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秋季安全生产大检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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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为了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相关法律法规,我公司决定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检查目的和意义安全生产大检查旨在全面排查、整改和消除潜在的安全隐患,确保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安全可靠。

通过此次检查,旨在提升各部门对安全生产的重视,加强自身防范能力,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二、检查内容范围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安全防范制度和管理规定的完善程度;2.生产车间、办公区域及仓库的安全设施和用电安全情况;3.特种设备和工艺装备的运行记录、检修和维护情况;4.作业区域的安全标识、通道畅通和防火防爆设备的配备情况;5.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和员工培训情况;6.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7.安全生产记录的填写和保存情况;8.其他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

三、检查组成员和任务分工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由公司安全监察部组织,检查小组成员由各部门负责人和安全监察部人员组成,具体任务分工如下:1.检查组长:由安全监察部部长担任,负责统筹安排和协调工作;2.检查副组长:由生产部负责人担任,协助组长完成检查工作;3.检查人员:各部门负责人和安全监察部人员,负责各自部门的检查任务。

四、检查方式和时间安排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采用现场检查和资料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如下:1.检查时间:从XX年XX月XX日开始,至XX年XX月XX日结束;2.现场检查:每个部门负责人需提前做好本部门的准备工作,接受检查组的现场检查;3.资料审核:检查组将对各部门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并提出合理化和完善化的建议。

五、检查结果和整改措施根据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结果,将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和工作计划,并由各部门负责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工作。

整改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完善安全防范制度和管理规定;2.加强安全设施和用电安全的检修和维护;3.提升特种设备和工艺装备的运行记录和检查频次;4.疏通作业区域的通道和完善安全标识;5.加强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和员工培训;6.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7.做好安全生产记录的填写和保存。

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安委明电〔2009〕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务院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2009〕32号)的部署,为进一步贯彻落实6月1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推动“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向纵深开展,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国庆60周年和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经报请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定于8月下旬至9月底在全国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全面深入地检查今年1月15日、6月1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印发安全生产“三项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委〔2009〕4号)、《国务院安委会关于集中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的通知》(安委明电〔2009〕1号)的贯彻落实情况,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进一步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促进政府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保证党和国家安全生产决策部署的全面贯彻落实,确保“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确保全国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二、检查范围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范围是全国所有地区、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

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对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石油天然气开采、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有色、道路交通、水上交通、铁路、民航、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水利、电力、农业机械、渔业船舶、特种设备、民爆器材等行业(领域)的检查。

三、检查内容1.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指示精神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关于“安全生产年”各项部署,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切实加强安全生产“三项建设”等重点工作情况。

关于开展秋季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关于开展秋季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关于开展秋季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局属各单位:为了掌握全局安全生产情况,堵塞管理漏洞,消除事故隐患,促进各项安全工作的落实,根据上级要求,经研究决定国庆节前在全局范围内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组织领导本次检查由我局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组织领导,各单位要由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小组)牵头,成立相应检查组织,主要领导负责,确保完成检查任务。

二、时间要求9月1日至10日为各单位自查自纠阶段,各单位自查结束后,要把自查情况书面报告局安委会办公室。

9月11日至30日为省局抽查阶段。

三、检查方式检查采用听汇报、看材料、看现场、提问和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其中以现场查看以主。

通过查看有关文件、会议记录、检查记录、学习记录等内业管理资料,主要检查安全组织机构是否建立、专兼职安全员是否配备、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是否齐全、是否制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责任制是否落实以及安全检查落实情况、安全隐患整改情况、安全生产宣传情况等。

通过现场实地查看,主要检查各项防护设施是否齐全、可靠、安全警示标志是否合理醒目、各项安全管理措施是否落实到位、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有无“三违”现象、现场管理是否混乱等。

具体参照《xxxxx局安全生产考评检查标准》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考评检查标准》执行。

四、检查的内容和重点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自查方案,在全面细致检查的基础上,重点检查以下内容:1.安全生产机构人员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情况,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工作小组工作机制及工作开展情况。

2.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及落实情况目标责任书是否逐级签订,重要岗位人员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签订情况、安全生产抵押金交纳情况、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及落实情况;重大危险源管理情况;事故应急预案制订和救援演练情况;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制度及执行情况。

3.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开展情况、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对策重点检查危房、危船、仓库、油库、特种设备等安全生产重点部位和环节管理措施及监控责任人落实情况。

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的通知

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的通知

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的通知为进一步做好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现决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工作。

请各级单位和相关部门认真组织实施,确保任务完成,以下为具体安排:一、检查目的和原因:自上次安全检查以来,我单位安全生产情况有所改善,但为了持续提升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确保安全生产各项要求得到全面贯彻落实,特决定开展此次回头看工作。

通过回头看,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整改存在问题,加强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二、检查范围: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范围涵盖全体员工的日常工作环境和相关设备设施,着重检查以往存在的安全隐患是否得到解决和整改情况。

各级单位需制定具体的检查方案,包括检查的区域、人员、内容等,并组织配合相关部门进行检查。

三、检查内容:1. 生产设备和工艺流程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是否存在磨损、老化等影响安全的情况;2. 是否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各类应急预案是否得到更新和有效执行;3. 是否进行了安全培训,员工是否掌握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理知识;4. 电气设备是否存在漏电、短路等安全隐患;5. 作业场所的卫生、消防设施是否符合相关安全要求;6. 检查消防器材配备是否齐全,消防通道是否畅通;7. 是否存在违反劳动安全卫生法规的行为,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追责。

四、整改措施:对于发现的安全问题,各级单位应立即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并报告相关部门备案。

整改过程中,需保证员工的安全,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确保不再发生类似事故。

五、安全知识培训:各级单位需加强对员工的安全知识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组织开展一系列的安全培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消防知识、应急处理等内容,确保员工能够正确应对突发状况,减少事故的发生。

六、督查和考核:相关部门将对各级单位的回头看工作进行督查和考核,对整改不力的单位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希望各级单位认真组织实施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工作,确保任务顺利完成,为企业的安全稳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开展秋季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开展秋季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开展秋季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关于开展秋季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局属各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国务院进一步加强企业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723号)、省政府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川办发201716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进一步做好全局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我局各项工作安全、顺利完成,经局安委会研究,决定在全局范围内开展2017年度秋季安全生产工作大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检查时间及方式安排(一)时间安排。

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从9月10日起至11月中旬止,其中9月10日至10月中旬为各单位自查、自纠阶段,10月中旬至11月中旬为局重点抽查阶段。

(二)检查方式。

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采用各单位自查和局重点抽查方式进行。

届时,局将组织联合检查组对各单位重点施工点进行抽查,抽查将采用交叉检查、现场评分的方式,采用集中组织各单位安监科(部)长,随机选择各单位重点项目进行突击检查的方式。

二、检查内容(一)各单位自查的主要内容1.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情况。

特别是国务院《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723号)的宣传贯彻情况。

2.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一岗双责”等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3.新建、扩建、改建项目“三同时”实施情况。

4.野外地质勘探场所安全生产管理、现场施工人员管理、安全生产活动、施工现场安全用电、施工现场机器设备安全、施工现场文明施工、防火防雷等情况。

洞室施工的瓦斯、水害安全技术措施情况,松软危岩、深大基坑防护措施情况和由勘查与施工过程中可能导致的水源、空气、辐射污染等环保情况。

5.建筑施工场所的安全生产管理、文明施工、脚手架搭设、四口一临边防护、高处坠落、基坑沟槽、人工挖孔桩、塔吊管理、现场施工人员管理、安全生产活动、施工现场安全用电、施工机具设备安全等情况。

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秋冬季节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秋冬季节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秋冬季节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10.17•【字号】阿府办函[2006]198号•【施行日期】2006.10.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道路交通管理正文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秋冬季节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阿府办函〔2006〕198号)各县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卧龙管理局:今年以来,各县、各部门认真落实州委、州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狠抓落实,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

1-8月,全州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同比实现了“四个下降”,重特大事故得到一定遏制,安全生产主要指标控制在省下达控制考核指标以内。

但是,个别县和行业的安全生产事故上升,一些中央和省直属在州施工企业重大事故呈多发趋势,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

为切实抓好当前,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实现,现就进一步加强秋冬季节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安全生产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必须把安全生产抓得更细、更实、更有成效。

各县、各部门要在继续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认真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和温家宝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的基础上,认真分析制约本地本行业安全生产的关键问题,查找不足,研究针对性措施,切实做好今年秋冬季节的安全生产工作,全力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以人为本”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始终保持高度警惕性和严管态势,防止思想松懈和麻痹,克服厌战情绪和侥幸心理,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二、不断推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政府是安全生产监督的责任主体,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

关于开展2024年中秋国庆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4年中秋国庆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4年中秋国庆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各单位: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确保2024年中秋国庆节期间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特对各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通知如下:一、时间安排根据《国务院关于做好建筑工地(含建筑施工临时设施)、道路交通、河流整治、危险化学品安全和消防安全等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排安全生产大检查日期为2024年8月15日至8月25日。

二、主要内容1. 建筑工地和施工临时设施: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排查,确保临时设施稳固可靠,各项施工措施到位。

2. 道路交通安全:对道路设施和交通标志进行全面检查,确保交通标志鲜明清晰,道路畅通无阻。

3. 河流整治:加强对河流周边环境的巡查和整治,确保河道畅通,河堤牢固,防汛设施完善。

4. 危险化学品安全:对存储、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进行检查,确保危化品储存符合相关规定,防火设施完好有效。

5. 消防安全:全面检查各单位的消防设施和消防通道,确保消防设备齐全有效,消防通道畅通无阻。

三、检查要求1.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增强安全意识,提高风险防范能力,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2. 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责任人员的职责,并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

3. 针对工作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制定整改方案,并按照时间节点逐一完成整改工作。

确保整改措施到位、有效。

4. 各单位要积极配合检查工作,做好相关资料的准备和整理,确保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检查组织1. 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由各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组织实施。

2. 检查组由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工作人员组成,以专业人员为主,兼顾相关部门的人员协助。

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积极配合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确保节日期间工作安全、稳定,为中秋国庆节期间的各项庆祝活动顺利进行提供保障。

特此通知!中秋节、国庆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组织办公室日期:XXXX年XX月XX日。

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公司各单位: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近期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按照集团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要求,严防死守,确保安全生产,公司决定从七月上旬到九月间,在全公司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始终把员工生命放在首位,把开展安全大检查做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首要任务,全面深入细致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隐患,切实纠正各类违规违章行为,坚决堵塞安全管理漏洞,强化安全生产措施,增强全员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本质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杜绝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实现我公司全年安全生产的各项目标。

二、大检查范围和重点危险品生产、存储、运输安全;重大危险源辨识和监管;特种设备运行和控制;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人员密集场所和公共场所消防安全。

三、组织领导1.公司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负责本次大检查的统一领导、组织、指挥和协调。

组长 :副组长:组员:2.公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安全质管部,领导小组职责:负责大检查的统筹按排,负责收集大检查的工作信息,组织与大检查相配套的宣传教育活动;负责在公司宣传栏进行专题宣传;负责统计大检查相关工作数据并及时报集团公司。

四、大检查的主要内容1、贯彻落实集团安全生产紧急会议精神以及集团和我公司有关安全文件的情况;2、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制度的落实情况;3、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4、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5、《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3年第2号)的贯彻落实情况;6、安全大检查专项行动和相关部门检查所发现的隐患整改完成情况;7、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预案演练情况;8、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

五、工作要求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危机感,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提高安全警惕,防范麻痹、松懈思想,做到警钟长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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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秋季安全生产大检查通知
各权属企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集团半年经济分析会和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督促抓好下半年安全生产工作,实现安全目标,集团公司决定在权属各单位全面开展秋季安全生产大检查,有关事项如下:
一、成立督查团
集团公司成立秋季安全生产督查团,由林金本董事长任团长,郑震总经理任常务副团长,周必信副总经理任副团长,其他领导以及集团本部各部(室)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监察专员等为成员。

二、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9月1日至9月30日,各单位研究制定秋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并开展宣传发动和自查自纠工作。

第二阶段:10月1日至10月20日,集团公司秋季安全生产督查团对所属各单位自查自纠情况进行督查,同时重点抽查部分厂矿、车间、工地以及营业场所。

参加督查人员(聘请部分专家)和督查单位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第三阶段:10月20日至10月30日,各有关单位落实整改秋季安全生产大检查中查出的问题或隐患,并开展回头看,形成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管理。

三、主要督查内容
(一)贯彻落实集团半年经济分析会和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情况。

(二)各单位年度安全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三)秋季安全生产大检查自查自纠活动开展情况。

(四)“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五)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制定和落实情况。

(六)应急演练开展情况。

(七)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开展情况。

(八)专家督查发现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九)煤炭企业:隐蔽致害因素普查和治理情况;采掘布局调整和工作面计划管理情况;采掘工作面顶板管理和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通风系统是否完善、可靠,是否存在无风、微风、循环风和不合理串联通风情况;建立并执行水害预防必知必会、停工撤人、报告奖励和核实论证制度等情况;瓦斯超限处理措施制定和落实情况;矿井综合防尘措施落实情况;井下动火作业管理制度修订和执行情况;皮带输送机井巷装设自动报警灭火装置情况;明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设备更新改造情况,以及提升等主要机电设备安全保护装置完好情况;安全质量标准化奖惩考核落实情况;井下避险“六大系统”完善以及维护使用情况;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落实情况;关闭矿井过渡时期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十)电力企业:电力生产企业发电设备、升压站、燃煤电厂输煤系统粉尘和贮灰场大坝安全管理情况;设备设施运行、检修安全规程执行情况;基建和技改现场文明施工安全管理情况;外包队伍安全培训和资质管理情况;严格执行“两票三制”和两票动态检查情况;特种设备和工器具检查检验情况;机组设备安全运行巡视和检查情况;氨站、酸碱区、储氢站等危险源的辨识与预控工作开展情况。

(十一)建材企业:矿山开采作业规程的编制和执行情况;民爆物品存储和使用情况;露天矿山边坡防护及安全警示标识设置、排土场、排水沟和爆破安全管理情况;地下矿山顶板、通风和机电设备安全管理情况;水泥厂生产、安全设备设施运行和维检修安全管理情况;受限空间、特种设备检修维护、生产和运输过程中各环节以及外协工安全监督管理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十二)民爆物品企业:贯彻执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民爆规程》和《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安全管理规程》等规定情况;生产工房规范设备设施管理,执行定员、定量和定置制度情况;民爆物品储存、运输和使用安全监督管理情况;岗位操作人员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掌握执行情况;安全监控系统设置和运行情况,完善防护设施、警示标识等情况。

(十三)建筑施工企业:施工企业“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和工程发包外委管理情况;项目负责人现场带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现场文明施工,落实“三宝”、“四口”、“五临边”和脚手架、模板、边坡基坑等安全防护措施情况;塔吊、人货电梯等设备安全运行和消防设施、临时用电等安全管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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