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贷款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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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一、总则本财务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财务管理,确保财务工作的正常运行和财务信息的准确可靠。

二、财务组织结构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财务管理由财务部门负责,财务部门下设财务会计岗、财务分析岗、资金管理岗等职位。

财务部门与公司其他部门之间建立有效的沟通与合作机制,保障财务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财务核算1. 财务会计核算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财务会计核算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

财务会计岗负责日常的财务会计工作,包括凭证的录入、账户的结算与调整、固定资产核算等。

在进行财务会计核算时,必须保证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

2. 财务分析与报告财务分析岗负责对公司的财务数据进行分析、整理和报告。

定期向公司高层管理层提交财务分析报告,为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财务分析报告应准确、全面、及时,包括财务状况分析、经营绩效分析、风险分析等内容。

四、资金管理1. 预算管理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应制定年度预算,并及时报送给上级机关或相关部门审核备案。

财务部门负责预算的编制、执行和控制,及时进行预算执行情况的监测与分析,并向上级机关或相关部门报告。

2. 资金周转财务部门负责资金的周转管理,确保资金在各个环节的流转及使用符合相关规定。

资金管理岗应定期编制资金计划,提前做好资金调度,避免出现资金短缺或滞留的情况。

3. 资金监管财务部门应建立完善的资金监管制度,确保资金的安全性和合规性。

资金管理岗负责对资金的监管工作,包括银行账户的管理、收支款项的监控等。

五、财务审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应定期进行财务审计,以确保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财务审计工作由内部审计部门或外部专业机构完成,审计结果应向公司高层管理层报告并及时处理。

六、其他事项1. 文件管理财务部门应建立健全的文件管理制度,对相关财务文件进行分类、存档和维护。

文件的保密性和安全性得到保障,文件的查询与提取要方便快捷。

小贷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

小贷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小贷公司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小贷公司及其全体员工,包括但不限于财务部门、业务部门、行政部门等。

第三条公司财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法规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相关政策;2. 实事求是原则:以实际业务为基础,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3. 预算原则:实行预算管理,控制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4. 安全原则:确保资金安全,防范财务风险。

第二章财务组织架构与职责第四条公司设立财务部,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1. 制定和执行财务管理制度;2. 负责编制和执行财务预算;3. 负责公司财务核算、会计报表编制及分析;4. 负责资金筹集、运用和管理工作;5. 负责内部控制体系建设;6. 负责与税务、审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

第五条业务部门应配合财务部门做好以下工作:1. 提供真实、完整的业务资料;2. 配合财务部门进行会计核算;3. 接受财务部门的财务监督。

第三章财务核算与报表第六条公司财务核算应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执行,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七条财务部门应建立健全会计档案,确保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会计资料的安全、完整。

第八条公司财务报表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定期编制并向相关部门报送。

第九条财务部门应定期对财务报表进行审核和分析,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第四章资金管理第十条公司资金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合理筹集资金,降低融资成本;2. 合理运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3. 保障资金安全,防范财务风险。

第十一条财务部门应制定资金筹集和使用计划,经公司管理层批准后执行。

第十二条公司资金筹集应优先考虑自有资金,合理利用外部融资渠道。

第十三条公司资金运用应遵循以下规定:1.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金融法规和政策;2. 不得用于非经营性支出;3. 不得用于投资高风险项目;4. 不得用于偿还其他债务。

小额贷款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细则

小额贷款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细则

小额贷款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细则一、总则二、会计核算1.小额贷款公司应按照国家有关会计准则进行会计核算,确保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2.公司财务核算应统一使用会计软件进行,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3.小额贷款公司应根据业务特点,建立科目设置和核算账簿,确保准确记录和报告财务信息。

4.贷款业务的核算应分别列示贷款本金、贷款利息、逾期罚息、罚款等项目,以便于财务管理和分析。

三、财务预算与控制1.小额贷款公司应制定年度财务预算,包括收入、支出、利润等方面的预测和计划,确保公司运营目标的实现。

2.公司各部门应制定相应的部门预算,并按照预算进行经营管理和资金控制。

3.公司应建立预算执行和控制机制,定期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分析,及时调整经营策略和资金使用计划。

四、资金管理1.小额贷款公司应建立科学的资金管理体系,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合理运营。

2.公司应设立专门的资金管理部门,负责资金的调度、运营和监督。

3.公司应根据业务需要和风险情况,合理规划资金的使用和投资,确保资金充分、安全和高效地运作。

4.公司应制定资金监管制度,对公司内部的资金流动进行监控和审计,防止资金的滥用和浪费。

五、税务管理1.小额贷款公司应按照国家税法规定,及时、准确地申报和缴纳各项税费。

2.公司应设立专门的税务管理部门,负责税务申报、税务筹划和税务风险防控。

3.公司应加强与税务部门的沟通和合作,及时了解最新的税务政策和规定,并及时调整公司的税务筹划和业务操作。

六、财务审计1.小额贷款公司应定期进行财务审计,确保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和合规。

2.公司应聘请专业的审计师事务所进行财务审计,确保审计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3.公司应建立健全的内部审计制度,对公司内部的财务活动进行定期、随机的内部审计,发现和纠正财务问题和风险。

七、财产保险1.小额贷款公司应为重要财产进行合理的保险投保。

2.公司应建立财产保险制度,明确保险责任和保险金额,并及时续保和理赔。

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提高公司财务管理水平,保障公司财务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财务管理工作,并与公司其他管理制度相协调配合。

第三条公司财务管理工作应遵循诚实守信、科学规范的原则,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章财务组织架构第一条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由财务部门负责,设立下列岗位:1·财务总监:负责制定和监督公司财务管理政策、方案,并对公司财务活动进行监督和控制。

2·财务主管:负责公司日常财务运营,包括会计核算、资金管理、成本控制等。

3·会计:负责公司会计核算,包括凭证记录、账务处理等。

4·出纳:负责公司资金管理和日常付款、收款等活动。

第二条财务部门负责与公司其他部门的财务往来和沟通,并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和财务管理流程。

第三章会计核算和报表编制第一条公司会计核算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的规定,确保会计处理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第二条公司应按照规定,编制以下会计报表:1·资产负债表:反映公司资产、负债和股东权益的状况。

2·利润表:反映公司一定期间内的收入、费用和利润的情况。

3·现金流量表:反映公司一段时间内现金流入流出的情况。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反映公司股东权益的变动情况。

第三条会计报表应按照规定的时间要求进行编制和报送,并在规定范围内公开披露。

第四章资金管理第一条公司应建立完善的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利用。

第二条公司应根据经营需要,合理规划资金使用计划,控制资金流动,确保偿债能力和盈利能力。

第三条公司应加强对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的管理,确保资金的及时回收和支付。

第五章成本控制第一条公司应建立成本核算制度,明确各项费用的核算和分摊办法,确保成本的准确计算和控制。

第二条公司应加强对生产或经营成本的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成本,提高综合经济效益。

小贷业务财务管理制度

小贷业务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小贷业务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防范财务风险,保障公司资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开展的小贷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发放、贷款回收、利息核算、费用管理、风险控制等方面。

第二章财务管理组织架构第三条公司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小贷业务的财务管理,包括财务核算、资金管理、风险控制等。

第四条财务管理部门应配备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的财务人员,负责具体实施财务管理措施。

第三章贷款发放管理第五条贷款发放前,必须进行严格的贷前调查,确保借款人具备还款能力。

第六条贷款发放应严格按照审批权限和程序进行,确保资金安全。

第七条贷款合同签订后,应及时办理贷款发放手续,并做好贷款台账管理。

第四章贷款回收管理第八条建立健全贷款回收制度,明确贷款回收期限和方式。

第九条定期对贷款进行催收,对逾期贷款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贷款回收。

第十条贷款回收后,应及时办理贷款核销手续,并做好相关财务记录。

第五章利息核算管理第十一条建立健全利息核算制度,确保利息计算准确无误。

第十二条定期对贷款利息进行核算,并按时收取利息。

第十三条利息收入应及时入账,不得截留或挪用。

第六章费用管理第十四条建立健全费用管理制度,明确费用报销标准和审批程序。

第十五条费用开支应遵循必要性、合理性和节约性原则。

第十六条定期对费用进行审核,确保费用真实、合规。

第七章风险控制第十七条建立健全风险控制体系,对贷款业务进行全面风险管理。

第十八条定期进行风险评估,及时识别和防范风险。

第十九条对风险较高的贷款项目,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第八章财务报告第二十条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第二十一条财务报告应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

第九章附则第二十二条本制度由公司财务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介绍与目的1.1 背景介绍本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成立于XXXX年,属于金融行业,主要业务为向个人及微小企业提供小额贷款服务。

为了确保公司财务管理的规范性和透明度,制定本财务管理制度。

1.2 目的本制度旨在规范公司财务管理的各项工作,确保财务活动合法、合规、高效,并保护公司及投资人的利益。

第二章组织架构与职责2.1 公司组织架构公司设有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具体组织架构如下:(详细描述公司内部各个部门及岗位之间的职责与关系)2.2 财务管理部门职责财务管理部门是公司的财务管理核心,负责以下工作:(详细描述财务管理部门的职责,包括会计核算、财务报表编制、资金管理、成本管理等)第三章财务核算与报表3.1 会计政策与制度3.1.1 会计政策的确定(详细描述公司会计政策的确定原则、流程和内容)3.1.2 会计制度的建立与执行(详细描述公司会计制度的编制、修订和执行情况)3.2 会计核算3.2.1 会计记账(详细描述会计记账的基本原则与步骤)3.2.2 会计凭证(详细描述会计凭证的种类、编制与使用)3.2.3 会计账簿(详细描述公司的各类会计账簿及其使用情况)3.3 财务报表编制与披露3.3.1 财务报表编制(详细描述公司财务报表的种类、编制原则和程序)3.3.2 财务报表披露(详细描述公司财务报表的披露方式、时间和内容)第四章资金管理4.1 财务预算与控制4.1.1 财务预算编制(详细描述财务预算编制的流程、内容和参与部门)4.1.2 财务预算控制(详细描述财务预算控制的方法和措施)4.2 资金筹措与运用4.2.1 资金筹措(详细描述公司资金筹措的方式和渠道)4.2.2 资金运用(详细描述公司资金运用的原则和管理方法)4.3 资金监管与风险控制4.3.1 资金监管(详细描述公司资金监管的制度和措施)4.3.2 风险控制(详细描述公司风险控制的方法和策略)第五章成本管理5.1 成本核算制度(详细描述公司的成本核算制度,包括直接成本、间接成本的核算方法和步骤)5.2 成本控制(详细描述公司成本控制的方法和策略)5.3 成本分析报告(详细描述公司成本分析报告的编制与使用情况)该文档所涉及附件如下:(列出文档中涉及的附件名称及内容简要描述)本文档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列出文档中涉及的法律名词及对应的注释说明)。

小额贷款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小额贷款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小额贷款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确保公司财务状况的真实、完整,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防范财务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小额贷款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小额贷款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子公司。

第三条小额贷款公司财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规性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确保财务活动合法合规。

(二)真实性原则:财务核算真实、准确、完整,如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

(三)效益性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成本,实现公司经济效益最大化。

(四)安全性原则:加强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财务安全。

第二章财务部门职责第四条小额贷款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制度,其主要职责如下:(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二)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

(三)负责公司资金筹集、运用、结算等业务,确保资金安全、合规。

(四)负责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报送和披露工作。

(五)负责公司财务风险的识别、评估、监控和应对。

(六)负责公司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的协调工作。

第三章财务核算与报告第五条小额贷款公司财务核算应采用借贷记账法,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第六条小额贷款公司财务核算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权责发生制原则:以权利和责任的发生为依据,确认收入和费用。

(二)配比原则:收入与费用应当相互配比,以正确反映公司财务状况。

(三)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发生的损失和费用,应当予以合理预计和确认。

第七条小额贷款公司财务报告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编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第四章费用管理第八条小额贷款公司费用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费用支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二)必要性原则:费用支出具有必要性,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三)节约性原则:合理控制费用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小额贷款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细则2023年版

小额贷款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细则2023年版

小额贷款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细则
1. 财务部门职责
1.1 负责编制公司年度财务预算和财务计划。

1.2 负责日常资金管理和流动性管理。

1.3 负责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和分析。

1.4 负责开展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

1.5 负责与监管机构的沟通和协调。

2. 资金管理
2.1 公司设立独立的资金账户,确保资金流转的安全和透明。

2.2 实施严格的资金监控,及时发现并解决资金缺口和风险状况。

2.3 制定资金使用计划,并进行合理的资金配置和使用。

3. 财务报告和分析
3.1 编制月度、季度和年度财务报表,并及时上报给公司管理层和监管机构。

3.2 进行财务报表的分析,发现经营状况和财务风险,提出改善措施。

3.3 定期开展财务比率分析,评估公司财务稳定性和盈利能力。

4. 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
4.1 定期委托独立审计机构对公司财务进行审计。

4.2 确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防止内部控制漏洞和风险。

4.3 审计机构对公司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进行审核,并发表审计报告。

5. 监管机构沟通和协调
5.1 建立和监管机构的良好沟通渠道,及时向监管机构提供财务报告和监管要求。

5.2 配合监管机构的日常检查和审核工作,及时整改和改进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以上是小额贷款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细则,旨在规范公司财务管理,保障公司财务状况的健康和稳定。

财务部门应严格按照制度执行,确保财务管理的规范和透明。

监管机构也应密切监管和指导公司财务管理,保障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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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贷款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细则小额贷款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细则小额贷款公司财务制度(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山东省小额贷款公司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防范财务风险,完善小额贷款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护小额贷款公司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金融企业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42号)、《财政部关于小额贷款公司执行〈金融企业财务规则〉的通知》(财金〔〕185号)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在山东省内依法设立的小额贷款公司适用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小额贷款公司,是指在山东省辖区内由企业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社会组织依法出资设立的,不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以服务“三农”和小企业为宗旨,从事小额放贷的新型地方金融组织。

小额贷款公司拥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以全部财产对其债务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条小额贷款公司应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金融政策,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开展业务,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担风险,其合法的经营活动受法律保护,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涉。

第四条小额贷款公司应当根据本制度的规定及自身发展的需要,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设置财务管理职能部门,配备专业财务管理人员,运用预测、计划、预算、控制、监督、考核、评价和分析等方法,筹集资金,营运资产,控制成本,分配收益,配置资源,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效防范和化解财务风险,努力实现持续经营和价值最大化。

第五条各市、县(含县级市、市辖区,下同)财政部门(以下简称财政部门)依法指导、管理和监督本级小额贷款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六条小额贷款公司的设立必须根据有关规定,经省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并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

第七条小额贷款公司在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后30日内,应当向同级财政部门提交设立批准证书、营业执照、验资证明、章程等文件的复印件备案。

小额贷款公司发生分立、合并、设立分支机构,以及主要工商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在依法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后30日内,应当向同级财政部门提交有关变更文件复印件备案。

财政部门在收到小额贷款公司上报的备案资料后,应妥善保管并建立相应档案,作为财政部门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财务管理和对其实施考核、绩效评价、奖励补贴、风险救助等各项政策的依据。

第八条小额贷款公司应当依法缴纳各类税费。

小额贷款公司财务处理与税收法律法规规定不一致的,纳税时应当依法进行调整。

第二章职责、职权第九条小额贷款公司重点面向农村中小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创业者提供贷款服务。

小额贷款的资金运用必须符合以下规定:(一)按照山东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有关规定,坚持“小额、分散”的原则发放贷款。

贷款发放和回收主要通过转账或银行卡等结算渠道,减少现金交易。

(二)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贷款利率由借贷双方自主约定。

第十条财政部门履行下列财务管理职责:(一)监督小额贷款公司执行本制度以及其他财务管理规定,指导、督促小额贷款公司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二)指导、督促小额贷款公司建立健全财务风险控制体系,监测小额贷款公司财务风险及其营运状况,监督小额贷款公司财务行为;(三)加强小额贷款公司财务信息管理,实施绩效评价,监督小额贷款公司接受社会审计和资产评估;(四)制定并实施促进小额贷款公司改革和发展的财政、财务政策,组织小额贷款公司财务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五)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财务管理职责。

第十一条小额贷款公司的投资者(以下简称投资者)应通过股东会、董事会或其他形式的治理机构行使下列财务管理职权:(一)执行并督促经营者执行国家有关小额贷款公司财务管理的规定;(二)决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明确经营者的财务管理权限;(三)决定财务管理职能部门的设置;(四)决定财务计划和财务预算,决定筹资、处置重大资产、经营者报酬、利润分配等重大财务事项;(五)对经营者实施财务监督和财务考核,决定聘任或者解聘财务负责人;(六)决定聘用或者解聘承办社会审计和资产评估等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七)按照章程的规定,行使其他财务管理职权。

投资者可以通过制度规范、章程约定等方式,将投资者财务管理职权全部或者部分授予经营者。

第十二条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者(以下简称经营者)按照规定行使下列财务管理职权:(一)执行国家有关小额贷款公司财务管理的规定;(二)拟订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财务控制制度及贷款管理制度,经投资者议定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并具体组织实施;(三)组织财务预测,编制财务计划和财务预算草案,实施财务控制、分析和考核;组织实施利润分配等财务管理方案;组织财务事项审批;(四)组织缴纳各类税费;(五)执行国家有关职工劳动报酬和劳动保护的规定,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六)归集财务信息,依法组织编制和报送财务会计报告;(七)提请聘任或者解聘财务负责人;(八)配合有关机构依法实施的审计、评估和监督检查;(九)按照章程的规定,以及股东会或者董事会的要求,行使其他财务管理职权。

第三章资金筹集第十三条小额贷款公司筹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资本金管理的规定,根据发展战略和经营规划拟定筹资方案,履行规定的程序。

第十四条小额贷款公司筹集的资本金,在持续经营期间,投资者除依法进行转让外,不得以任何方式抽走。

小额贷款公司在筹集资本金活动中,投资者缴付的出资额超出法定资本金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经投资者决议后,资本公积可以用于转增资本金。

第十五条小额贷款公司以借款等方式筹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明确筹资目的,考虑资金需求和债务风险,签订书面合同;小额贷款公司融入资金应符合山东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有关规定,并应适时合理调整负债结构,降低筹资成本。

第四章资产运营第十六条小额贷款公司应当统一管理资金账户,明确资金调度的条件、权限和程序。

调度资金应当按照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依据有效合同和合法凭证办理手续,不得私存私放资金。

第十七条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库存现金及其他形式的现金资产,应当满足流动性要求,并控制现金资产总量。

第十八条小额贷款公司应当按照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对合同进行财务审核,跟踪履约情况,明确债权,及时清收应收款项。

第十九条小额贷款公司应当按照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规定,定期清查核实各类固定资产,落实使用和管理责任。

第二十条小额贷款公司发生的资产损失,应当及时核实,查清责任,追偿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小额贷款公司以出售、出租、抵押、置换、报废等方式处置资产,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应程序。

小额贷款公司对外捐赠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明确捐赠的范围和条件,落实执行责任,严格办理捐赠资产的交接手续。

第五章成本、费用第二十一条小额贷款公司应当结合自身特点,按照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强化成本费用预算约束,实行成本费用全员管理和全过程控制。

小额贷款公司的成本费用支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纳入账内核算,不得违反规定进行调整。

第二十二条小额贷款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与经营有关的支出,包括各项利息支出(含贴息)扣除允许资本化的部分、手续费支出、佣金支出、应计入损益的各种准备金和其他有关支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计入当期损益。

第二十三条小额贷款公司的成本核算,应当严格区分本期成本与下期成本的界限、成本支出与营业外支出的界限、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的界限。

小额贷款公司的成本核算,应当以季(月)、年为计算期。

同一计算期内,核算成本和营业收入的起止日期、计算范围和口径应当一致。

第二十四条小额贷款公司应当注重费用支出与经济效益的配比,实行费用预算控制,确定必要的费用支出范围、标准和报销审批程序。

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强化费用支出约束,对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差旅费、会议费、通讯费、维修费、董事会经费等实行重点监控。

小额贷款公司的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一律按规定据实列支,不得预提。

第二十五条小额贷款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核定和计发职工薪酬,并按规定列支。

第二十六条小额贷款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费用,应当据实列入成本(费用)。

第二十七条小额贷款公司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处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工会经费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2%计提;职工教育经费按照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的2.5%的比例提取,用于职工教育和职业培训。

第二十八条小额贷款公司依法缴纳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以及使用或者占用国有资源等费用应据实列入成本。

第二十九条小额贷款公司根据经营情况支付必要的佣金、手续费等支出,应当签订合同,明确支出标准和执行责任。

除对个人代理人外,不得以现金支付。

第六章收益、分配第三十条小额贷款公司经营业务范围内的各项收入和其他营业收入、营业外收入,应当在依法设置的会计账簿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统一登记、核算,不得存放其他单位,或者以任何理由坐支。

第三十一条小额贷款公司发生年度亏损的,可以用下一年度的税前利润弥补;下一年度的税前利润不足以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延续弥补期超过法定税前弥补期限的,可以用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弥补。

第三十二条小额贷款公司本年实现的净利润(减弥补亏损,下同),应当按照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提取一般(风险)准备金、向投资者分配利润的顺序进行分配。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法定盈余公积金按照本年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累计达到注册资本的50%时,可不再提取。

小额贷款公司应当按照《金融企业呆账提取管理办法》(财金〔〕49号)及《财政部关于呆账准备提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90号)有关规定,于每年年终根据承担风险和损失的资产余额的一定比例提取一般准备金(一般准备金年末余额不低于年末贷款余额1%),用于弥补尚未识别的潜在损失。

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并入本年实现净利润向投资者分配。

资本充足率、偿付能力充足率、净1 2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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