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隐患分级治理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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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制度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制度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制度
是指根据隐患的性质、重要程度和紧迫度,将安全隐患进行分类分级管理,以便有针对性地进行排查治理。

该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隐患分类:根据安全隐患的特点和类型进行分类,如火灾隐患、生产安全隐患、设备安全隐患等。

2. 隐患评估:对每个隐患进行评估,确定其存在的风险程度和危害程度。

评估可以根据隐患的可能性、严重程度、暴露人数等指标进行。

3. 隐患分级:将隐患按照评估结果进行分级,通常分为一级、二级、三级等。

一级隐患指的是存在重大安全风险和危害的隐患,需要立即治理;二级隐患指的是存在较大安全风险和危害的隐患,需定期治理;三级隐患指的是存在一定安全风险和危害的隐患,可适时治理。

4. 隐患排查:根据分级确定的优先级,有针对性地进行隐患排查。

对一级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对二级、三级隐患进行定期排查。

5. 隐患治理:根据分级确定的优先级,制定相应的治理措施和计划,对隐患进行治理。

一级隐患要求及时整改,二级、三级隐患可以根据情况有计划地进行治理。

6. 隐患督导:建立隐患治理的督导机制,对治理工作进行督导和跟踪,确保隐患得到及时、有效地治理。

通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制度,可以科学、有序地进行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治理工作,提高安全管理水平,防范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制度(4篇)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制度(4篇)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制度一、背景及意义安全是企业发展的基石,也是员工生命财产的保障。

为了确保企业的正常运营和员工的安全,建立和完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安全隐患是指可能引发事故的各类潜在危险因素,既是安全问题的表现,也是安全事故的滋生源。

通过排查和治理安全隐患,可以有效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企业的安全生产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本制度的实施主要目的是建立一套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制度,明确各级管理部门和职责,确保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总则1. 本制度适用于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

2.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应与相关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相衔接。

3. 本制度要求科学、公正、公开的原则,并强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及时性、可行性和有效性。

三、责任和职责1. 上级单位:(1) 制定和修订本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制度,并将上级的要求通知下级。

(2) 监督督促下级单位执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按照一定的频次进行检查和评估。

(3) 发现严重安全隐患,并及时向有关职能部门报告。

2. 下级单位:(1) 根据本级制度的要求制定本级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制度。

(2) 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责任和职责,并确保工作的落实。

(3) 按照要求对本单位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和治理,并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

3. 监督部门:(1) 负责对各级单位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2) 定期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并及时向上级单位汇报。

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程序1. 隐患排查(1) 制定隐患排查工作计划,明确排查的内容、范围和周期。

(2) 确定排查人员和责任,制定排查任务分工表,并组织人员进行培训。

(3) 制定排查细则和要求,明确排查的方法、步骤和标准。

(4) 进行隐患排查,按照排查细则和要求对各项安全方面进行检查和评估。

安全隐患治理分级管理制度

安全隐患治理分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安全隐患治理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隐患治理工作。

第三条安全隐患治理工作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实行分级管理,确保隐患排查、治理、监控和责任落实的全面覆盖。

第二章分级标准第四条安全隐患分为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两个等级。

第五条一般隐患的认定标准:(一)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对生产经营活动影响较小;(二)在正常生产条件下,能够及时整改排除;(三)整改后不会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六条重大隐患的认定标准:(一)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对生产经营活动影响较大;(二)整改需要停产停业或采取其他特殊措施;(三)整改后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可能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三章职责分工第七条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隐患治理工作全面负责,确保隐患排查、治理、监控和责任落实到位。

第八条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安全隐患治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一)制定安全隐患治理计划和实施方案;(二)组织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进行分类、登记、上报;(三)督促、指导相关部门和单位落实隐患治理措施;(四)对隐患治理情况进行跟踪、检查、评估和总结。

第九条各部门、单位负责人对本部门、单位安全隐患治理工作负责,具体职责如下:(一)组织本部门、单位隐患排查,及时上报排查情况;(二)落实隐患治理措施,确保整改到位;(三)对本部门、单位隐患治理情况进行自查、自评。

第四章隐患排查与治理第十条隐患排查:(一)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包括日常巡查、专项检查、重点时段检查等;(二)对排查出的隐患,按照分级标准进行分类、登记、上报;(三)对重大隐患,立即采取应急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第十一条隐患治理:(一)一般隐患,要求相关部门、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整改;(二)重大隐患,要求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三)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评估,确保整改效果。

隐患分级管理制度

隐患分级管理制度

隐患分级管理制度
一、根据隐患严重程度、解决难易,事故隐患分为3种:
重大隐患:危害严重或治理难度大,需要停产整顿的.
较大隐患:危害比较严重或有一定的工程量,限期解决的.
一般隐患:对安全有一定影响,班组能够且必须解决的.
二、公司安全检查人员,在进行隐患登记和处理过程中,应根据隐患级别,实行分级管理。

三、一般隐患在检查过程中直接交代班长或当班值班人员安排处理,接班带班领导进行跟踪复查整改效果。

四、较大隐患必须由带班领导签字认可后,直接安排布置进行处理,并有专人进行现场监督。

五、重大隐患应由主要负责人亲自进行安排布置,落实人员、物资和资金,整改结束后由主要负责人组织进行验收。

六、排查出事故隐患应根据隐患性质,进行定性、定量的评估,确认事故隐患的类别,同时落实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和责任人。

重大隐患还要落实项目、资金和施工队伍。

七、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前,必须由技术负责人组织制定、主要负责人批准的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计划。

必须加强对隐患的监控,并告知作业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采取的措施,否则,不准从事相关作业。

八、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结束,由技术负责人组织验收,并将验收结果存入事故隐患管理档案。

九、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挂牌、建档制度,实行事故隐患跟综管理。

十、公司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作为安全办公会议、安全检查和安全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及时研究整改措施,对事故隐患进行监控,落实整改措施,防范事故发生。

十一、因事故隐患排查、整改措施落实不力导致事故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分级排查治理办法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分级排查治理办法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分级排查治理办法1目的为了建立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落实责任,加强对隐患排查与治理的监督管理,从源头上防止生产事故的发生;做到关口前移,防患于未然。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领导、各科室及各二级单位事故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实现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

3职责3.1各岗位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组织建设也要管安全。

公司逐级建立隐患排查治理组织机构,制定相应的制度并明确职责。

3.2公司成立隐患排查治理领导组,组长由经理担任,副经理(安全副经理为常务)、总工程师为副组长,成员由安监处、生产科、机动科、基建科、公安科等相关职能科室、各二级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等人员组成,办公室设在安监处。

3.3公司领导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包点范围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3.3.1经理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总责。

每月召开一次经理安全办公会议,听取相关职能部门、分管领导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意见,提出下一阶段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要求。

3.3.2生产副经理组织生产工艺及生产过程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对生产、检修、工艺改变等环节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负责。

3.3.3总工程师组织对技术管理方面隐患进行排查与治理,对各项技术方案、技术规程(措施)等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

3.3.4安全副经理组织协调、综合管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3.3.5其他副经理对其分管范围内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负责。

3.4科室隐患排查治理责任。

3.4.1安监处负责隐患排查治理的日常管理;对A类、B类隐患治理进行协调与监督。

3.4.2职能科室组织对本专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组织本专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生产、机动、基建、公安要分别建立本系统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对所属系统隐患进行治理。

3.5各基层单位是隐患排查治理的直接责任机构,对其所辖范围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

一、安全风险分级管控
1. 确定风险级别:根据安全风险的性质、范围、影响等方面,分别确定不同的风险级别,并制定相应的管控措施。

2. 风险管理计划:根据风险级别,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计划,对具体的风险进行分类、分析、评估和处理,明确责任,落实措施。

3. 风险监控和反馈:对风险管理计划进行监控和反馈,确保管控措施的有效性和及时性,及时调整和完善措施。

二、隐患排查治理管理
1. 隐患排查: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发现并清理安全隐患。

要及时收集、评估、处理及整改安全隐患,形成安全隐患排查报告,并进行备案。

2. 安全隐患治理: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治理,确定治理方案,明确治理责任人,并进行跟踪整改,随时掌握整改情况。

3. 安全隐患信息管理:对已处理的安全隐患进行归档和信息管理,保证信息的及时、准确和可靠。

以上是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管理的基本办法。

通过科学把控风险等级,及时排查和治理安全隐患,可以减少发生事故的可能性,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企业的稳定发展。

事故隐患分级管控标准和机制(2021)

事故隐患分级管控标准和机制(2021)

事故隐患分级管控标准和机制1、事故隐患定义:本制度所称事故隐患(以下简称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是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即在生产现场、技术管理、装备设施等所存在的危险源和可能导致事故的各种不安全因素。

2、建立依据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分级治理的工作机制:根据事故隐患的影响范围、危害程度和治理难度将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一)重大隐患:可能导致重大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隐患。

由政府科室进行监督管理,并制度整改方案及措施,及时跟踪整改进展情况及结果。

(二)一般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由矿内部组织制度方案及整改措施,矿相关负责监督管理。

一般隐患分为A、B、C级。

1、A级隐患:难度大,整改周期长,分管负责人及科室解决不了,须经煤矿矿长组织分管负责人开会研究解决、并制定整改措施及方案的隐患。

2、B级隐患:难度较大,(科)队解决不了,须经分管副矿长、分管科室负责人解决的隐患。

3、C级隐患:由(科)队、班组和生产业务科室可以解决的隐患。

事故隐患分为:顶板、机电、运输、通风、瓦斯、煤尘、火灾、水害和其它共十类。

3、重大事故隐患的判定: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5号《煤矿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三条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包括以下15个方面:1、超能力、超强度或者超定员组织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矿井全年原煤产量超过矿井核定(设计)生产能力10%的,或者矿井月产量超过矿井核定(设计)生产能力10%的。

(2)矿井开拓、准备、回采煤量可采期小于有关标准规定的最短时间组织生产、造成接续紧张的,或者采用剃头下山开采的。

(3)采掘工作面瓦斯抽采不达标组织生产的。

(4)煤矿未制定或者未严格执行井下劳动定员制度的。

安全隐患分级管理办法范本(三篇)

安全隐患分级管理办法范本(三篇)

安全隐患分级管理办法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安全隐患的管理,确保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对其内部存在的安全隐患的识别、分类、评估、纠正等工作。

第三条安全隐患分级管理是指通过对安全隐患的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可能造成的后果等进行评估,将安全隐患分为不同等级,并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以保障安全生产。

第四条安全隐患分级管理的目标是:科学识别和评估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第二章安全隐患分级管理流程第五条安全隐患分级管理的流程如下:(一)安全隐患识别: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隐患识别制度,明确安全隐患的识别责任、方法和程序。

(二)安全隐患分类:对识别出的安全隐患进行分类,以确定其等级。

(三)安全隐患评估:对分类后的安全隐患进行评估,确定其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可能造成的后果等。

(四)安全隐患治理:按照等级确定相应的治理措施和时间节点,并建立跟踪管理机制,确保治理措施的有效实施。

(五)安全隐患验收:对治理后的安全隐患进行验收,评估治理效果。

第三章安全隐患识别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隐患识别制度,明确识别的责任、方法和程序。

第七条安全隐患识别的方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定期组织安全隐患自查和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

(二)接受上级单位、专业技术机构和社会公众对安全隐患的举报、检查、监督等。

(三)遵守法律法规,加强对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工程等的安全评估和审查。

第四章安全隐患分类第八条安全隐患可分为一般隐患、重大隐患和特别重大隐患三个等级。

第九条一般隐患是指可能导致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等一般风险的安全隐患。

第十条重大隐患是指可能导致严重人身伤亡、严重财产损失等重大风险的安全隐患。

第十一条特别重大隐患是指可能导致重大人身伤亡、重大财产损失等特别重大风险的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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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全县马渡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马渡煤矿
事故隐患分级治理管理办法
2017年度
天全县马渡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马渡煤矿
事故隐患分级治理管理办法
1 编制目的
对事故隐患进行分级后,按照事故隐患等级,明确相应层级的单位(部门)、人员负责治理、督办、验收,达到消除隐患,杜绝事故的发生,确保煤矿安全生产。

2 编制依据
2.1《煤矿安全规程》;
2.2《煤矿安全监察条例》;
2.3《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
2.4《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2.5国家及煤炭行业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的相关规定。

3适用范围
本煤矿。

4 分级
4.1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简称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4.2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两级。

4.3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治理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或少许时间就能治理排除的隐患。

4.4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治理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工停产,并经过一定时间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依据国家安监总局85号令,结合矿井自身灾害情况,有下列情形之一,分级定性为重大事故隐患:
1)超能力、超强度或者超定员组织生产(矿井全年原煤产量超过矿井核定生产能力110%的,或者矿井月产量超过矿井核定生产能力10%的;矿井开拓、准备、回采煤量可采期小于有关标准规定的最短时间组织生产、造成接续紧张的,或者采用“剃头下山”开采的;煤矿未制定或者未严格执行井下劳动定员制度的)。

2)瓦斯超限作业(瓦斯检查存在漏检、假检的;井下瓦斯超限后不采取措施继续作业的)。

3)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矿井总风量不足的;没有备用主要通风机或者两台主要通风机工作能力不匹配的;违反规定串联通风的;没有按设计形成通风系统的,或者生产水平和采区未实现分区通风的;采掘工作面等主要用风地点风量不足的;采区进(回)风巷未贯穿整个采区,或者虽贯穿整个采区但一段进风、一段回风的;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的岩巷的掘进工作面未装备甲烷电、风电闭锁装置或者不能正常使用的)。

4)超层越界开采(超出采矿许可证规定开采煤层层位或者标高而进行开采的;超出采矿许可证载明的坐标控制范围而开采的;擅自开采保安煤柱的)。

5)使用明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设备、工艺(使用被列入国家应予淘汰的煤矿机电设备和工艺目录的产品或者工艺的;井下电气设备未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或者防爆等级与矿井瓦斯等级不符的;未按矿井瓦斯等级选用相应的煤矿许用炸药和雷管、未使用专用发爆器的,或者裸露放炮的;采煤工作面不能保证2个畅通的安全出口的)。

6)没有双回路供电系统(单回路供电的;有两个回路但取自一个区域变电所同一母线端的;没有形成双回路供电的)。

7)其他重大事故隐患(没有分别配备矿长、总工程师和分管安全、生产、机电的副矿长,以及负责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地质测量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的;未按规定足额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的;图纸作假、隐瞒采掘工作面的)。

5治理
5.1一般隐患由矿长或分管负责人指定治理责任人,负责立即治理或限期治理。

对限期治理的隐患,由安全管理科或其他业务科室负责督办、验收,验收合格后报矿长或分管负责人审核签字备案。

5.2重大事故隐患由矿长组织制定专项治理方案,落实治理的责任、措施、资金、期限、预案和下井人数、作业范围,并组织实施。

治理方案按规定及时上报。

治理结束后,由矿长按照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验收标准组织自检。

自检合格后,及时向当地县(区)、市负责煤矿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进行报告。

报告应包括治理方案中的项目、措施、效果和自检结果等内容,并有主要负责人签署的验收意见。

5.3煤矿各职能部门、各队要加强现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若发现存在重大事故隐患,首先立即采取措施、停止影响区域生产(作业)、撤退受威胁的人员,及时向矿长报告,由矿长按照程序组织治理。

6分类
按事故隐患类别分为十类,分别是顶板、通风、瓦斯、煤尘、机电、运输、放炮(爆破)、火灾、水灾和其它。

7其它
7.1 本办法由安全管理科负责编制、修订和解释。

7.2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2017年7月1日
鱼知水恩,乃幸福之源也。

鱼离不开水,人离不开亲人和朋友,当你处于逆境和灾难时,帮助你一臂之力,渡过难关的人,都是你的亲人和朋友。

吃水不忘挖井人,度过苦难,不能忘记援助过你的人。

知恩图报,善莫大焉。

一个人要想获得幸福,必须懂得感恩。

生活需要一颗感恩的心来创造,一颗感恩的心需要生活来滋养。

一饭之恩,当永世不忘。

顺境里给你帮助的人,不能全部称作朋友,但是能够在你逆境时依然愿意援助你,走出困境的人,一定是你要用一生去感谢和珍惜的人。

唐代李商隐的《晚晴》里有这样一句诗:天意怜幽草,人间重晚晴。

久遭雨潦之苦的幽草,忽遇晚晴,得以沾沐余辉而平添生意。

当一个人闯过难关的时候,一定要记住那些支撑你,陪你一起走过厄运的朋友和亲人,这个世界谁也不亏欠谁,帮你是情分,不帮你是本分。

如古人所说:淡看世事去如烟,铭记恩情存如血。

学会感恩父母养育之恩,学会感恩朋友的帮助之情,生活里做一个有情有义的人。

你要知道,父母,永远是你最亲近的人,是最爱你的人,不管他们的方法怎么错误?可是爱你的心,都是一样的。

千万不要因为自己一时的私心,而忘记感恩。

我们常常希望别人都对自己有情有义,可是想得到别人你真情,首先你必须先付出真情。

你帮助别人,不要记在心里,别人帮助你,你要懂得感恩和感动,而不是当做理所当然。

你要知道别人帮你是情分,不帮你是本分。

侍父母,要孝顺,对朋友,要真诚。

不管你生活的精彩或者混沌,孝顺父母,颐养天年。

一父养十子,十子养一父。

在这个美好的时代,中华很多的美德都在逐渐消失,做子孝为天,但是总有一些人,自己活在天堂,硬生生的把父母扔进地狱。

鱼知水恩,乃幸福之源也。

鱼离不开水,人离不开亲人和朋友,当你处于逆境和灾难时,帮助你一臂之力,渡过难关的人,都是你的亲人和朋友。

吃水不忘挖井人,度过苦难,不能忘记援助过你的人。

知恩图报,善莫大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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