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隐患分级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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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隐患分级管理办法(5篇)

安全隐患分级管理办法(5篇)

安全隐患分级管理办法1. 引言安全是企业和社会发展的基础,安全隐患是产生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

为了保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需要对安全隐患进行有效管理。

本文旨在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安全隐患分级管理办法,以便对不同级别的安全隐患进行分级管理与处理。

2. 概述安全隐患分级管理办法是指根据安全隐患的性质、影响范围、危害程度等因素,将安全隐患分为不同等级,并按照不同等级的隐患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

3. 安全隐患的分类根据安全隐患的性质与影响范围,可以将安全隐患分为以下几类:(1) 人员安全隐患:包括人员伤亡、职业病、身体不适等与人员有关的安全隐患;(2) 设备安全隐患:包括设备故障、设备缺陷、设备维护不当等与设备有关的安全隐患;(3) 环境安全隐患:包括污染、毒害、噪音等与环境有关的安全隐患;(4) 组织管理隐患:包括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人员不胜任等与组织管理有关的安全隐患。

4. 安全隐患的分级根据安全隐患的危害程度、可能导致的事故后果,将安全隐患分为四个等级:特大型、重大型、较大型和一般型。

(1) 特大型隐患:指危害程度极高,可能导致重大伤亡事故或严重财产损失的安全隐患。

一旦发生,后果不可逆转,恢复困难。

例如,重大火灾、爆炸事故等。

(2) 重大型隐患:指危害程度较高,可能导致较大伤亡事故或严重财产损失的安全隐患。

一旦发生,后果难以控制。

例如,危险品泄漏、高空坠落等。

(3) 较大型隐患:指危害程度中等,可能导致一定程度伤亡事故或财产损失的安全隐患。

一旦发生,后果可控制。

例如,机械设备故障、电力线路短路等。

(4) 一般型隐患:指危害程度较低,可能导致轻微伤亡事故或财产损失的安全隐患。

一旦发生,后果轻微。

例如,日常车辆违规行驶、办公室设备故障等。

5. 安全隐患的管理措施根据不同等级的安全隐患,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如下:(1) 特大型隐患:对特大型隐患,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组织应急救援,采取有效措施进行事故处理,同时进行全面排查,消除隐患。

安全隐患分类分级管理制度

安全隐患分类分级管理制度

安全隐患分类分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隐患的管理,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公司全体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安全隐患的识别、评估、报告、处理和跟踪等工作。

第三条公司全体员工应积极参与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工作,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共同维护公司安全生产环境。

第二章安全隐患分类第四条安全隐患分为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1. 一般隐患:可能造成人员轻伤、设备损坏或者环境污染等影响较小的事故隐患。

2. 重大隐患:可能造成人员重伤、死亡,或者造成重大设备损坏、环境污染等影响较大的事故隐患。

第三章安全隐患分级第五条安全隐患根据可能引发事故的严重程度和紧急程度,分为一级隐患、二级隐患和三级隐患:1. 一级隐患:立即可能导致事故发生,或者事故发生后可能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隐患。

2. 二级隐患:在一定条件下可能发生事故,或者事故发生后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隐患。

3. 三级隐患:在一定条件下可能发生事故,或者事故发生后可能造成一定后果的隐患。

第四章安全隐患管理流程第六条安全隐患识别与报告1. 全体员工应积极参与安全隐患的识别,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给所在部门负责人。

2. 部门负责人应定期组织安全隐患排查,对员工报告的安全隐患进行评估,并确定隐患等级。

第七条安全隐患评估1. 各部门负责人应根据隐患的等级,组织安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对隐患进行评估,确定整改措施和期限。

2. 对于重大隐患,应组织专家进行评估,并报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审批。

第八条安全隐患整改1. 各部门应按照隐患评估结果,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

2. 对于重大隐患,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应跟踪整改进展,确保整改措施的落实。

第九条安全隐患跟踪与验收1. 各部门应定期对整改完毕的隐患进行复查,确保整改效果。

2. 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各部门的安全隐患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对整改不力的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

隐患等级管理制度

隐患等级管理制度

隐患等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企业隐患管控工作,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保障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各部门、分支机构、子公司、供应商和承包商。

第三章隐患的定义1. 隐患指在生产经营、工程建设活动中暴露出的可能引发安全事故的问题。

2. 隐患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设施、作业环境、文明施工、消防安全、用电安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3. 与本单位有关的隐患是指杨公司员工从事的辐射防护工作中存在的危害员工的事故隐患。

第四章隐患等级划分标准1. 一般隐患: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但暂时不会造成较大的安全生产事故的问题。

2. 重大隐患: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一旦发生事故就会导致较大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的问题。

3. 严重隐患: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一旦发生事故就会导致重大人员伤亡和重大经济损失的问题。

第五章隐患等级划分程序1. 隐患排查:由安全生产部门组织开展隐患排查,对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

2. 隐患鉴定:对排查出的隐患进行鉴定,根据隐患危害程度划分等级。

3. 隐患登记:对鉴定后的隐患进行登记,包括隐患名称、位置、责任人、整改期限等信息。

4. 隐患通报:对重大和严重隐患进行通报,由公司领导组织研究制定整改方案。

第六章隐患整改措施1. 一般隐患整改:责任部门制定整改方案,整改期限不得超过30天。

2. 重大隐患整改:责任部门制定整改方案,整改期限不得超过15天。

3. 严重隐患整改:责任部门立即停止作业,制定紧急整改方案,整改期限不得超过7天。

第七章隐患整改验收1. 隐患整改完成后,由安全生产部门对整改情况进行验收,出具整改验收报告。

2. 验收合格后,安全生产部门会将验收结果通报到公司领导,并进行隐患整改效果分析。

第八章隐患等级管理追究1. 对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的单位,将给予相应的追究责任并处以相应的经济处罚。

2. 对故意隐瞒、不报告或者弄虚作假的单位,将给予严厉处罚。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制度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制度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制度
是指根据隐患的性质、重要程度和紧迫度,将安全隐患进行分类分级管理,以便有针对性地进行排查治理。

该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隐患分类:根据安全隐患的特点和类型进行分类,如火灾隐患、生产安全隐患、设备安全隐患等。

2. 隐患评估:对每个隐患进行评估,确定其存在的风险程度和危害程度。

评估可以根据隐患的可能性、严重程度、暴露人数等指标进行。

3. 隐患分级:将隐患按照评估结果进行分级,通常分为一级、二级、三级等。

一级隐患指的是存在重大安全风险和危害的隐患,需要立即治理;二级隐患指的是存在较大安全风险和危害的隐患,需定期治理;三级隐患指的是存在一定安全风险和危害的隐患,可适时治理。

4. 隐患排查:根据分级确定的优先级,有针对性地进行隐患排查。

对一级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对二级、三级隐患进行定期排查。

5. 隐患治理:根据分级确定的优先级,制定相应的治理措施和计划,对隐患进行治理。

一级隐患要求及时整改,二级、三级隐患可以根据情况有计划地进行治理。

6. 隐患督导:建立隐患治理的督导机制,对治理工作进行督导和跟踪,确保隐患得到及时、有效地治理。

通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制度,可以科学、有序地进行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治理工作,提高安全管理水平,防范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制度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制度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安全管理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高社会安全保障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的所有工作场所和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场所、办公场所、会议场所等。

第三章安全隐患排查1.工作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检查设备设施、用火用电、化学品安全、危险作业、高处作业等方面。

2.安全隐患排查应当由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定期报告排查情况,并及时整改。

3.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当制定整改方案,并设定整改期限,确保隐患得到及时处置。

第四章治理措施1.对于重大安全隐患,应当立即停止相关作业,并立即通知相关负责人和部门。

2.对于一般安全隐患,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并填写整改报告,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3.对于无法立即整改的安全隐患,应当制定应急预案,并加强监测和管理,确保不发生事故。

第五章监督检查1.安全监督检查机构应当定期对本单位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并督促整改。

2.安全监督检查结果应当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并对重大安全隐患直接通报上级主管部门。

3.对于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安全监督检查机构有权进行处罚,直至责任人员追责。

第六章法律责任1.对于因安全隐患造成事故的单位,应当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并赔偿受害人的损失。

2.对于因违反本规定造成事故的单位,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并加强安全管理工作。

3.对于故意隐瞒安全隐患或虚报整改情况的单位,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并加强安全监督。

第七章其他规定1.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加强自身安全知识学习,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履行自己的职责。

2.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宣传教育制度,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3.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为本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制度,如有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地方,请及时修改完善。

安全隐患排查分级管理制度

安全隐患排查分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预防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安全生产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储存、使用、运输等环节。

第三条本制度依据事故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度,将安全隐患分为四个等级,并采取相应的排查、治理和监控措施。

第二章等级划分第四条事故隐患等级划分如下:(一)一级隐患(重大隐患):可能导致人员死亡、重伤、重大财产损失或严重环境污染的事故隐患。

(二)二级隐患(较大隐患):可能导致人员轻伤、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的事故隐患。

(三)三级隐患(一般隐患):可能导致轻微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的事故隐患。

(四)四级隐患(微小隐患):可能导致轻微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但不影响正常生产、生活的事故隐患。

第三章排查与治理第五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实行分级负责制,各级负责人应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开展隐患排查工作。

第六条一级隐患排查治理:1. 由主要负责人组织成立专项治理小组,全面负责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工作。

2. 制定详细治理方案,明确整改目标、措施、责任人和完成时限。

3. 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第七条二级隐患排查治理:1. 由分管领导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排查,确定整改责任人。

2. 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和完成时限。

3. 定期对整改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第八条三级隐患排查治理:1. 由部门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排查,确定整改责任人。

2. 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和完成时限。

3. 部门负责人定期检查整改情况,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第九条四级隐患排查治理:1. 由现场管理人员进行排查,确定整改责任人。

2. 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和完成时限。

3. 现场管理人员定期检查整改情况,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第四章监控与奖惩第十条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实行监控管理,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制度(4篇)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制度(4篇)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制度一、背景及意义安全是企业发展的基石,也是员工生命财产的保障。

为了确保企业的正常运营和员工的安全,建立和完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安全隐患是指可能引发事故的各类潜在危险因素,既是安全问题的表现,也是安全事故的滋生源。

通过排查和治理安全隐患,可以有效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企业的安全生产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本制度的实施主要目的是建立一套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制度,明确各级管理部门和职责,确保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总则1. 本制度适用于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

2.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应与相关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相衔接。

3. 本制度要求科学、公正、公开的原则,并强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及时性、可行性和有效性。

三、责任和职责1. 上级单位:(1) 制定和修订本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制度,并将上级的要求通知下级。

(2) 监督督促下级单位执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按照一定的频次进行检查和评估。

(3) 发现严重安全隐患,并及时向有关职能部门报告。

2. 下级单位:(1) 根据本级制度的要求制定本级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制度。

(2) 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责任和职责,并确保工作的落实。

(3) 按照要求对本单位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和治理,并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

3. 监督部门:(1) 负责对各级单位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2) 定期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并及时向上级单位汇报。

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程序1. 隐患排查(1) 制定隐患排查工作计划,明确排查的内容、范围和周期。

(2) 确定排查人员和责任,制定排查任务分工表,并组织人员进行培训。

(3) 制定排查细则和要求,明确排查的方法、步骤和标准。

(4) 进行隐患排查,按照排查细则和要求对各项安全方面进行检查和评估。

安全隐患治理分级管理制度

安全隐患治理分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安全隐患治理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隐患治理工作。

第三条安全隐患治理工作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实行分级管理,确保隐患排查、治理、监控和责任落实的全面覆盖。

第二章分级标准第四条安全隐患分为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两个等级。

第五条一般隐患的认定标准:(一)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对生产经营活动影响较小;(二)在正常生产条件下,能够及时整改排除;(三)整改后不会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六条重大隐患的认定标准:(一)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对生产经营活动影响较大;(二)整改需要停产停业或采取其他特殊措施;(三)整改后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可能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三章职责分工第七条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隐患治理工作全面负责,确保隐患排查、治理、监控和责任落实到位。

第八条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安全隐患治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一)制定安全隐患治理计划和实施方案;(二)组织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进行分类、登记、上报;(三)督促、指导相关部门和单位落实隐患治理措施;(四)对隐患治理情况进行跟踪、检查、评估和总结。

第九条各部门、单位负责人对本部门、单位安全隐患治理工作负责,具体职责如下:(一)组织本部门、单位隐患排查,及时上报排查情况;(二)落实隐患治理措施,确保整改到位;(三)对本部门、单位隐患治理情况进行自查、自评。

第四章隐患排查与治理第十条隐患排查:(一)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包括日常巡查、专项检查、重点时段检查等;(二)对排查出的隐患,按照分级标准进行分类、登记、上报;(三)对重大隐患,立即采取应急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第十一条隐患治理:(一)一般隐患,要求相关部门、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整改;(二)重大隐患,要求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三)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评估,确保整改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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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建港航局集团有限公司
蒲都高速公路TJ-10标项目部
安全隐患分级管理制度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施工安全事故,及时发现施工过程中人、物的不安全状态与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将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做好本标段安全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隐患分级
根据作业现场人、物的不安全状态与环境的不安全因素的性质、轻重程度,将隐患分为重大隐患(A级)、较大隐患(B级)与一般隐患(C级)。

根据对本标段项目范围内施工安全危险源识别和隐患排查,存在的潜在隐患如下:
(一)重大安全隐患(A级)
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未制定专项方案或方案未经批准。

2、分部分项工程未落实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就盲目组织施工作业。

3、特种设备安装完毕后,未经调试和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验收确认合格,直接投入使用。

4、高处作业工作平台不合格:工作平台不稳定、无安全护栏、无法系挂安全带。

5、在储油罐(油库)附近进行电气焊等动火作业,没有安全技术措施擅自施工。

6、跨越既有公路施工作业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未按专项方案安全技术措施执行。

(二)较大安全隐患(B级)
1、特种设备未按规定进行定期校验,或安全设施不齐全或失效。

2、孔洞口未加盖或围拦、高临边未防护,无明显标志。

3、电气焊现场无通风和防灭火措施,有易燃易爆物品。

4、作业场所安全防护装置被擅自拆除。

5、施工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装置不齐全、不可靠。

6、起重设备的起重吨位不明确,信号装置、安全自动装置、行程限位装置、缓冲装置、自动联锁装置等不灵活可靠。

吊钩、吊环有补焊、变形、开裂、扭转等。

7、墩台施工作业中模板搭拆、混凝土浇筑等无操作平台安全防护设施。

8、施工现场与地方道路相交、相邻处未设置安全防护设施。

9、临时用电架空、埋设线路不按照TN-S规定执行。

(三)一般安全隐患(C级)
1、作业场所未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不完好或管理不规范。

2、材料和备件乱堆乱放,堆放不稳固。

3、氧气、乙炔瓶未设置专门存放设施。

4、施工现场的孔洞未加盖或设置防护围栏。

5、脚手架基础地面未平整、夯实,立杆无垫板。

6、脚手架未设置上下安全通道。

7、脚手架作业平台未满铺脚手板、脚手板未固定。

8、脚手架拆除不按顺序。

9、各类机具设备制动装置不可靠、不灵敏,销、杆不齐全。

10、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私拉乱接、线路破损未及时更换、配电箱无专人负责管理、配电箱不关门上锁、不遵守“一机一闸一漏保”的规定。

11、使用热得快烧开水。

12、配电系统未设置重复接地。

13、移动配电箱直接放在地上。

14、未明确区域临时用电责任人。

15、起重无指挥或信号不清,导致操作失误。

16、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有人停留或行走。

17、吊物捆扎不牢,钢管等材料单点起吊,支腿垫木不
合格,支腿未全伸出。

18、起重设备无专人管理,未定期检查与维修保养。

19、车辆制动装置磨损超限。

20、车辆前照明灯、后尾灯及转向灯不亮。

21、车辆轮胎有破口,防滑部分磨损严重,气压不足。

22、车辆各仪表失灵或指示不准确。

23、车辆未配备灭火器或灭火器失效。

24、车辆方向灯不亮或故障。

25、车辆无后视镜或后视镜不完好、后视镜角度调整不合适。

26、未安装牢固的硬临边保护设施。

27、跳板不绑扎,使用木方、模板等作跳板,无踢脚板。

28、高处作业无安全的上下通道。

29、抛掷材料、工具。

30、高处作业不按照规定系安全带。

31、挖掘作业基坑周边无护栏、无警告标志、设备作业半径内有人活动、堆土距离基坑不足1米、深基坑无人员上下通道。

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管理
抓住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点内容,从安全制度和措施的制定、落实以及风险性较大工程事故隐患的防范入手,把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细分为排查登记、公示与
告知、防范治理、验收销号四个步骤全过程监控。

在每一项分项工程开工前,由安质部牵头,工程部、物资设备部等部门相关人员参与,对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重大事故隐患清单管理制度的通知(交质监发[2015]156号)”附件“公路工程重大事故隐患清单(行业基础版)”进行隐患排查登记、公示与告知、防范治理、验收销号。

具体操作按一下步骤执行。

(一)排查登记
对排查出的各种危险源对照“公路工程重大事故隐患清单(行业基础版)”进行分析、分类、分级。

对排查出的已分级的施工安全隐患进行建档管理。

根据施工图和施工计划,在施工进场前向项目公司上报二级以上安全隐患编制详细的名录,明确安全隐患存续时期和控制方法,经自审后按照相关程序报送监理、业主单位。

施工方案因施工图设计变更或施工条件影响发生变动的,应将施工方案变动后增加的安全隐患及时补充和完善,并经自审后报送监理、业主单位。

(二)公示与告知
进行一级和二级安全隐患公示:对重大安全隐患(A级)和较大安全隐患(B级)在施工现场显要位置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安全隐患名称、可能导致发生的事故类别、注意事项及保障措施。

在危险源处醒目位置悬挂警示标志;制作
危险源告知书,向施工作业班组所有作业人员进行当面告知,并要求所有参加告知人员签字确认。

(三)防范治理
建立工程项目安全隐患管理台帐,建立健全安全隐患的控制与管理制度,如果监理、业主单位有需要,则将管理台账和制度报监理、业主单位备案。

编制重大安全隐患(A级)和较大安全隐患(B级)控制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重大安全隐患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根据专家论证审查意见进行完善。

),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和业主单位审查后,方可组织施工,并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组织项目管理人员定期对其责任管理范围内的施工安全各类危险源安全状况进行检查,作书面检查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针对重大安全隐患(A级)和较大安全隐患(B级)开展教育培训,在施工人员进入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前,应当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安全生产教育的内容应当包括工程项目的重大安全隐患(A级)和较大安全隐患(B级)以及安全防护方案和保证措施,应急救援预案等内容。

项目部在作业人员进行作业活动前对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应当明确工程作业特点和危险源、安全隐患,针对重大安全隐患(A级)和较大安全隐患(B级)施工的具体预防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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