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反垄断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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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张守文《经济法学》(第5版)笔记和考研真题详解

(NEW)张守文《经济法学》(第5版)笔记和考研真题详解

目 录
第一部分 复习笔记
第一编 经济法总论
第一章 绪 论
第二章 经济法本体论
第三章 经济法价值论
第四章 经济法规范论
第五章 经济法运行论
第二编 宏观调控法
第六章 宏观调控法基本原理
第七章 财政法律制度
第八章 税收法律制度
第九章 金融法律制度
第十章 计划法律制度
第三编 市场规制法
第十一章 市场规制法基本原理
第十二章 反垄断法律制度
第十三章 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
第十四章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
制度
第十五章 特别市场规制法律制

第二部分 名校考研真题详解
2015年中国人民大学806应用法学(经济法部分)考研真题及详解
2014年中国人民大学806应用法学(经济法部分)考研真题及详解
2013年中国人民大学806应用法学(经济法部分)考研真题及详解
2014年中央财经大学812法学综合知
识二(经济法部分)考研真题及详解
2010年中央财经大学809经济法学考研真题及详解
2015年上海海事大学818经济法考研真题
2014年上海海事大学818经济法考研真题。

2021国家开放大学电大经济法学第十二章本章自测答案

2021国家开放大学电大经济法学第十二章本章自测答案

2021国家开放大学电大经济法学第十二章本章自测答案第十二章
一、单项选择题
1.行业协会违反《反垄断法》的规定,组织本行业的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可对其处以的罚款的数额为()。

正确答案是:50万元以下
2.掠夺性定价必须具备的构成要件不包括()。

正确答案是:损害了消费者的正当权益
3.在适用除外方面,我国《反垄断法》的规定的主要情形不包括()。

正确答案是: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商品
4.关于反垄断法的私人实施制度,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正确答案是:单位不能作为私人实施行为的主体
5.对于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的说法,下列正确的是()。

正确答案是:应当履行协调反垄断行政执法工作的职责
6.根据我国《反垄断法》规定,下列关于市场支配地位的推定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正确答案是:两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合计达到2/3的,其中某个经营者市场份额不足1/20,则不应当推定该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7.根据《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下列各项中,经营者应当向国家商务主管部门进行事先申报的情形有()。

正确答案是:参与集中的三个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全球范围内的营。

外国法制史_第12章_美国法

外国法制史_第12章_美国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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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美国法的形成发展及渊源 与世界上许多文明古国相比,美国是 一个年轻的国家。自1776年北美13个 殖民地宣布独立至今,美国才走过 200多年的历程。 即使追溯到“五月花号”船在普利茅 斯登陆的1620年或者英格兰移民在詹 姆斯敦建立第一个殖民区的1607年, 美国的历史也不过4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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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美国标准公司法》
3.20世纪美国公司法的特点 英美法中的公司一般仅指有限责任公司,凡股 东负无限责任的属于合伙,法律不承认其为公 司。美国公司一般是指有限责任公司。 美国公司可分为封闭公司与开放公司。美国公 司法按公司股票掌握的对象,将公司进行了这 种分类。封闭公司的股票全部或几乎全部由建 立该公司的少数人占有,股票不上市、转让或 公开出售。封闭公司股东的最低法定人数为2人, 总数控制在50人以下; 开放公司的股东数不得 低于7人,没有对最高人数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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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美国法的形成与发展
1.北美殖民地时期(17世纪初—1783年) 2.独立后的美国法(1783—1861年) 在此期间,美国人民也开始创制了自己的法律,其重
要的法律活动有:
(1) 1776年在费城召开的大陆会议通过了《独立宣言》, 宣布北美独立,建立美利坚合众国。 (2) 路易斯安那州编纂法典和纽约州的“菲尔德法 典”——继成文宪法制定后,19世纪美国掀起改革法律、 编纂法典的强大运动。 (3) 1830年美国法学家肯特的《美国法释义》的问世以 及各种美国法专著的出现,标志着美国法对英国法批判 地吸收并走上独立发展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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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契约法
1.契约法的发展 在美国,最初契约法的发展较缓慢。进入19世纪后,
契约自由的原则得到强调与重视。特别是在1897年的 一项判决中,美国联邦最高法院认为契约自由属于宪法 第14条修正案中的正当程序条款所保护的内容。 美国对契约自由的原则加以了限制,一是通过立法或 司法判决对资本家雇佣工人的条件予以规定,如规定最 低工资、最高工资时和禁止雇佣童工;二是对铁路、水 电和航空等公司契约成立的条件加以限定。 在美国,契约法从英国普通法发展而来,其主要渊源 有普通法与制定法。 美国法学会以《契约法重述》的形式阐述的契约理论 和原则对美国契约法的实践也起着重要的指导作用。 19

第十二章 市场体系规制法律制度

第十二章 市场体系规制法律制度

4.有具备任职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的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5.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6.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和与经营业务有关的 其他设施; 7.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 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费率审批与备案制度 关系社会公众利益的保险险种、依法实行强制 保险的险种和新开发的人寿保险险种等的保险条 款和保险费率,应当报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审批。
(四)土地用途限定制度 土地出让时,应根据城市规划对土地用途进行 限制。 (五)房地产开发企业管理制度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设立一般实行准则主义。 (六)限期开发制度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 必须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 动工开发期限来开发土地。 (七)标准管理与项目验收制度 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设计、施工,实行标准管理 和项目验收制度。
(四)偿付能力保障制度 保险的社会功能在于通过保险补偿保障社会生 活的稳定。
(五)监督检查制度 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有权检查保险公司的业务状 况、财务状况及资金运用状况,有权要求保险公司 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有关的书面报告和资料。
(六)保险准备金和再保险制度 保险准备金制度可以防止保险公司因经营不善 等原因而失去偿付能力;再保险制度可以分散保险 公司的风险,避免因一个保险公司承担过高赔付责 任而破产或不能继续正常经营。
三、特殊商品的专营和专卖制度 (一)特殊商品专营制度 商品专营,是指由国家设立或指定特定的经 营单位专门经营特定商品、其他市场主体不得经 营。 (二)特殊商品专卖制度 商品专卖,是指由国家设立专门机构对特定 商品的产、供、销进行统一管理、统一经营。 1.统一收购 2.许可证管理 3.统一产品管理
第三节 金融市场的法律规制
四、保险市场的管理规定 (一)规制机构 国家成立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保监会),对保 险市场实施监管。 (二)市场准入 保险业的市场经营主体是各种保险公司,设立 保险公司必须经中国人民银行审批。 设立保险公司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主要股东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信誉良好,最 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净资产不低于人民 币2亿元; 2.有符合保险法和公司法规定的章程; 3.有符合保险法规定的注册资本;

张守文《经济法学》第6版复习笔记(反垄断法律制度)【圣才出品】

张守文《经济法学》第6版复习笔记(反垄断法律制度)【圣才出品】

张守文《经济法学》第6版复习笔记第十二章反垄断法律制度【知识框架】【重点难点归纳】一、反垄断法概述1.垄断的概念垄断,是指经营者或其利益代表者,滥用已经具备的市场支配地位,或者通过协议、合并或其他方式谋求或谋求并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借以排除或限制竞争,牟取超额利益,依法应予规制的行为。

垄断有以下特征:①垄断的客观方面是垄断行为而非垄断结构;②垄断的主体是经营者或其利益代表者;③垄断的主观方面是牟取超额利益;④垄断的后果是排除或限制竞争;⑤垄断具有违法性。

2.反垄断法的概念(1)反垄断法的语词反垄断法,有实质意义和形式意义之分。

实质意义的反垄断法,是由反垄断法律规范所构成的系统,是部门法意义上的反垄断法;形式意义的反垄断基本法律,是指一国规制垄断行为的基本法律。

(2)反垄断法的调整对象反垄断法的调整对象,是指在国家规制垄断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即反垄断关系。

反垄断关系,又可以分为垄断行为规制关系和反垄断体制关系。

(3)反垄断法的定义反垄断法是调整在国家规制垄断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该定义所界定的是实质意义上或部门法意义上的反垄断法,而不是形式意义上的、作为规范性法律文件的《反垄断法》。

3.反垄断法的地位和体系(1)反垄断法的地位①从部门法视角看,反垄断法是经济法体系中市场规制法的重要部门法之一。

经济法作为法律体系中的重要部门法,可以分为宏观调控法和市场规制法,而反垄断法则是市场规制法的重要部门法之一。

②从法域归属视角看,反垄断法不属于私法。

③从与相关法的关系看,反垄断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同属于经济法中的市场规制法,它们之间是平行的两个部门法。

(2)反垄断法的体系①垄断行为规制法。

垄断行为规制法可分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规制法、联合限制竞争行为规制法、经营者集中行为规制法、行政性垄断行为规制法。

②反垄断体制法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1.市场支配地位(1)相关市场相关市场,是与经营者的产品和服务之间存在竞争关系的产品和服务市场。

反垄断法律制度PPT课件

反垄断法律制度PPT课件
(一)概念和特征 1、经营者集中的概念
• 经营者集中:经营者通过合并、收购、委托经营、联营或其他方式, 集合经营者经济力,提高市场地位的行为。
2、经营者集中的特征
•主体为经营者; •行为方式属于组织调整行为,包括经营者合并和不形成新经营者的 股份或资产收购、委托经营或联营、业务或人事控制等; •目的和后果是迅速集合经济力,提升市场地位。
.
一、垄断与反垄断法
(一)垄断的概念 1、经济学意义上的垄断
2、法律意义上的垄断
垄断的定义: 1、经营者或其利益代表者 2、滥用已经具备的市场支配地位,或者通过协议、合并或其他方式谋求或
谋求并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3、借以排除或限制竞争,牟取超额利益 4、依法应予规制的行为 简言之,垄断是指经营者或其利益代表者排除或限制竞争的违法行为。
主体
• 不以行政机关为限
行为方式
• 行政性强制交易 • 行政性限制市场准入 • 行政性强制经营者限制竞争
.
(三)成因和危害
成因
• 体制成因、机制成因 • 法治成因、观念成因
危害
• 破坏统一市场 • 与民争利 • 强化官本、忽视民本
(四)规制路径
1、进一步完善我国经济和政治体制
2、修正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考核、福利机制 3、不断完善和严格实施《反垄断法》
• 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
二、规制垄断协议的制度
(一)概念和特征 1、垄断协议的概念
• 垄断协议:是指经营者为限制竞争而达成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 相一致的行为。
2、垄断协议的特征
•主体; •行为方式; •行为的目的和后果。
.
(二)行为类型 1、不同形式的联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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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垄断协议的豁免 垄断协议的豁免是指对于违反法律规定的
企业之间的协议或者联合行为,由于其具 有某些有益的作用,并且足以抵消其限制 竞争带来的危害,经审批机构批准给予豁 免其违法责任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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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真题)66.根据《反垄断法》规定,下 列哪些选项不构成垄断协议?( ) A.某行业协会组织本行业的企业就防止进口原 料时的恶性竞争达成保护性协议 B.三家大型房地产公司的代表聚会,就商品房 价格达成共识,随后一致采取涨价行动 C.某品牌的奶粉含有毒物质的事实被公布后, 数家大型零售公司联合声明拒绝销售该产品 D.数家大型煤炭企业就采用一种新型矿山安全 生产技术达成一致意见 答案:A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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练习题:下列不是垄断协议的( ) A.家乐福和沃尔玛约定:前者占北京市场,后者占天
津市场; B.因为价格问题,甲乙两家汽车厂口头约定都不购买
丙钢铁公司的钢材; C.甲药厂和乙医药连锁超市约定:后者出售前者的某
种专利药品只能按某价格出售; D.甲药厂和乙医药连锁超市约定:后者出售前者的某
种专利药品最高按某价格出售; E.乙医药连锁超市和甲药厂约定:前者只按照某最低
这些商场联手拒售“长虹”彩电的真实原因是,“长虹” 采取现款现货经销制,在销售上பைடு நூலகம்行台阶式返利的方式, 而商场方面认为自己实力雄厚,商誉好,希望“长虹”对 他们实行不同于一般小经销商的销售方式,允许他们先拿 一批货做铺底销售,也即先给货,后付款。而“长虹”不 愿意对任何商场作政策倾斜,导致了事件的发生。
因素对经营者集中进行分析: 1.衡量市场集中度 2.市场份额。 3.市场进入障碍。 4.经济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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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豁免 各国反垄断法中针对经营者集中的豁免立法各有

第十二章反垄断法

第十二章反垄断法

21.某市政府所属有关部门的下列哪一行为违反《反不正当竞争 法》的规定? A.市卫生局成立的儿童保健专家组受某生产厂家委托,对其 婴儿保健产品提供质量认证标志并收取赞助费 B.市工商局和市电视台联合举办消费者信得过产品评选活动, 评选中违反公平程序而使当选的前八名全部为本市产品 C.市交管局规定,全市货运车辆必须在指定的两种品牌中选 择安装一款车辆运行记录器,否则不予年检;其指定品牌为本地 的“波浪”牌和法国的NJK牌 D.市政府决定对市酒厂减免地方税以提供财政支持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的机构定位和工作职责。 选项A错误,选项B正确。《反垄断法》第9条规定,国务院 设立反垄断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反垄断工作,履行下 列职责:(一)研究拟订有关竞争政策;(二)组织调查、评估 市场总体竞争状况,发布评估报告;(三)制定、发布反垄断指 南;(四)协调反垄断行政执法工作;(五)国务院规定的其他 职责。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的组成和工作规则由国务院规定。从 这些职责分析可知,反垄断委员会的定位应该属于调研智囊型宏 观协调机构而非直接执法机构。 选项C、D错误。本身不是承担反垄断执法职责的法定机构, 也不可能授权其他机构执法。《反垄断法》第10条第2款规定,国 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授
(五)法律责任
1.
经营者 我国《反垄断法》规定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 处上一年度销售额1%以上10%以下的罚款;尚未实施所达成的 垄断协议的,可以处50万元以下的罚款。
2.
行业协会 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处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社会团 体登记管理机关可以依法撤销登记。
3.
减轻、免除责任规定 由于垄断协议越来越具有隐秘性,我国《反垄断法》第46条第2 款规定:“经营者主动向反垄断执法机构报告达成垄断协议的有 关情况并提供重要证据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酌情减轻或者免 除对该经营者的处罚。” “对垄断协议的组织者,不适用宽恕的规定”(首恶必办,胁从 不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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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主义与行为主义的融合与发展
结构主义向行为主义转向,且二者不断地 结构主义向行为主义转向, 渗透与融合:经济全球化和竞争日益激烈, 渗透与融合:经济全球化和竞争日益激烈, 导致各国放松对结构的规制, 导致各国放松对结构的规制,而拆分企业 的做法本身导致巨大的社会成本 行为主义立法日益兴盛, 行为主义立法日益兴盛,但结构主义仍有 存在的必要
第十二章 反垄断法律制 度
第一节 垄断的含义
本节主要内容 垄断的界定 垄断的本质
1. 垄断的界定
经济学一般将垄断界定为一种市场结构 经济学一般将垄断界定为一种市场结构(单一或 市场结构( 少数出售者控制着某一产业),比较抽象, ),比较抽象 少数出售者控制着某一产业),比较抽象,内含 效率判断, 效率判断,以客观的眼光来诠释这一经济现象 法学意义上的垄断相对具体而且确定( 法学意义上的垄断相对具体而且确定(概念界定 须有可操作性),内涵价值判断, ),内涵价值判断 须有可操作性),内涵价值判断,具有社会性与 政治性(经济法民主、自由、 政治性(经济法民主、自由、公平都被纳入考量 范围) 范围) 从法律角度界定垄断较为困难, 从法律角度界定垄断较为困难,一般从两个方面 加以界定: 危害性; 加以界定:1、危害性;2、违法性
第二节 反垄断法的基本原理
本节主要内容 几个基本界限 反垄断法的规制对象 反垄断法与相邻法律的关系
1. 几个基本界限
反垄断法与规模经济的协调: 反垄断法与规模经济的协调:当前的中国是否需 要反垄断法?(从韩国的教训中总结经验) ?(从韩国的教训中总结经验 要反垄断法?(从韩国的教训中总结经验) 反垄断法与自然垄断行业: 反垄断法与自然垄断行业: 1、技术与相应管理领域的革新不断削弱自然垄断 行业的自然垄断性,为市场机制的引入、 行业的自然垄断性,为市场机制的引入、多元资 本的进入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2、自然垄断行业“合法垄断”具有的自我强化趋 自然垄断行业“合法垄断” 势,已经成为改革和发展的最大障碍
自然垄断行业的概念和经济学特征
规模经济明显, 规模经济明显,单独一个企业能比多个企业更有 效率提供全部产出的行业 规模经济性:随生产规模扩大,单位产品或服务 规模经济性:随生产规模扩大, 的成本明显下降 巨额的沉淀成本: 巨额的沉淀成本:资源的专用性导致投资沉淀 生产运营的网络性:产品或服务的提供需要庞大 生产运营的网络性: 的网络 运营对象的公用性和运营目的的公益性 自然垄断的合理性,使其获得法律上的正当性, (自然垄断的合理性,使其获得法律上的正当性, 往往被反垄断法适用除外) 往往被反垄断法适用除外)
两组需要厘清的关系
垄断与垄断组织(卡特尔、辛迪加、托拉斯、康采恩) 垄断与垄断组织(卡特尔、辛迪加、托拉斯、康采恩) 1、垄断组织是垄断的载体和存在方式之一 2、垄断组织中的一部分天然构成垄断(行为) 垄断组织中的一部分天然构成垄断(行为) 3、垄断组织在一定条件下合法,但当其存在的状态对社会 垄断组织在一定条件下合法, 有相当的弊害时, 有相当的弊害时,转化为垄断 垄断与市场支配地位 1、市场支配地位:企业或企业联合组织的一种状态,在相 市场支配地位:企业或企业联合组织的一种状态, 关市场上,拥有决定产品产量、 关市场上,拥有决定产品产量、价格和销售等各方面的控 制能力 2、市场支配地位是反垄断法的监督对象,但并非反垄断法 市场支配地位是反垄断法的监督对象, 所要规制的对象
2. 垄断的本质
垄断的消极作用: 垄断的消极作用: 1、经济危害:排除和妨害市场竞争,损害竞争效 经济危害:排除和妨害市场竞争, 最终侵害消费者利益, 率,最终侵害消费者利益,导致社会福利的损失 2、政治危害:限制、削弱了经济民主,从而损害 政治危害:限制、削弱了经济民主, 政治民主 垄断的积极作用: 垄断的积极作用: 1、降低生产成本 2、刺激垄断企业改进生产技术 3、一定意义上改进资源配置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方式
暴利价格 掠夺性定价(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 掠夺性定价(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 搭售 独家交易 拒绝交易 歧视待遇 瓶颈垄断 强制交易 限制转售价格
我国反垄断法所规定的认定市场 支配地位时应当考虑的因素
第十八条 认定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应当依据下列因 认定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素: 该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 (一)该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以及相关市场的竞 争状况; 争状况; (二)该经营者控制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的能力 该经营者的财力和技术条件; (三)该经营者的财力和技术条件; 其他经营者对该经营者在交易上的依赖程度; (四)其他经营者对该经营者在交易上的依赖程度; 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的难易程度; (五)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的难易程度; 与认定该经营者市场支配地位有关的其他因素。 (六)与认定该经营者市场支配地位有关的其他因素。
1.3 本身违法原则的评判
合理性:1、具有极大的确定性 合理性: 2、节约司法资源 缺陷: 缺陷:1、本身违法的范围受制于法院的不 同解释 2、可能妨碍有益的行为,从而损害 可能妨碍有益的行为, 效率和正义
1.4 合理原则的评判
优点:对具体案件具体分析、具体处理, 优点:对具体案件具体分析、具体处理, 有助于恰当掌握适法界限 不足: 不足:1、使企业行为面临不确定性 2、极高的成本 3、复杂的判断
2. 反垄断法的规制对象
经济性垄断:市场竞争主体依靠自身的力量,在 经济性垄断:市场竞争主体依靠自身的力量, 竞争活动中实施的,排斥或者限制竞争的行为, 竞争活动中实施的,排斥或者限制竞争的行为, 其特征在于: 其特征在于: 1、主体要件:以营利为目的的市场经营主体 主体要件: 2、行为要件:通过各种行为方式 行为要件: 3、结果要件:限制或排斥了自由竞争 结果要件: 行政性垄断: 行政性垄断:多存在于体制转轨国家
第四节 反垄断法的实体控制制度
本节主要内容 经济性垄断 滥用行政权力排除、 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
1. 经济性垄断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规制 垄断协议行为规制 经营者集中行为规制
1.1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规制
界定:拥有市场支配地位的企业滥用其支配地位, 界定:拥有市场支配地位的企业滥用其支配地位, 并在一定交易领域实质性地限制竞争、 并在一定交易领域实质性地限制竞争、违背公共 利益的行为 构成要件: 企业拥有市场支配地位; 构成要件:1、企业拥有市场支配地位;2、实施 了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 了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3、造成了损害后 果 宗旨 行为方式 认定与制裁
1.2 合理原则的适用
某些对竞争的性质比较模糊的行为是否构成违法, 某些对竞争的性质比较模糊的行为是否构成违法, 必须在慎重考察企业行为的意图、 必须在慎重考察企业行为的意图、行为方式以及 行为后果等因素之后,方能做出判断。 行为后果等因素之后,方能做出判断。只有通过 综合分析, 综合分析,确实证明该行为对竞争造成实质性损 害时,才能认定其构成违法, 害时,才能认定其构成违法,一般需要考虑如下 因素: 因素: 1、行为的目的 2、行为的后果 3、当事人的市场力量
第三节 反垄断法的判断标准
本节主要内容 本身违法与合理原则 结构主义与行为主义
1. 本身违法与合理原则
本身违法的适用 合理原则的适用 本身违法原为已被司法判例确定本身就是 违法的,无需通过对其他因素的考虑去判断, 违法的,无需通过对其他因素的考虑去判断,其 适用主要涉及两个方面的问题: 适用主要涉及两个方面的问题: 1、准确界定适用本身违法原则的范围和类型,一 准确界定适用本身违法原则的范围和类型, 般主要限定为价格固定、市场划分、 般主要限定为价格固定、市场划分、联合抵制和 搭售等四种情形 2、把握适用本身违法原则处理竞争行为的方法: 把握适用本身违法原则处理竞争行为的方法: 不当行为仅因性质和特征就被认为是违法的, 不当行为仅因性质和特征就被认为是违法的,不 再考虑行为的目的、后果、 再考虑行为的目的、后果、当事人的市场能力等 其他因素
关于几种垄断组织的简单介绍
卡特尔:泛指各类限制竞争的协议(可以是各种 卡特尔:泛指各类限制竞争的协议( 类型,如限制价格、区分市场等等) 类型,如限制价格、区分市场等等) 辛迪加:同业者为统一购销而订立协议所形成的 辛迪加: 垄断联合 托拉斯: 托拉斯:具有竞争关系的企业将股票交由一个托 管人持有,托管人为集体利益做出共同决策( 管人持有,托管人为集体利益做出共同决策(以 信托方式掩盖的垄断) 信托方式掩盖的垄断) 康采恩: 康采恩:同一部门或不同部门的大企业围绕其中 最为雄厚的企业所结成的垄断联合
3. 反垄断法与相邻法律的关系之一: 反垄断法与相邻法律的关系之一: 反垄断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
反不正当竞争法 反垄断法 对竞争过度进行限制,维 纠正市场主体排斥或限制 对竞争过度进行限制, 护商业伦理和公平竞争 竞争的行为,维护自由竞 竞争的行为, 争的市场结构 不正当竞争行为首先损害 垄断行为首先危及公共利 特定人利益, 特定人利益,反不正当竞 益,反垄断法呈现出强烈 争法呈现出私法色彩 的公法色彩 条款多,包容力强, 维护市场经济的根本机制, 条款多,包容力强, 维护市场经济的根本机制, 是经济宪法 是兜底法
3. 反垄断法与相邻法律的关系之二: 反垄断法与相邻法律的关系之二: 反垄断法与知识产权法
反垄断法与知识产权法根本目标的一致性: 反垄断法与知识产权法根本目标的一致性: 推动创新、促进经济发展, 推动创新、促进经济发展,保护消费者权 益 反垄断法与知识产权法的潜在冲突: 反垄断法与知识产权法的潜在冲突:知识 产权是合法的垄断权, 产权是合法的垄断权,但其合法垄断有一 个限度,超越这个限度, 个限度,超越这个限度,就进入到反垄断 法的规制范围
反垄断法与规模经济的协调
规模经济: 规模经济:随着企业的生产规模扩大而使单位产 品成本降低、 品成本降低、收益增加的一种经济效应 规模经济是实现社会资源优化使用、提高经济效 规模经济是实现社会资源优化使用、 率的手段和途径, 率的手段和途径,是市场主体以及政府产业政策 追求的目标 但是,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会引起生产的集中, 但是,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会引起生产的集中, 进而走向垄断, 进而走向垄断,而垄断则是降低经济效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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