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t项目融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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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t项目融资成功案例

bot项目融资成功案例

bot项目融资成功案例Bot项目融资成功案例。

在当今的科技创新领域,机器人技术一直是备受关注的热点话题。

随着人工智能和自动化技术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将机器人技术应用到各个领域,从工业生产到客户服务,甚至是医疗保健和教育等多个领域。

在这个大背景下,一家名为“智能科技”的创业公司成功获得了一轮融资,他们的bot项目成为了投资者们关注的焦点。

智能科技公司成立于2016年,致力于研发和推广各类智能机器人产品,他们的bot项目是基于人工智能技术开发的智能对话机器人。

该机器人可以通过语音识别和自然语言处理技术与用户进行智能对话,具有较高的交互性和智能化水平。

这一项目在市场上受到了广泛的关注和认可,因此吸引了众多投资者的目光。

在融资过程中,智能科技公司展示了他们的bot项目在不同领域的广泛应用前景。

首先,该机器人可以应用于客户服务领域,代替人工客服与用户进行智能对话,提高服务效率和用户体验。

其次,bot项目还可以应用于医疗保健领域,辅助医生进行诊断和治疗,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此外,该机器人还可以应用于教育领域,辅助教师进行教学和学生互动,提高教学效果。

除了广泛的应用前景外,智能科技公司的bot项目还展现了强大的技术实力和研发团队。

他们的技术团队由来自世界各地的顶尖人才组成,具有丰富的人工智能和机器人研发经验。

他们的技术方案和产品设计得到了国内外多个领先机构和专家的认可和支持,这为投资者们增加了对该项目的信心。

最终,在经过多方洽谈和展示后,智能科技公司成功获得了一轮融资,资金规模达到了5000万美元。

这笔融资将主要用于bot项目的产品研发和市场推广,以及技术团队的扩大和人才引进。

这对于智能科技公司来说是一个重要的里程碑,也为他们进一步发展和壮大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总的来说,智能科技公司的bot项目融资成功案例展现了一个典型的科技创新企业在机器人领域的发展现状和前景。

通过技术实力和广泛的应用前景,他们成功吸引了投资者的目光,并最终获得了一轮重要的融资。

泉州刺桐大桥项目融资案例

泉州刺桐大桥项目融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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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与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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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的投资者和经营者
项目的投资者和经营者是BOT模式的主体,在刺桐大桥项目中,投资者由名流实业 股份有限公司(民营企业)和省市政府授权投资的三家国有企业(福建省交通建设投资 有限公司、福建省公路开发总公司和泉州路桥建设开发总公司)按6∶4的比例组成投资 实体,即大桥的经营者与建设者——刺桐大桥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大桥在30年内的建设 和经营管理由该公司承担。
图8-2 刺桐大桥投资结构 3
刺桐大桥的资金结构包括股本资金和债务资金两种形式。项目 的四个直接投资者在BOT模式中所选择的融资模式是由项目投资者 直接安排项目融资,并且项目投资者直接承担起融资安排中相应的 责任和义务,这是一种比较简单的项目融资模式。
四方投资者根据60∶15∶15∶10的比例出资注册资金6000万元 一次性到位,其中名流公司3600万元,其他三家2400万元,用于大 桥的建设。资金不足的部分由四方投资者分别筹措,根据工程进度 分批注入,大桥运营后的收入所得,根据与贷款银行之间的现金流 量管理协议由贷款银行监控账户,并按照资金使用优先顺序的原则 进行分配,即先支付工程照常运行所发生的资本开支、管理费用, 然后按计划偿还债务,盈余资金按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1994年初,泉州市政府为解决市内塞车和过桥困难,决定投资新建一座跨江大 桥——泉州刺桐大桥,由于政府建设资金紧张,打算引进外资,前来洽谈的几家外 商因提出条件苛刻,引资未能成功,建桥暂时搁置起来。泉州地处闽东南地区,改 革开放以来,作为著名的侨乡,民营经济发展迅速,为民营企业参与政府大型项目 建设提供了资金上的可能。
3.银行贷款
贷款的条件除取决于项目本身的经济强度之外,在BOT模式中,很大程度上依赖于 政府为项目所提供的支持和特许权合约。

融资案例分析 bot模式

融资案例分析 bot模式

融资案例分析 bot模式融资案例分析BOT模式造10班陈杰 52号以色列卡梅尔隧道为例海发(haifa)是以色列北部的一个大城市。

近年来,随着城市的扩展和行人、车辆的增加,交通阻塞问题严重。

从海发的西边到达东边是件困难的事。

但这些问题可能通过建设4.5公里长的公路隧道来解决。

该项目预计要投资1亿美元,需3年时间建成。

以色列政府缺少资金,所以它希望实施一项bot计划,而且渴望以色列的第一个bot项目能取得成功。

为吸引国南投资,以色列政府邀请永道为该项目的顾问。

虽然一家以色列公司正在率领国际联合体建造上海一南京收费公路,但bot的概念对以色列投资者是陌生的。

以色列人在长回收期项目方面是经验丰富的,然而他们并不喜欢通过计算今后20多年内该隧道的交通量而建立的投资计划。

外国投资者对这类项目有全面透彻的理解,但只有当外国公司被允许深入地参与到项目的建设和运营中,他们才乐意来投资。

因此应该鼓励国外合作者、银行家和投资者对该项目在一个从未涉及此类项目的国家里实施产生兴趣。

首先,顾问做了可行性研究。

其中包括利用先进的计算方法。

估算使用隧道的交通量,并且与许多潜在的赞助商和投资商进行会谈。

随后,顾问就法律法规的调整向以色列政府提出建议,以使该项目吸引外商,例如必须通过专线收费公路法规。

顾问还提出了一个完善的投资过程,这将很快地确定由谁来获得政府的特许权。

国际大财团和投资者对该项目显示出相当大的兴趣。

以色列与巴勒斯但人和其他周边阿拉伯邻国的关系改善,更进一步地提高了投资者的兴趣,13个国际财团提交了首期投标书,四个或五个财团将被应邀做正式投标书。

一旦这些投标书被考虑、政府将与两家公司开始详细的谈判。

最强有力的竞争者很有可能是那些以色列与外国公司的合资企业。

这个项目的经验教训是什么呢,最主要的一点是使用一个一流的国际性咨询公司作为政府的顾问,吸引国际上的投资者。

特别是它鼓励了外国合作者、银行家和投资者对一个从未涉及该项目的国家产生兴趣。

BOT模式案例及分析

BOT模式案例及分析

特许期满项目公司将电厂无偿移交给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
在建设期和运营期内,项目公司将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分别提交履行保证 金 3000 万美元,同时项目公司还将承担特许期满电厂移交给政府后 12 个月的质 量保证义务。
广西电力公司每年负责向项目公司购买 35 亿千瓦时 (5000 小时 ) 的最低输 出电量 ( 超发电量只付燃料电费 ),并送入广西电网。同时,由广西建设燃料有限 责任公司,负责向项目公司供应发电所需燃煤,燃煤主要来自贵州省盘江矿区。

作为公司,其最大目标是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这就使得项目公 司的利益与后期移交给政府出现了矛盾。当项目公司的特许经营权期限 接近到期时,项目公司为了自己利益最大化,会最大程度的榨取项目的 有限资源,以至于该项目交还到政府手中的时候已经没有资本价值。作 为发展中的中国,在市场化不发达,企业素质道德相对低下以及资本市 场的落后,这样的矛盾尤为突出。 BOT模式能否在中国得到良好的发展,解决这个矛盾势在必行。
力国际和通用电气阿尔斯通公司法国东方银行英国汇丰投资该项目总投资为616亿美元其中总投资的25即154亿美元为股项目特许特许期满项目公司将电厂无偿移交给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
BOT的概念
build
BOT
operate
transfer
是指政府通过契约授予私营企业(包括外国企业)以一定期 限的特许经营权,许可其融资建设和经营特定的公用基础设施, 并准许其通过向用户收取费用或出售产品以清偿贷款,回收投资 并赚取利润;特许权期限届满时,该基础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
解决方法(个人见解):
一、充分市场化。
二、在招标过程中对各企业进行严格的分析与评估。
三、加快市场准入机制的步伐。
四、完善相关法律。

西安地铁BOT融资案例

西安地铁BOT融资案例
西安地铁在建线路:14号线、15号线、16号 线、17号线、18号线
西安地铁规划线路:21号线、22号线、23 号线、24号线、25号线、26号线、27号线、 28号线、29号线、30号线
西安地铁日均客流量:约300万人次
西安地铁运营里程:约200公里
西安地铁建设速度:近年来加快建设步伐预 计到2025年西安地铁运营里程将达到400 公里。
投资主体:政府、企业、金 融机构
融资模式:BOT(建设-运 营-移交)
风险分担:政府、企业、金 融机构共同承担风险
收益分配:政府、企业、金 融机构按比例分享收益
融资期限:根据项目周期确 定一般为20-30年
风险评估与控制
风险识别:识别 可能影响项目成 功的各种风险因 素
风险评估:评估 风险发生的可能 性和影响程度
运营效率
绿色出行:推 广绿色出行理 念提高地铁出
行比例
智慧地铁:利 用大数据、人 工智能等技术 实现地铁智能
化运营
政策环境分析
政府支持:政府对BOT融资模式的支持力度 政策法规:相关政策法规对BOT融资模式的影响 市场环境:市场环境对BOT融资模式的影响 风险控制:政策环境对BOT融资项目风险控制的影响
注重项目 质量:确 保项目质 量提高项 目成功率 和投资回 报率
加强监管: 政府加强 对项目的 监管确保 项目按照 合同约定 进行
提高公众 参与度: 加强与公 众的沟通 和互动提 高公众对 项目的支 持和认可 度
对未来项目的启示
政府与私营部门合作:政 府提供政策支持私营部门 提供资金和技术
风险分担:政府和私营部 门共同承担风险降低项目 风险

项目概述
项目名称: 西安地铁
BOT融资项 目

BOTBTTOTTBT和PPP投融资模式概念及案例

BOTBTTOTTBT和PPP投融资模式概念及案例

BOTBTTOTTBT和PPP投融资模式概念及案例投融资模式是指在企业进行资金筹措和配置过程中采用的一种模式或途径。

在实际应用中,存在着各种不同的投融资模式。

下面将介绍BOT、BT、TOT、TBT和PPP投融资模式的概念,并列举一些相关的案例。

案例:中国的杭州湾跨海大桥就是采用了BOT模式。

中国交通建设公司与建议持有公司共同成立了湾跨公司,负责桥梁的投资、建设和运营。

公司在合同约定时间内收取通行费,同时承担桥梁的维护和运营责任。

2. BT(Build-Transfer,建设-转让)是指政府或企业委托给合作方进行特定项目的建设,合作方将完成的项目直接交付给政府或企业。

BT模式的特点是:资金大部分由政府或企业提供,合作方负责项目的建设。

案例:中国的北京新机场就是采用了BT模式。

北京市政府与合作方成立了新机场投资控股公司,由合作方负责新机场的设计、建设和交付。

项目完成后,新机场将归北京市政府所有。

3. TOT(Transfer-Operate-Transfer,转让-运营-转让)是指政府或企业在自有项目建设完成后,将该项目转让给专业运营方进行经营和管理,一定期限后再转让回政府或企业。

TOT模式的特点是:项目的所有权在整个过程中归政府或企业所有,专业运营方负责项目的经营和管理。

案例:英国的伦敦地铁就是采用了TOT模式。

伦敦地铁由伦敦地铁公司负责建设,建设完毕后转让给运营方进行运营和管理。

项目合同期满后,伦敦地铁公司重新获得了地铁的所有权。

4. TBT(Transfer-Build-Transfer,转让-建设-转让)是指政府或企业委托给合作方进行特定项目的经营和管理,合作方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完成项目的建设和运营,然后将项目转让给政府或企业。

TBT模式的特点是:资金由合作方提供,合作方负责项目的建设和运营。

案例:香港的尖沙咀东水务项目就是采用了TBT模式。

香港特区政府与合作方签订了合同,合作方负责尖沙咀东地区的供水、排水和处理废物的经营和管理。

沙角B电厂BOT投融资案例分析

沙角B电厂BOT投融资案例分析

沙角B电厂建设项目一、项目背景介绍:沙角发电厂是中国华南地区最大的火力发电基地,总装机容量达到了388万千瓦。

发电厂座落于珠江入海口的东岸,即深圳湾附近。

发电厂由相互毗邻的A,B,C三座分厂组合而成。

本文讨论分析的沙角B电厂是其中唯一一家,同时也是我国第一例采用BOT(Build-Operate-Transfer,建设-运营-移交)合作模式建成的发电厂。

众所周知,深圳作为我国改革开放的排头兵,在经济发展上曾经创造过举世瞩目的“深圳速度”,然而在我国近三十年的发展中,更为重要的是起了一个试验点的作用。

许多世界先进的合作模式与发展模式都在这里进行试验,如沙角B电厂的BOT合作模式(我们小组认为该经营模式类似于“借鸡下蛋”):沙角B电厂由深圳经济特区电力开发公司(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前身)与香港合和电力(中国)有限公司于1985年合作兴建,1988年4月正式投入商业运行。

装机容量为2*35万千瓦。

锅炉及其辅助设备均为日本东芝株式会社制造。

1999年8月,香港合和电力(中国)有限公司在运营十年后将电厂正式移交给深圳市广深沙角B电力有限公司,该公司股东为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持股64.77%)和广东省电力集团公司(持股35.23%)。

2002年10月,广东省电力集团公司将所持的35.23%股份公开拍卖,广州发展实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14亿元人民币的成交价创造了中国拍卖史上的最高成交纪录!二、项目投资结构:深圳沙角B电厂采用了中外合作经营模式,合作期为10年。

合资双方分别史:深圳特区电力开发公司(中方),合和电力(中国)有限公司(外方,一家在香港注册的专门为该项目而成立的公司)。

在合作期内,外方负责安排提供项目的全部外汇资金,组织项目建设,并且负责经营电厂10年。

外方获得在扣除项目经营成本、煤炭成本和付给中方的管理费后全部的项目收益。

合作期满后,外方将电厂的资产所有权和控制权无偿转让给中方,并退出该项目。

bot工程融资方案案例分析

bot工程融资方案案例分析

bot工程融资方案案例分析一、引言以BOT模式(Build-Operate-Transfer)投资和建设的基础设施项目已经成为全球范围内最受欢迎的投资模式之一。

该模式的优势在于可以有效分配投资风险和降低投资者的资金压力,同时能够吸引更多的私人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建设。

本文将以BOT工程融资方案案例进行分析,探讨BOT模式在基础设施领域的应用,并提出相应的融资建议。

二、案例背景某市举办了一次基础设施投资项目招标会,其中包括一条长跨度跨海大桥的建设项目。

该市政府希望通过引入BOT模式,吸引更多的私人资本参与项目建设,并希望民营企业或外资企业可以提出具体的BOT工程融资方案。

三、BOT模式在基础设施领域的应用BOT模式是基础设施建设中常见的融资与运营模式,其核心内容是:政府及其相关部门通过招标、竞标等方式引入民间资本,由其投资兴建一定的基础设施,并在规定的运营期限内进行运营。

运营期限结束后,基础设施的所有权、经营权转移给政府或政府指定的单位。

该模式有以下几个特点:1. 省钱:政府无需大规模出资,可以通过引入民间资本减轻财政压力;2. 高效:由专业公司承担建设和运营,可以有效提高项目的效率和管理水平;3. 分散风险:投资者在建设和运营期间承担相应的风险,政府可以将风险分散给投资者;4. 提高服务水平:引入市场化运作机制,有助于提高服务水平和管理效率。

四、具体案例分析1. 项目规模及建设内容大桥项目的全长为10公里,跨海距离为5公里,包括桥梁、主塔、桥面、引桥等;同时还需要配套建设路基、隧道和桥梁等。

预计总投资约为50亿人民币。

2. 项目资金来源政府部门拿出一部分资金并购买项目服务年限,同时还需要通过BOT模式引入社会资本进行项目建设和运营。

3. 项目收费模式大桥项目将实行跨海通行费制度,由运营商自行制定并报批。

4. 运营期限运营期限为30年,运营商在此期限内负责对大桥的维修、保养和管理。

5. 政府回收期政府购买服务年限后,通过大桥通行费向运营商每年支付一定资金,直至政府购买服务年限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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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T项目融资结构及其案例摘要:文章介绍了BOT(Build-Operate-Transfer)方式是指建设方承担一个既定的工业项目或基础设施,包括建造、运营、维修和转让。

建设方在一个固定的期限内运营设施并且补允许在该期限内收回对该项目的投资、运营、维修费及其它费用。

建设方在限定的期满后,将该项目转让给项目方的政府。

还有BOT投资方式分析。

BOT的特点,BOT提出程序,运用BOT的难点等。

关键词:BOT ; 特许合同谈判; 项目管理一、BOT的含义BOT的含义是建设—经营—转让,产生于80年代,是国际工程承包市场上出现的一种带资承包方式。

80年代以后,各国大型基础设施的需求不断增长,而政府部门却缺乏足够的建设资金,为筹措基础设施的建设资金,一些国家的政府力促公共部门与私营企业合作,从而产生了BOT投资合作方式,进而被引仲到国际经济合作领域。

BOT的实质是一种债权与股权相混合产权,它是由项目构成的有关单位(承建商、经营商及用户)组成的财团所成立的一个股份组织,对项目的设计、咨询、供货和施工实行一揽子总承包。

项目竣工后,在特许权规定的期限内进行经营,向用户收取费用,以回收投资、偿还债务、赚取利润。

特许权期满后,财团无偿地将项目交给政府。

运用BOT方式承建的工程一般都是大型资本、技术密集型项目,主要集中在市政、道路、交通、电力、通信、环保等方面。

二、BOT投资方式分析1、建设。

在BOT中,Build是建设,其含义就是直接投资。

在通常情况下,投资者根据东道国的法律、法规,按照一定的出资比例与东道国共同组建股份公司或企业等,这种公司或企业即为双方成立的合资经营公司。

但是,运用BOT方式,在投资方面具有形式多样、选择灵活的特点,具体表现是:(1)允许投资者出资举办新企业,也可以通过购买产权等方式在旧企业占有股份,达到成立合资经营公司的目的。

(2)可以成立股权式的合营公司,也可以成立无股权式(即契约式)的经济组织,还可以成立合资股权加契约式的实体等等。

(3)成立公司,可以构成一个独立的实体,具备法人资格,也可以不构成独立的实体,而成为一种不具备法人地位、相对独立的经济组织。

(4)投资比例根据东道国的起点要求,由投资者自主决定,可以独资,也可以合资或合作经营。

2、经营。

BOT中的Operate是经营,其含义是企业的运转、操作和管理。

经营方式包括以下几种:(1)独立经营(Independent),即由外商独资经营自负盈亏。

这种方式有利于我国学习外商的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

同时,对于东道国来说,仅仅利用税收及使用费和提供材料供应即可增加收入,而不承担任何经济风险。

(2)参与经营(Participate in the operation)。

按照国际惯例,参与经营即由投资者和东道国共同成立股权式的合营企业,合营企业成立董事会,依照合同、章程的规定,决定重大问题,并决定任命或聘任总经理,负责日常的经营管理工作。

(3)不参与经营(Do not participate in the operation),即经合营或合作双方商定,委托所在国一方或聘请第三方进行管理工作,投资方不参与经营,采用这种方式一般都是以固定的收益保障作为前提条件的。

3、拥有。

BOT还有两个演化方式:BOO和BOOT,这另一个“O”是Own,即拥有。

拥有是指拥有独立的财产权,在法律上意指拥有起诉权和应诉权,即拥有合营的公司或企业,以法人全部财产承担责任。

通常,拥有是与风险并存的,拥有多大的所有权,也就意味着承担多大的风险。

拥有的方式包括以下三种:一是部分拥有。

通常为合资形式,合资双方谁的投资比例高,分利就多,而风险也随之增加。

二是全部拥有。

通常为独资形式,当外商投资比例增大至百分之百时,利润独享,独自承担风险。

三是不拥有,或称放弃拥有,通常适用于合作经营。

在这种情况下,外商为了避免风险,在投资过程中并不极力推崇拥有,而是寻求放弃权力以换取固定的报酬来避免风险。

由此可见,拥有是与风险相联系的,而风险与经营紧密相关。

实际上,在合资或合作经营中,利润、风险等等问题都是经营的结果。

所以,这第二“O”是可有可无的。

BOT之所以能成为主导方式而流行世界,原因也正在这里。

4、财产转移(Property transfer)。

BOT中的Transfer是指财产转移。

这是采用BOT投资方式与其它投资方式相区别的一个关键所在。

采用BOT投资方式,可以合资经营、合作经营、独资经营。

但是,在经营期满以后,都会遇到投资方如何将财产转移给东道国一方的问题。

在通常情况下,合作经营(契约式、或包括契约加股权式的合营企业),投资方大都远在经营期满以前,通过固定资产折旧及分利方式收回了投资。

故此,大部分契约中都规定合营期满,全部财产无条件地归东道国所有,不另行清算。

可以说,这里的转移是无条件转移。

合资经营(股权式)的特征是投资双方按照投资比例(股份)共同经营,共享利润,共担风险。

在合营期内,即使出现亏损也不允许一方收回其投资本金。

合营期满后,如双方不再继续合资经营,则对财产、债仅、债务进行清算并分配剩余财产。

对原有企业的处理是转售、有价出让或拍卖。

东道国要获得企业,可以用自己应分得的一部分剩余财产去折抵,或追加投资去进行购买,BOT方式认为这是一种买卖行为。

在合资经营的BOT方式中,经营期满后,原有企业转移给东道国,但是这种转移是一种有条件转移,条件如何,由双方在合资前期谈判中商定。

外商独资经营的转移也采用这种有条件转移。

BOT投资方式是一个系统方式,它跨越独资、合资与合作之间的界限,可以运用各种各样的投资方法。

而最大特点是可以以物引资,这特别适合发展中国家的国情。

三、BOT的特点BOT自进入投资领域后,很快就为投资国和东道国所认识和接受。

实际上,80年代以来,世界上一些国家,特别是亚洲一些国家或地区都采用BOT方式来吸引外资加快基础设施,改善本国的投资环境。

BOT作为国际项目融资方式的创新模式,其特点如下:首先,BOT投资项目规模大,经营周期大。

BOT投资项目一般都是由多国的十几家或几十家银行或金融机构组成银团贷款,再由一家或数家承包商组织实施。

一方面,利用这种方式可以拓宽吸引外资的渠道,并且银团贷款市场上融资技术颇多创机关报,如处率结构的灵活多变、资金风险的调节控制以及融资组合的弹性选择等,有利于降低融资成本,并可带来先进的技术、设备和管理经验等等;另一方面,从与东道国政府协商谈判、进行可行性研究,到经营周期最终结束,时间跨度往往达数年、数十年甚至更长,因此不可避免地存在着多种风险,如政策变动、贸易和金融市场变动等等。

其次,投资难度大。

每个BOT投资项目都各具特点,一般均无先例可循,对于承包商来说,他遇到的每一个 BOT项目都是一个新课题,都得从头开始研究,这无疑加大了投资的难度。

再次,各方协作难度大。

BOT投资项目的规模决定了参加方为数众多,它要求参加方都参与分担风险和管理。

参加BOT投资项目的各方只有能力合作才能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如期竣工。

由于BOT项目通常会在私人部门(通常以专门设立的项目公司的形式)和多个公有部门(通常是政府部门和其控制的国有企业)建立长期性的、复杂的合同关系,BOT项目的成功依赖于政府部门对BOT项目的有效组织,依赖于政府一方各个部门的协调和配合以及政府顾问部门的高质量的工作。

BOT项目的组织工作是决定项目进展同时是降低项目前期费用的决定因素。

BOT项目组织的基本结构在基础设施的BOT项目中,通常采用以下的项目组织结构:1.招标委员会(Tender Board)招标委员会为项目招标最高决策机构,它一般是经过政府授权为某一项目招标特别设立的临时机构。

招标委员会的主任一般由项目所在地区或城市的主管领导担任,成员包括项目设计的各主要政府部门和签约单位的主要决策人员。

由于基础设施BOT项目设计许多外部的政府条件和承诺,招标委员会的组成应能反映项目结构的特点。

一般而言,在中国的BOT项目会涉及到以下的主要政府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如在城市净水厂的项目中,主管部门通常是城市的市政管理委员会或城市的建设委员会);计委(主要的项目审批部门);物价局(项目公司产品的定价和生产要素的价格问题);土地局(项目用地);规划委员会或建设委员会(项目的设计和建设);财政局(可能的补贴问题和税费问题);税务局(税收问题);外管局(外汇问题);项目的国有一方签约单位及其主管部门。

委员会组成的合理性和成员的权威性,直接影响项目的进度和最终成败。

招标委员会在项目初期将批准招标原则,在出售招标文件前批准招标文件,在评标结束后批准评标结果,在谈判结束后向中标人授标并与之签订项目协议。

2.招标办公室(Tender Office)招标办公室是招标委员会的常设工作机构,负责项目的日常组织工作。

招标办公室的成员通常为招标委员会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人员,这种安排有利于招标办公室与招标委员会成员的及时沟通。

办公室主任一般由政府指定的负责运作的职能部门的领导担任。

办公室将在顾问班子的支持下开展工作,包括为招标委员会准备待批准的文件和同投标人进行交流。

招标办公室主要负责项目条件(特别是需政府部门提供的)的实际落实,协调与政府各相关部门和签约单位的关系。

3.以牵头顾问为首的顾问班子(Consultant team)顾问班子是BOT项目或类似基础设施项目中不可或缺的角色。

因为融资招标需要招标方和投标方的有效沟通,一般情况下,政府缺少专业知识和经验,也没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需要顾问的协助。

除牵头顾问外,顾问班子的常见成员包括:技术顾问(Technical Advisor);财务顾问(在某些情况下,其职能由牵头政府顾问承担);法律顾问(通常包括国内和国际顾问)。

顾问班子应是一个有机整体,招标办公室、法律顾问、财务顾问和技术顾问的工作应该协调一致,牵头顾问应保证实现这一点,并将就项目结构的设计等问题提供咨询意见,起草招标文件以及回答投标人关心的问题。

在顾问班子中,牵头顾问起主导作用,类似上市或购并项目中的投资银行的地位,一般由投资咨询公司担任。

牵头顾问的作用体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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