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材加工企业消防安全隐患调研报告
木材加工企业的火灾危险性及防火措施

木材加工企业的火灾危险性及防火措施一、木材加工企业的火灾危险性(一)可燃物多,原料具有自燃和可燃性木材生产企业中,一般堆放有很多可燃物,木材加工过程中的原料、半成品和成品,以及产生的大量锯屑、刨花、粉尘等,一旦着火,蔓延速度较快。
原木火焰蔓延速度为0.35--7米/分钟;锯材的水分在8—12%时,为4米/分钟;锯材的水分超过30%时,为1米/分钟;锯末和木粉的火灾危险性更大。
锯末的水分在5—8%时,其燃点210—230℃,自燃点250—350℃,能被焊接火星和阴燃的烟头引燃。
锯末在长时间受热的情况下能自燃,自行加热的初温为100℃左右。
含水30—40%的新锯末,如果堆成堆,由于微生物的作用,也能自燃。
胶合板使用脲醛树脂作粘合剂时,因其中掺有面粉,防火性差,易于燃烧。
纤维板的燃烧性能取决于粘合剂,使用不同树脂作粘合剂,可得到易燃成难燃的纤维板。
生产加工过程中产生的树皮、油污棉纱、边脚废料均有易燃性。
(二)木粉尘等具有爆炸性、自燃性木材加工过程中产生的木粉尘与空气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如木粉水分在6.4%以下,灰分1.5%时,其爆炸下限为12.6—25克/立方米,其最大爆炸压力为0.77MPa,最低点火能量为20NJ,沉积的粉尘的自燃点为225℃。
在锯材、纤维板生产和切片,筛选和研磨,以及锯边、刮(砂)光等工序,会产生大量锯末和木粉尘,极易引燃,常因机械撞击火星、摩擦生热,混人原料中的砂石等硬杂质同机械设备撞击打出火星等引燃锯末或木粉尘。
(三)木材加工过程中的火灾危险性1.干燥工序干燥工序有用蒸汽或用烟道气干燥木材的方法。
烟气干燥的火灾危险性更大,因为烟气有着很高温度(进口温度600—900℃,出口温度约为200℃左右),通过墙壁将热传到干燥室内,或将烟气直接送人干燥室,有可能由于烟气温度过高,或者室内窜人火星,使木材过热而发生燃烧。
尤其是不少中小型木器厂利用火窖或炉膛烘烤木材,木屑和锯末易利用锯末阴燃发出的热来干燥木材,在空气流通良好情况下,木屑和锯木易会由阴燃转为火焰燃烧,从而引燃被干燥的木材。
木材加工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机制研究——以广西北流市为例

木材加工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机制研究——以广西北流市为例摘要:近年来,北流市木材加工场所火灾呈高发多发态势,木材加工场所被列为北流市火灾高风险场所之一,火灾隐患成为影响木材加工企业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
在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建立木材加工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机制,化解和消除重大消防安全隐患,对助推木材加工产业安全健康发展有深远意义。
本文研究分析木材加工行业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指出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机制的主要方向,并提出了工作措施和政策建议。
关键词:木材加工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机制一、问题的提出北流市木材加工业遍及全市 22 个镇,现有木材加工生产企业612家,家具零售企业806家,从业人员超过 3 万人,其中北流市家具产业园有家具加工、销售企业800多家,年产值63亿元,木材加工产业已经成为北流市乡村振兴主产业之一。
在木材加工产业快速发展的同时,木材加工企业在消防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也日益凸出,木材加工行业已经列入北流市火灾高风险领域。
建立木材加工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机制成为行业发展的迫切需求,也是木材加工产业发展的安全基础,对于维护企业安全发展和从业人员生命安全有深刻意义。
二、北流市木材加工场所消防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一)先天性消防安全隐患突出。
长期以来,各主管部门之间未建立相互制约的审批机制,很多木材加工企业未按照要求办理相关行政审批就开始投产,尤其分布在乡镇的木材加工企业未经审批就开工建设并投产使用现象较为普遍。
国务院于2017年9月29日下发《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文件要求,施行多年的在林区经营(含加工)木材审批被取消,木材加工市场经营活动被完全放开。
北流市现有612家木材加工企业,806家家具销售企业,其中有876家企业租用农户土地作为加工、销售厂房和店铺,这部分企业大部分是群众自发筹建,部分工厂利用农村集体土地就地搭建钢结构厂房,建厂初期漏审,未经住建、规划、消防等部门审批就擅自建成投厂,且厂房多为钢结构搭建的简易窝棚,建筑耐火等级、防火间距、消防设施等等都难以满足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先天性隐患突出,一旦发生火灾,容易造成严重财产损失。
浅析木材加工厂的火灾安全隐患及防治措施

浅析木材加工厂的火灾安全隐患及防治措施班级:08级木材科学与工程一班学号:20080654作者:陈中秋摘要:通过对木材加工行业出现的消防安全问题的了解,总结出目前木材加工厂的火灾隐患进行预防和治理火灾的一系列措施。
关键词:木材加工火灾危险预防措施引言从原木采伐到木制品最终完成的整个木材加工过程中,要经过木材的防腐处理、人造板的生产、天然木和人造板机械加工、成品的装配和表面修饰等很多工序,由于木料的原材件成品和成品、废弃刨花和木屑、抛光粉尘以及表面修饰用料(如油漆、浸渍、贴面等)都是易燃易爆物(燃点一般在250—300℃,自燃点一般在350℃左右),还有生产过程中产生大量的锯末、刨花、木屑等比木材更易燃烧,有的工序还需使用易燃易爆液体做胶料,同时悬浮在空间的水粉尘在某些情况下还会发生爆炸危险,故木材加工全过程的各个环节都可能出现火灾。
而在木材加工诸多危险因素中,火灾伤害的危险性最大。
目前,一般木材加工厂的厂房都较简陋,耐火性能较低,容易发生火灾。
一旦发生火灾,燃烧猛烈、蔓延发展快,易造成“火烧连营”,火势蔓延之后不堪设想,容易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甚至整个企业都化为灰烬。
2005年8月19日凌晨5时许,长沙市开福区区政府附近一木材加工厂突然起火。
由于加工厂的周围全是居民,一旦火势蔓延,后果不堪设想。
最后在消防队的全力灭火后,火势得到控制。
据介绍,此次火灾面积达1000余平方米,由此可见木材加工厂火灾的危险性。
但由于一些木材加工厂业主对防火工作重视度不足,且大多存在侥幸心理,造成许多火灾隐患。
有学者通过近年来对木材加工行业的各种火灾事故的分析和总结,得出以下的关于木材加工企业消防工作中普遍存在的问题以及防治措施。
一、消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基础性建设的加大和木柴等原材料的综合利用,木材加工业也日益快速发展,木材的综合利用率不断提高,加工厂点也不断增多。
从而出现许多木材加工企业片面追求经济效益,不顾消防安全的现象,隐患十分突出。
木材加工企业消防安全隐患调研报告

木材加工企业消防安全隐患调研报告木材加工企业消防安全隐患调研报告随着木材加工业的发展,木材的综合利用率不断提高,我县的加工企业也不断增多。
由于一般木材加工厂的厂房耐火性能较低,加工的原料都是可燃物质,在生产过程中产生大量的锯未、刨花、木屑等比木材更易燃烧,同时多数企业常采用人工干燥法(烤房)进行干燥,使用明火多,用电量大,有的工序还需使用易燃易爆液体做胶料。
因此,木材加工企业事故隐患较多,火灾危险性极大,认真分析木材加工企业消防隐患,进而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对确保木材加工企业安全生产具有较大的作用。
一、我县木材加工企业的基本情况我县目前持证经营的木材加工企业有40家,近年来,各企业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行业主管部门落实安全生产直接监管职责,木材加工企业的安全生产各项指标都控制在规定的数值内,但安全生产的形式依然严峻。
2014年7月2 8日,**县工业集中区细木工板厂因生产场地电力线路老化,发生短路,造成粉尘燃烧起火,导致加工场地内的木材发生大火,火烧面积近千平方米,烧毁木材800立方米;2015年3月28日夜,**木业有限公司加工厂房发生火灾,大火烧毁2间厂房,机器设备3台和1000多立方的木材半成品,直接经济损失近100万元;另据统计:我县自2012年至2015年,木材加工企业已发生火灾10起,锅炉爆炸1起,死亡2人,直接财产损失800多万元。
连续多起木材加工企业火灾的发生,已经为木材加工企业的消防安全敲响警钟,消除木材加工企业的火灾隐患刻不容缓。
二、木材加工企业消防安全隐患的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主管审批的各职能部门缺乏相互制约机制。
长期以来,在木材加工企业审批过程中,各主管部门之间没有完全建立起相互制约的机制。
造成许多木材企业在建厂之期漏审,未经消防部门审核验收就投入生产,厂房、仓库、消防设施都没有按照国家标准建设,个别单位未经联席会审,擅自批准企业扩建或新建木材加工厂,造成先天性隐患突出。
安全管理论文之浅析木材加工厂的火灾安全隐患及防治措施

安全管理论文之浅析木材加工厂的火灾安全隐患及防治措施背景介绍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木材加工企业在市场上得到了越来越大的发展和应用,特别是在建筑、家具、装饰、包装等各个领域。
但是木材加工厂所面临的安全隐患也很多,其中火灾是常见的一种。
鉴于这种情况,本文将以木材加工厂为例,对其火灾安全隐患进行浅析,并探讨相应的防治措施。
火灾安全隐患分析1.木屑处理木材加工是一个很有灰尘和木屑的行业,而木材经加工后所产生的木屑通常是一个火灾隐患。
特别是在激烈的运转过程中,很容易存在火花和高温,这时火灾隐患就很大了。
2.储存和运输木头本身比较多的内含水分,放置一段时间会出现变形和裂纹,因此,不仅要储存好材料,而且在运输过程中也要注意,特别是尽量避免和易燃物质直接接触,以防止火灾的发生。
3.设备和环境木屑处理机、破碎机、干燥机等设备都是电器设备或与火焰接触的设备,都有着明显的火灾隐患。
同时,木材加工车间下面及周围的地面施工管道、水管等也不能堆放物品,以防止火源的产生和扩散。
4.人员行为人员行为也是导致火灾的主要原因之一,例如在施工过程中乱扔烟蒂、放置明火等等,都可能引起火灾。
防治措施1.燃点材料存放在现代加工中,我们可以采用自动收集式储物柜、封闭储物柜等存放燃点材料的方法,以防止火灾的发生。
2.加强巡检管理对加工车间、存放区、燃点物品储存区等进行定期检查,及时清理和疏通积灰、灰尘的区域,及时发现消防隐患并及时处理。
3.设立报警系统在木材加工厂内部设置监控、烟雾报警器等装置,发现火灾后第一时间给员工报警,减少火灾损失。
4.培训员工制定防火制度,并对员工进行相关制度的培训,加固员工安全意识,谨防火灾隐患的发生。
结论本文对木材加工厂火灾安全隐患及防治措施进行了浅析。
在进行加工时,必须严格执行消防制度并采取相应措施,加强安全生产意识,提高整个企业的消防防范和灾害应对能力。
同时,建议加强立法和规范制定,推广创新消防技术,更好地管理和保护木材加工行业。
木材厂安全隐患排查报告(3篇)

第1篇一、前言为了进一步加强木材厂的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我厂于近日开展了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本次排查旨在全面掌握厂区内各类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现将排查情况报告如下:二、排查范围及内容1. 排查范围:本次排查范围涵盖厂区内所有生产车间、仓库、办公区域及外部环境。
2. 排查内容:(1)消防设施:检查消防器材是否完好、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消防安全制度是否健全。
(2)用电安全:检查电气线路是否老化、漏电保护器是否有效、用电设备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3)机械设备安全:检查机械设备是否定期维护、操作人员是否具备相关资质、设备防护装置是否完善。
(4)危险化学品安全:检查危险化学品储存是否符合要求、使用是否符合规范、废弃物处理是否合规。
(5)现场安全管理:检查现场作业人员是否佩戴安全防护用品、安全操作规程是否执行到位、高处作业、动火作业等特殊作业是否按规定进行审批。
(6)环境安全:检查厂区内环境是否整洁、有无废弃物堆放、排水系统是否畅通。
三、排查结果1. 消防设施方面:大部分消防器材完好,但部分消防器材存在过期现象;消防通道畅通,消防安全制度基本健全。
2. 用电安全方面:部分电气线路老化,存在安全隐患;漏电保护器有效,用电设备符合安全要求。
3. 机械设备安全方面:机械设备定期维护,操作人员具备相关资质,设备防护装置完善。
4. 危险化学品安全方面:危险化学品储存符合要求,使用规范,废弃物处理合规。
5. 现场安全管理方面:现场作业人员佩戴安全防护用品,安全操作规程执行到位,特殊作业按规定进行审批。
6. 环境安全方面:厂区内环境基本整洁,废弃物堆放较少,排水系统畅通。
四、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1. 消防设施方面:对过期消防器材进行更换,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
2. 用电安全方面:对老化电气线路进行更换,定期检查电气设备,确保用电安全。
木材加工厂火灾事故调查情况汇报

木材加工厂火灾事故调查情况汇报木材加工厂火灾事故调查情况汇报英也尔乡木材加工厂火灾事故调查情况汇报202*年7月11日凌晨4时30分,英也尔乡加纳村1组1号村民买买提托合提吐尔逊家的木材加工厂发生火灾。
一、木材厂基本情况买买提托合提吐尔逊家的木材加工厂未办理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属于非法经营,该厂于202*年至今在自家院内从事木材加工,于今年3月份扩大了经营场所。
二、火灾调查情况买买提托合提吐尔逊等3人,于7月10日在做门框,由于木材未全部烘干,工人用钻孔机在木头上钻孔,发热的锯末落在地面上,工人于7:30分左右下班,买买提托合提吐尔逊于10点关闭了电源总闸,未检查加工现场就直接回家,约凌晨4时30分由于锯末引发火灾,此次火灾,烧毁了2个电锯的马达、10个门框和木材加工厂的顶棚,总计损失3000元,无人员伤亡。
三、处理意见买买提托合提吐尔逊家的木材厂未办理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属于非法经营,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进行处罚。
(一)责令买买提托合提吐尔逊家的木材厂停业。
(二)没收非法经营的木材(价值3015元)。
(三)罚款3015元。
(现场的成品木材3.35立方米,按市场价每立方米900元计算,3.35×900=3015元)墨玉县公安局森林派出所二0一二年七月二十五日扩展阅读:浅析木材加工厂的火灾安全隐患及防治措施浅析木材加工厂的火灾安全隐患及防治措施班级:08级木材科学与工程一班学号:202*0654作者:陈中秋摘要:通过对木材加工行业出现的消防安全问题的了解,总结出目前木材加工厂的火灾隐患进行预防和治理火灾的一系列措施。
关键词:木材加工火灾危险预防措施引言从原木采伐到木制品最终完成的整个木材加工过程中,要经过木材的防腐处理、人造板的生产、天然木和人造板机械加工、成品的装配和表面修饰等很多工序,由于木料的原材件成品和成品、废弃刨花和木屑、抛光粉尘以及表面修饰用料(如油漆、浸渍、贴面等)都是易燃易爆物(燃点一般在250300℃,自燃点一般在350℃左右),还有生产过程中产生大量的锯末、刨花、木屑等比木材更易燃烧,有的工序还需使用易燃易爆液体做胶料,同时悬浮在空间的水粉尘在某些情况下还会发生爆炸危险,故木材加工全过程的各个环节都可能出现火灾。
木材加工企业的火灾危险性及防火措施

木材加工企业的火灾危险性及防火措施1. 火灾危险性分析木材加工企业在加工木材时会产生大量的切屑和木屑,同时使用的设备也多处于高温状态,这样容易引发火灾。
另外,由于木材的自然属性,容易吸收潮气,助长发霉繁殖,当木材处于潮湿的状态时容易发生自燃,加上这类企业室内对温湿度要求很高,所以对于温湿度的监测就显得至关重要。
此外,木材加工企业室内还有大量的人员进出,员工的自觉防火意识和安全意识也存在差异,不排除人为因素引发火灾的情况,如人员吸烟、乱扔烟蒂、使用明火、使用导电设备等等。
因此,木材加工企业的火灾危险性非常大,必须考虑到各种因素并制定有效的防火措施。
2. 防火措施推荐2.1 设备安全设备的安全维护是重中之重。
所有设备必须经过定期检查和维护,并按照说明书使用,避免出现缺陷或故障。
机器主体应防护严格,防止切屑和小物品进入机体内引起故障。
平衡良好的维护设备能够降低计划外停机和设备维修的发生率,同时减少了因设备故障而引起的火灾风险。
2.2 温湿度监测由于木材的特性,对于其加工的环境要求很高。
应该安装人体工程学量定温湿度传感器,持续性地监测室内的温度和湿度。
如果环境相对湿度过高,应该在室内放置用于降温降湿的设备。
2.3 消防器材在木材加工企业中,必须设定切实有效的消防设施。
应该安装的设施包括灭火器、水枪、火灾警报器和自动灭火装置等各种设备。
这些设备必须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可靠性和有效性。
2.4 人员培训员工对于防火应该具有的知识不能忽视,必须开展发动员员工积极参与、定期讲解安全提醒工作以及不定期组织培训、演习等活动。
员工必须知晓检查是否有过火情况的常用方法,如探测室内是否有烟雾或异常清凉气体,或者是否有熄灭不了的灯具,或者其他引人注目的迹象等。
同时,应该教育员工如何在发生火灾时正确地使用消防器材和灭火器材,以及在紧急情况下采取哪些措施来保证工作场所和员工的安全。
2.5 消防安排木材加工企业必须有当地消防局的合法许可和消防批准,而企业经营者还必须设立符合约定标准的灭火交通通道、消防局和逃生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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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材加工企业消防安全隐患调研报告
随着木材加工业的发展,木材的综合利用率不断提高,我县的加
工企业也不断增多。
由于一般木材加工厂的厂房耐火性能较低,加工的原料都是可燃物质,在生产过程中产生大量的锯未、刨花、木屑等比木材更易燃烧,同时多数企业常采用人工干燥法(烤房)进行干燥,使用明火多,用电量大,有的工序还需使用易燃易爆液体做胶料。
因此,木材加工企业事故隐患较多,火灾危险性极大,认真分析木材加工企业消防隐患,进而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对确保木材加工企业安全生产具有较大的作用。
我县目前持证经营的木材加工企业有40家,近年来,各企业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行业主管部门落实安全生产直接监管职责,木材加工企业的安全生产各项指标都控制在规定的数值内,但安全生产的形式依然严峻。
xx年7月28日,**县工业集中区细木工板厂因生产场地电力线路老化,发生短路,造成粉尘燃烧起火,导致加工场地内的木材发生大火,火烧面积近千平方米,烧毁木材800立方米;xx年3月28日夜,**木业有限公司加工厂房发生火灾,大火烧毁2
间厂房,机器设备3台和1000多立方的木材半成品,直接经济损失
近100万元;另据统计:我县自xx年至xx年,木材加工企业已发生火灾10起,锅炉爆炸1起,死亡2人,直接财产损失800多万元。
连续多起木材加工企业火灾的发生,已经为木材加工企业的消防安全敲响警钟,消除木材加工企业的火灾隐患 __。
(一)主管审批的各职能部门缺乏相互制约机制。
长期以来,在木材加工企业审批过程中,各主管部门之间没有完全建立起相互制约的机制。
造成许多木材企业在建厂之期漏审,未经消防部门审核验收就投入生产,厂房、仓库、消防设施都没有按照国家标准建设,个别单位未经联席会审,擅自批准企业扩建或新建木材加工厂,造成先天性隐患突出。
(二)木材加工企业多是简易建筑,耐火等极低。
从事木材加工厂的生产车间和库房有的是租用居民住宅,有的则是用木板石棉瓦(油毛毡)搭建,绝大多数木材加工企业都是耐火等级低的简易建筑。
一旦发生火灾,必将助长火势的迅速蔓延扩大,给防火、灭火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难。
(三)规划不合理,违章用电、用火现象普遍存在。
由于受到土地的限制,大部份木材加工厂为了充分利用有限的空间,布局随意性较大,厂内的生产区、木材堆场、库房、生活区等混为一体。
电气设备的安装不符合安全操作规程,厂内私拉乱接电线、电线老化、穿越可燃物的线路不穿管保护,用铜丝、铁丝代替保险丝,自备发电机、柴油机加工,在通道、门口、机器设备和电气设备周围堆放原料和成品等现象普遍存在。
(四)消防基础设施和灭火器材匮乏。
木材加工企业大多数设在郊区和离县城较远的地段,公共消防给水管网没有延伸到该地段,即使延伸到了的也因水压不足而无法使用消防栓灭火,而多数加工厂房消防灭火器材配备不足,有的缺乏保养失效。
(五)制度不健全、不落实。
大部分木材加工厂无防火安全管理制度,无安全操作规程,一些企业虽有一些简单的防火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但只能做到制度上墙,口头落实。
对管理部门日常检查发现存在的隐患和问题不能及时改正,只做表面文章。
(六)自防自救能力及消防安全常识教育有待提高。
木材加工企业只注重生产经营,忽视消防安全工作。
大部分企业主及员工没有经过消防安全培训,消防安全知识匮乏,自防自救能力差。
对木屑废料不及时清扫,对机械设备和消防器材不及时保养检查等现象突出,不能正确使用现有的消防设施和器材,一旦发生火灾,不知道该怎样进行火灾的扑救、人员和物资的疏散。
(一)建立各相关部门的联动管理机制,加强对木材加工企业的各项审核工作,从源头上堵住火灾隐患。
在木材加工厂建厂之初严格各项审核制度,特别是建筑防火审核和验收,是避免火灾隐患的重要手段。
当地的安监、住建、国土、工商、林业、消防、电力等各相关部门应相互联系、联动管理、严把建审关。
企业主应将建筑施工图和
厂区的规划图送消防部门审核后方可施工,对没有消防部门审核意见书的单位, __门不发给施工许可证;对消防验收不合格和未经消防审核的加工企业,林业、工商等不给办理登记、注册、营业执照等相关手续,对非法进行加工的企业一律依法取缔。
(二)加强消防组织建设,保证消防设施完整好用。
大多数木材加工厂远离消防队,许多地方供水管网覆盖不到位、交通、通讯不便,因此必须着力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首先建立防火安全组织,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员,做到有专门组织、专人抓企业防火安全工作。
对企业的消防设施器材专人管理、维修,对消防安全作到有计划、有安排、有检查,对安全隐患能及时整改;其次要建立,层层制定责任制。
责任到位、齐抓共管、把消防安全工作融入到企业管理当中去。
(三)加大消防的执法监督力度,适时开展治理,规范木材行业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行业主管部门的消防执法监督是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纠正违法违章行为,预防和减少火灾的基本手段。
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能当场改正的要督促其当场改正,对一时不能整改的,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边生产边改正,对一些重大火灾隐患要采取停业整改,对拒不改正的按《安全生产法》规定采取停止供电措施,对停业整改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要对其进行吊销营业执照、相关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总之,木材加工企业的消防安全管理,要靠政府和各职能部门的高度的重视,公安消防和行业管理部门应进一步树立服务意识,督促企业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做到重点人员培训到位,消防设施、器材配置到位,重点部位防范措施到位,日常巡查、定期检查到位,火灾隐患整改到位,确保安全管理不留漏洞、不留死角,从而使企业的消防安全行为走上规范化的道路,为我县木材加工企业的健康、快速发展提供良好的消防安全保障。
内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