底线伦理
论耻感文化与耻感底线伦理

论耻感文化与耻感底线伦理[摘要]耻感文化是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华伦理精华。
耻感是伦理标准和道德准则的基础,它具有普遍性、基本性和最低限度性,是一条底线伦理,既是人之为人的标志,也是社会文明的标尺。
耻感底线伦理具有普世意义,要加强耻感教育,提高耻感意识。
充分认识道德的层次性,建设良好的知耻环境,构建和维系人类的耻感底线伦理。
[关键词]耻感;耻感文化;底线伦理;耻感底线伦理一、耻感文化的历史探源与梳理美国文化人类学家鲁思·本尼迪克特提出著名的文化模式,认为东方文化尤其是中国文化是耻感文化(shame culture),西方文化是罪感文化(guilt culture)。
耻感文化作为中国传统社会道德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中国的伦理文化传统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在几千年的文明发展过程中,耻感文化有着深厚的历史渊源。
“知耻”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早有记载。
“耻,古作聘。
”《说文》曰:“辱,从耳,心声。
”远在《诗经》中,就有廉耻之言,“相鼠有皮,人而无仪;人而无仪,不死为何?”(《诗经·风·相鼠》)。
其大意是说,看那老鼠还有一张皮,(喻为脸皮)人岂能没有尊严廉耻;如果一个人不识尊严廉耻,还活着干什么?根据台湾学者朱岑楼先生的研究,《论语》中有强烈的耻感取向,四百九十八章中,与耻感有关的计五十八章。
“士”是儒家理想人格的基本层次,它最重要的伦理特征就是“有耻”。
“行己有耻,使于四方,不辱君命,可谓士矣。
”(《论语》·子路)孔子提出的基本道德规范体系“三达德”即“智、仁、勇”,它是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之本。
何谓勇?勇的要义就是“知耻”。
“好学近乎知,力行近乎仁,知耻近乎勇。
”(《中庸》)“仁”是儒家文化的核心,孔子认为,能行五者于天下者为仁:恭、宽、仁、敏、惠。
五者之中“恭”为首,“恭”的真义是“不悔”,“恭则不悔”(《论语·阳货》),“不悔”真义即“远耻”,“恭以远耻”(《论语·表记》)。
耻感·罪感和底线伦理

bsp;更可怕的是,权势者及其御用文人还精心编造许多大道理,一次次为残忍和野蛮鼓吹、论证、喝彩,使得每个人都深信他批斗父母、出卖朋友、殴打无辜、屠杀妇孺是为了某种崇高、美好和正义的目的,所以做了再野蛮再无耻的事,人们也不会有负罪感、羞耻感、内疚感;相反,他们还会觉得这是勇敢、上进、积极的行为,是一种荣耀。
从传统来看,中国文化基本上是一种世俗文化,人们没有虔诚的信仰和敬畏意识。
这种文化性格与极"左"时期鼓吹的机械唯物主义结合,一种天不怕地不怕的风气便臻于无以复加的地步。
人们大肆宣扬唯物主义,并不是出于对哲学智慧的偏爱,也不是真的要按唯物主义办事,而是要培养一种"不怕"的意识--"彻底的唯物主义者是无所畏惧的"。
从"癞子打伞--无法无天"的性格,到70年代"不怕坐牢,不怕离婚"的"反潮流"口号,再到80年代末"三不怕"精神,意识形态一次次把中国文化中仅存的一点罪感意识摧毁。
不怕老百姓骂娘,不怕缺德了死后下地狱,不怕死后人家刨我的坟,不怕留万世骂名……只要控制了枪杆子和笔杆子,就什么也不怕,什么也敢干,没有任何顾忌了。
试想,一个人到了如此地步还有什么羞耻心和负罪感?"极左"时期的话语霸权实行彻底的历史虚无主义和文化封闭政策,我们既与传统文化完全断裂,也与世界文化完全断裂。
不断地根据权力大腕的需要编制的宣传型话语成了我们民族唯一的"精神食粮"。
学界追溯中国文化传统断裂现象时,往往追溯到"五四"时期,似乎"五四"新文化运动就造成了我们与传统的断裂,事实不然。
新文化运动只是知识分子的呼喊,它不足以左右整个国民的行动,也不足以断绝国民吸纳传统的路径(例如当时就有反其道而行之的新儒家),而这只有政府行为才能做到;新文化运动的知识分子也不是要拒绝一切传统文化,而是要"全盘西化"或"充分的现代化"。
医务人员底线伦理原则

医务人员底线伦理原则
医务人员底线伦理原则是指医务人员在进行医疗行为时必须遵守的道德准则和规范。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医务人员底线伦理原则:
1. 尊重患者自主权:医务人员应尊重患者的意愿和选择,将患者的利益置于首位,不强迫患者接受治疗或做出不愿意的决定。
2. 不伤害原则:医务人员应避免造成患者遭受任何形式的伤害,包括身体上的损伤、精神上的痛苦或其他不必要的副作用。
3. 公正和公平原则:医务人员应对所有患者一视同仁,不因患者的种族、性别、年龄、财务状况等因素而歧视或偏袒。
4. 保密原则:医务人员应保护患者的隐私权,不泄露患者的个人信息和健康状况,除非法律允许或在救命需要的情况下。
5. 职业责任和诚信原则:医务人员应尽力履行自己的职业责任,保持诚实、正直和透明,不利用职务地位谋取个人利益。
6. 继续学习和提高原则:医务人员应不断学习和更新医学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的技术水平,以确保为患者提供最好的医疗服务。
7. 尊重同行和团队合作原则:医务人员应尊重同行的专业意见和决策,积极与团队成员合作,以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
这些原则旨在保护患者的权益,确保医务人员在实践中遵守伦理规范,树立良好的医疗职业形象。
从底线伦理的视角谈对大学生的道德教育

从底线伦理的视角谈对大学生的道德教育摘要:底线伦理是每一个社会成员应该自觉遵守的最低限度的道德规范,是人类良知的最低防线,底线伦理约束着社会成员的行为。
大学生的道德状况影响着社会上同龄人的道德行为,同时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未来社会我国公民道德素质的高低。
底线伦理对于大学生来说,是指大学生应该自觉遵守的最低限度的道德规范。
本文主要针对目前大学生的思想道德现状,从底线伦理的视角出发,探讨如何提高大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的有效性。
关键词:大学生;底线伦理;道德教育当代大学生中存在着对什么是对,什么是错以及由此牵涉到的道德观和是非观感到迷茫。
在这种情形下,如果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撇开最起码、最基本的底线伦理道德规范,高谈构建高尚的现代价值和文化理想,成果是难以突显的。
底线伦理是每一个社会成员应该自觉遵守的最低限度的道德规范,是扎根于现实条件基础上的、符合人的心理需要的伦理原则,是道德教育的支点,在全民尤其是大学生中大力推行底线伦理教育尤为重要。
一关于底线伦理(一)底线伦理的涵义底线伦理是每一个社会成员应该自觉遵守的最低限度的道德规范,是人类良知的最低防线,底线伦理约束着社会成员的行为。
北京大学哲学系教授,伦理学教研室主任何怀宏教授在《底线伦理》一书中指出:底线伦理是在现代社会中,作为一个社会的合格成员必须承担的义务,主要表现为诸如“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基本禁令。
何教授同时指出,人可以攀升不到道德的最高境界,但必须坚守道德的底线,因为那是人类道德的最后屏障。
底线伦理是对所有社会成员最低限度的道德规范要求,如果坚守不住底线伦理,社会将成为病状社会、人将成为畸形人。
底线伦理包括两方面的涵义:一是指它的基本性和最低限度性,它有别于处于道德金字塔顶端的“英雄伦理”和“楷模伦理”,不是倡导社会成员达到惊天动地的精神境界,而是要求社会成员遵循某些基本的道德规范,如善、不损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己所欲,俱施于人”;另一方面是它的普遍性,即底线伦理要求所有人都应该遵守的道德规范,约束所有社会成员的行为,不因身份、权力、金钱或社会地位的差别而不同。
伦理总结

伦理总结(个人观点,错误之处,请谅解)1.何为底线伦理即道德底线或基本规范,主要是相对于较高的人生理想和价值观念来讲的。
底线伦理是道德的最后边界,它是指一个人或一个社会必须具备最低的道德水准。
“伦理”是指社会性的道德行为规范,“底线”是一个比较基本,最低限度的伦理。
“底线伦理”主要要两个方面的含义:一个是它的普遍性或者说平等性,也就是说底线伦理的规范是要求所有人的,是同等的是没有例外的约束所有社会成员的,并不因权力或金钱、地位的差别而有什么不同,它不允许有任何“逃票乘客”和双重标准;另一方便的含义也就是它的基本型和最低限度性。
法律就是底线伦理的底线,中国式的底线伦理即指“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社会大部分人只能遵守底线伦理,不能遵守高调伦理的原因:普通人只能遵守底线伦理;多元社会“重叠共识”的必须;高调伦理只能是个人的选择;高调伦理容易导致大面积的道德伪善。
2.何为平庸的恶概念:无思想,不判断,盲目服从权威主义犯下的恶;甘愿成为体制的一颗螺丝钉,不愿服从道德和良知。
表现:大部分时候表现为普通人的冷漠,即使是无意间也能伤害人,每一个环节都是一颗螺丝钉在运转,所有环节,没有人拷问自己的内心:这样做公道吗?作为恶性链条上的螺丝钉就这样完成了去人化的过程。
正如阿伦特的结论:平庸的恶如果累积起来,足可以毁掉整个世界。
就像艾希曼和汉娜一样,他们只不过是平庸的恶的执行者,相对而言,初见朗读者的汉娜时,她一直辩解这是工作所在,不能释放教堂中的妇女儿童时,她浑然不觉自己所犯的错误,一脸茫然的样子让我感到震惊她沉浸在所谓的职责中不可自拔,盲目服从权威,只是做好自己的任务,却忘了思考这种任务完成会给其他人带来多大的灾难,这种行为造成的恶行不仅是强烈的罪恶而且是故意之罪,如果它不仅没有“卑微的动机”没有任何动机没有任何利益的和意愿的促动,在这种情况下,它是否可能?人们不应该以自己思考自己的行为会产生负罪感,或者知道这样做的后果而无法改变后果为由,甚至因为眼前的利益或者逃避内心良知的谴责而选择不思考不判断,人们应该学会审视自己行为,遵循内心的良知的呼唤,或许自己做的一小步经过每个人同样的行为的放大,就真的改变了结果。
底线伦理·公共理性·责任政府——基于平等公民的责任政府思考

的选择程序而形成的道德制度体系 , 与社会 的法制系统有着
直 接的关联 。”) 【 ㈣这与我们通 常讲 的基准道德或制度伦理 有很大 的相似性 , 追求的是底线伦理 。 底线伦理“ 并不奢求也
( ) 一 底线伦理的社会屙 陛和制度维度。
底线伦理更多是从社会关系和社会结构的角度来践 行 道德 、 习得公 民美 德 , 把从本体论对道 德的追问转化为通过
关键词 : 底线伦理 ; 共理性 ; 公 责任政府 ; 民 公
中图分类 号:B 2 0 1D6 文献标识 码 : 8- 5 ; 3 A 文章 编号 :0 3 8 7 ( 0 9 0 — 0 7 0 10 — 4 72 0 )9 02 — 4
过去我们从政府 的角度去规定政府责任和监督政 府履 责, 往往成本过 大, 效果也不佳 ; 现在我们从 主体性 的公 民出
德共识 , 信仰伦理和个人美德伦理层面的开放性提升 留待个
人去成就。中观层面 的社会规范伦 理正是从制度层面、 程序 性和交往理 性的角度来寻求建构一种平等对话的社会秩序 。 “ 在现代 民主社会合理性多元论的文化条件 下,我们把社会 规范伦理看作是作为社会公民的个人之理性选择 的结果 , 它 应该是也只能是全体 ( 或绝大多数 ) 社会公 民基 于公共理性 与平等对话所共 同选择 的一种 合理的道德秩序 的原则性表 达 。在此意义上 , 社会规范伦理应该是通过某种公平合理化
伦理理论” 【 。 t
不应该奢求一种 ‘ 高级 的 ’无所 不包 的 、 、 意识形 态化的世 界
伦理体系 , 而毋宁是寻求 一种最基本的人类 道德共识 。普世
伦理当然要建立起它 自己的概念系统和伦理体系 , 因而也要
清华大学企业伦理课后解答
名词解释:第一章:伦理:“伦”是指人、组织、社会、自然之间的关系,“理”即道理、规则和原则。
“伦”与“理”合起来就是处理人、组织、社会、自然之间利益关系的行为规范。
道德:道是指规范,德是对该种规范的认识、情感、意志、信仰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稳定的和一贯的行为。
伦理相关行为:伦理相关行为是指受一定意识支配且涉及有害或有利于他人或社会的行为,是有道德意义、可以进行道德评价的行为。
伦理无关行为:伦理无关行为不受一定的意识支配或不涉及有害或有利于他人或社会的行为,是无道德意义、不能进行道德评价的行为。
不道德行为:不道德行为是指伦理上不可以接受的行为,一般来说,是有害于他人、社会的行为。
合乎伦理的行为:合乎伦理的行为是指伦理上可以接受或值得赞赏的行为,一般来说,是有利于或无害与他人或社会的行为底线伦理:底线伦理是指基本的道德义务,或者说基本的道德行为规范。
它意味着某些基本的不应逾越的行为界限或约束。
道德理想:道德理想是人们为之奋斗的、超越基本道德义务的目标。
利益相关者:利益相关者是指可能对组织的决策和活动施加影响或可能受组织的决策和活动影响的所有个人、群体和组织。
投资者、员工、顾客、供应商、政府、社区、公众、竞争者都是企业的利益相关者。
企业伦理:企业伦理就是调节企业及其成员与利益相关者关系的规范,包括四个方面:企业伦理是关于企业及其成员行为的规范;企业伦理是关于企业经营活动的善与恶、应该与不应该的规范;企业伦理是关于怎样正确处理企业及其成员与利益相关者关系的规范;企业伦理是通过社会舆论、内心理念和内部规范来起作用的。
企业道德:企业道德不是个体成员的道德的简单之和或个体成员道德的平均水平。
企业的道德主要由两部分组成:员工的道德品质和企业整体的道德,后者主要通过企业道德文化表现出来。
道德品质:道德品质包含道德意识和道德习惯,而道德意识又包含道德认识、道德情感、道德意志、道德信念。
道德认识:正确的道德认识要求员工能在纷繁复杂的现实中作出正确的道德判断、评价和选择。
中小学道德教育应重视“底线伦理”教育
中小学道德教育应重视“底线伦理”教育
底线伦理为当下中小学道德教育提供了一个全新的视域。
学校道德教育长期受传统德育致力于追求道德高标准的影响,忽视了学生最基本道德底线的培养这一基本诉求,从而造成学校道德教育实效性低迷。
底线伦理提示我们,当底线不断被僭越时,恶就开始蔓延,善的普及需要重建,以维护底线伦理。
我们要追求善抵制恶,努力做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是底线伦理的终极向度。
底线伦理主张中小学道德教育要追求实际,远离好高骛远,拒绝笼统抽象。
底线伦理强调的是针对所有人的一种道德义务,即给每一个人都提出一个基本要求,无论是否把追求高标准的道德和美好生活作为人生的终极目标,都需要堅持道德底线。
底线伦理思想更加贴近中小学生的实际生活,从底线伦理的视角尝试去改变中小学道德教育的现状,不仅是一种展望,而且是一种使命,需要广大教育工作者共同努力。
(魏静园,于宗助:《底线伦理视域下中小学道德教育再审视》,《教育评论》2017年第5期)。
底线伦理中的精神信仰,红星照耀中国中的信仰与精神
底线伦理中的精神信仰:红星照耀中国中的信仰与精神人世的书仿佛越来越多,而人生的日子却总感到越来越短。
面对耸峙的文山,浩翰的学海,我们似乎己经失去了登临畅游的壮志豪情,只想捡几本实实在在的好书装进背囊,去指点我们走完人生的旅程。
什么是好书?有多少作者和读者就有多少标准。
然而有一条似乎是公认的,那就是好书点通了我们心中的灵犀,引发了我们悠悠的思绪。
北京大学哲学系何怀宏教授的《底线伦理》应该说就是这样一本书。
他用雨果在《悲惨世界》中的一句话把一个重要的社会问题赫然推到了我们面前:“做一个圣人,那是偶尔的情形;做一个好人,那却是为人的常轨",一个社会的伦理可以没有上限,但却不能没有底线,一个社会的公民可以缺乏圣人,但不能缺乏好人。
作者想和我们探讨的问题就是:作一个正直的好人如何可能。
面对沧桑的历史,人们总是发现凡夫那样多,君子却那样的少;人心总是“惟危”,道心总是“惟微”,于是,那个“微”字使人们努力克制对乌托邦的冲动,那个“危”字使人们更愿意求助无情的法律。
曾几何时,我们的确对道德乌托邦再也提不起激情,然而法网是否就给了我们一块净土呢?好像还是差点什么。
许多有心的思想者终于从活生生的历史教科书中领悟到,把我们的命运完全系于法网何尝不是另外一种乌托邦一定能保证立法者制订出善法而不是恶法吗一定能保证执法者不弄法枉法吗一定能保证每个犯法者都逃不出恢恢法网吗?只要保证不了,我们就还是需要道德伦理的提倡和宣扬,除了律师,还需要牧师,除了法学家,还需要道学家。
只是我们所要谨慎的是,这种提倡和宣扬与其高妙玄远,毋宁平淡朴实,与其像一支庙堂里的神曲,毋宁像一首城市里的民谣。
也就是说,不得不需要的道德说教一定要紧紧扣住伦理的底线。
那么,作者所强调的底线伦理到底包括哪些具体内容呢?这本书最后一篇文章《全球伦理与底线伦理》这样写道:“1993年8月28日至10月4日,在美国芝加哥召开了一次由来自几乎每一种宗教的6500人参加的世界宗教议会大会,提出了一份《走向全球伦理宣言》,这份宣言以为:在各种宗教之间己经有一种共同之处,它可成为一种全球伦理的基础......数千年来,人类的许多宗教和伦理传统都具有并一直维系着这样一条原则: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更为具体的四条道德禁令:不可杀人、不可偷盗、不可说谎、不可奸淫早已存在于人类各个伟大而古老的宗教与伦理传统之中”。
底线伦理、最低限度的道德与当代价值观教育
( 京 师 范 大 学 教 育 学部 ,北 京 1 0 7 ) 北 0 8 5
摘
要 : 线 伦 理 、 低 限 度 的 道 德 的 提 出 有 着 复 杂 的 社 会 原 因 ,当代 社 会 道 德 滑 坡 和 不 断 出现 的 突 破 道 德 底 最
底 线 的 事 件 是 直 接 的 原 因 。价 值 观 教 育是 道 德 教 育 的 精 神 内 涵 , 线 伦 理 、 低 限度 的 道 德 的 理 论 向 价 值 观 教 育 底 最
了最 低 的标 准 、 最基 本 的原则 、 底线 以及 广 泛认 同 的
涵 义。
除 了规 范 的含 义 外 , 怀 宏 还 提 出底 线 生 存 也 何 是 底线 伦理 的 问题 :听凭 一些 人处 在底 线生 存 的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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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底线伦理
——以阿道夫·艾希曼为例
学院(系):哲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班级: 09级行政管理一班
姓名:彭浩
学号: 290302109
指导教师: 金香花
“底线伦理”——一个在百度百科上无法查到的词汇。
我认为其中的“伦理”是指被社会绝大多数成员认同的道德行为规范,“底线”是指一种程度,最低的要求,也就是一种最低限度的伦理。
当今世界几乎每时每刻都在发生着令我们感到悲痛的事情。
进入二十世纪以来,死于战争,冲突等人为原因的人数可达2亿人,两次世界大战,越南战争,两伊战争乃至卢旺达种族屠杀,这些大规模的人为灾难的发生说明人们的道德伦理底线发生了动摇,乃至在局部地区产生了崩溃。
似乎只需要某些理由,譬如上级指令,人们便会将屠刀伸向同类。
我们不禁要问:什么才是我们真正应该去遵守,坚持的。
在以上这些惨绝人寰的事件中,具体实施罪恶的个人往往都有一个共同的理由,就是“我是在恪守职责”。
但是“恪守职责”四个字就可以完全掩盖这些事件本身的罪恶和对底线伦理的践踏吗?为此我们要去探究什么是职责,还有人们在履行职责时所要遵循的底线是什么。
阿道夫艾希曼是纳粹德国的高官,也是在二战犹太人大屠杀“中执行最终方案”的主要负责者,被称为“死刑执行者”。
二战结束后,他于1960年逮捕受审,被以人道罪名等十五条罪名起诉;这次的审判也引起国际的注目,艾希曼面对对其犯罪的控诉,都以“一切都是依命令行事”回答。
艾希曼认为,没有外在声音来唤醒他的良心,所以他所做的不能全由他一个人来承担,何况在那种境遇里,他没有理由不执行元首的意志。
而且在当时的纳粹军队中大部分人是完全正常的人,他们完全能分辨善恶,他们都知道发生的是什么事。
也就是说,
每一个纳粹都是有理性的,有正常的选择能力,他们对犹太人的屠杀是有计划、有目的的。
在日常生活他们中很多都是不乏正直和道德的公民,杀害犹太人在他们看来只是忠于法律的工作。
在之前的纽伦堡审判时,许多纳粹都辩解道,作为一个军人,执行法律和服从命令是天职,何罪之有?
要去探究“罪在何处”必须去明白这样的道理。
盲目的遵从非正义的法律和上级命令会相应地出现大量罪恶职责,并且人们会以此作为自己犯罪的借口,于是一个社会的基本社会准则就被打破,邪恶成为日常生活的基本内容。
汉娜·阿伦特在分析艾希曼的自我辩护时非常深刻地指出,这是一种被正常化了的邪恶它比没有职责作为借口的邪恶更加可怕,因为没有借口的邪恶至少还会使罪犯在心灵深处受到谴责,可是有了职责作为借口,犯罪就成为某些人的职业——正常甚至“正当”甚至“高尚”的职业,罪犯们不但不以为耻,反以为荣。
这样,社会就成为一个可怕的屠宰场,许多人可能甚至为此而成为合法的犯罪狂,在他们眼里,这些罪恶能够成为它们谋生的手段和来源,在此基础上,罪恶必将迅速繁殖,如核裂变一般波及整个社会,久而久之,社会即便不走向灭亡,也会走向混乱和动荡。
人类社会由于生存的需要,就必须有一些约束人们行为的规范,没有这些规范,社会就会动荡不安,这些基本规范往往是一些原则性的内容。
如必须坚持一种非暴力与尊重生命的文化;坚持一种团结的文化和一种公正的经济秩序;坚持一种宽容的文化和一种诚信的生活;坚持一种男女之间的权利平等与伙伴关系的文化。
这些总结来说
就是“不要杀人”、“不要偷盗”、“不要撒谎”、“不要奸淫”这样古老而简单的伦理。
对于这些最最基本的伦理都应当遵守,否则人类将无法共同和平地生存。
我们可以将上述的内容作为一个社会的底线伦理,所谓底线伦理就是人的行为必须要有一个底线持守的原则,挣脱这一底线的后果就是侵害了他人的利益,就陷入罪恶。
艾希曼作为一个法西斯党徒,他的基本价值观中包含这样的内容:效忠元首即希特勒,就是不管希特勒下达什么样的命令,都要无条件地服从。
而这并不能为他所犯下的罪行进行辩护。
效忠希特勒只是效忠一个具体的人,希特勒的法西斯理论由于其现实的后果已经被证明违背人类生存的底线伦理,因此如果是因为奉行了希特勒的命令屠杀犹太人,即属于反人类罪,艾希曼恪守这样邪恶的职责当然不能为其罪行开脱。
他的价值观使得他所产生的职责含义与遵循人类基本生存的准则产生对立。
在纽伦堡审判之前,军人服从军令是天职的观念在所有国家都被奉行,而在纽伦堡审判之后,这一观念被增加了一个前提,即军令不得违反基本的国际法战争规则和人道主义原则,否则军人不得因为这一观念而为自己的反人道罪辩护。
在当今世界,提倡全球伦理或者底线伦理是非常有价值和必要的。
我们必须明白,“不要杀人”、“不要偷盗”、“不要撒谎”、“不要奸淫”这些基本要求就是我们必须要坚持的最低伦理要求。
用这些基本规则,我们可以检验运行在我们日常生活中的其他规则,这些其他规则也包括现行的法律,如果某国的法律,或在执行法律的过程中违背了这些要求,在立法上不平等,执法上侵犯公民权利,我们就有必
要去质疑这样的法律是否是正义的。
如果一项法律本身已经突破了底线伦理,那么执行这项法律的人也应该因为违背底线伦理侵害他人的正当权利而成为罪犯。
因为执行者并不是机器,他应当具有基本的良知,他有基本的判断能力,因此也应为自己的行为而负责。
这也是为什么纳粹分子不能逃脱法律制裁的原因所在。
综上所述,无论是从国家而言,还是将范围扩大到整个世界,我们都需要一个共同的底线伦理,如果没有大家共同认同的底线伦理,这个社会不会处于安宁状态。
1
参考文献
[1]【美】汉娜阿伦特著《耶路撒冷的艾希曼》
[2]《走向全球伦理宣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