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电缆工作票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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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电网公司工作票技术规范(线路部分)--工作票执行规定

南方电网公司工作票技术规范(线路部分)--工作票执行规定

南方电网公司工作票技术规范(线路部分)--工作票执行规定工作票执行规定1 一般规定1.1 在电力线路上工作,应填用工作票或中头或电话命令执行,其方式有下列三种:a) 线路第一种工作票(见附录B);b) 线路第二种工作票(见附录C);c) 口头或电话命令。

1.2 具有法人资格的外单位在运行中线路进行基建、大修、改造施工前,必须向运行部门提交批准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组织措施,由运行部门对施工单位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1.3 有关工作票的执行按工作票流程图(见附录A)进行。

2 根据任务确定工作负责人及工作班人员2.1 班组或主管部门依据工作计划或命令,根据工作具体情况确定熟识设备及了解现场情况的人员担任该项工作负责人。

2.2 确定工作负责人后,应对工作负责人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明确工作任务、工作地点和工作要求的安全措施,必要时应实地观察。

并根据工作负责人的要求,确定工作班人员。

2.3 工作负责人安全责任:a) 负责提出正确完备的工作所需的安全措施;b) 结合实际对工作班人员进行工作前技术及安全措施交底;c) 检查核实已完成安全措施是否符合工作要求;d) 按照工作方案进行有效的组织工作;e) 督促、看护本工作班人员遵守本标准的规定的要求;f) 检查工作班人员(变动)是否合适和精神状态是否良好。

3 工作票的选用3.1 工作负责人根据工作任务、工作地点和工作要求的安全措施等情况选用办理工作票。

3.2 填用第一种工作票的工作为:影响一次设备运行方式的工作,即不管一次设备原来在什么应用状态,凡是造成一次设备不能投入运行的工作必须填用第一种工作票。

3.3 填用第二种工作票的工作为:不影响一次设备运行方式的工作,即不管一次设备原来在什么应用状态,凡是不造成一次设备不能投入运行的工作必须填用第二种工作票。

3.4 口头或电话命令的工作为:事故抢修、紧急缺陷处理(设备在8h内无法恢复的,则应办理工作票)。

4 工作票安全措施的填写4.1 填写工作票应对照接线图或模拟图板,填写设备名称、编号应与现场实际的名称和编号相符合。

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工作票实施细则

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工作票实施细则

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工作票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作票的填用和执行,加强工作票的治理和考核,严格现场安全治理和工作秩序,提高安全作业水平,防止发生人员责任事件,保证现场作业安全,依据《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国家电网安监〔2009〕664号,以下简称《安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吉林省电力工作票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所属生产性企业和单位。

各级生产人员必须熟悉本《细则》,并严格贯彻执行。

第二章一样规定第三条工作票的种类及填用本《细则》规定的工作票种类包括:电气工作票(第一种工作票、第二种工作票、工作任务单、带电作业工作票、事故应急抢修单、二次工作安全措施票)、安全施工作业票和动火工作票(一级动火工作票、二级动火工作票),其中电力电缆工作票、配电站(开闭所)第一种工作票、带电作业工作票、事故应急抢修单、二次工作安全措施票、安全施工作业票和动火工作票属于专用工作票。

必须严格按照《安规》相关条款的规定,认真填用各种工作票,严禁无票作业和错误使用工作票种类进行作业,确保作业安全。

(一)变电部分第一、二种工作票1.填用第一种工作票的工作为:(1)高压设备上工作需要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者。

(2)二次系统和照明等回路上的工作,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者或做安全措施者。

(3)高压电力电缆需停电的工作。

(4)其它工作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或要做安全措施者。

以下设备同时停、送电,能够使用同一张第一种工作票:属于同一电压、位于同一平面场所,工作中可不能触及带电导体的几个电气连接部分(一个电气连接部分是指电气装置中能够用隔离开关同其它电气装置分开的部分,下同);一台变压器停电检修,其断路器也配合检修;全站停电。

在一个电气连接部分同时有检修和高压试验时,能够填用一张第一种工作票,但在高压试验前应得到检修工作负责人的许可。

2.填用第二种工作票的工作为:(1)操纵盘和低压配电盘、配电箱、电源干线上的工作。

工作票实施规范(输电部分)

工作票实施规范(输电部分)
5.3.2编号:按一般规定执行。
5.3.3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填写该项工作的工作负责人姓名和联系电话。
5.3.4单位和班组:填写工作负责人所在班组名称或外单位名称。班组与厂站属于同一主管单位(工区、队所、车间等,或施工单位)的可不填单位名称。多班组参加工作时应分别注明班组名称。
5.3.5工作负责人及工作班人员总人数共人:填写包括工作负责人在内的所有工作人员的总数。
5.1.10工作票一式两联,一联由工作负责人保存,一联由工作许可人保存,两联编号相同。工作票及其附属单、安全技术交底单、现场勘察记录和线路工作接地线使用登记管理表的幅面宜采用A3或A4纸。
5.1.11工作票的编号应连续并可追溯。编号规则如下:
a)生产信息系统工作票自动生成编号由4段信息组成:“年(4位数字)-月(2位数字,不足两位数时前加0)-种类号(S+数字)-流水号(3位数字,不足3位数时前加0)”组成;非自动生成工作票编号时,在上述4段信息整体前加大写的“S”,流水号独立编号,工作票上的最小单位名称内不允许编号重复。
5.1.3工作票上的签名人员,应在纸质工作票上或工作票信息系统上清晰完整地签署姓名,并准确填写日期和时间。在办理许可、间断、变更、延期、终结等手续时,通过当面方式办理的应本人签名,通过电话、派人和信息系统等其他方式办理的,经双方确认和同意后可代签名,如:“张三(李四代签)”。
5.1.4工作票上的栏目若无需填写或者确无内容,签名和数字项应划上斜线“/”,内容项应填写“无”。
5.3.8工作班人员(不包括工作负责人):工作班不分组时应填写除工作负责人以外的所有工作人员(包含工作人员、参与工作的厂家人员以及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姓名。工作班分组时,填写工作小组负责人姓名,并用括号加数字在小组工作负责人后面注明包括该小组工作负责人在内的小组总人数。工作负责人兼任一个工作小组负责人时,应重复填写工作负责人姓名。

电力电缆工作票实施细则

电力电缆工作票实施细则

附件3:
电力电缆工作票实施细则
1 电力电缆工作票
1.1 变电站(含配电站、环网柜、箱式变)至架空线间或变电站(含配
电站、环网柜、箱式变)间的连接电缆检修试验等工作,应办理电力电缆工
作票(见附录一)。

1.2 电缆工作申请
进行电力电缆的工作前应做好现场勘察,电缆工作的停电申请由设备维
护管理部门或施工部门按设备停电申请的有关规定,向调度部门提出,并附
现场勘察单。

经调度部门批准后,工作票应在工作前一日交给调度和变(配)
电站值班员。

临时工作可在工作开始前直接交给调度和变(配)电站值班员。

1.3 电缆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的要求
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负责人应由分场、工区(所)熟悉人员技术水平、
熟悉设备情况、熟悉《安规》(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电力线路部分)的
生产领导人、技术人员或经厂、局主管生产领导批准的人员担任。

工作票签
发人和工作负责人的聘任参照电气和线路工作票有关责任人聘任条件和程
序,发文公布聘任。

1.4 工作许可人审票时发现票面不合格,应退回工作票签发人补充完善
或作废重新开票。

工作中工作负责人发现工作票有错误,或者对工作票内容有疑问时,均
应立即向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许可人询问清楚,必要时应要求纠正或作详细
补充并签名,方可继续工作。

1.5 禁止在只经开关断开电源的电力电缆上工作,必须拉开刀闸,使工
作地段的各方面至少有一个明显的断开点。

对无法直接观察到明显断开点的
组合电器,检查开关、刀闸是否确已断开,除观察装在组合电器控制柜上的
49。

陕西省电力公司“两票”管理规定及考核实施细则

陕西省电力公司“两票”管理规定及考核实施细则

陕西省电力公司“两票”管理规定及考核实施细则1 总则1.1 工作票、电气倒闸操作票(以下简称“两票”)是保证工作人员人身安全及防止误操作等电力生产事故发生的有效措施。

工作票是准许在电气设备及其相关场所进行工作的书面命令,电气倒闸操作票是从事电气设备操作的依据。

为便于“两票”的执行、检查与考核,依据《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线路部分)》和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有关的标准、制度、条例,结合陕西省电力公司(以下简称省公司)安全生产实际,重新修订《陕西省电力公司“两票”管理规定及考核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本《细则》属陕西省电力公司安全生产强制性规定,适用于公司系统在运用中的发电、输电、变电、配电和用户电气设备上的工作(不含供电所低压电气作业)。

1.2 “两票”采用下列统一格式(含附属票)1.2.1电气倒闸操作票。

1.2.2 变电站第一种工作票。

1.2.3变电站第二种工作票。

1.2.4 电力线路第一种工作票。

1.2.5 电力线路第二种工作票。

1.2.6 电力电缆第一种工作票。

1.2.7 电力电缆第二种工作票。

1.2.8配电线路第一种工作票。

1.2.9配电台区专用工作票。

1.2.10变电站带电作业工作票。

1.2.11电力线路带电作业工作票。

1.2.12 事故应急抢修单。

1.2.13 工作附属票(1)线路停、送电申请书(简称“停送电申请”),是输配电线路停、送电业务联系的依据,是输配电线路工作的附属票,一式二份,分别由许可人、停送电联系人收执。

禁止用“停送电申请”替代输配电线路工作票。

(2)二次工作安全措施票,是在二次系统上工作时,需要在运行设备的二次回路上进行拆、接线工作,或者在对检修设备执行二次隔离措施时,需拆断、短接和恢复与运行设备有联系的二次回路工作中填用。

与变电站第一、二种工作票、变电事故应急抢修单配套使用。

(3)工作任务单由检修施工现场的组织管理者、班站长或工作负责人、值班负责人填发,一式二份,分别由填发人、小组工作负责人收执,与工作票、事故应急抢修单配套使用。

电气工作票实施细则

电气工作票实施细则

电气工作票实施细则目录1. 总则-----------------------------------------12. 一般规定-------------------------------------1工作票的使用和执行--------------------------62.4 工作票的有效期和延期------------------------93. 动火工作票管理-------------------------------93.1 动火工作级别划分----------------------------93.2 动火工作管理规定----------------------------94. 工作票的检查、统计和保管---------------------124.1 一般要求------------------------------------124.2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不合格工作票------------135. 工作票格式-----------------------------------151. 总则1.1 为了规范各类工作人员的作业行为,保证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依据国家电网公司颁布的《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国网安监[2009]664号)和国家电网公司PMS生产管理系统工作票填写要求,对公司系统内现执行的《电气工作票实施细则》(黑电安环部【2005】269号)进行了修订,新版《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电气工作票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1.2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生产性企业和单位。

上述企业和单位各级生产人员必须熟悉本《实施细则》,并严格遵照执行。

1.3 本《实施细则》是对《电力安全工作规程》中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章节的细化和补充。

1.4各生产性企业和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补充条款和细则,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1.5 本《实施细则》由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安全监察质量部负责解释。

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电缆工作票填写与使用规定讲义

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电缆工作票填写与使用规定讲义

附件2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电缆工作票填写与使用规定2014年9月目录1 总则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 电缆第一种工作票的填写与使用 .. 错误!未定义书签。

3 电缆第二种工作票的填写与使用 . 错误!未定义书签。

34 电缆事故紧急抢修单的填写与使用错误!未定义书签。

1总则1.1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范围内从事电力电缆工作或外来施工单位承接公司电力电缆工程的施工作业。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Q/GDW 1799.2—2013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线路部分(以下简称“线路安规”)Q/GDW 1799.1—2013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以下简称“变电安规”)Q/GDW 09-010-2012-22001 工作票管理标准国网上电司调控〔2014〕194号上海市电力系统调度控制规程1.3 填用第一种工作票的工作为:1.3.1 电力电缆需停电的工作。

1.4 填用第二种工作票的工作为:1.4.1 不需要停电的高压或低压电缆线路、电缆分支箱、充油电缆线路的供油系统和换位箱上工作。

1.4.2 带电打开变、配电站间隔网门查勘电缆工作。

1.4.3 不需要停电的工井、电缆沟、电缆桥架、电缆栈桥或隧道内进行的工作。

1.4.4 不需要停电的补挂或更换运行中电缆铭牌的工作等。

1.5 填用事故紧急抢修单的工作为:1.5.1 电缆线路发生停电事故必须进行紧急抢修工作或进入抢修流程的紧急缺陷处理的工作。

1.5.2 事故处理后非连续进行的事故修复工作,应使用工作票并履行工作许可手续。

1.6 填写与签发工作票的一般规定- 1 -1.6.1填写与签发工作票时必须认真核对工作任务书(设计书)、批准的停役申请书、电系运行图、设备变动竣工报告、变电站装置图、继电保护资料等,必要时应到现场实地勘察。

现场勘察应填写现场勘察记录。

1.6.2 工作票填写与签发应通过PMS系统的“工作票”模块来生成;事故紧急抢修单可手书等形式进行填写与签发,票面格式应与PMS 系统生成的工作票一致。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电气工作票、倒闸操作票执行规定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电气工作票、倒闸操作票执行规定

附件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电气工作票、倒闸操作票执行规定1 总则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与定义 (1)4 “两票”通用管理规定 (2)5 变电站倒闸操作 (3)5.1 一般规定 (3)5.2 倒闸操作票填写及要求 (4)5.3 倒闸操作执行程序 (7)5.4 操作队对无人值班变电站的操作要求 (8)6 电力线路倒闸操作 (8)6.1 倒闸操作票填写及要求 (8)6.2 倒闸操作执行程序 (9)7 工作票 (9)7.1 工作票填写基本要求 (9)7.2 变电站第一种工作票 (10)7.3 变电站分工作票 (13)7.4 变电站第二种工作票 (14)7.5 变电站带电作业工作票 (14)7.6 电力线路第一种工作票 (14)7.7 电力线路工作任务单 (17)7.8 电力线路第二种工作票 (17)7.9 电力线路带电作业工作票 (18)7.10 现场勘察记录 (19)7.11 电力电缆第一种工作票 (20)7.12 电力电缆第二种工作票 (21)7.13 变电站、电力线路事故应急抢修单 (21)7.14 二次工作安全措施票 (22)7.15 变电站现场勘查记录 (23)7.16 变电站(线路)一级动火工作票 (23)7.17 变电站(线路)二级动火工作票 (24)附录操作票、工作票填写示例 (25)1 总则1.1为了规范电气工作票和倒闸操作票(以下简称“两票”)的填写和执行标准,加强“两票”的管理和考核,提高“两票”填写和执行的正确率,防止发生人员责任的人身、电网和设备事故,规范工作现场安全管理和工作秩序,提高安全作业水平,特制定本规定。

1.2 本规定适用于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系统调度及输、变、配电工作中的各类倒闸操作和电气工作。

附录中所示各类倒闸操作票、电气工作票仅作为填用示例,不作为正式执行的依据。

所属各单位可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

1.3 本规定由山东省电力公司安全监察质量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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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电力电缆工作票实施细则1 电力电缆工作票1.1 变电站(含配电站、环网柜、箱式变)至架空线间或变电站(含配电站、环网柜、箱式变)间的连接电缆检修试验等工作,应办理电力电缆工作票(见附录一)。

1.2 电缆工作申请进行电力电缆的工作前应做好现场勘察,电缆工作的停电申请由设备维护管理部门或施工部门按设备停电申请的有关规定,向调度部门提出,并附现场勘察单。

经调度部门批准后,工作票应在工作前一日交给调度和变(配)电站值班员。

临时工作可在工作开始前直接交给调度和变(配)电站值班员。

1.3 电缆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的要求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负责人应由分场、工区(所)熟悉人员技术水平、熟悉设备情况、熟悉《安规》(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电力线路部分)的生产领导人、技术人员或经厂、局主管生产领导批准的人员担任。

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负责人的聘任参照电气和线路工作票有关责任人聘任条件和程序,发文公布聘任。

1.4 工作许可人审票时发现票面不合格,应退回工作票签发人补充完善或作废重新开票。

工作中工作负责人发现工作票有错误,或者对工作票内容有疑问时,均应立即向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许可人询问清楚,必要时应要求纠正或作详细补充并签名,方可继续工作。

1.5 禁止在只经开关断开电源的电力电缆上工作,必须拉开刀闸,使工作地段的各方面至少有一个明显的断开点。

对无法直接观察到明显断开点的组合电器,检查开关、刀闸是否确已断开,除观察装在组合电器控制柜上的位置显示器外,还应查看组合电器就地装设的机械位置指示器确证,若有外伸连杆的,还要查看拐臂位置是否到位。

因设备型号各异,各单位应根据设备的情况制定具体规定。

1.6 填用电缆工作票的工作,须经值班调度员或工区值班员许可,如要进入变(配)电站工作,还须经过变(配)电站值班许可人的许可后,方可开始工作。

电缆工作票一式多份,由值班调度、变(配)电站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各执一份。

1.6.1 进入变(配)电站工作,应先取得当值调度员许可命令后,方可到变(配)电站办理许可手续,办理工作终结手续时步骤相反。

哪里发布的许可命令,终结报告时仍向哪里汇报终结。

1.6.2 当接地线已拆除,未向工作许可人报告工作终结前,发现新的缺陷或遗留的问题必须处理时,应重新验电接地,做好安全措施后方可处理;若已向许可人报告终结,发现新的缺陷或遗留的问题必须处理时,则必须重新填写工作票,并履行工作许可手续,做好安全措施后方可处理。

1.7 工作期间,工作负责人可指定分组工作负责人,工作负责人不得离开工作票所列区域;若确需离开,应经工作票签发人同意,指派新的工作负责人,并通知值班调度员和变(配)电站值班员。

变更的工作负责人双方应做好现场工作交接,并通知全体工作人员。

若工作票签发人不在现场时,可以电话变更,由新工作负责人、值班调度员和变(配)电站值班员分别代为签字。

1.8 外单位或本局无电力电缆工作票签发人的车间,要在电力电缆上进行工作时,工作票应由管辖该设备的单位签发,施工单位应书面向签发单位提出工作任务、人员状况和安全措施要求,经工作票签发单位审查符合现场条件后签发工作票,并办理许可手续。

工作票签发单位对工作票上所填工作任务的必要性和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负责;施工单位对工作班人员情况、精神状态以及施工作业中的安全负责。

无相应资质的外单位的人员不能担任电缆工作的工作负责人。

具备相应资质的外单位承包相关工作,签订了安全协议的,其符合工作负责人条件的人员可以担任工作负责人,但需经厂(局)安监部门审查确认,书面通知有关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许可人,同时管辖设备的单位要派熟悉现场的人员监督安全措施的实施。

1.9 尚未竣工但已形成电气上连接的电力电缆工程,若要在该设备上工作,必需填用电缆工作票。

1.10 同类型工作是指电缆的电压等级、工作目的和地点完全相同并同时停送电的工作。

其中部分相同,不能称为同类型工作。

几条电缆上不同类型的工作,不得使用同一张电缆工作票。

在不变更或不增设安全措施的情况下,若需扩大工作任务,可由工作负责人通过调度许可人,并在工作票备注栏内填入扩大的工作任务。

若须变更或增设安全措施,则应填用新的工作票,并重新履行工作许可手续。

1.11 事故紧急处理是指对可能扩大事故范围、危及人身安全、造成火灾或设备严重损坏的故障进行隔离处理的工作。

事故紧急处理可不填用工作票,但必须指定工作负责人,经值班调度员和变(配)电站值班许可人的许可,做好安全措施,方可工作。

上述情况应记入调度值班记录簿。

如事故紧急处理超过八小时的,应办理工作票。

工作票的计划工作时间和许可开始工作时间从开始事故紧急处理时起算。

1.12 电缆工作票中变(配)电站工作结束,工作现场已清理完毕,经工作许可人验收合格,工作班人员已全部撤离现场后,由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分别签名,并由工作许可人(值班员)盖“工作结束”章;工作票所列临时遮拦、标示牌已拆除,恢复常设遮拦后,由工作许可人(值班员)盖“工作票终结”印章。

电缆线路所有工作结束,所有相关变(配)电站办完“工作结束”手续,工作班所挂的接地线和其他安全措施全部拆除后,方可向调度汇报工作任务全部完成,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盖“工作票终结”章。

作废的工作票盖“作废”章。

印章盖在工作票第一页右上角。

1.13 地调、配调和变(配)电站应将电缆工作票的编号、工作负责人、工作任务、许可工作时间、完工时间及工作负责人变动情况记入工作票登记簿(见附录二)。

2 电力电缆工作票的填写说明工作票由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填写,工作票签发人不能兼任本项工作的工作负责人。

2.1 电力电缆工作票票面要求2.1.1 电力电缆工作票应事先统一编号(或微机自动编号)采用A4纸单面印制(事先印制的电力电缆工作票,采用A3纸双面印制);标题用宋体2号字,其他用仿宋小4号字;页边距为上下左各25mm,右20mm。

2.1.2 填写工作票应字迹清楚,不得任意涂改(包括刮、擦、改),填写中若出现个别错、漏字需要修改时,应在错字上划两道横线,漏字可在填补处上、下方作“∧”或“∨”记号,然后在相应位置补上正确或遗漏的字,字迹应清楚,并在错漏处盖上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许可人扁形红色印章,以示负责。

但对设备名称、编号、动词不得涂改。

2.1.3 手工填写的工作票,工作票上安全责任人员签名必须采用手写方式。

2.1.4 计算机网络办理工作票的方式,工作票在现场办理许可前的签名(如签发、收到工作票),可以采用计算机输入,但应具备身份识别(加密码)的功能。

其他各项和现场办理许可等的签名,均应采用手签形式。

2.2 “工作班人员”栏的填写工作班成员(包括临时工、民工)的姓名以空格填满为止,若不够填时,应把各小组的负责人(监护人)姓名全部填入,并填明总人数(含工作负责人)。

2.3 “停电线路名称或设备名称”栏的填写2.3.1 电缆工作需要全线或某分支线全线停电,填线路电压等级、名称或分支线名称。

2.3.2 电缆工作需要部分干线(包括所属分支线)停电,填电压等级、线路名称和起止杆塔号。

2.3.3 电缆工作需要同杆架设多回线路中部分线路停电的工作,此栏还应填明停电检修线路的双重称号即:线路名称、左线或右线和上线或下线的称号。

面向线路杆塔号增加的方向,在左边的线路为左线,在右边的线路称为右线。

2.3.4 变(配)电站的工作地点应填明变(配)电站名称、设备电压等级和双重名称,具体工作地点。

2.4 “工作地段(地点)和工作任务”栏的填写线路侧应填明工作地段的线路电压等级、名称和杆号;变(配)电站侧的工作地点应填明变(配)电站名称、设备电压等级和双重名称,具体工作地点。

工作地点对应的工作任务项目(如电缆试验、制作电缆头等等)应明确。

2.5 “安全措施”栏的填写2.5.1 需要停电的设备应由车间停送电联系人事先向调度部门提出停电申请,经批准后由值班调度员按照《安规》(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第5章:“线路作业时发电厂和变电所的安全措施”中的第5.1条(第91条)规定执行。

此时,在工作票该栏仍应写明厂、站名及应断开开关、刀闸及熔丝,应合接地刀闸(应挂接地线),表示该电缆应转检修状态。

2.5.2 “应断开开关、刀闸及熔丝,应合接地刀闸(应挂接地线)”要与“变(配)电站或线路的名称”栏相对应。

断开(包括前已断开)的开关、刀闸、跌落熔丝和变(配)电站应合上接地刀闸(包括前已合上)、装设的接地线(包括前已装设),还包括应取下、断开(包括前已取下或断开)的电压互感器低压侧熔丝、低压侧开关。

断开的开关、刀闸和合上接地刀闸应有名称和编号,应挂接地线必须注明准确地点。

2.5.3 “工作班应挂接地线”栏应填写电缆线路侧工作地段各端为防止可能送电到停电电缆应挂的接地线,包括为防止感应电压等加挂的接地线。

接地线装设点的线路电压等级、名称及杆号(注明方向)应明确。

统计接地线共有组数时,以一个编号接地线为一组。

在接地线装设和拆除后由执行人签名。

2.5.4 “应装绝缘档板、应设遮栏、应挂标示牌”栏包括为防止触电而需加放的绝缘挡板的填写。

工作票填写人应根据《安规》的规定和工作的需要提出要求。

2.5.5 “注意事项”栏由工作票签发人写具体安全措施,应考虑防止触电、机械伤害、高处坠落、防止相位搭错等人身安全要求以及设备安全的措施,安全距离要用数字表示。

2.6 “工作范围及保留带电部分图示”栏的填写该栏目的是向工作人员指明工作范围及与工作范围邻近的带电电缆和带电设备。

应画出停电范围需拉开的开关、刀闸、跌落熔丝(标明地点)、施工地段和所挂接地线的杆号等情况。

包括工作地段邻近的平行、交叉或同杆架设的未停电电缆和将工作电缆与带电线路断开的柱上开关、跌落熔丝或刀闸等其它电气设备。

带电部分用红色标示或文字说明,复杂的作业可另附图。

线路或设备的开关(含柱上开关)、跌落熔丝或刀闸,当拉开时一侧无电,一侧有电,该电气设备应视为带电设备。

2.7 “计划工作时间”栏的填写计划工作时间系指计划的工作允许时间,不包括停、送电时间。

必须明确:工作票上所列的计划工作时间不能作为开始工作和恢复送电的依据,而应严格遵守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终结和恢复送电制度。

严禁约时停、送电。

2.8 “工作负责人补充安全措施”栏的填写开工前,工作负责人应根据工作任务和现场工作条件,认真组织工作班成员进行危险点分析,提出相应的预控措施(如:防止触电、在繁华地区施工防止伤及行人、防止高处坠落、机械伤害以及防止相位搭错的具体措施等等)填入“其他补充安全措施”,可不另开危险点分析预控票。

复杂的施工作业有使用安全施工作业票时,在此栏注明详见×××施工作业票,具体内容可不填。

2.9 “工作许可”栏的填写2.9.1 调度许可开始工作命令的通知方式为当面通知、电话传达、派人传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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