧煮和发酵,便成了可供人吸食的熟鸦片,并被制成了条块状或饼状,此时它呈棕色或金黄色,吸时会有香甜气味。
(2)吗啡(Morphine)从非法市场缴获的粗制吗啡,根据制造方法不同在质量上有很大的差别。
吗啡纯品为短菱形柱体,其水合物为白色结晶性粉末,通常以盐的形式存在,一般从鸦片中提取而得,提取方法在后面我们将会讲到。
一般不会在非法市场上进行吗啡交易。
(3)海洛因(heroine)海洛因可以抽吸、鼻吸、皮下或静脉注射。
两种海洛因品的物理状态没有完全相似的。
由于不连续加工、交易、转运以及掺入物等情况,导致非法海洛因出现各种不同形态。
海洛因主要类型:西南亚海洛因、中东海洛因和东南亚海洛因,东南亚海洛因主要有两种类型:“吸食海洛因”即“中国3号”和“注射海洛因”即“中国4号”。
(4)其它合成鸦片类毒品和吗啡代用品①美沙酮(methadone)②度冷丁(meperidine) ③丁丙诺啡(buprenorphine)④埃托啡⑤芬太尼2、安非他命类毒品及其衍生物安非他命类毒品种类很多,包括安非他命、甲基安非他命即“冰”毒、二甲基安非他命等,其衍生物种类更多,主要有:亚甲双氧安非他命(MDA)、亚甲双氧甲基安非他命(MDMA)即“摇头丸”(有时将MDA和MDMA统称为“摇头丸”)等。
此类化合物1932年作为治疗支气管痉挛和鼻部充血的药物首次登场,1937年作为用于治疗嗜睡的胶囊问世,后来也作为减肥药广泛使用。
(1)甲基安非他命(Methylamphetamine)甲基安非他命(甲基苯丙胺),又称“冰”毒、艾斯,去氧麻黄碱,为中枢兴奋剂,可以抽吸或注射。
是世界上滥用最多的毒品之一,其成瘾性比海洛因强,有一次成瘾的可能。
纯品为无色油状液体,通常以白色结晶性晶体或块状的盐酸盐形式存在,盐酸盐纯品外观似“冰”,故有“冰”毒之称,在我国,主要用麻黄碱脱氧而得,故又称去氧麻黄碱。
甲基安非他命盐酸盐的水溶液俗称“金水”,在不同国家多以粉末状、块状、胶囊、药片等形式非法使用和出售。
冰毒可作用于末梢神经、中枢神经,出现血压上升、心跳加快、情感冲动、性欲亢进、嗜舞、偏执以及幻觉和暴力倾向。
使用数次可成瘾,过量服用产生中毒现象。
? 冰毒的轻度中毒表现为:话多、头痛、恶心、心悸、失眠等症状。
重度中毒表现:呕吐、腹泻腹痛、精神混乱、偏执性幻觉和惊恐症状,有的会产生自杀或杀人行为。
慢性中毒会出现肠胃功能障碍,如口干、厌食、乏力等;还会出现精神异常,患安非他明精神病,经常处于幻觉、妄想状态。
(2)3,4亚甲双氧甲基安非他命--- (3,4-Methylenedioxymetamphetamine)(MDMA) MDMA俗称“摇头丸”、“忘我”、“快克”、“亚当”,可以口服、抽吸、鼻吸或注射。
纯品为无色油状液体,通常以盐酸盐形式存在,以粉末、药品或胶囊等形式非法出售,多为片剂,直径0.7—0.8厘米,重量在0.3克左右,颜色有白色、粉红色、橘黄色、蓝绿色等等。
市场上交易的未经加工的样品纯度一般在75-99%之间,走私样品通常用碳水化合物(葡萄糖、果糖、蔗糖、甘露糖醇等)、硫酸镁、咖啡因、麻黄碱等进行稀释,纯度在40%以下。
摇头丸属中枢神经及交感神经兴奋剂,早期用于治疗嗜睡症,可减轻焦虑心情,但服后易对陌生人采取较友善态度,警惕能力降低,较易与陌生人发生性行为,从而感染性病或艾滋病等。
滥用MDMA除具有快感外,主要表现为精神亢奋,情绪冲动,口惹悬河,滔滔不绝,服用后作用时间一般为8小时。
吸毒者一般开始小剂量口服,服后出现兴奋失态,听到音乐即会如醉如痴,摇头不止,丑态百出;且可会出现幻觉和冲动,造成行为失控。
随着机体产生耐受性,服药剂量愈用愈大,进而为求得初用时的效力与快感,竟服用初始剂量的100倍,每天达数百毫克,这样的剂量对于一个未曾用过的人来说,将是致死量。
目前,非法市场上泛滥的“摇头丸”片剂很多,片剂的颜色和形状各异,一般在药片的两面均刻有各种图案,而且图案的种类也是多种多样的,大多数为“88”、“CIC”、“P”等字样或钻石、心型、动物标本等形状的图案。
(3)苯丙胺及其衍生物安非他命类毒品除甲基安非他命(冰毒)、MDMA(“摇头丸”)外,还有很多,如安非他命、二甲基安非他命及其衍生物非他命(Amphetamine)及同系物,安非他命,别名苯齐巨林,为中枢兴奋剂,可以抽吸或注射。
纯品为无色、流动、缓慢挥发性液体,通常以粉末状或块状的硫酸或磷酸盐形式存在,在不同国家多以片状、胶囊、药片、糖浆和配剂等形式非法使用和出售。
3、大麻(cannabis)俗称“火麻”,为精神兴奋剂,主要成份为大麻酚类和大麻酚酸类,其起精神作用的药物部分为“四氢大麻酚”(THC),主要分布在大麻果实和花粉中。
大麻树脂是从大麻植物中提取出来的大麻产品,主要集中在世界上两个地区:围绕东部和南部地中海地区和南亚地区(印度次大陆)。
由这两个地区生产出的大麻树脂产品分别称为第一类大麻树脂产品和第二类大麻树脂产品。
4、可卡因类(1)可卡因(Cocaine) 别名:古柯碱,为白色薄片状的结晶体粉末,味略苦而麻,在水或酒精中极易溶解。
以前使用的可卡因是可卡因的盐酸盐,黑市名称还称之为“可口”(coke)、“雪”(Snow)或“金粉”(golddust)等。
吸食可卡因最常用的方式是鼻吸也有少数人将盐酸可卡因溶解于水中,然后进行静脉注射。
可卡因一般从古柯科植物可卡叶或古柯叶中提取,属于天然毒品,是最强的天然产中枢兴奋剂,也是一种强效局麻药。
(2)合成的可卡因类麻醉剂①普鲁卡因(procaine)普鲁卡因又名奴夫卡因(novocaine),是一种白色细微状结晶或结晶性粉末,无臭、味微苦而麻。
为局部麻醉药品,用于浸润局麻。
普鲁卡因常用于毒品掺杂剂,在海洛因、“摇头丸” 等常见市售毒品中常常能检出这种药物。
②利多卡因(lidocaine)利多卡因又名塞罗卡因(xylocaine),盐酸盐是一种无色结晶性粉末,无臭、味微苦而麻,极易溶于水和乙醇,可溶于氯仿,不溶于乙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