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重一大 事项决策制度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1“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基本原则(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进一步规范医院权力运行,提高决策水平。
(2)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医院党委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3)坚持依法决策,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党内规章制度,健全备案监督,保证决策内容和程序合法合规。
1.)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健全完善决策前论证沟通和集体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涉及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当广泛听取意见,有效防范决策风险,提高决策质量。
2.“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主要范围(1)重大决策事项。
医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上级决定的重大部署;党的建设、意识形态、思想政治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建设重要工作;医院改革、发展、建设和学科建设等规划以及年度工作计划;医院人才工作规划、人才引进方案与政策措施;医院重要规章制度;内部机构、干部岗位的设置和重要调整;评优评先及奖励、职工薪酬分配及福利待遇和关系职工权益的重要事项;医院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情况的审定和预算执行与决算审计;医院重要资产处置、重要资源配置;以及其他重大决策事项。
(2)重要人事任免事项。
领导班子的分工及报备,医院党委管理的干部、内部机构负责人以及享受相应待遇的人员的任免和党纪政务处分决定,优秀年轻干部人选的推荐,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人选推荐,以及其他重要干部人事任免事项。
(3)重大项目安排事项。
各级各类重点建设项目,参与国内国(境)外医疗技术交流与合作重要项目;大型医疗设备和大宗物资采购及购买服务,基本建设和大额度基建修缮项目,以及其他重大项目安排事项。
(4)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
大额度资金的额度确定,超过额度的资金、预算外的资金、超过预算一定限额以上医院领导人员有权调动使用的大额资金。
(5)其他需要党委会议讨论决定的重大问题。
“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模版(3篇)

“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按照集团公司“三重一大”(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集体决策要求,为推动我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防范决策风险,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正确决策的能力和水平,推进公司各项工作有序、有效地顺利开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____。
第二章“三重一大”的范围第三条重大事项决策范围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重要决定、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以及要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二、公司的发展方向、经营方针和目标,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经营计划等重大战略管理事项;三、年度工作报告、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审计工作和利润分配方案;四、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公司债券以及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投资设立企业、股权收购、股权转让和产权置换;五、融资和担保事项;六、资产非正常报废和大额资产处置;七、公司重大重组改革方案;八、薪酬分配以及涉及职工重大切身利益等重大利益调配和提请职工代表大会审议的重要事项;九、党风廉政、精神文明和企业文化建设中重要问题;十、公司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重要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及废除;十一、涉及对公司有着重要影响的其他重要问题和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方案。
第四条重要干部任免范围一、中层干部任免和调整;二、重要岗位上的人事调整;三、后备干部人选推荐;四、委派出资人代表和指定股权代表。
第五条重要项目安排范围一、合资、合作和重组改制项目;二、出国培训及考察;三、公司重大活动;四、公司重点建设项目,重要技术引进和技术改造项目。
第六条大额度资金的使用范围一、重大固定资产投资;二、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或开发项目等项目投资;三、长期股权投资;四、集中奖励或绩效工资确定;五、对外捐助、赞助;六、其他大额度资金使用。
第三章“三重一大”决策的原则和方式第七条“三重一大”决策的原则一、依法决策原则。
部门单位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

部门单位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
是指在部门单位中,对于重大的事项决策实施过程中,需要进行三次审议或评审,并最终经过一次大家集体讨论和决策的制度。
具体流程如下:
第一重审议:指在事项决策前,由相关人员进行初步审议和评估。
这个阶段的目的是对事项进行初步了解和评估,确定事项的可行性、合规性和可行性。
相关人员可以根据自己的知识和经验提出初步建议和意见。
第二重审议:指在第一重审议之后,由更高级别的管理人员或专家组成的审议和评审小组对事项进行深入审议和评估。
审议小组可以就事项的重要性、风险程度、影响范围等方面进行评估,提出具体的建议和意见。
第三重审议:指在第二重审议之后,由决策管理人员或领导小组对事项进行最后的审议和评审。
决策管理人员或领导小组可以考虑各个方面的因素,综合各个审议小组的意见和建议,作出最终的决策。
大事项集体讨论和决策:指在经过三重审议之后,将事项提出给全体相关人员进行讨论和决策。
这个阶段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对事项的决策达成共识,让所有相关人员都参与进来,可以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并最终达成共同的决策。
通过部门单位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可以确保事项的决策过程更加科学、公正和权威,减少决策的风险和错误,提高决策的效果和可行性。
学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

学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学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是指在学校管理中,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校级大会、学生代表大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大会,以及定期召开校级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制度。
这个制度旨在保障学校内部各方的民主权利,促进学校管理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的内容校级大会是学校的最高决策机构,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校级大会的主要任务是听取学校工作报告、审议和决定重大事项、选举和换届。
校长是校级大会的召集人和主持人,学校全体教职员工是校级大会的成员,代表学校全体成员行使民主权利。
学生代表大会是学生的自治机构,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学生代表大会的任务包括组织学生代表进行监督、批评与建议,讨论和决定学生事务,选择和审查校内学生干部等。
学生代表大会由学生干部负责召集和组织,全校学生均有参加和表达意见的权利。
民主评议党员大会是学校党组织的基层民主决策机构,定期召开一次。
民主评议党员大会的任务是对党员的工作表现、思想作风等进行评议和监督,选举和任免党委会的成员,讨论和决策党内重大事项。
民主评议党员大会由党委书记召集和主持,全体党员参加。
校级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是学校工会的最高权力机构,定期召开一次。
校级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任务是听取和审查工会的工作汇报,讨论和决定工会的重大事项,选举和任免工会的主要负责人。
校级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由工会主席召集和主持,学校工会会员参加。
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的意义学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是保障学校内部各方的民主权利,促进学校管理的透明度和公正性的重要制度。
通过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校级大会、学生代表大会、民主评议党员大会和定期召开校级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实现多方参与、多元表达和多元决策,有助于凝聚各方力量,促进学校事务的公共治理。
首先,校级大会的召开保障了全体教职员工的参与权利,充分发扬了民主权利,使学校管理更加科学合理。
其次,学生代表大会的召开保障了学生的权益,让学生参与学校事务的讨论和决策,提高学生对学校事务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是指在重大事项决策中,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核心作用、政府主导作用和群众组织广泛参与作用的一种决策模式。
该制度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保障政策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实效性。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核心是党组织的领导作用。
党组织作为决策的组织核心,在重大事项决策中起着决定性作用。
党组织应当对事项的重要性、影响范围和实施效果进行全面研究和评估,并负责对决策结果的监督和整改。
党组织还应当保证决策的科学性,确保政策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政府主导作用是指政府在决策过程中的主导地位和责任。
政府应当负责制定具体的政策措施,落实党的决策,监督和促进决策的执行。
政府要加强对决策执行情况的跟踪和监测,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政府还应当主动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决策执行情况和成效。
群众组织广泛参与作用是指各级群众组织在决策过程中的广泛参与和民意的充分表达。
群众组织要积极参与政策讨论和决策过程,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政府要通过举办座谈会、听取民意、征求群众意见等方式,充分听取各方面的声音和意见。
群众组织还要加强对决策实施过程的监督,确保政策落地生根。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优点是体现了党组织的领导地位,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实效性。
政府主导作用保证了政策的执行,确保政策目标能够得以实现。
群众组织广泛参与作用则体现了民主决策的原则,使得决策更加公正和合理。
然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方面,党组织的领导作用可能导致决策结果过于行政化,难以充分考虑各方面的意见和利益。
另一方面,群众组织的参与可能存在短板,无法真正代表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
为了进一步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我们应当加强党组织的领导作用,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政府要加强决策的执行力和责任感,保证政策落地生根。
同时,群众组织也应当通过加强自身建设,提高代表性和权威性,更好地代表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
总之,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是一种科学、民主、高效的决策模式。
领导班子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3篇)

领导班子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健全党内监督,促进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建设,促进班子民主、科学、规范决策,确保“三重一大”(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现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策“三重一大”事项,必须严格遵守“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实行集体议事事项并以会议表决形式体现领导集体的意志,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代替集体议事和会议表决。
第二章议事范围第三条凡涉及本单位政策、发展、稳定以及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均属“三重一大”决策范畴。
主要包括:(一)重大事项决策1、研究部署本单位改革、发展工作;2、研究部署本单位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事项;3、研究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委托贷款的重大政策调整;4、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及重大活动实施方案,研究重要的对上工作请示和报告;5、研究调整中心机关、管理部的职能职责,研究中心机关科室设置及机关工作人员的定岗定责;6、研究调整本单位党组成员、领导班子成员的分工;7、制定与修改本单位工作制度和程序;8、研究落实上级机关、上级领导重要指示的实施方案;9、研究代上级机关起草的规范性文件;10、研究部署本单位维稳工作,研究本系统涉稳重大问题的处理;11、研究部署本单位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及善后处理,研究部署本单位重大信访事件、重大伤残事故的处置;12、研究部署本单位其他重大事件。
(二)重要干部任免1、研究本单位机构人员编制计划、临时用工及人员返聘计划;2、按干部管理权限研究中心机关、管理部干部的任免、调整、奖惩;3、研究向上级呈报的市管干部的任免、调整、奖惩意见,研究中心机关及管理部中青年后备干部的推荐和调整;4、研究公开招考人员的录用或聘用;5、研究本单位政策性安置人员的接收和落实。
(三)重要项目安排1、中心及管理部办公楼建设、维修、改造等基本建设工程项目;2、____万(含____万)元以上大宗商品、设备的采购及安排,____万元以上大额固定资产处置等;3、其他重要项目安排。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包括“重大事项要经过党委、党的决策机关和党的二级委员会(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国政协)三个层面的审核,经党内外团结批评这一重大重大事项决策,由党内外团结批评履行人民代表大会的行使这4个环节组成”。
这种制度在保证民主决策的同时,又能充分发挥党的集中统一领导的作用,是中国共产党治理国家的一项重要经验。
首先,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保障了决策的民主性。
在这一制度下,决策不是由一个人或少数人决定的,而是通过党内层层审核和民主表决的程序,确保了多方面、广泛的意见被充分听取和参考。
这有利于凝聚共识、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凝聚力,同时也有助于加强监督和防止腐败。
其次,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强化了党的集中统一领导。
决策经过严格的层层审核和表决程序后,可以确保党的核心、党的意志能够得以贯彻执行。
这有助于保持党的团结和统一,提高党的执行力和权威性,防止个人、小团体的意志对党的决策产生影响甚至破坏。
这种集中统一领导对于坚持党的领导、保证党的执政地位十分重要。
再次,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更好地保证了决策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党委、党的决策机关、党的二级委员会在审核决策时可以对决策的科学性和可行性进行评估和指导,确保决策符合国家发展的实际情况和目标要求。
这样的审核机制能够减少决策的盲目性和主观性,更加注重公共利益和长远发展,提高国家治理的效能。
最后,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有利于推动党内外团结批评的发展。
一个健康的政党和国家应该允许不同意见的存在,并且能够理性地进行辩论和批评。
通过多方面的审核和表决程序,不同意见得到了尊重和重视,这有助于促进良性的党内外团结批评机制的形成和发展。
这种机制能够避免一言堂和权力滥用的问题,同时也有利于凝聚力量、形成共识、提高决策的科学性。
总之,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是中国共产党自建党以来形成和发展起来的一种重大决策制度,它集中体现了民主决策、党的集中统一领导、科学决策和党内外团结批评的原则和要求。
这一制度的形成和实施,对于保障党的领导、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的意义。
三重一大 事项决策制度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是一种以提高决策效果、增强决策决定公正性和保障决策制度的可行性的一项制度。
其主要原则是在重要事项的决策中,必须遵循“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即必须有全党全军全民人大代表对全党全军全民利益的重大决策权,对重大事项决策有权统一决定于",它的主要内容包括:
1. 负责领导人应当发挥核心作用,在全体党员、全体人民中具有中心地位,拥有最高领导责任和决策权。
2. 重大事项决策应当依据科学方法,进行全面、准确、客观的分析研究,加强决策过程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3. 决策应当遵循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4. 决策应当依据多样性和广泛的民意调查,听取各方意见,并保障公众对决策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5. 重大决策应当由依法设立的机构进行集体决策,并由相关机关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决策公正、合法、透明。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证重大事项的决策能够充分调动党员和人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充分发扬民主,将决策制度化、常规化,并保障决策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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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三重一大”制度(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切实加强对权力的民主监督与制约,实现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促进依法行政和廉政建设,现结合我单位工作实际,制定集体研究决策制度。
一、“三重一大”制度的具体内容
(一)重大事项决策涉及我单位改革、发展和稳定,关系工作人员的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重大项目引进,均属于重大事项决策的范围。
主要内容:
1、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的贯彻执行;
2、党风廉政工作、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大问题;
3、全单位工作规则、各项工作制度的制定和调整;
4、围绕中心工作的重要工作思路和重要举措;
5、全单位年度总体工作计划和工作目标任务的确定;
6、全单位财务年度决算、预算的申报和调整;
7、年度评比及奖惩等相关事项
8、机构设置、岗位职责、中层干部岗位竞争、人事变动等事项;
9、其它需集体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
(二)重要人事任免
1、中层干部竞争上岗的任免;
2、后备干部的推荐、选拔。
(三)重要项目安排
1、大宗物资及办公设备的采购;
2、经上级批准的重大或集体考察学习活动项目经费的支出;
3、重大项目投资考察的接待支出。
(四)大额度资金的使用
单项支出在10000元以上(含1万元)的资金款项。
二、“三重一大”问题决策的机制和程序
(一)集体决策的机制和分工
实行单位长负责制,通过单位长办公会、单位务会或联席会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
(二)参与集体决策的范围
出席单位长办公会的人员为单位级领导班子成员。
根据工作需要,单位务会扩大会由单位长或书记确定邀请有关股室的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三)民主决策程序
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在提交党组会、单位务会或联席会决策之前,要经过民主程序讨论共同决策。
中层以上干部的任免,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相关规定执行。
“三重一大”事项,在会议决策之前,依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要求,广泛调查研究、充分听取群众意见,深入进行论证和协调。
三、集体决策规则
1、“三重一大”问题集体决策,要有计划地进行,无特殊情况,不讨论临时动议议题。
2、决策前要根据工作计划,做好调研、论证、相关法律咨询和必要的事前审计;
3、决策时要集体讨论、各抒己见、集思广益、少数服从多数、民主集中;
4、决策后有重大事项的项目负责人安排专人负责集体决策的落实、总结、单位办公室负责催促、监督和检查。
5、“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情况,包括决策参与人、决策事项、决策过程、决策结论等,要以会议记录、纪要、决定等形式留下文字性资料,并存档备查。
四、集体决策的程序
1、相关股、室提交需要领导班子研究决策的事项的相应计划、调研和专家论证报告等书面材料。
2、经党政主要领导审阅后,根据事项性质和轻重缓急程度,按照相应决策范围,列入决策计划。
3、在不同的决策范围内,经集体讨论,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决策并形成会议纪要。
4、正式发文,付诸实施。
5、年终,根据“三重一大”问题的性质,在全体职工或全体党员大会上通报落实情况
五、违反“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责任追究
(一)“三重一大”问题集体讨论决定是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的一项重要举措。
凡属下列情况给国家、集体、单位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严重政治影响的要追究责任:
1、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三重一大”制度决策程序,不执行或擅自改变集体决定的;
2、未经集体讨论决定而个人决策,事后又不通报的;
3、未经领导集体提供真实情况而造成错误决定的责任人;
4、执行决策后发现可能造成损失,能够挽回而不采取措施挽回的;
5、其他因违反本制度而造成失误的。
(二)责任追究主要依据本人职责范围,明确集体责任、个人责任或直接领导、主要领导责任。
(三)对于不执行或不能按要求执行“三重一大”制度规定,造成损失和不良影响的,视情节及损失情况,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对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政治影响的责任人,根据事实、性质、情节应承担的责任、依法依纪追
(五)责任追究的方式有责令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免职、责令辞职、党纪政纪处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