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天猫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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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猫预售业务管理规范

天猫预售业务管理规范

天猫预售业务管理规范第一章概述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促进开放、透明、分享、责任的新商业文明,保障天猫预售用户合法权益,维护天猫预售正常运营秩序,根据《大淘宝宣言》、《天猫规则》、《天猫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则和协议的规定,特制定本管理规范。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所有天猫预售用户。

第二章定义第三条天猫预售(C2B)模式,指商家提供一个商品或者服务方案,通过天猫预售产品工具聚集消费者订单,按照事先约定将商品和(或)服务提供给消费者的一种销售模式。

第四条天猫预售产品工具,是指天猫为支持商家进行天猫预售模式销售,而提供的系统产品工具。

该产品工具支持实现一阶预售。

一阶预售是指,天猫预售商品以固定的价格进行售卖,不因购买人数的变化而发生变化,交易支付由“立刻付定金”和“预售结束后付尾款”两部分组成。

第五条天猫预售商品,指天猫商家使用天猫预售产品工具发布的商品。

天猫预售商品的宝贝详情页面显示商品预售价和其中所含定金金额,交易支付由“立刻付定金”和“预售结束后付尾款”两部分组成,并显示商品发货时间;仅在商品标题或商品详情页标示预售字样,而未使用天猫预售产品工具的商品,不属于天猫预售商品。

第六条天猫预售用户,是指特定商家和特定买家。

特定商家,是指按照天猫预售模式使用天猫预售产品工具销售天猫预售商品的天猫商家;特定买家,是指购买天猫预售商品的消费者。

第七条天猫预售商品价格,是指天猫预售商品的售卖价格。

天猫预售商品价格由定金和尾款两部分组成。

第八条定金,是指买家在购买天猫预售商品时,预先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主要用作购买天猫预售商品的担保和确定购买名额,买家需在拍下商品后30分钟内支付成功;第九条尾款,是指天猫预售商品价格减去定金后买家还需支付的对应数额的金钱。

第三章准入第十条【天猫预售商家/商品准入条件】申请加入天猫预售的商家/商品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并通过各商品对应类目的审核,天猫不承诺满足以下条件的商品可全部审核通过:(一)符合天猫预售商家和预售商品的基本要求,详见各行业预售商家/商品准入标准。

天猫违规规则大全

天猫违规规则大全

严重违规行为发布违禁信息,是指会员发布以下国家法律法规禁止发布的商品或信息的行为,包括以下情形:(一)发布以下商品或信息的:1、枪支、弹药、军火或相关器材、配件及仿制品;2、易燃、易爆物品(不含烟花爆竹);3、毒品、强腐蚀性化学品;4、含有色情淫秽内容的音像制品;色情陪聊服务;成人网站论坛的账号及邀请码;5、毒品、制毒原料、制毒化学品、致瘾性药物、吸食工具及配件;6、可致使他人暂时失去反抗能力,对他人身体造成重大伤害的管制器具,如电击器、防狼喷雾、弓、弩及配件;7、用于监听、窃取隐私或机密的软件及设备;8、含有反动、破坏国家统一、破坏主权及领土完整、破坏社会稳定涉及国家机密、扰乱社会秩序,宣扬邪教迷信,宣扬宗教、种族歧视等内容或相关法律法规禁止出版发行的书籍、音像制品、视频、文件资料;9、非法传销类商品;10、破网、翻墙软件及vpn代理服务;11、人体器官、遗体;12、伪造变造的货币以及印制设备;13、走私、盗窃、抢劫等非法所得。

(二)发布以下商品或信息的:1、枪包、子弹袋等枪支、弹药的附属产品,及仿制品的衍生工艺品等;2、烟花爆竹及国家名录中禁止出售的易燃易爆化学原料;3、可致使他人暂时失去反抗能力、意识模糊的口服或外用的催情类商品及人造处女膜;4、精神类、麻醉类、有毒类、放射类、兴奋剂类、计生类药品;5、管制类刀具及甩棍、飞镖等可能用于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管制器具;6、卫星信号收发装置及软件;用于无线电信号探测、屏蔽的仪器或设备;7、用于非法摄像、录音、取证等用途的设备;8、伪造变造国家机关或特定机构颁发的文件、证书、公章、防伪标签等,仅限国家机关或特定机构方可提供的服务;9、尚可使用或用于报销的票据(及服务);尚可使用的外贸单证以及代理报关、清单、商检、单证手续的服务;10、未公开发行的国家级正式考试答案等未被允许公开发行的书籍音像类制品;11、用于传播色情信息的软件及图片;含有情色、暴力、低俗内容的音像制品;原味内衣及相关产品;12、国家保护类动物、濒危动物的活体、内脏、任何肢体、皮毛、标本或其他制成品,已灭绝动物与现有国家二级以上保护动物的化石;13、赌博用具、考试作弊工具、汽车跑表器材等非法用途工具;14、身份证及身份证验证、阅读设备;15、盗取或破解账号密码的软件、工具、教程及产物;16、未经国家备案的网络游戏、游戏点卡、货币等相关服务类商品;17、外挂、私服相关的网游类商品;18、未经许可发布的奥林匹克运动会、世界博览会、亚洲运动会等特许商品。

淘宝、天猫规则总结

淘宝、天猫规则总结

淘宝规则关于发货与物流发货规范:1、72小时内发货,特殊规定除外2、买家退款,卖家必须征得同意才能发货3、卖家逾期发货,或者未经买家同意在买家申请退款后发货,卖家应当追回已经发出的商品,但买家已经签收并确认收货的除外。

4.按订单约定地址发货,需买家自提的需征得买家的同意5、卖家违反上述规定买家可以拒收签收规范:1、买家必须向卖家提供准确的收货地址和收货人信息2、买家变更收货地址货收货人信息的,应征得卖家明确同意3、提供供货信息时,可以选择本人或者他人作收货人。

选他人作收货人,改收货人违反本节约定义务的,有买家承担相应责任4、买家填写的收货地址和(或)收货人信息不准确,或者未经卖家同意要求变更收货地址或收货人信息,导致卖家发货后无法送达的,运费由买家承担。

5、买家只填写收货地址,但没有填写收货人或填写的收货人信息不特定,商品在收货地址被签收的,该签收视为买家本人签收。

6、卖家按约定发货后,收货人有收货的义务。

收货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商品的,运费有买家承担。

7、收货人可以本人签收商品或委托他人代签商品,被委托人的签收视为收货人本人签收8、收货人签收商品时,应对商品进行验收9、收货人签收商品后,商品毁损、灭失的风险有卖家转移给买家。

淘宝默认自动确认收货时长1、自动发货的商品一天内2、虚拟商品三天内3、快递、EMS、不需物流的10天内4、平邮产品30天内关于运费:1、根据“谁过错、谁承担”的原则处理2、买卖双方达成退款协议,但未就运费进行约定的额,由卖家承担与其发货相同货运方式的运费。

3、淘宝处理争议期间,卖家同意退货或换货,但就运费的承担提出明确的异议的,买家应当先行退货,卖家签收商品后,有淘宝根据规范对运费承担做出处理。

4、包邮,只卖家对所售商品承担大陆地区首次发货的运费。

大陆地区是指:除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以外的中国所有省、直辖市和自治区。

何为首次发货的运费:包邮商品第一次发出所产生的运费是由卖家承担的。

天猫服务条款

天猫服务条款

在接受本协议之前,请您仔细阅读本协议的全部内容(特别是以粗体标注的内容)。

您点击接受本协议即意味着您使用的天猫账户所对应的法律实体同意受本协议约束。

如果您对本协议的条款有疑问,请通过天猫客服渠道(电话:4008608608)进行询问,天猫将向您解释条款内容。

如果您不同意本协议的任何内容,或者无法准确理解条款的含义或天猫对条款的解释,请不要进行后续操作。

天猫服务协议(最近更新日:2013年11月01日)本协议由同意并遵照本协议规定使用天猫服务的法律实体(下称“商户”或“甲方”)、浙江天猫技术有限公司(下称“乙方”)及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下称“丙方”)共同缔结。

本协议中三方合称协议方,乙方及丙方合称“天猫”。

一、协议内容及效力本协议内容包括协议正文及所有天猫已经发布的或将来可能发布的各类规则(可于和商户后台的“商家中心”查看,相同规则的内容如有不同,以“商家中心”显示为准)。

所有天猫公布的规则均为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商户在使用天猫提供的各项服务时,承诺接受并遵守各项相关规则的规定。

天猫有权根据需要不时地修改本协议或制定、修改各类规则。

如本协议或规则有任何变更,天猫将提前在网站上向商户进行公示。

任何对本协议的修订和对规则的制定或修改一经生效即构成协议各方权利义务的补充,并成为本协议的一部分。

如商户不同意相关变更,须立即以正式书面盖章的通知方式告知天猫,天猫有权选择终止相关变更或立即与商户解约(即清退商户店铺)。

如相关变更生效后,商户登录或继续使用天猫服务将表示商户接受修订后的协议。

除另行明确声明或另行签署协议外,任何扩大的服务范围或软件功能的增强均受本协议的约束。

本协议一经商户或商户授权的任何人点击确认即于商户和天猫之间发生法律约束力。

对于本协议生效前已经开通天猫服务的续签商户,本协议构成协议方之间就使用天猫服务所达成约定的修订和补充,但前述约定或协议已失效或终止的除外。

天猫淘宝商城2013开店入驻条款和费用

天猫淘宝商城2013开店入驻条款和费用

第四章开店入驻限制第十条品牌入驻限制,(一) 与淘宝(包括但不限于淘宝网、天猫、一淘等)已有的品牌、频道、业务、类目等相同或近似;(二) 以“网”、“网货”结尾的品牌;(三) 包含行业名称或通用名称的品牌;(四) 包含知名人士、地名的品牌;(五) 与知名品牌相同或近似的品牌。

第十一条店铺跨类目经营限制,(一) 旗舰店、专卖店,1.持有商标注册证的品牌,可以申请其商标注册证上核定使用商品所包含的一级类目;2.持有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的品牌,不允许跨天猫经营大类。

同一大类下可根据相应的商标注册受理通知书申请天猫一级类目;(二) 专营店,不允许跨天猫经营大类。

(三) 部分特殊商品允许跨大类经营,详细请参考《天猫允许跨类目经营的商品列表》;天猫经营大类,详细请参考《天猫经营大类一览表》;第十二条同一主体开多家天猫店铺限制,(一) 产品重合度:要求店铺间经营的品牌及商品不得重复;(二) 一个经营大类下专营店只能申请一家;第十三条同一主体重新入驻天猫限制,(一) 严重违规、资质造假被天猫清退的,永久限制入驻;(二) 商家一自然年内主动退出2次,6个月内限制入驻;第十四条续签限制,须在2012年12月20日下午18时之前完成续签申请的提交,2012年12月26日下午18时之前完成年费的缴纳及保证金的冻结,如果上一年及下一年资费及资料未补足,天猫将在2012年12月31日监管店铺并清退出天猫。

第五章天猫保证金/年费/费率标准第十五条保证金:商家在天猫经营必须交纳保证金,保证金主要用于保证商家按照天猫的规则进行经营,并且在商家有违规行为时根据《天猫服务协议》及相关规则规定用于向天猫及消费者支付违约金。

续约商家须在当年续签要求的时间内一次性缴纳次年度保证金;新签商家在申请入驻获得批准时一次性缴纳纳当年度的保证金。

保证金根据店铺性质不同,金额如下:(一) 品牌旗舰店、专卖店:带有TM商标的10万元,全部为R商标的5万元;(二) 专营店:带有TM商标的15万元,全部为R商标的10万元;(三) 特殊类目说明,1.卖场型旗舰店,保证金为15万元;2.经营未在中国大陆申请注册商标的特殊商品(如水果、进口商品等)的专营店,保证金为15万元;3.天猫经营大类“图书音像”,保证金收取方式:旗舰店、专卖店5万元,专营店 10万元;4.天猫经营大类“服务大类”及“电子票务凭证”,保证金1万元;5.天猫经营大类“医药”,保证金30万元;6.“网游及QQ”、“话费通信“及“旅游”经营大类的保证金为1万元;天猫经营大类包含的一级类目详细请参考《天猫经营大类一览表》(四) 保证金不足额时,商家需要在15日内补足余额,逾期未补足的天猫将对商家店铺进行监管,直至补足。

《天猫2013年度各类目技术服务费年费一览表》

《天猫2013年度各类目技术服务费年费一览表》

30,000
技术服务费年 费(元)
180,000
返50%年费对 应年销售额 (元)
600,000
返100%年费 对应年销售 额(元)
30,000
180,000
600,000
30,000
180,000
600,000
30,000
180,000
600,000
30,000
180,000
600,000
30,000
60,000
180,000
600,0,000
60,000
180,000
600,000
60,000
180,000
600,000
60,000
180,000
600,000
60,000
180,000
600,000
60,000
180,000
600,000
60,000
180,000
技术服务 费费率 3% 3%
3% 3%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二级类目
一级类目 影音电器 厨房电器 生活电器 大家电
个人护理/保健/按摩器材 网络游戏点卡
技术服务 费费率 2% 2% 2% 2%
5%
二级类目
剃须刀 其他
0.50%
技术服务费 费率 1%
180,000
360,000
60,000
180,000
360,000
60,000
180,000
360,000
60,000
180,000
360,000
60,000
180,000
360,000

天猫淘宝规则

天猫淘宝规则

第一节违规处理措施第五十条为保障消费者、经营者或淘宝的正当权益,在会员违规处理期间淘宝按照本规则规定的情形对会员采取以下违规处理措施:一店铺屏蔽,指在搜索、导航、营销等各项服务中对会员店铺及商品等信息进行屏蔽;二删除评价,指店铺评分等删除不计分,并删除评论内容;三限制评价,指禁止评价人对交易进行评价;四限制发布商品,指禁止淘宝会员发布新商品;五限制发送站内信,指禁止淘宝会员发送站内信;六限制社区功能,指禁止淘宝会员使用淘江湖、论坛、帮派、打听等社区类服务;七限制买家行为,指禁止淘宝会员购买商品;八限制发货,指禁止淘宝会员操作处于“买家已付款,等待商家发货”状态的交易;九限制使用阿里旺旺,指禁止淘宝会员使用阿里旺旺;十限制网站登录,指禁止淘宝会员登录淘宝网页;十一关闭店铺,指删除淘宝会员的店铺,下架店铺内所有出售中的商品,禁止发布商品,并禁止创建店铺;十二公示警告,指在淘宝会员的店铺页面、商品页面、阿里旺旺界面,对其正在被执行的处理进行公示;十三查封账户,指永久禁止会员使用违规账户登录淘宝、使用阿里旺旺等工具;第二节违规处理第五十一条会员发生违规行为的,其违规行为应当纠正,并扣以一定分值且公布三天;违规扣分在每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二十四时清零;因分销商品引起的违规行为,若淘宝判定非分销商责任的,则分销商免于扣分,仅对违规行为进行纠正;第五十二条被执行节点处理的会员,当其全部违规行为被纠正、违规处理期间届满、违规处理措施执行完毕且通过规则考试后,方可恢复正常状态;第五十三条就会员的首次或者非故意实施的违规行为,淘宝将视情形给予纠正和教育,并要求会员进行自检自查;第五十四条会员可在被违规处理之时起总计3-30天不等的时间内淘宝审核时间除外通过线上违规申诉入口提交违规申诉申请;第五十五条违规行为根据严重程度分为严重违规行为及一般违规行为,两者分别扣分、分别累计、分别执行;严重违规行为,是指严重破坏淘宝经营秩序或涉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一般违规行为,是指除严重违规行为外的违规行为;违规行为根据适用的范围分为通用违规行为及特殊市场违规行为,特殊市场违规行为也遵循前款规定的严重违规行为与一般违规行为划分;第五十六条天猫对会员的严重违规行为采取以下违规处理方式:一商家严重违规扣分累计达十二分的,给予店铺屏蔽、限制发布商品、限制创建店铺、限制发送站内信、限制社区功能及公示警告七天、限制参加天猫营销活动三十天、向天猫支付违约金两万元的处理;二商家严重违规扣分累计达二十四分的,给予店铺屏蔽、下架店铺内所有商品、限制发布商品、限制创建店铺、限制发送站内信、限制社区功能及公示警告十四天、限制参加天猫营销活动六十天、向天猫支付违约金三万元的处理;三商家严重违规扣分累计达三十六分的,给予关闭店铺、限制发送站内信、限制社区功能及公示警告二十一天、限制参加天猫营销活动九十天、向天猫支付违约金四万元的处理;四商家严重违规扣分累计达四十八分的,对商家做清退处理,查封账户并向天猫支付部分或全部保证金作为违约金该保证金是指商家被天猫进行清退处理时,其店铺应缴纳的保证金金额; 商家因单次违规扣分较大,导致累积扣分满足多个节点处理条件的,或在被处理期间又须执行同类节点处理的,仅执行最重的节点处理;第五十七条天猫对会员的一般违规行为采取以下违规处理方式:一商家因一般违规行为,每扣十二分即被给予限制参加天猫营销活动七天、向天猫支付违约金一万元的处理;二商家因违反违背承诺和/或滥发信息的规定,除按照前款规定处理外,如累计被扣分达二十四分,则给予店铺监管七天的处理;如累计被扣分达四十八分,则给予店铺监管二十八天的处理;第三节严重违规行为第五十八条不当注册,是指用户通过软件、程序等方式,批量注册淘宝账户的行为;不当注册的,淘宝对使用软件、程序方式批量注册而成的账户每次扣四十八分;对于淘宝排查到的涉嫌不当注册的会员,淘宝将视情节采取警告、身份验证、限制创建店铺、限制发送站内信、限制发布商品、限制网站登录、限制旺旺登录、限制买家行为等临时性管控措施;第五十九条发布违禁信息,是指会员发布国家禁止出售的商品或信息,即中构成严重违规行为的商品或信息;发布违禁信息的,依据的相关规定执行;第六十条盗用他人账户,是指盗用他人淘宝账户或支付宝账户,涉嫌侵犯他人财产权的行为;盗用他人账户的,淘宝收回被盗账户并使原所有人可以通过账户申诉流程重新取回账户,每次扣四十八分;第六十一条泄露他人信息 ,是指未经允许发布、传递他人隐私信息,涉嫌侵犯他人隐私权的行为;泄露他人信息的,天猫删除会员所泄露的他人隐私资料的信息,每次扣六分, 情节严重的,每次扣四十八分;第六十二条骗取他人财物,是指以非法获利为目的,非法获取他人财物,涉嫌侵犯他人财产权的行为;骗取他人财物的,淘宝删除用以骗取他人财物的商品或信息及因此产生的交易评价,每次扣四十八分;对前述骗取他人财物的受害方,淘宝将基于有限的技术手段采取临时性保护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支付宝账户强制措施、店铺监管、限制网站登录、限制旺旺登录等;第六十三条出售假冒商品,每次扣四十八分;出售假冒商品的,天猫删除会员所发布的假冒商品或信息;同时为了防止对公众造成不利影响,保护消费者权益,对涉嫌违反上述情形的商家,天猫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店铺监管;为出售假冒、盗版商品提供便利条件的,每次扣二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十二分;第六十四条假冒材质成份,是指商家对商品全部材质或成份信息的描述与买家收到的商品完全不符的;商家首次假冒材质成份的,扣六分;再次及以上假冒材质成份的,每次扣十二分;特定类目商家假冒材质成份的,不论是否首次,每次扣十二分;商家被扣十二分累计达三次,扣四十八分;假冒材质成份的,天猫删除会员所发布的假冒材质成份的商品;第六十五条出售未经报关进口商品,是指出售未经正常中国海关报关程序的进口商品;出售未经报关进口商品的,天猫删除会员所发布的未报关进口商品或信息,包括出售中及线上仓库中的商品或信息,每次扣四十八分;同时为了防止对公众造成不利影响,保护消费者权益,对涉嫌违反上述情形的商家,天猫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店铺监管;第六十六条扰乱市场秩序,是指以任何方式,刻意规避淘宝的各类规则或市场管控措施,或以不正当的方式获取、使用淘宝官方资源的行为;扰乱市场秩序的,每次扣二十四分;情节特别严重的,每次扣四十八分;第六十七条发布非约定商品,是指商家通过天猫平台发布或出售未经天猫许可的品牌的商品;商家发布非约定商品的,天猫将对商家所发布的非约定商品或信息进行删除处理;第六十八条不正当谋利,是指会员采用不正当手段谋取利益的行为,包括:一向阿里巴巴工作人员及/或其关联人士提供财物、消费、款待或商业机会等;二通过其他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会员不正当谋利的,无论是否获得利益,每次扣四十八分,淘宝永久不向其提供或接受其提供的任何产品或服务;同时,会员的关联店铺六个月内不得参加淘宝营销活动;实施不正当谋利行为的运营服务商,淘宝永久不向其提供或接受其提供的任何产品或服务,由该运营服务商代运营的其它店铺亦应在收到淘宝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自营或更换运营服务商,逾期,则淘宝将对相关店铺进行监管直至其执行完毕;实施不正当谋利行为的会员有如实主动申报及/或如实积极举报情形的,淘宝酌情给予从轻或减轻的处理措施;自对会员进行不正当谋利调查之日起,淘宝将限制该会员店铺及其关联店铺参加淘宝营销活动,直至调查终结;会员向阿里巴巴工作人员及/或其关联人士明确表达不正当谋利意图或已经开始实施不正当谋利行为,但由于会员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构成不正当谋利未遂,每次扣十二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同为不正当谋利行为:一商家为阿里巴巴工作人员的,每次扣四十八分;二商家为阿里巴巴工作人员之关联人士且该阿里巴巴工作人员未依据阿里巴巴集团商业行为准则规定进行如实申报,每次扣二十四分,若有利用阿里巴巴工作人员职务便利条件的,每次扣四十八分;第六十九条拖欠淘宝贷款,是指会员自阿里巴巴金融申请并获得淘宝贷款,到期未足额偿还贷款本息或其他费用,经阿里巴巴金融自催及委外催收仍未归还的行为;拖欠淘宝贷款的,每次扣四十八分,该会员符合特定条件的关联店铺永久不得参加淘宝营销活动;第四节一般违规行为第七十条发布禁售信息,是指会员发布中构成一般违规行为的商品或信息;发布禁售信息的,依据的相关规定执行;第七十一条滥发信息,是指商家未按本规则及淘宝发布的其他管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规则、规范、类目管理标准、行业标准等要求发布商品或信息,妨害买家权益的行为,包括以下情形:一发布广告信息发布以下任一商品或信息的,删除该信息:1、发布心情故事、店铺介绍、淘宝客链接等非实际交易信息;2、发布非天猫购物链接、非阿里旺旺联系方式、实体店信息、银行账号及个人支付宝账户等信息,特殊情形除外;3、在淘宝分销平台外发布批发、代理、招商类商品;4、利用阿里旺旺等群发重复的或未经请求的淘宝商家店铺消息、产品或服务消息等广告消息;5、在商品标题、商品详情、店铺、阿里旺旺等中使用导购、团购、促销类网站的名称、LOGO等信息;二发布重复信息1、店铺中同时出售同款商品两件以上的,保留其中一款商品,删除其他同款商品;2、开设两家以上店铺且出售同样商品的,保留其中一家店铺的品牌授权,取消其他店铺的品牌授权并删除该店铺该品牌的商品;对涉嫌违反第一目规定的商品,天猫将在两个工作日内进行人工排查,人工排查期内给予单个商品淘宝网搜索屏蔽;同时,淘宝将视情节严重程度采取店铺监管、限制发布商品等处理措施;三发布规避信息发布以下商品或信息的,将删除该商品或信息:1、以非常规的数量单位发布商品的;2、刻意规避淘宝商品SKU设置规则发布商品的;对涉嫌违反第一、二目规定的商品,同时给予单个商品淘宝网搜索降权直至商品整改完成后第三天恢复;同时,淘宝将视情节严重程度采取店铺监管、限制发布商品等处理措施;四发布错误描述信息发布以下任一错误描述的商品或信息的,删除该商品或信息:1、商品信息中缺少标题、主图,或特殊类目商品缺少所售商品本身的实物图片;2、商品标题、图片、价格、物流方式、邮费及售后服务等商品要素之间明显不匹配;3、商品标题等信息不实或者与本商品无关的;4、使用虚假的好评率、店铺评分、天猫店铺类型,或使用与店铺实际信息不符的标识;5、商品与所发布的类目或属性不符的;6、商品与所发布的类目或属性不符情节严重的;对违反第四项中第二、三、五、六目规定的商品,天猫同时给予单个商品淘宝网搜索降权直至商品整改完成后第三天恢复;五滥发其他信息1、除天猫特殊类目及特殊情形的商品外,商家在买家付款前且商品信息显示有足够库存的情况下,以任何理由表示不能在七十二小时内完成发货的,下架该商品;2、发布以下信息的,删除该信息:代他人申请具有专属性的权利,包括申请淘宝店铺装修市场设计师等;商家若发布除以上情形之外其它有违公序良俗、天猫服务协议的商品或信息,淘宝可对该商品或信息进行临时性下架或删除;同时,淘宝将视情节严重程度采取店铺监管、限制发布商品等处理措施;第七十二条虚假交易,是指用户通过虚构或隐瞒交易事实、规避或恶意利用信用记录规则、干扰或妨害信用记录秩序等不正当方式获取虚假的商品销量、店铺评分、信用积分或商品评论等不当利益的行为;卖家进行虚假交易的,淘宝将对卖家的违规行为进行纠正,包括删除虚假交易产生的商品销量、店铺评分、信用积分、商品评论等不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淘宝还将下架卖家店铺内所有商品;在纠正违规行为的同时,淘宝将按照如下规定对卖家进行处理:一卖家第一次或第二次进行虚假交易:若违规交易笔数未达九十六笔,仅对卖家的违规行为进行纠正不扣分;若违规交易笔数达九十六笔以上,每次以一般违规行为扣十二分;二卖家第三次进行虚假交易:若违规交易笔数未达九十六笔,每次以一般违规行为扣十二分;若违规交易笔数达九十六笔以上,视为情节严重,每次以一般违规行为扣四十八分;三卖家第四次及以上进行虚假交易,不论笔数均视为情节严重,每次以一般违规行为扣四十八分;四若卖家短期内进行大规模虚假交易,不论次数和笔数均视为情节严重,每次以一般违规行为扣四十八分,同时给予天猫卖家30天的全店商品淘宝网搜索降权和天猫搜索降权的处理;五若卖家发生以下任一情形的,以严重违规行为扣四十八分:1、累计三次以上被认定为“情节严重”的虚假交易行为;2、违反上述第四项规定后,再次进行大量虚假交易;3、存在手段恶劣、行为密集、规模庞大、后果严重、恶意对抗监管等特殊情节;4、为他人虚假交易提供服务、帮助或便利;若卖家同时存在上述第四项和第五项情形,按第五项执行;淘宝对涉嫌虚假交易的商品,给予卖家30天的单个商品淘宝网搜索降权和单个商品天猫搜索降权的处理;如卖家某商品多次进行虚假交易的,搜索降权时间滚动计算;卖家应按照淘宝要求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申诉凭证,如卖家存在提供虚假凭证的情形,视为一般违规行为;首次发生的,给予警告处理,两次及以上提供虚假凭证的,每次以一般违规行为扣六分处理;买家如协助卖家进行虚假交易的,淘宝将视情节严重程度采取关闭订单、新增订单不计销量和/或关闭评价入口、删除违规交易产生的信用积分、信用积分清零、警告、身份验证、限制创建店铺、限制发送站内信、限制发布商品、限制网站登录、限制旺旺登录、限制买家行为、限制发起投诉、延长交易超时等处理措施;第七十三条延迟发货,是指除特殊商品外,商家在买家付款后实际未在七十二小时内发货,或定制、预售及其他特殊情形等另行约定发货时间的商品,商家实际未在约定时间内发货,妨害买家购买权益的行为;商家的发货时间,以快递公司系统内记录的时间为准;延迟发货的,商家需向买家支付该商品实际成交金额的百分之三十金额最高不超过五百元作为违约金,该违约金将以天猫积分形式支付;存在以下情形的,天猫不强制支持赔付,由买卖双方自行协商确定:1、滥用延迟发货规则发起赔付申请的;2、经新闻媒体曝光、国家行政管理部门通报或经淘宝排查发现,商品本身或信息涉嫌违法违规的,为保障消费者权益,天猫要求商家立即停止发货的;第七十四条描述不符,是指买家收到的商品或经淘宝官方抽检的商品与达成交易时商家对商品的描述不相符,商家未对商品瑕疵、保质期、附带品等必须说明的信息进行披露,妨害买家权益的行为,包括以下情形:一商家对商品材质、成份等信息的描述与买家收到的商品严重不符,或导致买家无法正常使用的,天猫删除该描述不符的商品,首次扣六分,再次及以上每次扣十二分,商家被扣分累计达三次,则自第四次起,每次扣严重违规行为十二分;二商家未对商品瑕疵等信息进行披露或对商品的描述与买家收到的商品不相符,且影响买家正常使用的,天猫下架该描述不符的商品,每次扣六分,商家被扣分累计达四次,则自第五次起,每次扣严重违规行为六分;三商家未对商品瑕疵等信息进行披露或对商品的描述与买家收到的商品不相符,但未对买家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的,每次扣三分;四被抽检商品描述不符情形特别轻微的,只删除商品信息不扣分;第七十五条违背承诺,是指商家未按照承诺向买家提供以下服务妨害买家权益和/或未按照承诺向淘宝履行以下义务的行为;违背承诺的,商家须继续履行法定或约定的如实描述、赔付、退货、换货、维修、交付发票等义务;一商家违背以下任一承诺的,每次扣六分:1、淘宝判定商家确实应该承担退货退款等售后保障责任但商家拒绝承担的;2、淘宝判定商家确实应该承担七天无理由退换货售后保障责任但商家拒绝承担的;3、商家参与“试用中心”的活动,但却在买家报名成功后拒绝向买家发送或延迟发送已承诺提供的试用商品的;4、买家选择支付宝担保交易,但商家拒绝使用的;5、加入货到付款或信用卡付款服务的商家,拒绝提供或者拒绝按照承诺的方式提供前述服务的;6、加入淘宝官方活动的商家,未按照活动要求除发货时间外履行的;二商家违背以下任一承诺的,应承当相应的后果和责任;如需继续履行的,天猫将督促商家继续履行其义务:1、商家拒绝提供或者拒绝按照承诺的方式提供发票的特定商品除外;2、商家通过阿里旺旺等方式引导买家在天猫外进行交易的;三商家就已付款订单或特殊情形下对应的商品或服务有未履行的其它承诺的,每次扣四分;淘宝官方发布的其他管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规则、规范、类目管理标准、行业标准等,对上述行为的规定符合特定情形的,从其规定;除上述列举的行为外,淘宝官方发布的其他管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规则、规范、类目管理标准、行业标准等中认为构成违背承诺行为的,从其规定;第七十六条竞拍不买,是指买家拍得商品后拒绝成交,妨害卖家权益的行为;买家竞拍不买的,每次扣十二分,并须按照相关规定处理拍卖流程中最终锁定的拍卖保证金;第七十七条恶意骚扰,是指会员采取恶劣手段对他人实施骚扰、侮辱、恐吓等,妨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每次扣十二分;情节严重的,视为严重违规行为,每次扣四十八分;第七十八条滥用会员权利,是指会员不以消费为目的,滥用会员权利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妨害淘宝运营秩序的行为;对排查到的滥用权利的会员,淘宝将视情节采取警告、身份验证、限制创建店铺、限制发送站内信、限制发布商品、限制网站登录、限制旺旺登录、限制买家行为、限制评价、删除评价、限制投诉、延长交易超时等管控措施,直至查封账户,并对滥用会员权利获得的不当利益包括但不仅限于红包、天猫积分等进行返还或收回;对滥用权利产生的订单采取订单关闭、不计销量等管控措施;第七十九条未更新或变更营业执照信息,是指用户发生以下任一行为:一未更新营业执照信息,指商家未在其营业执照信息变更完成之日起三十天内更新店铺营业执照信息的行为;未更新店铺营业执照信息,情节严重的,每次扣十二分;二未变更营业执照信息,指商家实际经营信息发生变化但未变更其营业执照登记事项的行为;未变更营业执照信息,天猫将视情节严重程度按以下规定对商家进行处理,商家被违规处理后30天内仍未就其违规行为进行纠正的,天猫将按以下规定对商家再次进行处理:1.情节轻微的,每次限制旺旺登录7天,限制旺旺登录两次以上的,第三次开始每次扣十二分;2.情节严重的,每次扣十二分,被扣分累计两次以上的,第三次开始天猫将对其店铺进行店铺监管;3.情节特别严重的,天猫将对其店铺进行店铺监管;第八十条不当使用他人权利,是指用户发生以下任一行为:一商家在所发布的商品信息或所使用的店铺名、域名等中不当使用他人商标权、着作权等权利的;二商家出售商品涉嫌不当使用他人商标权、着作权、专利权等权利的;三商家所发布的商品信息或所使用的其他信息造成消费者混淆、误认或造成不正当竞争的;若商家发生上述任一行为的,淘宝将对其所发布的不当使用他人权利的商品或信息进行删除;同时,淘宝将按照如下规定对商家进行处理:一商家不当使用他人权利的,每次扣两分;二商家不当使用他人权利情节严重的,每次扣六分,情节严重达三次及以上的每次扣四十八分;三商家不当使用他人权利情节特别严重的,视为严重违规行为,每次扣四十八分;同一权利人就同一权利在三天内对同一商家的投诉视为一次投诉;同时,淘宝将视情节严重程度采取查封账户、关闭店铺、店铺监管、限制发货、限制发布商品、限制网站登录、限制使用阿里旺旺、限制发送站内信、全店或单个商品监管等处理措施;第五节违规的执行第八十一条用户的违规行为,通过淘宝会员、权利人的投诉或淘宝排查发现;第八十二条对违规行为的投诉,除发布禁售信息、滥发信息、虚假交易、不当注册、发布违禁信息、出售假冒商品、出售未经进口报关商品、假冒材质成份、不当使用他人权利、盗用他人账户、泄露他人信息、发布非约定商品可随时提交投诉外,其余须在以下规定时间内进行投诉;未在规定时间内投诉的,不予受理:一违背承诺的投诉时间为交易关闭后十五天内;二描述不符类目有特殊规定的除外、骗取他人财物的投诉时间为交易成功后十五天内;第八十三条对延迟发货、违背承诺及恶意评价的违规行为,被投诉人须在被投诉之日起两天内提交证据;逾期未提交证据的,淘宝有权根据当时所掌握的情况进行判断与处理;对其余违规行为的判断与处理,淘宝在收到投诉后立即进行;。

天猫规则-尚天猫,就购了

天猫规则-尚天猫,就购了

天猫规则-尚天猫,就购了天猫2016年度各类目续签考核标准一览表说明:1)参加天猫2016年度续签的商家,需符合下述“续签考核标准”、“专营店品牌授权链路”及《天猫2016年度商家续签资质标准一览表》(预计2015年10月份公布)的要求,如不符合上述任一一项,天猫将不再与您续签下一年度的合同。

合同开始时间在2015年1月1日及之后的商家无需参加7、8、9月份店铺评分及销售额的考核。

2)涉及跨类目经营的商家,采取就高原则,按照销售额最大的类目相对应的标准进行考核。

3)专营店商家所经营的品牌,不符合“专营店品牌授权链路”要求的,对应的品牌将不再续签,品牌授权将于2016年1月1日起进行取消。

4)“续签考核标准”中的店铺销售额是指,在协议有效期内,商家所有交易状态为“交易成功”的订单金额总和。

该金额中不含运费,亦不包含因维权、售后等原因导致的失败交易金额。

5)授权链路级数说明:以商标持有人为源头的一级授权,是指商标权人授权商家销售其品牌的商品。

以商标持有人为源头的二级内完整授权,是指商标权人授权某公司销售其品牌商品,该公司授权商家销售该品牌商品,商家需提供商标权人给予某公司的授权书及某公司给商家的授权书。

以此类推以商标持有人为源头的二级/三级/四级内完整授权。

举例:商标权人授权A公司销售其品牌的商品(视为一级授权),A公司授权B公司销售该品牌的商品(视为二级授权),B公司授权商家销售该品牌的商品(视为三级授权)。

天猫经营大类一级类目二级类目续签考核标准专营店资质标准7、8、9月份店铺评分(DSR)7、8、9月份累计店铺销售额(元)专营店品牌完整授权链路级数服饰服饰配件/皮带/帽子/围巾小于4.6的天数累计≤30天10,000 二级及以内女装/女士精品 1、描述相符小于4.6的天数累计<18天;2、服务态度小于4.6的天数累计<27天;3、发货速度小于4.6的天数累计<27天;以上三项需全部满足。

非冬季品类店铺:150,000;冬季品类店铺: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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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 (天猫) 规则•发布部门:天猫•规则文件类型:•修改时间:2013-03-12第一章交易第一节注册第一条商家必须满足以下条件,才有权申请加入(天猫):1. (一)商家及其销售的商品符合当年度的《(天猫)招商标准》;2. (二)商家及其销售的商品符合当年度的《(天猫)行业标准》;3. (三)商家有效签署《(天猫)服务协议》及其相关附属协议;4. (四)商家符合(天猫)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二条商家若发生以下任一情形,(天猫)有权清退:1.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进行销售的;2. (二)符合本规则总则中不当使用他人权利且情节严重的;3. (三)向(天猫)提供伪造、变造的商家资质或商品资料;4. (四)未达到(天猫)的试运营考核或季度考核标准的;5. (五)商家违反《(天猫)招商标准》的;6. (六)严重违规扣分达四十八分。

第二节经营第三条商家会员的会员名、店铺名的命名应当严格遵守《(天猫)店铺命名规范》。

第四条商家在(天猫)发布商品应当严格遵守《(天猫)行业标准》。

第二章 (天猫)市场管理第一节市场管理情形第五条(天猫)商家及商品参与淘宝网、一淘网等其他市场的活动及展现时,应同时遵循其他市场的市场管理规定。

第六条商家应根据协议约定或规则规定缴纳或补足保证金。

若保证金余额不足,且经淘宝催缴后未在十五天内缴纳或补足的,给予店铺监管,直至足额缴纳为止。

第七条商家应严格遵守《(天猫)行业标准》。

商家若违反《(天猫)行业标准》中关于产品发布的规定,天猫将对其违规商品给予下架并给予单个商品搜索降权三天的处理。

第三章违规第一节 (天猫)对严重违规行为及处理第八条发布违禁信息,依据《淘宝禁售商品管理规范》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盗用他人账户,每次扣四十八分。

第十条泄露他人信息,每次扣六分。

第十一条骗取他人财物,每次扣四十八分。

第十二条扰乱市场秩序,每次扣二十四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四十八分。

对涉嫌扰乱市场秩序的商据店铺内此类商品数量给予卖家七至九十天的全店商品淘宝网搜索降权。

第十三条出售假冒商品,每次扣四十八分。

为了防止对公众造成不利影响,保护消费者权益,对涉嫌违反上述情形的卖家,(天猫)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店铺监管。

第十四条假冒材质成份,是指商家对商品全部材质或成份信息的描述与买家收到的商品完全不符的。

商家首次假冒材质成份的,扣六分;再次及以上假冒材质成份的,每次扣十二分。

特定类目商家假冒材质成份的,不论是否首次,每次扣十二分。

第十五条出售未经报关进口商品,是指出售未经正常中国海关报关程序的进口商品。

出售未经报关进口商品的,每次扣四十八分。

第十六条发布非约定商品,是指商家通过(天猫)平台发布或出售未经(天猫)许可的品牌的商品。

发布非约定商品的,每次扣十二分。

第十七条会员不正当谋利的,无论是否获得利益,每次扣四十八分,淘宝永久不向其提供或接受其提供的任何产品或服务;同时,会员的关联店铺六个月内不得参加淘宝营销活动。

实施不正当谋利行为的运营服务商,淘宝永久不向其提供或接受其提供的任何产品或服务,由该运营服务商代运营的其它店铺亦应在收到淘宝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自营或更换运营服务商,逾期,则淘宝将对相关店铺进行监管直至其执行完毕。

实施不正当谋利行为的会员有如实主动申报及/或如实积极举报情形的,淘宝酌情给予从轻或减轻的处理措施。

自对会员进行不正当谋利调查之日起,淘宝将限制该会员店铺及其关联店铺参加淘宝营销活动,直至调查终结。

会员向淘宝工作人员及/或其关联人士明确表达不正当谋利意图或已经开始实施不正当谋利行为,但由于会员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构成不正当谋利未遂,每次扣十二分。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同为不正当谋利行为:1. (一)卖家为淘宝工作人员的,每次扣四十八分;2. (二)定进行如实申报,每次扣二十四分,若有利用淘宝工作人员职务便利条件的,每次扣四十八分。

第十八条拖欠淘宝贷款,每次扣四十八分,该会员符合特定条件的关联店铺永久不得参加淘宝营销活动。

第二节 (天猫)对一般违规行为及处理第十九条滥发信息:1. (一)发布总则中滥发信息第一项所列商品或信息的,依据《淘宝禁售商品管理规范》的相关规定执行;2. (二)在(天猫)商品类页面中发布总则中滥发信息第二项所列商品或信息的,每件扣一分(但三天内累计扣分不超过七分);若在店铺装修区、阿里旺旺或淘宝门户类页面发布的,每次扣四分;3. (三)发布总则中滥发信息第三项所列商品或信息的,除第五目每次扣六分和第六目每次扣十二分之外,每件商品或信息扣一分(但三天内累计扣分不超过七分)。

对系统排查到的涉嫌违反第二、六目规定的商品,(天猫)将在两个工作日内进行人工排查,人工排查期内给予单个商品淘宝网搜索屏蔽。

对违反第三项中第三、四目规定的商品,淘宝网同时给予单个商品淘宝网搜索降权直至商品整改完成后第三天恢复。

4. (四)在(天猫)商品类页面中发布总则中滥发信息第四项所列商品或信息的,除第六目外,每件扣一分(但三天内累计扣分不超过七分);若在店铺装修区或淘宝门户类页面发布的,每次扣四分;发布第四项中第六目规定的商品,第一次、第二次每件扣一分,第三次、第四次每次扣六分,第五次及以上每次扣十二分。

对违反第四项中第二、三、五、六目规定的商品,(天猫)同时给予单个商品淘宝网搜索降权直至商品整改完成后第三天恢复。

5. (五)除(天猫)特殊类目及特殊情形的商品外,商家在买家付款前且商品信息显示有商家若发布除以上情形之外其它有违公序良俗和《(天猫)服务协议》的商品或信息,淘宝可对商品或信息进行临时性下架或删除。

第二十条虚假交易:符合总则中虚假交易第四项所述情形的,每次扣六分。

淘宝对涉嫌虚假销量、信用的商品给予三十天的单个商品淘宝网搜索降权,同时根据卖家店铺涉嫌虚假交易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卖家七至九十天的全店商品淘宝网搜索降权。

第二十一条延迟发货,是指除特殊商品外,商家在买家付款后实际未在七十二小时内发货,或定制、预售及其他特殊情形等另行约定发货时间的商品,商家实际未在约定时间内发货,妨害买家购买权益的行为。

商家的发货时间,以快递公司系统内记录的时间为准。

延迟发货的,商家需向买家支付该商品实际成交金额的百分之三十(金额最高不超过五百元)作为违约金,该违约金将以天猫积分形式支付。

第二十二条描述不符:1. (一)符合总则中描述不符第一项所述情形的,首次违规的,扣六分;再次及以上违规的,每次扣十二分;2. (二)符合总则中描述不符第二项所述情形的,每次扣六分;3. (三)符合总则中描述不符第三项所述情形的,每次扣三分;4. (四)被抽检商品描述不符情形特别轻微的,只删除商品信息不扣分。

第二十三条违背承诺,是指商家未按照承诺向买家提供以下服务,妨害买家权益的行为。

淘宝官方发布的其他管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规则、规范、类目管理标准、行业标准等)另有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1. (一)商家违背以下任一承诺的,每次扣六分:淘宝判定商家确实应该承担退货退款等售后保障责任但商家拒绝承担的;2. 2、淘宝判定商家确实应该承担七天无理由退换货售后保障责任但商家拒绝承担的;3. 3、商家参与“试用中心”的活动,但却在买家报名成功后拒绝向买家发送或延迟发送已承诺提供的试用商品的;4. 4、商家拒绝提供或者拒绝按照承诺的方式提供发票的(特定商品除外);5. 5、买家选择支付宝担保交易,但商家拒绝使用的;6. 6、商家通过阿里旺旺等方式引导买家在(天猫)外进行交易的;7. 7、商家通过各种方式参与套取淘宝官方发放的红包或积分的;8. 8、加入货到付款或信用卡付款服务的商家,拒绝提供或者拒绝按照承诺的方式提供前述服务的;9. 9、加入淘宝官方活动的商家,未按照活动要求(除发货时间外)履行的;2. (二)商家就已付款订单对应的商品或服务有未履行的其它承诺的,每次扣四分。

第二十四条买家竞拍不买,每次扣十二分,并须按照《淘宝拍卖业务管理规范》相关规定处理拍卖流程中最终冻结的拍卖保证金。

第二十五条恶意骚扰,每次扣十二分。

第二十六条不当注册,每次扣十二分。

对于淘宝排查到的涉嫌不当注册的会员,(天猫)将视情节采取警告、身份验证、限制创建店铺、限制发送站内信、限制发布商品、限制网站登录、限制旺旺登录、限制买家行为、限制发起投诉、延长交易超时等临时性管控措施。

未依法公开或更新营业执照信息的,或未在其营业执照信息变更完成之日起三十天内未更新的,每次扣十二分。

第二十八条不当使用他人权利,每次扣两分。

第三节违规处理第二十九条(天猫)对会员的严重违规行为采取以下违规处理方式:1. (一)商家严重违规扣分累计达十二分的,给予店铺屏蔽、限制发布商品、限制创建店铺、限制发送站内信、限制社区功能及公示警告七天、限制参加(天猫)营销活动三十天、向(天猫)支付违约金两万元的处理;2. (二)商家严重违规扣分累计达二十四分的,给予店铺屏蔽、下架店铺内所有商品、限制发布商品、限制创建店铺、限制发送站内信、限制社区功能及公示警告十四天、限制参加(天猫)营销活动六十天、向(天猫)支付违约金三万元的处理;3. (三)商家严重违规扣分累计达三十六分的,给予关闭店铺、限制发送站内信、限制社区功能及公示警告二十一天、限制参加(天猫)营销活动九十天、向(天猫)支付违约金四万元的处理;4. (四)商家严重违规扣分累计达四十八分的,对商家做清退处理,查封账户并向(天猫)支付部分或全部保证金作为违约金(该保证金是指商家被(天猫)进行清退处理时,其店铺应缴纳的保证金金额)。

商家因单次违规扣分较大,导致累计扣分满足多个节点处理条件的,或在被处理期间又须执行同类节点处理的,仅执行最重的节点处理。

第三十条(天猫)对会员的一般违规行为采取以下违规处理方式:商家因一般违规行为,每扣十二分即被给予限制参加(天猫)营销活动七天、向(天猫)支付违约金一万元的处理。

第四节违规的执行用户的违规行为,通过淘宝会员、权利人的投诉或淘宝排查发现。

第三十二条对违规行为的投诉,除滥发信息、虚假交易、不当注册、发布违禁信息、出售假冒商品、出售未经进口报关商品、假冒材质成份、不当使用他人权利、盗用他人账户、泄露他人信息、发布非约定商品可随时提交投诉外,其余须在以下规定时间内进行投诉;未在规定时间内投诉的,不予受理:1. (一)违背承诺的投诉时间为交易关闭后十五天内;2. (二)描述不符、骗取他人财物的投诉时间为交易成功后十五天内。

第三十三条对延迟发货、违背承诺及恶意评价的违规行为,被投诉人须在被投诉之日起三天内提交证据。

逾期未提交证据的,淘宝有权根据当时所掌握的情况进行判断与处理。

对其余违规行为的判断与处理,淘宝在收到投诉后立即进行。

第三十四条商家自行作出的承诺或说明与本规则相悖的,淘宝不予采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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