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废物安全处置制度
医疗废物处置工作制度(完整版)

医疗废物处置工作制度
一、诊所医疗废物管理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定,实施医疗废物的收集、贮存、转运等措施,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
二、要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分别收集和包装:病区生活垃圾用黑色胶袋、医疗废弃物用黄色胶袋,应按要求包装和标识,做好密封和安全措施。
三、及时将医疗废物转送至招远市中医医院医疗废物暂存处,并做好交接、登记等工作,不得出售给个体商贩、废品回收站或交由其他任何单位收集处理。
四、医疗废物运送要封闭袋口,防止发生流失、泄漏和扩散,防止直接接触工作人员身体。
五、禁止在运送过程中丢弃医疗废物;禁止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者和生活垃圾混放。
六、医疗废物存放时间不得超过2天,更不得在露天存放。
每次运送废物结束时,对容器和运送工具及场所要及时进行清洗消毒。
七、工作人员在收集、运送医疗废物过程中要做好个人防护,防止医疗废物对人体的伤害。
一旦被医疗废物刺伤、擦伤等,应及时采取相应的消毒、登记、报告等措施。
医疗废物处理制度范本(五篇)

医疗废物处理制度范本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具有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传染病人和疑似传染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按医疗废物处理。
一、分类收集。
设置有颜色的污物袋,黑色袋装生活垃圾,黄色袋装医用垃圾(感染性废弃物),放射性废弃物和其它特殊的废弃物使用有特殊标志的污物袋进行收集,使用的污物袋应该有韧性耐用、不漏水。
二、锐器不应与其它废弃物混放,用后必须稳妥安全地置入利器盒中,放射性废弃物存放在适当的容器中,容器里面衬以耐用的塑料袋,封扎,防止扩散。
三、一次性医疗用品使用后毁形、分类、登记。
针头放入利器盒,由专人运出病房,运至医疗垃圾暂存间。
四、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毁形、分类后,专人回收到医疗垃圾暂存间加锁保管,交由哈尔滨市国环公司回收。
五、病原体、培养基、标本和保菌液、放射性的固体废弃物应先消毒,由专人每日定时回收交由哈尔滨市国环公司回收。
六、带血器具及针头、锋利物品、感染性的敷料、组织、器官、部分躯体、死胎等分类回收,交哈尔滨市国环公司回收。
七、感染性疾病科的废弃物(指患者吃的饭菜、排泄物、呕吐物)消毒处理后,倒入化粪池,所有感染性疾病科病人的生活垃圾均按医疗垃圾处理。
八、医院的污水由污水水处理中心投放30mg/l-50mg/l的次氯酸钠消毒后,方可排放。
医疗废物处理制度范本(二)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委员会职责1、____全院职工认真学习《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医疗废物管理的法律、法规,加强宣传、提高认识。
2、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我院有关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要求和工作流程;制定意外事件发生时的紧急处理措施。
3、制定针对不同工种人员的培训计划,并____实施。
4、指导、检查医疗废物处理日常工作落实情况。
5、管理医疗废物档案资料。
6、分析处理医疗废物管理中的其它问题,并____解决。
临床科室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根据____《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____部《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以下工作要求,及时分类收集医疗废物:一、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
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制度(三篇)

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制度一、负责指导、检查医疗废物分类收集等,运送、暂时贮存及机构内处置过程中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
二、负责指导、检查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机构内处置过程中的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工作。
三、负责____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发生时的紧急处理工作。
四、负责____有关医疗废物管理的培训工作。
五、负责有关医疗废物登记和档案资料管理。
六、负责及时分析和处理医疗废物管理中的其它问题。
暂存设施管理要求一、按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收集、包装,并盛装于周转箱内,禁止打开包装袋取出废物。
二、暂存设施设专人管理(贾衍奎)及时对贮存设施和贮存容器进行检查,发现破损、开裂等问题及时更换。
三、医疗废物暂存库房应在废物清运之后消毒冲洗(____mg/l健之素液),冲洗液排入医疗废水消毒、收集、处理系统,医疗废物暂存柜(箱)每天消毒一次。
四、暂存设施清理出的医疗废物、被医疗废物污染的物品、损坏或废弃的容器按照医疗废物进行处理。
五、暂存设施应配备应急设备及工具,包括个人安全防护设备、消防灭火装备、泄漏物清理工具、消毒设备等。
医疗废物相关工作人员工作要求一、掌握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熟悉本单位制定的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各项工作要求。
二、掌握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的正确方法和操作规程。
三、掌握医疗废物分类中的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安全防护等知识。
四、掌握在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处置过程中预防被医疗废物刺伤、擦伤等伤害的措施及发生后的处理措施。
五、掌握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情况时的紧急处理措施。
医疗废物产生地运送工作制度及工作要求一、按要求及时分类收集医疗废物及运送至院内焚烧炉焚烧。
二、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将医疗废物分置于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示的规定》的包装物或者容器内。
三、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医疗废物包装物或者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他缺陷。
医院医疗废弃物管理制度(5篇)

医院医疗废弃物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医院医疗废弃物管理,确保医疗废弃物的安全处理和环境保护,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责任主体1. 医院管理机构负责全面组织、协调、督促医院医疗废弃物的管理工作。
2. 产生医疗废弃物的临床科室负责生成、收集、暂存和分类投放医疗废弃物,并组织好相应的培训。
3. 环境卫生部门负责医疗废弃物的搜集、集中存放、转运和最终处理,并负责废弃物管理的监督、检查和考核。
4. 技术科室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制定废弃物处理的方案,并负责废弃物处理设施的运行和维护。
5. 全体员工要严格按照本制度的要求执行工作。
三、医废分级管理1. 感染性废弃物:将其分为三个等级,分别是高风险废弃物、中风险废弃物和低风险废弃物。
高风险废弃物应单独收集、暂存和最终处理,中风险废弃物可以与普通医疗废弃物混装集中暂存,低风险废弃物可以按照一般医疗废弃物的处理方式进行处理。
2. 化学性废弃物:将其分为酸性废弃物、碱性废弃物、有机溶剂废弃物和其他化学品废弃物。
不同类型的化学性废弃物需要单独收集、暂存和最终处理。
3. 放射性废弃物:放射性废弃物应单独收集、暂存和最终处理,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安全处理和监督。
四、收集、暂存和运输1. 收集:临床科室应将医疗废弃物按照分类要求进行收集,并将收集的废弃物及时交给环境卫生部门。
2. 暂存:医疗废弃物暂存应采取密闭、防腐蚀、防污染的措施,确保其不会对环境和人体造成伤害。
暂存时间不得超过72小时。
3. 运输:环境卫生部门负责将暂存的医疗废弃物进行转运,转运工作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并确保运输过程中不会对环境和人体造成污染和伤害。
五、最终处理1. 常规医疗废弃物:常规医疗废弃物可进行化验焚烧、高温蒸煮消毒或其他无害化处理方式。
2. 感染性废弃物和化学性废弃物:感染性废弃物和化学性废弃物应委托专业的医疗废弃物处理机构进行安全处理。
3. 放射性废弃物:放射性废弃物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委托专业的机构进行安全处理。
医疗废物安全处置制度

医疗废物安全处置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防止医疗废物对环境、人体健康和公共安全造成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医疗废物的定义和分类医疗废物是指在医疗、预防、保健、教学、科研等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医疗废物分为以下五类:1. 感染性废物:包括废弃的血液、血清、血浆、细胞培养液、培养基、切片、病理切片、生物培养物、人体组织、器官、器官残留物、敷料、棉签、纱布、药棉、一次性医疗用品、注射器、输液器、输血器、插管、引流管、手术器械、内窥镜、体温计、血压计、听诊器等;2. 毒性废物:包括废弃的各类化学试剂、药品、消毒剂、杀虫剂、灭鼠剂、强酸、强碱、重金属盐类、有机溶剂、农药、杀虫剂、灭鼠剂、废弃的化学试剂瓶、玻璃器皿等;3. 病理性废物:包括废弃的人体器官、组织、细胞培养物、病理切片、病理诊断物、尸体、动物尸体、动物器官、动物组织、动物血液、动物分泌物、动物排泄物等;4. 药物性废物:包括废弃的各类药物、疫苗、血清、血液制品、废弃的药物瓶、注射器、输液器、输血器、药片、胶囊、药粉、药膏、敷料、棉签、纱布、药棉、手术器械、内窥镜、体温计、血压计、听诊器等;5. 化学性废物:包括废弃的各类化学试剂、药品、消毒剂、杀虫剂、灭鼠剂、强酸、强碱、重金属盐类、有机溶剂、农药、杀虫剂、灭鼠剂、废弃的化学试剂瓶、玻璃器皿等。
三、医疗废物的收集、储存和运输1. 医疗废物的收集:医疗废物的收集应按照医疗废物的分类进行,采用专用容器和包装袋进行收集,并标明医疗废物的类别和产生日期。
2. 医疗废物的储存:医疗废物应储存于专用储存室或储存柜中,储存室或储存柜应具备防潮、防渗漏、防鼠、防虫、防盗等功能,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
3. 医疗废物的运输:医疗废物应采用专用运输车辆进行运输,运输车辆应具备防潮、防渗漏、防鼠、防虫、防盗等功能,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
医疗废物处置安全制度

医疗废物处理安全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医院医疗废物的安全处理,维护环境卫生,减少对人类和环境的损害,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内全部与医疗废物处理相关的人员和部门。
第三条医疗废物包含但不限于:医疗用品、手术废物、注射器、药品、化学试剂、病理标本、生物制品、污染物等。
第四条全部医疗废物的处理必需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二章医疗废物分类与标识第五条医疗废物应依照不安全程度和处理方式进行分类,包含以下几类:1.感染性废物:具有致病性或潜在致病性的废物;2.化学性废物:含有有害化学物质的废物;3.放射性废物:具有放射性污染的废物;4.锐器:具有刺伤或切割不安全的器械;5.污染废物:与医疗废物相混合的其它废物。
第六条医疗废物应在产生时进行标识,标识内容应包含废物类型、不安全性等级、单位名称和日期。
标识应粘贴在废物容器上,并确保标识清楚可见。
第七条废物分类和标识应由医疗废物管理部门负责,相关人员必需依照规定进行操作。
第三章医疗废物收集、储存及运输第八条医院设有特地的医疗废物收集区域,该区域应保持干燥、通风,与其他区域隔离,并定期消毒清洁。
第九条不同类别的医疗废物应使用专用容器进行收集,确保不同类别废物不混合。
第十条感染性废物应收集在带有红色标识的密闭容器中,容器底部应加密封剂。
第十一条化学性废物应收集在带有黄色标识的耐腐蚀容器中,容器底部应加密封剂。
第十二条放射性废物应收集在带有蓝色标识的防护容器中,容器底部应加密封剂。
第十三条锐器废物应收集在带有黄色标识的刚性容器中,容器底部应加特殊锁定装置。
第十四条医疗废物储存期限不得超出72小时,储存载体应密闭,符合相应不安全性要求。
第十五条医疗废物运输时应采取安全保护措施,运输容器应固定坚固,运输人员应穿着防护用品,并遵从有关运输规定。
第四章医疗废物处理第十六条感染性废物应进行高温高压处理或化学处理,确保废物不再具有传染性。
第十七条化学性废物应经过特地的化学处理,并符合相关排放标准后方可安全排放。
医疗废物处置制度(6篇)

医疗废物处置制度一、按照《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制定相关制度及工作要求二、诊所负责人负责医疗废物暂贮、管理、消毒、交接等具体工作。
三、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
四、做好医疗废物处置的登记,包括医疗废物来源、种类、重量、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等。
登记资料至少保存____年。
五、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暂存时间不超过____小时。
六、对医疗废物运送工具在规定的地点进行清洁和消毒。
七、定期对医疗废物暂存设施进行卫生学效果监测、评价、存档、发现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时要及时上报。
八、按规定填写医疗废物转移联单,执行双签字,资料保存____年。
九、对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和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必要时对相关人员进行免疫接种,防止其受到监控损害。
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为加强医疗废物管理,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特制定本制度一、医疗废物管理,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
二、医疗废物管理监控部门应履行以下职责:1.负责指导、检查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储存及机构内处置过程中各项工作落实情况。
2.负责指导、检查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储存及机构内处置过程中的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工作。
3.负责____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发生时的紧急处理工作。
4.负责____有关医疗废物管理的培训工作。
5.负责有关医疗废物登记和档案资料管理。
6.负责及时分析和处理医疗废物管理中的其它问题。
三、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负责督导医疗废物处置相关工作。
四、负责人负责科室医疗废物管理、分类收集、运送交接、交接登记。
不得使医疗废物外流、泄漏。
如发现医疗废物外流、泄漏,按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对科室和当事人进行处罚。
五、医疗废物暂存处管理人员,负责医疗废物接收、交接登记。
认真填写与医疗废物处置中心转移联单,并负责保存。
医疗废物安全处置规章制度

医疗废物安全处置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疗废物的安全处置行为,确保医疗废物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安全不造成任何危害,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理单位以及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输、处置等相关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医疗废物安全处置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并遵循环境保护、公共卫生等原则。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建立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并配备专业的医疗废物管理人员。
第五条医疗废物处理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设备、技术和人员,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处置。
第六条任何单位或个人应当自觉遵守本规章制度,不得有任何违反医疗废物安全处置规定的行为。
第二章医疗废物分类和收集第七条医疗废物应按照危险程度进行分类,分为第一类医疗废物和第二类医疗废物。
第八条第一类医疗废物是指具有传染性、毒性、放射性等危险特性的医疗废物。
第九条第二类医疗废物是指除第一类医疗废物以外的其他医疗废物。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根据危险程度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并制定相应的收集方法和设施。
第十一条医疗废物的收集设施应符合防漏、防尘、防腐蚀、易清洗等要求。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指定专人负责医疗废物的收集工作,并定期对收集设施进行清洗和消毒。
第十三条医疗废物应当及时分类收集,并使用标识明确标注储存、运输和处置的信息。
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应建立医疗废物收集记录,包括收集时间、数量和分类等信息。
第三章医疗废物的运输第十五条医疗废物的运输应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并采取防漏、防污染措施。
第十六条进行医疗废物运输的车辆应符合国家标准,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第十七条医疗废物运输车辆应在运输过程中避免发生碰撞、倾倒等事故。
第十八条进行医疗废物运输的人员应经过相应的培训,并持有医疗废物运输操作证书。
第十九条进行医疗废物运输的人员应穿戴符合要求的防护装备,并严禁直接接触医疗废物。
第二十条医疗废物运输过程中应遵循最短距离、最短时间的原则,并采取避光、避湿、避热等保护措施。
第四章医疗废物的处置第二十一条医疗废物的处置应采取安全、环保的方式,并符合相关的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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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安全处置制度
是指为了保护人们的健康以及环境安全,对医疗废物进行安全处理的一整套制度和规定。
1. 分类与标识:医疗废物应根据其性质和危险程度进行分类,并进行明确的标识,以便正确处理和处置。
2. 收集和包装:医疗废物应在生成地点进行收集,并采用符合安全要求的包装材料,避免泄漏和传播。
3. 运输和存储:医疗废物在运输和存储过程中,应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采取防护措施,避免污染和意外事故发生。
4. 处理和处置:医疗废物应根据其分类进行不同的处理和处置,包括灭菌、焚烧、气化、堆肥等方式,确保废物得到有效处理。
5. 监督和管理:相关部门应对医疗废物的安全处置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各环节符合规定,并对违规行为进行惩罚。
6. 培训与宣传:相关人员应接受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的培训,了解相关法规和操作规程,并加强对公众的宣传,提高大众的安全意识。
通过完善医疗废物安全处置制度,可以有效的预防和控制医疗废物对人体健康和环境产生的危害,保障公众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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