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火临时用电管理制度(新版)

动火临时用电管理制度(新版)
动火临时用电管理制度(新版)

( 安全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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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火临时用电管理制度(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动火临时用电管理制度(新版)

为规范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员工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属区域由企业组织实施的所有动火、用火作业。

外来单位在本公司所属区域进行动火作业,应遵守本制度,若其动火作业对企业构成影响、危及安全,应及时制止。

1、动火作业的分类

1.1动火作业分为特殊危险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二级动火作业。

1.2特殊危险动火作业:处于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装置和大型危险品储罐为特殊动火。

1.3一级动火作业:在易燃易爆区域动火为一级动火。我厂各生产车间、物管处的重点防火部位所属区域5米范围内为一级动火区

域。

1.4二级动火作业:除特殊、一级动火区域以外的其它区域的动火作业。

1.5遇节假日或其它特殊情况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2、动火作业安全要求

2.1在禁火区进行焊接与切割作业,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喷灯、电钻、砂轮、电炉、塑焊、使用明火、打水泥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的临时性作业,在非禁火区域的气焊作业,都必须办理动火作业证。进入设备内、高处等进行动火作业,还须办理下釜证、登高作业证。在固定动火区设立标志,界定动火范围,制定安全措施,不再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由检修班长负责管理。固定动火区设立条件:

(1)固定动火区设置在易燃易爆区域主导风向的上风向;

(2)距易燃易爆厂房、罐区、设备、阴井、排水沟、水封井等,不应小于30米;

(3)室内固定动火区应以实体防火墙与其它部分隔开,门窗向

外开,道路要畅通;

(4)生产正常放空或发生事故,可燃气体应不会扩散到固定动火区内;

(5)固定动火区内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质和其它杂物,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

(6)固定动火区设立明显标志,落实专人管理。

2.2凡盛有或盛过危化品的容器、设备、管道等生产、儲存装置,必须在动火作业前将其与生产系统彻底隔离并进行清洗置换,经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作业。

2.3高空进行动火作业,其下部地面如有可燃物、地沟、阴井、水封等,应检查分析并采取措施,以防火花溅落引起火灾事故。

2.4五级风以上(含五级风)天气,禁止露天动火作业。因生产需要确需动火作业时,应升级管理。

2.5动火作业必须指定作业监护人,监护人员应由有经验的人员担任,特别在延时或作业现场发生变化时应按作业证要求重新逐一检查、核实。监护人必须对作业相关的安全措施进行检查、落实。

监护人必须坚守现场,并作好应急处理。

2.6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他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配备消防器材。监火人必须亲自在《动火作业许可证》上签字。

2.7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气焊工具,保证安全可靠,不准带病使用。

2.8使用气焊焊割动火作业时,氧气瓶与乙炔瓶间距应不小于7米,二者与动火地点均应不小于10米,并不准在烈日下曝晒。

2.9凡在有可燃物或易燃物构件的凉水塔、脱气塔、水洗塔等内部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采取防火隔离措施,以防火花溅落引起火灾。

2.10特殊危险动火作业时,车间主任、安全员、值班长、工段长、主管安全的厂领导、技安、防火部门人员必须到场,制定安全方案,落实防火措施,必要时请专职消防队到现场监护。

2.11动火作业完毕应清理现场,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3、动火分析及合格标准

工程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制度(新编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工程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制度(新 编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工程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制度(新编版) 1.电气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现场采用"三相五线制"供电方式,并采用三级供电,两级漏电保护措施。开工前,必须编制暂设用电方案,并向暂设电工交底。 (2)施工队应设专人管理暂设电气工程,线路设备安装后应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送电。 (3)安装、维护暂设电气设备必须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规范》。 (4)对施工用电设备必须定期进行检查。 (5)现场和生产中所使用的手持式电动工具及移动设备必须装设漏电保护装置。 (6)380/220V及以上电源进入在施建筑物必须事先拟定方案,并经上级批准。

(7)非电工严禁拆改电气设备。 (8)任何人不得强行指令电工违章作业。 2.工地临时用电规定 (1)电气设备金属外壳,应根据现场采用电力系统的不同接零或接地,各施工用电机械及其他负荷必须按规定装设漏电保护器。 (2)配电室的配电屏应按规定整齐装各类仪表装置,动力和照明必须分成两大回路,室内严禁住人或堆物。 (3)架空线严禁设在树木或脚手架上,架空线的最大弧垂与地面的距离不少于4m,跨越机动车道时不少于6m。 (4)临时照明用电室外灯具距地面不低于5m,室内不低于是2.4m,在一些特殊场所,必须使用安全电压照明。 云博创意设计 MzYunBo Creative Design Co., Ltd.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 制度(通用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774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制度(通用 版) 为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根据国家颁布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开工前必须认真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上者(含50KW),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其主要内容有: ⑴现场勘察地理情况; ⑵确定电源进出线和变电所、配电室、总配室、总配电箱、配电箱、末级电箱等装设位置及线路走向; ⑶负荷计算及线径的选择;

⑷绘制电器平面、立面图和接线系统图; ⑸制订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及电技术措施及电器防火措施。 2、加强临时用电的技术管理工作。按照“规范”的规定,临时用电工程施工组织必须由电气技术人员编制公司,主管技术部门批准后实施。同时施工现场要建立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档案。其主要有: ⑴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资料; ⑵技术交底资料; ⑶安全检测记录; ⑷电工维修记录资料。 3、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指导、监督工作,是保证临时用电生产安全运行,尤其是保障人身安全、防止触电伤害事故的重要环节。各级管理人员必须认真学习,贯彻执行“规范”、“标准”。各单位机电管理人员应加强业务学习,定期学习“规范”。电气作业人员要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技术水平,认真按部颁“规范”搞好现场临时用电搭设。公司有关职能部门要各负其责,加强监督检查。 4、施工现场用电必须实行三相五线制(使用合格的五芯电缆)、

临时用电管理规定完整版

XXXXXX工业有限公司 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目的 为确保公司的安全生产,加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避免人身触电、火灾爆炸及各类电气事故,做到安全用电、规范用电,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与术语解释 2.1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在施工、生产、检维修等作业中,临时使用不大于380V的低压电力系统。 2.2术语解释 临时用电:除按标准成套配置的,有插头、连线、插座的专用接线排和接线盘以外的,所有其他用于临时性用电的电缆、电线、电气开关、设备等组成的供电线路为非标准配置的临时性用电线路,简称临时用电线路。 工程施工临时用电是指新建、改造、扩建工程中用电负荷较大、使用周期较长、设备种类和数量较多的临时用电。 3.临时用电审批管理 3.1公司内部的临时用电,由用电作业部门负责人实施风险分析,落实安全措施,确定现场安全监护人员,填写《临时用电作业安全许可证》,经配电室负责人、安全环保办审批同意后,由配电室安排专职电工人员负责接、拆电源线,非电工人员不得私自接、拆电源线。 3.2外来施工单位需临时用电作业时,作业单位负责人对作业进行风险分析,落实安全措施,确定现场安全监护人员,填写《临时用电作业安全许可证》,向配电室提出用电申请,经公司配电室负责人安排专业电工开始检查、安装用电线路和用电设备,安装完毕由配电室、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进行审查确认,签批许可后方可实施作业。

3.3临时用电作业需要延时使用时,必须向安全环保办、配电室申请临时用电作业的延时使用,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4.职责要求 4.1配电室职责 (1)清楚可能存在的危害和对作业人员的影响; (2)熟悉作业区域的环境、工艺情况,可以处理异常情况; (3)核实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安全措施不完善,可暂停临时用电作业。 (4)审批或授权供电部门审批《临时用电作业安全许可证》。 4.2安全环保部职责 (1)确认作业前安全准备情况,检查作业许可证办理情况; (2)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违章及时制止,发现不符合项督促作业单位及时整改; (3)作业许可证归口管理。 4.3作业人员职责 (1)持经审批有效的《临时用电作业安全许可证》进行临时用电作业; (2)了解作业的内容、地点、时间、要求,熟知作业过程中的危害及控制措施,并严格按照《临时用电作业安全许可证》规定的内容进行作业; (3)确认安全措施未落实时,有权拒绝作业; (4)作业过程中如发现情况异常或紧急情况,应告知作业现场负责人,并按应急程序执行; (5)掌握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方法。 4.4监护人职责 (1)具有临时用电作业监护能力; (2)掌握作业的内容、要求,熟知作业过程中的危害及控制措施,并监督

临时动火管理制度

临时动火作业管理制度 1 目的 本制度定义了动火作业所需采取措施的最低规定,通过一个安全工作许可证申请制度,以确保在动火作业(如焊接、燃烧、切割等)进行之前,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防止安全事故和人员伤害的发生;并将此类相关工作中所采取的预防措施记录存档。 2 适用范围 辉白高速公路HBTJ01合同段所属施工范围内的动火作业都要求申请安全工作许可证,但不包括在工程部隔离区进行的动火操作。该程序适用于本项目部的所有员工和外协队伍。 3 定义 批准人:由集团总公司授权可以批准安全工作许可证的人员。 委派人:批准人不在项目经理部的情况下,由集团总公司指定可以代替批准人签发安全工作许可证的人,委派人承担和行使批准人的责任和权利。 巡视员(安全员):是指除进行动火作业的人员之外,经过培训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的,被指定在施工现场进行观察和监护,在发生意外时使用灭火器或消防水龙头,能进行应急处理的人员。 动火作业:切割、焊接、熔融等一些会产生火星或高热等能导致可燃物燃烧或产生爆炸的操作。在施工现场生火取暖也看作是动火作业。 动火作业分级 一级动火:在危险化学品存在的区域进行的动火作业。 二级动火:在没有危险化学品存在的地方进行的动火作业。 三级动火:固定动火点的动火。 4 职责

4.1、安全部 4.1.1提供技术的支持和动火作业的安全培训 4.1.2检查动火作业准备工作的完成情况。 4.1.3负责协调动火作业事故的调查和保证有效的措施来预防事故的再次发生。4.2 动火人 4.2.1拥有相应的上岗操作证。 4.2.2确认动火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4.2.3遵照规定进行焊接、切割等动火作业。 4.2.4开始动火作业前复核安全工作许可证要求的准备工作是否已经得到批准人的确认和批准。 4.2.5当现场条件发生变化时,听从停止动火作业的指令。 4.2.6确保动火作业区域有消防和灭火设备已准备好。 4.3 巡视员(安全员) 4.3.1观察动火作业,特别留意作业点及周围易燃材料的是否有潜在的危险和起火的迹象。 4.3.2动火时禁止易燃物品经过、滞留动火作业区域,如有必要可要求作业人暂停动火作业。 4.3.3动火作业期间和动火作业结束后30分钟内应在动火作业现场保持观察,是否有引燃等异常情况。 4.3.4在动火作业过程中,发现任何可能的危险因素不适合动火作业的继续时,应立即取消或暂停动火作业,并汇报安全部或者项目经理部管理层。 4.3.5巡视员人动火作业期间不得离开动火现场。如因其他原因必须离开动火现场

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编号:SM-ZD-65117 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 全管理制度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 度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规范化,保证施工现场用电安全,制定此制度。 1 施工现场及生活区用电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1 宿舍照明不得乱拉接线,不得使用带开关的灯头。 1.2 仓库、食堂等场所不得擅自安装照明器具,若需要增加时,必须经现场电气技术人员同意,并安排专业电工完成。 1.3 施工现场严禁使用电炉子,室内不得使用功率大于100W的灯泡。 1.4 现场使用设备(除固定设备外)在使用时必须设置三级开关箱,不得强迫电工将使用设备、器具的电源线直接接在远离设备的二级配电箱上。 1.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和器材必须使用有生产许可

证的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严禁使用假冒伪劣、合格证和资质证明不全的不合格产品;安全电气产品必须经过国家专业检测机构认证。 1.6 开关箱应直接控制用电设备。开关箱与所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得大于3m,与分配电箱的距离不得大于30m。开关箱内安装漏电开关、熔断器及插座。电源线采用橡套软电缆线,从分配箱引出,接入开关箱上闸口 1.7 每台用电设备都必须设置独立漏电开关,严禁用一个开关控制两台以上的电气设备(包含插座)。 1.8 移动式配电箱不得置于地面上随意拖拉,开关箱亦不得平放在地上或倾斜放置,应固定在支架上,其箱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大于0.6m,小于5m。 1.9 施工用电源线、设备线不得有破损,有破损处必须包扎良好,否则不得投入使用。 1.10 现场使用设备及三级箱的电源线不得在钢筋或地上拖拉,电缆导线必须用木方、绝缘导管或绝缘皮保护,以防电缆、导线绝缘破坏而伤人。 1.11各设备、线路、开关箱存在问题时或使用不方便时,

临时用电管理制度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BFNY-AXGL-016-2015-A/1 1总则 1.1目的 为了加强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丰能源”)临时用 电安全管理,规范作业现场临时用电线路和设备的安装使用,避免发生人身 触电或其它相关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1.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各单位(含承包商)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 1.3术语、定义 1.3.1临时用电线路:是指除标准成套配置(如插头、联机、插座、开关箱和接线 盘)以外的,所有用于临时用电的电气线路,包括电缆、电线、电气开关、电气设备等。超过6个月的用电,不能视为临时用电,必须按照相关工程设 计规范配置线路。 1.3.2动火管理区:是指主体生产车间、库房及其它具有易燃易爆可能性的场所。 1.3.3供电单位:是指各单位/界区变配电所、电气值班室。 1.3.4用电单位:是指施工单位、具体作业单位、承包商。 1.3.5工具: 1.3.5.1Ⅰ类工具:工具在防止触电保护方面不仅依靠基本绝缘,还包含一个附 加的安全预防措施,使可触及的可导电的零件在基本绝缘损坏时不成 为带电体。 1.3.5.2Ⅱ类工具:工具在防止触电保护方面不仅依靠基本绝缘,还提供双重绝 缘或加强绝缘的附加安全措施和没有保护接地或依赖安装条件的措 施。 1.3.5.3Ⅲ类工具:工具在防止触电保护方面依靠安全特低电压供电或在工具内 部不会产生比安全特低电压高的电压。 1.4原则 1.4.1临时用电必须由电气专工或专业电工设计及实施。

1.4.2动力和照明线路必须分路设置。 1.4.3动火管理区临时用电作业均按动火作业实施管理。 1.4.4如需增加用电负荷,必须经供电单位批准。 1.5职责 1.5.1动力公司是临时用电的主管部门。 1.5.2生产管理中心、装备部、煤炭/化工建设管理部及各单位电仪车间、装备科 是临时用电的监管部门。 1.5.3用电单位装备科负责装置区临时用电的实施,其它单位(含承包商)的临时 用电由电气专业人员实施。 1.5.4用电管理区(车间)现场所有临时用电作业均按用电作业管理。 1.5.5供电单位负责审核临时用电作业票,确定电源接引点,按使用时间送、停电 和拆除用电设施。 1.5.6用电单位配合供电部门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2管理内容 2.1防护措施 2.1.1一般预防措施 2.1.1.1临时用电设备经专业电工检查,保证设备和接线没有损伤。 2.1.1.2通过门道或其它夹紧点布置电线时,应提供保护,以避免损坏。 2.1.1.3电源线必须用绝缘良好的橡皮线或聚氯乙烯绝缘电缆,需悬空或沿墙敷 设,使用时负荷电流不得大于导线允许载流量。 2.1.1.4布设时,必须用专用电杆或瓷瓶固定,杆距不得大于35m,线距不得小 于0.3m;导线离地:户内不低于2.5m,户外不低于3.5m,道路交叉处 不低于6m;禁止在树上或脚手架上挂设导线。 2.1.1.5电缆置于地面时,应采取防碾压、防盗割、防挂蹭和防漏电伤人等措施, 并设置警示牌。如在过路处,必须穿硬质套管保护,管口应加装护套。 2.1.1.6移动式电线电缆,每100m内接头不得多于2处,且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 接头浸水、淋雨或贴靠地面。 2.1.1.7有蒸汽、腐蚀性介质、爆炸性介质或特别潮湿的场所,严禁使用有中间

临时用电和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范围 为保证人身、设备和生产安全,对从事公司安装检修时动火作业,特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动火作业分级、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职责要求及《动火证》的管理。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禁火区的动火作业。 2术语和定义 2.1动火作业:在禁火区进行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置以外的非常规作业,如使用电焊、气焊(割)、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 4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 4.1 动火作业安全防火基本要求 4.1.1 动火作业应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以下简称《动火证》),进入受限空间、高空等进行动火作业时,还必须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票》和《高空作业票》等并执行其相关规定。 4.1.2 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护,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它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 4.1.3 凡在盛有或盛过危险化学品的容器、设备、管道等生产、

储存装置的生产设备上动火作业,应将其与生产系统彻底隔离,并进行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作业;因条件限制无法进行清洗、置换而确需动火作业时按4.2规定执行。 4.1.4凡处于易燃易爆场所的动火作业,地面如有可燃物、空洞、窨井、地沟、水封等,应检查分析,距用火点15 m以内的,应采取清理或封盖等措施;对于用火点周围有可能泄漏易燃、可燃物料的设备,应采取有效的空间隔离措施。 4.1.5 拆除管线的动火作业,应先查明其内部介质及其走向,并制订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 4.1.6 在生产、使用、储存氧气的设备上进行动火作业,氧含量不得超过15%。 4.1.7五级风以上(含五级风)天气,原则上禁止露天动火作业。因生产需要确需动火作业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4.1.8 凡在有可燃物构件的凉水塔、水洗塔等内部进行动火作业时,应采取防火隔绝措施。 4.1.9 动火期间距动火点30 m内不得排放各类可燃气体;距动火点15 m内不得排放各类可燃液体;不得在动火点10 m范围内及用火点下方同时进行可燃溶剂清洗或喷漆等作业。 4.1.10 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焊、气焊、手持电动工具等动火工器具本质安全程度,保证安全可靠。 4.1.11 使用气焊、气割动火作业时,乙炔瓶应直立放置;氧气瓶与乙炔气瓶间距不应小于5m,二者与动火作业地点不应小于10m,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规定正式样本

文件编号:TP-AR-L6892 There Are Certain Management Mechanisms And Methods In The Management Of Organizations, And The Provisions Are Binding On The Personnel Within The Jurisdiction, Which Should Be Observed By Each Party. (示范文本) 编制: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 规定正式样本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规定正式样 本 使用注意:该管理制度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管理机制和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条款对管辖范围内人员具有约束力需各自遵守。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1、临时用电线路设置符合安全要求,设置在施 工人员不容易踩踏的地方,必要时采取架空或埋地处 理,线型选择宜选择绝缘橡胶软铜线; 2、临时用电要满足“一机、一闸、一保护”原 则,即每个用电设备必须有一个独立的电源控制开 关,控制开关要用漏电保护功能,漏电开关的选择原 则为:控制单台用电设备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 电流应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 0.1s,使用于潮湿和有腐蚀介质场院所的漏电保护器 应采用防溅型产品,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

15mA,额定动作时间应小于0.1s; 3、电动机具、配电箱外壳要进行接地保护(电动机具包括电焊机、发电机、切割机等); 4、移动式电动工具和手持电动工具的单相电源线要求使用三芯软橡胶电缆,外壳具有接零保护。 5、焊接作业要佩戴好劳动保护用品、戴电焊手套和防护面罩,穿胶底鞋,不能在潮湿环境下直接进行焊接作业。 6、电源接入要从正规配电箱处接入,接线采用压接或将电源插头插入插孔,不能直接剥开低压街码线或直接将导线插入插孔进行取电。 此处输入对应的公司或组织名字 Enter The Corresponding Company Or Organization Name Here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本制度规定了企业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要求以及相关审核、偏离、培训和沟通的管理要求。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在施工、生产、检维修等作业过程中,临时性使用380V 或380V以下的低压电力系统的作业。 3 术语和定义 3.1非标准配置的临时用电线路:除按标准成套配置的,有插头、连线、插座的专用接线排和接线盘以外的,所有其他用于临时性用电的电气线路,包括电缆、电线、电气开关、设备等(简称临时用电线路)。 4 职责 4.1 作业申请人: ——是现场作业负责人,提出作业申请; ——办理作业许可证; ——组织危害因素辨识,协调落实作业安全措施; ——组织现场安全交底和安全培训; ——组织实施作业; ——对作业安全措施的有效性和可靠性负责。 4.2 作业批准人:(主要负责人) ——清楚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害和风险; ——评估作业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条件变化; ——清楚安全控制措施; ——确认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包括检查气体取样和检测结果; ——批准和取消作业。 4.3 作业人员: ——持有经审批有效的作业许可证进行临时用电作业; ——了解作业的内容、地点、时间、要求,熟知作业过程中的危害及控制措施,并严格按照许可证

规定的内容进行作业; ——在安全措施未落实时,有权拒绝作业; ——作业过程中如发现情况异常或紧急情况,应告知作业负责人,并迅速撤离现场。——掌握正确使用个人防护装备的方法; 4.4 电气专业人员: ——清楚可能存在的危害和对作业人员的影响; ——熟悉作业区域的环境、工艺情况,可以处理异常情况; ——核实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安全措施不完善,可暂停作业;——制止作业人员的违章行为; ——发生紧急情况,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5 管理要求 5.1基本要求 5.1.1 临时用电应执行相关的电气安全管理、设计、安装、验收等标准规范,实行作业许可,办理临时用电许可证。临时用电作业涉及动火时,应同时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超过 6 个月的临时用电,不能按照本规范进行管理,应按照相关工程设计规范配置线路。 5.1.2 安装、维修、拆除临时用电线路的作业,应由电气专业人员进行。 5.1.3 在开关上接引、拆除临时用电线路时,其上级开关应断电上锁。 5.1.4 潮湿区域、户外的临时用电设备及临时建筑内的电源插座应安装漏电保护器,在每次使用之前应利用试验按钮进行测试。

临时用电管理制度版

精选资料
临时用电管理制度
可修改编辑

精选资料
1、编制目的 为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标 准化管理,确保施工现场供用电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特制定本 标准。 2、编制依据 2.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标准》(JGJ46-2005); 2. 2《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2. 3《建筑施工现场供电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93); 2. 4《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 (GB3787-93); 3、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阿尔及利亚大清真寺项目施工用电管理。 4、临时用电管理条例 4.1、各分包单位进场时,须与项目设备部签定《机电设备安全用电管 理协议书》,未签署协议前不予提供电源。
可修改编辑

0.7m 0.1m
精选资料
4.2、分包单位现场施工临时用电,必须执行 TN-S 系统(三相五线制), 严禁不合格电缆、电气设备进入现场使用,电缆、电气设备须经项目设备 部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使用未经检验合格电缆、电气设备将予以没收, 罚款人民币 100~5000 元。电缆的敷设方式如下:
电缆应埋地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埋地敷设的深度应不小于 0.7m, 并应在电缆上下左右侧各均匀铺设不小于 50mm 厚的细沙,然后覆盖砖或 混凝土板等硬质保护层;电缆埋设路径应设方位标志。如需架空则应架设 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脚手架及其它设施上。
回填土 砖或混凝土板等硬质保护层 细砂 电缆
电缆警示桩:桩体刷白漆,闪电标为红色。 尺寸为:高 800mm、宽 200mm、厚 5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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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动火管理制度word版本

施工现场安全动火管理制度 1、总则 1.1.为加强通辽万达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明确在动火作业过程中的职责,确保施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在通辽万达广场工程施工范围内的所有单位,所有项目。 2.基本要求 2.1.动火定义 在本现场施工中,所有焊接、切割;明火加温;汽油、煤油清洗;用木柴加热;喷灯作业;在施工区临时生火做饭;焚烧垃圾;碘钨灯照明(广场式除外)等。 2.2.各施工单位必须有严格的消防制度,组织班组加强防火、防爆安全知识的教育,使全体施工人员懂得使用一般消防器具。 2.3.生活区、施工现场按规定设置灭火器材。危险品仓库等要害部位必须设警示和消防栓、灭火器等。 2.4.各施工单位定期进行防火、安全用电(防雷、防静电)大检查。 2.5.动用明火作业人员均应做到持证上岗,所有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审批手续。 2.6.动火单位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焊、割“十不准”要求进行作业。焊接作业“十不准”规定如下: ①无操作证学员没有正式焊工在场指导。 ②未办理“动火工作票”、未落实防火、防爆措施。

③不了解焊、接内部是否安全。 ④监火人员不在场。 ⑤易燃、易爆容器内清洁不合格。 ⑥可燃材料无隔离防患安全措施。 ⑦带压密封管道内焊接无安全措施。 ⑧焊、割附近易燃物未作彻底清理,无安全措施。 ⑨未有防止焊、接火星飞溅的隔离防患措施。 ⑩遇有明火作业相抵触的情况,火患未消除,作业者不准离场。 2.7.发生火情、火灾应当立即报警,专(兼)职消防队组织抢救。邻近人员、单位给予支援。 2.8.火灾发生坚持“以人为本”救助遇险人员为第一任务,实施正确救火、灭火方法,尽快扑灭火灾。 2.9.安全动火管理部门是本单位的安全管理部门。 2.10.安监部门是实施检查督促的组织者。有权提出整改和对违章者的处罚决定。 3.“三级动火”范围、审批手续、监护规定。 3.1.一级动火: 3.1.1.动火范围:特别危险的重点部位发生火灾,影响大、危害性大、损失大的场所,炸药库、石油化气储气站,如燃油润滑油系统、已投料的煤粉管路及煤粉系统、氢冷系统、蓄电池室、氧气、乙炔库及管路、化学危险品库、易燃易爆物品的管路及容器等部位。 3.1.2.审批手续由施工工地、队、分部主管防火工作责任人或领导提出和制定安全措施,各单位保卫消

施工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 定(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1114-85 施工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1.目的和范围 1.1本规定明确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的基本要求,以防止人身触电、电气火灾爆炸及其它电气事故。 1.2本规定适用于独山子区建筑工程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1.3施工过程中的临时用电作业要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规定》(JGJ46-2005)。 2.职责 2.1工程总承包单位及分包单位: 2.1.1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施工临时用电整体协调工作。 2.1.2总承包及分包单位负责制定施工临时用电各项安全制度和措施。

2.1.3总承包及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负责临时用电的日常检查。 2.1.4总承包单位负责对分包单位的临时用电管理工作,分包单位必须服从总承包单位的临时用电安全管理。 2.2监理单位: 监理单位负责临时用电许可审批及各项安全措施的检查确认和督促落实。 2.3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负责对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及监理单位的临时用电工作进行管理。 3.临时用电管理 3.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采用三相五线制低压电力系统,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3.1.1 采用三级配电系统; 3.1.2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 3.1.3采用二级漏电保护系统。 3.2在施工现场专用变压器的供电的TN-S接零保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doc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生产或施工作业区域范围内临时用电安全管理 , 防止人身伤害、火灾、爆炸等事故发生,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临时 用电安全管理规范》(Q/SY1244-2009)、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石油石化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 GB50484-2008),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所属的炼油化工企业 (以下简称炼化企业)及为其服务的承包商。 第三条本规定规范了临时性使用380V 及以下低压电力系统临时用电作业的安全管理要求。超过6 个月的临时用电,不能按照本规定进行管理,应按照相关工程设计规范配置线路。 第四条名词解释 (一)临时用电 本规定的临时用电是指在生产或施工作业区域范围内进行基建、检维修、技措及日常维护的临时性用电。 (二)临时用电线路 除按标准成套配置的,由插头、连线、插座的专用接线排和接线盘以 外的,所有其他用于临时性用电的电气线路,包括电缆、电线、电气开关、设备等简称临时用电线路。 第二章职责 第五条炼油与化工分公司组织制定、管理和维护本规定。 第六条炼化企业根据本规定制定、管理和维护本单位的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实施细则,企业相关职能部门具体负责本程序的执行,并提供培训、监督、考核。

第七条炼化企业基层单位按要求执行本单位的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实 施细则,对本规定提出改进建议。 第三章管理要求 第一节基本要求 第八条临时用电应执行相关的电气安全管理、设计、安装、验收等标准规范,实行作业许可,办理“临时用电许可证” (见附录 A)。在运行的生产装置、罐区和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一般不允许接临时电源。确属需要时,在办理临时用电许可证的同时,按规定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 第九条安装、维修、拆除临时用电线路的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电工 作业证,按规定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并有人监护。严禁擅自拆接临时电源。 第十条在接引、拆除临时用电线路时,其上级开关应断电上锁并做好 安全措施。 第十一条临时用电设备及临时建筑内的电源插座的电源开关应安装 漏电保护器,在每次使用之前应利用试验按钮进行测试。 第十二条各类移动电源及外部自备电源,不得接入电网。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路设置。 第十三条临时用电单位不得擅自增加用电负荷,变更用电地点、用途。 第十四条临时用电线路应按供电电压等级和容量正确使用,所用的电气元件应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临时用电设施施工安装应执行电气施工 安装规范,并接地良好。临时用电线路和电气设备的设计与选型应满足所 在爆炸危险区域的分类要求。 第十五条供、用电单位应定期巡回检查,确保临时供用电设施完好。 对存在重大隐患和发生威胁安全的紧急情况,供电单位有权紧急停电处理,同时通知相关方。

临时用电管理规定

1.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的临时用电作业过程安全要求与防护和《临时用电作业安全许可证》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2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在施工、生产、检维修等作业中,临时使用不大于380V 的低压电力系统、使用期不超过6个月的用电作业。 3. 术语定义 3.1临时用电 除按标准成套配置的,有插头、连线、插座的专用接线排和接线盘以外的,所有其他用于临时性用电的电缆、电线、电气开关、设备等组成的供电线路为非标准配置的临时性用电线路,简称临时用电线路。为动力、照明、实验等用电需要,在正式运行的电源上接引临时用电线路,且用电时间不超过6个月的用电方式称为临时用电。超过6个月的用电,不能视为临时用电,必须按照供电工程设计规范执行。 工程施工临时用电是指新建、改造、扩建工程中用电负荷较大、使用周期较长、设备种类和数量较多的临时用电。 4.职责要求 4.1属地部门职责 1)在临时用电线路铺设验收完成前不得送电; 2)了解临时用电风险和应急程序; 3)对临时用电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安全措施不完善,应立即停止用电作业。

4)执行临时用电挂牌、上锁和摘牌、解锁。 4.2安全环保部职责 1)确认作业前安全准备情况,检查作业许可证办理情况; 2)对许可证、施工组织设计和现场处置方案进行审查; 3)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违章及时制止,发现不符合项督促作业单位及时整改; 4)作业许可证归口管理; 5)审批《临时用电安全许可证》。 4.3电气部职责 1)清楚可能存在的危害和对作业人员的影响; 2)熟悉作业区域的环境、工艺情况,可以处理异常情况; 3)核实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安全措施不完善,可暂停临时用电作业。 4)审核《临时用电作业安全许可证》。 4.4作业现场负责人职责 1)对临时用电作业负全面责任; 2)实施风险分析,组织落实安全措施; 3)办理《临时用电作业安全许可证》; 4)组织现场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培训; 5)组织实施作业,确保作业程序和用电负荷满足许可证和施工组织设计要求; 6)应明确有关部门负责人或指定专人负责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工作,

现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制度流程

精心整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制度 一、电气维修制度: 1、电气维修工作应在停电或部分停电后的状态下进行,不准带电工作,应严格执行电气安全操作规程。 2、不准私自维修不了解内部装置的设备及装置,不准私自维修厂家禁修的安全 3 次。 4 1 底。 2 整改前均须进行技术交底。 3、交底项目必须齐全,包括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及工具,有关法规内容,有关操作规程内容和保证工程质量的要求,以及作业人员的活动范围和注意事项等。 4、做好交底记录,要层次清晰。交底人,被交底人及负责人必须分别签字,并注明交底时间。 三、建立用电安全检测制度:

1、检测工作接地和防雷接地电阻值,每年必须在雨季前进行,测试重复接地电阻,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更换和大修设备或每移动一次设备,均应测试一次电阻。禁止在雷雨时及降雨后测试,操作时不得少于2人。 2、每年对漏电保护器时行一次主要参数的检测,不符合要求时应送厂修理。 3、对电气设备及线路,施工机械电动机的绝缘电阻值每年至少检测两次。摇测绝缘电阻值,必须作用与被测设备、设施绝缘等级相适应的(按安全规程执行)绝缘摇 表。 1 2 3 4 5 6 7、施工现场内临时用电施工和维护,必须由经过培训后取得上岗证书的专业电工完成。严禁非电工操作人员,乱拉乱接临时用电线路及设备维修。 8、从事临时用电施工作业人员,工作时必须穿绝缘鞋和戴绝缘手套。临电维修时必须使用电工绝缘工具。 9、搬迁或移动用电设备,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作妥善处理后方可进行。停用

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箱门。 10、各种电气配电箱内盘面上应标明各回路的名称、用途,同时要做出分线路标记及电路走向图。配电箱内不允许放任何杂物,并保持箱内清洁。 11、检查维修配电箱、开关箱时,必须将其另一级相应的电源开关拉闸断电,并悬挂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 12、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制,严禁同一 13 14 1 2 3 安全间距是否符合规定,各类保护装置是否灵敏可靠齐全有效。各种组织技术、措施是否健全。电工及各种用电人员的操作行为是否安全,有无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等情况。 4、电工的日常巡视检查必须按《电气设备运行管理规程》等到要求认真执行。 5、对各级人员检查提出的问题必须立即制定整改方案并付诸实施,不准保留事故隐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贯彻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保障施工现场用电全,防止触电事故发生,依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特制定本规定。希望项目部管理人员及施工队严格遵守此规定。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必须执行《施工现场临 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电工必须持证上岗。其他用电 人员必须通过相关安全教育培训和技术交底,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编写“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 计”,并按其布置。 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系统。 一、二级配电箱外壳必须设重复接地,三级配电箱在比较集 中的地方应设重复接地。 5、施工机械设备的金属部分必须有接地(零)保护。 6、每台电气设备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开关箱与其所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米,漏电保护器应与所控制的设备容量相匹配。 7、开关箱与二级配电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米。 8、各级配电箱内应设专用零线和保护零线端子,不 得相互混接;箱内电气元件应排列整齐、牢固,配线横平

竖直、美观,并且绑扎牢固;箱底引出线口应加橡皮绝缘互套,箱门应配锁。 9、各级配电箱周围2米以内不得堆放杂物,并且 应设防雨措施。 10、室外照明灯具应采用防水灯具,距地面高度不得低于3米;室内照明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2.4米;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有保护接零。 11、手持照明灯具、地下室、金属容器内、潮湿等场所,照明时必须使用24V 及以下的安全电压。24V变压器严禁使用自耦变压器,必须使用双绕组变压器。金属外壳有可靠的保护接零。 12、凡是移动电器设备及手持电动工具,必须装设漏电保护装置。 13、手持式电动工具的负荷线应采用耐气候型的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并不得有接头。 14、电焊机械应放置在防雨、干燥和通风良好的地方。焊接现场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 15、使用电焊机械焊接时必须穿戴防护用品。严禁露天冒雨从事电焊作业。 16、电焊机械的二次线应采用防水橡皮护套铜芯软 电缆,电缆长度不应大于30m,不得采用金属构件或结构钢筋代替二次线的地线。

企业临时用电管理制度

临时用电管理制度 1.目的 本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司临时用电管理的职责、程序和规定。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临时性用电的管理。 3.职责 3.1 机电组是临时用电安全的归口管理部门。 3.2 电工负责审核施工单位申办临时用电相关手续。 3.3 各部门负责各自责任区施工临时用电现场安全管理。 4.规定 4.1 设备部应指定专人负责临时用电安全管理(以下简称“电工”)。 4.2 一类临时用电为架设临时线路超过一天的临时用电。 4.2.1 需一类临时用电,该项目责任人应报车间主任组织施工单位、电源单位电工到现场确定方案,并填报《临时用电申报表》。 4.2.2《临时用电申报表》一式三份由副总经理审批后执行,电源单位、施工单位、动力设备部各执一份。 4.2.3 电源单位、动力设备部电工应督促施工单位按批准的临时用电方案、由持证电工架线,并在规定时间内拆除。 4.3 二类临时用电为在检修电箱上取电源超过三天或架设临时线路一天以内的临时用电,须填《临时用电申报表》一份,报电源单位审查后执行;电源 单位电工应督促施工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拆除,验收并收回《临时用电申报表》。 4.4 三类临时用电为在检修电箱上取电源三天以内的临时用电,由电源单位审查后执行,电源单位电工须填制《临时用电记录》备查。

4.5 临时用电使用期限为10天,延期使用需续办申请,最长使用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 4.6 凡在非本责任区用电系统内临时用电,均需按规定办理报批,未经批准私自取电、未办手续延期使用的,按公司《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制度》执行。 5.文件与记录 5.1《临时用电申报表》 5.2 《临时用电记录》 2

临时用电管理人员工作制度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37245 临时用电管理人员工作制度标准范 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临时用电管理人员工作制度标准范 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1)临时用电管理人员的职责 施工现场必须配备专门的电气技术人员及电气施工员,电气技术人员负责临时用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与现场临时用电资料的收集整理,当临时用电发生变化时对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进行修改,并对实施过程中的问题进行处理,负责对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现场施工员负责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落实,并对现场中的各种实际问题进行现场处理,带领其他电气施工人员保证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可靠保证施工进度。此外,还应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中原油田普光分公司采气厂文件 采气〔2016〕号 关于印发采气厂《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实施办 法》通知 厂属各单位: 现将《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业务制度-执行类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实施办法 1 制定原则和依据 1.1 合法合规、责权对等、风险可控、方便作业原则。 1.2 依据《中国石化作业许可管理规定》(中国石化安[2016]20号)《中石化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中国石化安[2015]675号)和《中原油田普光分公司临时用电安全管理细则》(中油普光[2016]59号)制定。

2 基本要求 2.1 临时用电是指在正式运行的电源上所接的非永久性用电。 2.2 临时用电必须办理作业许可证,凭证作业。在运行的生产装置、罐区和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不得随意接临时电源。 2.3 凡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的临时用电,在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前,应按照《采气厂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办理用火作业许可证。 2.4 工程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管理参照本规定执行。 2.5 配送电单位送(停)电作业人员和施工单位安装临时用电线路的电气作业人员应持有效电工作业证。 2.6 许可证审批人和监护人应持证上岗。 2.7 作业期间应全程视频监控。 3 管理职责 3.1 生产办公室是厂临时用电归口管理责任科室,负责临时用电施工方案审批。 3.2 HSE办公室负责临时用电的安全监督。 3.3 用电作业所属业务科室或基层单位是临时用电安全管理主体,负责组织作业单位编制临时用电施工方案,并进行审查、审核。

3.4 用电现场所属基层单位是用电安全责任主体,负责作业许可审批和执行,对临时用电现场安全监护。 3.5 直接作业单位负责所接临时用电的现场运行、设备维护、安全管理。 4 管理内容及要求 4.1 危害识别(JSA) 4.1.1 施工单位单位要针对作业内容进行JSA分析,制订相应的安全措施。 4.1.2 配送电单位在签发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前,应针对作业内容进行危害识别,落实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 4.1.3 每次作业执行的安全措施须填入许可证。 4.2 许可证办理程序 4.2.1 用电单位编制临时用电施工方案,经业务科室或基层单位审批。 4.2.2 用电单位持经审批的临时用电施工方案,到生产、HSE部门办理《临时用电申请单》。 4.2.3 用电单位持《临时用电申请单》,到用电作业属地单位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由基层单位业务分管领导审批。 4.2.4 配送电现场负责人应对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进行确认后,签发《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4.3 临时用电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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