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液氨生产使用储运安全管理规定(2011)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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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液氨生产储运安全管理规定

中石化液氨生产储运安全管理规定

中石化液氨生产储运安全管理规定液氨是化工行业中常见的化学品,也是一种常用的工业气体。

中石化作为国内液氨生产的重要企业之一,必须建立完善的液氨生产储运安全管理规定,确保人员安全以及生产设施的安全稳定运行。

本文主要对中石化液氨生产储运安全管理规定作相关介绍。

引言中石化是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下属的液氨生产企业,生产规模大,工艺流程复杂,液氨作为一种化学品,具有极大的危险性。

因此,中石化必须建立严格的液氨生产储运安全管理规定,以确保生产环境稳定安全,同时也为了保护员工、现场设备及附近社区的安全。

生产储运安全管理规定生产管理规定中石化液氨生产管理规定主要包含以下内容:1.操作员必须接受专业的培训并取得操作资格证书。

2.液氨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标准工艺流程进行操作。

3.严格控制液氨质量,确保氨气纯度符合相关的质量标准。

4.确保液氨气体流量正常,以及设备的压力和温度稳定。

5.妥善处理废水、废气等产生的废弃物,确保环境安全。

6.定期进行设备检查,特别要关注容器、阀门、管道等关键部位。

7.安排专人负责检查气体接口,确保接口密封。

8.严格使用防止火花的工具和设备,确保设备和管道不受到火灾和爆炸的威胁。

储运管理规定中石化液氨储运主要管理规定包括:1.确保储罐强度、密封性能和液位的监测,防止储罐破裂、漏氨等事故的发生。

2.储罐应有定期的质量检查和保养,必要时进行维修。

3.进行液氨运输前必须进行安全确认,确保液氨罐体正常密闭,并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

4.液氨运输车辆必须保证良好的机械状态,经过检查和维护后方可上路行驶。

5.储运设施必须设置监测系统,以预防和识别任何异常事件,并采取及时有效的应对措施。

6.对于新加入的储罐、管道和设备等,必须进行验收后方可使用,以确保其安全性。

总结中石化作为国内重要的液氨生产企业,必须遵循液氨生产储运安全管理规定,建立高效的管理体系,确保生产设施的安全稳定运行。

通过安全操作以及液氨质量的监控等方法,可以大大降低液氨设备及储存环境的安全风险。

精选范文--中石化液氨生产储运安全管理规定

精选范文--中石化液氨生产储运安全管理规定

中石化液氨生产储运安全管理规定基本要求1.1各企事业单位、股份公司各分(子)公司(以下简称各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向所在地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并取得液氨生产、使用、储存、运输资质许可。

1.2各单位应建立健全液氨生产、使用、储存、运输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制定液氨泄漏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配置与事故应急处理和救援相适应的应急装备、器材和物资。

1.3生产、使用、储存、运输液氨的从业人员,必须接受有关预防和处置液氨泄漏、中毒、着火、爆炸等知识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从业人员,应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取得相关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从事相应的特种作业。

1.4新、改、扩建液氨生产、储存装置(含液氨装卸设施)的安全、消防、职业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建成投用。

1.5生产、使用和储运液氨的单位除执行本规定外,还应执行国家和行业现行有关规范及中国石化相关技术和安全管理规定。

2生产与使用管理2.1液氨生产单位要严格控制液氨产品中水和油的含量,保证产品质量,防止设备腐蚀,确保下游装置安全生产。

2.2各单位应按照《中国石化职业卫生管理规定》、《中国石化个体防护用品管理规定》,建立个体防护用品的配置、发放和使用管理制度。

除一般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外,还应为液氨作业岗位、消气防人员配备过滤式防毒器具、空气呼吸器、隔离式防护服、防冻手套、防护眼镜等特种防护用品,并定期检查,以防失效。

过滤式防毒器具、防护眼镜、防冻手套应满足岗位人员的需要,空气呼吸器、隔离式防护服每个岗位至少配备2套。

2.3液氨作业场所应按照《中国石化高毒物品防护管理规定》设置消防器材、冲淋洗眼器、固定式或便携式氨检测报警仪及应急通讯器材等安全卫生设施,以及醒目警示标志、警示说明、警示线、风向标,并定期检查、检验,确保完好。

2.4对新安装或检修后首次使用的液氨储罐、槽车、罐车、管线,应用氮气置换其内部气体氧含量小于0.5%后,方可输入液氨。

中石化液氨生产储运安全管理规定

中石化液氨生产储运安全管理规定

中石化液氨生产储运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中石化液氨生产储运的安全管理工作,保障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环境安全,提高液氨生产储运安全水平,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石化液氨生产储运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液氨生产储运安全管理工作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管理、全员参与”的原则。

第四条液氨生产储运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第二章生产管理第五条液氨生产单位应制定液氨生产操作规程,明确工作程序和操作规范。

第六条液氨生产单位要对生产设备和设施进行定期维护,确保设备设施安全可靠。

第七条液氨生产单位要定期开展设备设施的检修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八条液氨生产单位要建立事故紧急救援预案,制定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提高事故应急处理能力。

第三章储存管理第九条液氨储存容器应按照国家标准进行设计、制造和验收,确保容器安全可靠。

第十条液氨储罐要进行定期的检修和维护,确保储存条件良好。

第十一条液氨储存区域要有完整的防火设施和防爆设备,严禁在储氨区域进行明火作业。

第十二条液氨储存区域应设立专人负责,并进行定期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和处理。

第四章运输管理第十三条液氨运输车辆要按照国家标准进行设计、制造、检验和验收,确保车辆安全可靠。

第十四条液氨运输车辆要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车辆正常运行。

第十五条液氨运输车辆应设有定位系统和运行监控系统,保障运输过程的安全。

第十六条运输车辆要经过专业培训的驾驶员驾驶,驾驶员要具备液氨运输操作知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五章应急管理第十七条液氨生产储运单位要建立应急管理制度,明确应急组织和分工。

第十八条液氨生产储运单位要建立突发事件报告和处置制度,发生突发事件要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并采取应急措施。

第十九条液氨生产储运单位要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第六章监督检查第二十条有关部门要定期对液氨生产储运单位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中石化液氨生产储运安全管理规定

中石化液氨生产储运安全管理规定

管理制度参考范本中石化液氨生产储运安全管理规定aI时'间H 卜/ / 1 / 61 基本要求1.1各企事业单位、股份公司各分(子)公司(以下简称各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向所在地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并取得液氨生产、使用、储存、运输资质许可。

1.2各单位应建立健全液氨生产、使用、储存、运输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制定液氨泄漏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配置与事故应急处理和救援相适应的应急装备、器材和物资。

1.3生产、使用、储存、运输液氨的从业人员,必须接受有关预防和处置液氨泄漏、中毒、着火、爆炸等知识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从业人员,应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取得相关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从事相应的特种作业。

1.4新、改、扩建液氨生产、储存装置(含液氨装卸设施)的安全、消防、职业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建成投用。

1.5生产、使用和储运液氨的单位除执行本规定外,还应执行国家和行业现行有关规范及中国石化相关技术和安全管理规定。

2 生产与使用管理2.1液氨生产单位要严格控制液氨产品中水和油的含量,保证产品质量,防止设备腐蚀,确保下游装置安全生产。

2.2各单位应按照《中国石化职业卫生管理规定》、《中国石化个体防护用品管理规定》,建立个体防护用品的配置、发放和使用管理制度。

除一般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外,还应为液氨作业岗位、消气防人员配备过滤式防毒器具、空气呼吸器、隔离式防护服、防冻手套、防护眼镜等特种防护用品,并定期检查,以防失效。

过滤式防毒器具、防护眼镜、防冻手套应满足岗位人员的需要,空气呼吸器、隔离式防护服每个岗位至少配备2 套。

2.3液氨作业场所应按照《中国石化高毒物品防护管理规定》设置消防器材、冲淋洗眼器、固定式或便携式氨检测报警仪及应急通讯器材等安全卫生设施,以及醒目警示标志、警示说明、警示线、风向标,并定期检查、检验,确保完好。

中石化液氨生产储运安全管理规定范本

中石化液氨生产储运安全管理规定范本

中石化液氨生产储运安全管理规定范本一、目的与依据欲确保中石化液氨生产储运的安全,提高工作效率,减少事故的发生和人员的伤害,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参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以及中石化自身情况制定。

二、液氨生产储运安全责任1. 中石化液氨生产储运全过程安全工作由公司相关部门负责,确保安全生产。

2. 公司须聘请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制定液氨生产储运安全管理制度和工作方案,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 各液氨生产储运相关部门负责液氨生产储运安全工作,在液氨生产储运过程中,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妥善处理。

三、液氨生产储运安全设施1. 液氨生产储装设施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经过专业人员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 液氨储装设施必须配置符合要求的泄漏探测装置、泄漏报警装置等设备,确保液氨储装环境的安全。

3. 液氨储存区域应明确标识,保证储存区域的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必要时应设立警戒线。

4. 在液氨储存区域应设立灭火器材,并由专职人员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四、液氨生产储运安全操作规程1. 在液氨储存区域内,操作人员应穿戴防护设备,并接受相关安全培训。

2. 液氨罐车必须经过液氨装卸专门人员检查,并按规定操作液氨装卸过程,确保液氨无泄漏。

3. 液氨装卸过程中,操作人员应经常检查装卸设施的完好性,并定期维护、修理,确保其正常运行。

4. 液氨生产储运过程中,应加强设备巡视和检测,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停工排除,并及时报告安全管理人员。

五、液氨事故应急管理1. 液氨生产储运过程中,应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应急处置措施。

2. 出现液氨泄漏事故时,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迅速组织人员进行处置,确保人员安全和事故损失最小化。

3. 周期性对液氨应急预案进行演练,提高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

六、液氨生产储运安全检查1. 中石化公司应定期对液氨生产储运过程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隐患。

2. 各液氨生产储运相关部门负责对自身工作进行定期检查,确保操作规程的执行和设施的完好。

中石化液氨生产储运安全管理规定

中石化液氨生产储运安全管理规定

中石化液氨生产储运安全管理规定为了保障中石化液氨生产储运过程的安全,必须严格遵守以下管理规定:
1. 安全生产责任制:中石化液氨生产储运单位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

2. 设备设施安全管理:确保液氨生产储运设备设施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并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和检修,防止设备出现故障。

3. 安全生产培训:对相关液氨生产储运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确保他们了解并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4. 液氨仓储管理:对液氨仓储区域进行严格的监控和管理,确保仓储区域的安全,并定期检查仓储设备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5. 安全生产风险评估:对液氨生产储运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评估,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减少和消除安全风险。

6. 应急预案和演练:制定液氨生产储运的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确保在发生突发事故时能够迅速做出应对。

7. 安全设施建设:为液氨生产储运区域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如消防设备、泄漏报警设备等,确保能够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事故。

8. 监测和检测:对液氨生产储运过程中的关键环节进行监测和检测,确保安全指标符合相关要求,并随时监控氨气浓度,防止超标泄漏。

9. 严禁违规操作:液氨生产储运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操作程序进行操作,严禁违规操作,如超负荷运输、超负荷操作等。

10. 安全信息共享:加强与相关部门和同行业企业的安全信息共享,及时了解液氨生产储运领域的最新安全技术和管理经验,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所有涉及液氨生产储运的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以上规定,以确保液氨生产储运过程的安全。

液氨生产储运单位应该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评估,并及时修正和改进不安全的环节。

《中国石化液氨生产使用储运安全管理规定(2011)755》

《中国石化液氨生产使用储运安全管理规定(2011)755》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文件中国石化安〔2011〕755号关于印发《中国石化液氨生产使用储运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各企事业单位、股份公司各分(子)公司:现将《中国石化液氨生产使用储运安全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一一年八月十日1基本要求1.1各企事业单位、股份公司各分(子)公司(以下简称各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向所在地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并取得液氨生产、使用、储存、运输资质许可。

1.2各单位应建立健全液氨生产、使用、储存、运输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制定液氨泄漏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配置与事故应急处理和救援相适应的应急装备、器材和物资。

1.3生产、使用、储存、运输液氨的从业人员,必须接受有关预防和处置液氨泄漏、中毒、着火、爆炸等知识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从业人员,应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取得相关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从事相应的特种作业。

1.4新、改、扩建液氨生产、储存装置(含液氨装卸设施)的安全、消防、职业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建成投用。

1.5生产、使用和储运液氨的单位除执行本规定外,还应执行国家和行业现行有关规范及中国石化相关技术和安全管理规定。

2生产与使用管理2.1液氨生产单位要严格控制液氨产品中水和油的含量,保证产品质量,防止设备腐蚀,确保下游装置安全生产。

2.2各单位应按照《中国石化职业卫生管理规定、《中国石化个体防护用品管理规定》,建立个体防护用品的配置、发放和使用管理制度。

除一般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外,还应为液氨作业岗位、消气防人员配备过滤式防毒器具、空气呼吸器、隔离式防护服、防冻手套、防护眼镜等特种防护用品,并定期检查,以防失效。

过滤式防毒器具、防护眼镜、防冻手套应满足岗位人员的需要,空气呼吸器、隔离式防护服每个岗位至少配备2套。

2.3液氨作业场所应按照《中国石化高毒物品防护管理规定》设置消防器材、冲淋洗眼器、固定式或便携式氨检测报警仪及应急通讯器材等安全卫生设施,以及醒目警示标志、警示说明、警示线、风向标,并定期检查、检验,确保完好。

2023年中石化液氨生产储运安全管理规定

2023年中石化液氨生产储运安全管理规定

2023年中石化液氨生产储运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中石化液氨生产储运过程中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液氨事故的发生,保障生产人员和环境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中石化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石化液氨生产储运单位,包括生产、储存、运输、销售液氨的相关单位。

第三条中石化液氨生产储运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液氨安全管理制度,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确保液氨生产储运过程中的安全。

第二章生产设施安全管理第四条中石化液氨生产储运单位应当依法取得液氨生产储存许可证,确保生产设施具备相关资质。

第五条生产设施应当按照液氨生产储运安全技术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具备耐腐蚀、防爆、耐高温等安全性能。

第六条生产设施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确保生产设施的完好性和安全性。

第七条生产设施应当配备安全设备和安全监测仪器,如漏氨报警器、火灾报警器、紧急疏散设施等,确保液氨生产储运过程中的安全。

第八条生产设施应当有明确的安全警示标识,并进行定期维护和更新,以提醒工作人员注意液氨的危险性。

第三章生产操作安全管理第九条液氨生产储运单位应当配备经过专业培训和合格考核的操作人员,并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提高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十条生产操作应当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并进行严格的操作记录和检查,确保操作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第十一条生产操作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液氨的安全操作规程,禁止违反规程操作或者随意更改操作流程。

第十二条发现液氨泄露等安全隐患时,操作人员应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迅速采取措施进行处置,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第四章储存安全管理第十三条液氨储存设备应当符合液氨储存安全技术标准,储罐、管道等设施应当经过检验合格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

第十四条液氨的储存区域应当设立固定的安全警戒线,防止无关人员靠近。

第十五条液氨储存区域应有明确的标志,包括液氨的存放位置、安全警示标识、事故报警电话等,以提醒人员注意液氨的危险性和应急处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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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文件
中国石化安〔2011〕755号
关于印发《中国石化液氨生产使用储运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企事业单位、股份公司各分(子)公司:
现将《中国石化液氨生产使用储运安全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一一年八月十日
1基本要求
1.1各企事业单位、股份公司各分(子)公司(以下简称各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向所在地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并取得液氨生产、使用、储存、运输资质许可。

1.2各单位应建立健全液氨生产、使用、储存、运输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制定液氨泄漏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配置与事故应急处理和救援相适应的应急装备、器材和物资。

1.3生产、使用、储存、运输液氨的从业人员,必须接受有关预防和处置液氨泄漏、中毒、着火、爆炸等知识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从业人员,应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取得相关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从事相应的特种作业。

1.4新、改、扩建液氨生产、储存装置(含液氨装卸设施)的安全、消防、职业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建成投用。

1.5生产、使用和储运液氨的单位除执行本规定外,还应执行国家和行业现行有关规范及中国石化相关技术和安全管理规定。

2生产与使用管理
2.1液氨生产单位要严格控制液氨产品中水和油的含量,保证产品质量,防止设备腐蚀,确保下游装置安全生产。

2.2各单位应按照《中国石化职业卫生管理规定、《中国石化个体防护用品管理规定》,建立个体防护用品的配置、发放和使用管理制度。

除一般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外,还应为液氨作业岗位、消气防人员配备过滤式防毒器具、空气呼吸器、隔离式防护服、防冻手套、防护眼镜等特种防护用品,并定期检查,以防失效。

过滤式防毒器具、防护眼镜、防冻手套应满足岗位人员的需要,空气呼吸器、隔离式防护服每个岗位至少配备2套。

2.3液氨作业场所应按照《中国石化高毒物品防护管理规定》设置消防器材、冲淋洗眼器、固定式或便携式氨检测报警仪及应急通讯器材等安全卫生设施,以及醒目警示标志、警示说明、警示线、风向标,并定期检查、检验,确保完好。

2.4对新安装或检修后首次使用的液氨储罐、槽车、罐车、管线,应用氮气置换其内部气体氧含量小于0.5%后,方可输入液氨。

对于首次输入液氨的储罐、槽车、罐车,应控制流量和速度,同时监控罐体温度,防止液氨在容器内迅速气化后造成罐体骤冷。

2.6正常生产时,宜将液氨储罐控制在较低液位,液氨储罐的高液位联锁或高低压力联锁必须投用,不得摘除;任何情况下,液氨储罐的最大充装量不得超过储罐容积的85%,高低压力联锁应与小冰机自启自停相连。

2.7液氨长输管道按照《中国石化油气长输管道安全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3储存管理
3.1液氨储罐可分为全冷冻、半冷冻和全压力式3种形式,其设计应符合《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等规范。

液氨储罐应设液位计、压力表、安全阀(呼吸阀)以及静电导除等安全设施,低温液氨储罐应设温度指示仪;根据工艺条件,宜设置上、下限位报警装置;要采取良好的绝热保冷措施。

液氨储罐进出口管道应设远程自动切断阀。

3.2液氨储罐应为地上布置,不得将常压液氨储罐和压力液氨储罐同区布置,必须设有备用事故液氨储罐及其系统。

事故液氨储罐最小储量不得小于最大罐容的25%。

3.3液氨储罐区的消防冷却水系统应符合《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等规范要求,其消防用水延续时间按6h计算。

其中,全冷冻式液氨储罐的消防水冷却系统按照全冷冻式液化烃储罐外壁为钢制单防罐的要求设计;全压力式液氨储罐宜采用固定式水喷雾系统和移动式消防冷却水系统,冷却水供给强度不宜小于6L/min。

m2,其他消防要求与全压力式及半冷冻式液化烃储罐相同。

3.4液氨储罐、管道、安全阀(呼吸阀、法兰垫片、法兰螺栓)的选材、选型应符合其储运方式的要求,满足相应的耐低温、耐腐蚀条件。

与氨接触的部件不得选用铜或铜合金材料以及镀锌或镀锡的零配件。

3.5全冷冻和半冷冻氨库的小冰机系统应处于完好状态(能够达到一开一备的要求),小冰机自启动联锁必须投用;没有设计小冰机系统的氨库,其液氨储罐应设置就地压力调节系统,排放应排入吸收系统或氨专用的火炬系统,并保持完好备用状态,以保证液氨储罐的压力处于正常状态。

安全阀排放气应接入吸收系统或氨专用的火炬系统,不得直接排放。

3.6常压液氨储罐夹层珠光砂系统要充氮气保持微正压,夹层设置的呼吸阀应能正常呼吸。

3.7液氨储罐、压力管道、液氨槽(罐)车及其安全附件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改造、维修、检验检测和管理应符合《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建立健全设备管理档案并定期检验检测。

4运输管理
4.1从事液氨运输的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执行槽(罐)车使用登记和定期检验制度。

液氨钢瓶管理应符合《气瓶安全监察规程;液氨槽(罐)车管理应符合《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液化气体铁路罐车安全管理规程》和《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第一部分:金属常压罐体技术要求》等。

4.2液氨运输车辆应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办理相应的运输许可证或准运证,并悬挂“危险品”标志,罐体应印刷“有毒液体”标志;应配备符合安全规定的消防器材、防护用具及必要的检修工具和备品、备件等。

4.3液氨运输驾驶员、押运人员、装卸人员及相关管理人员,必须取得地方政府颁发的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4.4液氨运输车辆必须按指定线路限速行驶,保持与前车的距离,严禁超载和违章超车;必须在指定地点停放,停放时要远离热源,防止阳光曝晒,远离人员稠密区域;禁止同车装运其他易燃、可燃物品,禁止搭乘其他无关人员。

槽(罐)车的静电导除设施要保持良好。

4.5液氨钢瓶和槽(罐)车的充装量,不得超过设计的最大充装量。

液氨槽(罐)车卸氨后应符合下列技术要求:
4.5.1汽车罐车卸氨不得完全排净,必须留有不少于最大充装重量0.5%或100kg的余量,且余压不低于0.1MPa。

4.5.2铁路罐车卸车后必须保留不低于0.05MPa的余压。

4.6液氨装卸作业单位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4.6.1有专用的装卸设施,相关设备和管线定期检查、检验合格。

4.6.2排气、通风、泄压、防爆、静电导除、紧急排放、紧急切断和自动报警以及消防等设施完好。

4.6.3装卸场地符合防火、防毒和防爆规定要求。

4.6.4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和作业规程健全。

4.6.5装卸人员和相关管理人员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4.7液氨装卸作业基本安全要求
4.7.1装卸管线和静电导除设施连接可靠,装卸前和装卸完毕后的静置时间应符合中国石
化《可燃液体防静电安全规定》。

4.7.2装卸车辆就位后应熄火并拔下车钥匙暂交岗位装卸作业人员保管。

4.7.3采取防止车辆溜放措施,并在执行装卸的车辆正前方放置醒目的“禁行”警示牌。

4.7.4装卸前、装卸期间及装卸完毕后,安排专人进行安全检查和条件确认。

4.7.5严格按照作业规程进行装卸操作。

4.7.6装卸作业时,押运员和驾驶员不得离开现场,不得随意发动或启动车辆。

4.7.7夏季装卸时应采取防止阳光暴晒措施,尽可能避开当天的高温时段。

4.7.8液氨钢瓶必须配戴瓶帽、防震圈,搬运时应轻装轻卸,严禁抛、滚、滑、碰。

4.7.9建立必要的装卸档案资料。

主题词:印发液氨安全规定通知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办公厅 2011年8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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