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试用期考核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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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考核制度及管理办法最新

试用期考核制度及管理办法最新

试用期考核制度及管理办法最新试用期考核制度及管理办法的设立对于企业而言至关重要,它是一种有效管理手段,可以帮助企业更好地评估员工在试用期内的表现,从而为员工的后续发展提供重要参考。

本文将重点探讨试用期考核制度的设立原则、具体执行步骤以及管理办法方面的重要内容。

一、试用期考核制度的设立原则1.公平公正原则:试用期考核制度应当建立在公平公正的基础上,避免主管人员个人偏见对员工考核造成影响。

2.明确标准原则:试用期考核制度应当明确制定具体的考核标准和评定方法,使员工在试用期内清晰了解被要求达到的目标。

3.及时反馈原则:试用期考核制度应当建立及时的反馈机制,及时向员工传达其表现情况,以便员工及时调整和改进。

二、试用期考核制度的具体执行步骤1.制定考核计划:在员工入职时,应向员工介绍试用期考核制度,明确考核的标准和要求,建立员工对考核的清晰认识。

2.定期评估:在试用期内,应定期对员工的表现进行评估,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处理。

3.成绩汇总:试用期结束前,应对员工的表现进行总结和评定,形成试用期考核成绩,为确定员工是否转正提供重要依据。

三、试用期考核管理办法的重要内容1.工作表现评价:通过对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价,综合考虑工作态度、工作质量、团队合作等方面的因素,形成综合评估结果。

2.培训需求:试用期考核还可以帮助企业了解员工的培训需求,为员工未来的职业发展提供建议和指导。

3.沟通机制: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保持与员工间的沟通畅通,及时传达考核结果并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结语试用期考核制度及管理办法的建立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能够帮助企业更好地管理员工,在试用期内提供及时的指导和反馈,为员工未来的发展提供重要支持。

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需求,制定适合自身特点的试用期考核制度和管理办法,使其发挥最大的效益。

新入职员工试用期考核制度

新入职员工试用期考核制度

新入职员工试用期考核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进一步规范新员工试用期管理,为新员工指导与考核提供依据,引导新员工尽快融入医院企业文化,促使员工的发展同医院的目标有效结合,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范围适用于全院新员工试用期管理。

第三条责任部门(一) 人力资源部是新员工试用期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其职责如下:(1) 组织新员工岗前培训、阶段评价与转正考核,及时整理归档相关资料。

(2) 检查科室或职能部门对新员工目标达成过程的辅导情况。

(3) 受理考核投诉,并跟踪处理。

(4) 负责回答在制度执行过程中的问题。

(二) 用人部门、科室职责1、用人部门、科室负责人职责:(1) 负责担任或指定新员工入职岗位引导和带教老师。

(2) 认真履行对新员工达成试用期目标的支持和辅导责任。

(3) 负责执行新员工试用期阶段评价和转正考核。

(4)严格认真完成考核评价,要求考核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

(5)考核人和科室负责人对员工考核负主要责任。

2、职能部门负责人职责(1)负责监督、指导用人部门、科室对新员工试用期阶段的评价、考核、转正工作。

(2)制定新员工试用期考核评价试卷或资料。

临床护理方面:包括理论试卷资料、医院系统操作考核资料、医疗文书和病历书写规范、护理常规、护理技术、护理文书书写等;医技方面:专业技术操作、报告单的书写、处方配药等。

3、新员工权责:(1) 新员工有权对试用期过程中,对直接主管不负责态度、不公平、不全面的评价等行为投诉。

投诉受理部门为人力资源部。

(2) 积极配合职能部门或用人科室对其的入职引导,尽快成长。

第二章管理第四条试用期管理:新员工报到入职手续,由人力资源部为新员工安排入职指引,进行入职前基本岗前培训,并签定《新入职员工试用期协议》之后,即进入试用阶段。

第五条试用期限:按《员工手册》规定执行,试用期1-6个月,经医院领导特批的除外。

第六条试用期薪酬:按员工面试约定的为准。

第七条试用期培训:新员工入职第一周,由部门、科室负责人或带教老师负责讲解专业知识培训,学习了解和使用医院管理系统,以及所安排的岗位职责、工作流程等。

试用期员工考核制度

试用期员工考核制度

试用期员工考核制度
是一种对新员工在试用期内进行综合评价的制度。

其主要目的是评估新员工的工作能力、适应能力和潜力,为公司决定是否将其转正或解雇提供依据。

试用期员工考核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工作表现评价:对员工在试用期内完成的工作任务、工作质量、工作效率等进行绩效评价。

2. 与团队合作能力评价:评估员工在团队合作中的表现,包括沟通能力、协作能力和团队精神等。

3. 职业素养评价:评估员工的职业道德、职业操守和职业形象等方面的表现。

4. 学习能力和适应能力评价:评估员工的学习能力和适应能力,包括对新工作环境、新工作内容的适应能力及持续学习的能力。

5. 主动性和创新能力评价:评估员工的主动性和创新能力,包括对工作问题的积极解决、对工作流程的优化等方面的能力。

在考核过程中,可以采用多种方式进行评估,如日常观察、工作记录、面谈、问卷调查等。

评估结果可以作为公司决定是否继续聘用、调整薪资、提供培训或解雇员工的依据。

通过试用期员工考核制度,公司可以及时了解新员工的工作表现和潜力,为公司适时调整人才配置提供重要依据,同时也能够激励和引导员工在试用期内不断提升自己的能力和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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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考核制度及管理办法规定

试用期考核制度及管理办法规定

试用期考核制度及管理办法规定在企业管理中,试用期考核制度是非常重要的一环,在试用期内及时发现员工的工作表现,以便在最短的时间内做出是否转正的决定。

本文将介绍公司内部对试用期考核制度的管理办法规定。

一、试用期的确定1.公司可根据员工不同的岗位性质,制定不同试用期的时长,但试用期一般不得超过3个月。

2.员工试用期应在工作开始之日起计算,试用期内请假、事假不得超过总试用期的1/3,否则试用期将自动延长。

二、试用期考核内容试用期考核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工作态度:包括员工对工作的态度、是否积极主动等。

2.工作能力:员工是否能够胜任所在岗位,并能够胜任更高级别的工作。

3.团队合作:员工在团队中的配合情况。

4.自我学习:员工是否具备良好的学习能力,是否持续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

三、考核方式1.日常表现评估:直接上级对员工工作表现进行日常评估,记录在员工档案中。

2.中期评估:在试用期中适时进行中期评估,提供员工改进的机会。

3.试用期末总结:试用期结束前进行综合评估,做出是否转正的决定。

四、考核标准1.优秀:在试用期内表现优秀,能够独立完成工作任务并具备提升空间。

2.合格:在试用期内表现合格,有一定工作能力,但仍需提升。

3.不合格:在试用期内表现不符合公司要求,不能胜任所在岗位。

五、转正与解除办法1.优秀:试用期考核为优秀者,公司将正式录用,并与员工签订长期劳动合同。

2.合格:试用期考核为合格者,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转正,创造转正机会。

3.不合格:试用期考核为不合格者,公司将根据公司规定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总结试用期考核制度及管理办法是公司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合理的试用期制度不仅有助于公司提前了解员工能力和潜力,还有利于员工个人的发展。

公司应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试用期考核制度,为公司和员工共同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试用期员工考核管理制度及流程

试用期员工考核管理制度及流程

一、目的为规范试用期员工考核工作,确保试用期员工能够全面了解公司规章制度,提高试用期员工的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促进公司人力资源的有效利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试用期员工。

三、考核原则1. 公平公正原则:考核过程中,坚持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考核结果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2. 全面考核原则:考核内容应涵盖试用期员工的工作态度、业务能力、团队协作、工作业绩等方面。

3. 动态调整原则: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和员工实际情况,适时调整考核标准和方法。

四、考核内容1. 工作态度:包括出勤、考勤、工作积极性、责任心等。

2. 业务能力:包括专业技能、知识水平、工作熟练度等。

3. 团队协作:包括沟通能力、协作精神、团队贡献等。

4. 工作业绩:包括完成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工作成果等。

五、考核流程1. 考核准备阶段(1)人力资源部制定试用期员工考核方案,明确考核时间、方式、标准等。

(2)各部门负责人组织本部门试用期员工学习公司规章制度和考核标准。

2. 考核实施阶段(1)试用期员工按照考核标准,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填写《试用期员工考核表》。

(2)部门负责人对试用期员工进行考核,并填写《试用期员工考核评价表》。

(3)人力资源部对各部门试用期员工考核情况进行汇总,形成《试用期员工考核汇总表》。

3. 考核结果反馈阶段(1)人力资源部将考核结果反馈给各部门负责人。

(2)部门负责人将考核结果反馈给试用期员工,并进行面谈,帮助员工分析不足,提出改进措施。

4. 考核结果运用阶段(1)对考核优秀的试用期员工,优先考虑转正。

(2)对考核不合格的试用期员工,给予整改机会,若整改后仍不合格,则予以淘汰。

六、附则1.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3. 如有未尽事宜,可由公司另行规定。

试用期员工考核管理制度

试用期员工考核管理制度

试用期员工考核管理制度
是一种用于评估和管理试用期员工工作表现的制度。

它旨在为公司提供有效的方法来评估员工的能力、技能和适应性,以确定他们是否适合成为正式员工。

以下是一个试用期员工考核管理制度的示例:
1. 考核周期:试用期员工的考核周期通常为3个月,但也可以根据公司的需要进行调整。

2. 考核内容:考核内容应涵盖员工在试用期内的工作表现、工作态度、团队合作能力和专业知识等方面。

3. 考核标准:考核标准应明确具体的评估指标,例如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工作积极性等,并根据岗位的要求进行具体化。

4. 考核方法:考核方法可以包括定期的绩效评估、面试、工作记录和反馈等多种方式。

同时,还可以采用员工自评和上级评估相结合的方式来进行考核。

5. 考核结果和处理:根据试用期员工的考核结果,公司可以决定是否转正、提供进一步培训或结束合同等。

考核结果应公正、客观,并及时向员工进行反馈。

6. 培训和发展:在考核期间,公司可以根据员工的需求和发展潜力,提供相关的培训和发展机会,以帮助他们提升能力并适应公司的需求。

7. 记录和档案管理:公司应对试用期员工的考核结果进行记录,并妥善管理其档案,以备将来参考。

试用期员工考核管理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公司能够准确评估员工的能力和适应性,并为公司提供决策依据。

同时,它也为员工提供了一个明确的工作目标和发展机会,促进了员工的成长和提升。

试用期员工考核管理制度(4篇)

试用期员工考核管理制度(4篇)

试用期员工考核管理制度一、引言试用期是企业对员工进行选拔和考察的重要阶段,对于企业而言,试用期员工的表现直接关系到其是否适合留任。

因此,建立一个科学有效的试用期员工考核管理制度对于企业的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试用期员工考核的目的、原则和程序等方面进行探讨,以期为企业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试用期员工考核管理制度提供参考。

二、试用期员工考核的目的试用期员工考核的目的是为了全面了解员工的工作能力、专业水平、团队合作和职业操守等方面的表现,以便确保企业能够选用合适的人才,提高员工的工作质量和效率,同时也可以为员工提供发展机会和提升空间。

三、试用期员工考核的原则1. 公平公正原则:试用期员工考核应当以公平公正为原则,不偏不倚地评估员工的表现和能力。

2. 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评价:试用期员工的考核应该根据其在实际工作中的表现进行评价,不能以个人喜好或主观偏见来评判。

3. 客观量化评价:试用期员工的考核应该以客观的标准进行评价,并尽量将评价结果量化,以便更加科学地对员工进行评估和比较。

4. 提供及时反馈:试用期员工的考核应该及时提供反馈,及时指导和帮助员工改进工作表现,以便员工能够及时调整自己的工作方法和态度。

四、试用期员工考核的程序1. 制定试用期目标:企业在员工入职时应与员工一起制定试用期目标,明确要求和期望,以便员工知道自己需要达到的标准和目标。

2. 日常工作评估:试用期员工的日常工作应当由其直接上级定期进行评估,包括对员工的工作表现、工作态度和团队合作等方面进行评价。

3. 中期评估:试用期员工工作满一定时间后,进行中期评估。

中期评估应当由员工的直接上级和其他相关人员共同参与,对员工的工作能力、自我发展情况等方面进行评估,并与员工面谈,提供针对性的反馈和指导。

4. 结束评估:试用期结束前,进行最后一次考核。

结束评估应当参考员工整个试用期的表现,并将员工的试用期工作总结纳入综合评价。

根据结束评估结果,企业可以决定是否续签员工的合同。

公司员工试用期考核管理制度

公司员工试用期考核管理制度

公司员工试用期考核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规范公司新员工试用期的考核管理,保障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使试用期员工尽快熟悉工作环境、适应工作岗位、融入公司文化,同时也为了确保公司能够选拔到合适的人才,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处于试用期的新员工。

三、试用期期限试用期期限根据劳动合同的期限确定:1、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超过一个月。

2、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超过二个月。

3、劳动合同期限三年以上的,试用期不超过六个月。

四、试用期考核原则1、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考核标准明确、客观,考核过程透明,考核结果对员工公开。

2、实事求是原则:考核以员工在试用期内的实际工作表现和工作成果为依据,真实反映员工的工作能力和绩效。

3、多维度考核原则:从工作业绩、工作态度、工作能力、适应能力等多个维度对员工进行综合考核。

五、试用期考核内容1、工作业绩(1)根据员工所在岗位的工作职责和工作目标,评估其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和效率。

(2)考核员工在项目中的贡献、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对业务流程的优化改进情况。

2、工作态度(1)考察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责任心、团队合作精神和敬业精神。

(2)观察员工对工作的热情、主动程度以及对公司规章制度的遵守情况。

3、工作能力(1)评估员工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包括业务知识、操作技能、沟通能力、学习能力等。

(2)考查员工在工作中运用知识和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4、适应能力(1)了解员工对公司文化、工作环境和工作节奏的适应情况。

(2)观察员工在面对新的工作任务和挑战时的应变能力和自我调整能力。

六、试用期考核流程1、入职培训与目标设定(1)新员工入职后,人力资源部门组织入职培训,使新员工了解公司文化、规章制度、岗位职责等。

(2)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与新员工进行沟通,根据岗位要求和公司目标,为新员工设定试用期的工作目标和考核指标,并填写《试用期工作目标与考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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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员工的考核办法一、新职员一般有三个月的试用期。

二、新员工试聘期间按公司《职员考勤及休假、请假管理制度》可以请事假和病假,但试聘期按请假天数顺延。

试用期上班不足一周的职员要求辞职,没有工资。

三、新职员在试用期间旷工一次或迟到早退累计三次(含三次)以上,即随时解聘。

四、试用期的考核1、新职员在试用期满后,人力资源部将《职员转正考核表》发给试用的新员工,新职员根据自身情况,实施求是填写表中的“评核内容”和考核内容中的“自评部分”。

2、部门主管根据新职员在试用期的表现,公正地评分并写出初核评语。

3、人力资源部门根据新职员在试用期间的出勤情况,如实地填写考勤状况。

考核结果将根据初核评分和考勤状况来确定。

五、转正用人部门根据考核结果,在新职员试用期满之后一周内,做出同意转正,延长试用或不拟录用的决定,并将该《职员转正考核表》报请部门主管、人力资源部主管审批。

业务部门新员工目标考核规定:1、有丰富BT销售经验,经考核破格获得正式员工资格的,原则上按所在区正式员工销售目标进行考核,特例经批准可给予一个月的过渡期,过渡期后的销售目标不能低于正常目标的80%。

2试用期员工第一个月销售目标为正常标准的20%,第二个月为正常标准的40%,第三个月为正常标准的70%。

3试用期员工转正的基本条件之一为月销售业绩达到正常标准的80%以上,在此基础上再根据其基本素质、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纪律等考核决定能否转正。

六、提前结束试用期:在试用期间,对业务素质、技能、工作适应能力及工作成效特别出色的新职员,试用部门主管可以提前结束试用期,并将《职员转正考核表》报请人力资源主管、总经理批准(表附后)。

七、在试用期内,对明显不适合某岗位或不适合录用的职员,试用部门可以提前向人力资源部门提交报告,经部门主管或人力资源部主管批准后,安排在其他岗位试用或提前辞退试用职员。

八、考核结果的评定1、考核办法采用项目评分发进行,考核内容分成优秀、良好、一般、差四个标准,每个标准限定一个最低分数,下一个标准的最低分数到该标准的最低区域为分数选择区间。

2、考核结果的评定标准:考核结果95分以上提前转正晋升工资;考核结果85—94分按期转正晋升工资;考核结果75—84分按期转正不予晋升工资;考核结果60—74分延长试用期;考核结果低于60分试用不合格,不予聘用;试用期员工考核管理办法智联招聘日期:2010-05-19一、总则:为规范集团新入职员工试用考核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集团所有试用期员工。

三、试用期考核管理1.新员工被录用后,试用期一般为1—3个月(最长不超过六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为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超过六个月。

2.用人单位负责人应指定专人为新入职员工指导、安排工作,并进行岗前业务知识及流程制度的培训,帮助新员工尽快适应岗位要求;新员工必须遵守公司及部门的相关制度,按时完成安排的工作。

3.新员工在入职一个月内须接受由中电电气学院组织的入职培训,培训考核成绩作为转正条件之一,不参加培训或考试成绩不满70分者不予转正。

4.试用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试用,解除劳动合同:4.1无故旷工1天及以上的;4.2每月事假累计超过3天的;4.3每月病假累计超过5天的;4.4当月考核成绩为“差”的;4.5单项考核成绩不足50%的;4.6明显不能胜任工作的;4.7违反《员工手册》及集团其他规章制度规定的。

5.试用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长试用期一个月:5.1每月事假累计超过1天不足3天的;5.2每月病假累计超过3天不足5天的;5.3试用期满,考核成绩为“一般”的;5.4集团制度规定的其他情形。

6.试用期满,考核成绩为“良好”及以上的,按期转正。

试用期内有重大立功表现或在集团组织的技能竞赛中取得前三名的,经单位批准,可以申请提前转正,但试用期不得少于一个月。

7.试用期工资原则上约定为同岗位最低工资的80%,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8.试用期考核8.1新入职员工考核由其直接领导负责,人事部门监督检查,对于考核不力者将予以处罚。

8.2考核内容及标准:见《转正评价表》8.3考核成绩在90(含)~100分的为“优秀”,80(含)~90分的为“良好”,70(含)~80分的为“一般”,70分以下的为“差”。

四、转正、延长和试用终止1.各单位人事部在员工试用期结束前10天,发放《试用员工转正评价表》,员工于试用期结束前7天填写完毕,提交人事部门,转呈直接上级和部门负责人、单位总经理审批后,合格者在试用期满前由单位人事部门签发转正通知单。

子公司经理、中级专业技术及以下员工由子公司人事部门负责办理手续(含营销中心),其他员工由人力资源中心负责办理。

2.根据第三条第5款延期转正的,由人事部门提前3天下发书面延期转正通知单。

延长试用期内仍不符合要求的,下发终止试用通知单,解除劳动合同。

3.根据每三条第4款终止试用的,由人事部门提前3天下发终止试用通知单,解除劳动合同。

五.本办法解释权归集团人力资源中心。

试用期员工综合考核管理办法第二条通过对试用期员工的考核沟通,帮助他们尽快了解公司,明确岗位需求,融入公司文化,并为决定新员工的去留及转正定级提供依据。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驻外机构及事业部的所有试用期员工。

第四条试用期是指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所规定的一个阶段的试用时间。

在此期间用人单位进一步考察被录用的员工是否真正符合聘用条件,能否适应公司要求及工作需要。

同样,劳动者也可进一步了解用人单位的工作条件是否符合招聘时所提供的情况自己能否适合或用途所承担的工作,从而决定是否继续保持劳动关系。

试用期一般为3~6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含培训时间)。

第五条实事求是原则:考核要以日常管理中的观察、记录为基准,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强调以数据和事实说话。

第六条区别对待原则:相对于正式员工的绩效改进考核而言,对于试用期员工的考评是综合考评,需要对其任职状况、劳动态度和工作绩效做全面的评价。

第七条考、评结合原则:对于试用期员工的考核,以日常的月度考核与试用期结束的期终评议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综合评价,力求客观、公正、全面。

第八条效率优先原则:对于考核结果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能力明显不适应工作需求、工作缺乏责任心和主动性的员工要及时按规定中止试用,解除劳动合同。

管理者未按公司规定而随意辞退员工或符合公司辞退条件而未及时提出辞退建议,致使造成不良后果或不良影响的,相关人员要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章考核形式、周期及内容第九条试用期员工的考核分月度考核和试用期结束的期终评议两种形式。

月度考核每月进行一次;期终评议原则上在试用期结束时通过笔试、答辩等方法进行。

第十条试用期员工月度考核要素分为工作态度、作业能力、工作绩效三项。

1、工作态度:包括责任心、合作性、主动性、纪律性、自我提高的热情、基本行为准则等内容。

2、作业能力:主要指业务能力,含学习理解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应用创造能力、协调能力等岗位必需的能力。

3、工作绩效:员工是否能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所布置的工作或学习任务,并达成每月的改进目标。

第十一条期终评议结合岗位标准,全面考评员工试用期间的任职资格、品德、素质、能力、绩效、经验。

具体实施办法及考核用表可由各人力资源部(处)根据具体情况设置。

第三章相关责任第十二条经理、主管和员工共同承担考核责任,原则上经理为一级考核者,对考核结果的公正、合理性负责;员工的主管为二级考核者,对考核结果负有监督、指导责任。

若二级考核者修改了一级考核者的考核结果,应向一级考核者反馈,共同协商决定。

第十三条一级考核或主要考核责任人必须就考核结果向被考核者进行正式的面对面的反馈沟通,内容包括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及改进措施,共同制定下一步学习、工作目标或改进计划。

反馈是双向的,考核者应注意留出充足的时间让被考核者发表意见。

考核者与被考核者负有对考核结果进行反馈、沟通的责任。

第十四条反馈时,被考核者无论是否认可考核结果,都须在考核表上签字。

签字仅代表知晓考核结果,并不一定代表认可。

第十五条被考核者如果不认同考核者对自己的考核结果,在与考核者沟通后仍不能达成共识,可向考核者的上级主管或人力资源部投诉。

投诉的受理者需在受理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并将处理意见反馈给投诉人。

第四章操作程序第十六条试用期员工综合考核操作步骤。

1、由考核办确定各部门考评小组人员名单及考评日程安排。

2、考评办负责布置考核任务,讲解考核要求,下发人事考核表等。

3、员工填写自我评价卡,填后移交考评办。

4、考评时采取现场答辩的方式,先由被考核者陈述个人季度工作表现,考评小组依据陈述内容及每月的工作记录卡填写人事考核表。

5、考评办对每人的资料进行汇总,并与计划处、总裁办及有关人员组成综合评议小组,负责对考核用表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后,考评结果将通知被考核者本人,对不合理的地方,被考核者可填写考核意见卡,考评经分析后,提出考评调整建议。

6、考评调整建议将及时通知考核者与被考核者本人。

7、考评办对有异议的地方进行协调,包括组织考核者与被考核者面对面地交流等,考评办协调不了的,将进入特殊考核程序。

第五章考核的准备及结果应用第十七条经理、主管综合各方面收集到的考核信息,客观公正地评价员工,信息来源一般有以下几种:1、主管记录员工工作过程中的关键行为或事件。

2、员工的历次培训记录。

3、员工定期工作总结及日常汇报材料。

4、同一团队成员的评价意见或证明材料。

5、相关部门或个人反馈意见或证明材料。

6、主管与员工沟通过程中积累的有关信息。

第十八条不论是月度考核、期终评议还是综合评定,其考核结果都包括评语和等级(A、B、C、D)两部分。

第十九条考核等级(A、B、C、D)的定义如下:A、杰出。

相对于调节作用期员工而言,各方面都表现突出,尤其是工作绩效方面,远远走出试用期员工的要求。

B、良好。

各方面超过对试用期员工的目标要求。

C、合格。

达到或基本达到对试用期员工的基本要求。

D、不合格。

达不到对试用期员工的基本要求。

月度考核与期终评议的关系第二十条综合月度考核和期终评议结果决定试用期员工的转正(提前转正、正常转正、延期转正)、定级与辞退。

1、试用期员工连续两月得“D”者,原则上取消试用资格,不再参加期终评议。

2、连续两月得“A”,且业绩突出者,可由部门安排,提前参加期终评议。

评议“杰出”者,由部门提出申请,报人力资源部批准后,原则上可给予提前转正定级。

3、其他情况原则上要求参加试用期结束时的期终评议。

根据期终评议和月度考核两方面成绩决定其转正定级。

第二十一条试用期员工的转正除第二十条规定的提前转正、提前辞退外,其他主要看其综合评定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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